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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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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他的目光愈发空茫,恍惚间周遭的一切都逐渐淡去。
  “这样很好。那时候,我就已经想通了。”
  明琇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颤声唤道,“城主……”
  “上刑场之前,好像是要搜身的。其他法宝都无所谓,唯独这枚锦囊,我不希望被人搜去。请你先帮我收着,待我死后,将它与我一并烧掉。”
  明琇哭着点头,紧紧将那枚破旧的锦囊揣在怀中,“这里面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吧。”
  李成壑先是摇头,片刻后,却又点了点头。“你想看就看。”
  明琇打开锦囊,里面竟然只有一张被折成一块豆腐干大小的皱巴巴的宣纸,宣纸似乎有些年头了,纸头的纤维脆弱极了,她必须很小心地打开才不会弄破。
  纸上只写着一首童真而稚气的小诗,还有一副勉强能看出是个人样的肖像。
  不是锦囊妙计,不是保命符咒,更不是什么丹书。
  明琇一愣,“这是……城主一直随身携带的锦囊里就装着这个?”
  “一首小诗一副破画……”李成壑望着远方,眼中灼灼发热。“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那年阿兄剑术大成,辞别蜀中的师父,回来边城,我们一家人一起,过了一个团圆年……除夕夜,族中兄弟姊妹之间互赠礼物,大家都早早备好,就他刚从外地回来,大大咧咧地将这事儿给忘了,到了除夕那天下午,都还什么也没准备。”
  “可是李青莲就是李青莲啊,总是那么从容自在,满脑子都是新奇的点子。他不想上街随便买些礼物敷衍了事,又实在没有空闲给每个人单独购置礼物。”李成壑陷入了悠长的回忆,脸上浮现出悠闲与释然,“后来,他竟然还真想出了个好办法……整个下午,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门心思扑在案上。诗歌好像天生存在于他的笔下,他甚至不需要斟酌字眼,妙趣横生的句子在他的鼻尖接触到纸的那一刻,磅礴喷洒出来。在短短几个时辰之内,他就按照每个人的个性共作诗十七首,剩下的时间,他好似嫌诚意不够一样,还专心在诗旁边的空白处,给每个兄弟姊妹绘制小像。诗好,字也好,就是被他的画给毁了一半……”
  明琇想象出李成壑所描述的画面,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中仍含着泪,嘴角却笑开了。
  李成壑停顿了许久,没有把之后发生的事说下去,明琇很想知道他说“想通了”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没能等到他说出来。
  李成壑将两人送上重明,脸色变回阴郁,“我以鼍鼓施法催眠之事,以及这场恶战的真相,你都不许告诉任何人,更不许告诉李青莲。这枚锦囊你必须随身携带,也不能让任何人知晓,我要它随我一起化为灰烬。明琇,我拜托你的这几件事,你胆敢泄露半个字,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一个、一个、一个把挖的坑填满,希望不要吐槽蠢作者赶剧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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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章 【行路难】4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明琇坐在重明上,耳边是机器运作的声音和高空的风声。那些声音盖过了李青莲的呼吸声; 另她分外不安。明琇抱着李青莲靠在自己的胸口; 万般珍重地搂紧他的脖子; 听到他虚弱的呼吸声,方才感到一丝救赎。
  以一敌百,李青莲伤得极重,身上那股很好闻的味道早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刺鼻的血腥味。明琇知道他身上本就有很多疤了; 这一次又不知添了多少新疤,明琇把他平放到她的大腿上,用袖子沾了水,小心地抹去他脸上的血迹; 抹着抹着; 就哭得不能自己。
  明琇从来都不想李青莲受委屈、不想他被别人误解; 可是偏偏又害了他一次。明琇附身亲吻着他的眼角,颤声道:“是不是我一开始就不存在的话; 你就不需要受这么多委屈; 你……就能过得更开心?”
  他仿佛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天生就是要登高山、入深林、出四海、遨天下,快意洒脱如侠客; 烂漫始终如少年。和大多数人相比,他其实活得并不顺遂,弄得遍体鳞伤,转头来; 却还是能谈笑喝酒,笑容不改。
  明琇想,如果她是老天爷,看到凡间竟然还能有这样剔透的人,肯定一条疤都舍不得在少年身上留下,还要祝福他一生顺遂,人见人爱,万事胜意,到八十岁还像少年一样神采飞扬。
  老天爷……明琇凤眸一亮,对了,哥哥,去找哥哥!说不定他有办法找出李青莲失控的原因!他或许还有办法救李成壑!
  明瑄拥有神之力,一定、一定能帮他们!
  可她应该怎么找到明瑄?
  怀中的男人突然动了一下,转而咳嗽了一声,吐出一口血。
  “青莲!”
  他双眸紧闭,口中喃喃。明琇凑近了听,听到一些支离破碎的话,什么“我有罪”、“快逃”……不过更多的还是重复叫着她的名字。
  明琇……明琇……
  好像是梦魇。
  明琇咬紧牙关,闭目长啸——
  谁的性命不是性命?李青莲造下杀孽,也是为了保她一命,孰是孰非,谁能算清?
  就算他真的罪孽深重,那也应当由她承担所有罪责!
  可是她没有。最终义无反顾担起一切后果的是李成壑。
  千翠坞百余人的性命,若死的是普通人仙门正道倒也不见得多当回事,但死去的衍圣门代盟主、碧霄宫主、符离宗主还有那些名门弟子,哪个不是背景雄厚,出于百家仙门庞大的关系网中?朱无咎死了,灵界的统治正处于敏感之际,百家仙门相互牵制,这个时候,任何企图破坏这张网的人,都会被撕得粉碎。
  旧权陨落,新权未立,百废待兴,正是需要众志成城、笼络人心之时。仙门迫切得需要一个魔头、一个共同的敌人,以证明他们依旧团结。
  如若真的天下太平,那谁居上谁居下?
  百家争鸣,谁也不愿居下。
  这天下憋屈的事中间,最最憋屈的就是背黑锅。李成壑却抢着要背那黑锅背。他宁愿今生魂飞魄散,死后受正道唾弃,永远背上骂名。而唯一知晓真相的明琇,已然发誓一生为他保守秘密。
  苦海沉浮,纵然溺亡,也只能缄默。
  眼泪无声地滚落,又被大风吹进天空,与长风雨露化为一体。
  “别哭……”
  “青莲!”明琇抱着他笑,可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落,一滴滴有如珍珠打在他的下颚上。她慌忙用手背抹干净眼泪,抽抽搭搭地说:“好、好,我不哭。”
  她一直抱着李青莲,因而双手都是未干的血迹,这样一抹,脸也成了有几分滑稽的小花脸。
  李青莲撑着身子坐起,向外望去,却见此刻正在空中,飞过山壑。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下子抓住明琇的手。
  “明琇!他们要杀你!我正要去救你……后来发生了什么、我怎么记不清了?你没事吧?”
  “我没事,你及时赶到救了我!”方才明琇打了数遍腹稿,在真正将谎话说出来的时候却依然心虚得不敢直视他明澈的眸。“你为了救我与各派掌门大打出手,受了很重的伤,你莫要激动,先好好躺下。我慢慢与你讲……”
  明琇就将自己是如何在给许柔止上香时落入圈套,又如何被指认为魔的事悉数告知于他。就连隐瞒了许久的大凶的事,也无所保留。
  “我可能是魔。”明琇轻声道。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背后藏着一个站在刀尖上的小人,接下来他说的话就等同于处刑或是释放。
  她原本没有把她与大凶在十恶不赦塔的交易告诉他,是因为她害怕在心上人面前暴露出丑恶的一面。她迫切得想要忘掉过去,哪怕是假装,也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可现在她又觉得过去的自己是如此可鄙、自私。
  为什么要隐瞒他呢?
  她是谁,本就是不可改变的事实。知晓真相的他哪怕弃了她,那也合情合理。
  “我或许真的是魔吧,总是会给自己、给周围的人带来厄运。”明琇自嘲一笑,“我现在把我身上的秘密全部告诉青莲了,除去那些我自己也不清楚的,其余的你都知道了。你若是觉得我和你想象的不一样,亦或是我根本不是你的良配,大可……”
  “这些重要吗?”李青莲打断道。
  不重要吗?
  “其实,自始至终,我气恼于你的地方只是在于你之前一直不愿意对我完全坦诚。只要你对我说出来,这个结果是什么,反倒就不这么重要了。你若是魔,也是被逼成魔的,我又怎会因此而放弃你。哪怕——”他顿了顿,声音坚定,“哪怕魔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罪孽,那我也会与你一同承担、一起赎罪。”
  所以,大可放心。
  “如果我很在乎明琇是人还是魔,必然要在爱你和恨你之间作抉择,我早想通了,不爱你太难,那我又何必再纠结于这个问题、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对于这个几乎无解的难题,他的想法化繁为简,就是这样简单直白的几句话,就将两难的困境化为乌有。
  明琇惊异而动容,嘴唇不住地发颤,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深深地、深深地看着他。
  “所以,明琇,别怕。人活一世,无非痛快二字。”李青莲抬起一双血臂将她拥入怀中,“过往发生的坏事大多是时事所迫,非我本意。但凡我能做主自断之事,断然不屑落入踌躇自恼的地步。我若看得上,便是妖魔鬼怪又何妨?我若看不上,天王老儿我都懒得多瞧一眼。”
  明琇知道他身上有伤,不敢抱得太紧,只是虚搂着,在耳边呢喃,“谢谢你……”是真的很感谢你,一直以来。
  李青莲一使劲,有力的双臂就将她紧紧扣进怀里,像是要把她融入自己的骨血里,珍宝一般守护着。低沉沙哑的嗓音在明琇耳边响起:“抱你,我不疼。”
  飞到一处小村落,李青莲操纵机杆,使重明降落。此刻天气一片阴霾,下起了小雨,云雾遮天蔽日,也看不出来到了几时。
  他们都身负重伤,就相互搀扶着,颤颤巍巍地走在雨里。
  像是蹒跚学步的孩子,也像是耄耋之年的老人。
  李青莲道:“明琇,为什么阿壑没有和我们一起走?”
  明琇悄悄握紧了双拳,咬牙道:“因为城主还有些事要善后……他、他毕竟是大匡城主,和其他门派还有些事要处理。他让我们先走,别回去给他添乱。”
  “哦。”李青莲很相信明琇,不疑有他,“也是,那些人还想要杀你呢,你不能回去。不过,我觉得我还是得回去看看,这样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也能搭把手……阿壑他一个人面对这么多咄咄逼人的前辈,肯定很困难。”
  明琇喉头一哽,为了抑制快要忍不住的眼泪,不得不佯装生气,吼道:“青莲,你现在这幅虚弱的样子能干什么?还是先在外头躲几天,修养好身体再做打算吧!”
  李青莲被她一吼,敛眸道:“是,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我总觉得自己最近很奇怪,总是莫名其妙丧失一段记忆,像是脑子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而且变得特别易怒、特别难以控制情绪……”
  他说到一半就没有说下去,似乎对自己的感觉都不再确定。
  明琇叹了口气,“我们先给你找大夫……”
  “不去。这种山野小村能有什么好大夫。”
  “这种时候,就没得挑啦!”明琇想,等熬过李成壑所说的七天之限,一定要给他找最好的大夫。
  “反正不想去。”他嘟囔了一句,搀着明琇,一步一步踩着地上的水坑。
  就像孩童那样,下雨了,不会想着雨水会不会弄脏衣服,也不打伞,就喜欢野在外头,一步一个水塘,溅起地上的泥水。
  明琇:“你小时候一定是个小皮猴。”
  李青莲:“那当然!小时候,我跟着父亲各地走生意,父亲没空管我,我就成天野在外面。连得村里有小孩的人家都不让小孩老跟我一道玩了,觉得我带坏了别的小孩。不过我父亲人开明,从来不揍我。只是他后来给我准备的衣服都变成了白色的,白衣容易脏,所以我一旦玩得狠了,衣服就惨不忍睹。”
  他不常说起童年,但如今说起童年趣事,光是听着都觉得妙趣彭生,仿若那个笑起来天真灿烂的皮孩子蹦蹦跳跳地跑到了明琇眼前。明琇侧头看他,微微一笑,“你的父亲真聪明,换一身衣服就能制小皮猴啦。”
  李青莲摇摇头,“也就制了大半年。后来我很快筑基、开光,学会了运气术,身手变得矫健起来,即便是穿着白衣上树掏鸟蛋,也不容易弄脏了。”
  明琇又将话题转回了看大夫这件事上。
  “明琇,先去客栈吧。”兴许是受了伤后他变得更随性。
  “疼,受不了,我真的得喝点酒,不然得疼死。”
  “先去看大夫!”明琇坚持道。
  “我这一身血衣,一看就是亡命之徒的样子,哪个医馆敢收?也就只有经常有江湖客出入的酒馆客栈敢收我了。”李青莲亲了亲她,“我的乾坤袋里有上好伤药,一会儿我喝几口酒,就不疼了,到时候且先给自己处理一下伤口,指不定比这里的赤脚大夫管用!”
  他为了那一口,真的是什么理由都能想出来。明琇拿他没办法,实也狠不下心对他说半个不字。
  “好吧,都依你。”
  就在这时,一枚锦囊从明琇怀中漏了出来,李青莲抽出一看,“这是什么?”
  明琇吓得立刻抢回来,小心塞回衣襟中,“没什么!”
  李青莲到底是十分聪敏,哪怕明琇什么也不说,他光是看了一眼也猜到了一二,“那是男子的荷包吧?上面绣着吉祥纹,应该是大匡的东西……阿壑给你的?”
  “奇怪,从来没听说阿壑和哪个姑娘家亲近的,还送荷包……”然后就被自己的猜测震惊了,“难道他和你……?”
  明琇脱口而出:“胡说!他要喜欢也是喜欢你!”
  说完了又后悔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幸好,李青莲并没当真,只当这是一句玩笑。“你又说笑,阿壑不厌恶我,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明琇激动道:“李成壑怎么可能厌恶你!”
  虽然她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以为是李成壑夺了属于李青莲的母爱和继承权,也是他毫不顾忌兄弟之情将李青莲赶出城。
  “阿壑小时候真的跟我挺亲的,我跟了父亲,他就在边城陪母亲,但每次我回来,他往往整天整天地粘着我。”烟雨蒙蒙之中他回忆起了往昔无忧无虑的时光,“好像是在十五岁那年吧,我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他,他就开始疏远于我……”
  明琇挑了挑眉:“小事?”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还说什么从那时起就“想通了”?
  “信我。真的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没回评论,但感谢留言的小天使,你的支持是我码字时的小甜品动力,请继续鞭策我吧~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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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annn 1瓶;

  第76章 【吟留别】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
  两人找到一家偏僻的客栈,也不顾掌柜战战兢兢的目光; 上来就点了几坛酒。李青莲抓起酒坛; 倒上一大碗酒; 大口饮尽。
  朔风又起,白驹过隙,自李青莲辞亲远游之日算起,转眼间已十二年过去。他广杰天下英豪名士,与五湖四海的好友饮了无数场; 却是很久、很久没有与自家兄弟一起喝过酒了。明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却疏远多年,形同陌路,如此想来; 他口中的美酒也不甚合意了。
  “我得罪阿壑那会儿; 已是八年前的事了。”李青莲追忆道; “那时候我常年在蜀中学剑,每年就回边城一次。我们十五六岁的那年除夕; 阿壑给其余人都准备了礼物唯独缺了我; 我本也没注意他送没送礼物,是后来听他特意向我道歉说给我的礼物还没准备好,要等到上元节才能送我。阿壑从小就老成; 其实什么礼物都无所谓的,我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他却老是一本正经的。”
  明琇问:“那后来他给了你什么?”
  “你肯定猜不到他送了什么。他竟然送了我两只兔子,还让我带去蜀中养着和我作伴。”他笑了一声; “阿壑那是不知道,蜀人最喜欢吃兔了,光是兔头就有一百种做法。”
  明琇:“你不会把人家专门给你养的兔子给吃了吧!?”
  李青莲又给自己斟了一碗酒,他生性豪爽,遇事无论好坏,都可浮三大白。这才饮了第一碗,又算什么?
  “没,那两只兔子我没吃。我成天供着那两位祖宗,几年后寿终正寝了我还专门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将它们埋了。不过我看那两只兔子都是公的,就买了一窝母兔子给他们作伴。他二人成天过着好吃好喝、三宫六院的日子,好不逍遥!后来,母兔子生了一窝又一窝小兔子,吃也吃不光。”
  明琇扶额长叹,“结果你还是把兔兔吃掉了!!”
  “麻辣兔头、蒜烤兔肉、蕨菜拌兔丝、香蒸兔肉锅,烤兔子、涮兔肉……兔子这么好吃,峨眉的乡亲又待我这么热情,每天抢着给我送饭送菜,谁把持不住?阿壑送的那两只公兔很是争气,和一窝雌兔生个不停,到现在它们的后代还在不断繁衍,是的我待过的那村里的兔肉远近闻名……”
  明琇有一种不妙的预感,继续问:“那后来呢?”
  “第二年,我带了几只兔子一道回家过年。我学了一手好厨艺,便想着给家人做一道兔宴,也算是回报阿壑送我的那两只兔子。谁知,那顿饭上,阿壑好像特别生气……说真的,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从没见过他有如此失态的时候。家宴上他当场就甩了碗筷,眼角飘红,一副我吃了他的心肝的样子。我问他为何生气,他反倒问我,他送我的那两只兔子现在怎么样了,我就如实回答——好着呢,我好吃好喝地供着他们,还给他们配了十几只老婆。然后他就拔剑了。他是文修,剑术自然差我许多,当然我也不敢真的打,否则打伤了他,阿妈肯定要抽我一顿。打完了,阿壑这个平素滴酒不沾的人突然说要和我喝酒,有酒嘛,我当然要喝……”
  “谁知,才喝了几杯,他就让我滚,还说什么‘我终究明白了,以后必不再纠缠’云云,具体说的什么我如今早已记不清,不外乎是些不知所云的醉话。总之,阿壑竟真的为几只兔子的事,疏远了我很多年!后来父亲为救我而殒命,我们之间关系更差,压根谈不上什么兄友弟恭,他能对我和颜悦色地说上几句话都难得。”语罢李青莲挥手扬声道,“小二!来一间上房,再送一桶清水上来!”
  明琇的手中还捏着那枚李成壑守了十载的锦囊,细细想来,除却一声叹息,实在没有任何双全的法子,有时造化弄人,竟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的。人生有如在苦海中沉浮,个人能做的就只有奋力游上水面,为短暂的呼吸欢庆、狂歌。
  将自己灌得半醉后,李青莲用棉布堵住嘴巴,褪去上衣,将外伤药抹在狰狞的伤口上。
  他的动作娴熟得让明琇看得心疼。明琇想,从李青莲恢复修为的那天开始,这个局就应该开始了。
  她的体内有许柔止的魂、被指为魔、李青莲失控,则一切都并非巧合。只不过,她现在对设局之人的身份和目的都毫无头绪。
  明琇:“不行,青莲,我们不能再这样任人摆布下去。我们必须引蛇出洞,让那个给你留下字条的人主动出来见你。”
  “如何引?”
  “从他谋算的结果来看,设局之人必然是你的仇人,我的仇人,仙门正道的仇人——或者三者皆有。”
  那人设计让李青莲恢复修为的同时放大了他的欲望,使得他会在暴怒之下大开杀戒,同时,他设计明琇暴露自己是魔,引来仙道众的仇恨,不动声色之间一石二鸟,在无需亲自动手的情况下就一举害了两人。而从他不在乎众仙门名士的死活这一点来看,他对仙道众或许也有积怨。
  比起差点枉死灵堂,更令明琇憎恨的是,那个人竟想要毁掉李青莲。李青莲年少成名,被仰慕者抬上神坛,那么他就只能疏远大众,做一个道德完美、毫无瑕疵的神祇。但凡做错一件事,他的错都会被放大十倍,往后他就是比恶人更可恶的人,他做什么都是错的。
  但凡今日李成壑没有不计后果保他,李青莲必被陷害得身与名具败,死后亦要落得暴虐嗜杀的骂名。
  李青莲:“同时与这三者有仇的人……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沈爱。”
  明琇摇摇头,“不,单凭沈爱,很难找到修复你的修为的方法,也不应该知道这么多隐秘,能布置出这种环环相扣的局,更不像是她的作风。”
  “难道还能是素不相识的仇人?”
  明琇暗自排除着一个又一个可能的名字,她按了按眉头,“也不会是素不相识的人……”
  是谁,究竟是谁?同时与她、李青莲还有仙道众结仇,知晓她与许柔止的关系,还能知晓大凶的秘密?
  难道是,五年前就认识的人?
  明琇定了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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