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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宠入骨[快穿]-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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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刚画好的唇妆,让他自己给毁了;她精心挑选的裙子; 现在皱得见不了人;还有这脖子上……怕是得穿件高领衣服出门会比较好……
  迟恕慵懒地撑在一边憋笑; 他觉得; 那条裙子还是不穿出去的好。还有; 为什么会有一个女人可以有时那么可爱; 有时又风情万种?
  那晚; 他俩还是出门去吃饭看电影了,原先安排好的事一样不差; 只是顺序颠倒了一下。或许,还有重复……
  几个月后,纪千尘和迟恕开始给亲朋好友们送婚礼请柬。
  路子俊的那份; 是迟恕亲自送去的。
  老婆交待,康宁集团人资部那边的请柬,可以交给田莉代转,只有路总那儿,最好自己去,表示尊重和感激。与其让纪千尘去,迟恕觉得,不如他替她去。大不了,下次公司组织棋艺比赛的时候,若再与路子俊狭路相逢,就让他一子。
  这天,人资部的姑娘们看着风姿卓然的迟总拿着张结婚喜帖走进了路总的办公室,几许芳心碎了一地。一会儿,路总又亲自把迟总送了出来。
  路子俊站在办公室门口,目送迟恕离开了人资部,他情不自禁地又望了望某个小小的格子间。
  终究,已是物是人非了。
  她只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她辞职的时候,因为李糖已经和从前大不一样,所以,那些从李糖手里接过来的工作,又重新交接回去。
  一切仿佛都回到了最初的模样,就像她从没来过。可他的心里,却如她离开那天的办公大厅,留下一个小小的缺角。
  似是在他熟悉的地方,少了一盆合心意的绿植;似是他已经习惯的风景,又突然变了样。
  他一早就知道的,不是他的东西他注定会失去,在一场一开始就不公平的博弈里,他注定输得彻底。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些难过?
  路子俊想起,他曾经云淡风轻地对她说过的一句话——“有些事,没有为什么。”
  迟恕走到公司大楼的落地玻璃面前,发现不知道几时起,天空又在下着雨。
  他给纪千尘打了个电话。“下雨了,下班等我一会儿,我开车过来接你。”
  纪千尘笑着说“不用”:“我哪里就那样娇气了?我有伞。”
  “你还有老公。”迟恕霸道地堵了她的话,“乖,等着我。”
  虽然他知道她很独立,虽然他俩是同一天的生日,但他就是想把她当作手心里的小姑娘,好好地宠着,疼着,一辈子。
  纪千尘捏着手机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好好赚钱,买个车了?
  **
  喜帖陆续的发出去,他俩的婚事便随之公诸于众。
  就如纪千尘意料中的那样,反应最大,最不赞同的人,是俞诗。
  俞诗起初不赞成他俩在一起,无非是知道了他们大学时的事,怕纪千尘是个对待家庭和感情不负责任的人,担心迟恕像他妈妈一样,不幸就从婚姻开始。
  可后来,俞诗又知道了,迟恕娶的人,居然是岑意的养女。这更加坚定了她反对的心。
  这件事,俞诗是迟早会知道的,远了不说,光是婚礼上,两边的家长应该就要聚在一起。迟恕选择了提前告诉俞诗,免得婚礼上陡然见了面,再发生火星撞地球的事,闹个鸡飞狗跳。
  俞诗拗不过迟恕的倔强,忍着不再和他争辩,可她最终还是找了个迟恕不在家的机会,去见了纪千尘。
  迟恕买房子的时候,俞诗就来看过,所以她知道地址。纪千尘一开门看见俞诗,便立马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她倒了杯水,俞诗没有接,自行坐在沙发上叹气。
  “咱们这两家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冤孽,代代都要纠葛在一起?”
  纪千尘也坐下来,没吱声。
  “如果你不爱迟恕,你就放过他,这个家再经不起折腾。”俞诗盯着纪千尘,“如果你爱他,你更不该把这样一个难题丢给他。他若是娶了别人,他可以生活得简单幸福,可他娶了你,他永远都摆脱不了上一辈的恩怨,摆脱不了童年时的阴影,还有,他可能将会面对的丑恶的事实!”
  纪千尘垂眸不语,这番话,曾经是她最怕听到的,句句都踩在她的心坎上。若不是这样想,当年她就不会一走了之。
  俞诗大概也是明白了这前后的关联,知道她最担忧的是什么,每一句故意戳在她的要害上。
  良久,她抬起头来,明亮的双眸直视着对方。
  “您怎知他娶了别人,就会活得简单幸福?您又怎知他将会面对的,就一定是丑恶的事实?”
  俞诗张了张嘴,没说出一个字来。她不得不承认,这些都是她自以为是的猜想。
  纪千尘轻笑了一下:“让他摆脱不了上一辈恩怨,摆脱不了童年阴影的人,恰恰是您自己。”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俞诗蓦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你可知道,迟恕从小到大,我是怎样地拿他当成亲生孩子来对待?他是我妹妹留下的唯一的骨血,我比任何人更希望他能幸福!”
  “让一个人幸福并非只是给他衣食无忧和生活上的照顾,活在爱里的孩子会充满希望,而在仇恨下长大,更痛苦的不是被他恨着的人,而是他自己。”纪千尘反问,“您更多地教会他什么?”
  在针锋相对地诘问下,俞诗竟再次哽住了话语。
  这样浅显的道理她何尝不懂,只是这么多年来,她只要想到妹妹短暂的一生,她就会为俞音不值,再把所有的悲痛和不甘,全都加诸于迟毅父子俩。她希望迟毅比俞音更不幸,希望迟恕能替俞音去恨所有的人。
  纪千尘幽幽地问:“谁没有亲人?如果我妈妈才是你的妹妹,你觉得她的一生,又值不值?”
  “……”俞诗动容地抽了抽嘴角,说不出的感伤:“就算车祸与她无关,可俞音的一辈子到底也是毁了。俞音曾经把岑静当成她最好的朋友,却因为这最好的朋友,让她的爱情一败涂地。”
  “大姨。”纪千尘突然随着迟恕叫了一声,让俞诗怔了怔,不知当不当应她。
  “或许我们都错了,或许,两个女人之间的友谊,并非像世人所想的那样脆弱。”她笑了笑,“前几天,我回F市了,本来想把妈妈接过来参加婚礼,可是医生说,最好不要带她去人多的地方,对她的健康不利。所以我很遗憾,只能婚礼完成之后,再带迟恕回去看看。”
  不用和岑静面对面,俞诗内心竟然莫名轻松。可她静静地听着,不知道纪千尘到底想说什么。
  “我跟妈妈说,我长大了,嫁人了。妈妈说,我好像见过你小时候的样子。”
  上次岑静也这样说过,纪千尘生怕又是一场空欢喜。
  “我就问妈妈,您还记得我的名字吗?我的名字是您取的,叫岑意。”
  纪千尘偏过头去,看着俞诗:“你知道我妈妈说了什么?她轻轻地说——意字,是心上有个音。”
  震惊和泪水一起,从俞诗的眼中流出来。纪千尘叹了叹:“我想,可能我们都错了。我也一直以为,妈妈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取了意字的读音,其实,妈妈可能偏偏取的是字形。这么多年了,即便她当初为了俞音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可她从来没有后悔过。因为,一直以来,她心底最惦记的,不是那个她们曾经争过的男人,而恰恰是她最好的朋友——俞音。”
  纪千尘的内心,是不喜欢俞诗的,可她愿意叫一声“大姨”,除了因为迟恕,还因为岑静。岑静是那么善良的人,她孤独了一生也没有恨过俞音,那别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记恨?
  俞诗抹了抹眼角的泪,认命地苦笑了一下,默默地起身往大门处走去。
  她知道,今天算是白来了。她说服不了这个和迟恕一样倔的姑娘,她也说服不了自己的心。她的心,现在还接受不了命运这样的安排。
  伸了手去拉门,俞诗又回头:“但愿,你和迟恕都不会为了今天的冲动而后悔。”
  纪千尘淡淡地看着她,眼睛里却亮得仿佛盛满了明媚的阳光。“我不会离开迟恕的,绝不会。”
  “我曾经放弃过,事实证明,我们离开了彼此,谁也不能活得简单幸福。所以,这一次我绝不会放开他,无论命运最后给出怎样的一张底牌,我都不会走。今生,我们就福祸相依。”
  猝不及防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本世界攻略任务完成,男主爱慕值满格。”
  纪千尘愣了愣,很快明白过来。
  俞诗拉开门,迟恕不知是从何时起,就站在门外。
  他今生的执念是:除了爱,他还要完全的占有,不许她离开。
  俞诗有点心虚地看着迟恕,迟恕只冷淡又固执地说了一句话:“她已经是我的妻子了,是我好不容易才找回来的女人。”
  俞诗什么话都没再说,出门走了,背影像是灰头土脸的落荒而逃。
  她想想自己这又是何必呢?人家情投意合,当爸的也没意见,就她一个要跑来当棒打鸳鸯的恶人。这要是让国外的女儿和常年出差的老公知道,又要数落她瞎操心。
  纪千尘关上门,反身像个撒娇的孩子似的抱了迟恕的腰。“今天怎么下班这么早?你看看你绷着脸一副不好惹的样子,是不是在担心我被她吓跑……”
  话音未落,便有柔软微冷的唇落下来,鼻息间充盈着属于他的味道。
  迟恕拥住了她,这样的怀抱,像是保护又像是圈禁。“你刚才说过的话,不许反悔。”
  她被吻得气息不匀,却还要逗他:“我说了什么话……”
  粉唇再次被覆住,遭遇更加缠绵温柔的吻,像是要不依不饶地吻到耍赖的人承认才肯停下。
  她面红耳赤地捧住他清俊的脸,不让他乱动,掌心感觉到的温度烫人。“好了,我说过话,我不反悔。”
  她这是缴械投降了,可他现在,却仍是不想放过她。
  俩人又是经历了一番激烈的运动才出门去吃饭,出门之前,纪千尘累得浑身酸软,不想动弹。
  迟恕原本是非常体贴地过来伺候夫人穿衣,结果看到她面带红霞,娇弱无力的样子,那根隐忍的神经险些又要溃不成军。
  后来他总在想,有些事情会让人上瘾,比烟瘾还厉害。
  在婚礼和蜜月旅行后不久,迟恕跟纪千尘商量,说要把岑静接到A市来。先请个专家再尝试治疗一下,如果真的没好转,放在身边照顾也更方便。
  纪千尘有点意外,她是知道的,从前迟恕有多不喜欢她妈妈。“你真的愿意?”
  迟恕想了想,问她:“如果有一天,我爸爸或者大姨生病了,没人照顾,你会不会送他们去医院,陪他们看病?”
  纪千尘点头,这好像是做妻子的本分。“应该会。”
  “那不就行了。”迟恕安抚似地在她背上轻拍了拍,“如果以后真要面对什么,咱们听天由命,总不能让我们离婚吧。”
  纪千尘缩进他的怀里,觉得特别有安全感。就像他曾经说过的:一切,有我。
  转眼,又是一年。
  魏婕终于带来了好消息,当初纪千尘拜托她找的人,找到了。——是二十多年前,那场车祸的肇事司机。
  魏婕不敢居功,她承认自己没那个能耐,还是团队的力量大。再坦率一点说,这次意外收获,不是因为那个人有神一样的对手,而是因为有猪一样的朋友。
  他朋友前几天开车撞了人,在警察面前拒不认罪,还把他供了出来,说他当年也撞了人,过了二十多年都没事。结果警方一查,两人一块儿被抓。
  当年的肇事司机承认,那晚在藿山附近,他因为车速过快,刹车不及,撞了人。本来是两个女的都会被撞到,关键时候,一个奋不顾身地推开了另一个。
  当时的场面太惨,其中一个女人坐在尸体边哭个不停,他心里害怕,开车溜走了。
  纪千尘来到妈妈的房间,一边给岑静梳头,一边轻轻地问:“在那场车祸里,没有争执和陷害,你和俞音是打算去故地重游的,最后,是她救了你,对吗?”
  没有回答,岑静对着镜子,笑得平淡温柔。
  迟恕在外面叫纪千尘,今晚,他们约了魏婕和蒋波一起吃饭。纪千尘把岑静交给阿姨照顾,和迟恕一块儿出了门。
  纪千尘转身离开之后,不知过了多久,岑静笑着笑着,眼眶就湿了。
  有一个声音,已经在她脑海中反反复复回响了二十多年。“别哭啊,笑一笑……从前都是你保护我,现在终于轮到我来保护你一次了,我不后悔……”
  迟恕和纪千尘把吃饭的地方约在家附近,现在蒋波和魏婕已经成了一对情侣。
  他们是在迟恕和纪千尘的婚礼中认识的,两个最热情卖力的人一见如故。倒是纪千尘大跌眼镜,没想到魏婕左挑右选这么些年,原来中意的是瘦瘦高高、戴眼镜的这一款。
  纪千尘此时已经留长了头发,只是吃嘛嘛香的特点依然没变。在美食面前,她从来不是淑女,就在她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的时候,迟恕娴熟地从手腕上取下个黑色的发圈,帮她扎了个马尾辫。
  她印象里,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好像是有一回,她抱怨老公太打眼,每次一起出门,都会有数不清的大姑娘小媳妇,把目光粘在他身上。
  迟恕后来就随手带着根黑色的发圈,乍一看以为是饰品,细看就知道是名草有主,还能随时方便夫人用餐。
  蒋波小声念叨了一句:“迟总真是贴心。”
  魏婕拿了张纸巾,哄孩子似地为他擦了下嘴,又拍一拍他的背:“别羡慕,我也贴心。”
  接下来,一阵掩耳盗铃式的眉来眼去。
  吃完饭,道了别,迟恕和纪千尘俩人手牵着手散步回家。
  他的指尖不安分地在她掌中挠了挠:“迟太太,我发现你最近饭量又有增加。”
  纪千尘娇憨地笑:“怕我吃穷了你?”
  “不怕,”他出其不意地打横将她抱起来,还顺势掂了掂,“就想看看吃那么多,长胖了没有。”
  “别……轻拿轻放,” 她花容失色,抱紧迟恕的脖子,红了脸,“我吃得多,那还不是因为……现在有两个人了……”
  “……”迟恕被一阵狂喜袭卷,笑得那样好看。还好,他已经遵守承诺,及时戒了烟。
  他兴奋得想要抱着她再转上几圈,却又不敢,最终只在她的鼻尖上蹭一蹭,像在逗弄一只可爱的小猫。“居然不早点告诉我!”
  “我自己也是昨天才知道的。”纪千尘挣了挣,“放我下来吧,天快下雨了,咱们早点儿回家。”
  “不放,”他笑容里尽是宠溺,“我就想抱着你们‘两个人’回家。”
  纪千尘不和他争辩,把脸埋进他温柔的怀抱里,眼中盛满了爱恋。吃了那么多,再被抱回家,想不胖都难呢。
  大风夹杂着潮湿的雨气在城市中穿梭,真的快下雨了。不远处的某家小店里传出轻快的歌声 ,在温柔地吟唱:“慢慢喜欢你,慢慢地回忆,慢慢地陪你慢慢地老去……”
  这个城市对于迟恕而言,终于不再冰冷,因为有一个人就像温暖的风一样,穿过喧嚣的城市,最终为他驻足,为他守候。
  “迟恕,你还是没有告诉我,当初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住处?”她伸手在他的胸前戳了戳,目光滑过他又高又挺的鼻梁,好看的嘴唇和下巴,怎么样都看不厌。
  “别乱动。”他的神情依然那样清冷,漆黑的眸光扫了她一眼,落在她的肚子上,立即化成温柔的水。
  他一直没告诉她,在她进入康宁后,好几次下班,她走在下雨的路上,他开着车悄悄地跟在她的身后,送过她一天又一天。
  他生怕,她的出现只是一场梦,她随时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时,他不能为她撑一把伞,给不了她一个怀抱。他多想有一天,能和她一起,走过雨季,走在回家的路上……
  “因为在我的心里,你从来没有离开过。”
  你一直,都住在我的心尖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个世界是架空古代《废柴公主》,下世界结束后,就会回到主世界,完结全文。


第七十六章 公废柴公主1
  这正是杏雨梨云; 春景如画的好时节。
  这日; 京城喜来茶楼中热闹非凡; 人满为患。茶客们都聚在二楼临街的窗户往下张望; 生怕错过了梅香苑新选的花魁游街的时辰。
  有外来好奇者询问:“不知那花魁姑娘; 是否当真国色天香?”
  “您有所不知; 这位新选上的花魁名叫苏锦儿。她若是不美; 夜鹰阁的阁主谢明渊又岂能看得上她?”小二哥一边将茶点摆在木桌上,一边解释,“谢阁主那可是当今女皇陛下的外甥; 年纪轻轻便做了阁主; 前途不可限量的。”
  城中人皆知; 所谓夜鹰阁,并非江湖门派,也不归朝廷管辖; 它只属于燕国皇帝。这是一个,专为皇帝培植杀手暗卫的地方; 它超然世外,又神秘莫测。
  一位凭栏远眺的公子哥儿接了话:“你们不知,那苏锦儿除了漂亮; 琴也弹得好。前两日我才去过梅香苑; 正听见琴声曼妙; 打从锦儿姑娘的房间里传出来。听送酒的伙计说,那是谢阁主与锦儿姑娘闲情雅致,合奏一曲呢。当真是琴瑟合鸣; 一对神仙眷侣!”
  “堂堂夜鹰阁的阁主与梅香苑的姑娘,算哪门子的神仙眷侣?”有人神情古怪,匪夷所思,“我怎么听说,那谢明渊与公主殿下,可是早有婚约的!”
  听了这话,众人皆一时沉默。
  眼下,燕国只有一位公主,那便是女帝的独生女儿,毫无疑问的储君。
  大燕如今尚只出了两位皇帝,开国皇帝郦云天,天生神力,是位草莽英雄。他戎马半生,推翻了西齐王朝,自己当了皇帝,改国号为燕。
  相传,那时帝后伉俪情深,郦云天称帝之后虽也幸过几个后宫女子,然宫中人都说那只不过是帝王风流的本性,皇上心中,唯有皇后谢挽一人而已。
  郦云天一生只有一个孩子,便是出于中宫,谢挽所生的公主。公主自出生便被帝后视作掌上明珠,取名郦笙歌。
  皇帝驾崩的时候,郦笙歌还小,于是,谢挽成了当今的女帝。这些年来,女帝自己过得清心寡欲,毫无奢靡,却对公主予取予求,百般宠爱。
  夜鹰阁自燕国创立时便已存在,世代由谢家人掌管。到了这一代,夜鹰阁的掌门人正是皇后的外甥、公主的表哥谢明渊。
  茶楼里,这会儿突然安静,于是剥花生、吃糕饼的声音就变得清晰起来。
  角落桌子上坐了位女扮男装的年轻“公子”,正拿着块桃花糕,一口一口吃得香。对面坐着个面目清秀的小书僮,皱着眉头,一脸郁闷的模样。
  巧得很,这位“公子”不是别人,正是这一世的纪千尘。她在这个世界里的身份,就是众人口中那位,头上绿帽带得醒目的燕国公主——郦笙歌。
  对面的书僮,是她的贴身小宫女芳苓。芳苓已经苦着脸,对着自家公主看了许久,也不知公主到底是心多大,才能听着未婚夫的风流韵事,还有这么好的胃口。
  有人打破沉默,小心翼翼地评价了一句:“要我说,苏锦儿虽漂亮,却也担不得‘国色天香’四个字,公主美貌那才是堪比天仙,人比花娇。”
  “公主虽说是天姿国色,无人能及,可她不学无术又好色,哪个男人愿意娶?”
  不知是谁说了这话,引来意味深长的哄笑。
  “我听说,前几日公主去了趟夜鹰阁,你们猜怎么着,她居然从她未婚夫的手下看中一名暗卫,抢了人回去,给自己做夫郎。”
  众人皆是兴味盎然,有人“啧啧”嗤笑道:“这女人该是有多厚颜无耻?才不过十几岁,便已养了一宫的美男,女皇陛下的后宫都不及她。她还要公然去未婚夫的眼皮子底下要男人,简直色中饿狼。”
  芳苓忍无可忍了,她压低了声音叫了声:“公……公子!你听听他们,都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纪千尘慢条斯理地剥花生,眼皮子都懒得抬。“其实,他们说的话……大多属实。”
  “……”芳苓为公主叫屈,快要气得欲哭无泪。
  其实,不学无术是真的,拥有一宫的美男是真的,前几日去夜鹰阁要来个暗卫,也是真的。然而,郦笙歌不好色。
  纪千尘刚接受这个身份的时候,简直快要喜极而泣,觉得自己是撞大运了。
  郦笙歌身为天之骄女,是先皇和女帝唯一的孩子,说是掌上明珠都不足以形容她身份的尊贵。她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生下来就是王储,注定将要坐拥江山。
  还有,她有一个武功非凡、玉树临风的表哥谢明渊。谢明渊不知是京城多少闺阁女子的梦中情郎,却早早地由女帝做主,为郦笙歌和谢明渊定下了婚事,成了她的未婚夫。
  拿到这样一手好牌,大概谁都会乐得笑掉下巴。
  然而,那一世原主的命运,却在登基之后来了个神反转。
  在郦笙歌与谢明渊大婚之后,谢挽禅让皇位,做了太上皇。郦笙歌于繁琐国事上疲于应付,便对君后谢明渊非常倚重。
  不久后,她发现了谢明渊和苏锦儿的事,大发雷霆。谢明渊为了保护苏锦儿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干脆在郦笙歌的酒里下了毒。
  原主毒发三日才死,这三日中不能言语,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连太医也诊不出患了什么重病。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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