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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穿到女权时代-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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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反抗?不反抗?
其实我现在是个武艺高强的人,即便刚才一时疏忽放松了警惕,被他抢占了先机,但是现在反攻也还来得及,但是反攻也无非有两种结果,要么我扑倒他,要么我被扑倒。好吧,反正我已经想睡觉了,你自己送上门来,要是伺候不好,当心我以你血溅花园!
其实我很清楚,这个人是奥柯鹿。即便黑灯瞎火,即便只听到他呼吸的声音,我也能准确地判断出他的身份,更何况,在这静谧的黑夜,我还能听到可以识别他身份的声音——这瓜娃子还戴着手表呢,那表针跳跃的声音清晰可见。
奥柯鹿不同于柔妃和索妃,那两个人都是“受”型,只等我去灌溉,相比之下,奥柯鹿这种攻击型的帅哥,则散发出了独特的人格魅力。果然,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就是与众不同。如果你也穿越了,别忘了拎一两个现代美男同穿哦。
实验证明,女权时代的衣服质量并不怎么好,三下两下就被扯碎了,那布条儿裂开时发出的“哧哧”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尽管撕裂的声音很好听,但是衣服的主人可就惨了。我现在深深地感叹21世纪的人类是多么的聪明,他们衣服上的扣子和拉链,的确具有很好的防狼作用,尤其是腰带,各式各样的腰带扣,自己解开都费半天劲,更何况是陌生人。
(女劫匪:斜眼,谁因为自己解不开裤带,于是尿裤子了,请举手!
女猪脚:作者你就不能让我带上防狼喷雾再穿越吗啊啊啊啊?)
我身上束腰的布带实在是太坑爹了,奥柯鹿你具有丰富的劫色经验吧,竟然轻而易举地就将这带子扯掉了,尼玛,我三天两头不小心系成了死扣,怎么今天偏偏就系了个活扣?
就算是搞突袭,奥柯鹿也显示出了他温存的一面,他将我的衣服,还有他的衣服,都铺在了地板上,让我躺在上面可是即便如此,我依然感觉到了冰凉。我了个去,床就在旁边,你就不能多移动两步?你是山顶洞人吧!早知道会遇到今天这种情况,我就该铺上个十条八条的地毯,省得这么硌得慌。
奥柯鹿不说话,只是不断地运动着身体,我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膊,不发出一点声音。听着奥柯鹿呼吸的声音,我睡意全无,他果然很闷骚,很少表达自己的想法,而他的想法,总是让人难以捉摸。
转眼之间,奥柯鹿就已经汗涔涔的了,有几滴汗水顺着脸颊滴落到了我的身上。怎么感觉像是在跟他偷偷摸摸地干坏事,如同黑暗中偷偷啃奶酪的两只老鼠,囧,奥柯鹿,你这是神马情结啊,为什么不光明正大一点?
其实我并没有怪他的意思,他毕竟被我娶过门了,这样做总比他找别人搞婚外情好得多,况且,这出小小的意外,还为我的生活添加了不少的情调。
忽然,奥柯鹿伸出双手,猛地掐住了我的脖颈。他的手温热,纤长的手指将我的脖颈包裹得很严实,最开始我并没有很难受,可是渐渐地,随着他双手收紧,我开始呼吸困难,喉骨几乎要塌陷了。
原来窒息是这样的感觉。
“呃……呃……”我的喉咙被挤压出了细细的声音。奥柯鹿的手还在用力,我完全没有想到,他那看似柔弱的外表下,竟然也隐藏了一颗如此爆破的心,他就这么恨我吗,非得置我于死地。
我感觉我的全身开始绷紧了,死神似乎都准备立好遗诏,让我当下一任继承人了,可是这女人国的国王,我还没当够呢!不能再躺以待毙,就算奥柯鹿爱我爱到杀死我,可我也还没到爱他爱到被他掐死的地步。
也许,奥柯鹿期待我激烈的挣扎,也许他期待我柔软的求饶,他要让我知道他的与众不同,知道他是个男人,是一个可以欺负女人,亦可以保护女人的男人。可是,我既没摇头晃脑地做出性感的挣扎,也没低眉顺眼地求他放过我。
我不动声色地抬起手来,捏住了他的一只手腕,运出两成功力,轻轻地一掰,他便被我掀翻在地,甚至还因为猝不及防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感谢我来之前的女王,她练就了一身高超的武艺,让我能够处境安全。
我压在奥柯鹿的身上,按住他的手腕,听着他急促的呼吸,轻蔑地说:“傻冒,喜欢犯罪,喜欢先奸后杀是不?那你应该找个不会武功的人啊,笨!不要迷恋姐,姐会把你揍成传说!”
“够了,襄耐耳,你封我这个妃子干什么,这都一个月了,你连看都没去看过我,你早把我给忘了。是,这个时代是你们女人的天下,可是你知道我是从2012年穿过来的,而你现在又是高高在上的女王,我没有权利阻止你享用多少个男人,但是你至少也要分给我一点爱。我没想到,你晚上宁愿跟那爱丝在一起,也不愿意去看我一眼,我忍无可忍了。”奥柯鹿说完,竟然脑袋一歪,咬了我的手腕一口,在我放手的刹那,他再次抱住我,将我翻了过来。
奥柯鹿开始了又一次的癫狂,汗液顺着他的身体,流淌到了我胸前,痒痒的。我知道,他无非是想证明自己是个有用的人,证明自己比其他的妃子更讨人喜欢。
喜欢么?我不知道。穿越来之前,他与我说话极少,始终高傲;穿越来之后,我高高在上,他敬而远之。是他,一直没给我爱的机会;也是我,没有勇敢地去了解他。
作者有话要说:
☆、莫府凶案
那一夜,奥柯鹿几乎虚脱了,喝掉了许许多多的热水。第二天,我发现他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唉,可怜的孩子,何必如此逞能呢,难道这样就能感觉到自尊的存在,这样就能表示你自强不息?
我只是命人给他送了大补的药,却没有亲自去看望他。也许现在的我习惯了女王的位置,习惯了被人宠爱、敬重着、仰慕着,唯独不能接受被一个权力低于自己的人冒犯,即便前夜我享受那一度的欢愉,可现在我却不想面对他。
现在,我完全是一个纠结矛盾体,我还没百分之百进入女王的角色,但是也不再是2012年那个简单朴素的我。大概是为了打发无聊,放下了乱七八糟的心情,我便寄情娱乐。我不停地让那爱丝跳舞,这几天她也累得够呛,光跳舞专用的服装,就用了十七八套了,若是以往,我也许会体谅她,可是现在,我基因中那暴虐的成分蠢蠢欲动,不停地吩咐别人干这干那,不知心疼。
好在那爱丝并不是一个笨蛋,知道找人分担。她提议要帮我训练一批歌男舞男,培养他们唱凤凰传奇的歌,跳supper junior的舞,而且一定要精挑细选,绝对的皮相好看,保证让我既能养眼又能怡情。如此提议,我当然要答应了,我爱好艺术,尤其爱好欣赏艺术。
我是个具备工作狂性质的人,奏折早早地批完了,然后就不知道做什么好了,愣愣地等着那爱丝汇报训练成绩。这时候,突然接到有人报案,说莫府有人惨死。我的神经紧张了一下,果真要去破案了么?我一定当个不滥用私刑、不让人家屈打成招的好Madam,当然,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人家是罪犯,别说私刑了,攻刑都可以!
于是,我带上神马东西和小A小B等人前往了案发现场。之前我已经传达过,凡是发生命案的地方,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女人国的国民果然很听话。
到了出事的地点,莫府的女主人莫不是接待了我,她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家庭成员。莫府是女儿国一家有钱的富户,养羊积累了不少资金,女主人莫不是有三位妻室:余仁结、宋和范、布一贵,还有女儿莫等娴。
莫不是是一个十分优雅的女人,举手投足都风韵尽显、魅力十足,就算拿到现代,她也绝对是个时尚又能干的女强人。而她的女儿,则呈现了另一种美,乖巧文静,淑女风范。她一头青丝乌黑油亮,白皙的皮肤,衬托得那原本精致的小脸更具美感,她是莫不是和宋和范所生。
看到莫不是的另一个男妻布一贵时,我的神情猛地颤抖了一下,虽然他确实英俊,但我却不是被他的帅气所震惊,而是觉得他似曾相识。虽如此的面熟,却是怎么都记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可是他看我的神情,却完全是在看一个陌生人。莫非,将来我跟他之间还会有段故事?
莫不是带我去了案发现场,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具尸体。那是具年轻的男尸,即便已经死去,却掩盖不住他生前那娇俏的容颜。他躺在一张宽敞的大床上,身上只在腹部盖着一条绸缎床单,绸缎那好看的颜色泛着深深浅浅的波澜,而这颜色,也衬托得死者身躯上的伤痕格外凄惨。
死者身上的伤痕,有新伤,有旧痕,有深,有浅,有浓,有淡。我默想,他生前肯定受过不少虐待,究竟是莫不是的家规如此,还是该男子在家里地位不行,被其他两个男人欺负?鞭子抽打的痕迹并不致命,致命的是他的心口上插着一把短刀,有血渍沿着刀口流淌出来,几近干涸。若不是刀子还插在上面,估计一定会血流如注。
死者正是莫不是的第一个男妻——余仁结。
根据短刀插入的朝向和力道,可以判断出那绝对不是自杀,死前他也没发生过xing行为。有一点很奇怪,他并没有剧烈挣扎的痕迹,但是根据血液粘稠度判断,他也绝非在睡梦中被人刺死。
为什么被杀?情杀?仇杀?激情犯罪?那么凶手究竟是谁,是一家之主莫不是,是和家主生育过女儿的宋和范,还是那个我看着眼熟的布一贵?
我不动声色,看着莫不是跪在我面前抽噎:“女王,求您一定要帮草民查出真凶,替我的余妻讨回公道。只要真凶落网,草民愿意将一半的财产上交国家,作为谢恩之物。”
莫不是的眼睛即使红肿,依然遮盖不住那曼妙的风姿,看来,她对余人结的确是用心良苦,让我不禁为之感动,于是我点点头:“这是本王的职责所在,本王定会好好查探,你且起来吧。”
当然,我不能被表象所蒙蔽,现实世界经常会骗我们,通常,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活该之处。我不知道是胸口插着刀的死者可怜,还是痛失爱妻的莫不是可怜。我悄悄地扫了一眼莫家的另外几个人,他们都没有什么表情。也许他们跟余仁结之间,并没有感情,有钱人家眷之间的微妙关系,不是语言足以表达的。
我悄悄地安排了一下,让手下注意观察宋和范和布一贵的身上,看看他们是否也有伤痕,若是他们身上也伤痕累累,无疑莫府尚有各种不上台面的规矩,若是没有,那么余人结独自享受此种待遇,必有不可告人之处。
同时,我让手下注意每个房间里有没有鞭子一类的东西,虽然鞭子只是刑具,不是杀害死者的凶器,但是它也许会成为破案的线索。如此,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嫌犯,包括莫不是母女二人。另外我还吩咐了人去民间调查,打听这家人是否有什么特殊的恩怨。
莫府在这一带口碑极好,我的手下问过很多人,结果大家的评价就俩字——好人。莫不是乐善好施,深得民心,如今还不是搞慈善名利双收的时代,若无善意,莫府根本不会去做这些好事。而且,既然是自己府第内部出现杀人案,如果莫不是母女是凶手,她们完全可以不报案,花点钱封住别人的嘴,很容易就掩饰过去。
各种疑问凝结在我的心头,我做了多种假设,却一次次被推翻,当然,电视台词里不是说了吗,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目前,我还需要各种证据,以锁定真正的凶手。我的手下果然很给力,过了没多久,小A就从莫不是的房间里找到了一封休书,大体内容是:“莫不是将余仁结休掉,给予偿金一千两银票,令其自谋生路。”
莫不是隐瞒了这件事情,难不成余仁结的死和这个有关,他死活不答应莫不是休妻的要求,赖在这里不走,才招来了今天的杀身之祸?
我还在等着手下的最新情报,心想,我这几个手下会不会很有狗仔的潜能,探查莫不是的情况时,能搜集出一些已经石沉大海的花边新闻?果真如此的话,那我貌似应该闹腾着在女人国弄个娱乐圈,把有才艺的人都圈养起来,然后办各种演唱会神马的,再搞点狗仔炒作,用以拉动内需、扩大市场、搜刮金银。
情报还没等来,倒是把美人儿给等来了。莫不是步履匆忙地走向我,手里拿着一条精致的鞭子。你你你,你这是要行凶吗?本王可是有武艺护体的,别乱来,小心我把你打成零件,想人工组装都困难!
莫不是靠近我时,一脸忏悔的表情,忽然双膝一缩,就跪在了我面前。她的头垂下,似乎是无颜面对任何人,但是看得出,她还是很沉稳的,如此一个普通甚至有些卑微的动作,她都能做得如此得体,让我不由地赞叹起来。大概做生意遇到的各种情况,让莫不是已经熟络了镇定,即使此刻气氛凝滞,周围的每一个人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她,可她依然很从容。
大概,莫不是已经知道休书被发现了,只得来认罪服法。毕竟,证据面前,抵赖无益,只是,她究竟是不是凶手呢?
“女王,余仁结是我杀的,他身上的伤也是我抽打的。”莫不是一字一顿,分外肃穆,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讲出这件事。美女就是美女,连说话的声音都这么好听,如果余仁结真是死在这样的女人手里,估计他做了鬼也该感到荣幸,莫不是接着坦白道,“他太无能,我恨他,所以就把他杀了。”
“不可能,女王,我夫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布一贵想上前靠近莫不是,碍于在我面前,不好意思表现得太亲近,只得双手支在半空中,呈现出天然呆的动作,放下也不是,上前也不是。布一贵的眼中充满了爱怜与敬慕,那种真情流露是骗不了人的,莫不是在他的心中,一定占据着牢不可破的地位。
作者有话要说:
☆、羞人癖好
倒是宋和范,目无表情,呆若木鸡,即使他生得好看,但是如此冷漠未免显得太不近人情,终归让人觉得反感。我真是搞不明白,他和莫不是连孩子都有了,为什么对她还这么冷淡,不止如此,他对他们的女儿莫等娴,似乎也没表现出一个父亲应有的亲热。真不知道莫不是怎么会看上他!
周围的人小声嘀咕着什么,对莫不是杀人唏嘘不已。我摆手示意大家不要说话,让莫不是一个人把话讲清楚。
“你倒是说说他哪里无能?你恨他什么?”我倒是想听听,究竟是怎么个没用法,让余人结非得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那里无能。”莫不是不太好意思,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泛红。唉,可怜的余人结啊,你为什么不生活在2012呢,你只要抱住电线杆,看着上面那密密麻麻的广告,你一定会庆幸,呀,我的病有救了!
我真是有点腹黑,明明已经知道人家什么意思了,却还可耻地晃荡着两只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求知欲。莫不是楞了几秒,终于无奈地继续解释道:“余仁结是我的第一个男妻,我跟他曾经也相亲相爱,可是成亲几年,他一直没能让我怀上孩子。”
啊,可不是嘛,这是在古代啊,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还果真有些根深蒂固。我翻过女人国的法律,独妻者若五年内不能让女夫怀孕,可以被扫地出门。尼玛,苛政猛于母老虎也,日后我一定要修缮法律,维护女权的同时,也不要男人们太受压榨了,要不然,万一谁倒霉催地被逐出家门,又无处可去,那不就只能当男妓了吗?
莫不是接着慷慨陈词:“如今我已经有了另外两个让我满意的男妻,和范和我有了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儿,一贵年轻貌美又能干,我甚是满意,唯独余仁结,一无是处,留在这里格外碍事。”
“所以你就把他杀了?”我问道。虽然莫不是的话貌似合理,但是也太激qing犯罪了吧,她是一个具备各种经验的人,面对任何事情都如此冷静,难道区区一个余仁结,就能惹火了她让她挥刀斩恨?
莫不是的话还需要进一步的考证,她的行为很让人不解,甚至让这些话不攻自破。昨天,她还那么深情地苦求我一定要查出真凶,甚至不惜将自己辛苦赚来的一半家财作为汇报,今天,她就忽然就想开了,来跟我自首。这其中必有蹊跷,我要仔细查证,不能忽略任何细节。
莫不是回答道:“是的。我给过余仁结离开的机会,虽然我把他休了,但是也没有扫地出门,而是给他一千两银票。他如果用这些钱当嫁妆,也能找个好人家了;就算不再嫁,这银票也够他花销很久。可是,他收了银票,人却赖着不走,我忍无可忍,这才痛下杀手。”
莫不是说完,作出一副迫不得已又追悔莫及的样子。我摸着下巴,眯缝着眼,看她这表现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又有多少表演的成分。
大概是怕我不相信,莫不是将鞭子呈上来,跟个爱情专家似的,跟我讲起来了大道理:“大王,容不下一个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爱。能包容一个人所有的缺点,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爱。我不爱他了,所以虐待他,抽打他;他不肯离开,也是因为还爱着我。这是一种无法偿还的债,或许现在,我用生命去抵偿,是最好的结局。”
“好,本王知道了,你下去吧。对了,在本王宣布你是凶手之前,你不要自杀,如果你自杀了我会把这个案子追查到底,而不会判定你畏罪自杀。”当我说出这话的时候,莫不是的脸上有一丝游移,还有一丝失望。
虽然我没多少才情,但至少也是读过弗洛伊德的人,不然怎么能写这么变态的文章还不觉得恶心。那么莫不是那点诡异的表情,在我眼里根本就是小case,又怎么会被忽略呢?鬼才相信你整天毒打余仁结,他不喊不叫,而且这大院内还没一个人知道呢!
虽然这是我穿到女人国之后第一次破案,缺乏各种经验,但是我清楚,证人、证词、证物都要俱全,不能偏听偏信一面之词,哪怕这个提供证词的人是来自首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莫府的确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经过多方调查,我的手下获得情报,那鞭子是莫不是家牧羊用的鞭子,而且是她的女儿莫等娴专用。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曾经有人看到莫等娴在牧羊的时候,拿着这鞭子抽打余仁结。我抓着手下的肩膀,一再地问他这消息是否可靠,若是信口雌黄,可是要担当罪名的。在我的恐吓之下,他依然坚持如此,绝无半句虚言。好的,我相信他。
莫等娴这只温顺的小绵羊,怎么干出了中山狼的事情呢?答案只有一个,她人格分裂。或者说,她是个sm爱好者似乎更恰当些。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话一点儿也不错,我可是开出了20两黄金的赏钱,这点钱都能投资做买卖了,足够孕育出一个资本家,资本家再实行雇佣制,买卖越做越大,因此他还能解决部分人民群众的就业问题,于是女人国就更加安居乐业了。呃,貌似扯有点远了。
不就是20两黄金吗,这一点也不浪费,反正莫府的女主人莫不是说了,案子破了会上缴一半的家产作为答谢。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媳妇逮不住流氓,放弃这20两黄金,或许我换来的是一个小金库。对于侦破此案,我有足够的信心。
为我们提供线索并且来领这20两黄金的人,其实是一个偷羊贼。有一天,他潜入了莫家的牧羊场,正打算隐蔽好自己,观察莫府牧羊场的地形,晚上动手大干一场。对于一个熟能生巧的贼来说,摸清楚地形并不难,当他准备离开时,忽然听到了一声尖叫,这声音并不恐怖,却有些怪异。
于是,他顺着声音找去,在隐蔽的林中,他看到了那让人好奇又恐惧的一幕:余仁结跪在地上,任由莫等娴朝着自己挥鞭。鞭子一下下降落,如同冰雹一样袭击着余仁结,他不但没有逃跑或者求饶,反而是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余仁结的衣服被抽破了,带着淤痕的皮肤裸lu出来,莫等娴香汗淋漓,一只手不时地拨弄着额前的碎发,另一只手依然不停地挥舞鞭子,她似乎十分陶醉于这样的举动。大概仅仅是挥动鞭子还不够过瘾,莫等娴抬起脚来,在余仁结撅起的臀上踹了几脚。余仁结被踹翻在地,但是他很快爬起来,重新摆好跪着的姿势,继续享受这一场被虐待的盛宴。
偷羊贼本来还打算晚上来行窃,可是看到那一幕之后吓得战战兢兢,生怕自己被逮住了也要上大刑,便放弃了歹念,他可不希望自己皮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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