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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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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问题让她十分好奇,她便叫来小二问:“你们好好一个火锅店,为什么要叫文道烫呢?和文道有什么关系?”
小二道:“姑娘有所不知,火锅可与文道大有渊源嘞。
明琇:“哦?”
小二:“我们用的这锅叫做‘五熟釜’,姑娘可知‘五熟釜’的祖师爷为何人?”
明琇火锅吃过不少,可今日却是头一回听到五熟釜这个名字,对其来历更是一问三不知。“您请讲。”
小二娓娓道来:“五熟釜正是魏文所创,早在五百多年前的《铸五熟釜成与钟繇书》中,就记载了将鼎分成数个小格,分别烫不同的食材……”
听完小二扫盲,明琇还是没听出来火锅和文道有何关系。她作为一个机械工程出身的理科生,让她去鼓捣蒸汽机还有可能,对于古文,她当真毫无建树。
明琇干咳,以掩饰自己没有听懂其中关系的尴尬,“所以呢?重点呢?”
不待小二回答,邻桌一书生摇着一把折扇,抢白道:“魏文有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而鼎之烹饪,以飨上帝,以养圣贤,昭德祈福,莫斯之美。钟鼎与文道,岂非一脉相称?”
一连串古文听得明琇云里雾里。李青莲小声解释:“意思就是烹饪和写文章一样,都合着圣贤大道。”
明琇点点头:“大约摸是明白了……”
那书生见状,摇扇冷笑,“文道乃君子之道,哪是一个愚昧妇人能懂的?吾说再多,也是言之无谓,徒劳徒劳!”
明琇憋笑道:“孔先生,敢问您知不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几个写法?”
书生:“你这妇人,我可不姓孔!”
半斤美酒下肚,明琇有些飘忽,站起来高声说道:“小女子不懂,请教诸位丈夫,何为文道?”
文章何以通天、何以为道?
这个问题吸引了大堂里许多文士的注意。只见那书生急躁地摇了摇扇子,回道:“文道乃修行之方式,写出好文便可以与天地文脉相通,引灵气入体,固化真元,提升境界!登峰造极境,在世为圣,死后飞升!”
这个世界的修仙者相信人是可以通过自身努力从人变成神仙的。
明琇道:“照这么说,那文道的终极目的不就是飞升吗?”
书生道:“这是自然!”
明琇又问:“那没有灵脉、不入道门的人,岂非没必要读书习文了?”
书生不屑:“庸人!没考虑过!”
就在这时,李青莲放下了酒壶,看向那书生,双眸宛若两颗浸了烈酒的明珠。他云淡风轻道:“我看不对,说反了。修文的目的不是提升境界,而是提升境界更能够让修士领悟到文道。不管修不修仙,都该读书。”
“说得轻巧,道友修文,难道不想提升境界吗?读书的目的,是想成为强中强、人上人,取之有道,未尝不可。”书生扇着扇子,摇头晃脑地说。
“读书修行第一在于修炼心性,清明正身,不为谣言所惑,不为胜负所扰。”他打了个酒嗝,“我是文修,也想提升境界,早日大乘;但哪怕有一日我金丹不再,一辈子都无缘修行,我也还会读书写诗。”
听到“金丹”二字,书生神情瞬间几变,又是震惊又是嫉妒,最后长眉倒竖,满脸的愤世嫉俗。“原来道友年纪轻轻,已有了金丹修为,说出这番话来,怕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想吾寒门苦读数十载,由是没有出身名门望族,没得名师教导,没得经书典籍,也没得灵药辅助,光是修炼到筑基境,吾就已拼尽全力。尔等、呵、尔等这些一出生就占尽便宜的世家子弟,反过头来又要说吾辈功利心强……噫吁嚱,世道不公,吾徒有俊才哉!”
作者有话要说: 明琇:在文修盛行世界里,理科生的逆袭该提上日程了
李青莲:我只喜欢和吃辣的人做朋友♂
龙套书生:辣茴香豆吃不?
……
由于本文有文修设定,会有很多引用/化用经典文章/诗词的地方,都很明显,为了不影响阅读连贯性,就不在文后拖注解了
开文以来感受到了来自西伯利亚的冷空气,文丑无能,作者流下了老母亲般哽咽的眼泪。。。还是感谢看到这里的小可爱
第20章 《蜀都赋》6
书生似是流露了真情,眼眶一下子红了。他说起话来一股子“之乎者也”的酸气,自以为怀才不遇,生不知食客和伙计都将他的话,当成了一场茶余饭后的表演。
他看起来已经过了不惑之年,头发白了大半,胡须稀稀拉拉的,目光定定的,看起来就像是钻进书里头看坏了眼睛。他似乎也感觉到了大家都在等着看他笑话,更倔强地挺直腰板,将眼睛瞪得圆圆的,嘴角向下撇,做出一副“悲壮”的表情,以展露骄矜和傲骨。
这就好像是台上的丑角最后摆出一个滑稽的姿势定格,惹得观众哄堂大笑。
李青莲可能全场是唯一一个没有笑的人。
他是一个天才的诗人。
而诗人,拥有与万事万物共情的能力。
他无意中流露出的某些神色,似乎戳中了书生心底自卑的那根弦。书生不去找那些嘲笑他的人讲道理,反倒走到李青莲面前,大声道:“吾寒窗苦读三十载,创下诗赋文章三千不止,可金丹仍遥遥无期。如今得见道友年纪轻轻便结成金丹……只叹天道不酬勤,又是何其不公!修习文道、读书万卷,仍抵不过天赋和门第。读书又有何用……又有何为?”
大家又都笑了。
唯有李青莲回道:“天道诚然不公。人一生下来,就有健康残疾、三六九等,有人灵根罕见,有人毫无仙缘,有人万众瞩目,有人籍籍无名。”
笑声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注目着这个似醉非醉的白衣少年。他举杯而饮,萧萧肃肃。“可难道只因不公平,就说读书无用吗?”
“若不知清圣浊贤、杜康陈王,那酒不过是又苦又辣的发酵水,如何能品得酒中逍遥?若不曾读过文章论辩,听得街头巷尾那每天不断的谣言岂非要人云亦云,成为他人的附庸?若没看过散文杂记,只当寰宇不外乎家门外方圆十里,哪里知道世间多得是瑰丽奇绝处?”
明琇也是头一回听到有人用这么浪漫的理由来解释读书的用处。谁都觉得这落魄书生滑稽好笑,只有他认真地回应。
那文修听得浑身颤抖,这么多年来,他已经形成了一套说服自己的逻辑。他宁愿相信是上天不公,是那些别人得到了而他没有得到的东西的错,至少他是受害者、是没有遇见伯乐的千里马。
“命……每个人都有命,上天给的。若不能踏破红尘,陆地飞仙,读书。任凭道友如何豪迈潇洒,又能奈这世道何、奈命途何?”
看到这人仍旧这般固执,换做明琇,绝对懒得再搭理他,任由他一辈子落魄下去好了。可她在心里又为李青莲抱不平:这文修算什么人,李青莲又是何等人物?李青莲真心实意地宽慰这文修,也得不到一句谢谢。哎,他这么古道热肠干嘛?
在埋怨人家古道热肠的同时,她没考虑到,要是他不仗义,这会儿她早就被人贩子拐到下等妓院去了。
李青莲对小二道:“拿笔来!”
众人不知他要干什么,皆屏息凝神。他摇摇晃晃地拿起笔,一把夺来书生手中的扇子。在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四句话……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功名富贵若长在,汉水亦应西北流……”书生捧着扇子,一激动扯断了一小簇胡须,“好诗!这竟是信笔而成……小郎君真乃神仙……神仙!”
墨迹未干。扇面上的题字突然发出金光,那些字投射在空中,形成重影,好像有了生命,在食府中洒下一片金光,后渐渐消散。
明琇第一次看到《文道仙途》中文修写文升级的场景发生在眼前,不由地啧啧称奇。
众人鸦雀无声。
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平复了心情,问道:“仙郎这是突破了哪一重境界?”
李青莲看起来也挺意外,“大概是……元婴。”
紧接着,传来诸多碗筷落地的声音。
通常境界的提升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从金丹后阶到元婴必将经过比此前所有阶段更严苛的考验。李青莲显然也很惊讶,因为他先前已写过许多诗文,却没想到正好在写下这一篇后,厚积薄发,突破元婴。
书生捧着扇子疯疯癫癫地笑了起来,对李青莲道:“你跟吾来,吾有话同你说。”
明琇也跟了上去。只看见那书生神神秘秘地从怀里掏出一条布,上面模模糊糊地写着几行字。
“小郎君,这世道要变了。”
李青莲取来那条布一看,轻声念了出来:“弄文罹文网,抗世违世情。积毁可销骨,空留纸上声。”
明琇听着这首诗似乎有些熟悉……
“其实……吾本无灵根,打从一出生,就断送了仙途。吾寒窗苦读三十余载,也不过混成一个乡村先生,教那些普通人家的孩子识文断字。”书生顿了顿道,“只不过,三个月前,有一位心善的高人,赠了我一段伪灵根。”
伪灵根?灵根是天赐的,要是也能做伪,岂非天道失衡?是以李青莲并不相信他说的话。“你莫骗我。”
书生激动道:“是真的!这块布条就是那位高人走后留下的!这世道,真的要变了……从此以后,就连、就连九阙仙门也须得仰仗那位高人三分!”
李青莲道:“好,既然道友说自己被种植了一条灵根,那你倒说说,那人是如何做到的?”
书生回忆道:“那是一个暗室,吾看不清周围有什么东西,只听得周围有‘轰隆轰隆’声,也不知怎的,什么也没感觉到,就听高人说‘好了,灵根已经种好在你体内了’。”
人造灵根?明琇隐约记得这是明瑄在创作时为了砍大纲完结,腰斩的一个概念。事出诡异,明琇问:“那个人还说了什么?你快想想,把你能想到的任何细节都说出来!”
“高人好像还说了甚么‘磁场’……之类吾听不懂的话。哦是了,他还说,他是神,灵界的天神!”
宛如一道闪电,打在明琇头上,她忽然想起那首诗她在哪里见过了!这首诗是鲁迅写的。《文道仙途》架空的背景基于唐,这里的人绝对不可能穿越得知这首诗,唯一的可能就是……还有一个穿书者!而且,从那个穿书者故意留下这首诗的情况看,他应该也在寻找着伙伴。
那个穿书者还说他是神。
这么中二的吗?
明琇突然想到一件事:如果说这个世界真的存在一个造物神的话,那就只有明瑄能称得上是神!
“哥哥……”难道是明瑄?
明琇抓住书生的袖子颤声问,“给你灵根的那个人,在哪里?”
“男女授受不亲!授受不亲!”书生吓得连忙摇头,“吾不知啊!”
在哪里……明琇充耳不闻,汇聚精神思考着明瑄如果来到这个世界,会去哪里?
一个作者,穿越到他笔下的世界,来到这个他付出无数心血的理想国,会想要做什么?
明瑄有多热爱这个世界,她是清楚的。斐然仙子、骷髅香妃,他笔下天姿国色的女主角们都真的存在……以他的性格,不可能放过见证书中人变成真人、书中景变成实景的机会。
他会去哪里?
九阙仙盟。这个词第一时间在明琇脑间蹦了出来。九阙地处最繁华的仙都永安,是最庞大的修仙门派。男主尉迟瑄在那里邂逅了两位女主角;在那里受尽屈辱,逆天改命;后又回到那里,成为新的仙首。
明瑄会去九阙仙盟。明瑄渴望一睹他所创造的伟大。这是任何一个作家都无法拒绝的诱惑——幻想成真的诱惑。
“李青莲,我想跟你们一起去九阙……”明琇沙哑着嗓子,刚一抬眸,眼泪珠子就一颗颗滚下了那散发着玉泽的脸颊,顺着她小巧的下巴打湿了她的衣襟。
“你、你别哭哇!”李青莲有些不知所措,他想要掏帕子给明琇抹眼泪,可他一向不讲究这些琐碎细节,身上竟连块帕子也没有。“我本就要去九阙,捎上你也无妨的。”
明琇顺手用手里那块写着诗词的布条擦了擦眼泪,然后珍重地将布条放进衣襟:她本来打定主意绝不和书里的主线人物扯上关系,但现在为了找到明瑄,也顾不上这么许多了。
。
九阙仙盟向百家仙门召集了一批优秀的嫡系后辈,送来永安求学。李青莲代表大匡城,前去九阙。同行的贺老是九阙长老,他极为欣赏少年的才华,甚至亲自来接他去,可谓是给足了面子。
百家仙门皆有自己的管辖州县。仙门历史悠久,千年来演化出错综复杂的势力关系,是以,各仙门所管辖的地方的律令、习俗皆有不小的差别。灵界大陆不存在中央王朝,仙门不仅是修士们修行的门派,还是政治机构,颇有几分“政教合一”的意味。九阙仙盟百年来一直在吞并其他仙门,从而获得了最为广阔的管辖疆域,九阙的归属地上有独立的法律和制度、完善的政治构架,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国家。
九阙如今的仙首是朱恕,字无咎,在他的统治下,九阙日益壮大。
不过,他做出了一件让整个灵界为之震动的事:佣兵。
灵界的诞生和那些凡间王朝都不一样。据说两千年前,十二个遭到皇帝放逐的修仙者发现了灵界大陆,后来灵界吸纳了那些身怀灵脉的人,彻底和凡间分离。大陆不设君主、亦没有朝堂,各大仙门就是独立的宗教和行政机构,各自统领一方地域。灵界先祖认为天下修士本是世所不容之人,如今有了家园,必要团结一心。为了维护仙门势力之间的和平,先祖们在“千古问仙”石壁上所题的律令里,第一条就是禁止仙门私自佣兵。
朱无咎不仅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九阙建立由修士和平民组成的军队,更毫不避讳天下人的眼光,连个幌子都不打,直接命名其下三军为“威武军”。
野心昭然若揭。
九阙仙盟内部对于佣兵一事也有分歧。贺老是鸽派元老,主张解散军队、维持修仙道派的传统与平和,潜心道行,莫惹是非。而鹰牌则面向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主张九阙只有拥有了强大的实力,才能震慑四方,肃清海内,维护和平。两派的最终目的都是和平,可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却无法共融。
从蜀中到九阙仙盟境内,明琇坐了有十几天的马车,坐得腰酸屁股疼。拜九阙律令规定,只有进入了特定区域内,修仙者才可以使用仙门法术,所以明琇这一路上几乎忘了这是一个有法术存在的世界。
马车来到仙门的南门,就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众马夫、侍卫都依依惜别,一步三回头,看着李青莲走进了仙门结界,才各自离去。
贺老道:“青莲,老夫也只能送你到此处了。如今正是多事之秋,你年少气盛,热血上头就会忘了分寸。这次众仙门弟子齐聚九阙,非同小可,你在外头自在惯了,去了学堂,可决不能说不该说的、做不该做的,最好,也不要当冒头的那个!”
“放心放心,我就是来求个学嘛,能出甚么岔子?”说着李青莲扯了扯自己的脸颊,朝贺老做了个鬼脸,“我可招人欢喜了。阿止,你说对不对?”
他生得英俊,性格又豪爽,帮别人忙也不计较回报,一路上从身边的马夫和侍卫到酒馆客栈里的老板和伙计,都对他很不错,就连路上卖果子卖煎饼的大姑娘小媳妇也愿意把东西送给他吃。
不过,明琇更喜欢逗他。
“你想怎么招我欢喜呀?”
李青莲仿佛遇到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他从来没考虑过要怎么讨人喜欢,尤其是讨一个女孩子的喜欢。
他诚实地说:“我需要吗?”
明琇被他问住,半晌,才觉得不对劲:这人怎么能这么自信?
而且奇了怪了,她为什么觉得他说得都很有道理??
第21章 《蜀都赋》7
贺老听到李青莲与明琇的对话,捋着胡子笑道:“青莲,你就狂吧,看你几岁能讨到老婆!”
两人忘年之交,又是铁杆酒友,所以开起玩笑来就像是平辈,全然无所顾忌。李青莲也跟着哈哈大笑:“这种无聊的事,我还真没想过。反正到了年纪,我父亲就会给我寻个女子,用不着我操心。”
明琇问:“包办婚姻有风险啊,要是你父亲给你定了个难看的老婆呢?”
李青莲云淡风轻:“不可能,我早就提过要求,父亲自会按着我的要求来找。”
明琇不由期待地问:“什么要求呀?”
“简单,貌美心善就成。”
贺老幽幽道:“主要还是貌美。不然我的女儿指不定还有机会。”
明琇:“……”
李青莲其人,精力充沛,好奇心极强,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一个劲地钻研,而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就一个劲地敷衍。寻常人娶妻,乃是人生大事,可对他来说,无非就是件锦上添花、可有可无的事。
别家娃娃七八岁还在泥塘子里打滚的时候,他已然颂六甲、观百家;他是天生的文修,可十二三岁时,迷上了传奇话本里的游侠剑仙后突然转学剑修,远赴万里之外拜洞虚境剑仙为师,一走就是四年;学成后,文剑双绝,重出江湖,如同一道惊雷,在前年的千秋论诗大会上一战成名,得雅号“谪仙”。甚至仙首还亲自在永安紫极台的风流谱上刻下了他的名字。
一个人在未及弱冠的时候,就完成了多项千万人穷极一生都无法达到的成就,也造成他狂妄、单纯、理想化,没什么虚怀若谷的好性子。
少年什么都不缺,就缺挫折。
正是满腔热血的年纪,恨不得将自己一身才华全部施展出来,辅佐明主,申管晏之谈,谋千秋功业。灵界诞生了不少有千年历史的仙门,分裂割据已久,谁也不服气谁,若有朝一日外敌入侵,仙门之间同仇敌忾的可能性不大,窝里斗倒是会先起来。因此,和鸽派的贺老不一样,李青莲更偏向于支持九阙的扩张,也崇尚各方面的革新。
鹤发童颜的老人看着李青莲,无奈一笑:能怎么办?只有宠着咯。
“也罢,老夫过段时间再来看你。”
李青莲吐掉嘴里叼着的青草,握在手里,朝着贺老瞬间远去的背影摇了摇。
“下回再一起吃酒!”
。
别过贺老后,明琇跟着李青莲走进那连绵青山的云雾中,两旁的千年树木郁郁葱葱的,那样庞大地立着,就好像走进了大人国。
仙门结界内的灵气更充沛,她明显感到手脚都轻盈了许多。她凭本能调动一股子灵气,加快脚步,竟瞬间就跑到了远处的树下。
“许柔止!”一个男声呵道。“许柔止,至于见到我就逃吗?”
明琇回头一看,看见一个模样清秀的男子皱着眉头,狠狠瞪着她。
“那个,我没有逃啊。”明琇上下打量着他,可惜许柔止的记忆并没有涌现,可见这个人在许柔止生前并不算太重要。“请问你是……?”
“装,你尽管装!你连二哥都不认得了?”
明琇恍然:“哦,二哥啊!”
“你还有脸叫我二哥!你为了那贼小子,不是早已叛出许家了吗?”许二哥看到李青莲在不远处,不好意思外扬家丑,便狠狠抓住明琇的手腕,咬牙道,“许柔止,你知道悔婚一事对两家的颜面有何影响吗?我们许家、还有与我们世代交情的陆家,脸都被你丢光了!别忘了,你是被逐出家门的,一生不得再入仙门!”
明琇挣扎着,心道:不是你说自己是我二哥的吗?一面假笑道,“过去的事就翻篇算了,横竖现在我已经和许家没什么关系了,就让我们彻底放下那些往事,好不好?”
许二哥道:“说得轻巧,你若真的放下了,又为何得知那贼小子也来九阙求学后,就千里迢迢地赶来了?”
李青莲上前分开两人,将明琇挡在身后。
前面有人,明琇就变得底气十足,信誓旦旦:“尉迟瑄是什么鬼,我早就忘干净了!从今往后,都别把我和他扯上关系!”
许家公子不信,“你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现在说放下就放下了?”
说许柔止爱尉迟瑄爱得死去活来,明琇是信的。因为她在自己身上发现了多处伤疤,极有可能是失恋引发的自残行为,尤其是两道手腕上都有很深的疤,许柔止一定自杀过,且在她自杀后,明琇才穿越过来。
让一个正当韶龄的女孩子萌生出死的念头,她究竟该是受到了怎样的打击?
明琇按了按眉角:“从前是柔止眼瞎,才将尉迟瑄当个宝。尉迟瑄就算站在我面前,我也就当不认识! 喜欢谁不好,非喜欢一个种马?我宁可喜欢他!”
突然被点到名的李青莲后背一僵,局促地挠了挠耳背,“你……”
明琇低声道:“我打个比方嘛,就是在二哥面前表表决心,不是真的。”
李青莲:“哦。”
他快步往前走,明琇匆匆跟上,“李青莲,不好意思啊,我之前没告诉你我是许柔止,你不要生气。”
李青莲确实有点儿生气。他为人敞亮,从不隐瞒明琇什么,明琇倒好,堂堂仙门闺秀榜上第三的许仙子,装成个孤贫女子卖身给他,玩什么把戏?
不过,现在李青莲着急离开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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