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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情说案之与子偕刑-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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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捕头王成志忙不迭的上前帮忙接过卷宗,一一打开,递给容彻和程安玖二人过目。

    程安玖此前说过,连环凶杀案里,越早发生的案件,凶手露出的破绽会越多,也越能暴露他的底细。而从犯罪心理上分析,凶手犯下的第一桩命案,也是离真相最近的一次。比如,犯案的地点离他的住处不会太远,熟悉的地方才会有安全感,胆子也会大一些,所以,一开始,他会选择较近的地方作案。

    程安玖仔细的将第一桩命案看完后,又对照着第二桩命案的卷宗看了一遍,直到她将前面三个案子的资料都看完了,这才抬起头来。正好容彻也看过来,二人的目光在空中碰撞,露出一抹默契的浅笑。

    “玖娘,看出什么没有?”容彻轻声问道。

    程安玖点点头,开口说:“从案件的犯罪手法看,赵小翠这一宗的确是凶手犯下的第四桩命案。这个凶犯是个愤怒型的强暴犯,他使用暴力,掌刮掐捏受害者,粗暴强硬的掠夺受害者的清白,死者被折磨至窒息死亡后,他还用利刃将死者双足砍下来。砍下双足这是几个案子里最具标致性的一处特点,我以为,除了极喜欢或者极厌恶,都不会让凶手做出砍足这样的举动来。”

    “极喜欢?极厌恶?”一旁的王成志听得是一头雾水。

    这是什么奇怪的理论?

    极喜欢人家的脚丫要砍下来?极厌恶人家的脚丫要砍下来?

    这定义,那凶手心理是有病吧?

    见王成志满脸的狐疑,程安玖微微一笑,解释道:“几年前吧,在下曾经破获过一桩命案,凶手是一个恋足癖患者。他因为喜欢上死者的纤美白皙如同莹玉一般的双足而动了歹念,他侵犯了死者,在死者的强烈反抗下,失手捂死了死者。犯案后他逃离了现场,但后面仵作在死者的脚丫上发现了一排整齐的牙印,是人为咬上去的,属于死后伤痕,而在下,也正是通过仵作验出来的这一排牙印,推测凶手有可能是一名恋足癖患者,从而顺藤摸瓜,抓捕到真凶归案的。凶手落网后,他说自己实在是太喜欢死者的双足了,才会按捺不住自己的内心,犯下了那样的错误。”

    这个案子是程安玖在现代的时候带队负责侦破的一宗命案,当时她提出恋足癖这个论点的时候,许多人是质疑的,但质疑的声音随着凶犯的落网就变成了称赞……

    王成志听罢,脸色由疑惑变成了震惊。

    他从没有听过这世上还有这样毛病的人,恋足癖?因为喜欢上一双臭脚丫子而杀人?哦,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啊!

    王成志不知道程安玖怎么会懂这什么恋足癖,想要开口问个究竟,又觉得这样会显得自己太过于无知了,作为一衙的捕头,他丢不起这个人。

    程安玖知道王成志心里多半还是不大相信的,也不再多费唇舌的解释,只说这是一种心理癖好,不曾听过的,不代表就没有。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除了恋足癖,还有恋尸癖,易服癖,龙阳之癖……

    “是在下孤陋寡闻了!”王成志恬着脸道。

    程安玖拱手淡淡一笑,道了声:“哪里、哪里?”

    “那这个案子,依程姑娘之见,凶手砍下死者的双足,是极喜欢还是极厌恶的表现?”王成志脱口问道。

    程安玖笑答:“凶手在死者身上留下了那么多的伤痕,又是掌刮又是鞭打的,自然是谈不上喜欢了。”

    “程姑娘的确言之有理!”王成志点头表示赞同,紧接着问了句:“那现在排除凶手是恋足癖的推测,程姑娘你觉得凶手为何会厌恶上女子的双足呢?”

    程安玖心里也在揣测着这个问题,只是还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王成志突然开口追问,倒是把她给问住了,她一时没能回答上来。

    一旁的容彻却是适时的开口替她解了围。

    他说:“凶手行凶后最后一个步骤便是砍下死者双足,这个动作,对他来说代表着特殊的意义。玖娘刚刚说了,凶手是个愤怒型的强暴犯,这种人的犯罪心理动机是报复。或许,他曾受到过不公平的对待,而这类人格,通常还有暴力的前科,比如,他极容易动怒,与左邻右舍发生过冲突,打人,虐待动物等等。如果他不是独居,这些行为一定会有人知道,再者,如果他的暴力行径比较严重,官府说不准还会有他的案底。”

    “没错!”程安玖附和着容彻,她已经冷静了下来,初始她从第一个案子开始细看卷宗资料就是这个目的,“第一宗命案发生的地方,应该是凶手居住地的附近,圈定这类罪犯类型,以第一宗命案案发现场为中心展开走访调查,一定会有人知道的。”

    “既然容公子和程姑娘都这么说,那在下这就抽调一队人马,从第一个案子发生的地方搜查起。”王成志说道。

    程安玖嗯了声,想要帮助他缩小范围,继续说观点:“根据侯红英所说,疑凶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我们可以将搜查目标定在三十岁左右,有暴力史,职业是什么我现在不好判断,但他的家庭状况应该会有些问题,他的母亲或许在他小的时候抛弃了过他,给他的童年时期带来了阴影。他可能还成了亲,但夫妻感情并不和睦,房事可能还不顺,导致他作为男人的尊严受到对方的轻视和嘲笑,这些都会造成他的心理问题。赵小翠的钱财还在客房的包裹里没有丢失,所以,凶手对钱财并不看重,寻求的只是心理上的快感。他憎恨女人,王捕头循着这个方向去查,应该会有收获的。”

    王成志愣住了,他不知道程安玖这些推测从何而来,尤其是她说到凶手房事不顺这件事的时候,他听着更是尴尬。这怎么说也是人家的闺房隐私啊,她一个姑娘家大喇喇的这样说,真的好么?想的也是够深的……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人质情结

    没等王成志回应,程安玖想了想,接着说:“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种假设,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他的残暴个性一直潜伏着,表现出来的是回避型人格,自闭、孤僻、自卑,是其他人眼中的老实人,但发生了一件对他影响重大的事儿,导致他潜伏着的残暴个性爆发出来。”

    王成志眨了眨眼,瞟了一眼边上的容彻,见他嘴角含笑,认真听着程安玖说话,便收回了游离的思绪,听她继续说道:“他憎恨女人,从他凌虐死者,再到扼杀死者的顺序来看,他先是羞辱折磨她们的精神和肉体,再将她们推向死亡,最后断足。如果真有一件事能影响到他,那么抛弃应该是最大的可能。童年他的母亲抛弃了他,离开了他,他从未得到过爱,长大后,他喜欢上一个女子,想尽办法的对她好,跟她成了亲,但他始终得不到对方的认同和喜爱,对方还奚落他,对他的能力不满,像幼时他的母亲抛弃他那般离开他,这对他是最致命的一击,至此,他残暴的一面就显现了。”

    “程姑娘,你的意思是他的妻子抛弃了他跑路了,所以他才仇恨上了女人?”王成志因着程安玖的话心潮激荡起来,脑子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翻涌着,有些亢奋,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昂扬。

    “是,有可能他的妻子走了,再也不可能回到他的身边,所以,他只能将心中的愤怒和报复的情绪发泄在别的女人身上,他想要证明自己可以控制,可以得到。”

    “所以,断足其实是意味着掠夺,掠夺她们逃走的能力?”王成志听明白了程安玖的推测,马上就举一反三。

    “是的。”程安玖点了点头,随即,脑中灵光一闪,清黑透亮的瞳孔猛地一缩,语气略有些急促:“侯红英失踪的时候,脚上穿着什么颜色的鞋子?”

    王成志一怔。

    怎么说着说着,就扯到了侯红英身上去了?话题跳得太快,他脑子有些跟不上啊!

    “玖娘,你觉得侯红英失踪时穿的鞋子,跟其他四宗命案死者被断足原因有牵连?”容彻濯濯如水的目光落在程安玖面容上。

    程安玖点了点头,眸色深深,说:“我怀疑侯红英的失踪,与本案的凶手有直接关系!”

    “这不大可能吧?本案的凶手可是一个连环凶杀案的罪犯,侯红英落到他手里,哪里还有活路?这不符合凶手的作案手法啊!”王成志虽然持否定的态度,可语气上却是透着犹豫,他一面觉得侯红英的行为可疑,一面又觉得凶手没有杀她,反而放了她,与他的行为动机完全相悖。

    程安玖沉思了片刻,开口道:“王捕头,面前三个凶案的案发地点,都在室外,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就发生了三宗少女被杀断足的血案,这在青城镇引起不小的恐慌吧?我想一般的闺阁姑娘一定会减少夜晚单独出门的次数,凶手失去了掠夺报复的机会,所以,他需要换一种方式,找个人,帮他钓饵。”

    “侯红英就是他找的饵?”王成志睁大眼睛,努力让自己的气息平稳下来。

    “不,侯红英是他找来的,帮他钓饵的人选!”程安玖深黑的眼眸转了转,纠正道。

    “侯红英为什么要答应帮他钓饵呢?她难道认识凶手,是自愿的?”王成志想不明白,他觉得侯红英失踪这件事,给她身心造成的伤害和影响是极大的,假如说侯红英是为了活下来,不得不对凶手虚与委蛇,那她成功逃离凶手的魔掌后,为了免除后患不再受凶手威胁,应该积极配合衙门,指证凶手,为同为受害者的其他几位无辜的女子讨回公道才是啊,怎么能助纣为孽,帮他钓饵,间接害死了本案的死者赵小翠呢?除了侯红英原本就认识凶手的这个推断外,王成志想不到更好的理由来解释她帮凶手钓饵的动机!

    “不,最开始的时候,侯红英一定是不认识凶手的,但她帮凶手钓饵,却是自愿的!”程安玖语气肯定的回答。

    在查案的时候,程安玖总是习惯性的将自己代入凶手或者某个与案件有牵连的人物做立场建设和行为心理分析。从她察觉侯红英情绪不对劲的那一刻开始,她就一直在留意她的每一个神情动作。

    程安玖记得,当她问及昨晚入住客栈的疑凶时,侯红英的眼神和语气,是敷衍而回避的,而提及死者赵小翠的时候,侯红英的眼眶骤然泛红,眸底流露出一股浓浓的愧疚之意。

    程安玖反反复复地分析和揣摩她的心理问题,终于,她在这一刻明白过来了。

    “因为侯红英得了一种创伤后遗症,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叫人质情结!”程安玖说道,心底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斯什么?”王成志听得一头雾水。

    容彻却是笑了笑,乌黑均匀的长眉微微扬起,赞许而认同的目光落在程安玖身上,开口道:“侯红英的反应和案件前后的牵扯,的确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情况相符合。在某些条件下,被害者的心理会发生变化,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会反过来帮助犯罪者,侯红英甘愿成为凶手钓饵的工具,也只有人质情结这种心理问题能解释!”

    王成志当即表示不能相信这个推测。他以一个正常人的心态去看这件事,觉得十分牵强,侯红英明明是受害者,她应该是害怕凶手的,怎么会本末倒置反过来帮凶手钓饵,让他去残杀其他无辜的女子呢?侯红英对一个穷凶恶极的凶手产生感情,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逻辑。

    容彻也没有与他争辩,只是讲了一个被当作教材的真实发生过的人质情结案例。

    1973年8月23日,瑞典斯德哥尔摩的某家银行里,突然闯进两个全副武装的绑匪,先是一阵狂扫乱射。绑匪一边扫射一边说:party开始了。此后,绑匪将几名银行职员挟持为人质,并将他们扣押在银行的地下保管库里。匪徒提出的条件是,释放在押的同伙,保证他们安全出境,否则将人质一个个处死。经过六天的营救,警方设法打通了保管库,用催泪瓦斯将人质和劫匪驱赶出来,狙击手同时作好了危急情况下击毙劫匪的准备。然而,离开保管库后,几名人质反而将劫持者掩护起来,保护他不受警方的伤害,此后甚至拒绝提供不利于绑匪的证词。更为离奇的是,其中一名女人质还由此爱上了一名劫持者,等他获释后就要嫁给他。

    人们无法为这个匪夷所思的事件做出合理的解释,只好将它病理化。从而,在心理学、医学领域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心理疾病: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这个病症又被称为人质情结,概括而言,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容彻将这个案例简单的修改了一番,讲给王成志听,并告诉他,从人类文明开始,这种心理病症就已经存在。

 正文 第三百章布局

    容彻还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其实在人质挟持事件中非常普遍。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患者,他们最初惊恐,接着会局部、微弱的反抗,如果反抗无效,他们倾向于沉默与接受自己被劫持被统治的现状,最终甚至习惯被劫持,依赖被统治。侯红英被绑走后,受到了施暴者的凌虐和侮辱,她感到绝望,以为无路可逃,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施暴者开始对她施以小恩小惠,而侯红英必须顺着他,依附着他才能活下去。当一个人想要活命的时候,最容易受骗,侯红英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凶手控制了思想。她从心理上、精神上对绑架了他的凶手产生了依赖。玖娘刚刚说侯红英是自愿帮凶手钓饵的因由,便是如此!”

    王成志听了容彻关于人质情结的解释,这会儿整个人都是飘的。他觉得不可思议之余,又深深的折服容彻和程安玖二人的见识和眼界。这什么斯德什么症的心理病,他可真是听都没有听说过,但细想侯红英言行反应,倒又像是容彻解释的这么一回事。

    可他还有一点想不明白的地方,“后面凶手不是放了她了吗,她得到自由,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了,完全可以摆脱凶手的控制,就算不听他的摆布,凶手也奈何不了她啊,为何她还要帮凶手钓饵呢?”

    程安玖抿嘴一笑,心想王捕头到底还是没能完全听明白,遂补充道:“被解救后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具有两种十分明确的行为趋向:或者寻求重新被人沦为人质,或者寻求将别人沦为人质。侯红英的表现,从心理学上分析,其实是一种被驯养后的本能反应。”

    “被驯养?”王成志又有些迷惑了,不是动物才能被驯养么?程姑娘这话听起来挺不厚道的啊,这不是将候姑娘比喻成了狗么?

    想到这儿,王成志的嘴角不自觉的抽了抽,而程安玖似乎并没有察觉,自顾解释道:“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存在一个生理学上的反射原则,即面对外部的强大压力,尤其是死亡的威胁,所有的生物都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服从。这造成的结果是,每一种动物,包括人在内,都有被驯养的可能。基本需求是一个底线,有吃有喝,生命得以延续,面临暴力的强权,只有低头才能获得延续生命的可能,这或许是源于本能反应。就像人类在驯化狗的时候,常常以食物为引诱,辅之以鞭子,让他做什么,他才会做什么。同时,随着这个驯化过程,狗对主人也形成依赖的习惯与情感。”

    经由程安玖一通通俗的解释后,王成志恍然大悟。

    可不就是这样么?大棒加甜枣,高压中又有怀柔迂回的手段,人质侯红英不过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被凶手哄骗着助纣为虐,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既然是这样,那咱们现在要怎么做才合适?是要按照刚刚说的那样,先去调查第一宗命案现场附近走访调查还是把侯红英带过来,让她交代清楚事情的始末呢?”王成志一时间没有了主意,只能问容彻和程安玖的意思。

    容彻刚刚已经说过了人质情节的案例,现在去找侯红英问话,不定问不出什么讯息来,侯红英宁愿自己背上身也不会出卖凶手。他们得好好的想个办法才是。

    程安玖沉思了片刻,开口对容彻和王成志说了一个引蛇出洞办法。

    容彻眉梢挑了挑,似笑非笑的点了点头。

    而一旁的王成志却有些不敢肯定,压低声音问道:“这样可以么?”

    王成志心底其实没底,将客栈解封后,昨晚住在客栈内的那些住客,他们要是想离开,可就拦不住了,万一他们刚刚的推断和分析有纰漏,最后责任可是全是他一人背负。再者,侯红英在这个当口,难道会上钩,冒着危险去给凶手通风报信?

    他脑子乱糟糟的想着事儿,耳边传来程安玖的声音:“王捕头,你信我,我有把握!”

    王成志打了一个激灵,抬眸对上了一双漆黑清凌的眸子,心神莫名一震,点点头应道:“程姑娘,我信,都听你的安排!”

    程安玖微笑着道好,随即招呼王成志和阿德阿汉他们几个近前来,着手布局。

    午后,王捕头带着几个手下来到客栈大堂,高声对候青烃说已经查到了疑凶线索,客栈可以解封了。

    这话让楼道口一众围观的住客精神一振,当即就欢呼出声,有要着急赶路的紧忙回了客房收拾包袱,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一楼大堂隔间里,侯红英缩在门边,身子微微一晃后,靠着门扉,勉强没有滑坐下去。

    她不知道短短三个时辰的功夫,怎么衙门就查到了疑凶了?他们都知道了什么了?

    心底疑惑重重,担忧重重,她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到大堂的柜台内,细声细语的问自己的大哥:“哥,咱们客栈解封了?凶手是抓到了吗?”

    “嗯,王捕头已经找到了线索了,从赵小翠身上找到的,王捕头确认凶手已经不在咱们客栈内,所以客栈就得已解封。”候青烃微微一笑,压低声音告诉自己的妹妹。

    “大哥,凶手难道真的是昨晚我登记入住的那个男人么?”侯红英红着眼眶,神色委屈中又有些自责。

    候青烃看到妹妹这幅样子,心生不忍,宽慰道:“你什么都不知道,哪能怪你?再说,王捕头说了,这贼子就是之前三宗命案的真凶,是个狡猾阴狠之辈,所幸昨晚你好好的,不然大哥……”

    “大哥,我没事,就是小翠她……”侯红英抿着唇,垂下的眼睑遮盖了眸底浓浓的愧疚之色,“是我害了她。”

    “怎么能这么说呢?你是好心想让她借住一晚再赶路,昨晚雨那么大,又是雷电交加的,她要是上路了,也是凶险万分。”候青烃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道,“一会儿大哥送你回家,在案子没有完结之前,你就乖乖待在家里吧,这样爹娘和大哥才放心!”

    “大哥,我一会儿自己回去就好了!”侯红英说道。

    “你一个人,大哥不放心!”候青烃说。

    侯红英心底惦记着事儿,说什么也不能让候青烃送,只说客栈离不开人,最后拗不过大哥,便说让大江送她。

    候青烃知道自家妹子的脾气,也没有勉强到底,点头应了声好,唤来了大江,让他送侯红英回家。

    二人出了客栈大门后,侯红英便向大江打听起了案情。

    大江是最开始发现命案的人,后面又听王捕头在问几个捕快案子的事情,听了一耳朵,正巧自家姑娘问起,便倒豆子似的,一股脑都说了。

    “所以,他们已经知道凶手是在高地街那一带的居民?”侯红英问这话的时候,心口像是擂鼓般怦怦直跳,脸色也苍白若纸,衬得一双葡萄似的眼睛越发黑且大。

    “嗯,王捕头是这么说的,还说晚上就要悄悄将他家围住,杀他个措手不及,让他插翅难逃。”大江应道。

    “王捕头这么厉害?他到底是怎么知道凶手是谁的?”侯红英不敢相信,他做事那般严谨,滴水不露的,怎么可能留下线索让王捕头找到?

    大江挠了挠头,回答:“好像不是王捕头查到的,是那个会验尸的白面书生和与他一道住宿的姑娘说的,听说他们在辽东府衙门司职,破案有一手,厉害着呢!”

    侯红英眼前闪过了程安玖严肃凛然的面容以及那双好似会洞察人心的眼眸,浑身一颤,心想若是她,倒真有可能,那女子实在是可怕,被她盯着,自己就跟赤身裸体似的,原形毕露。

    想到那人即将要面临的危险,侯红英的一颗心就像架在篝火架上烤,恨不得立马就到他跟前去报信,让他赶紧躲藏起来。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兄弟,干得漂亮!

    大江将侯红英送到侯家大宅门口,侯红英便摆手赶他快回客栈帮大哥的忙。

    大江想着都送到家门口了,也出不了什么意外,便听话的离开。侯红英眼瞧着大江走远后,并没有推门进屋,左右扫了一圈没有发现可疑的人,这才快步走下了石阶,径直朝坊门的方向走。

    后面乔装跟着侯红英的几个捕快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心底都有些吃惊。他们大略没有想到,侯红英果真如程安玖猜测的那样,要去给凶手通风报信了,且身在内院的小姑娘,居然还挺机警的,懂得反侦察,查看身后是否有人尾随跟踪……

    在衙门干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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