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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女捕头-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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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缜默默地看着她,好一会儿才唤了安良过来,从他手里结果一个包袱递给了夏初,“我让闵风去过你那里了,这些是你的东西。里面有你的荷包,还有我给你画的那张画,已经命人重新装裱过。”
夏初有点意外地接了过来,抱在怀里看了看,不知苏缜是什么意思。
“夏初,我能为你做的不多。”苏缜又从安良那拿了一封明黄的布帛交给了她,“灵峰郡富饶,风景也好。朕已让人前去传达了旨意,钦封御赐女捕头之职,享同郡主奉。不必再扮男装了。”
夏初楞了半晌。苏缜要放她走了,她却不知道是应该开心,还是应该难过;一封御旨为她铺垫了她想要的生活,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应该感激的笑,还是应该感动的哭。
她想她此刻的表情一定十分奇怪。
有些手足无措,混杂着深深的歉意,还有一些释然,还有那诸多诸多自己也不明白的情绪。
她曾经的黄公子……
苏缜上前抱住了她,“夏初,去做你喜欢做的事,去见……你喜欢的人吧。”
如果可以,他真的不想放手;如果可以,他真的就想这样带着她随意而行。就像那次离宫,那样在暮色中飞驰,那样与她相倚,从日落到日出,与她走遍江河的去看风景。
苏缜微微的哽咽,手臂又收得紧了一些,“告别,就不要再回头了。好吗?”
夏初咽了咽,却还是没能把眼泪咽下去,她在苏缜的怀中点了点头。
“走吧。”苏缜将夏初松开,转过了身去。
安良表情复杂地牵过马来,把缰绳放进了夏初的手里,吸了吸鼻子,“夏捕头……,你,你多保重。”
夏初抹了抹眼泪,又看了看苏缜,背上包袱翻身上马,一拽缰绳将马头调转。马甩了一下头,那缰绳一抖便踏踏地往东跑了起来。
“你要好好的!我也会的!”夏初在马上大声的喊道。
苏缜转过身来,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夏初离开的方向,直到那身影变小,直到视线中再也看不见,直到所有马踏起的尘埃与落叶,重又归于了平静。
夏初觉得告别这种事太讨厌了,无论是跟谁,无论是有准备还是没有准备。久久盘旋不去伤心的旋律,擦不净悲哀的色调,像这秋意浓。
可终归自己是要向前走的,如同时间不会停下,也不会倒回。生命里总是有人到来,也总是有人离开。
留下印迹,也留下回忆。那么多,又那么少。
夏初抹着眼泪沿官道狂奔了十几里,一直奔到一个岔路口才勒停了马。她抹了抹眼睛左右的看了看,片刻后忍不住啧了一声,心说这下坏菜了。
她不知道灵峰郡在哪!
刚才她光顾上与苏缜告别了,压根没想起来要问这件事。她把那封圣旨掏出来看了看,又放了回去,想也知道圣旨这东西上不可能还画着地图。
可恨的是,官道上现在连个人都没有,问都没的问。
已近晌午,这时候都是行路的人歇脚吃饭的时候。夏初等了一会儿依旧不见人影,她只好先从马上跳了下来,牵着缰绳无辜而又茫然的在岔路口晃悠。
约摸过了半个时辰,才远远的听见有马蹄声靠近。夏初向声音的来处看过去,见远处一匹白马踏着尘土向着她疾弛了过来。待行的近了,她看清了马上的人,却是忍不住一笑。
“大人!”夏初喊了一嗓子,提着长衫迎头奔了过去。蒋熙元笑起来,连马都没有勒停,一个纵身直接从马上跳了下来,向着跑来的夏初展开了双臂。
夏初冲过去二话不说一拳捶在了蒋熙元的胸口,把蒋熙元准备好的一个深情拥抱给打了回去。
“大人,这么多天你跑哪去了!”
蒋熙元揉着胸口,幽怨地咳了一声,“你怎么还是一身男装?”
“不好看吗?”夏初爱惜地掸了掸身上的长衫,“我要出远门怎么穿女装?走半路还不得让人拐了?”
蒋熙元看着她,内心的喜悦像奔河一般,笑容想藏也藏不住,想忍也忍不回去。他伸手将夏初拽进了怀里,紧紧抱住,“男装一样拐,我就是来拐你的。”
夏初噗嗤一笑,在他后背上拍了两巴掌,“屁!谁拐谁啊!”
“你拐我。”蒋熙元抱着她慢慢地晃了晃,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好好的西京我不呆,好好的尚书侍郎我不做,被你拐去灵峰郡做郡守。是你拐我。”他松心般地舒了口气,“我真怕你不愿意拐我。”
夏初的脸上又有些发红,低头笑了两声,“那……不许再让别人拐了去。”
“不可能。”
“也不许给我拐个别人过来。”
“更不可能。”
“以后不许动不动给我摆上司的身份。”
“唔……”
夏初又拍了他后背一下,“听到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
夏初这才满意地嗯了一声,却听蒋熙元说道:“那你也得答应我。”
“答应你什么?”
“在家不许欺负你相公,在外面不许给相公摆娘子威严。”
“我哪来的相公!”
“将来不许教女儿打架,不许教儿子拈花惹草。”
“我哪来的女儿,哪来的儿子!”
蒋熙元将她打横抱在怀里,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笑道:“会有的,很快就会有的,全都会有的!”
————
你不知道一棵树什么时候钻出了土壤,在不经意间缓缓长大。经过严寒的冬,经过温暖的春,经过炎热的夏,经过清凉的秋。
当它终成一片荫凉,清风诉说过往,拂动的每一片树叶都记录了曾经,记录了欢笑与泪水,记录了相逢与离别。
即便你不记得,何时埋下了种子。
——致夏初和蒋熙元,也致苏缜
[全文终]
说:
明天还会有番外的~
☆、完结感言
《女捕头》的正文至此就完结了,比起我之前的两个文来说,这个结尾还是比较欢乐的。至少主角都活着。
最后一章的章节名叫‘秋意浓’,一个欢乐的结尾配了一个萧索的名字。这是算是我送给小苏的吧,是张学友唱的一首歌。我在写构思结尾的时候,脑子里盘旋不去的都是这首歌。
有兴趣的可以听一听曲子,看一看歌词。^_^
我们的小蒋大人和女汉子夏初终于走到了一起,不管你们是喜欢小苏皇帝还是喜欢小蒋大人,也不得承认,夏初最合适的还是蒋熙元。
一个可以包容她在异世中的离经叛道,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真正尊重她,也真正能给她自由生活的男人。
《女捕头》在最初最初的构思里,夏初其实是配给苏缜的,但行文没多久我就改了主意。其实也不算是我改了主意,而是夏初说服了我。
因为她与苏缜在一起,只能有爱情,而不会有快乐。
爱情应该是让人感到快乐的,而不是以爱情之名去消磨掉快乐。
《女捕头》是一个破案的故事,但本质上它还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关于初恋,关于情感的成长。
初恋哦,这是个非常甜蜜又有点伤感的词,因为它经常是不成功的。在我们还青涩的时候,第一次触碰到爱情的滋味,没有世故,不加考虑,全心的投入,只为爱情本身。
就像小夏对小苏,她就是那样的动心了。可当现实摆在面前的时候,这种纯粹而清澈的爱恋就不复存在了。有人说为应该为爱情牺牲,应该坚定不移,如果做不到就不是真爱。
但我宁愿把爱情放在现实里。有土壤的爱情,才更趋于真实。
有人说小夏就这样放弃了小苏,太快了。其实不然,从她知道小苏要结婚时,她便已经开始在放弃这段感情了。她一直知道自己的接受的底线在哪里。
在宫里的那一段,有人说小夏不像小夏了,那么的不果断。可我觉得那才是一个完整的小夏。
她只是个十七岁初涉感情的小姑娘,不冷血也不无情。她并不是不喜欢小苏,所以她会犹豫和摇摆,理智与情感会有所冲突。但冷静下来之后,理智还是占了上风,性格决定了她的选择。
小蒋是什么时候走进小夏心里的呢?无从考证,也许是他救了小夏的时候,也许是他鼓励小夏的时候,也许更早,也许根本就没有那个分界线。一天一天,点滴汇聚,终成海洋。
文的最后,小苏放手了。虽然种种的指向表明他应该放手,但他是皇帝,如果他就是自私的扣下小夏,谁也没有办法。但他也是个理智的人,爱情虽然难以割舍,可毕竟不是这世上唯一的事。
放手,其实比争取更难。
争取,可以一腔热血勇往直前,什么都不考虑不顾及;而放手,则需要冷静的思索与权衡,伤痛留给自己。放手,然后成全。
小夏遇见蒋熙元是她的幸福,遇见苏缜,是她的幸运。
是啦是啦,我承认,因为我本身就不认为‘为爱而活’这种事是正确的。每个人都应该有自我,应该有责任,才会是一个值得让人喜欢的人。
我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或者说,我不是一个喜欢鲜花烛光,喜欢甜言蜜语,那种意义的浪漫的人。所以我的文也不可避免的都是这个调性,也许这会让大家觉得很不过瘾吧,不光清水,连点油都放的很吝啬。
多多包涵啦~
在此,非常感谢大家,抱着一颗看言情的心,看了这么一篇不太浪漫又全是凶杀的文;又或者抱着一颗看破案文的心,看了这么一个谈情说爱的故事。都好,只要你们觉得喜欢,它是什么文都好。
还要向大家道歉,关于我的更新速度。虽然在连载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的道歉,但我一直没有改正。不是不想改,是真的改不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码字速度会是这样一个磨人的小妖精。
实在对不起。
连载期间,适逢黄金联赛这个喜大普奔的盛事,我参赛了。本来觉得只要能够进入复赛就好了,没想到你们给了我这么大的惊喜!初赛中,《女捕头》以第七的位置顺利进入复赛,而复赛里,目前读者投票数排在第五。
你们太给力了!谢谢大家给我的票,好爱你们!
还要谢谢大家给我的每一条留言,谢谢你们给我打赏的东西,谢谢你们对我的包容和鼓励,谢谢你们能够喜欢《女捕头》。
如果看到首页‘2014年终盘点’的,会知道《女捕头》已经签了出版合同,不出意外的话,它会变成油墨印刷的实体书。接下来的时间我会开始修文,将文中不尽人意的地方做一些调整。
当然,答应的番外会有的。比如闵风,这个话不多出镜少,却只要一出现就夺人眼球的家伙,我都没想到他会这么受欢迎。不过看完文的也都能知道,那不是一个欢乐结局的故事。
从2014到2015,感谢《女捕头》可以让我与你们结缘,感谢你们支持,感谢!
鞠躬~
爱默丁
2015年1月12日
明天开始番外~
☆、锦瑟无端五十弦 番外壹
悯峰山很高,高到过了半山腰就再找不到一棵树了,它矗立在一片矮山中显得十分突兀。山顶上,一年里有十个月都是盖着雪的,抬头看去,总是皑皑一片,裸露的岩石也总是那么灰冷。
山下的村民传说雪顶上住着神仙,可我知道,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雪和岩石。因为我每个月都要上去七八回,为师父取雪水,他要用来酿酒或烹茶。
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所以我一直不相信有神仙的存在,只相信自己亲眼能够看到的东西。悯峰山上,除了我师门的人,再没有别人了。
我叫闵风。
我没有父母,师父将我捡回悯峰山之后,便懒惰的用悯峰山的名字做了我的名字。可能他觉得悯这个字太富于悲剧色彩,于是改做了闵。
他去掉了那个心。
悯峰山的半山腰有一处突如其来的平坦,我不知道它是自然形成的,还是被我的师门的人经过三百年的努力一点点铲平的。我们就住在那里。
是的,三百年。有时候我很为自己的师门感到骄傲,但更多的时候,我其实没有什么机会提起它。
在悯峰山的时候,除了习武练功之外,我便喜欢坐在山沿边上的那块大石头上往下看。我看得见山下的村子,看得见村民,看他们牧牛、劈柴、种田、做饭。可他们离的实在很远,有时候我都不确定自己是真的看见了,还是想像出来的。
日子过的平淡,也许别人觉得枯燥,但是我已经习惯了。那时的我,没有什么过去可以回忆,也从来不去想自己的将来。
我的改变要从景德十三年说起,哦,应该更早一些,应该从景德十年的夏天。那是六月初,我第一次见到她。
那年我十五岁,她十三。
师父对她说:“萧姑娘,这是闵风。有什么需要的你就找他,这小子虽然话少,但是可靠。”
她皮肤白的就像山顶的雪,显得眼睛格外清亮。笑一笑,脸上便有淡淡的两个梨涡,她叫我闵风哥哥。
我见过女孩子。山下村子里有不少的女人,年轻的媳妇年长的婆婆,小姑娘也有,但我觉得跟她都不太一样。
她很好看,显得很柔软。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悯峰山入了仲夏,山顶的雪融成了滴滴水珠,又汇成清溪。我喜欢那条每年只短短存在的小溪,格外甘甜。
她告诉我,她是因为身体不太好才被家中送来悯峰山的。悯峰山顶上不长树,但是却长一种草,这草存不住送不走,所以只能她自己跑过来。
她还说这里南坡的温泉很好,有利于她的身体。她说这山上真凉快,她问我这里的冬天是不是特别的冷,问我会不会经常下山,问我这样爬上爬下的辛不辛苦,问我在山上住着闷不闷。
我从来没有听人与我说过那么多的话,我很耐心的听完了,在心里默默的把她的问题想了想,觉得这些问题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于是说:“习惯了。”
她又笑了起来,说:“闵风哥哥你的话真的很少。”
从她来了之后,我上山顶的次数就更频繁了一些,除了帮师父取雪水,还要帮她采药。
其实我看不出她身体有什么问题。因为她很活泼,虽然看上去娇弱。
早起我们练功的时候她会在旁边兴致勃勃的看着,有时候还会跟着比划两下。姿势摆的奇奇怪怪的,她自己又掩嘴咯咯的笑。
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的时候,她的皮肤就像是透明的一样。她喜欢穿鹅黄色的衣裙,这颜色像薄薄的花瓣,娇嫩又明亮,总是徘徊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也可能是我总是忍不住去看她。
我觉得悯峰山上,除了皑皑的雪和灰冷的岩石,终于有了另外一种不同的色彩。
每次她出现的时候,师兄师弟们都格外的卖力,除了我之外。因为我总是会走神,会转头看看她在干什么。也因此,我没少被人偷袭。
“家父说,勤能补拙。闵风哥哥,你只要勤学苦练,一定不会比别人差的。”她很认真的鼓励我。
我有点哭笑不得。师父说了,在我这一辈的弟子里,我的先天条件是最好的,又心无旁骛,所以功夫也好。
我不知道要怎么与她解释,只是很直接地告诉她:“我不差。”
“嗯,你不差!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的!”她对我坚定地握了握拳。
我也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第二天,我把师兄弟们挨个打趴下了,想用事实说话。可转头却发现她不在。
照顾她的小丫鬟说她病了,我这才知道她的病在心,是先天的。我不方便进去看她,只好上山给她采了很多的药,放在了她的窗台上。
“闵风哥哥,浪费了呢。”她好些了之后捧着一把草药,很心疼的说:“这药要新鲜采的才有用。”
我挺失落的,点点头表示我记住了。不过她又对我笑了笑,“谢谢你。”
没事的时候,我还是会坐在那块石头上往山下看,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身边常常会多一个人——萧姑娘。
她得见山下的村子,却看不见那些村民,她让我告诉她那些人都在做什么,我说:“有个男人去牧牛了。”
她看着我眨了眨眼睛,“没有了?”
我摇了摇头。她便又笑了起来,笑得很开怀,穿着绣鞋的脚在地上轻轻地跺了跺,“他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
“褐色。”
“他多大的年纪?他有没有戴着帽子?他的牛是什么颜色?他走的快还是慢?他有没有遇到什么人?”
我看着山下,认真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她也就听得很认真,托着腮看着我,“村子里还有别人吗?”
我好像是摸到了一点门道,便又按照刚才的办法给她讲了一个奔跑在小径上的男孩。她说:“听着好有意思。”
后来我明白了,她说有意思,并不是说我讲的多么有意思,而是她觉得村民的生活很有意思。
“母亲让我学了琴,学了萧,我还要学绣花,学画,学的把字写的婉约漂亮。”她看着山下那片村子,“我也想漫山遍野的跑,也想放牛。”
“为什么不去?”原谅我那时对这世间的不了解,问出了这么愚蠢的话。
“怎么可能。”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闪了闪。不过很快她又笑了,揪下石边的一片草叶,抿在唇上噗噗地吹气,“不行呢。”她把草叶递给我,“闵风哥哥你会吹吗?我上山那天路过村子,看见有人用草叶吹曲子呢。”
我看这那片草叶,想着这刚刚是她在唇上抿过的,忽然心里就觉得有点异样,脸直发热。
我从旁边揪了另一片叶子下来,给她吹了一曲没有名字的小调,不怎么动听。
那是景德十年的夏天。她告诉我,她叫锦瑟。
仲秋时,天气转凉,锦瑟被家人接了回去。
我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看着她上了马车,马车走过村子的时候又停了下来,那鹅黄的身影从车里跳了下来,向着山上挥了挥手。
她说:“闵风哥哥再见。”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这么说了,还是我自己想像出来的。我揪了一片草叶,又吹了那曲不太动听的调子,我想她应该听不到。
再见,只是一句告别的常用语。有的时候真的可以再见,有的时候却再也不会见面。我以为,锦瑟会是后一种情况,但令人惊喜的是,第二年的春天她又来了。
我失落了一冬的心情终于也如万物生发,心里冒出了蓬勃的草。锦瑟到我面前问我:“闵风哥哥,去年我走的时候你是不是用草叶吹了调子?”
“你听见了?”
“我不知道。”她的笑容依旧是那样好看,“但我觉得我听见了。”
这一年,我终于在她面前挽回了自己的面子,在揍趴下几个师兄弟之后。
她也很高兴,“我就说嘛,努力一定是有回报的。”
好吧。如果我是天才能让她高兴,那我就是天才吧;如果我的努力能让她高兴,那我就继续努力吧。
入夏冰雪融化后,我带她去看了那条甘洌的小溪,带她去看了我在北坡发现的一个山洞,还有一片只盛开几天的花海。
那都是我发现的,悯峰山就是我的世界,我希望她看到,这样她便是与我分享了这个世界。我的世界里也不再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她的央求下带她去了山顶,师父知道以后把我揍了一顿。我在师父的责骂里才知道锦瑟与我有多么的不同。她的姑母很了不起,是皇后,不是像我这样连姓氏都来的很随意的小子。
担待不起。师父这么跟我说。很世俗,但那也是现实。
锦瑟瘪着嘴来向我道歉,“闵风哥哥,我以后不会让你为难了。你别生我的气。”
“没有。”我实话实说,“你想去,我就带你去。”
她的脸有点红,摇了摇头,然后又笑了。
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一弦一柱思华年 番外贰
那一年,锦瑟带来了她的琴。
我与她去了那片花海,她说她去年看见花海的时候就很想弹琴。“我学过很多的曲子,高山流水,阳春白雪,醉渔唱晚,都是很美的风景。”
她的手指在琴上抚过,两指一合勾起悠悠的声响,又按下,“可其实我都没有见过。”她低头笑了笑,看向我,“我家挺大的,但迈再大的步子一百八十二步也就从东走到西了。你看这里多好。”
她看着花海伸展着胳膊,“如果想走,可以一直走下去,永远都走不到头。”
“南边是海。”我说。
锦瑟噗嗤一声笑了,眄了我一眼,“好煞风景,我就是说那个意思。闵风哥哥见过海?”
“没有,我很少离开悯峰山。”
“有机会我想去看看。”她又重新将手放在琴上,滑出一串调子来,掩住了她后面的那句话。她说的很轻,但我还是能听见。
她说,不会有机会的。
这是一句非常遗憾的话,但她的语气却并不遗憾。不管是她的身份,还是她的身体,都不会让她有机会的。毕竟海那么远,连我都不曾去过。
蒋熙元说我这人无趣,“你说你每天都干什么呢?来莳花馆坐坐吧,闵风,茶酒我都不收你钱。”
他把扇子在掌心掂了掂,“哪怕听听曲也好,姑娘们的琴技可都是一等一的。”他陶醉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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