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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余生-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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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那种走家串户的骗子,刚想阻止她,又不忍折了她的善意,只好默然了半晌,“好,去吧,钱包在我包里。”
“嗯谢谢!么么哒爱你哟!”
“……也别都捐了……”傻孩子自己留点儿。陆琼暗暗地想着。
“知道啦我就是略表心意施以援手而已啦!”许琛暮的声音听起来极其欢快,陆琼微微抿着唇,暗自想着许琛暮是什么时候碰见的,万一不是骗子的话这样阻碍了许琛暮的好意会不会让人家的处境没有改善,自己心绪复杂地想了很久,擦了身子套上睡衣,脑子里全然是这一件事情辗转着滚动播放。
等她出来之后,许琛暮已经不见了。
这么大的雨,她带伞了么……她忧心忡忡地想着,自己的膝盖愈发疼了起来,抓起了护膝套上,绵绵的软软的这才稍微舒服一点,跪坐在自己的垫子上,愈发暖和起来,这样跪着比起坐着更能缓解她的腿疼,她找了自己放雨伞的抽屉,什么都放得清楚,雨伞不见了。
许琛暮知道雨伞放到哪里去了。于是她微笑起来,不用担心那厮了,定定地去看着摊在茶几上的日记本,伸了伸手,还是没去看,自己怀揣着一个美好的秘密一样微笑起来,觉得今天异常愉快。
一旦在愉快的时候就容易想到很煞风景的事情,她骤然想起今天宋新山和富婆坐在一起的场景,她掏出手机来把宋新山删掉,她原本觉得宋新山虽然酸腐又古板,但好歹是个正直的人,不会在背地里这样说人坏话,更何况是他那样喜欢过的许琛暮。
只可惜那会儿许琛暮是和人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被罚和宋新山交往一个月。那是她的初恋,她憋红了脸可还是没能让那些人说她输不起,真的去和他交往了一个月。
那会儿全校皆知宋新山追求学校著名喇叭花许琛暮的事情,他把自己写的情诗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贴满了,在官网的学生园地也写满了对许琛暮的心意,告白了许多次,上了好几次社会新闻,许琛暮就是不能对他看上眼,所以大家就出惩罚好让许琛暮罚酒,知难而退。
可许琛暮也就脾气怪了,就不,就和宋新山交往了。
气得陆琼一个月没理她。
说好的做我的小天使呢你个薄情的女人!陆琼当时是这样想的,至少后来也没有告诉许琛暮自己怨妇过这么一个月,那时候她在网上写小说还不为人知,宋新山自诩作家在她面前晃悠,觉得十分了不起,好像能够把许琛暮牢牢攥在手心一样对陆琼投以不善的笑容。
然而那时候许琛暮已经是一个轻浮的女人了!陆琼如此想,许琛暮那时候明明知道她走进了自己的心,还去答应了宋新山,这好像是开玩笑一样太过不庄重,她生气地要死,可又能说什么呢,她和许琛暮算什么呢!
现在她和许琛暮都已经算什么了,结果还是闹得把她丢了。
不过现在,她好像慢慢穿过那些阻碍,带着爱和微笑走回来。
低头抚摸着自己的手指,砰一声,门开了,许琛暮冲进了厨房。
“……捐完了?”
“啊还没有……”许琛暮喘着大气冒出头来,端起了自己手上的南瓜,“你看。”
“万圣节?还没到啊……”她愣了愣。
“南瓜粥。我今天刚学的,我做给你吃,你腿疼,我是援助你的热心同胞。”许琛暮突然把钱包递过去,“还捐了一些其他的东西放在冰箱,不好意思啊!”
陆琼继续愣着:“你怎么知道我腿疼?”
“我……不知道。”许琛暮垂下头去,有些害羞地笑了起来,“我好像想起来了,今天你淋雨之后我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你洗澡了吗?真好闻。”
陆琼蓦地转过头去,没说话。
“喏,拿着。”许琛暮好像流氓一样把钱包递过去,“你害羞了啊?”
“没有,你想多了。”陆琼拿过钱包来,微微抬起下巴看着许琛暮,对方露出了很失落的神色,一瞬间消失了,接着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很欠揍的笑容:“我害羞了行不行?”
“……”你根本没有一点害羞的样子……陆琼抿着唇看着她,眼神笃定地怀疑了她这句话,摇摇头。
“好好好真是,快去穿衣服。”许琛暮推她。
“你,去洗澡。”陆琼淡淡的,却不容置疑地说着。
许琛暮瞪圆了眼睛:“我顶了伞!”
“你先前淋雨了。”陆琼声音依旧很平静,许琛暮咧咧嘴:“你亲我一下我就去。”
“不,会传染。”很寡情的声音传过来,那双眸子里看不出情绪来,于是许琛暮想自己这是又做错了么?算了管他对不对呢,叉了腰推推搡搡把她塞回沙发旁边,自己叉着腰好像要去屠宰场一样开始给南瓜去皮去籽,切成块儿放在蒸笼上,小米大米淘净了倒进锅里,脑子里蓦地闪过了什么东西,她似乎曾经做过相同的事情,眼前陡然恍惚了,记忆蓦地重合起来。
“陆琼,我今天要走。”她脑子里冒出了这句话,明确着的,是自己说的话。
她对陆琼说她要走了。在她上一次做南瓜粥的时候。
一刹那她慌了一下,冲出了厨房,一个饿虎扑食一样扑到陆琼身上抱住了她:“陆琼你放心我不走!我不走我再也不走了你不要难过。”
“我没有难过你想太多了。”陆琼转过头,澄澈明亮的眼睛,微微弯起来露出眼底的笑意,她轻轻抚摸许琛暮的额际,“我说过了,不用这样小心翼翼。”
“可是你看起来好像不高兴,我说你是需要帮助的同胞你生气了么?”许琛暮蹭她的肩头,她笑起来,揉这家伙的头发。
“没有,只是因为腿疼不想多说话而已。”她亲她冰凉的耳垂,安抚惶惶的许琛暮,她们变得更近了因为许琛暮变得很需要人照顾,腿上的寒冷一点点被交缠的肢体暖了过来,安静了很久,许琛暮突然伸出手来挠她。
“……”陆琼跳起来躲开,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你看看你,多幼稚!”许琛暮反过来栽赃,叉着腰说得煞有介事,接着撒开大步钻进了厨房。
第28章 星期一:鲱鱼罐头
一锅南瓜粥,因为许琛暮失忆之后没有经验,糖放得很多,又是满满一锅,决计不是两个人的份,像是喂两头猪一样的份量,她又热了几个松软的豆沙包,摆在桌子上的时候,陆琼低头在看书,许琛暮一眼就看见了那是熊明月的《让我知道你曾来过》,封面的两个模特柔情蜜意的,许琛暮皱着鼻子很不以为然,也没告诉陆琼,老徐把抄袭风波告诉她了。
陆琼把书合起来,许琛暮默然看了看:“桌子腿好像不一样齐,我想拿它垫桌脚好吗?”
“嗯。”陆琼默许了她的作为,许琛暮看着自家标准的桌子,明明没有缝儿,非要找个地方把它塞进去,以至于扯成了四部分塞在四个桌脚下面,上面的粥不停地晃着,陆琼端起它来生怕洒了,久违的又是许琛暮做饭了,她心情很是愉快,等她倒腾了半天,把原本平整的桌子弄得很不平整之后,端起了碗,把粥盛了进去,拿起了一个豆沙包细嚼慢咽。
“陆琼,你为什么会腿疼啊?”许琛暮动作更快一些,坐在那里狼吞虎咽。
“小时候比较皮,在雪地里滚来滚去也不懂得多穿一点,就变成这样了。”简单的晚饭吃起来让陆琼觉得有回忆的味道,也不知道是自己矫情还是其他,总之许琛暮坐在眼前,她没有去洗澡但是一脸天降正义她也不说什么了,总不是小孩子。
自从那天,也就是昨天许琛暮赌咒发誓说要记起她的名字开始,她对许琛暮的态度渐渐就松缓了下来,变成了以前的样子,让许琛暮掌握她自己的主导权,在那之前的许琛暮燃不起什么生活的热情,每天露出犹豫不安的眼神,无力地苟且活着。
现在的许琛暮,她是真喜欢。这样的许琛暮记起所有事情来,会不会再度离自己而去。
她的理想,她的抱负都回归之后——
一时间不是很敢想,她咬着勺子看对面的女子柔和的脸庞,被自己养得不那么瘦骨嶙峋,吃起来一些,显得更加温和,眼神变得纯良起来,像是被饲养在动物园里的鹿一样,眨着动人的眼睛。
“今天和你一起来的那个男人很帅哦!”许琛暮没话找话说,明明看着陆琼自己就莫名地很高兴,可想要去了解她,知道她更多的内容,好回忆起来。结果一秃噜出口就好像作了大死一样,为什么两个女人谈话要从一个男人开始啊喂!
赶紧生了自己的气,憋红了脸:“就当我没有问。”
陆琼却以为她吃醋又生气了。
“他确实是很帅,很受女孩子欢迎,又很年轻,是律师,年轻有为。”陆琼不动声色地盛了第二碗粥,她很久没有吃许琛暮手底下出来的饭了,一时间就忍不住多吃了一点,抬眼看看许琛暮好像没有注意到,于是安下心来,继续淡淡地说着,“月薪也很高,生活很独立,做事也很聪明。”
“哦。”埋头吃饭。
“你昨天说要记起我的名字的。”
“啊……哦……”许琛暮装傻充愣地点点头,“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是不是?”
“傻子。”陆琼笑。
于是许琛暮也笑了起来,吃了一口豆沙包,低头专心吃饭。
时间好像灯影在她们身上朦朦胧胧地走过,许琛暮看着笼罩在自己身上的蔚蓝色的光,冷色调显得十分杳远,她想起来老徐送的花,送给陆琼希望增添几分颜色,陆琼却无视了那多出来的暖色调,大概是因为冷色太多了吧。
如果她明天记得起来,就一定要去拉着陆琼去把灯罩颜色换了,再把整个布局变了,这样会让陆琼的环境更加暖色调一些?
如此想着,也忽视了自己明日究竟能不能记得起来,突然想起那只葬身车底的猫,竟然脱口而出:“陆琼,我们养只猫吧!”
“好。”陆琼淡淡地答应了。
“我们一会儿就去买。”
“好。”陆琼也想到了那只卡车底下的猫,于是觉得,家里多个活物也是有人气儿的,看起来不那么冷清,今天家里多了几把花儿,在那里散乱地摆着,挑战着自己的审美观,可是任由它这么凌乱着放着,看惯了竟然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好像刚刚有人从那里经过,把花儿拨弄了一下于是拂乱了满瓶子的芬芳。
“我想吃零食。”
“买。”陆琼有了一种霸道总裁的气势,低头舀了第三碗南瓜粥。
“明天想吃红豆粥。”
“买红豆。”陆琼淡淡地说着,抬起眼来,许琛暮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霸道总裁爱上我。”
“唔?”
“霸道作家爱上我。”许琛暮急忙纠正。
“那你呢?”
“纯情记者爱上你。”语速极快地说了出来,“么么哒。”
“哒。”她言简意赅地答复。
“我明天一定记得你的名字。”
“不信。”
“你假装信了好不?”
“好,我信了。”陆琼抬起眼来,觉得她幼稚极了,可是没注意到自己还是露出了笑容。
这笑容一下子好像是春天到来前土地冒尖芽儿一样的预兆一样,许琛暮从她这个若有若无的笑容中判断自己应该可以趁机提许多很过分的要求,陆琼一定会点点头,嗯,好,可以,这样答复。
可是她什么都没有说,把自己最后一口饭吃完,双手支在桌子上看着陆琼,她仔细端详陆琼的面孔,不是大众脸,是很让人有印象的记忆深刻的好看的眉眼,可是她为什么总是记不住陆琼的名字呢,是那样重要的人,为什么反而记起来许多无关的事情呢?她记起来无关的奇怪的情诗,记起来长着青春痘的男生大声朗读着,啊,许琛暮,你是我心头最火热的心房,右心室也为你的衣衫留着,你的袜子放在左心房,左心室特地为你梳妆。
神经病了。她揉着脑袋,这都是些什么无关紧要的事情,她为什么偏偏记不起来陆琼?是最重要的人反而放在最后记起来吗?生活不可以变得这样狗血。
那是一个温和的夜晚,雨势比起白天来小了不少,她们开着车去宠物店去,暗自想着应该去了没有关门,结果去了之后宠物店的横栅拉了下来,她们默然站在门口的冷风里,钻进去。
“对不起。”她微微抿起唇来,觉得无论如何都很对不起许琛暮。
“嗯,陆琼小姐,您对现在的宠物店没开门的情况心情是怎样的?”
“……?”陆琼歪头看她。
“那陆琼小姐,您觉得您面前的这个美貌的记者专业素养是否足够?”许琛暮一脸正色,右手虚着握拳好像握着话筒。
于是陆琼知道她玩什么把戏,突然就代入了这真实角色,笑起来:“只有美貌。”
“啊谢谢您的夸奖!”许琛暮双手合十鞠躬行礼。
“我们去买零食,想吃什么?”陆琼笑着看她。
“想吃麻薯,紫薯干,香蕉片,牛肉干,鸭脖还有果冻。”许琛暮吃惊于自己竟然记得这么多的食物名称,愣了愣,这是什么时候的记忆?拍了拍脑袋,陆琼却没有怀疑什么,重新发动了车子,直直往超市的方向去了。
许琛暮斜睨着陆琼,陆琼今天的心情都是很不错的,至少一脸的如沐春风,带着笑意带着轻松翩然走到自己面前。那样温和的笑,好像很久没有笑的人突然笑起来那样珍贵,她第一次感受到,笑容是如此美好的事情。
于是她也咧了个自以为非常美貌的笑容给她看,窗外的雨丝倾斜着渐渐消弭不见,秋天的最后一场雨就这样结束了,随之而来的是深秋漫山遍野的红叶凋零还有急速冷下去的气候,终于她也快要告别现在一切的忧愁走向沉寂之后的冬天,在冬天的一切被净化之后,万物开始重生,她也将要蜕化。
那天她和陆琼一起在夹娃娃机旁边夹了一只猫的玩偶,弥补了没有养猫的遗憾,但是一转手她就送了出去,陆琼一看,兔唇的女孩子惊喜莫名地抱着那只猫,她们买了两大包零食,买了红豆绿豆黄豆各种豆子,买了很多菜回去,两个人都拿不下,穿梭在货架里,许琛暮第二次看见手机的存在,它被许多人握在手里,比身旁亲人的手要重要得多。
她似乎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了,知道那是打电话的可以上网的,却意识到自己离开网络好像很久了,愣愣地看着旁边有人说,喂,我们订个鲱鱼罐头吧!
鲱鱼罐头是什么?她愣了愣,转头就拉着陆琼说她想要鲱鱼罐头。
陆琼的脸色变得十分复杂,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转头,去给她买了一套便宜的衣服。
“这是为什么?”鲱鱼罐头是衣服吗?她愣了愣,陆琼把东西都塞进车里去,甩了甩被勒得发红的双手:“鲱鱼罐头是很臭的罐头,吃它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你怎么会突然想要吃它……”
“……因为有人这么说,我突然很有兴趣。”
“……”
“而且有人吃的话,这个东西就一定是能吃的,存在即合理。”
“这个东西它并不合理……”
“不管了我想吃……”
陆琼默然看了看她,觉得自己舍命陪君子了一样,叹息一声,她不想吃。
第29章 星期一:抛却往事
有一天,往事变成了繁花的灰烬,死之树在其上拔地而起。世界人浮于事,匆匆错过彼此。
陆琼牵着许琛暮的手,手指冰凉似乎是很紧张的样子,她不由得担心她是不是生了病或是其他,幸好不是,许琛暮踩着雨身上冻得哆嗦,没有穿很厚的衣服,寒气就沁入骨髓。
手上提着零食大包,许琛暮一点儿也不着急,她低头非要和陆琼走的步子一模一样,低着头调整着步子,幼稚得要死,她常常做幼稚的事情,拉着她走砖沿,两只手高高抬平,仿佛将要起飞那一刻的鸽子对着食物顾盼生姿。
陆琼于是任凭她去消磨时间,生活的长度却因此被拉长了,许琛暮很开心,比在家里待所谓有意义的事情更要长久。许琛暮从前不是这样的,虽然是有着很孩子气的一面,却从不曾展露出来,好像在她面前扮作大人一样遮遮掩掩,两人怀揣各自秘密为对方着想,隐瞒无谓的事情好像欺骗一样。
可是那不是这样的。她想起来第一次和许琛暮吵起来的场景,也并不算是真的吵起来,那是为了唐益,不知道为什么许琛暮总是和唐益过不去,唐益是她陆琼的表兄,自幼年照顾她,情谊深厚,以前许琛暮也和唐益虚情假意笑一笑,到后来竟然变成了冷漠的表情,眼睛里伸出一只血淋淋的手来要将唐益扯进去一般。
有一次,明面上,许琛暮和唐益过不去,给他难堪,让她同时也难堪了很多,她不动声色地告诉许琛暮,对唐益有什么误解的话可以说出来。许琛暮于是就笑了起来:“误解?很好的误解。”
“你是什么意思?”陆琼被她这似笑非笑的表情惹怒了。
“我没什么意思。”
“……”
“他是你表哥嘛,大家都是一家人。”许琛暮凉凉地笑了笑,“就这样,我不对。”说着一摊手,转身不见了,自那之后她们的情况就变得淡薄了起来,谁也不肯觉得是自己错,分明是这样一件很是无谓的事情,她们偏偏因为这件事情,仿佛□□一样积蓄着的矛盾都宣泄了出来,于是她们冷战了。
这就是许琛暮失忆之前的场景,在那之后陆陆续续吵架几次,直到最后一次吵架,吵到无论如何就要分手的地步。
许琛暮接了个电话就拉开门出去。她问她明天回来吗?
许琛暮说回来。然后回过头来笑。真情实意地笑着。
第二天在梦里回来了。
一场持续到昨天的噩梦。她被打了,失忆了,狗血到昨天。
陆琼黯然地想着,现在的许琛暮还是她的吗?昨天和唐益的隔阂已经好像是深入记忆深处一样,她不明白唐益和许琛暮有什么纠葛。谁也不说,保持着尴尬的默契。
许琛暮正在渐渐记起什么来,唯独记不起她陆琼。
有朝一日她想起了从前的矛盾,还会是她现在的许琛暮吗?
小区里的灯光都统一熄灭了,世界静寂。而她站在这里心事重重,许琛暮一蹦三跳地跑过来,目光炯炯:“陆琼。”
“嗯?”
“你开心吗?”
“唔。”思索一下,点了点头,露出一个平和的笑来。
她太患得患失了。
“如果明天我记不起你的名字,你也千万不要伤心啊,我总会记起来的。”许琛暮叹了一口气,“我已经很努力的记了,但是如果明天出现不可控因素,我就没办法了是不是?”
“没关系。”陆琼也不对这事抱有期望。
“等我记起来,我要回去工作,然后你就可以不这样辛苦了。”
“好。”回去工作就跑了。她抿了抿唇,只是她始终支持这厮的,口不对心。
“我们要养一只狗,一只猫,一只鸡,一条鱼——”
“不。”
“一只狗。”
“可以。”陆琼觉得她真会捣乱。以前她们有过一只狗,有一次,因为许琛暮胆大包天,报道了一个不能报道的对象,对方给她封口费,她傻乎乎地不要,当天主编也请假了,负责的是许琛暮,二话没说登出去了,也没有和领导汇报,反响很大,轰动效应,后来那边道歉处分,还是没能怎么样,报复的时候,许琛暮去国外做采访了,陆琼当时正火,也没对她做什么,那人也有毛病,把狗拖去宰了狗头挂在陆琼家门口。
陆琼一出门看见那只狗头面无表情,心里跳得慌,面上好像和狗一样面无表情,提着狗头去埋了起来,立了一个小小的坟头,仪式性地纪念了一下,把土包铲平了,等许琛暮回来,告诉她狗狗离家出走了。
她竟然一下子想起了这么多事情,许琛暮全都不曾知道,想到这里她默然伸过手去把她扯进楼里,整栋楼都停电了,于是掏出手机来打开手电筒,从楼梯上缓步上去。
“许琛暮。”陆琼轻声叫她,她们总是互相叫对方的全名,没有年轻人惯有的昵称,两个人都好像会掉一地鸡皮疙瘩似的对这种东西唯恐避之不及,反而有了一种好像同窗一样的亲切。
“啊?”
“和我在一起是很无聊的,我很无趣。”
她有些怅然地说道,牵着她的手,那只手还攥着零食袋子,被她勾了个小指过去:“我以前有抑郁症,会出现幻觉的那种,也很患得患失,大概一百万个理由可以让我觉得很忧愁,和你在一起也总是莫名其妙就伤感起来,做很煞风景的事情,和我在一起是很累的。” 陆琼自我剖白了一下,转过头来看看许琛暮:“你没有记忆了,没必要付出一辈子的诺言。”
“你是嫌弃我了么?”许琛暮重点又抓错了。
“……没有。”
“那我想跟你在一块儿。”许琛暮叹了一口气,“你看我才是很麻烦的那种人,什么都不记得,活得跟米虫一毛一样,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思考,我们是天生一对的,刚好互补,你说是不是?”
“……”陆琼没说话了。低头开了门,用肩膀撞开,穿好鞋子,去找了蜡烛点燃,蜡油滴在小盘子背面,接着稳固好,没等许琛暮把东西都放下,就抽出了一副扑克牌,把牌摔在茶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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