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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盛开的城市-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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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豹想了三个月,他看了无数的人。
没有一个人像警察。
第一个月他还能劝服自己放宽心,可是到了第二个月,第三个月,他开始焦虑了。关键在于,他一开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焦躁。
其实即便没有这名卧底警察,他一个人也可以做。
可是危险度会增加。
是因为怕死么。
他不怕。
他只是想,最起码得见上鹿佳一面。
远远地看她一眼,足够了。
想到鹿佳,翟豹的思念总是像被打开的水闸,关也关不上,不工作的时候,他能想一整天。
他来的时候把以前的手机带出来了。
他的第一个手机,是用自己赛车的工钱买的——美国佬的一款板砖机,在当时很流行,现在早已经被淘汰了。不过这款手机保养的很好,现在还能用,玩游戏是不行了,能打电话发短信。
也能看照片。
手机的开机画面和屏幕桌面,都是同一个人。
是鹿佳的学生装。
第一张是从学生证件照片上偷拍下来的,鹿佳那会儿的脸稚嫩又青涩,比现在多了一点婴儿肥,不过眼睛还是很大,像演喜剧之王的张柏芝。
证件上的鹿佳板着一张脸,笑都不笑。她不笑的时候嘴角也微微上翘,严肃,却不令人觉得索然无味。
第二张明显是侧身,是翟豹躲在厕所门口,对着跑道偷拍的。当时,鹿佳带着饭盒给李胧叙送饭。
鹿佳没有做饭的天赋,但她愿意给李胧叙做饭,虽然做的不好吃——因为李胧叙最后一口也没吃,都被翟豹自告奋勇当小白鼠了。
现在想起来,翟豹还能感觉到鹿佳做的那道蜜糖排骨,就在舌苔上打转。
鹿佳放太多糖了,排骨甜到发苦,肉又硬又冷,他嚼了十几分钟才能吞下去。
一份盒饭,翟豹吃了一个小时,才吃完。
不过,一粒米都不剩。
从那时候开始,翟豹便尝试着做饭。
他总是幻想,鹿佳不会做饭,他学会就好了。
说不准,以后有机会能做给她吃呢。
原本只是他一个穷小子的痴心妄想,没想到,竟然会实现。
鹿佳确实尝过了翟豹的手艺,就在不久前。
可次数不多。
翟豹总觉得,还不够。
真的还不够。
他希望,他能给她做一辈子饭,她能吃他做的饭,一辈子。
翟豹躺在木板床上,他的旁边就是一扇窗,透过玻璃,他看见伊朗的天空,忽然间,他便无法遏制这片思念的潮水了。他看到的每一处景色,仿佛都变了鹿佳,变成她的眉眼,她的嘴唇,和她的微笑。
风把黄沙卷起来,吹得满天都是,吹进他的眼里,眼睛一闭,眼角流出眼泪来了。
他对鹿佳的思念比海浪更汹涌,比这片沙漠更壮阔。
如果他这次或者回去,她会原谅他么。
她会不会已经和李胧叙好了呢,会不会又找了新的男朋友,还是说她跟他一样,会去很远的地方么。
可不论如何,翟豹想,他真的很想她。
翟豹拿出手机,盯着照片看,看着看着,他笑了一下,嘴里喃喃说:“鹿佳,老子爱惨你了。”
一想起鹿佳来,他翻来覆去睡不着。
十一也在睡午觉,听见另一个床有动静,他睁开眼来看了看,说:“豹哥,怎么?”
翟豹听见十一的声音,他坐起来,说:“没什么事,你继续睡。”
十一看了一眼时间。
两个人睡了一小时。
十一午睡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小时,他掀开被子,捂着眼睛清醒了一下,看见翟豹盯着手机发呆,十一说:“豹哥,你是不是想嫂子了?”
翟豹不说话,他把手机放好。
十一低头,轻声说:“豹哥,咱们把这次工作做好,回去你跟嫂子解释一下吧。如果嫂子不原谅你,我来跟她解释。我觉得嫂子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你算是……”
十一想了想,想到一个词,说:“算是善意的谎言。”
翟豹被十一的话逗笑了,他下床套上衣服,说:“别想了,你继续睡吧。我出去一趟。”
☆、Chapter 53
翟豹只是出去分散一下注意力。
他知道自己不能这样,不能老想着鹿佳,他还在做攸关性命的事,他要活着回去见她。
可是他没有想到,会在酒馆里遇见刘同。
而且还是在这样一个极其糟糕的情况下遇见的。
刘同这一天巡查了几个供石油的仓库和公司,路上遇见一些状况,所以回来晚了,正想找一家餐厅吃顿中饭。这座边陲小镇的餐厅很奇怪,白天或者晚上会开门,到了中午的饭店反而不营业,换成小酒馆开张接生意。
刘同从善如流进了小酒馆,喊了两瓶啤酒,一碟葡萄干,两片馕饼夹着肉,当做简易的中餐。
吃到一半,一瓶啤酒下肚,人有些微醺,旁边有人找过来了,说:“你是不是刘同。”
刘同听见声音,回头看过去。
中东人的样貌特征多,一看就知道那人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偏向南部的波斯语,喊刘同中文名字的时候也很别扭。刘同一看这个人恶狠狠盯着他的眼神,他就知道情况不太对,加上除了这个人,又从门外来了几个同伙,小酒馆的老板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来者不善。
这几个应该是白天矿区上的工人。
中东人的脾气很冲,特别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本身便排斥异族异教的人类,别说早上被刘同大庭广众之下问候了他们的天主和族群,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刘同摸清现在情况,他没着急,对那人说:“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你不是刘同?”
“不是啊。”
刘同轻飘飘地撒谎,然后觑了觑他们几眼,果然听他的否认之后,这帮人明显犹豫了。
可是为首的那人很精明,看着刘同一会,说:“不对,你就是刘同,你骗人!”
“你是白天的那个侮辱我们的死胖子!”又有人好像认出刘同了,大声一喊。
“杀了他!”
刘同听到杀了他三个字,心里紧张得掉渣,但是脸上还是一派不露山水的模样,很镇定也很沉稳,在这帮人从口袋里掏出枪支之前,他绰起那瓶还没来得及打开瓶盖的玻璃酒瓶,朝身后的人头上猛地砸下去。
那人当然反应不过来。
怎么可能反应过来,一个人的快速反应永远是给有所准备的人。
刘同在他们踏进这家小酒馆的时候,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比如他知道,手边最直接能控制这伙人的东西,就是酒瓶,所以他喝了一瓶,另一瓶迟迟不动。
那人防不住刘同这一下猛砸,他当然被砸得懵逼了,晕过去。
手上的枪还晃着。
刘同一把抢过来,枪头指着挟持的人的头,对周围的同伙说:“再过来,我一枪崩了他。”
他们不敢动了,眼睛瞪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同时紧紧盯着刘同。
不敢动手,但是又不放过他。
刘同的微醺都是装的,他脑子很清楚,现在他手上有一个人,前面有三个人。
三个人有两个是拿枪的,还有一个——看他手插在裤兜里的形状,应该是拿了一把不长不短的刀。
刘同说:“我不杀这人,也不告发你们,你们让我回去。”
一个人说:“你先把他放了。”
刘同说:“不行,我放了他,你们一定杀了我。”
另一二个人说:“我们放你走,你回头一定告发我们。说不定会告诉条子。”
“我不会告发你们,也不会喊警察的。”
“不行,绝对不能放了这个死胖子。”那个拿刀的人似乎被上一个人的话启发了,表情像一个狼崽盯着敌人,死死盯着刘同,说:“这死胖子狡猾,回头告发我们,我们丢了工作怎么办!”
拿枪的两个人觉得这话对,突然都看着刘同,刘同第一感觉就知道。
不好了。
他已经控制不住这个场面了。
“我们的同伴是被死胖子杀死的,所以我们杀了他,是为同伴报仇!”
若是一个人褪去了人性,他身上的戾气化为野兽与生俱来的戾气,那么一切人情道义在他身上全是装饰品,一旦到了某种情形,他只想通过野兽的本性来嗜血虐杀。
在一个人抬起胳膊开枪前,刘同心想,他这一枪只能先解决一个,另外那个同时举枪对准他的人,他素手无策,只能吃他的子弹,至于拿刀的那位,恐怕都不用他出场,他就被六发子弹给毙了。
可没想到,他预料的枪子儿没来问候他,几声枪响“砰砰砰”,全喂了头顶的吊顶。
刘同低头一看。
翟豹正捉着那人的□□,跟他较劲起来了。
“喂!”刘同看着翟豹,爆喝一声:“当心后面!”
翟豹一扭头,那个拿刀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窜到他身后,手里举着一把刀长一米多的大马士革钢刀,对着翟豹的腰部刺过去。
来不及躲。
翟豹硬生生挨下来了。
“我真是——去你奶奶个腿儿啊!”翟豹咬牙切齿,扭头看着他说:“替老子问候你全家,谢谢你这一刀!”
翟豹抬起脚朝他腹部狠狠踹过去。
那个中东人没想到这个中国男人骨头那么硬,这样一刀下去,他只是咬了咬牙,可是脸上表情还有些半开玩笑的轻松,甚至还有力气反击他,这一脚力气又狠又劲,踹得又准。
中东人直接趴地上了。
“一帮龟孙子!”刘同也急的眼红了,打晕另外两个人,跑来帮翟豹制服最后一个。
中东的人虽然凶恶暴戾,到底因为贫困导致营养不良,光有熊一样的体型,手上没什么力道,论赤手空拳地搏斗,他们来两三个都抵不过刘同或者翟豹其中一个。
刘同先报了警,再去看翟豹。
“小子没事吧。”刘同把翟豹扶起来,他后背的腰挨下这一刀可不浅。
整个一米的钢刀都刺进皮肉了。
翟豹咬咬牙,动了一下脚,挨着桌腿坐下来,说:“没事。”
“多谢你了。”刘同拍了拍他的肩膀,手掌下面一把紧实的肌肉,他捏了捏,觉得手感不错,吃惊地说:“你是运动员还是啥子,肉那么紧,平时运动的吧。”
翟豹点点头,没回话。
刘同往下看了他一眼,看见他的右手露出一截白布,说:“你右手也伤着了?”
“嗯。”
“怎么伤的。”
“在国内出了车祸。”
“那怎么还来。”
“得工作啊。”翟豹皮笑肉不笑,说:“不工作没钱,不能养老婆。”
工作养老婆。
刘同冷冷一笑,从烟盒里抽了根烟,点燃。
“年轻小伙子,好好工作不做,来做这种工作赚钱养老婆。”他冷冷地看了一眼翟豹,刚才感谢的表情都没了,换了一张面孔,讥讽地说:“你老婆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啊,她用你这些钱用的称心啊。”
翟豹摇了摇头:“她不知道。”
“你——”
“我也不打算让她知道。”
刘同打量着他,继续抽烟。
“给我来一根。”
刘同给了翟豹一根烟,再给他打火机,点上。
翟豹沉默地抽上了一口,皱了皱眉,他看了一眼这支烟。
很明显是这个国家的烟土。或许是抽惯一些独特的牌子,翟豹觉得这个国家的烟味很奇怪,苦就不说了,越抽还越觉得被刀扎着的地方疼。
他想掐灭这支烟。
刘同说:“抽着吧。”
翟豹看了他一眼,刘同说:“提神的。”他看了一会外面,又朝酒馆老板躲着的小柜子里看了一眼,说:“这里饭店小馆子,都是做人贩买卖的,特别是卖你们这些从国外来的,不知情的细皮嫩肉的青年男女。”
“他们会下药啊?”
“会啊。”刘同说:“吃的喝的,空气里有股怪味的,都是。”
翟豹呛了一口烟,立即想出去,被刘同一把按住,说:“现在没,有的话早死了。”
翟豹这才发现自己反应过头,他扶着腰坐下来,手夹着脸冷静了一会,就觉得自己很蠢,忽然哈哈哈笑了几声,他拿起那碟装葡萄干的玻璃碟子,朝柜子门上摔过去,说:“听见没有啊,人贩子!”
老板吓得一抖,整个柜子都颤了。
“出来啊!躲你麻痹的躲!”翟豹呵呵地冷笑,如果不是他这会儿腰上插了把叽吧玩意儿,他一定抡拳头去把这个见死不救的老板从柜子里拎出来,打一顿再说。
“刚才死人的时候,你滚哪里去了啊,不救人不会报警啊!你他妈的跟他们一伙的吧!”
被翟豹一吼,老板立即从里面滚出来,跑到他和刘同面前,他们俩还没说什么,老板就跪下来磕头,嘴里念着一段波斯文的经书,吓得屁滚尿流的模样。
翟豹也听不懂他在念什么,他说:“去拿毛巾热水,消毒的!”
他知道老板肯定听不懂中文,一直用英文说。可是老板的英文也不太好,不知道毛巾是什么,也不知道消毒是什么。于是翟豹又换成波斯文,他的波斯文说的不好,整个交流有些鸡同鸭讲,很滑稽。
好在最后老板懂了,拿了翟豹要的东西,他自己拔了刀,缝针止血,老板给了他一捆白纱布,他全部缠身上了。
整个过程,翟豹只皱了皱眉头,一声痛都不吭。
刘同在一边抽着烟,看着他,还有他左眉的那条疤。不知道为什么,这条疤令他整个人都变得更加狂野有个性。
刘同嘴角一歪,笑了笑,他觉得这个男人极其有趣。
不仅救了没交情的他,因此受伤,却嬉皮笑脸地问他要一根烟。拔刀的过程也很硬气,看起来也不是一回两回。
有些像什么?
爱耍无赖,爱逞强的小流氓?
呵呵。刘同心里一笑。
小流氓是他这样硬骨头的么?
不是。刘同心里否定。他觉得这个唐景辉派过来做掮客的男人没那么简单的身份,可他又揣摩不出他。
警察来了。
刘同和他们打了一声招呼:“警察同志,这儿——”
后来的情况都由刘同来解释。他和翟豹被带进警局里问了几句话,另外几个中东人都被关了起来,没个把月是不会再出来的。
伊朗的警察机构本来就没国内那么严谨,纪律分明,何况是南部的一个小镇。警察局就是一个土木土样的小院子里,里面分别有几个白色的矮墙建筑。刷了一个警察的徽章图标,就算是警察局了。
办公的地方也比较萧条,翟豹进来看了一眼,比老赵的办公室还要乏善可陈——除了桌子就是椅子,审问人得时候,水杯都没有一个。
幸好,问题不多,很快就结束了。
可能是这种斗殴打闹的案件,一天要处理很多桩,所以警察对付他们的时候比较草率,随便问了几句,就让刘同和翟豹回去了。
先后脚出门。
刘同又给了翟豹一根烟,说:“要不要我送你。”
翟豹说:“不用。”
刘同看看他,说:“你这伤还是去医院看一眼比较好。”
“呵呵呵,看了这里的警察局,我就不指望医院了。”
刘同心领神会地和他对视一笑。
“可我有个问题。”翟豹捏着烟,抬了抬眼皮,看着刘同说:“你为什么要喊他们警察同志,一般大家应该喊cop,也就是条子。”
“只有普通人,或者原本就一个警察才会用警察的尊称。”
翟豹说完,弹了弹手里的烟,那些灰就落在刘同的脚边。他穿着一双深黑的皮鞋,是三接头的牛皮皮革,样式是前面有些翘,右面有短短一厘米的跟。
国外的人是看不懂这双鞋的。
只有国内人才能看清楚,这双鞋是一款老式的警靴。
刘同沉默下来,他整个人都紧张了,手捏着烟,不抽,也不丢,就这样死死拿着,盯着翟豹微微垂下的脑门看。
长达整整两分半的对峙。
刘同不说话,翟豹也不急着说。因为他很有信心,他猜得绝对不会错。
【他是一名卧底警察,亚裔。可我不能告诉你他叫什么,他长什么样,你要靠自己的感觉去寻找。】
【什么样的人是一名罪犯,什么样的人是一名刑警。】
哪个混道上的人会喊警察的尊称?
最终,刘同终于开口了,说:“怎么看出来的。”
翟豹也抬起头,说:“各方面。比如你早上激怒这些人,大概就是想名正言顺进警局来找联络人。”
“嗯。”刘同继续抽烟了,认可说:“你挺聪明。”
刘同觉得这事好像也没法瞒下去了,看翟豹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肯定了。
“那么,你想怎么样。”刘同问。
翟豹轻轻吸一口烟,吐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轻松了,他说:“要么你帮我一起对付唐景辉,要么一起死在这里。”
他说这话的时候,刘同就盯着他的眼睛看,微微吃惊地一顿。
刘同这辈子没见过这样矛盾集中在一处的脸。
翟豹像是对捉死唐景辉有一种胜券在握的决心,可是这决心又跟一般的不同。
他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决心,来的。
翟豹抬着头,遥遥望着降下来的日暮。在国外看日落也别有一番风味,跟国内不太一样,似乎更加深沉,仿佛在这个日暮里有一个很古老、很悠远的故事,等着他去寻找。
漫天的黄沙,夕阳落幕。
他的目光穿过千山万水,似乎看到了很远的地方,有一个画面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刘同看着翟豹,心想,那一定是一个很美的画。
因为这个刚毅的男人眼睛里有泪水,他的表情都柔了,整个人都柔了。
他或许思念着他的妻子。
刘同说:“你先告诉你,你到底是谁,你也是警察?”
“呵呵,不是。”翟豹收回目光,看着刘同意味深长地一笑,说:“我可没那么伟大,老子就是一个职业臭流氓。”
☆、Chapter 54
冯一山推门进来的时候,帽子和肩膀上落满了白色的雪。他穿着黑色的长绒衣,一直到膝盖处,脖子上挂着白色的围巾,他很喜欢这种像许文强的装扮。
“辉哥,阿豹有消息了。”
冯一山来不及脱衣服,看着屋里的人,第一句话是关于翟豹的消息。
屋里的人,当然是唐景辉。
他穿着比较居家的衣服,胸前套了一个蓝色的围兜,手里端着两副碗筷,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的两边。
今天他摆了一桌子的菜,国外进口帝王蟹、澳龙虾、海参爆肚都有。
冯一山站在门口,微微觑了一眼。
大部分是东南亚的胃口。
不过,唐景辉原本就是东南亚过来的人。他的老家在新加坡,曾经在国外留学过三年,然后移民到了中国。
“别站在门口,过来一起吃。”
唐景辉的话打断了冯一山的思路,看了他一眼,点头说:“哦,好。”
冯一山立即脱下外套,挂在衣架上,脱了鞋,赤脚走进去。
唐景辉的公寓在鹿城环境最好的别墅区里,靠近南边的海港,距离市中心也不远,一个小时的路程。关键在于,这个别墅区的环境很好,坐落在翠绿树林的半山腰上面,四周绿水青山,从早到晚都很安静。
挺适合养老的。
唐景辉自从过了四十岁就没那么拼了,大部分事情都不会亲力亲为,而让手下的人去做。他这几年戒烟戒酒,晚上吃好饭会出去散步,白天有精力也会去健身房锻炼身体。只是有一个缺点,他的肠胃不太好,却很喜欢吃辣的食物。可能原本就是东南亚的人群,年轻时候喜欢吃重口的咖喱,越辣越好,到了中国迷上了四川重庆的火锅,还是越辣越好。
不论吃什么菜,都不能少了辣。
冯一山拉开椅子入座,先用毛巾擦了擦手,筷子都没碰上,他想起来得先把工作的事情报备好,转头去看唐景辉说:“辉哥,阿豹说石油已经采好了,公司里的老板跟他碰过面,说随时都可以运进来。”
冯一山来之前已经把翟豹传来的消息陆陆续续整理过了,他心里打了一个稿子,说的时候思路才清楚。
唐景辉一边听着,一边开始动手拆蟹腿剥虾壳,给自己一份,也给冯一山拆了一份。
等冯一山说的差不多的时候,他的碗里已经堆了一小座肉山了。
“你先吃起来。”唐景辉说,“工作的事情等一会。”
“啊——”冯一山说到一半,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碗里,满满的蟹肉和虾仁,他顿了一会,说:“那好。”
他拿起筷子拨了拨眼前的肉山,夹起一个巴掌大的明虾塞进嘴里。白咖喱的香味一下子冲击味觉,鼻腔里都是一股咖喱味。
冯一山嚼着明虾,眉头微微皱起来,嘴里说:“辉哥的手艺更上一楼了。”
唐景辉笑了笑,拨完了半盘子的虾,他这才动手自己吃了一个,说:“你喜欢吃就好。我这几年不管工作上的事情,人就闲了下来。你知道原本忙碌的人,突然闲下来怎么也闲不住,总得找点事情做一做。”
冯一山的笑脸扭曲。
他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对咖喱没有什么好感,甚至是敬而远之。可唐景辉既然喜欢这种口味的,他每次跟着他一起吃饭的时候,只能勉强迎合。
他知道做饭是唐景辉前两年刚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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