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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宠入骨[快穿]-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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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主毒发三日才死,这三日中不能言语,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连太医也诊不出患了什么重病。谢明渊就守在房中陪了她三天,断断续续地,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昔年,郦云天揭竿而起,一路打进皇城,斩杀了西齐的皇帝,平定了天下。和他一起打天下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便是郦云天的忘年之交谢钊。
  郦云天出身草莽,虽然有一身神力,却少不得谢钊的辅佐。谢钊此人文武双全,有勇有谋,年纪已经当得起郦云天叫一声叔叔。
  得了天下之后,所谓一山不容二虎,谢钊是个睿智的人,为防止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他主动提出,不愿在朝为官。
  谢钊的父亲谢鹰是个醉心武学的江湖高人,谢鹰早年创下了夜鹰阁,谢钊离开之后,就回了父亲身边,潜心习武。并且,谢钊立下誓言,除非皇上需要分忧,否则,谢家人不问朝政。
  郦云天感念其功勋恩义,封了他的女儿谢挽为后,一生对皇后非常敬重。谢钊则在夜鹰阁为皇帝训练暗卫和杀手,渐渐成了捍卫皇权的一把利剑。
  然而,郦云天是个粗人,即便当了皇帝,也改不掉那些让谢挽觉得恶心的粗鄙毛病。谢挽从来没有爱过他。
  再加上,他有了谢挽,又有了后宫,皇帝三宫六院是很正常的事。他也会为了稳定政局,接别的女子入宫,也会留宿、封赏,让那些女子往上爬的念头渐渐萌动。
  他虽然看在谢家的份上对谢挽与众不同,但情有独钟的皇帝到底是不多见的。谢挽表面上与他举案齐眉,心却越来越冷。
  后来,有太医诊出,郦云天因为旧伤累累,且常年酗酒,根本不能让后宫怀上他的孩子。谢挽悄悄压下了这个结论,开始策划假孕,并且在即将生产之时,命人从宫外捡回一个弃婴。
  谢挽是皇后,而且是唯一一个为皇帝生下孩子的女人。从此,郦云天喜欢谁、临幸哪个妃子都不重要了。
  郦笙歌自幼便被立为皇储,郦云天死前,将皇位传给他倚重的皇后,叫她坐稳了江山,日后再传给他们的女儿。
  原主静静地躺在龙榻上,听完了谢明渊讲的故事,她一下子想明白了许多事。
  捡来的孩子如何比得过亲外甥?谢明渊是姓谢的,而她,什么都不是。谢挽一早就没打算把江山留给她,她只不过是个暗度陈仓的工具,如今,他们大可以过河拆桥了。
  谢明渊坐在床边,声音温柔得宛如初见。“你安心地走吧。你走了之后,举国上下都会为重病不治的女帝哀悼。咱们没有孩子,你的遗诏若是把皇位留给我,那是名正言顺。”
  那一刻,郦笙歌觉得生不如死。她这一生活着的意义,就是稳固了谢挽的地位,虚构了当年帝后情深的假象,伪装了一副慈母的嘴脸,最后,还成为了谢明渊既得天下,又不违背谢氏诺言的帮凶。
  谢钊说过,谢家人不问朝政。当年谢挽登基是受托于郦云天,如今谢明渊窃国,凭的是假遗诏。谁叫她从前瞎了眼,错信了这个白眼狼,日后,再没人会怀疑遗诏有假。
  原主是含恨而终的。纪千尘穿越过来,看完了原主的结局,不禁感叹:三个世界都不是亲生的,我怎么就这么惨?
  别看母皇现在对她千依百顺,那都是假的。猪养肥了,全都是待宰的。
  从小到大,谢挽把源源不断的奇珍异宝送进公主的芙清殿;公主爱吃的东西,哪怕跑死几匹良驹也要从最远的地方送进宫来;打从公主有了月事,但凡她多看一眼的美男子,都会被搜罗了当作她的夫侍……
  于学业上,公主基本是荒废的。谢挽没给郦笙歌请过习武师傅,说是怕她受伤,若遇危险,身边有侍卫就够了。教习文章的师傅倒是换过好几个,讲的从不是安·邦定国,治国之道,全是些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迂腐文章,公主一学就打盹,从此,不学无术的恶名算是背上了。
  纪千尘有了原主的记忆,她总算明白了谢挽这样养女儿的用意。
  除了给自己搏一个贤妻良母的美名,还帮郦笙歌平白招了不少骂名,最终结果,她就是要让郦笙歌无力与谢家争权。她要让天下人知道,公主是扶不上墙的阿斗,若是有朝一日江山易主姓了谢,那正是苍生之幸。
  谁能想到啊?国色天香的公主不傻不懒不刁蛮,更不好色,她是被她的母皇处心积虑养废的。
  现如今,纪千尘虽然是穿越过来了,可她一来不会武功,二来手中没有实质性的权力,就连她在宫中的日常生活,想必都早派了人借保护之名,行监视之实,一举一动都在谢挽的掌控之中。
  她想不继续当个废柴,都不行了。
  纪千尘把剥好的花生米扔进嘴里,低声吩咐芳苓:“回去跟老钱说一声,叫他暗中帮这位苏锦儿姑娘宣扬一番,务必要让京中有地位的男人们都知道,梅香苑的锦儿姑娘色艺双全。”
  老钱是个老太监,曾经跟了郦云天很多年。父皇疼她没给别的,就给了个贴心的太监,从小照顾公主。
  芳苓吃了一惊,怀疑她是不是气糊涂了。“您这是……?”
  纪千尘轻笑了一下:“只管照我说的做。”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大概也可以叫做《女主不是亲生的》系列故事_(:зゝ∠)_
  本世界男主就是那个被公主要来的暗卫小伙,不过嘛,如果亲亲们以为,他会是传统的忠犬型侍卫,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哦~
  因为最近太忙,精力实在不够,当当需要断更几天,一定会很快回来,确保码字质量。非常抱歉!
  一定不会坑!当当的专栏里就没有坑过文!,,,,。。  。。     ,,,,


第七十七章 废柴公公主2
  片刻; 簇拥着苏锦儿的队伍已沸沸扬扬地从楼下的街道经过; 人群渐渐散开。
  纪千尘也去看了一眼; 听身边人议论,说今年花魁的阵仗似比往年更盛。
  梅香苑如今的生意; 并未见得比从前好,也没理由拿着更多的银子; 往苏锦儿身上投。想必是谢明渊在她身后撑腰; 花钱为她造了许多声势。
  待到这条街的闲杂人等都散得差不多了; 纪千尘叫芳苓先去找了辆马车,马车到了,她才结了账,下得楼来。
  车夫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皮肤黝黑; 面黄肌瘦,一看就是讨生活不容易。
  纪千尘随手从钱袋里掏了块东西丢向那车夫; 完美的抛物线末端落在他的双手掌心里; 金灿灿的光亮几乎闪瞎了他那双因为贫穷限制了见识的眼睛。
  “车归我了,快滚。”电视里的纨绔子弟用的都是这副语气。
  车夫愣了愣; 攥着块金子飞快地滚了; 比抢银行的跑得还快,生怕这位钱多人傻的公子突然反悔。
  “公子,”芳苓十分心疼,“租一次马车,哪里用得着这样多; 您给的钱都够他买好几乘马车的了。”
  “我有的就是钱!”反正都是母皇冤大头送给她的,属于不劳而获。
  虽然她爱钱,但这一世她算领略到了,有钱是多么寂寞。特别是,她这辈子穷得就只剩下钱了!——爹娘是假的,未婚夫爱别人,身为公主没权力没自由,而且等待她的未来是连命都没有。
  “您有钱是一回事儿,问题是,您把车夫轰走了,奴才不会驾车啊。”书僮模样的芳苓抓脑袋,这个真的不在宫女才艺考核范围内。
  “我又没说让你来驾车,”纪千尘大模大样地坐上去,“后面车厢里待着,我来!”
  芳苓爬上车厢里坐下的时候,腿脚都在哆嗦:“奴才这条小命儿还没活够呢!今儿您若是摔着奴才,奴才大不了断胳膊断腿儿,您若是摔着自个儿,回头陛……夫人还不得砍了奴才,嘤嘤嘤……”
  “闭嘴,”纪千尘冲着身后微笑,“所以,你抓紧喽,千万别松手!”
  话音刚落,清脆的一鞭子落在马背上。
  马车一路疾奔,芳苓被颠得东倒西歪,惊叫连连:“您别玩了,快停下……”
  马儿一声嘶鸣,开始晃脑袋撩蹄子,后蹄支撑前蹄高扬,惊马怒奔。
  路边的小摊儿被踢翻,传来路人一声声尖叫,纪千尘往路边撒了把银子,算是赔偿他们的损失。她尽量攥住马缰,并不愿伤到无辜的人,时间越久,心中越是没把握。
  一道燕子似的黑影,不知道从哪里掠了出来,足尖轻点,旋风般裹住纪千尘,然后轻飘飘的落在马背上。
  纪千尘没看清他是何时出的剑,马和车已然分离,她被人从后面抱着坐在马上,跑了一段路,速度渐渐缓和下来。
  “公主是在诱属下现身?”
  声音不轻不重,不卑不亢,带着琴音似的优雅和玉碎般的清冷,那样好听。
  纪千尘回头,带着得意的笑容看他,确定了是她要等的人,总算放了心。
  他叫夜弦,是夜鹰阁的暗卫,她前几天刚刚才要到身边来的。为此,她在母皇面前几乎将撒娇耍赖装花痴的演技用了个淋漓尽致。
  反正,她越不成器,母皇越喜欢。
  那日,她是明知道谢明渊被谢挽派出去办差了,故意装作不知道,带着芳苓跑去了夜鹰阁。她听到阁内人说阁主不在,还非要坐在前厅喝茶,说要等谢明渊回来。
  后来,她就把芳苓留在前厅,自己溜进了后院。
  这一世,系统指定的目标人物就在夜鹰阁里。
  夜鹰阁里的人都太过神秘,个个神龙见首不见尾,而且,并不听从公主的调遣。这里总共培植出多少杀手暗卫,恐怕只有历任阁主才清楚。当下,夜鹰阁中最顶尖的共有四人——夜朱、夜丝、夜弦、夜断,是女帝谢挽钦赐的名字。
  “朱丝弦断知音少”,一听就是谢挽的风格,她一生清高,自命不凡,曲高和寡无知音,连她的夫君也配不上她。
  夜朱和夜丝近年来一直守在女帝身边,做为皇帝的暗卫,连公主也没看清过他们的脸。再除去各宫日常暗卫,其余的人都留守夜鹰阁,听候皇帝差遣。
  夜鹰阁只收十岁以下根骨极佳的孤儿,一旦入门,便要进行洗脑式的忠诚训化和地狱般的武功练习。他们要舍了从前的姓氏,全部改姓夜,并且,修习夜鹰阁祖师爷谢鹰创下的绝世心法——长空决。
  从入门到成为合格的暗卫,这其间层层选拔,极其残酷血腥,生死由命。若要再进一步,脱颖而出,升级为顶尖的四大暗卫,那便是踩着数不清的白骨。
  纪千尘颤颤巍巍地爬上墙头,四下张望,虽然并不知道她这一世要找的人长什么样,但她觉得,他前两世都长得那么好看,这回定然也差不到哪儿去。
  墙头长满了青苔,滑溜溜的,她一下没站稳,直直地栽下来。
  一声尖叫还没成形,已经有个黑色的身影一晃而过,她就是像今天这样落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随着如雪的飞花平稳地着了地。
  眼前人目若寒星,漆黑的眸色沉似深渊,下巴尖削,眉如墨画衬得肤色过于苍白。他长得不像个暗卫,倒有点像病弱的贵公子,带着与生俱来的矜贵气。
  他收了白皙修长宛如脂玉的手,握在他的佩剑上,垂眸叫了声:“公主。”
  纪千尘当时就觉得自己像个“跳墙小丑”,傻乎乎地跑到夜鹰阁来爬墙。她也不想想这里养着的是些什么样的人,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亏了她还轻手轻脚瞎跑了半天,自以为没人发现,其实,人家只是比较配合,全当看不见。
  他英雄救美完了并不居功,转身要走,纪千尘拉着他问:“你叫什么名字?本宫必有赏赐。”
  “不必了,属下平日用不着太多银子。”他扯了扯,发现公主拉袖子的力气还挺大,万般无奈之下,他敷衍含糊地答道,“夜弦。”
  “啊?!找的就是你。”她没想到找人这么顺利,简直就是猿粪啊。“本宫决定了,要以身相许。”
  对方错愕了一下,冷面杀手的眼睛里竟显出几分慌乱:“其实,赏银子也挺好……至少还有点用。”
  这事儿可由不得他,纪千尘当天回宫就风风火火地跑去了母皇那里,求她的恩典,要将夜弦讨了去。
  真不是纪千尘好色,她这一世没多少时间。谢挽早盘算着为她和谢明渊完婚,好借了她的手,名正言顺地把皇位留在谢家。
  她只能快刀斩乱麻,先把人要到身边来再说。
  谢挽当时是有些迟疑的,毕竟,夜弦位列四大暗卫之一。她特意连夜宣了夜弦入宫,见这男子果然生得俊美不凡,这才放下心来。她养的这位公主,当真做什么事都是头脑发热,看什么人,都只看脸。
  公主的肤浅让人放心。
  谢挽延续了她对公主千依百顺的风格,不过特别叮嘱纪千尘:夜弦可以调往芙清殿做暗卫,若是还想叫他做个夫侍,做母皇的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只是,夜鹰阁把他培养出来不容易,即便他以后归了芙清殿,仍需听候皇帝差遣。
  于是,谢明渊办完差事回到夜鹰阁,便得到了消息,气得脸色发绿。
  公主说是来找他的,结果并没给他留下什么话,倒是强行要走了他阁内顶尖的暗卫。更重要的是,她看中的不是功夫,而是脸。
  做为公主的未婚夫,做为从小帅到大的男人,这让手下人怎么看他,市井之人怎么看他,他不要面子的么?
  大概正是因此,他和苏锦儿在一起的时候,便也不再如原主一世那么低调。公主能放火,他还不能点灯了么?
  纪千尘虽然把夜弦要到身边来了,但是却一连几日不曾见到他。今日,她故意弄惊了马,一是想试试,她带着芳苓溜出宫,是否真的甩开了身边的耳目;二也是想赌一赌,若有跟着她出宫的暗卫,那人会不会是他。
  事实证明,夜鹰阁训练出来的人,真的很难缠,谢挽绝不会放任公主随便跑出她的掌控范围,无论纪千尘往哪儿跑,身后一定有暗卫盯着呢。
  纪千尘脸上分明带着得逞的笑容,嘴上却十分谦虚:“哪里哪里,是本宫溜出来玩儿,看见马车一时逞能了,幸亏得你相救。大恩不言谢,日后定当厚报。”
  还好她没再提以身相许这茬,夜弦薄唇轻启,似是带了温润的笑意:“公主确定是出宫来找乐子的,不是来找戳心的么?”
  “……”他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好在,谢明渊虽然是她的未婚夫,可是他的风流韵事并没能戳到她的心。
  “怎么会?本宫并不在意他,本宫只喜欢你。”
  他愣了愣,想这公主不愧是养了一宫美男的情场老手,脸皮子厚得惊人,这样的话,她竟是说来就来。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亏她说得这样顺口。
  他声色未动,却在她清亮的目光注视下耳尖微红。“那公主现在想去哪里?”
  “唔……就只是在宫中待得烦了,想找个自由自在的地方。”她“啊”了一嗓子,“芳苓被落在车厢里了,咱们回去找她吧。”
  “她等不到公主,自会回宫。”夜弦的眉眼微微地弯着,笑得迷人,“公主有属下陪着,还不够?”
  这笑容和言语太蛊惑,纪千尘忍不住要想入非非,她蓦地红了脸,不去看他,点点头:“够了。”
  两人一骑,策马而行,夜弦带着她去了一处平缓的山谷。五颜六色的山花开了遍野,旁边有清泉经过,日落黄昏时,草地铺洒着一层淡金。
  夜弦轻而易举地捉到一只野鸡,在石堆旁升了火。
  纪千尘见他烤得慢条斯理,手法熟练,于是问他:“你们平时,常常会风餐露宿吗?”
  “嗯,”他略抬了抬头,“奉旨办事,有时十天半月都回不来。”
  纪千尘想了想,又问:“你到夜鹰阁之前,是什么样的人?你还记得吗?”
  很多孩子来的时候太小,从前的事,也就忘了,生是皇帝的人,死是皇帝的鬼。
  “记得,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快十岁了。”他思索了片刻,像是陷在回忆里,“江南回雪山庄,那时遭仇家围攻,上下百余口人,一夜之间全都死光了。……只剩了我。他们见我根骨尚佳,却已是半死不活,原有些不想要我。没想到,我竟然活到了今天。”
  “回雪山庄,那么你本姓南宫?”她好奇地问,“还有出了名的回雪剑,你可还会么?”
  “不会了。”他声音淡淡的,“幼时体弱,并没怎么学家传的回雪剑。左右入了夜鹰阁,都是要练长空决的。”
  谢鹰创下的长空决,已经成了当今武林的传奇。谢鹰本人,也已经是传说中神一样的存在。当年他练成了长空决,正如鹰击长空,无人能挡,一人一剑,于破釜山诛杀三百余人,将伏击他的秋千教灭了门。
  只可惜,自谢鹰之后,百年来夜鹰阁中再无人能将长空决练至第九层,神功大成。
  谢鹰死了,他只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件圣物,此物更是被世人传得神乎其神。
  相传,若有人甘愿放空自己全身的血,以鲜血浸泡圣物,便能发现圣物里藏着的关于修炼长空决的秘密。甚至,可引谢鹰亡魂归来!
  纪千尘穿越过来,初次听闻这个传说时的反应就是:这不科学!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就说她自己的穿越,也绝对不是件科学的事。
  “听说长空决非常难学,而且,每上升一层都艰险异常。我的外祖父和舅父已经算是非常厉害的人物了,可是一生只练到第八层。至于谢明渊,听说勉勉强强才过了第六层。”
  谢明渊年轻尚轻,此时有第六层的修为,已经十分难得了。
  夜弦轻笑:“公主不该称呼阁主为表哥么?”
  纪千尘冷笑了一下,似有几分不屑,她解释的是另一件事:“你别误会,我方才说的舅父也并不是指他的爹,是指外祖父的嫡子,我母皇同父同母的哥哥。”
  郦笙歌的外祖父谢钊生有嫡子嫡女分别是谢锋和谢挽,谢锋已经亡故,谢明渊是谢钊的庶子谢锏所生。
  “对了,你既是夜鹰阁中顶尖的高手,那你把长空决练到第几层了?”她期待地看着他,颇有兴趣。
  夜弦却卖起关子来,语气波澜不惊地答了俩字:“你猜。”
  纪千尘看出他不打算说,噘一噘嘴,抗议他的小气。
  他懒散地起身,说鸡烤得差不多了,让她过一会儿取下来。他要去旁边采几个紫色的果子,捣成了浆,和盐巴掺在一起,是天然的佐料。
  夜弦刚回来,就听见一声惨叫,公主在火堆边哭得梨花带雨。——她取烤鸡的时候,不小心被烫了一下。
  “怎么办?我的手大概是被烧废了,我都闻到糊味儿了,以后还能用吗?嘤嘤嘤……”
  身边传来个冷漠的声音:“别哭了,是鸡糊了,再不拿下来,真的不能吃了。”
  夜弦看出来了,自己最大的失误,就是让一个公主来做事情。废的不是手,是人。
  “……”纪千尘也悟到了,原来人真的是会越骂越蠢的,废柴公主这名字叫多了,还真就有那么点倾向了。
  其实,郦笙歌刚出生时,父皇还给想过一个封号来着。父皇是粗人,想着好不容易才有了个孩子,是老来得福,于是准备赐封号“来福”,但谢挽是个文化人,极力反对,后来不了了之,公主一直就没有封号。
  现在想想,叫来福公主,没准也比废柴公主强点儿。纪千尘想怒摔,看了眼烤得金黄焦嫩的鸡,没舍得。
  夜弦已经麻利地把烤鸡切开,等着它稍微凉些,免得又烫了尊贵公主的嘴。
  他虽然看起来有点嫌弃,还是取了随身带着的药膏,帮她涂在烫出水泡的手指上。药膏清凉,很舒服。
  “这只是应急的,公主千金之体,回宫再请个太医看看。”
  他听见她“嗯”了一声,另一只手如玉笋般微凉的丹蔻指尖轻轻落在他的侧脸,他诧异地抬头,看见皓齿星眸,浅笑弯弯的眉眼。
  “你脸上溅了一滴血呢,我帮你擦擦。”
  夜弦低下头,捧着她纤纤玉手的掌心热得有些不自在。身为杀手,习惯了血雨腥风,浑身浴血都是常有的事。可她,擦得小心翼翼,仿佛他也是细皮嫩肉。
  他把几乎整只鸡都给了她,自己只拿了截小小的鸡翅。“公主饿了吧?这个要趁热吃,凉了,就觉得油腻了。”
  他笑意流转,清雅温柔。
  纪千尘确实饿了,一根鸡腿很快下了肚。她看见夜弦小口地吃着鸡翅,斯文得不像个习武之人。
  他感觉到目光,抬眼与她对视,语气缓慢幽凉。“有没有觉得浑身无力,提不上劲儿来,内力全失,丹田发痛?”
  纪千尘愣了愣。
  原主那点三脚猫的功夫,是打小淘气,跟着老钱学的,用来掏个鸟蛋、捉鸡斗狗勉强还行,他若不提,她都忘了。至于内力,弱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倒下去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给我下这么厉害的毒,你可真浪费!”
  同时,她的最后一个想法是:公主被自己的暗卫毒死了,这是要丢死人的节奏。废柴公主的事迹,怕是要包揽京城百姓茶余饭后全部的笑料了……
  夜弦淡淡扔了手中的鸡翅,擦了擦白皙如玉的手指,撤下优雅的笑容,嘴角勾出一抹意味不明的表情,似乎还掺着三分邪气。
  “若要你死,我何需用毒?”
  作者有话要说:  夜弦:我是靠实力吃饭的,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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