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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师在大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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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人民教师在大唐
作者:一伞清雨

文案: 
身为一个穿越而来的教育工作者,
季婵早上要督促李二陛下的幼儿园,
中午要照顾自家公家的三亩地,
晚上还要应付太子殿下暗搓搓的追求,
更得时不时提防着摩拳擦掌要来她家蹭饭的大臣们!
季婵撸起袖子,怒而掀桌:
滚滚滚滚滚滚!

谨以此文向我校教导主任致敬
毕竟我这辈子第一次见人食堂饭卡冲了三千块钱。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婵/李承乾 ┃ 配角: ┃ 其它:穿越,唐朝,甜文

作品简评:vip强推奖章
一本集美食、萌娃、女主发家致富、一直在发家致富的小说。小学老师穿越大唐,种地遇上太子,开店遇上太子,出差还能遇上太子。想看后宫争斗?想看误会、磨难、第三者插足?对不起我们通通都没有!本文美食多多,涉及部分唐朝生活风俗,没有谈恋爱,只有爱拼才会赢!
本文整体基调轻松欢快,从一位现代教育工作者意外进入唐朝后的恐慌无措开始,按照主人公的生活轨迹层层递进,讲述她每一步的努力成长。作者文风细腻温柔,语言生动有趣,情节流畅严谨,尤其对于各种美食的描写更令人拍案叫绝,实为居家旅行,发呆下饭的必备良品。


  ☆、第 1 章

  夜风渐起,年久失修的路灯努力发出昏暗的光晕,远山在夜幕中只剩下残留的一点点黛色,季婵提着刚从菜市场买来的蔬果,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晚间刚下过一场小雨,菜市场前面的土地泥泞不堪,高跟鞋轻轻踩上去却要重重的□□,随着一声清脆的“吧唧”声,季婵满脸忧郁的看着裤脚和脚踝处的大片污渍,半响无语。
  季婵是A市一个附属小学的教师,今年芳龄二十七。出身农村的她高考发挥失常,只考了一个和本二线差不多的分数,心高气傲的她本想复读,没想到家人和亲戚都持反对意见,她家的经济情况一般,何况底下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上学要供,不可能让她再读一年,于是无可奈何的季婵只能去读了一所三流的师范大学。
  大学四年很快就过去,成功考取教师证的季婵早早的出来教书育人。教师在当时的人们来看是一个铁饭碗,工资不错而且老了还有退休金,是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家里人本想让季婵在小县城里随便找一所中学教书,离家近又方便,心气高的她拒绝了,反而到经济发达的临市当了一名小学老师,市里工资比县里多,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里充满了机遇。
  即使自己并不怎么喜欢的工作也不能让她丧失斗志,短短几年,季婵从一名没有什么背景的普通老师变成高级教师并身兼附小的副主任,一切不可能在这个只有二十七岁的女孩子身上蜕变成了可能,在她的勤奋下,人生似乎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
  和其他居住在学校的老师不一样的是,季婵自己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离学校也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达,每天早上准时七点到校,晚上督促完初中部的学生晚自习也要九点才能下班,除了双休日她几乎顿顿都在学校食堂里解决,至于到了周六周日,就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顺路到菜市场买点菜,留到明天做饭用。
  这周的周五早上,季妈妈来过一趟,给季婵带了支从办喜事杀猪的村里人手头上买的猪蹄,村里自个儿养的猪和外面卖白猪猪肉的可不一样,是正宗的本土黑猪,肉质清甜,不带一丝腥气,按照她们家乡话来说叫做‘邻家肉’,意为自家的猪肉。要吃上这一口肉可不容易,近年来除了要办红白喜事的人家养上一两头以外大家都不愿意养黑猪,原因很简单,黑猪的个头小成长期又长,猪肉这种东西你又不能高价卖,大规模养利益低,导致了如果一旦有人家宰杀黑猪,村头村尾的都要去买上两块,特别是猪蹄、排骨这两样,更是抢手货,于是季妈妈这才特意给季婵带上了。
  为了迎接这一支不一样的猪蹄,季婵特意买了生花生来炖,白白胖胖的花生仁和软糯弹牙的猪蹄,再喝一口清爽的汤,淡淡的甜味能从舌尖传达到心里!这样想来,她瞬间觉得溅到裤子上的那几块泥点也看起来顺眼多了。
  从包里抽出一张纸巾来,季婵打开旁边人家房子后头水池上的水龙头,放小了水流沾了点水,再蹲下身去擦拭脏了的地方,等她擦干净了站起身把纸巾揉成一团扔到垃圾桶之后,灵敏的耳朵捕捉到不远处传来洪亮的吆喝声,眼睛又是一亮。
  吆喝声卖的不是什么多么新奇古怪的东西,而是普通到不行的芋头。
  芋头这东西虽然难处理,但是架不住季婵她爱吃呀。香芋拿刀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再放油锅里炸至金黄色捞出放到一边,留点油把白糖炒融,再倒芋头进去翻炒几下,撒点芝麻出锅装盘就是一道很有名的徽菜——拔丝芋头了。拔丝芋头外头糖浆香甜,里面芋头酥软,中间那一层表皮更是焦脆可口!唯一遗憾的是这道菜最好趁热吃,等它再凉了一点就粘牙了。
  芋头切了块既可以拿来烫火锅也能用来和肉类红烧,五花肉和猪蹄是最合适的了。芋头自身的味道较为平淡,却能够包容和吸收其他味道,在和自己融合起来,形成一道美味。随着吆喝声而来的季婵在拐了个弯之后,不远处还剩下来小半车芋头的电动三轮前还停留了三三两两的人,看起来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摊主卖的槟榔芋果肉是漂亮的紫灰色,淀粉含量高,香味浓,故又名香芋。它产量高,一个最少也有两三斤重,季婵思量着店主卖五斤三块的话,她挑两个小的,凑个五斤就行,多了吃不了。
  遗憾的是这半车芋头品质太好了,没有虫眼和臭斑,个顶个的大,都在五斤以上!季婵看着摊主貌似纯良的笑容,卷起袖子拼了老命才在里面找了个两斤多重,又挑了一些鸡蛋大小的芋仔,凑足了五斤,买了下来。
  芋仔削了皮,煮米饭的埋几个进去一起煮,又饱实又香,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袋子里的花生先放放,猪蹄用芋头闷了更合她的口味。东西有点重,季婵腾不出手来拿钱包,只能夹在腋下。
  再往前一段要穿过一条小巷,路灯照不到里面,因为地上铺的是青石板比之外面好走了不少,高跟鞋磕碰的声音在这里特别明显,就算是轻巧的布鞋也有声响。季婵回头看了一眼,走在她后头的是个带着棒球帽的少年,皮肤黝黑,染着个黄毛,牛仔裤上沾上了不少泥点,估计是和伙伴们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疯玩了。她没在意,提着东西往边上让了让,巷子很小。
  男孩被她突然回头吓了一跳,看见季婵没什么反应后这才放下心来,他小跑了几步,经过季婵的时候猛然伸手抢夺她的包,半大的小子力气是很惊人的,一下子就把季婵的包抽走了,随后一溜烟的跑了。
  季婵当场一愣,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也是撒开了脚丫子追,虽然提着两袋子东西,速度却是不慢,估计是平时抓那些小情侣磨炼出来的,这个教育工作者半点不喘,甚至还有余力严厉的呵斥对方。
  “你给我站住!”
  “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生?才多大就敢干出抢钱这种违法的事来了啊?”
  “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市附小的副主任!”
  “还跑?”
  季婵眯起眼睛,看到少年因为明显慢了不少的速度和为了甩掉她特意大幅度的跨步,立即用上了全身力气追得死紧,如果再让她再凑近一点,估计能一脚把少年踹翻。
  少年气喘吁吁的跑出好一段路才敢停下来,他撑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呼吸,额头上满是汗水,随便卷起袖口抹了下汗,看见那个自称是学校副主任的女人没有追来这才松了口气,从抢来的钱包里掏出现金数了数,心满意足的把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再把钱包扔在地上一脚踢开,嗤笑道:“傻逼,吓唬谁呢,我们自个学校的老师我会不认识?”
  他不知道的是,他抢的的确是他们学校的季副主任,而这个倒霉的女人为了追他一脚踩进了被偷了井盖的下水道里,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
  “叽叽,叽叽!”
  季婵是被鸟叫声给吵醒的。
  她的眼睛还有些睁不开,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只知道身处的地方十分的光亮,额角青筋直跳,一阵疼似一阵,她哆哆嗦嗦的抬起手用力一摁,整个人跌入柔软的落叶中。
  “别吵!”
  不知道是哪来的小鸟十分的不知趣,在她周围叫来吵去的,弄得原本就疼得不行的头更疼了,季婵恼怒的伸直胳膊一通乱挥,原本像是罩着一层薄纱的眼睛逐渐明亮了起来,视线随着那只有着绿豆小眼在枝桠叶间蹦蹦跳跳的小鸟动了动,脑海里一片空白。
  她不是掉进下水道里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装着花生的袋子破了,褐色的带壳花生撒了一地,蹭上了不少的灰,西红柿的袋子倒是好的,但是都被压烂了根本没法吃,汁水都淌出来了,唯一幸存的大概就是芋头了,这家伙连个皮都没蹭破,季婵锤了锤几乎要伸不直的腰,把衣服兜里的手机掏了出来。
  季婵当初买手机的那阵子,国外的一个牌子极为流行,功能多,外观也时尚,机子轻薄,屏幕又大,拿起来不费劲。关键的是,她这个人特别喜欢看电视剧,尤其喜欢看那些痴男怨女分手了再复合然后因为误会再分手然后再复合,来来回回的折腾,对于我爱你的时候你不爱我,我不爱你的时候你又喜欢我了这一剧情极为追捧,全然不像平时在学生面前的高冷样子。为了更好的看剧追剧,她一眼就看上了这款手机,屏幕大看剧多方便呀!为了自己这个难得和普通女孩子一样的爱好,季婵花了小五千,购入了这支手机。
  然而当初有多坚决,现在她就有多后悔。手机屏幕四分五裂,把外面那层贴膜撕下来的时候还往下掉玻璃渣子,手机壳早坏了,原本被保护着的机壳也坑坑洼洼的,开机都开不起来,季婵拔了电池,拿起手机在半空中晃了两下,里面细碎的手机零件像下雨一样哗哗直掉,看来是彻底报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求收藏

  ☆、第 2 章

  还不如买它五千块芋头呢,季婵一脸悲愤,将攥在手里的手机扔出去老远。
  现在想来难怪那小子猛然跨那么大的一步,原来是为了跳过那个没有井盖的下水道!还有裤腿上那些个泥点,估计跟着自己好一会儿了!
  倒霉,简直就是倒了血霉!
  心下懊恼的她勉强站起身来,眼睛一扫,周围全是遮天蔽日的树,看样子是个挺大的林子,灌木丛有半人高,在她左手边的植株明显低矮了许多,甚至还有很多断枝,另有一条寸草不生的小路,看来是有人踩出来的,至于灌木分叉上的那些断口,应该是过路人为了方便而砍伐的,季婵拍拍屁股上的灰,准备把东西收拾一下沿着小路走出树林找人求救。
  然而她摇摇晃晃的起身,又摇摇晃晃的向前倾倒,季婵吓得拼命的挥动双手,随后又是“砰”的一声,摔回刚才的位置,脚上的高跟鞋飞了起来,正要砸向她门面,她连忙抬手挡了一下,高跟鞋在她手臂上重重砸下,又滚落到一旁。
  疼得季婵整张脸都要扭曲了。
  她直起身来揉了揉砸到了的地方,抓起高跟鞋就往脚上套,然而以往刚刚好的鞋码如今再穿上去却是大了好多,伸出手指往里面一塞,整整大了两个手指头!而她的手也变得又嫩又小,翻过来一看,掌心那道高二时期出车祸时被玻璃划伤而留下的伤疤也不见了,那么大的一个口子,怎么会凭空消失呢?还有自己,究竟是怎么由下水道跑到树林里来的?想到某部电视剧里面的情节,季婵脸色骤变,抖着手将身边的手机屏幕碎片捡了起来。
  虽然是黑色的液晶显示屏却将人照得纤毫毕露,碎片上明明白白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秀美白皙,特别是那双圆滚滚的眸子,眼尾弯起了一个弧,像是一只肥嘟嘟的小蝌蚪翘起了尾巴,全然看不出几年后的凌厉模样。季婵的脑子绕成一团乱麻,这……这分明是她十六岁的样子,怎么会?
  她心里越慌,表现得越冷静。季婵拿起鞋往旁边的石头上用力一磕,把鞋跟磕断,再穿上就稳多了,蹭了灰的花生都捡起来,一个不落的放到芋头的袋子里,连着小贩送的四五个大红椒一起,西红柿也没舍得扔,整袋拎走,反正塑料袋没破,不怕它漏,皮带也拉紧了,她现在腰细着呢。季婵几乎把所有东西都带走了,除了那个破手机。
  现在这里的气候大概是春夏交际的时候,气温高,没一会儿穿着羽绒服的季婵就出了汗,但是她完全没有想脱下来的意思,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答案,只是还需要证实,只要出了这个山林子,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季婵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沿着溪水的方向和人的足迹,越往下走她就发现人留下的痕迹越新鲜,季婵摸了面前这根端口新鲜的灌木断枝一把,指腹上立马沾上了湿润的汁水,一看就是刚砍的,再抬起头来看的时候,已经能看见几座稀稀落落的茅草屋,不远处的农田里甚至还有几个人在劳作,只是他们都扎着发髻,穿着粗糙的麻布衣服,看那款式,明显是古代才有的,越过这些村落,视线所触及的则是一座巍峨的城池,古朴大气,令人震撼。
  季婵向后退了一步,脸色苍白。
  事到如今,她之前为了安抚自己做的假设全然崩塌,穿越,这么荒谬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她自己身上。
  她的生活才刚往好的方向发展,她已经将老师当做自己的喜欢的职业来看待奋斗,她有自己留恋的人和事物,为什么要让她穿越?家里的父母日益老去,弟弟妹妹上学的费用由她提供,如果她不在了,家里人怎么办?
  季婵的眼睛酸涩,几乎要落下来泪来。
  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也不知道以后该何去何从,甚至连自己身处什么朝代都不知道,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她能做的就是活着,只要能活着谁都不想死。
  攥紧了发凉的指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季婵提着东西继续往山下走。
  溪流越来越宽,在潺潺的流水两侧是平坦了许多的草地,土壤肥沃又有水汽滋养,这里的芳草茵茵,鸟鸣虫叫声四起,季婵将东西暂放一旁,舀起一捧水泼到脸上。
  清凉的溪水沿着脸庞的轮廓蜿蜒而下,季婵半阖着眸子,以防水进到眼睛里,对面的草丛中突然发出声响,细长的草叶子也是一阵晃动,吓得她把脸上的水擦干净,警惕的后退。
  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大,就在季婵寒毛直竖几乎要落荒而逃的时候。一个扎着哪吒头背着大背筐的女孩儿拨开比她还要高的草丛,冒了出来,一脸好奇的看着她。
  虚惊一场。
  季婵提到嗓子眼的心又重新落回肚子,她露出一个极具亲和力的笑来,温柔的问道:“小姑娘,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出去吗?”
  女孩儿没反应。
  “不用害怕。”季婵打起精神,接着对小孩儿说道:“姐姐不会伤害你的,你带出去,我给你糖吃好不好?”
  小女孩眨巴眨巴眼睛,怯生生地开口,“糖是什么?”
  季婵看着女孩儿单薄粗糙的衣服,心里叹息,想来也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连糖是什么都不知道。
  她脱了鞋袜,挽起裤脚趟过溪水,水底下是圆润的鹅卵石,也不扎脚,走动的时候还有隐藏在其中的小鱼窜出,到了对岸后的季婵先是摸了摸小孩的脑袋,安抚对方,在从兜里拿出几颗橘子糖来,剥开糖纸往小姑娘嘴巴里塞了一块。
  酸酸甜甜又带有橘子清香的味道瞬间溢满整个口腔,小孩顿时瞪大了眼睛,她重来都不知道甜味是什么,所以也就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种新奇的味道,小姑娘用舌尖又舔了几下嘴里圆圆的糖果,然后吐在手上,小心翼翼的攥紧了。
  怎么?不喜欢吃吗?季婵愕然。
  “我带你出去。”小女孩紧张的抿了抿唇,小脸红扑扑的,“但是这块糖我可以带回去吗?”
  看着小女孩窘迫的样子,季婵以为她是舍不得吃,想把手里面的橘子糖全给她,没想到小姑娘摇摇头,不肯再要,“我爹说了,做人不能贪心。”
  季婵弯起嘴角,将糖都塞到小孩手里,“因为你的不贪心,那么姐姐就再奖励你几颗糖。”
  小姑娘一脸迷糊,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贪心反而多得这个叫糖的东西,又被季婵柔声忽悠了几句,倒是把这件事给忘在了脑后。
  从小女孩口中季婵得知这里叫杨家村,她下来的那座林子在杨家村的后山山腰里,平日里除了砍柴的樵夫和猎户,一般人是不会上去的。小姑娘叫杨兰,每次白天都要去后山搂草喂家里的耕牛,却也只敢在山脚下,再往上家里人就不让她去了。村里头有几十户人家,呈带状分布,杨兰家不偏不倚,就在村中央,沿着尘土飞扬的大道直走,再转过一条小路,尽头就是。
  周围都是夯土垒起来的房子,春耕刚过,村里的闲人挺多,季婵眼尖的看到小河旁有大姑娘小媳妇边洗衣服边说说笑笑,衫袖子挽起,露出纤细的手臂,发簪上的坠子随着动作微微晃动。
  她是真的穿越了。
  季婵如是想到。
  小姑娘停下了脚步,担忧的看着她,季婵笑了笑,表示自己没事。
  杨兰家也是夯土房子,前面还有个茅草棚子,耕牛就圈在棚子里,门槛上坐了个老大爷,远远见到杨兰就喊了声“乖孙孙,回来了哟?”跛着脚站起来,上去要接过小姑娘后背上的背篓,却漏了个空。
  “娃娃,背篓呢?”
  老人家嘀咕了句,抬眼就望见站在自己孙女后面的大姑娘,奇装异服的样子有些怪异,“这位是?”
  季婵上前一步,恭恭敬敬的答道:
  “老人家你好,我是过路人,来讨个水喝。”
  老爷子摸摸自己下巴上的一小撮白胡子,也不再提背篓的事情,拉过自家的孙女邀请着季婵进屋子里坐,她应了一声,进门前把背篓放在窗下,拿出里面的芋头等物放在一旁,这才进了屋。原来回来的这段时间,季老师看杨兰个子瘦瘦小小的,又背着一个大箩筐,怕她摔倒硬是抢过自己背上,杨老爷子瞧了搁置在窗下的背篓一眼,对季婵的态度更和蔼了。
  屋内的摆设简单,黄土地面上一张草席一几小案,季婵判断现在应该是唐初之前,这个时候椅子还没有出现,而由胡人传入的小马扎凳并没有大规模流行,主要还是席地而坐。李婵脱了高跟鞋,学着老人家盘腿打坐在草席上,按道理在长辈面前是要正襟危坐,好在穷苦人家并不讲究这些,否则这种腿部肌肉压迫血管的方式可是要让她吃一顿苦头。杨兰掏出糖学着季婵拨开糖纸要往老爷子嘴里塞,老人家避开了只是摸着小孩的头让她自己吃,他知道糖是个稀罕物,想来是眼前这个大姑娘给的,东西贵重,本来是不应该接的,但是,看着自家孙女开心的样子,老人家动了动嘴唇,到底还是没有出声。
  “娃娃,让你阿婆烧点热水来。”
  杨老爷子拍拍杨兰的肩,指着厨房的方向,小姑娘脆生生的应了一声,立马就出去了,不一会儿,杨兰的奶奶,杨秦氏端着一碗冒着白气儿的陶碗进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称呼问题:爷爷=阿翁,奶奶=阿婆
自西周时期就有糖的出现,唐代的时候,人们将甘蔗榨成汁,然后加入牛乳用火熬煮制成沙糖,对于穷苦人家来说,糖还是很贵重。
季老师有甘蔗可以吃了。

  ☆、第 3 章

  一碗热水下肚,舒爽得季老师喉咙眼里都直冒白气,她轻轻把陶碗搁置在小案上,仔细搜索脑海中关于与古人交谈的特殊技巧,尝试着开口问道:
  “不瞒老丈,奴家初来此地,不知是何朝代,又是什么年份?”
  刚出去了趟的杨秦氏放下给老爷子舀的小半碗酒,往系在腰间上的巾布擦了擦手,拢了藏青色的高腰裙也盘腿坐下,接口道:“现在是大唐贞观七年,不知小娘子是哪里人氏?怎么连这个都不晓得?”
  大唐!还是最为繁荣的贞观之治时期!季婵心里惊喜,暗自感叹自己的好运气。
  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强盛的国家。它的疆域东至东海,西至后世的切糕省,南至香蕉干国,北抵蒙古大漠。它的人文风貌、利民制度、农业技术种种都吸引着周边小国来访学习。对于季老师来说,唐朝比之其他朝代对于女子的宽容,才是她现在最为重视。
  你见过宋朝大姑娘穿男装骑大马在林子里撒欢的吗?你见过露出半抹酥胸的明朝小媳妇吗?至于清朝和元朝,他们对汉人都苛刻,何况女子?
  季老师强压住快要翘起来的嘴角,露出一脸悲伤的模样,虽然演技糟糕,但是糊弄糊弄老眼昏花的老人家还是可以的。绞尽脑汁编造了个理由,内容大概如下:战乱时期移居在海外的汉人,心怀故土随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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