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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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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她来说是一种鲜有的感觉,就好像,心也随着乌云散去后的太阳一样明亮起来。她听到的是一篇悲壮的吊文,可心中却充满希望。
  即便这不是一个完美的答案,更不是红衣使者想要听的答案,但终究是几百人的答案。此刻他们因为一篇文章凝聚在一起,每个人都获得了比自己更大的勇气。哪怕是九阙,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因为一篇由集体吟诵的文章,而惩罚所有人。
  即便没有他们,也总有人能越过时空,千年之后,千里之外,从文章听到共鸣声。
  是信仰,明琇想,文道中存在着信仰。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明琇穿进的小说的题材是文道,所以关于诗文的篇幅会比较多的,比如在火锅店的那一段,还有这章。。。就是希望太太们不要嫌弃枯燥 (╥╯^╰╥)
明琇顺利赖在边城,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误】
下章青莲就要收徒了

  第30章 何当共剪西窗烛

  拜师大典结束后,明琇头一件事就是跑到市集; 去胡商那里买酒。明琇在大典上所做的事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 不出几个时辰; 街头巷尾那些消息灵通的商贩就都听说了。明琇戴着帷帽,穿着大匡城的白色校服,走在集市里很是扎眼,因而到了卖酒的摊位,胡商热情地请她品尝各色美酒。
  那胡商的汉文说得不太好; 乐呵呵地对明琇道:“哇,小凉子,泥就是那个仗义解围的臭女吧?”
  “臭女?”明琇感觉自己好像是被骂了,后来才反应过来“哦原来他说到是丑女”。
  丑女也没好到那里去!
  胡商的语气听起来并不像是在骂他; 反而还十分欣赏。这说明; 她一丑成名了。
  明琇摸了摸鼻子; 不由得觉得有些尴尬。她一巴掌拍在小摊的桌上:“我付你双倍的钱,你去跟那些说我是丑女的人说; 明姑娘其实是个美女; 绝世大美女!”
  豁出去,将息夫人酬谢她的钱取了大半甩在人家的小摊位上,总算过了一把财大气粗的瘾。
  谁知; 那人虽是个小商贩,但很有节操,将钱一推,正色道:“小凉子; 咱生意人,不楞诓人!”
  明琇指着自己面纱下的脸,道:“没有叫你诓人!是真的,我真的漂亮呢!”
  胡商投来一个质疑的眼神,“小凉子,这样子泥就能开心吗?”
  明琇捂着心口,感觉又受了一波打击。
  “也罢。从前仙门美人榜中我还名列探花呢!现在不过是脸上多了……多了点东西嘛!你们欣赏不来我这种后现代的美,我姑且不同你们计较!”明琇烦躁道,“买酒,最烈的酒!”
  胡商:“小凉子,窝脚得女滴不能吃最烈的,还是吃这种甜酒好……”
  “问这么多干嘛,拿来!我有钱!”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体会过口袋里有钱的滋味了,一下子揣着一把银叶子,走路时胸膛都挺了,脚步也轻飘了。
  “有的是钱!”明琇又强调了一遍。
  胡商被明琇的土豪气场所折服,悄悄地带她去到藏货区,取出两坛其貌不扬的土罐酒。
  “这是窝老家自己酿的,特意带出来给自己吃,就这两坛。窝要不是看在泥今天为大匡城解围,绝对舍不得把它让给泥!”
  这些广告语明琇都不关心,她只关心:“烈不烈?”
  胡商“咚咚”地拍胸脯:“保准烈,比烈女还烈!”
  “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吃一坛应该就醉了吧?”
  “吃一坛!?”胡商连忙摇头,“小凉子憋开玩笑!边城的汉子都能饮酒,可哪怕是酒鬼,半坛下去,人也能上天!”
  明琇试了一小口,咂咂嘴,深表认同,于是豪气地甩下一把银叶子,抱着两坛酒大步离去,“不用找了!”
  胡商追上,“不够!”
  明琇又摸出一片银钱,“你要是敢坑我,小心我半夜来找你!”
  胡商吓得直摇头,“生意人,不诓人!”
  明琇想到这厮刚才拒绝收钱吹她的彩虹屁,委实是个难得的有节操的商人,应该不会故意讹她,想来是她对这里的物价太不熟悉。
  “我来替她买下!”
  沈爱突然出现,丢过来一支金钗,又对明琇道:“你好不容易有了点前,可别几天就用光了,省着点花吧!”
  有人买单自然好,明琇素来皮厚,也不推脱,欣然接受,拱手道:“沈爱小姐才是真土豪。本暴发户决定听取你的建议。”
  胡商常年走南闯北,自是识得这是一支童叟无欺的金钗,他握着那跟钗,就好像金钗会发烫一样,把玩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仍旧不确定地问:“小凉子真的愿意拿这个换?”
  沈爱:“不过就是跟小钗子,我就像拿它换酒,店家你收好,我们走啦。”说着便挽着明琇的胳膊走去市集上。
  要说沈爱与明琇两人,绝对不是那种会手挽手一起逛街的小姐妹的关系。但现在她们确实正在手挽手逛街。
  这种过分和谐的气氛令明琇感觉有些变扭:两人一碰面,沈爱要不就是冲她翻白眼,要不就是一言不合就开吵,而她也没少从挤兑沈爱中获得爽感。能够解释沈爱现在的举动只有一个理由——她太高兴,高兴得都快疯了。
  沈爱蹦蹦跶跶地走路,嘴里时不时发出几声傻笑,甚至还会和完全不认识的路人问好。而她之所以如此高兴,是因为在拜师典礼中,红衣使者被百人齐声吟诵的《吊古战场文》气走后,每个新弟子都拜了师父。
  今年,李青莲收了第一个弟子,也是唯一一个。
  他也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偏偏挑中了写作水平停留在打油诗层面的沈爱。
  明琇按了按眉头,回忆起早晨莲花台上的那一幕,她就愈发烦躁。
  李青莲不仅收了沈爱为徒,还将他曾经最珍爱的佩剑问酒剑传给了她。
  明琇记得五年前,在火锅店里,李青莲喝醉了,不禁深情地唤那把剑“酒儿”,还说,当今世上,没有人比他更能驾驭仙剑问酒。明琇笑话他说问酒剑怎么成了他的小情人,结果他还孩子气地回道,“剑和人不一样,我用心修剑,它便不会背弃我”。
  明琇走在集市上,一脚踢飞路上的一枚烂橘子,暗暗“切”了一声。到头来呢,他收了个可爱的小徒弟,从前说过的那些话就都不作数了。两人还没说过几句话,他倒好,大方地把剑都给送了。
  沈爱哼着中原小调,穿梭在这充满异域气息的集市上,腰间挂着问酒剑,一晃一晃。她身量娇小,剑身对她来说似乎长了一些,几乎要拖到地上。
  剑鞘素体无纹饰,剑身散发着淡淡的青光,剑柄上结着约二尺长的蓝色剑穗,上面还系着一块玉牌,刻着当年他一字一画刻上去的两个字“问酒”。
  明琇盯着那把剑看了许久,怎么看怎么扎眼。
  “啊,好酸!”沈爱吐了吐舌头。
  明琇回过神来,下意识道:“胡说!我才没有酸呢!这算什么,我根本不在……”
  话都说了一半,明琇才发现,原来沈爱是在试吃小番茄,小番茄的酸味酸得她龇牙。
  明琇的声音一下子弱了,“那个,我刚才自言自语呢。”
  好在沈爱根本没在意她的话,兴致勃勃地试吃着各种西域传来的新奇的水果。
  “我刚才吃的是什么?”
  “这叫番茄。”
  “这个长麻子的呢?”
  “这叫无花果。”
  “真有趣!那这个呢、这个呢?老板,你都告诉我,这里的一切,我都喜欢!”
  ……
  明琇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神游方外。
  大漠的暮色仿佛瞬间就席卷了整片天空。这里地域开阔,空气洁净、干燥,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野旷天低树”的诗意。
  逛到傍晚,沈爱买了一大堆新奇的小玩意还有水果,肚子里还消化着一路上试吃的美食。女孩一点也不觉得累,依旧神采奕奕,“明琇,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么有意思的地方!一会儿夜市开了,听说还有伶人、驯兽团表演,我们……”
  “我不逛了。”明琇打断了她的话,兴致寥寥。
  明琇并非不爱逛街,以前总是碍于口袋里没钱缺少底气,现在有了钱,反倒没了兴致,心里总像是蒙了一层阴霾一样,怎么也不敞亮。
  沈爱:“是了,明琇你早上还吐血了。我之前看你没事,才拉你来逛街的,对不住对不住!你不舒服?”
  明琇其实并不能感觉到疼痛,但好歹病号永远是个不出错的理由,她便捂着肚子,“嗯”了一声。
  沈爱好似发现了什么,走到明琇背后大叫道:“呀,你背后的伤口的血又渗出来了!”
  背上的伤是御剑那天,挨李成壑的戒鞭留下的伤,由于她受伤后并没有好好处理伤口,纯粹把伤晾在那儿,伤口好得很慢。今天上午又被十几个男人踩了数脚,这才使得伤口重新留血。
  沈爱是个急性子,还没等明琇说什么,就取下问酒剑,催动御剑诀。“快!我们御剑回去疗伤!”
  仙剑青光熠熠,点亮了黄昏。周遭的人无不行注目礼。
  沈爱第二次驾驭问酒剑,倒是没出什么岔子。
  站在问酒剑上,飞到半空,明琇更别扭了,“沈爱,你为什么就能驾驭这把剑啊?”
  这把横得不得了、和原主人一样跋扈、贪杯的臭剑!
  沈爱没大在意这事,很是佛性地说了一句:“是缘分到了。”
  明琇:“……”
  。
  大匡城弟子的居所就位于大匡城的中心。
  建筑的屋顶盖着粗粝的瓦片,墙壁也没有涂成千篇一律白色,而是尽可能保留了材料天然的样子。宅子的布局开阔,内门弟子的房间零落在各处。许是长年累月吹着边城的狂风,这宅子也天生带了不羁的性格。
  趁着天还没黑,李青莲带着内服丹药走到明琇的房前。明琇未曾拜任何人为师,但她有恩于息夫人,因此李家上下都对她有求必应,特意分了一间风景上好的屋子供她暂居。
  二十米外,李青莲的脚步就僵住了。他白皙的脸颊上出现了一丝古怪的红晕。
  “啊……啊……再重一点啊!”
  “对、对对,就那个位置!别怕,真棒!”
  房内传来明琇夸张的叫声。
  “啊……你快一点……好痒哈哈哈哈。别摸了,我很怕痒的!”
  “什么?没想到你是第一次,技术不错嘛!”
  “明琇!”李青莲的脸都青了,攥紧了拳头,用尽了忍耐力才没有一脚踹开房门。
  他站在门外吼道:“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由不得你胡来!”
  “师父,你怎么来了?”里面竟传来沈爱的声音。
  沈爱一开门,李青莲就大步冲了进来。
  原来,刚才只是沈爱在给明琇背上复又裂开的鞭伤上药。
  他松了一口气,却一时忘了回避还裸着背的明琇。
  沈爱后知后觉地发现明琇衣冠不整,她大叫一声,一紧张,便将手里的药碗尽数泼洒出去,药粉正好朝着李青莲的眼睛飞去。赤色的药粉吹到白衣上尤为明显,李青莲迅速用袖子捂眼,由于药粉颇为刺激,连嘴巴都不能张开。
  明琇不紧不慢地穿上衣服,心道:好像白菜上撒了辣椒面子!
  只见沈爱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后,匆匆跑到李青莲身边,愧疚道:“师父,你身上都是药粉,我帮师父拍拍!”
  接下来,明琇就看到沈爱的小手十分自然地替李青莲掸去身上粘的药粉、细心周到地掸,前前后后都顾及到。待李青莲睁开眼,些许药粉还是吹进了眼里,那双极美的褐眸中立刻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水雾。沈爱见状踮起脚尖,扶着他的手臂,殷勤道:“药粉进眼睛了,我给师父吹吹!” 
  拍拍?吹吹!?明琇嘴角一抽,目光从李青莲和沈爱之间划过。
  “啊!好痛啊!”两腿一蹬,白眼一翻。
  只是她现在的演技比不上白日里三成。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读者“鲸鱼”;灌溉营养液+5】
榜单要求,接下来四天晚九日更

  第31章 世人见我恒殊调

  屋内陈设简单,无非一张床; 一套桌椅; 几张檀木柜。窗台上放着一盏香炉; 里面正烧着线香,几缕青烟冉冉升起,小屋里弥散着若有若无的清幽檀香。
  明琇对香道一窍不通,唯独熟悉这种檀香味。她想李青莲的房里肯定也熏这种香,所以他身上才常常带着檀的味道。
  许是她的表演太过浮夸; 她装痛装到一半,就开始嫌弃自己,干脆往被子里一钻,背对那对新师徒; 闷闷道:“走吧走吧; 我要休息了。”
  大多时候; 明琇都欠缺缺乏细腻的感情,因而她很少体会过现在这种微妙的心情; 就好像是一个平常不喝茶的人喝了一杯茶; 喝到一半才发现茶叶早就潮了,只是件不足挂齿的小事,倒不至于难过; 却也很难欢喜。
  她印象中的李青莲是多么高傲的一个少年,目空一世,宁可玉碎,不能瓦全。结果他挑挑拣拣; 最终却收了沈爱这样一个文不成武不就,唯独气运逆天的小丫头。十六岁金丹,百年难遇,沈爱有着逆天的好命,被宠爱着长大,又娇又软,凡事不必费力,就水到渠成。
  饶是满屋子沉静的香味也压不住明琇满心的燥意。他究竟为什么要收沈爱为徒呢?明琇设身处地地想,顿时了然:假如她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也会喜欢美少女,将一个不知世事的小萝莉养成日后的绝色美人,光是想想,就是多么令人血脉喷张的事!沈爱肉嘟嘟的脸颊一看就很好捏,葡萄眼,小翘鼻,嘟嘟嘴……就是这张天真无邪的脸,又隐隐暗示着几年后长开了定是个大美人。而且,这样的沈爱,除去脾气有点大,既不是骄纵的霸王花,也不是扭捏的小白莲,大大咧咧,干干净净,就连她也逐渐开始喜欢这个丫头了。
  想到这些,明琇就将半个脑袋窝进被子里,当一只把头缩进壳里的乌龟。最沮丧的发现,不外乎就是发现自己嫉妒的对象,同时也很讨人喜欢。
  李青莲将散发着淡淡广藿香的丹药放在桌上,“明琇,我给你带了丹药,调养血气用的,放桌上了。”
  听到他清冽的声音,明琇却早已神游到了另一个剧场,凭借前世看泡面剧的经验,脑补了一出大戏:白衣谪仙,懵懂少女,拜师大典,一见钟情。
  “拿走!”明琇向来不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心情郁闷,说话便更不客气了。
  沈爱一头雾水,“你又发什么神经?”
  李青莲对沈爱道:“你先回去。我让明琇把药吃了。”
  沈爱虽然有些奇怪,但不敢忤逆师命,便速速离开房间,合上了门。
  原本,熏香的味道很淡,久居屋内,几乎不会让人察觉。可明琇觉得满屋子都是这种味道,她的鼻子里、脑子里也都被这种味道充斥着,指向同一个人。
  “我不吃药。还有,我也不喜欢熏香,那盏香炉,一会儿你也一并拿走。”
  药是李青莲拿的最好的补药,而香是他下午提前在房中熏上的,可谓价值千金,但明琇倒好,一连拒绝了这两样东西。
  “为何不吃药?”
  “我不喜欢吞药丸。”
  “怎么和小孩儿一样……”李青莲叹道,“吞药丸和喝水一样,不用想太多,直接吞下。来,我看着你吃。”
  明琇固执地摇头,“怎能和喝水一样,我一想到这是药丸,就是不想吃。你看,这些年我吞得最多的东西,就是难吃至极的妖丹,可那是非吞不可,我也没办法。所以我一想到要吞球状物体,就联想到妖丹。”
  “这药又不是非吃不可,哪怕不吃药,我自己也会慢慢好起来。”李青莲走到她床边,正要开口,明琇就替他说道:“你是不是还想问我为何不喜欢熏香?来来来,我回答你,这熏香是你常用的香吧?我知道肯定是,因为你身上就是这种味道!”
  李青莲:“很难闻吗?”
  “也不是……”绝不难闻,反而很沁人心脾,让人上瘾。明琇抓了抓凌乱的头发,控诉道:“现在房间里都是你身上的味道,就好像你一直都在一样,这种感觉也太奇怪了!我怎么受得了?”
  李青莲一向干脆利落,一挥袖,索性熄灭线香,“灭了。”
  明琇看他这么好说话,就举一反三,“还有,药丸我是绝对不吃的。”
  李青莲:“行,我明早给你换成汤药就是。”
  明琇:“我要甜的!”
  “……行,加野蜂蜜。”
  明琇大获全胜,心情很快就变好了。对她这种顽劣之徒来讲,心情一好,就又想浪起来,一下子睡意全无。
  “好了,你睡吧。”李青莲放下窗帘后,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上。
  明琇看到帘子里投进来的清冷月光照在他身上,为他整个人都描了一层泠泠清光,画里的神仙也不如他来得生动。明琇带了三分戏谑:“李青莲,你还坐在那儿干什么?我又不是你,我从来都是晚睡晚起,要知道,逼人睡觉,是绝对睡不着的。”
  “明琇,你受伤了,休息有助康复。你别给我找理由,快睡!”
  明琇忍不住笑了,也就他觉得那算是伤了。吐血本就是她刻意调整受力做出来的效果,而后背的鞭伤更是皮肉小伤。她身上哪一道疤不比那好多天前的戒鞭伤来得严重?她哪一次怨气反噬不比吐一口血严重?
  现在她精神得可以去绕着大匡城跑一圈。
  “李青莲啊,你不会是打算一直在这陪我吧?哈哈哈哈哈哈……哎哟,就算你想为今天红衣使者的事报答我,也用不着陪。睡吧?”
  李青莲被她的话噎住,耳根子顿时就染上了红色。
  明琇接着说:“今晨的大典红衣使者来闹了一番,倒是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李青莲眉头微蹙,“那群狗仗人势的东西欺辱于你,有什么好消息?”
  明琇摆摆手,“这都是小事。好消息是,他们今日的举动恰恰证明监查官不是个难对付的。我们不必急着报复,姑且留着那几个没脑子的货。杀他们容易,等杀了他们,九阙又派来更厉害的监查使怎么办?不如维持现状,大匡城对九阙年年进贡,臣服的样子做得不错,我们就惯着那些监查,所谓捧杀,或者说——养猪。我们图谋的杀那天罗地网,几头猪而已,还不配羞辱我。”
  她能够笑着说出这些话的,是因为她真的不觉得自己被羞辱了。明琇根本没有把对方看成是能够影响她的存在,将感性因素完全排除在外,便能够不在乎自身受辱,清醒到一种狠辣决绝的地步。
  “李青莲,真的没必要委屈你陪我睡觉啦,你要是想报答我,就像我之前在洞穴里说好的那样,帮我做一个最好的机甲人。”记忆里画面在四年前戛然而止,明瑄就是她心中最大的执念。
  “我要把我哥找回来,无论他还在人间,还是去了地狱,我都想再见他一回。”
  “我为何要报答你?”李青莲声音一沉,抓住了明琇的手腕。“我们之间,谁也不欠谁!”
  明琇急了,“你反悔了?不行!你上次已经答应我了!”
  李青莲:“我不喜欢那个人!我没有反悔,明琇,但那只是因为我愿意帮你,而不是因为我把这视作对你的报答!”
  明琇舒了一口气,分毫没有关注到他说话时的心情。“不反悔就好,总之,我管你喜不喜欢他,这是我最大的心愿。”
  李青莲沉默片刻,松开了手,“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欢尉迟瑄。为了他可以背叛家族,可以不顾性命。”
  明琇曾经解释过,明瑄虽不是她亲兄,但胜似亲兄。两人穿越到异世后,更是成为了彼此唯一的牵绊。但是,有些话明琇也不能说得太明白,比如明瑄虽然和尉迟瑄长得一样,但芯子已经换了;许柔止身体里的灵魂也不是原来那个许柔止;原著那对虐恋情侣其实早已经变成了兄妹。魂穿这种事讲出来太过邪乎,可能会被仙门当做妖魔处死,因而明琇和明瑄都选择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这也就意味着,所有人都还相信她痴恋尉迟瑄。明琇觉得这种喜欢不喜欢的小事也没必要纠结,所以后来别人说她痴恋明瑄,她索性也不反驳了。
  她确实能为明瑄不顾一切,即便出发点可能有别于爱情,但结果差不多,也没必要解释其中细微的差别。于是,明琇坦然承认:“对,没错。”
  这句话一下子就抽去了李青莲目中的神采,“好……只是人死不能复生,即便复生了,也回不到从前。无论失败与否,你都要做好准备。”
  “他没有死。”明瑄创造了这个世界,他是造物的神,如果他魂飞魄散,这个世界为什么还好好的呢?
  这不对。这不公平。
  “其实,我也早该是个死人了。许柔止早已死去。可我都能易舍重生,他为什么不能回来看看他的世界呢?”
  李青莲的反应很平静,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明琇知晓这个话题太过严肃了,想用一贯的插科打诨来蒙混过关,可看他神情惆怅又生生没敢开玩笑,卡了一会儿才说:“李青莲你为什么想陪我睡觉?”
  “噩梦。”
  “噩梦?”原来他记得那天她说过自己总是噩梦缠身,只有见到他的那几天没有做噩梦。“哦哦,那件事啊。”
  可顿了顿,明琇才觉得有些不对劲:
  “不对啊,那天我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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