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恶毒女配不洗白[穿书]-第5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毕竟觊觎李斯年美色的人,不是疯了,就是死了,她委实不想成为无数疯疯傻傻中的其中一个。
如今知道了李斯年喜欢她,她还做什么矜持模样?
该上手便上手,该揽腰便揽腰,她没必要压制着自己去做柳下惠。
李斯年的手感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
蓦然入手,她的心跳便止不住地狂跳起来。
李斯年身上特有的月下香笼罩着她,让她骤然便有一种敢笑幽王不痴情的悸动。
只是李斯年并未回答她的话,身体似乎僵了僵。
程彦便笑了起来,道:“你怎么不说话?”
“被我说中了心思,害羞了?”
仔细想想,其实这种反应颇为符合李斯年的性子。
李斯年更像那种清心寡欲的谪仙,并非荷尔蒙爆棚的霸总,一言不合便将她摁在榻上说什么女人,你这是玩火。
然而她的声音刚落,李斯年便翻了身,一贯清润的眸子似乎深了一分,静静地与她对视着,声音略微有些哑:“小翁主怎想起问我这个问题?”
离得太近,李斯年呼吸间的热气便洒在了程彦的脸上,略微有些痒。
程彦不自然地动了动,随口道:“我在旁人那听了几句话,回来便想问了。”
“怎么,你不敢回答?”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在她说完这句话时,李斯年的眸光似乎又深了深。
可他的眼睛实在太好看,哪怕往前一步是危险,也会让人忍不住前行。
“你说嘛。”
李斯年只是看着她不说话,程彦便继续掐着嗓子,抬起一只手,绕着他垂在胸前的发,眨了眨眼,说道:“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许是地龙烧得太热,她看到李斯年鬂间有湿气漫出,李斯年捉了她不安分的手,问道:“这些话,是谁教你的?”
他所认识的小翁主,可不是这般开窍到热情的模样。
程彦的手指在李斯年掌心挠了挠,道:“没有人教我,是我自己想问的。”
她虽然母胎单身了两辈子,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再加上刚才又被崔美人点播了一番,她哪怕笨拙着去学习效仿崔美人说的话,也能做出三分勾人模样来。
李斯年再怎么是清冷疏离的谪仙,她今日也要他从九重天下来,尝一尝人间情爱味道。
程彦这般想着,然后便看到,李斯年那张漂亮得有些过分的脸越来越近,月下香越来越浓烈,他长长的睫毛近在咫尺间,他温热的吻落在了她的额间。
然后一路往下,如蜻蜓点水一般,在她脸上点起了火焰。
她感觉到自己的脸很烫,意识因李斯年的动作而出现了片刻间的模糊,李斯年低哑的声音响在她的耳侧,让她原本对李斯年跃跃欲试的想法化成了一滩水。
李斯年说道:“我的回答,小翁主可还满意?”
“若是不满意,我可以重来一遍。”
李斯年的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唇角,瞳孔很亮,却也很黑,像是旋涡一般,能将她整个人吸进去。
程彦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这种进展有些不对。
崔美人不曾说过这种事情,李斯年更不是一个热情的人,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她百般撩拨李斯年,李斯年清心寡欲,她步步紧逼,最后李斯年口嫌身正直,承认了对她的喜欢。
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完全颠倒了过来。
程彦晃了一下神,随后又嫌弃自己的晃神。
她是这场事情的发起者,怎能被李斯年这厮占了上风?
她应该更为主动些,而不是被动地被李斯年这般对待。
程彦稳了稳心神,把手从李斯年的掌心抽出来,按住李斯年摩挲着她唇角的另一只手,身体微微向前,用唇轻轻蹭了蹭李斯年的略显冰凉的脸颊,道:“满意。”
“只是这种事情,还是我来得好,毕竟你现在中了千机引的毒,身体虚弱,体力不济——”
她的话尚未说完,便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再回神,发觉李斯年将她平放在榻上,而李斯年,则在她上面,漂亮的眼睛噙了水,又黑又亮,引人犯罪。
月下香越发浓烈,纱幔落了下来。
李斯年的吻如疾风骤雨般降临,夺去了她的呼吸与未说完的话。
她第一次发觉,原来略显清冷疏离的月下香,竟能这般旖/旎/缠/绵。
一吻而终,程彦的心脏快要跳出胸腔,而面前清隽无俦的少年,似是仍嫌不够般,指腹落在她眉梢,顺着她的眼角,一点点往下滑。
“体力不济?”
李斯年轻笑。
他的小翁主,对他似乎有些误解。
程彦满面羞红,终于意识到自己说了一句多么愚蠢的话——哪怕面前的李斯年空有一副好模样,实则是个性/无/能,她也不该说什么体力不济。
更何况,以李斯年刚才的反应来看,他体力好得很,一点也没有身中剧毒的虚弱,以至于让她忍不住怀疑,昨夜呕血的少年,究竟是不是面前的李斯年。
关于体力的话题太危险,程彦连忙转移话题,道:“你这是喜欢我了?”
李斯年眉梢轻挑,笑了起来,问道:“小翁主今日才知道我的喜欢?”
程彦点了点头。
若不是崔美人,只怕她这辈子都无法知道李斯年其实喜欢她。
李斯年永远风轻云淡的,清冷疏离的,他的喜欢藏得太深,她永远窥探不到。
程彦道:“你何时喜欢的我?”
为什么她一点也没有感觉?
唯一的感觉,是与李斯年相处久了之后,李斯年对她的防备少了些,她不再像刚认识的时候与他说话分外小心留意了。
李斯年轻抚着程彦的眉眼,道:“很久以前。”
程彦眉头微动:“多久以前?”
李斯年并未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将她揽在怀里,很紧很紧。
程彦便没再继续追问了。
她想要的回答,已经得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斯年才轻轻将她松开,看着她澄澈眼眸,问道:“小翁主是何时对我动的心?”
程彦很想说,其实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对李斯年动心,只是觉得,李斯年是她生平所见最为好看的人,不仅好看,且气度风华,聪明过人,她很喜欢与他相处,更喜欢看他那张脸。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她非嫁人不可,那么李斯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更何况,为了抵制舅舅未来可能的再度赐婚,她必须要找一个人嫁了。
只是类似于这样的话,直白说与李斯年听似乎不大好。
程彦想了想,斟酌着用词,慢慢道:“我也说不清楚。”
“只觉得你好看,我很喜欢与你相处,这大抵便是喜欢吧,我不是很懂。”
李斯年眉头微动,看了看近在咫尺间的程彦的脸,心突然便软了下来。
很软很软的那一种。
李斯年亲了亲程彦的脸,道:“这便很好。”
一见钟情不了的脸,再见也不会钟情,这张给他惹出了无数祸事的脸,竟也有派上用场的一日。
最起码,吸引了这位小翁主的目光。
程彦听李斯年的语气并无异样,便笑道:“既然你喜欢我,那你何时求娶我?”
“再等一个月,我便十五岁了。”
虽然她是个活了两辈子的人,但在大夏,她的年龄还不到十五。
大夏并不像明清时代,女子十二三岁便许嫁,一般是过了十五岁,才开始谈婚论嫁。
李斯年看了看程彦,有些意外,便问道:“你想嫁给我?”
他倒不曾想过程彦这么快便要嫁给他。
他原本的打算是等程彦过了十五岁,便向程彦表明心迹,而今事发突然,打乱了他的计划。
不过这样也好,程彦知道了他的喜欢,便不会把他当成李夜城一样的兄长。
“这是自然。”
程彦道:“一切不以结婚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我亲了你,我便要对你负责任。”
那个吻让她颇为回味,看着面前的李斯年,她竟有一种想再来一次的冲动。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便被程彦狠狠鄙视了。
都道美色惑人心,唯有经历之后方知晓,李斯年这张脸,这个人,不仅仅是惑人心,更是勾魂夺魄,让人欲罢不能。
若李斯年为女子,她为君王,她丝毫不怀疑,自己会做出周幽王一样的事情。
李斯年便笑了起来。
如果他此刻还想明白了程彦为何这般火急火燎问他是否喜欢自己,又这般心急让他娶她的原因,便白活这许多年了——觊觎程彦势力的人不计其数,她需要找一个人,来转移旁人的视线。
他身份尴尬,不被天家承认,是最坏的选择,也是最好的选择。
李斯年道:“二月十五是太上老君诞辰,你若不觉得仓促,便定在那一日可好?”
他的小翁主,似乎还没明白自己的心思,懵懵懂懂的,听了旁人的三两句话,便急匆匆找他来确认,然而心里面,却并不知道感情是怎么一会儿事。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
她还小,他宠着她,教着她,也就是了。
来日方长,她终有一日会明白,什么叫做刻骨铭心的喜欢。
第83章
程彦并不知道李斯年早已看出了她的心思; 还以为自己越发长进了,连李斯年这般精明的人都瞒了过去,心中颇为自得。
李斯年注重修身养性,对吃的东西并不太在意; 平日里只吃一些比较清淡的东西; 自从中了千机引的毒后,他原本便不太好的食欲越发不好了。
程彦听侍女说,李斯年今日只喝了半碗粥; 其余什么也没吃。
看着李斯年越发消瘦的脸,程彦心疼得不知道怎么好; 吩咐侍女传饭; 要那种清淡又有营养的饭菜,万万不能再是李斯年平日吃的那种; 看着清汤寡水的; 一点营养也无,她陪李斯年一同吃了几顿饭; 便受不了了,她甚至忍不住怀疑,李斯年现在弱不禁风的身体; 便是这般吃饭吃的了。
李斯年明明是个不比她大多少的少年,怎地吃饭作息与老年人一般?
这样不好; 她要把他纠正过来。
年轻人么; 就应该多吃多喝多运动; 把身体养得好好的。
只要身体好了; 其他便都不是问题了。
程彦这般想着,对李斯年道:“我让人做了些清淡的饭菜送过来,我看着你吃,你可不许再跟先前一样,吃两口便把筷子放下了。”
“你现在中了毒,要多吃点饭,才有力气与身体里的毒素做斗争。”
程彦说话时的语气像哄小孩一般,李斯年不禁莞尔,道:“好,都听你的。”
但这个都听她的,是有条件的,比如说,他现在有气无力,甚感疲惫,需要旁人照顾。
李斯年虚虚咳嗽两声,笑着道:“只是我眼下中了毒,怕是拿不起筷子。”
程彦便道:“无妨,我喂你就是了。”
刚才他的精神还足着呢,把她闹了个人仰马翻气喘吁吁,这会儿便如病入膏肓的人一般,说自己没了力气。
这样说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什么拿不起筷子,分明是撒娇耍赖罢了。
不过,她愿意瞧他撒娇。
这样才对嘛,十几岁的少年,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撒撒娇,耍耍赖,别整日里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那样多无趣。
侍女很快将饭菜送进来,摆好之后,又躬身退出了屋。
程彦搀着李斯年下了榻,随手取下琉璃屏风上李斯年的外衫,给他披在身上。
虽说地下烧着火龙,屋里暖洋洋的,一点也不冷,但她总觉得李斯年中了毒,现在最是虚弱的时候,不能将他当做寻常人看待,更不能让他受风着凉。
再者,只穿一件外衫,也费不了什么功夫。
程彦给李斯年披上衣服,行动之间,不免碰到了李斯年的腰。
那腰又软又细,手感极好,不比她的差,她下意识便要抽回手。
可转念一想,她和李斯年都是这种关系了——亲都亲过了,摸一把小腰,应该也没甚么的。
这般想着,程彦神使鬼差般又伸出了手,在那盈盈小腰间,轻轻握了握。
真软,真细。
程彦心中感念,手指又稍稍用了力。
李斯年眉头微动,侧过脸,瞧了瞧程彦那只放在自己腰间的手,忍不住笑了笑。
“怎么?”
李斯年捉住了那只不安分的手,笑着问道:“小翁主刚为我穿了衣服,这会儿又想将我衣服脱了去?”
“我哪有。”
程彦小声辩解着,莫名的心虚。
倒不是想扒他的衣服,就是有些好奇,男人的腰怎么可以长成这样。
她所认识的男人中,李夜城英武,身材挺拔,单手便能开重弓,他虽然不是那种膘肥体壮如小山一般的武夫,但也不曾有李斯年这般细软的腰。
李承瑾病弱一些,身材更为消瘦,可也因为身体的缘故,他甚少去练习骑射,莫说有李斯年的这种腰了,他连李夜城身上的热血男儿应有的英气豪迈也无。
罗十三是暗卫出身,有时候任务下来了,还要男扮女装去做事,所以他的身体柔韧性极好,腰也纤细,可与李斯年相比,总少了些什么。
程彦认真想上一会儿,觉得大抵是李斯年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淡然与绝世独立吧。
程彦道:“我就是好奇,似你这种柔软纤细的腰,纵然是在女子身上也极为少见,你是男子,身材比女子高一些,骨架也稍稍大上一些,到底是怎么长成这样的腰。”
李斯年握了握她的手,眸光轻闪,问道:“你很想知道?”
程彦道:“这是自然。”
大夏的审美并非后世的以瘦为美,这个时代更追求自然美与雍容华贵的美,虽然这般追求,但并不代表着,这个时代不欣赏细腰。
玲珑有致,蜂/腰/肥/乳是这个时代最为推崇的女子的身材。
可推崇归推崇,能长成这样的女子委实不多,毕竟腰和胸不可兼得。
无数女子为了拥有这种身材一掷千金,让不少药房赚得盆满钵盈,堆金积玉。
李斯年若是有细腰的方子,她拿出去卖,也能换来不少钱。
想到此处,程彦仿佛看到无数金银财宝在冲自己招手,舔了舔唇,对李斯年道:“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方子?若是有,只管将这个方子告诉我,我有药房铺子,按照你的方子调上一些细腰的汤药,有你这位谪仙来做活招牌,想来铺子的门槛都会被踏破。”
李斯年眼底溢出淡淡笑意,低低笑了一声。
他的小翁主,总是这般,做上一些引人犯罪的事情,说出来的话语却是如此天真。
李斯年道:“我天生便是如此,并非服用了药物所致。”
“哦,原来这样。”
程彦有些失望,只觉得刚才飘在她眼前的金银财宝,这会儿全部不翼而飞。
李斯年看到程彦一副小财迷的模样,有些想笑,便温声说道:“不过,你若是想要这种方子,我给你写一个也就是了。”
程彦大喜,连一贯明亮的眼睛此时跟着更加明亮了三分,看着李斯年,像是看着一颗源源不断向她撒钱的招财树,问道:“这种方子好写吗?”
“好写。”
李斯年用手轻轻刮了一下程彦的鼻梁,笑道:“略翻几本书,也就写来了。”
“太好了!”
程彦一把抱住李斯年,小鸡啄米一般在他脸上亲了亲,道:“你简直是上天派来帮我的。”
讲真,她现在需要钱,很需要的那一种。
朝政本世家把持的情况下,大司农形同虚设,以至于国库空虚,连办李承瑛与李承瑾婚礼的钱,都从宫中出的钱,她在培育粮食上是一把好手,可是在做生意上面,便不大精通了。
有时候她培育出来了新苗子,世家们找她做交易,摆出来的条件,瞧着是她占便宜,可时间久了她才发现,世家们才是真正得利的那一方。
她与世家们斗智斗勇这么多年,朝政上她慢慢将权利抓在了自己手里,可一旦牵扯到银钱,世家们还是占据了上风。
她很想改变这种局面,但培育苗种和世家们争权消耗了她太多的心力,她实在抽不出太多的时间去做这件事,更何况,她在做生意上面,委实没甚么天分。
为了弥补自己的这个缺点,她这些年从寒门之中挑选了许多有经商头脑的人为自己做事。
那些人时常对她说,在华京挣钱其实不难,难的是没有东西可卖。
比如说,女人的钱很好赚,无论是金银首饰,还是一些修身的方子,都是华京城贵女们格外喜欢的东西。
但金银首饰的铺子多被世家们占领,修身的方子,也只有世家们手上有,他们没有东西可卖,便只能做那等最耗费心力,又不怎么挣钱的东西。
这些话在她耳边念叨得多了,程彦便上了心,今日见李斯年的腰如此纤细,还以为他有什么灵丹妙方,只想着问他要了来,自己在铺子里也卖上一卖,感受一下日进斗金的生意。
哪曾想,李斯年的纤纤细腰竟然是天生的,委实叫人眼红。
不过还好,李斯年哪怕是天生的,他也能写出这样的方子来。
程彦抱着李斯年亲了又亲,声音像是掺了蜜一般,说道:“你还能写什么方子来?一并给我都写了。下面的人说,药房里只做药的生意是赚不到什么钱的,最好有几个旁人没有的方子,这样才能挣到钱。”
李斯年眉头微动,看着面前抱着自己撒娇的少女,浅笑道:“再亲一下,我便告诉你。”
她的唇很软,一旦沾了,便叫人欲罢不能。
程彦踮起脚尖,蹭了蹭李斯年的脸,道:“亲过了,快说。”
“不行。”李斯年眸光轻闪,说道。
“怎么不行了?”
程彦有些不解。
李斯年便道:“没有诚意了。”
程彦道:“怎会没有诚意了?”
她现在看他,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元宝,让人爱不释手,心痒难耐,恨不得日日与他在一起,将他藏起来才好。
李斯年只是浅笑,却不说如何没有诚意。
他从宽大绣袍里伸出手,覆在程彦的后颈上,手指微微用力,再稍稍俯身,看着她清澈的瞳孔微微放大,随后闭上了眼睛。
一吻而终。
怀里的小翁主俏脸微红,面不施粉,颜色却如朝霞映雪般好看。
李斯年抬起手,指腹轻轻蹭着她的脸,声音低哑着说道:“这才是有诚意。”
二人离得太近,李斯年呼吸间的热气洒在程彦脸上,像是羽毛在心头轻轻拂过,让人心里痒痒的。
而那被他温热气息扫过的地方,更像是着了火一般。
哪怕此刻没有照镜子,程彦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得不像样子。
这个李斯年,看上去清心寡欲不近女色,怎地沾了她的身,便一改往日的风轻云淡,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
想了想,大抵是因为李斯年正是青春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候,虽说身体不太好,可身为男子应有的反应还是有的。
就比如,现在一般。
李斯年现在面上虽然还能保持清俊无俦的谪仙模样,可是眼睛却很黑,又黑又亮,像是旋涡一般,引着她去往不知归途的路。
简直就是披着谪仙皮的勾魂夺魄的妖精。
程彦不敢再看他的眼,便微微偏过脸,道:“如今我诚意也足了,你便把你所知道的方子都写一写。”
怕李斯年觉得自己干白活,程彦还不忘再加上一句:“你放心,等我挣了钱,咱俩对半分,绝对少不了你的好。”
“少不了我的好?”
李斯年轻笑,指腹摩挲着程彦的唇角,道:“既是少不了我的好,我便都依了小翁主。”
他倒不是在意那些金银财宝,钱财乃身外之物,他所在意的,想要的好,是面前的这个人,这个让他朝思暮想的小翁主。
见李斯年答应,程彦颇为欢喜,道:“好,都依我。”
早知道李斯年这般好套路,她早就应该对李斯年下手了,而不是像之前那般,小心翼翼与他说着话,生怕那句话戳到了他敏感的小心思。
李斯年眼底噙着轻轻浅浅的笑意,道:“劳烦小翁主为我研墨铺纸,我这便为小翁主写了来。”
“不用这么着急。”
程彦道:“我听侍女说,你今天只喝了一点粥,你本来便中了毒,若不再多吃点饭菜,那可怎么行?”
“咱们先吃饭,至于其他事,等吃完饭了慢慢做。”
她又不是周扒皮,见点银钱便指使着李斯年干活。
李斯年现在以修养为主,至于写方子挣钱的事情,他们未来有的是时间,不用急在这一时。
左右谢诗蕴已经答应给李斯年配置千机引的解药了,只待李斯年解了毒,他们便能长长久久地在一块。
李斯年浅笑:“好,都听你的。”
程彦笑道:“就应该都听我的。”
挑明关系后,李斯年对她百依百顺,乖得让她有种如坠梦境的不真实感。
开心的同时,又埋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去问李斯年的心意。
可转念一想,李斯年与她相处时的极有分寸的淡淡的疏离,让她根本不敢往他喜欢她的事情上猜想。
更何况,她也不是没有问过李斯年的心思,李斯年是怎么回答的呢,李斯年说,小翁主,你还小,待你长大了,你便会明白了。
这就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