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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重生,狼王的毒医皇后-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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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上的确是传来诡异的声响,嘎吱——嘎吱——似厉鬼在咬噬他的头骨。
后颈一阵咻咻的凉意,蔓延到脚底。
他忙动了一下,却发现,身体被一重物压制,分毫动弹不得,奇怪的是,这东西竟是暖热香甜的,还软软的。
那嘎吱——嘎吱——近在耳畔,他陡然惊醒,才辨清,是锋利的剪刀在剪着他宝贵的发丝。
不对!
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在皇子头上动刀剪?!
他毛骨悚然地睁开眼睛,就见眼前一张圆圆的柔嫩的胖脸。
是个小奶娃,粉润的小嘴儿噙着邪恶的笑,嘴角滚着哈喇子,眼见着就要滴到他脸上。
近在咫尺的紫眸,深幽惊艳,宝石般灿亮,两只小胖手正按在他的肩膀上,肥嘟嘟的小身体,似个大肉球,结结实实压在他的胸膛上,压得他喘不上气。
很明显,这小子怕他醒来突然坐起,才如此防备。
他长得很像他和暖儿幼时,但是这邪恶却是他和暖儿不曾有的。
这是他还没有出娘胎的小弟之一,而另一个,与这家伙长得一模一样,眼睛是绿眸。
出来作恶,他们素来不会单独出现,总合作默契,弄得他抓狂跳脚,且屡屡得逞。
所以,正在给他剪头发的——惊宸眼睛向上转,正见绿眸那只小崽子,两只小胖手抓着大剪刀,刚又剪掉了他一缕头发。
惊宸博然大怒,“滚开,滚——别碰我的头发——不准剪我头发——我不要当秃子——”
他推开身上的小胖墩儿坐起身来,就见满身满枕都是碎发,还有一坨,扎在了他的脖子里。
他手忙脚乱地抓着满手的头发,不知是该丢掉,还要要收起来。
孪生小崽子见他气恼地抓狂,却咯咯地得逞大笑。
“惊宸,你怎么了?惊宸——”
初心?!
惊宸猛地自噩梦里挣扎出来,发现自己已经嚷得嗓子嘶哑。
惊觉自己还是平稳躺着的,他蹭一下坐起身,这才明白,自己又被那两只小鬼困在了一场噩梦里。
抬手摸了摸头发,确定满头黑丝完好无损,他才呼出一口气,却摸得满手濡湿的冷汗。
初心的光头在月光里幽幽发亮,担心地看着他奇怪的举动,忍不住道,“你做噩梦了吗?”
“三崽四崽剪我的头发。”
初心拉着睡袍的袖子给他按了按额头,擦掉冷汗。
“你胡思乱想,才被他们钻空子。头发剪了会再长,而且,新的头发,会比从前的黑亮柔韧。”
………题外话………两更毕,明儿继续,这几天将结局O(∩_∩)O~
☆、第312章 小皇子,不好惹
初心低柔的安慰,暖痒了心尖,想到弟弟手里那把大剪刀,惊宸却还是心有余悸。
待那两只小崽子出了娘胎,他定把这笔帐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两个小人儿相对躺下,惊宸伸手,又帮她拉了衣袍,该在头上,“以后别再剪头发。”
“为了你的噩梦,再也不会剪头发了。”她反握住他的手,许诺似地低喃逆。
门外,因外孙惊叫而急赶过来的严怀景,听到两个小人儿的低语,没闯进去。
感觉脚底冰凉,他忍不住低头,这才发现,自己竟狼狈地赤着脚。
如此天寒地冻地,不冷才怪。
借轻功飘着双足,幽魂似地返回房里,见内室的灯亮着,不经意地瞥了眼,不由得怔住鼷。
末药正在内室的床榻前,忙着整理衣袍,宽大的丝袍不听掌控,拉好这边,那边却滑下了莹润白皙的肩头……
长发倾散在颀长秀雅的颈侧,黑瀑般直垂在腰间,发尾有狂野发卷,那狼女天生的妩媚气韵此刻完全迸发。
洗尽铅华的容颜,还有迷蒙地倦意,无奈地颦眉间,有一股说不出的慵懒之气。
见她迟钝地抬眸,朝这边看过来,他佯装忙碌地转身关门,迅速到了外室的地铺前,丢下长剑,直接躺下,裹好被子,大声说道,“继续睡吧,惊宸做噩梦而已。”
“怎每天晚上死那么多人?黑山王被惹恼了,恐怕会带人来围杀庵里的女子。”
“本王虽单枪匹马,他若出手,也得掂量掂量,更何况,还有你,惊宸和金狐。”
末药在内室的纱帘后站了片刻,把火炉搬到他的近处,见他蜷着身子,不由得一阵心疼。
“怀景……”
他背对着她,头也没转,“还有事?”
“你要不要到床上睡?”
“我在这里就好,夜深了,早点睡吧。”
末药灭了蜡烛,又在帘内站了片刻,才返回床榻上,却毫无倦意。
“怀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那个女人已经和呼延协睡在一起了。”
“本王明白。”三个人纠葛太累,他成婚,就是为了成全他们。
“你既明白,为何不肯碰你的妻?”自打成婚,至今已然三个月。
若,永生永世都如此相敬如宾,她怕自己熬不住,她怕自己也会如凤迤逦一样,背叛他。
“我不想任何女子再怀有严氏的骨血。”天下居心叵测之人太多,他不得不防备。
“你是怀疑,我故意勾*引你,要得到一个可夺取天下的子嗣?!”
“我没怀疑你。”
“……”
“陌影是皇后,本王的身份,本就在朝中敏感,若多一个力量骇人的孩子,于陌影不利。玹夜本就多疑,流言一起,百官推波助澜,这孩子便成了威胁帝位的后戚,到时,严氏无罪也必亡。”
“我明白了。”
他翻了个身,侧躺着,朝着内室那边说道,“末药,本王对不住你。”
他可只手遮天,可杀罚予夺,可守护家人,可疼惜女儿与外孙,可弹指平定天下安宁,却无法给一个深爱自己的女子想要的温柔。
内室里再无言语,他没再开口惊扰。
不放心外孙,他以内力延伸了听力,正听到那小子对初心说话。
“明儿我们下山去集市,我给你买顶漂亮的锦帽。这样每日戴着帽子,冬天捂着,春天暖和了,头发就长了。”
说起哄女人,他竟不如这个小娃儿。
“好。山下的集市可热闹呢,我就随娘亲去了一次。”
初心没有告诉惊宸,那唯一的一次,她是随众尼姑奉命化缘,得来的米粮,都被年长的师姐夺了去,拿到永恩师太面前邀了功,而她被责罚,一整天没吃饭。
她于被子下握住惊宸的手,泪花悄悄滚下眼角,忍不住感激他的到来。
*
一早,天不亮,初心如往常一样,早早起了床,扫地,打水,擦桌椅,烧水,熬粥……
等到惊宸醒过来,她已经把房间里擦拭地铮亮如新,热腾腾地粥,正在炭炉上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因永恩师太已然下令,再不必她做活,早上再无人来打扰她。
算起来,这竟是她来庵里之后,最宁静美好的几天。
晨光穿透浓雾,映得枝头积雪晶莹闪耀。
两个小人儿悄悄地把米粥喝完,初心去洗碗,惊宸便把早就备好的信踹在怀里,这就带了银两,骑马下了山。
待严怀景和末药唤他们用早膳时,他们已经跑没了踪影。
严怀景着实没想到,素来赖床不起的惊宸,竟真的带初心去集市买锦帽。
他是教过他,男子汉要言而有信。但,也不至于为一顶帽子去冒险呀!
他终是不放心,派金狐和末药保护庵里的女子,他忙下山去找。
*
皇宫里专以狼血喂养的汗血宝马,价值万金,脚力绝佳。
惊宸一路并没有挥鞭子,还是未用一个时辰,就绕出重重山峦,到了百里外的小镇集市。
两人一路有说有笑,谈论着集市的好吃的好玩的,商讨着还要购置何物,却不曾注意到,他们浓郁的甜美气息,已然在穿过山林之时,诱了大片吸血鬼与狼人无声跟踪。
惊宸一身宝蓝衣袍,裹着雪白的狐皮披风,流光闪耀,眼神落在哪一处都是警惕静冷。
初心穿了他的一身月白锦袍,肩上披了黑色的狐皮披风,小脑袋被披风连衣帽笼住,一团莹亮华贵的黑色里,雪白的小脸儿如羊脂玉,像极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狐狸。
两人手拉手走在集市上,众人惊艳侧目,赞叹不已。两个小人儿的一身奢华,以及绝美的容貌,还有那一匹威猛罕见的金甲骏马,与这偏僻的小镇格格不入。
紧随于他们身后两丈外的狼人和吸血鬼,却是他们最熟悉的。
那群人衣衫肮脏,散发着腥臭的陈腐之气,眼窝深凹,牙齿暗黑,似久居洞穴而不出的兽,皆是一副穷凶极恶之相——是常在小镇里抓人的。
于是,两个小人儿碰上了奇怪的事。
他们所经之处,所有店铺皆是惶恐地关门闭户,谢客拒售。
众人好似在躲避洪水猛兽。
“是不是因为他们看我们是孩子,怕我们没带钱,所以,才不肯卖给我们?”初心忍不住揣测。
惊宸鼻子灵敏,早就嗅到了身后的恶臭之气。
他没应初心,一手牵着马缰绳,一手抓着她的小手,片刻没有松开,直接走到了一处衣帽店铺前,在木板窗上敲了敲。
“何事?”里面的老板娘,自缝隙往外看,眼神恐惧难掩。
这两个小娃儿,到底是反应迟钝,还是吃错了药?真的没注意到,大群人正等着取他们的小命吗?
惊宸从容自钱袋取出一张银票,打窗上的木板缝隙里塞进去。
“这是五十两银票,烦请拿两顶最好看的女孩锦帽给我,不够可以再给你银两。”
窗子在下沿开了一条缝隙,两个锦帽随即塞出来。
一顶是粉橙的貂皮,边沿上缝了一圈珍珠,华美精致。
另一顶是枣红底的五彩刺绣,绣了花鸟图,圆圆的帽顶上,钉了一颗鲜红的珊瑚珠。
惊宸仔细看过,连针脚缝隙都检查了,生意人似的,老气横秋地满意点头。
中年女子在窗内说道,“这是我做了三个月才完成的,店里最贵的,一百两一顶。”
“两顶一百五十两!”
老板娘哭笑不得,“小子,死到临头,你还敢与姑奶奶砍价?仔细一会儿被你砍掉的五十两没地儿花!”
惊宸忙又拿了一百两银票,塞进窗口里,“多谢了。”
“便宜你了。”
女子终是不忍,忙压低声音道,“快带着你妹妹逃命吧,爹娘生你们不容易,别丢了……”小命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见窗外刮了一阵龙卷风。
马缰绳到了初心手里,那些随在两个小娃儿身后的人,被那股风刮过,都砰砰砰砰——应声倒地,地上无一全尸。
街道上紧闭的门窗呼啦一下打开,一颗颗脑袋伸出来,愕然瞧着飞身落地的小家伙,似看比洪水猛兽可怖百倍的怪物。
卖帽子的老板娘从门里出来,望着他,却似看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随手递上惊宸刚给的一百五十两银票。
“小子,那两顶帽子我送你了,你认我当义母吧!以后,穿戴什么,白送你,只要你保我这店不受恶人欺就好。”
“我有娘亲,而且,我娘亲是当今皇后严陌影。”
………题外话………还有更……
☆、第313章 小小夫妻被掳劫
惊宸把银票推回给老板娘,把初心头上的黑色狐皮披风帽拉下去,拿了珍珠貂皮帽给她戴上,圆润的小脸儿被帽子烘托,原本的娇俏甜美之气就爆满了似地,缓缓溢出来。
“还有,这不是我妹妹,是我的女人!逆”
小家伙异常霸道,异常骄傲地对老板娘说完,就抱住初心的腰,纵身一跃,带着她飞身上马。
那气势,活脱脱一位王,陡然一扯缰绳,马儿嘶鸣转身,庞然大物,在他的小手上,竟是异常乖顺。
“对了,老板娘,你知道哪家酒楼的饭菜最好吃吗?”
老板娘瞧着马背上屁大一点的两个小人儿,嘴巴圆张,已然失了说话的能力,手遥遥指向十字路口那一家“野味斋”。
瞧着骏马远去,老板娘家的老板,缩着脖子,小心翼翼地迈出门槛,亦是不禁翘首扼腕失了一尊守护神。
“当今皇帝皇后果然不一般,儿子这么一丢丢,就知道哄女人了?!”
“真龙天子生龙子,本事自是过人!哪像你?生的儿子活了九年,还不会给老娘算账!”老板娘侧首白了眼夫君,伸脚便踢在他腿上,“傻愣着看什么?再看那小子也不是你家的儿子!快去看看那些尸体,有没有黑山王的。”
“黑山王是吸血鬼,若真的碎成两段,早就被阳光烧灼成灰,谁还认得出来?鼷”
“尸体化成灰,还有面具呢!那厮不是戴了面具吗?”
不只是老板过去看尸体,整条街上的人,都奔出来,过去看尸体,有人在其中发现一张黑金面具,忍不住“哈——”了一声。
“这是黑山王的面具!”
“黑山王死了,以后,我们再也不必躲躲藏藏的。”
小镇得以苏醒,店铺开门开窗,街上突然熙来攘往,行人说话声大的肆无忌惮,走路也似放松了肩膀,变得有恃无恐。
两个娃儿放心地入了“野味斋”,宏阔的酒楼里,掌柜和小二尚不知风波已过,还缩在柜台里。
见两位小贵客进门,忙堆上笑,迎上去。
“要一间最好的厢房,把我的马喂饱,拣着最好吃的菜上。”
惊宸说完,就牵着初心,兀自上楼。
掌柜和小二慢半拍地回过神来,都看到了桌上预留的五十两银票。
掌柜抢先忙拿起来,看到明月钱庄的字号,忍不住啧啧弹了弹纸面。他活了半辈子,还是第一回收到明月钱庄的银票。
见小二还愣在一旁,他便一巴掌拍在小二的后脑勺上,“半个月没开张了,还不赶紧伺候着?!”
几个小二这就忙碌起来。
掌柜忙揣起银票,这就去后院吩咐厨子烧菜,却刚走到庭院正中央,就结结实实,撞在一堵突然袭来的黑袍身躯上,撞得他肥胖的身体反弹踉跄,通一下,蹲坐在地上。
他张口便要骂,高大如山的魁伟男子瞬间又欺近眼前,阴沉的暗影,笼罩在了掌柜头上。
掌柜疑惑仰头,看到来人的一张脸,恐惧惊骇地顿时失了声,舌根颤抖地一个字说不出来。他可是隐约听到了,街上的人在大笑着吆喝,说是黑山王死了……
“怎么?不认识本尊了?”
男子头上戴着高高的黑金王冠,据说,是比照当今皇上百里玹夜的皇冠,一比一制作而成的,只是那金龙与金珠,是黑金腾龙,黑曜石垂旈珠。
没人见过那垂旈下的脸,因为那脸上是一张黑金雕花骷髅面具,黑洞洞的眼孔里,是血红如玛瑙的眼睛,妖魔般诡异,眼底似跳跃着两簇索命的鬼火。
掌柜毛骨悚然跪趴好,哭天抢地地求饶。“黑山王饶命!小的就做一点小本生意,您饶了小的吧。小的上有老,下有小,还有一群伙计要养,每隔三五日您属下那群人就来洗劫一次,小的生意都做不成了,这……这是刚才小的刚得的五十两,您拿去!但求您放过小的这小店。”
战战兢兢说着,他忙把怀里没焐热的银票拿出来,双手奉上。
“你这是打发要饭的呢?”
“小的一片赤诚呀!”
“既然如此,本尊命你做件大事,做成了保你这店铺风生水起。”
掌柜忙把银票揣起来,“小的愿为黑山王效犬马之劳!”
黑山王伸手,罩着黑皮手套的大掌握住他的肩,一把将他提起来,把一包药递到他面前。
“给那两个小娃儿放在菜里,另外,给严陌影写一封信,命她亲自前来赎儿子,记得警告她,若她胆敢让百里玹夜前来,她儿子必死。”
“皇后娘娘她如何能得到小的这山野草民的信?您太抬举小的了。”
黑山王从怀里取出一个早已备好的信封,上面的边角上,贴了一朵淡金色的丝缎烧边做成的玫瑰。
掌柜瞧着那信封,只觉得异常新奇,而这花,也别致精美,不似这世上才有的。
黑山王看着花朵,似俯视美人倾城绝美的容颜,眸光近乎痴情,眼底的红却似要烧成火喷出来吞灭天地。
“把信写好,放在这里面,派人送到玄月城的蓝玫瑰医苑,交给掌柜香茹,那女子曾经是皇后的贴身宫女,她自会明白该如何把信送到皇后手上。”
低沉的声音,从黑金面具后面传来,沉闷冰冷,还透着一股贪婪的急迫,他似已经等了千年万年般,再等不及……
掌柜接过信封,手哆嗦地不成样子,却看到信封上的署名是“莫锦年”。
注意到黑山王盯着自己,他忙把信封小心地踹在怀里,“小的……小的记住了!”
听说,当今皇后娘娘,比皇上还恶毒,一把毒药,相助皇上灭天狼三十万大军,又曾在血魔时不费吹灰之力,一夜吞灭誉平王一族,还有,那些曾经惦记着得到其父王南赢王骨血的国君们,无一不是被她斩了头颅……
就是这样一个女子,当今皇上把她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比珍宠,无比疼惜,且为她昭告天下,永不纳妃。
他一个穷乡僻壤的小掌柜,相助黑山王掳劫皇子,不被那恶毒的女子和皇帝陛下灭了九族才怪!
*
厢房里,小二刚刚端来两个火炉,却并不暖和,阳光被挡在窗子外面,久未入人的大房子,冷得像冰窖。
初心被冻得缩着小脖子,鼻尖彤红。
惊宸握着她的小手,轻掬在嘴上呵气,帮她取暖。
“送壶热茶进来!”
小二尴尬地道,“热茶已经在煮着,还没开,小客官,您先稍等片刻。”
“你们不必在这儿伺候了,先退下吧。”
两个小二忙退出去,随手带上门。
惊宸忙松了初心,走到门口,耳朵贴在门板上,听了听走廊上的动静,便勾出脖子里纤细的金链子,吹了两下宝蓝色的玉石哨子。
哨子没有发出半点声响,也不知月魔中人是否能听到。
“惊宸,你吹那东西做什么呀?坏人不都被你杀了吗?”初心见他收起哨子,衣领没整好,便帮他整了整。
“我给父皇写了信,需要月魔的人亲手转交。”
“什么信?是叫皇上派爹爹过来吗?”
“呃……是关于庵堂里一个女孩,叫金妙诗,你可曾见过她?”
初心抿着小嘴儿微怔,没有马上回答他。
她转身到桌旁,在凳子上坐下。
虽不知谁是金妙诗,却知道,庵堂里住着一位小小的金姑娘。
她在膳房里烧水时,常听年长的师姐们谈论,说那小娇客的父亲,是永恩师太的救命恩人,怠慢不得,吃穿住用,都是庵堂里最好的。
一次,她被差遣送饭菜,进去那房里都是香香的,像极了她从前居住的郡主寝居。
只是,她刚把饭菜放下,那丫头就差遣她帮忙擦桌子扫地,还让她帮忙梳头发。
她清楚地记得,那金小姐从镜子里看她时的鄙夷与嘲讽。
那会儿,她刚被捆绑着手脚剃掉了长发,没有人知道,她那会儿帮人梳头发,心里是什么滋味儿。她几次都没有梳好,结果被永恩师太罚跪在院子里……
从前无忧无虑,却在短短三个月内,看破世间冷暖,被逼着生生长大了五六岁。她倒是应该感激那位金小姐。
“惊宸,你怎么认识她的?”
“她每晚都在敲木鱼,祭奠她爹,说了几次话,人还不错,万一是朝廷的仇敌,杀了委实可惜。”
惊宸说着,打开了朝南的窗子,一跃到了窗台,俯视着街上的动静,寻找月魔的黑衣人。
在他眼里,那金小姐“人还不错”?
初心就再也不说话了。
小小一颗心,也莫名地清透如水,知道了惊宸写信入京,其实是要救金小姐。
这房间虽是上房,布置却极其简陋。
桌椅板凳擦拭干净,上面怪异地有许多深重的刀痕,似打斗时砍下的痕迹。
初心大眼睛盯着近乎发呆地盯着桌面,仅凭这些痕迹,甚至完全能想象到,这里曾发生的激烈打斗。
心里正烦躁什么金小姐鬼小姐的,她忍不住好奇地环看整个房间,坐在凳子上,双脚悬在半空,娇小的身子冷得缩着。
“惊宸,你看,墙壁上那一团红,好像血污呢!要不然,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这里越看越像黑店!”
那信,一辈子送不出去才好哩。
听到初心的话,他转头,循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果然,雪白的墙壁上有一团红,似红色颜料涂染的,淡淡的。
那分明是一抹血污,拿湿抹布擦拭过,结果,血入了白墙,再擦不干净。
“我们若回去,也过了午膳的时辰,庵堂里就没有饭菜了。这镇上的酒楼客栈,恐怕都是黑山王的。一会儿饭菜别吃,等月魔的人来了,我们就离开,让他们帮忙找干净的饭菜吃。”
“这里深山僻壤,怎么可能有月魔的人呢?如果真的有,黑山王断没有机会如此嚣张。”
惊宸因小丫头的话微愣,小猴子似地坐在窗台上,忍不住笑起来。
初心被他笑得心头毛毛的,跳下凳子走到窗下,嗔怒地鼓着腮儿,斥道,“你笑什么呀?”
“我笑你忽然变得比我还聪明。”
“有吗?你这是夸我呢?”
“当然是夸你。如果这里没有月魔的人,我给父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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