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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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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煌洹!�
“虽然我小时候不太懂这到底什么意思,可现在,也算是尽了道义了。”
云守义艰难地给自己的名字刻完了最后一笔,随即把这块木片揣在了怀里,对侍女微微笑了笑:
“既是如此,也不负我云家世代忠名。”
“先生,先生你撑住,我这就出去找人!”眼见着云守义说话的时候都带了点托付后事的感觉了,搞得侍女当场便慌了起来,只是她一句话都没说完,便哀哀地哭了起来,想来心里也是明白的:
这蛮荒之地、寸草不生的,汉人和胡人混血命若草芥,又能去哪里弄到救命的药呢?
就算能弄来,可是按照云守义眼下濒死的情态,连妙音门门主都没敢说什么……只怕也没用啊。
云守义刻好了自己的牌位之后,就好像了了毕生心愿一样,连带着满是病容的脸上都带了点笑意出来了,用气音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姑娘?这些年来有劳你照顾我了。”
“姑娘若再早生个十好几年……投在我尚未败落的云家门下,出仕拜将,定是位顶天立地、傲骨铮铮的女将军。”
侍女擦干了眼泪,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人之后才低声道:“我叫阿施。”
“阿施。”云守义轻声念了遍她的名字,突然就缓缓地露出了个笑容来,就好像这么些年里的风霜与流离都未曾加诸于他身,他还是那个笑起来就能明明朗朗、满心满眼都是赤诚的小少年一样:
“我记得了,谢谢阿施。”
他这一生的命是真真不好。小时候云家就已隐隐有了败落的迹象,后来更是在权力倾轧之下葬身官场,成为了无数新贵踩着上位的垫脚石,可怜多年名门一朝沦丧,堂堂云家嫡子只能流落塞外,却也半句怨言都不敢有。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后来他误入了乌扎卡族的地盘,能够让他活命的竟然是他偷学的那些微末之技,精心修习的那些忠义道理、文韬武略全都只能埋在心里,便颇有点讽刺的味道了。
这多少年来,他日日夜夜不敢有一刻懈怠,更不敢擅自求死,既然逃不出去,便要一心一意等着妙音门门主在机缘巧合之下前来,或者妙音门的行脚商能把他的消息和杜婵娟的玉佩一起带回去。
既然等到了……便什么都值得了,什么别的念想也没有了。
除了这个小姑娘。
“你去求妙音门门主,让她带你回中原吧。”云守义的声音越来越低,宛如梦呓了:
“妙音门素来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你是个要强的姑娘,若去求她,她定然是愿意的。再不济,去求求妙音门的副门主也好。”
阿施的心里越来越慌,她小心翼翼地一伸手往云守义的鼻下一探,当即便魂飞魄散,此人已然是出气多进气少,连鼻息都是冰凉冰凉的了,也不知道是什么还能撑着他继续说话:
“我病已至此,死不足惜,可你不一样,阿施。你正在花儿一样的年纪里,又何苦在这苦寒之地虚耗青春呢?”
“上得忘忧山去……学一身好武功,好生、好生活下去罢。”
他强撑着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便完全没有了生息,往一旁狠狠地栽倒了下去,骇得阿施一瞬间都忘了控制自己说话的音量,一声哭喊便直直冲出了喉咙:“先生啊——!”
然而云守义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都说人死前会有个走马灯也似的东西,可或许是他病的太重了的原因,不仅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能听见,到头来唯一能想起的,竟然是他在看闲书的时候看到的一段不知从哪里摘录的祭文:
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
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薛书雁想了想,还是跳了下去,落在了泣不成声的阿施面前,问道:
“那么你要上忘忧山么?”
阿施被突然出现的薛书雁狠狠吓了一大跳,本来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她当场就打起了嗝,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道:
“不、不去。我喜欢先生,先生既然死在这里,我便要陪他在这里一起死。”
薛书雁乍闻此言,怔了怔之后,认认真真地把这姑娘的面容端详了一遍,便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阿施是个胡汉混血。
虽然从她的五官上找不出什么胡人的过分深邃的轮廓线索来,但是她的眼珠分明是琥珀一样的浅色,平常低眉垂眼的时候尚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只要她一正眼看人,便什么都藏不住了。
胡汉老死不相往来,就连胡汉混血,便也要比单纯的胡人和汉人天生要矮上一头,要是一个胡汉混血真的把自己的一番心意对着不是混血的人说出来的话,可能不仅一番心意没能传到,还会被嘲笑和厌弃;即便对面那人接受了,然而大环境下对胡汉混血的不认可却也难以在短短一时内便消失殆尽,必然要连带着那个胡人或者是汉人,都一并被自己原来在的那个圈子给排斥出去了。
这也是薛书雁这么多年来只能暗暗守望、下山之后更是克制尤甚的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杜云歌不开窍之外,薛书雁更担心的是妙音门的百年清誉与数代传承,绝对不能毁在她的不慎上。
江湖人们虽然不会在明面上八卦,可能碍着眼下势大的妙音门的面还会夸她们几句,说什么“天作之合”,说什么“好生般配”。但是人不管怎么活也都有死的一天,等她们老了之后,这妙音门难道就要这么背着隐藏在和平的假象下的无数暗流,传到后辈的手里么?
——万万不可!
就算她真的一不小心没能克制住自己,也万万不能让杜云歌去担那个“引狼入室、私通混血”的不好的名声!
薛书雁看着还在那里哀哀痛哭不止的阿施,感觉恍然间便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一般,感慨万千之下却也什么都做不得,只能简单地嘱咐了一句“小心”,便继续远去,要追上已经走远了的杜云歌和秦珊珊了。
她走了之后,阿施又哭了一小会,稍稍平复了下情绪,才小心翼翼地把云守义的尸身给放平在了地上,用尚且算得上干净的枯草掩住,随后偷偷摸摸地出了帐子,想去捡一些柴火来。她打算趁着今晚大部分的乌扎卡族的人都去看阿扎马特娶亲、不在这里,赶紧把她的先生给火化了,要不的话,按照塞外这些胡人的习俗,不管死的是怎样的人,都要扔出去葬身狼腹。
她的先生这半生流离下来就足够苦命了,却又是难得的一身正气,怎么能便宜了那些塞外的畜生?!
然而阿施前脚刚偷偷摸摸离开,后脚就摸进来一个人,虽然用破布蒙了头脸,但是从身形上来看依然能分辨出来这是个窈窕的女子。她倒也不怕死人,往云守义的怀里一摸,就找到了那块刻着他的姓名的简陋的木片小牌位。
她看着这块木片看了好久,方才冷笑道:
“我就知道这人一定要给自己刻个牌位。”
“真是对不住了,‘先生’。谁让你那傻姑娘谁都信呢?”
杜云歌还没来得及进入阿扎马特的帐子呢,就突然狠狠地心悸了一下。她遥遥看往她和秦珊珊来的方向,心想定然是那里出了什么事,可是却又什么都看不清,只能按了按胸口平复了自己过分激动的心绪,随即跟在秦珊珊的身后迈了进去。
结果她一进去就后悔了。
阿扎马特的帐子里满是酒气和烟火气,还有好重的牛羊的膻味已经常年风沙侵袭下永远洗不掉的尘土的味道,和秦珊珊当晚为她接风洗尘的时候,轻歌曼舞、香烟袅袅的景象完全就是两个极端。迎面扑来的不仅有这裹挟着乱七八糟的气味的风,还有一阵粗犷的大笑:
“哈哈哈哈,玛依拉!我就知道你今天一定会来!”
迎面而来一个留着几乎把下半张脸都盖住了的络腮胡大汉,满头蓬张的乱发乱糟糟地梳成了一头小辫儿,上面还编了不少乱七八糟的珠子,穿着件开襟的羊皮褂。春冬之际的塞外的晚上最是料峭了,这人却还粗犷地打着赤膊,浑身还在腾腾地散着热气,一看就是刚喝了不少酒还跟人摔跤来着。
然而即便是这么个不拘小节的人,在他们乌扎卡族的圣女面前也不得不在数尺之外就停下脚步,客客气气地对秦珊珊行礼:
“难得玛依拉愿意赏光来我这里,来来来,请上座,千万别客气!”
秦珊珊纹丝不动,略微对着他扬了扬下巴,可以说是十分倨傲了。
薄薄的怒色从阿扎马特的脸上一掠而过,在看到了秦珊珊背后尚戴着面纱、也能隐约看出姿容绝世的杜云歌后便了然了,这是圣女想在即将被骗的冤大头的面前充大呢,便赶忙笑道:“请玛依拉携妙音门门主上座,等下就给两位安置个清净点儿的席位出来可好?”
秦珊珊的神色这才松动了些许,挽着杜云歌的手入座之后,果然没一会儿,就有侍女送来了新鲜又清香的瓜果,还专门有了两人站在她们的身后打扇,在她们的座位上也垂下了一顶汉人那边才有的、薄纱的帷幕,恰巧可以把外面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阻断。
杜云歌这才拿掉了脸上的面纱,对秦珊珊道:
“你觉不觉得这顶帐子不对劲?”
秦珊珊对这些东西了解得不多,被杜云歌这么一提醒之后才发现,好像的确跟正常的薄纱帷幕有那么点不一样的地方,这顶帷幕坠在她们面前的薄纱下,点缀的流苏太多了,显得繁杂又凌乱,颇为不和谐,就好像这并不是个薄纱的帷幕,而是个绒绒的火折子一样——
火折子?!
秦珊珊立时就出了一身冷汗,然而等她看向杜云歌的时候,却只见刚刚点出了某个骇人的、甚至极有可能成真的事实的杜云歌依然在垂着眼睛,温柔又安静地坐在那里,活像她们现在并不是极有可能坐在满满的一箱子炸/药上一样。
这到让秦珊珊也一并跟着冷静了些许,压低声音快速问道:
“小门主,如果这顶帷幕真的是以下面缀着的那些流苏用作引燃物的话,你就不怕即便有你的薛师姐在后面跟着,你也要死无葬身之地?”
杜云歌这才微微一抬眼,扫了她一眼。
满室都是幢幢的人影,满室都是明亮而跃动的火光。这凌乱又跳跃的光影落在杜云歌那双黑白分明的、清凌凌的双眼里,便宛如在十里的秦淮尽数撒满了碎金箔一样,有种冶艳又奢靡的美。
只是她的唇边一点笑意也没有,恍惚间让人都有种错觉,坐在她身边的其实并不是那个会傻乎乎的、一心一意地尽数信任你、对你好、什么好东西都要念着你的小姑娘,而是个被伤过、死过、悔不当初地硬生生把自己磋磨成了这般模样的人。
好看是真真好看得很,心疼……也是真真让人心疼得很。
饶是遍阅美色的秦珊珊,也不得不在这一眼中甘拜下风,一瞬间她甚至都有了种冲动的念头了:
要是让我拿整个乌扎卡族去换她能无忧无虑地一笑的话,我想我是愿意换的。
——只是下一秒,秦珊珊就硬生生地将这个念头扼死在了脑海中。
这种想法想想就可以了,断不能成真。
正在她们两人相顾无言的时候,阿扎马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两人的帷幕外,端了杯酒遥遥一敬杜云歌,笑道:
“我都听我家小崽子说了,妙音门的门主真是好身手呀,改天也和我们过过招怎样?”
杜云歌略微一点头便算是见过礼了,淡淡道:“谬赞了,都是我妙音门先辈的功劳,我不敢居功半分。”
在看到杜云歌完全没有动面前的酒水和食物的时候,阿扎马特的神情很轻微地不自然了一下,只是就连这一瞬间的不自然都极为短暂,很快就又被他自己强行抚平了,笑问道:
“是这些东西不合门主的胃口么?门主怎么不用?”
杜云歌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什么都没有说。
当在一场谈话中,某一方完全沉默以对的时候,就算是另一方有心讨好,这独角戏也难再唱下去了。令人窒息的沉默便从这圣女与妙音门门主双双正坐着的席上蔓延了开来,短短一会儿,整座帐子内就再也没有人敢高声说话嬉闹了,就连外面那些还在围着火堆跳舞的年轻人们都慢慢地止住了脚步。
一时间这里安静得简直不像个即将有什么喜事发生的帐子,倒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了。
在满室的沉默中,杜云歌这才清了清嗓子,慢吞吞地开口:
“本门主虽说在武学一事上造诣不深,比不得我妙音门开山宗主杜抱琴,能于万军之前一曲退敌、千人之中取敌将颈上人头犹如探囊取物,但是真不巧,我对分辨气味这方面还是很擅长的。”
——毕竟打小就吃得好。
杜云歌好几年前有段时间特别喜欢边塞的瓜果和烤羊腿之类的东西,说是喜欢那种塞外的风味,妙音门便要花大价钱天天都往忘忧山上送这些玩意:
早上还连着枝叶藤蔓刚从树上或者地里取出来的东西呢,在各地轻功高手合力接龙运送的条件下,当晚就能运到忘忧山山脚下;一只上好的羊在被缚了四蹄之后,运到半路便要换马车,由重金特聘的胡人厨子在车上开始宰杀烤制,运到山脚下之后再换人,提着下面垫有余炭的烤盘一路飞奔上去,等来到饭桌上之后,正正好是一条外酥里嫩、鲜香可口的羊腿。
当年的杨妃可能都没这个排面。杨妃吃的荔枝只不过是要跑死马而已,到她这里就要用轻功卓绝的人力来运送了,花的钱更是流水一样地就这么撒了出去,也不知道当年这个消息被各大门派知道的时候,那些超级想知道妙音门如此之多的轻功人才到底都是怎么练出来的掌门们心情如何复杂。
后来杜云歌知道了要花费如此之多的人力和财力之后,便忍痛戒掉了所有的这方面的喜好,当晚是抱着薛书雁的胳膊边哭边睡的,梦里都想把薛书雁的手当成烤羊腿来啊呜地咬上一口。
当年吃到的东西有多原汁原味,眼下这些东西在杜云歌的眼里便多破绽百出。她点了点秦珊珊面前的那碗羊奶奶酪,道:
“这是见血封喉。”
惊得秦珊珊当即便失手把碗给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就好像老天都在帮杜云歌一样,这碗看起来香喷喷然而内藏玄机的东西一落地,就有只从外面溜进来的小狗循着香味颠颠儿地跑了过来,往地上舔了一口。然而不多时之后,它便口吐白沫、四肢抽搐,毒发身亡了。
这样一来,秦珊珊终于完全抛弃了心底的最后一丝疑虑,她又惊又怒地起身,对着阿扎马特喝道:“叔父!这么些年来,我待你不薄,为何要如此害我?!”
杜云歌继续对着面前这张桌子上的菜品边指点着边道:“这块羊腿上涂着的是金钩一吻。”
“瓜果上的就厉害一点了,想来应该是七步断肠散吧。”
她每认出一样东西来,阿扎马特的脸色便愈发难看一分,直到杜云歌在指向自己面前的那杯酒的时候,才沉默了些许,随即抬眼,认真地开口疑惑道:
“这个我认不出来,烦劳解惑。”
阿扎马特的面容已经完全扭曲了。他背在背后的那只手悄悄比了个手势,外面火堆旁的人群中便偷偷溜出去了个人,点燃了一根长长的火线,好像要引爆什么东西一样。阿扎马特一瞥之下看到了他的杀手锏没有失效,便冷笑着看向杜云歌,心想,就算你妙音门门主绝顶聪明,也还是血肉之躯,定然不能在当年令五胡联军都闻风丧胆的红衣大炮的弹药之下存活,既是如此,让你知道点东西又能怎样?
“是砒/霜。”
“怪不得。”杜云歌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连带着看着阿扎马特的眼神都有点怜悯的意思了:
“这个毒……恕我直言,太穷酸了,一时间竟然没认出来,莫怪莫怪。”
阿扎马特:……他娘的。
※※※※※※※※※※※※※※※※※※※※
本文引用:陶安《咏苏守义妻齐氏》: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九原当见,以死自明,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恍然·二合一
当前面的帐子里已经慢慢地静如一潭死水之时; 薛书雁已经趁乱潜入了后面盛放物资的帐子里。这是当天下午她和杜云歌就已经提前商量好了的安排; 阿扎马特再怎么猖狂; 在秦珊珊这么多年的牵制下也没能攒住多少家底,怕是全副身家的东西里最值钱的也就是九霄环佩了。
既是如此,倒不如让薛书雁一人偷偷潜入、秦珊珊和杜云歌一齐在前面上明面牵制比较省心省力。
然而除了向来心思缜密的薛书雁之外; 谁都没有考虑到阿扎马特这么些年来究竟攒下了怎样的家底。不过薛书雁的思虑倒也不是没有道理:
乌扎卡族在秋月满的帮助下都隐隐有成为塞外第一族的势头了,那么身为乌扎卡族圣女叔父的阿扎马特; 就真的会奢靡至此、什么好东西都存不住么?
然而秦珊珊对此倒很有把握; 就差拍着自己的胸脯打包票了:
“那家伙平均每年都要娶两三个妻子; 就算有点钱也全都在这里花光了。信我,不会有问题的; 而且就算有什么事; 我也会第一时间运起轻功把小门主送出去的!”
有了秦珊珊的保证之后,薛书雁才敢稍许离开杜云歌的身边那么一丁点。果然阿扎马特的身家完全比不得秦珊珊有底蕴,秦珊珊的用来放物资的帐子就有几十顶; 这人却只有三顶帐子是放物资的,唯一在帐外帐内都有人把守的; 定然是放着极好的东西的所在了。
她从帐子的后门闪身而入,快速用手刀放倒了帐中仅有的两名卫士之后; 没费多大的劲就轻轻松松找到了那个藏着九霄环佩的盒子。如果这是在秦珊珊的帐子里的话,眼下她可能连九霄环佩所在的位置都不清楚呢; 更别提按照那个琴师的描述和秦珊珊提供的线索; 这么快就轻轻松松找到东西了。
——然而这未免也太轻松了。
薛书雁打开手中的琴盒; 细细查验了一遍; 从多处题跋和刻印都能认出来,这把光华温润内敛、甚至都有些破旧了的琴果真是九霄环佩,便把琴盒牢牢地背在了背上,不禁心下生疑:
就算阿扎马特的帐子再怎么没有好东西,可是该有的排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减的,怎么防守如此稀松平常、甚至只派了两人?
就在此时,她凭着耳力,依稀听见眼下应该热热闹闹、满是歌声和笑谈声的帐子里已经彻底地静默下来了,就好像是暴风雨即将来临之前的宁静一样了,阿扎马特那极具辨识度的粗犷又嚣张的声音已然夹杂在寒凉的夜风里,一并灌进她的耳朵里了:
“既然毒/药杀不死你们,那么红衣大炮又如何?!”
“玛依拉!你多年以来亲近汉狗,背弃乌扎卡族,愧为圣女,终于是时候让你尝尝自己造的孽的苦果了!”
薛书雁瞳孔紧缩,一瞬间足尖发力,身形便刹那间如惊弓的鸟、如雪亮而短暂地划破黑夜的闪电般,一眨眼就朝着那边的帐子里去了。
已经差不多把凤城春毕生所学全都尽数熟记于心的她自然不会不知道这玩意儿。当年五胡乱华之时,汉人的军队还未来得及聚集起来,弓马娴熟的胡人骑兵的铁蹄就已然踏破中原大地了。消息传到十三朝古都之时,长城险关已尽数告破;消息传到齐鲁至圣先师故里之时,十三朝古都连同周遭均已沦陷;消息传到京畿之地的时候,竟已然有近半的中原大地均已狼烟四起、战火燎燃、民不聊生了!
然而这对他们来说还不够。再快、再快,还需得再快!
胡人的兵种是骑兵,纵使精锐,然而却不擅久战,只要中原人们稳下来,调集人力挖壕沟、造深堑、建高墙、广积粮,那么既没有民心也没有足够的后勤保障的他们便很快就会无以为继,不得不投降了。
只是这样一来……终究苦了百姓。
然而当时的天子完全继承了女帝的意志,完全没有跟五胡联军继续拖时间的打算,当场便撕毁了胡人送来的劝降书,完全打破了“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儒家仁风,显然就要和这帮蛮子们在这华夏的土地上硬碰硬了。当即便点起精兵,御驾亲征,于京畿之地上与胆敢进犯的蛮子决一死战!
得到了这个消息的胡人们还没来得及高兴一下,天子亲征的话没准还真的有可能逮个重量级的囚犯回来呢,就肝胆俱裂地发现了一件令他们现在只想赶紧打道回府、就当从没来过的事情:
跟着兵强马壮的、显然从女帝即位就开始暗搓搓操练了多年的精兵一同到来的,不仅有中原的天子,还有齐齐一十四门的、明显经过精心改装之后完全成型了的红衣大炮。
当年女帝刚即位之时,就靠着这一手亲笔绘制出来的半成品从长城上一炮轰得大半胡人屁滚尿流,搞得塞外胡人哪怕再怎么苦也不敢越过长城半分。后来这么多年了,她也没再把这玩意儿拿出来,胡人也就觉得可能是因为成本太高、杀戮过重太伤天理等一系列原因早就放在库房里吃灰去了,结果谁能想到女帝留给后人的,除了这一支堪称虎狼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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