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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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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道:“杀这么个东西,还配让我动用仙法?你这老东西倒是晓得心疼你儿郎,可知道、你拐来的女儿也有人心疼!何时我碾死只臭虫还得跟臭虫讲道理了?”
  见过横的,就没见过这么横的。“我的苦命儿郎唷——娘很快就来陪你咯!!” 
  明琇左边是个死人,右边是个戏精,脖子上是把刀子,前面站着的是……好吧。他看着是个神仙公子,一袭白衣、不染纤尘的模样,可性子偏又一身江湖气,哪里是什么神仙、什么公子,分明就是民间故事走出来的使气任侠的游侠儿。
  “你既说了要下去陪你儿,那我便成全了你。”
  这一次,少年甚至懒得用自己的剑,而是拾起那根死去的人贩子手中的鞭子,将鞭子往婆姨脖子上一抽一拧,她便断了气。
  明琇跪在两个尸体中间,大气也不敢喘一声。不过须臾,他就轻轻松松杀了两个人,饶是知道少年帮她处置了人贩子,这两个人做的事丧尽天良,实属罪有应得,但她仍心有余悸,背后全是冷汗。
  “腌臜之人、龌龊之事,但被我碰上一个,就除一个!”少年信步走回马车,听到路人中传来的闲言碎语,别人骂他,他就怼。“当街杀了两条臭虫,怎么,还有人为其伸冤?还有,休要提什么九阙。某,一介散修,并非九阙门人,尔等若想为人贩子鸣不平,来某跟前骂,在背后骂九阙无德又是何等窝囊!”
  那些圣母心泛滥的人,自然不敢真的走到他面前指摘,被他一瞪、被侍卫一威吓,便陆陆续续都散去。
  最后留下的是支持少年的人。
  这个时代尚武,侠义之风盛行。围观者中有四五青年,看起来都是草莽好汉的样子,见他行侠仗义,大受鼓舞,合力逮住了剩下的几个随从人贩,让他们引路,去扫平那黑市窝点。
  重获自由的少女们竟反而嘤嘤哭泣起来。明琇不解,拉住其中一个模样娟秀、皮肤白皙的姑娘,“你可以回家啦,还难过什么?”
  娟秀少女摇头道:“早先双亲大人已将奴奴许了夫家,谁知踏青途中被人绑走,遭此飞来横祸,奴奴名声受辱,夫家定然不要,更会另家族蒙羞。”
  “噫……这算是哪门子逻辑。”明琇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二十一世纪女性,对这一切都十分无知。“横竖那个白衣小哥救了姑娘你啊,你这不还没被卖掉呢,名声怎么就受辱了?看到你回来,你爸妈还有你未来老公高兴还来不及吧?”
  娟秀少女流下两行清泪,咬唇道:“不……不是这样的。这五天奴奴落在外男手里,流落市井腌臜之地,奴奴说自己清白,又有谁会相信?本来若奴奴偷偷逃回家中,说不定家人还能将被绑一事隐瞒过去,可现在那仙郎在闹市之中杀了人贩,这么多双眼睛都瞧见了奴奴,这件事是决计无法隐瞒过去了。奴奴这一辈子,怕都无望了……只有遁入空门,了却残生。”
  这番话给明琇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她怎么也想不通,怎么会有父母对子女这么残忍。可是,看其余少女毫无喜色的青春脸庞,她又觉得或许不是父母残忍,而是这个时代对普通女子就是这般苛刻。
  “我、我难道不该那样救你们……”少年先是难以置信,然后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怀疑。
  娟秀少女擦干眼泪,摇了摇头,“不怪仙郎,是奴奴命不好。”说罢微微踉跄了一下,头也不回地向东走去。
  他方才那凌厉的眼神顿时烟消云散,他就像是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咬着牙,紧紧攥着衣摆。
  人群里有人喊了出来:“金冠白衣郎,葫芦问酒剑……他就是谪仙!”
  丝丝愧疚涌上心头,少年听到别人喊“谪仙”,反倒低下了头,凶道:“不是!认错了!看甚么?全散了!”
  “谪仙?”这个名号听起来有些耳熟,但明琇一时半刻也没想起来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他小声道:“我该怎么办?”
  他身边站得最近的人是明琇,也只有是在问她了。
  “我将你们一一送回家,亲自向你们的父母双亲解释缘由,管不管用?”
  “啊?”明琇心中一动,她虽不知道这样做到底管不管用,但她感觉到少年的心很好,是个难得的热心肠的好人。
  少年垂眸,自己否定了这个法子。“呵,这算什么馊主意。我与她们非亲非故,护送她们回家,反倒会教人误会。”
  随后,他命侍卫给余下的姑娘分了些丰厚的路钱,让她们自己回家。明琇也得到了两枚银铢。与此同时,少年已回到了车上,准备扬鞭启程。
  明琇在这个世界上着实无处可去。再流浪下去,也是再次被人抓走卖了的命。
  如何安身立命、如何不饿肚子都是燃眉之急的问题。
  想到这些,她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马车,一把抓住厢前横木,矫健地跳上了爬上了马车。她一把拉开车门,将银珠子往里面一扔,大声道:
  “英雄!我不要你的钱,我没地方去,想跟着你混!”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以前看水浒,生动的暴力场面描写给我留下了森森的阴影。杨雄、石秀杀潘巧云、武松杀潘金莲,都是脱光女人衣服,虐杀毁尸。。。古代女人一旦不洁,就会被彻底剥夺作为人的尊严
可以想象一个女人如果被掳走多日后,好不容易逃回来。。。哎

  第18章 《蜀都赋》4

  明琇扒着行驶中的马车,眼巴巴求收留。
  不能细想,否则实在狗腿得没眼看。
  她从前收养过一只流浪狗。原先她并不打算养狗,只是某天好心在校园里喂了狗子几块大排,结果那狗子就缠上她了,卖萌跟踪求抱走,然后明琇真的就抱走了它,从此过上了有狗儿子的生活。
  嗯,她大概是从狗娃身上受到了启发。
  侍卫赶她,她死死抱着车门不走,侍卫一鞭子抽上来,骂道:“滚!”
  这时,车帘扬起,从里面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风一般地握住了鞭子。
  那个嚣张跋扈的少年离她不过三尺的距离,一股幽幽的檀香扑鼻而来。他问:“我害得你回不了家?”
  穿越这种随机事件根本不在人力掌控的范围内,在回家之前,明琇只想好好活着。于是,她厚着脸皮顺水推舟,顺着误会继续下去。“我回不去了。求您收留我一阵……我很快、很快就会找到出路的。
  “对不住。”他真的以为明琇和刚才的那些少女一样,也因为名节受损而不敢回家,因而诚挚地道歉。“我没有想到会给姑娘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姑娘若实在没得出路,我这至少可以给你一口饭吃。”
  一看就是被保护得很好的、天真爽直的少年。欺骗这样的人,明琇觉得有些无地自容,低着头,用蚊子般的声音道了声谢。
  “进来。”
  明琇走进了车厢内部,没想到里面的空间比外面看上去得大不少,想来是修仙者用法术变幻空间的关系。
  除了少年,还坐了一个是个鹤发白须的老翁。
  老翁道:“青莲,看,你当街救人,本是好心,可惜忘了姑娘家的闺阁教条,办了坏事。你这使气任侠的性子,可得好好改改。”
  “青莲……李青莲?”听到这个名字她的反应似乎过大了,她意识到后,故作镇定,“你是李青莲?大匡城少主李青莲?”
  “正是。”
  明琇脸色煞白:不是吧?
  《文道仙途》中的悲剧男配出现了。李青莲作为一个导师型角色,其价值就在于给男主加经验值和送道具,作者最后让他在混战中为保护男主壮烈死亡,也算是榨干这个角色身上的最后一滴价值。
  明琇遇到了第一个书中人,这种感觉很是奇妙,却又让人不免担心,她心道:李青莲既救了我,我也要报答他,决不能让他落得像书里那样的结局。
  “小姑娘,来来来,别跪着了,坐这。”老翁一身华贵,笑呵呵地看着明琇,丝毫不嫌弃明琇身上脏,邀她别坐到软塌上来。
  老翁的身材敦厚,脸上也胖乎乎的,笑起来,眼睛就迷成了两条弯弯的新月,在两抹蓬蓬的白眉毛底下几乎就瞧不见了,胡须也是白蓬蓬的,看上去手感很松软。
  这样的笑容让明琇想起了自己过世的外公,心中一暖,险些哭出来。
  这是她穿越的第三天,孤苦无依,又饿又累。尽管想起了身份,但按照剧情,许柔止向父母毁了婚约,又为了追随尉迟瑄离家出走,未出阁的女儿背弃婚约、远走高飞,这对家族来说是奇耻大辱。许柔止早已与家族决裂,这也意味着,明琇无法回到符离宗寻求庇护。
  本来,穿越分三种,地狱难度的是身穿,中等难度的是魂穿,最方便融入的是胎穿。可许柔止一早就把仙门小姐的身份作没了,明琇失去庇护,和身穿也没多大区别。
  更别提许柔止的容貌和她原本的容貌有七八分相似,让她有一种“另一个世界倒霉的我”的既视感。
  明琇以前样样不缺,性格也骄傲,有时候宁愿自己多做点或是花钱买便捷,也都不愿开口求人,可她现在为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立足,不得不厚着脸皮寻求帮助。
  老翁善解人意地问:“小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那句“小姑娘”一听就是吴语口音,明琇也是南方人,听到熟悉的乡音,那关切的语气,再也忍不住,湿了眼眶,喉咙里干裂发烫,哭了出来。
  穿越发生在自己身上,给人第一感觉就是被整个世界遗弃。
  人本来就是高度社会的动物,一旦脱离熟悉了一辈子的社会、文化、亲朋好友,无异于将整个人回炉重造。原来她身边有家人,卡里有钱,有自己的生活,可现在她就是天地间唯一的异类。
  这种孤独感,是任何新鲜劲都无法盖过的。
  李青莲看不得女孩子哭。他望向车外,转移话题:“也到了饭店,我们去当地食府吃顿饭,包管你甚么麻烦事都忘了,其余的事,吃饱了再说。”
  他随即介绍道:“这位是九阙阁老大儒,姓贺,姑娘就尊一声贺老;至于我,还没起字,和你算是同辈,姑娘大可直呼我的名字。”
  明琇占了许柔止的身体,总不能还说自己是明琇,否则被人当成邪魔夺舍可不好。
  “我叫许柔止。”又想到许柔止这个名字说不准还会和符离宗扯上关系,遂补充,“平常叫我阿止就好。”
  *
  马车在一家名为“文道烫”的食府前停下。李青莲对一众侍卫随从道:“一会儿诸位敞开了吃,李某人请!”
  饭馆名叫“文道烫”,里面的装潢也一样风雅,四壁悬着字画,各桌之间以书柜相隔,书柜上也堆满了各种书册、卷轴。走进大堂迎面而来的店小二一席灰袍,羽扇纶巾,还真就是一副儒生的模样。小二热情地将他们引入二楼雅间,对李青莲熟络道:“李郎上回就说了要常常小店最新出的五熟釜,小的提前一月就叮嘱后厨备好了辛辣鲜香的老锅底,可还是按照老规矩,要个招牌绝品辣锅?”
  明琇听到“绝品辣锅”这四个字,嘴巴就一麻。可又听到随从之间闲聊用的都是当地方言,可见都是很能吃辣的朋友。她不会吃辣,却因为自己就是个蹭饭的,不好意思提出要鸳鸯锅。有一回明琇和几个嗜辣的朋友一起吃火锅,她提出要点鸳鸯锅,她永远也忘不了朋友用妥协又无奈的语气说:鸳鸯就鸳鸯吧。
  好在贺老也不能吃辣。  
  李青莲主动道:“这次要鸳鸯锅吧。”
  小二看向贺老:“这位老神仙,您看一半清汤用老骨头熬的汤底可好?我们家的骨头汤用的是家传瓦罐里熬出来的黑豚骨头,保证鲜掉舌头!”
  贺老摇头笑道:“用不着,老朽入乡随俗。不必分格成红汤白汤。分格分格,听着倒似是要分道扬镳了,不吉利、不吉利!吃烫锅就是图个热闹,各吃各的岂不扫兴?上两坛你们这儿最好的酒给老朽解辣,今日索性吃个尽兴!”
  贺老刚一放下话,一旁巴蜀出身的随从侍卫都笑得特别甜蜜。唯独明琇脸上结了一层霜。
  李青莲对小厮说:“这位老神仙是永兴人士,吃不得太辣。他既这么说了,那我们也不必分格,辣锅里少放点辣椒就是。”
  小厮心领神会,“李郎放心,可以做微辣。”
  等火锅上来后,明琇看着那红彤彤的一锅,还没动筷就熏得眼睛辣:
  这里人对微辣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飘满辣椒的火锅号称微辣!?
  偏生贺老豪爽,纵然不能吃辣,两杯酒下肚,涮了菜叶又涮肉,吃得满脸通红,依旧不停筷子。旁边人都看不下去了,纷纷劝他用清水涮一涮再吃,可贺老倔脾气一来,非要迎难而上,挑战自己吃辣的底线,酒酣人醉后顽童脾气上来,嚷道:“蜀酒浓无敌,老朽今日与青莲一醉方休,谁也别拦着!辣是辣的,却不是一味辛辣,鲜也鲜得很!极品、极品!”
  热腾腾的白雾飘上来,不一会儿,食客们就都大汗淋漓。
  上好的羊肉片,配上七夜、茴香、香油,还有花椒、辣子……肥瘦兼具的肉片往锅里烫个几秒,夹上来的时候还滋溜溜地冒着油,光是看着就让人的馋虫都爬了上来。
  只要轻轻咬一口,那酥软的肉就会如棉花一样酥在舌尖上,饱满的肉汁充满整个口腔……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明琇拼命咽口水,恨不得生吞羊肉。在脑中模拟着,将一盘子鲜羊肉花式吃了个遍:这可是极品雪花羊啊!
  雪花羊肉近在眼前,明琇却一口也吃不得。
  她确实也尝试过,涮了一小片肉,被辣得眼冒金星。之后就不敢再挑战所谓“微辣”了。明琇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只好喝酒充饥,实在忍不了,藏了一枚白菜心子塞袖子里,一个人躲到外面的露台啃小白菜去了。
  也不知是因当地水土丰美所以白菜也长得好,还是因为她太饿了吃什么都香,她有生之年竟也会觉得一个白菜心香甜可口,比肉还美味。
  白菜,新鲜的小白菜。明琇被一口绝美白菜感动得想把这次莫名其妙的穿越过成种田文,包下个十亩田,全种这种小白菜。
  “你是兔子吗?”
  她那口白菜还没吃干净,叼着半片菜叶子,就听着一个揶揄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李青莲吃到一半也离席来到露台透风,环着胳膊,怀里抱着那把青色的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一个人逃出来吃独食这种事说来还是挺丢人的。明琇护着白菜,戒备地看着他。
  “不是兔儿,还跑外面来生啃白菜哈哈哈哈哈……”李青莲大笑,“瞧你这护食的模样,像极了我家养的白兔。好了,你不用护着你的白菜,我不和你抢。”
  明琇心道:好笑吗?李青莲你对得起你的外号谪仙吗?笑点不带这么低的。
  想当年明瑄特意写他“白衣傲世”、“一双褐色的眸子里面永远透着孤傲的神采”。包括他的绝招“霜雪明”、“摘星辰”、“凤歌九式”、“酒狂十八剑”,光听名字就是风雅无双,不接地气。
  可眼前这位……当街杀人,吃香喝辣,说好的高岭之花人设呢?
  ——在一本作者写着写着就扑街,扑着扑着就自抱自泣的待烂尾小说里,大概什么bug都有可能出现。
作者有话要说:  读者“泽芜君”;灌溉营养液+10
么么哒
写着写着就扑街的蠢作者尽量不学《文道仙途》的作者君那样扑着扑着就烂尾_(:з」∠)_

  第19章 《蜀都赋》5

  李青莲似乎是喝高了。
  他拖着明琇到楼下大堂,高呼:“小二,再来一锅五熟釜,汤底辣度分六档!”
  明琇狐疑:“你喝醉了?”
  “李某人千杯不醉!”
  千杯不醉……个鬼!
  只是他喝酒不上脸,喝了足有一坛酒,肌肤还是白皙如玉,目光也澄澈清明,看起来和平常没有显著区别。明琇正纳闷,就见李青莲拉着她在桌前坐下,“啪”地一声将佩剑放在桌上,说道:“点了由不辣到辣六种口味,给你做个特训。”
  明琇一看到他那把剑,就又想到眼前这位可是那位当街杀人的主。她笔直地坐着,双手规矩地放在大腿上,用商量的语气道:“李青莲,你其实用不着训练我吃辣的,给我随便点碗面管饱就好……”
  “阿止。”他突然正色,盯着她的眼睛,第一次叫出“阿止”这个名字。
  “啊?”明琇还不是很习惯听别人这么叫自己。但见他面如冠玉,唯独眼下小抹微醺的红。明琇明明没怎么喝酒,脸却蓦地发烫,不自觉地紧张起来。
  “阿止说过要跟着我混!”李青莲豪爽地给明琇倒了一大碗酒,“我吃香喝辣,也少不了你!”  
  明琇一个愣登,被他身上热血的气息感染,也响亮地回道:“是!老板!”
  所谓“五熟釜”,就是有分格的锅,可以同时放不同口味的汤底、煮各种不同的食物。通常主人家都不会和下人同席,李青莲倒是和一帮随从侍卫同席同吃,点得都是些一看就价格不菲的食物和美酒,楼上二十余个汉子,吃得大汗淋漓。坐在楼下,都可以听到地板震动的声音。
  看着别人开心,李青莲更开心。明琇支着下巴,担心他等下会不会开心得上桌跳舞。
  “小二,上酒!”
  酒来了,却听一声剑鸣,李青莲抽出了那把佩剑。
  “你干什么!”明琇心道,吃个火锅怎么惹他不痛快了吗?
  李青莲将烈酒洒在剑上,说道:“酒儿,我知道你同我一样爱喝蜀酒,这回你也有份,下回请你出来时可不能怪我喝独酒了。”
  明琇忍俊不禁,“你个大男人,怎么还跟一把剑说话?‘酒儿’是什么鬼?”
  突然间,饮了酒的剑上,青光一闪。
  明琇手中的筷子“啪嗒”落在火锅里,她吸了一口气,“……这剑成精了吧!”
  李青莲这才收起长剑,“这是我的佩剑‘问酒’,不给喝酒会闹脾气的。”
  “……还闹脾气?是剑还是情人啊?”
  “剑和人不一样,我用心修剑,它便不会背弃我。”他望着问酒剑的眼神还真的有几分温柔缱倦,“情人可做不到。”
  明琇想起了一句经典的武侠台词:“剑在人在,剑毁人亡?”
  李青莲忙摆手:“别,我在剑在,我亡剑还在。灵器的生命可比人寿长得多。”
  明琇揶揄:“李青莲,你真舍得哪天让你的‘小情人’另谋主人?”
  “哈,不能这么说。如果哪天李某人不配再拥有问酒剑,我自是希望它能跟随更好的主人。不过……”李青莲倨傲一笑,用筷子拟了个剑花,“当今世上,没有人比我更能驾驭仙剑问酒!”
  明琇笑着摇了摇头:这我还不清楚?你可是天才啊,用心修剑,用直觉写文,剑挑百家,文动天下。
  这样的天才,在火锅面前,照样一副猴急的样子——
  “汤烧开了,一起吃!”
  明琇和辣锅的拉锯战开始了。她烫完了第一格的白菜叶子,举起筷子,鼓起勇气在第二格辣锅中又涮了一片白菜,尝了尝味道,竟不似想象中那么辣。
  “再尝这个——”李青莲从来都不喜欢好好坐着,要不就是翘着一条腿,要不就是整个人向后仰,要不就是隔段时间换个坐姿。眼下干脆一只脚踩在椅子上,伸长了胳膊去涮肉,在第三格辣度的格子里涮好羊肉放到明琇碗里。
  明琇看到碗里的花椒和辣椒,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可知这两样是甚么?”他指了指碗里的香料。
  “花椒和辣椒啊!”就是因为知道是什么,才选择不吃的。
  “没想到你还有些见识。那你可知这两味香料只有西域才有,千里迢迢运来蜀中,价值千金,寻常的五熟釜里哪里舍得放这些香料。这一锅里的香料加起来可比羊肉贵多了。”他信手捞了一口辣椒放进了嘴里,细嚼慢咽,接着道,“你别嘴巴张这么大看着我,你管你吃。”
  “口味真重……”明琇不知道的是,他前一年在仙都永安的九阙仙盟游学,那里的饮食清淡,吃来吃去都是些蒸鱼淡饭、萝卜青菜,他带的辣椒酱都见底了三罐,这才等来一个假,可不得每天吃香喝辣,放纵一番。
  第四格辣度对明琇来说已经有些超过了。她咽下了那片黄喉,只觉辣得喉咙口都要烧起来。
  “水、水!!”
  李青莲叫了四碗甜凉粉。明琇吃了冰冰凉凉、甜甜腻腻的木薯粉,这才缓下来。整整四碗凉粉摆在她眼前,她咽了咽口水,食指大动。
  唯甜食和减肥不得两全。
  “哪有一叫叫四份的,你养猪?”
  李青莲道:“你要是吃不掉,就摆在那儿,我喊人来收。”
  明琇没骨气地俯身护住凉粉,“别收……”她嗜甜,可以把甜品当做主食的那种。
  文道烫生意兴隆。有不少文士模样的人前来光顾,一边吃火锅,一边还让随从侍卫拿着折扇扇风。每次看到食客穿着宽袍大袖,将筷子伸向红油,明琇想给他们上一道新菜品,“汤泡袖”。
  有一个问题让她十分好奇,她便叫来小二问:“你们好好一个火锅店,为什么要叫文道烫呢?和文道有什么关系?”
  小二道:“姑娘有所不知,火锅可与文道大有渊源嘞。
  明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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