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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穿到女权时代-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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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归正传,话说这次抓到那个女杀手,阿凡抬功不可没。因为觉得凶手把目标锁定了怡青院的从业人员,于是阿凡抬给了这里每人一包药,让大家将药物涂抹在身上。因为我们都吃过解药了,所以身体没什么异变,但是别人一旦碰触,十二个时辰之后,额头、耳根和后颈就会出现红色的小疙瘩,所以,如果客人要离开,大家就会在送客茶里悄悄放入放入解药。
  
  凶手杀害尉生金时沾上了这种药物,没能喝到解药茶,于是身上出现了那些症状,所以才会轻易被我认出来。因为惧怕抓错人,打草惊蛇,我要先把她带到房间里确认一下,果然她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很快就失控了。
  
  我忽然觉得自己挺无能的,虽说是立志要抓到真凶,却终究还是让第三个死者做了炮灰。也许阿凡抬那种药物,也只有通过牺牲一个人才能发挥作用,除非凶手自己露出破绽。想到这里,我心情非常不爽,再加上怀孕期本身就容易烦躁,我决定去会会那个凶手,给她点颜色瞧瞧!
  
  我来到下属们居住客栈,那个行凶的女子已经被绑了起来,身上的绳子勒得可够紧的,她的皮肉看上去都有些凹凸。虽然她脸不漂亮,但是身材却很不错,尤其是这绳子捆在身上,格外显胸。她身体前面那肉肉的两坨,引得我得几个男仆从不停地打量。
  
  女犯人脸上有几道指印,看上去像是被人画上了花猫胡子,估计她刚刚被我的手下打过。对于触怒了我的人,我的手下从不留情,更何况,我还代替她挨了一闷棍。
  
  哼,打轻了,这点小小的惩戒算是便宜她了!她手上沾着三条人命,打死她也不为过,虽然女人国男女比例失衡,但是还轮不到她去杀死男人,寻求比例协调。看到我来了,女犯看了我一眼,神情有些羞涩。此时,我已经换上了女装,本以为她该是吃惊,可是这淡定的表现,却让我有点找不着北。
  
  “她认罪了没有?”我问小A。
  
  小A说这狗崽子不肯说话,不管问她什么,她顶多就瞥问话的人两眼,就连挨打都不出声,性子够倔的。
  
  哼,这还不好办吗,对付什么样的人,就该用什么样的方法,你对小人太君子了,小人往往只会得瑟上天。我瞅了犯人一眼,她依然是那副波澜不惊的表情。我命人将她的两只脚腕绑起来,然后拖到外面,倒挂在了树上。如今,她就像是从树上挂下来的果实,只是身体还有些晃悠。
  
  女犯人的双手并没有被绑在背后,而是放开的,无论她怎么调节,都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姿势放置。
  
  我看了她一眼,果然,人被倒过来时,看起来就是不一样,即使是一个还算熟悉的人,光看脸也未必分得清谁是谁,何况这个我并不熟悉的女子。这样的惩罚一定让她的脑袋昏昏沉沉,她的脸上逐渐出现了奇怪的红色,像是苹果上经常被太阳晒的那一面。
  
  “小A,我先帮你看着她,你去做一下准备工作。先去搬张桌子,拿几个盘子,放上点水果,顺便泡点茶,对了,还需要拿把伞来。”我吩咐道。
  
  “女王,您是想——拿她祭奠死者?可是在这里好像不太方便啊。”小A疑惑道。我做事一向匪夷所思,她猜不到也不奇怪。
  
  “祭奠你个头啊,是让你在这里好吃好喝地歇着,别饿着别累着,让她眼馋就行了,你的任务就是看着她别让她跑了,过会儿她自然会交代。”小A对我这解释半信半疑,但听到我这么照顾她,还是麻利地照办了。
  
  小A的办事效率没得说,她很快便准备好了,于是撑着伞,坐在桌子旁边,嗑着瓜子,尽管看上去很像买菜的大妈,可是在女权时代这副坐相,分明是一副大爷在享受的派头。小A这个吃货,摆出这么多好吃的,看得我都流口水了。
  
  “放我下来,放开我!”那女凶杀终于开始说话了,再不说话都该被晒成哑巴了。哼,早干什么了,现在我没心情理会她,她爱说啥说啥,全当背景音乐吧!我们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呢。反正现在凶手已经抓到了,我该去做点自己的事情了。
  
  我去了一家裁缝店,给他们画了一张图纸。那裁缝看着这图纸愣了半天,脑补出衣服的模样后,他的表情扭曲了,似乎是在表达,天哪,还可以这样做衣服?当然啦,我们二十一世纪的医生都穿白大褂,虽然这是我打算送给阿凡抬的,但是民间如果有人稀罕,我不介意他们也穿这种东西。 
  
  女人国人才辈出,裁缝领悟到这衣服的真谛后,立马“下笔如有神”。这裁缝有十多年的经验,做事的速度真是令我匪夷所思。很快,我就带着这成品回到客栈,将它放好。
  
  一个时辰后,我又去了大树底下。虽说是大树底下好乘凉,可是某些人的脸还是免不了被太阳晒着。我手中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仔细端详了一下,刀刃上面还有着隐隐的血痕,像是狰狞的伤疤。这个女歹徒,就是用这把刀子,杀害了三个美男,挖走了他们的心。   
  
  我拍了拍凶手的脸,此时她身上的血液都流到了上半身,就算轻轻地拍拍她的脸,她都能难受得不得了,仿佛自己的表皮要破掉一般,更何况是用刀子划一下了。   
  
  “你既然杀了三个人,死罪肯定是免不了的,本大王一向仁慈,对于那些在我面前乖一点儿的犯人,我还能让她们自己选择个死法,你是想死得痛快一点,还是想让我一刀一刀地剔你的肉?”我一边说着,一边将刀子在她眼前晃了晃,尽管她的脸是倒着的,但是眼神中的惊惧我却看得很明确。
  
  有时候,残忍的凶手如果自己被用同样的方式杀死,他们的恐惧感会比一般人更强烈,因为她们已经见识过别人死亡时候的痛苦。 
  
  “我说,我说!”她总算低头了,我命小A将她放了下来,估计是被倒吊地太久了,她似乎很晕眩,有点站不稳。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小A仔细检查了一下,确认这嫌疑犯现在还被绑得紧紧的,我才开始审问她。
  
  “叫什么?”我问道。我声音凌厉。我也就在柔妃面前柔和过,在别人面前还从没释放过自己自己温柔的一面,其实,我偶尔也是会撒娇的啦。
  
  “我没有叫,我不敢乱叫!”女犯的眼睛盯着我手中的刀具,声音有些颤抖。看来我今日霸气侧漏了,这个手上有三条人命的家伙,现在竟然害怕成这德行。我不由地打量了自己一眼,发现这持刀的动作太霸气了,真的不像好人。
  
  “问你叫什么名字!”我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
  
  “茅茸茸。”女凶手颤巍巍地说。
  
  看着她那毛茸茸的脑袋,我想,她还真对得起自己的名字。据说第一次拐走了房道扪时,她就用了个怪异的发型,第二次是换了个模样来付定金,第三次,头发理顺了,人也打扮了,竟然没有人认出来。主要是怡青院客流量太大了,谁会刻意去记住某人的脸啊,记住银票的面值才是王道。
  
  “说吧,为什么杀人,要是够凄惨够感人够苦逼,说不定本王还会让你自己选种死法。”我这已经是格外开恩了,茅茸茸就差感恩戴德当牛做马了。
  
  然而,她的故事当真很苦逼。
  
                      
作者有话要说:  

☆、帅T入宫

  
  虽说这是女权时代,但也并不代表女人如果看上男人,就可以随便霸占,起码也要对方同意。于是乎,茅茸茸悲催了。她爱上了一个青霉猪马,貌似事情本该水到渠成,两个人比翼双飞,这样倒也美好,而颐┤兹谆辜峋霰硎局话??蝗耍??钭挪荒涉???懒艘膊恍?摇=峁?绞浅涨榫驮绞堑貌坏剑?乔嗝怪砺砟斜灰桓雒览龅呐?斯沾?吡恕?
  
  茅茸茸偏激地认为,是自己不够美丽,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后果,如果不改变自己的容貌,将来依然不能拴住男人的心。这个可怜的瓜娃子,没有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不能整容,不懂化妆技术,竟然自己想出了一个诡异的美容方法。
  
  她拐走了怡青院里的小花魁,然后采阳补阴,接着将其杀死,最后挖走了他们的心脏。最不可思议的是,毛茸茸竟然将三个男人的心脏给吃了。囧,这个傻女人,吃心有什么用啊,以为吃美人心就能漂亮了啊,最终还不是害死了别人,自己也要搭上一条命。
  
  忽然,我想起之前怡青院还有三个人一夜未归,于是赶紧把老板叫来问个究竟。原来,除了安泉所,另外两个人都好好的,其中一个被人包月了,还有一个不打算回来了,他的客户准备纳他当小妾。原来如此!我还担心万一还有人模仿凶手作案,恐怕那两个人也不能幸免,此时总算可以放心了。
  
  “你不是喜欢先奸后杀吗?那天在本王的房里,你怎么上来就想杀我?”我托着茅茸茸的下巴问道。话说完后,我便感觉这种问法很犯贱,就跟很渴望被人强推似的。
  
  “您不是卖艺不卖身吗,我这人是有原则的,绝对不胡乱强求……”茅茸茸竟然把自己说得这么圣母,她有原则?难道她的原则就是杀人吗?
  
  总之毛茸茸已经认罪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也查到了,我让下属核对一下,如若属实就该结案了。我的手下做事倒是利落,很快把相关人都找来了,茅茸茸所交代的,也是确有其事。看来,是该给她上刑了。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杀人,所以我交代小A,给她个痛快就行了。因为没查出毛茸茸还有什么亲人来,所以要负责给她办后事,简单地说,就是把她埋了,给她竖个碑,立个坟墓。
  
  我为她想到了一句墓志铭:爱情不是你想埋,想埋就能埋。
  
  话说多少痴男怨女,都是为了爱情踏上了不归路,我原以为。在这种女权时代,一个女人娶好几个媳妇的世界里,根本不存在什么爱情。看来我错了,尽管我看到的这桩爱情是毒药,毒死了茅茸茸,还毒死了三个无关的人,但它却真真切切地存在过。
  
  每一次结案我的心情都非常沉重。回宫的路上,我坐在轿子里,看着轿帘儿左右摆动,有种被催眠的感觉。想起曾经站在拥挤不堪的地铁上都能睡着,抱怨那日子苦得要命,如今女人国人口不多,交通不会有多拥堵,可我的日子也没舒坦到哪里去。
  
  想着想着,我就要睡着了。忽然听到外面吵吵嚷嚷,貌似是有人拦住了轿子,该不会又有人来伸冤吧,这个年代这么古旧,也不是什么高科技犯罪,破案似乎没多大的难处,但是要是听到有人犯案,心里还是很别扭的,我肚子里未出生的宝宝呀,你怎么这么倒霉接受这样的胎教呐!
  
  我掀开轿帘,看到了一张无比熟悉、日夜思念的脸,矮油,这不是我最亲爱的美女管事神马东西吗?
  
  “亲爱的,这么久没见你了,本王想死——”
  
  刚说到这里,忽然发现身边几个人面色铁青,似乎要有什么灾难降临似的。不对啊,如果是自然异变,应该是鸡飞狗跳才对,这个年代的人,还不至于先进到人类能自觉感应出来吧。
  
  可是回头想一下自己刚刚说的话,可不就是会吓到人家嘛,要真的是我想死,他们一定会担心被动地跟着陪葬,于是我重复说道,“本王想死你了。”
  
  “大王,臣有罪,让那个怪人跑了!”神马东西跪在轿前,一副罪恶滔天办事不利自甘受罚的大义凛然相。唉,我说神马东西我跟你也挺熟的了,可不可以别这么拘谨。
  
  “怪人已经被绳之以法了。”回想起茅茸茸,我还有点瀑布汗,她应该就是我们常说的变态杀手的类型,创造了这种连环杀人案,怎么说她也算得上女人国一大奇人了。我刚说完,忽然想起神马东西对那个所谓怪人的形象描述,立马反应过来她口中的怪人并不是茅茸茸。
  
  当然,我现在也猜出是谁了,于是让神马东西去后面那顶轿子里看。当她掀轿帘的时候,惊呆了,轿子里的可不就是那个穿着怪衣服,留着怪发型,眼睛上架着怪东西的家伙吗?
  
  不错,我要把后贝香带回宫里,相逢何必曾相识,同时女权穿越人。且不说我们是老乡,现在也算是朋友了,她跟我很聊得来,这家伙非常健谈,而且见多识广,听君一席话,胜读金ping梅,要不是性别的问题,我倒是真的有些喜欢她了。
  
  “大王,就是她就是她,带她回宫一定很有意思。那啥,大王,我就是来给您请个安的,马上就要离开,因为我已经安排了海选了四大美女,现在有十六个人晋级,最后几拨我一定要亲自评选。”神马东西如此紧张,明明她是评委,应该选手们紧张才是。这一海选让我想起了快女,不过人家快女是按照才艺选拔,不知道神马东西究竟以什么为参考标准。
  
  “好,你办事我放心,对了,神马东西,本王记得曾经赏给你一个美男,出来举办活动要带上他啊,让人家独守空房可不好,再说了,他长得挺帅的,提溜出来显摆显摆也好。”我拍了拍神马东西的肩膀,即使这个时候还不忘了调戏她。我嘴上虽然调皮,心里却一本正经地想,有忠心者若此,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回到王宫里,我看到赖乐精瘪着一张脸,一副谁欠了他几百万的样子,难不成索妃又来欺负他了?我问他究竟是什么情况,他说他很惆怅自己没有知音,他讲的段子在这里没有人爱听,也就只有我一个人欣赏,所以我离开王宫时,他就跟失去了人生坐标似的,找不着北了。我仔细一想,可不是嘛,我把2012年的审美观灌输给了他,这也不是其他人一时半会儿就能领悟的啊。
  
  于是我安慰他:“知足吧你,大姨妈!本王可算你的知音?算吧!你想啊,连女王都是女的知音了,别人要是也成你的知音,除非他真的跟本王很有共鸣,所以你有我就足够了。”
  
  赖乐精似乎觉得很有道理,恍然大悟一般点了点头。
  
  为了表示对帅T的热烈欢迎,我不但摆出了排场的宴席,还让那爱丝贡献出排练的优秀舞蹈,什么炫就亮出什么,什么美就亮出什么,当然,还有赖乐精的段子也不错。赖乐精分不太清楚后贝香的性别,觉得他又不是我的新宠,不太甘愿讨好她。我心想,赖乐精你又要闹哪样啊,讲个段子还憋屈着一张苦瓜脸。
  
  后贝香一个劲儿地鼓掌,几次拍得龇牙咧嘴的说手心疼,这不是自虐吗?她就是那种被称为假小子的类型,十分调皮,从不注意淑女形象一类的东西,高兴了就跑上去给舞娘一个大大的拥抱,顺便亲亲人家的脸颊。这里舞娘很少,就那么两三个,舞男倒是不少,可惜看着后贝香的香吻,他们就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了。他们总不能为了博后贝香一吻去做变性手术吧。
  
  那天,我们一直吃饭、喝酒、看节目,磨蹭到了很晚。我平时滴酒不沾,尽管王宫里有很多佳酿,可我往往都是拿来赏赐人的,没有亲自品尝过,这次我把酒当白开水喝了,说真的,没品出啥味儿来。
  
  后贝香一定经常熬夜上网,她就是个夜猫子,一到晚上就兴奋地不得了,我催过她好几次要睡觉了,可是她还是不听。因为她知道我的根底,所以完全没有把我当王,大庭广众之下,公然跟我勾肩搭背,看来用权利是震慑不到她了,不过没有关系,我还有一样砝码。
  
  我拍着后贝香的肩膀,故弄玄虚地问道:“你该不会是男女通吃的双性恋吧?”
  
  “喂喂你瞎说什么呢,我很纯洁的,我只喜欢女人!”后贝香急忙申辩。你纯洁个大灰狼啊,只喜欢男人难道就不纯洁了吗?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凑近后贝香的耳朵,低语道:“那我知道你不听话该怎么惩罚你了,找个几个丑男把你拖出去,轮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制服诱惑

  
  这一威胁果然奏效,后贝香的脸刷得红了,连脖子上的筋脉都跳动起来,不知道她这是因为害怕才如此反应的,恐怕还会以为她兴奋了呢!
  
  后贝香总算乖乖地去睡觉了,现代的席梦思固然舒服,可是我给她铺了十几条棉被,光滑柔软,比席梦思舒服多了。
  
  后贝香刚走,我就看到门外有个人影在躲躲闪闪,开门一看,原来是阿凡抬。
  
  “这么晚了你还不睡,跑来这里干嘛?”我问道。
  
  “我今晚看到过你喝酒时特别惆怅,我知道,奥妃和柔妃的事情让你很不开心,所以偷偷地给你配过一副解酒药放到了饭菜里。可是现在我很担心你,我想亲自来看看你。”阿凡抬语无伦次,目光躲闪,小男人的羞涩模样深深地触动了我这枚御姐的心,于是我对他起了邪念。
  
  “阿凡抬,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往本王的菜里下药,找死吧你!万一你哪天下毒药,本王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哼,幸亏饭前会有人用银针试毒。”我注意到阿凡抬跟我说话时,用“你”而不是用“您”来称呼我,他是在试探我会不会发怒?
  
  “女王,为什么我每次向你献殷勤都这么倒霉,上次误敲了你的脑袋,这次又被你猜度,我真是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啊。”阿凡抬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双手凌空支着,摆来摆去,欲辩无能的囧样倒真是让人怜惜。
  
  看着他惆怅的面容,我捏住他的下巴,慢慢抬起那张脸。他这欲说还休的样子,倒真是美到极致。他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想欺负他,于是让指尖慢慢地划过他的脸颊,他的嘴唇。我感觉到他好紧张。
  
  自从柔妃和奥妃死后,就曾经有传言,说是我害死了他们两个。造谣者还编出了各种各样的杀人手段,说我是妖孽转世,喜欢在跟男人欢乐时,忽然将他们弄死,吸食他们的灵魂。这传言,说得连我自己听了都觉得刺激。看来敢编排女王的不只赖乐精一个!
  
  不知道阿凡抬是不是听信了传言,现在正胆战心惊地怀疑我的手会不会从他那精致的脸蛋上,移动到他的脖子上,然后咔嚓一声拧断他的喉骨!他可是见过索妃和奥妃的尸体,保不齐会怎么想。
  
  玩够了,我总算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了。
  
  “好吧,本王不怪你。阿凡抬,过来,本王送你件礼物。”说着我引阿凡抬进入了我的凤寝。隐约中,我看到他的脸上有一丝窃喜,还有一丝不安。我早就感觉到阿凡抬一个劲儿地想接近我,只是不知道他是贪慕荣华,还是真心爱我。
  
  我拿出那件白大褂让他换上,他有些囧,没穿过这种衣服,感觉怪怪的,直接套在了身上那古装的外面,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我让他把里面的衣服脱了,只穿这一件,他以为我心怀不轨,弱弱地回了句:“女王,不行的,您现在怀着孩子呢,而且有段日子了!”
  
  我牵住他的胳膊,一把把他拽了过来,捏住他的脸颊问道:“你还想反抗?”
  
  不过是提高了音调而已,他竟然乖乖地顺从了。当然,裤子还是保留在他身上的。当我及时制止他把这一层脱掉,他看我的眼神立刻复杂了起来,貌似是想不通,我若是没看上他的皮相,干嘛还要莫名其妙地让他换衣服。
  
  但是很快,他似乎想到自己现在已经在我的凤寝了,立刻胆儿肥了起来,很自然地走到镜子面前照了照。看到镜中的自己,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惊讶,似乎在说,呀,原来我阿凡抬也可以如此之帅啊。那可不,人靠衣装马靠鞍嘛。
  
  还别说,这个莫名其妙的国家有些东西的确古旧,唯独镜子这个东西一点儿也不落后于现代,我不得不感叹,爱美是第一生产力。阿凡抬从镜子里看我的眼神有些暧昧,时间似乎有着刹那的停滞,忽然,他转过身来,阿凡抬大胆地靠近了我几步。
  
  他目光炯炯,深情凝视,我读得出他眼中的热欲,当一个男人开始欣赏自己时,他往往很愿意以各种方式取悦身边的异性。阿凡抬是美丽的,而我,是女王。
  
  几分钟之前,他还是那么的心惊胆战,可这会儿他却主动走向我,我不禁想到了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也许在女人国,男人的美貌就是得宠的一大筹码,要不然,为什么皇帝选妃还要各种考试,女人国大王选妃却只需看看对方的长相呢?
  
  阿凡抬用有力的臂膀将我环抱住,他的气息扑打在我的脸上,我不由地血脉贲张,很久没有如此碰触过一个男人了。大概是怕挤到我已经隆起的肚子,他除了胳膊上力气稍微大一点儿之外,身体并没有用力地挤压我。呵,他竟然是一个如此细心的男人,也许,这样的男人真的很难得。
  
  烛影摇曳,夜色暧昧。熏香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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