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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南城旧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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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一直觉得自己的命不好,本就是平头百姓,又遭逢幼年丧父,娘亲改嫁,继父暴虐,好容易长大了能嫁出去过自己的日子,却又被继父盯上,以至于自己沦为罪犯。
在牢城营里,日子很艰难,身边很多同伴都在想尽办法攀上得势的男子,差拨也好,小牢子也好,男犯人也好,是谁无所谓,只要能让她们过上稍微好一些的日子,她们都乐意,而她们要付出的,自然是所剩无几的*。
桃花不愿意,打从心里不愿意,虽然到后来也想过这条路,但到底没有付诸行动,而王子墨的到来,却是让桃花看到了曙光。
可是谁能想到,在桃花眼里像山一般厚重的王子墨,却也是浮萍一束,看着表面无比光鲜的人,其实也是吃尽了苦头。
泪终是流尽,桃花唏嘘叹息,让守在外头的小良换了一盆干净的水,桃花默默为王子墨擦去旅途的尘灰汗渍。
当王子墨白净的脸再次出现在桃花面前时,桃花脸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还是这张脸看得惯呢,王子墨就应该是这样干净体面的人。
吃力地为王子墨换上干净的衣服,似乎女子的王子墨并不存在,桃花留恋地看着王子墨,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放下,但这个秘密,她会为她坚守。
王子墨醒来的时候,已是满天星斗。
宋朝这个时代,经济政治文化等风气都比较宽松,承继了隋唐的不羁,又有着胜于隋唐的财力支持,上至贵族,下至平民,一派享乐风气。
按理,这样寂寥的夜晚,当是众人围坐一堆,喝酒吃肉,唱着秦地的高亢小调,抱妹妹滚炕炕,大肆赌博才是。
王子墨出马车的时候,发现除了几个值夜的守卫,其他人都早早进帐篷歇息了,想来这两日赶路也是累坏了。桃花坐在火堆里,双眼直愣愣地看着远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小二少爷,您醒了。”
王强是跟随王福来一起来的家仆,也是王启年的心腹,手里有些功夫,只不过比起郑大明还是差了不少火候。
“嗯,我饿了,还有吃的么?”
“小娘子给您热着呢。”
王子墨挥退了王强,站在那里不知道如何面对桃花。身上的衣服被换了,洗漱后的舒爽感无法忽略,自然身份也就暴露了,王子墨除了暗恼自己的粗心,还得想办法让桃花保守这个秘密。
杀人灭口的事王子墨还做不出来,目前这个社会还是善良的人多,像胡得来那种利用别人的小人,只是极小的一部分,大部分的人还算光明正大,如鲍二爷,坏就坏了,正大光明的坏,如郑大明,想要报仇,就堂堂正正的杀人。
王子墨慢慢走到桃花身边,挨着火堆坐下,说道:“我饿了。”
桃花神游的思绪终于回归,手忙脚乱地给王子墨端吃的,那惊慌的眼神,那无措的动作,明明是王子墨应该有的,却被桃花毫无征兆地抢了去。
看到这样的桃花,王子墨心里松了一口气,吃得很从容,还指着一盘兔肉问道:“这是你做的吧,哪里来的兔子?”
“郑大哥打的。”桃花怯怯答道。
“很嫩,很香,下饭。”
王子墨饿狠了,吃得速度很快,桃花安静地在一旁伺候,给王子墨倒了一碗酒。
这喝酒的习惯,怕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了,在牢城营那个地方,哪一顿不得喝上几口,三日一小醉,五日一大醉,饭桌上少了酒,便少了滋味,很多时候,人不能活得太清醒。
王子墨喝的,是香甜的黑米酒,兴元府的特产,度数不高,但回味悠长,喝多了睡一觉,第二日醒来不头疼,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之物。
吃饱喝足,等到桃花收拾干净,王子墨这才悠悠开口:“桃花,在牢城营里,我们互帮互助,外人看来是我帮着你,实际上你也一直在帮着我。”
“王管事何出此言?”桃花知道王子墨在讲身份的事,脸色有些不自然。
“以后别再叫我王管事了,就叫我小二吧,你就是我的姐姐,等咱们回了盐官县,我便为你找户好人家,定不让你受委屈。”王子墨脸上泛着淡淡的笑容,印着红红的火光,看起来特别暖人。
桃花一眨不眨地看着王子墨,慢慢地将自己的身子挨进她的怀里,紧紧地抱着她。
多么让人眷恋的怀抱,可是,并不属于自己。
桃花贪恋这一刻的温存,感受着王子墨在自己背上轻抚的温柔,迟迟不愿起身。
守卫的人看到火堆边的这一幕,无声地远离,王强很为难,虽然下人不应当管主子的事,可是王强不会忘记家里头还有林芷岚这个主母呢。
那可是母老虎一般的存在,小爷带着女人回去,还有命么!咱们这些下人没劝着小爷做糊涂事,还有命么!
不过王强的脚步,依然与其他护卫保持一致,生怕看到主子不雅的一面。
静静的火堆边上,只有王子墨与桃花,还有两个相拥的影子。
风儿刮过树稍,草丛中传来轻轻的虫鸣,天上的星星眨着眼,还有,灌木被人踩断的尖锐声音。
“是谁!”
王子墨猛地站起身,将桃花护在身后,眼睛死死盯着不远处的某个黑暗角落。
第七十三章
草丛处传来“沙沙”声,隐隐约约,看不清楚,火光在王子墨脸上跳动,桃花明显感受到王子墨的紧张,自己也越发害怕起来。
“是谁,出来!”
“怎么了?”
郑大明反应最快,听到王子墨的声音第一时间冲出帐篷,坦露上身,腰带随意系着,手拿长、枪,看向王子墨所注视的方向。
几个护卫,几息之后汇合过来,连帐篷里的人,也一个个披头散发严阵以待。别看此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危机无处不在,也许是猛兽,也许是贼人,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郑兄,你去那处看看,好像有人。”王子墨指了指黑暗处说道。
郑大明手提长、枪,就这么光着膀子走了过去,只一会儿功夫,便拎着一个衣衫污浊蓬头垢面的年轻男子过来,甩手将那人扔在地上。
众人见这人看起来像是逃难的流民,不由松了一口气,但王子墨却谨慎地让郑大明领着几个护卫在周边又仔细搜寻了一圈,待回报无可疑之处,这才让张不才上前问话。
“姓甚名谁,哪里人,为何偷窥我等驻地?”
那人被一群人围着,瑟瑟缩缩,有些害怕地回道:“小的。。。小的名叫许虎,别人都叫我虎子,原是兴元城的帮闲,因金兵破城,这才逃难于此。”
张不才得了王子墨的示意,端了碗酒给他,许虎又渴又饿,捧着碗一口气喝尽,不住地感谢。
王子墨见他意犹未尽,让人拿了两个膜,又给了一碗酒,待许虎狼吞虎咽一扫而空,她才开口问道:“你是几时逃出来的?”
许虎显然感受到王子墨的善意,谢了又谢之后回道:“破城那日,小的吓坏了,东躲西藏,晌午才侥幸逃了出来。”
“你离去时,兴元城的情形如何?”蒋尚培问道。
“金贼进城,一路砍杀,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穷是富,凡见我宋人,便没头没脑乱砍一通。”
“畜生!”蒋尚培愤愤说道。
以战争的规矩,屠城再所难免,但老弱妇孺不在此列,后世称之为人道主义。可金兵久攻兴元城,不知填进去多少性命,如今城破了,怎会放过城里的宋人,他们不好好发泄一番,如何对得起死去的同袍。
“这位爷,您说的一点都不错。不仅金兵在杀我们,宋兵也在杀我们,那些当兵的,只要见着人便杀,见着钱便抢,小的能逃出来也是命大,兴元城里那么多人,能逃出来的十个里也没有一个!”许虎双目瞪圆,眼里有些恐惧,还有着不甘。
许虎的话,让在场的众人既愤怒,又庆幸,有几个人还不自在地摸着自己的脖子,验了好几遍发现脑袋还在上头这才放心。
“宋兵为何要杀你们,那些将军呢,官府呢,都不管吗?”蒋尚培疑惑地问道。
“哎,关将军战死,谁还能约束宋兵。这位爷,您如何不知晓我大宋府兵是什么货色,打仗熊熊,抢百姓牛气的喂。眼见城破了,守不住了,他们哪里还会与金兵死战,抢了百姓便撤了。那些个当官的,平日眼睛从来不往地上看,如今像条狗一样,主动向金贼投降。”
“岂有此理!”
“金贼得了这些狗腿子,当即便让人关闭城门,把咱们兴元城的人关起来屠杀。十多万人哪,说三日内杀光所有人,小的东躲西藏,好容易才在城门关闭之前逃了出来。可笑城里那些个贵人,如今一个个都是肥羊,金贼抢了不说,八成也要把他们都杀光。”许虎说起那些贵人,脸上有种不正常的兴奋。
“大哥莫气,若非我宋人如此,大好江山又岂能让金贼夺了去。”王子墨见蒋尚培气得浑身发抖,忙出言安慰。
再惨的事,只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总有一股莫名的优越感,至少,这里除了蒋尚培,其他人都是万分庆幸。
王福来紧紧守着二房的独苗,庆幸苍天有眼,赐给了二房一个能担起重任的好子孙,张不才与彩盛庄的其他掌柜紧紧守着他们的小爷,庆幸苍天有眼,赐给了他们一个英明睿智的好主子,郑大明紧紧守着他的雇佣者,思考着王子墨的气运,自己往后是不是就跟了她得了,桃花紧紧守着名义上的“弟弟”,突然有种释怀的豁达,以及莫名的安全感。
“给他一张毯子,该睡的都去睡吧,值夜的人醒灵些,明日一早咱们还得赶路。”
王子墨淡淡地扔下一句话,便去她的帐篷休息了。
五月的夜里,尚有一丝凉意,但帐篷里被桃花铺着厚厚的棉被,窝进去的软绵,让疲惫身子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发出欢呼。
王子墨很累,但一直无法入眠,虽然她无所谓外头死多少人,但面对敌国对母国百姓如此残暴的杀戮,还是无法无动于衷。
曾经她问过蒋尚培,为何宋人如此懦弱,为何守不住大好河山,如今想来,这样无知的问话难怪蒋尚培不愿回答。
王子墨是见过战场的残酷的,往往大战过后,她便会领着牢城营里的犯人上城头打扫战场,那里尸山血海,头一次看到还以为是修罗地狱。城头上,尸体密密麻麻,有的被数箭射杀,有的无头无脚,断肢残骸随处可见,能留得全尸已是万幸。那灰白的城墙,染满了热血,有时那鲜血,竟然能积出一洼浅滩。
看多了,也就麻木了,因为他们是军人,马革裹尸是至高的光荣。然而,兴元城中的百姓,又有何罪!
在开年之后的紧密大战中,兴元城的百姓自发地为士兵做饭洗衣,修补城墙,甚至拆毁自家的房屋以供守城,献出为数不多的口粮支援军队,这些全都是因为,他们想守住自己的家园。
他们,只想保护一家老小,和世代生活的地方,他们又有何罪!
王子墨裹着厚厚的被子,却觉得浑身冰凉,她不像蒋尚培那般忧国忧民,但她还有良知,或者说,她不习惯承受这样的苦难,她觉得,既然战争不可必免,为何不让金国的百姓去承受这些苦难。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当诛之!
第二日一早,一行人便匆匆上路,王子墨已经收拾好心情,至少外人是看不出她心里那颗正在发芽的复仇种子。蒋尚培还是一副忧国忧民苦大仇深的面孔,骂金贼的时候宛如一条活龙,骂完了又成一滩烂泥。
今日他们两人都没有骑马,一个大腿受伤了,一个心灵受伤了,让其他人轮换着骑马。王子墨在听得许虎的消息后,便对赶路越发上心,因为金贼屠城三日,而他们也只有这三日的缓冲期,兴元府所剩无几的宋兵是万万靠不住的,还在半道上的吴阶大军亦是靠不住的。
按日子来算,今日便是第三日。
原本还打算到驿站休整歇息,现下果断取消。马队里无人反对,因为他们都知道保命的重要性。
压力转化为动力,众人急速向金州赶去。
金州,是兴元府与襄阳之间的一个大城,也是直面金国,城高兵多,但没有兴元府与襄阳的频繁战争,是京西南路上相对安全的重城。
长时间的赶路,短暂的休整,不停循环,马队里的人疲惫到麻木,而兴元府陷落的消息,却是比他们的行程快上数十倍,向南方蔓延。
成都府,襄阳府,江陵府,建康府。。。
在建康府醉生梦死的赵构,听闻兴元府失陷,城中八万百姓被屠杀,金兵欲沿汉江南下,另有十万金兵攻打襄阳,这个北宋末年最幸运的皇子,终于抛弃了怀中的美人,杯中的美酒,领着一大群朝中重臣,仓皇而逃。
他的目的地,与王子墨一样——临安府。
皇帝再次南逃,举国震惊,消息只一日,便传到了临安府。临安府从上到下,从官员到百姓,都开始轰轰烈烈投身到接驾的热潮中。
常仁志做为临安府下辖两县之一的盐官县县令,皇上的龙船又从运河过境,这接驾的任务何其重,他如今已掌控盐官县,但对这个重任还是愁眉不展。
说是接待,还不如说是收留比较妥当。
赵构这是匆匆来投奔的,但怎么说也是个皇帝,该有的规制排场一样都不能少。临安府这边行在还未修好,钱粮还没到位,各色珍奇古玩,各地稀有贡品,千娇百媚的江南美人,在哪里?
赵构这次的决定,可把临安府及周边的富庶地区害苦了。
“娘子,太爷有令,让咱们这些商户明日辰时正去紫薇楼,商议接驾事宜。”
兴元府陷落的消息,除了赵构心惊,王家别院从兴元府迁来的人,还有他们的当家主母林芷岚,更是急不可耐。只是这个时候,家里乱不得,如果王子墨逃出来了,那她总会回来的,如果彩盛庄的人都葬身城中,那么他们这些家属,只得强撑着活下去,如今,除了照看好家业,其他什么都做不了。
十多万人的大城,被杀了八万,这个恐怖的数字,让绝大部分的人对家人的生存失去了信心。
“我们家不是商户。”林芷岚翻看着账册,淡淡地说道。
前一次,林芷岚听闻兴元府战情紧急,直接病倒了,而这一次,张放却是觉得很意外,小爷祸福难料,生死不明,主母为何镇定自若,还有闲心与官府探讨户籍问题。
“娘子说的极是,但如今不管是商户,还是农户,官宦之家,都得出银子为皇上撑个体面。”张放婉言道。
“你随管家去王家庄那边,问问二老爷的意思,出银子可以,但我们家不能按商户的规矩来办。”林芷岚果断地说道。
商户贱籍,脑子被门夹了才会自甘堕落,林芷岚来了宋朝两年,在市井里混迹多时,与县太爷打过交道,又经历了王家这样的大族打压,她太清楚出身的重要性。
前世的老爸老妈,堂堂大企业家,到了这里,整一只肥羊,官府就等着养肥了好宰杀。
林芷岚看过账本,便去了宝儿房里。
如今宝儿一岁多了,断奶后胖嘟嘟的小脸瘦了下去,天热了穿得单薄,特别喜欢让人牵着走来走去。每每看到活泼可爱的宝儿,林芷岚都会暂时忘记外头的纷乱,化身慈母,与平日的杀伐果断判若两人。
只一点,让林芷岚特别担心,这都十四个月的娃了,怎么就不会开口叫人呢。
为了这事,林芷岚不只一次请李大夫瞧过,可是李大夫也没看出什么,只说聪慧的孩子开口晚,但,是不是太晚了呢?
第七十四章
“宝儿,瞧谁来了?”胭儿见林芷岚来了,忙提醒宝儿。
宝儿见到娘亲,小嘴咧着傻笑,迈起小短腿,用她的“飞速”奔到林芷岚面前,林芷岚一把抱起宝儿,温柔地问道:“宝儿,我是谁呀?”
不出所料,林芷岚看到宝儿原本一副我很乖求表扬娘亲我最喜欢你的表情,变成了淡淡的羞涩,圆溜溜的黑眼睛也开始飘乎,小手还不好意思扭在了一起。
“宝儿,娘在哪里?”林芷岚无比耐心,换了个方式问。
宝儿快速伸出小手指,指着林芷岚。
“宝儿好棒,姑姑呢?”
“彩月呢?”
“碧霞呢?”
林芷岚将房里人问了遍,宝儿一个都没指错。
林芷岚失落之中得了少许安慰,还好,只是不开口叫人,脑子没问题,聪明着呢。
如果是正常的孩子,林芷岚不会如此担忧,宝儿情况特殊,她是跟着自己来到这个世上的,林芷岚总是在想,宝儿会不会在穿越路上受到了影响。还有当年浸猪笼,大冬天在冰凉的河水里转了一圈,当时林芷岚便觉得身子有些不适,只是王子墨又是受凉又是被打,持续高热不断,林芷岚一门心思照顾王子墨,自己的身子也就顾不上了。
生产的过程还算顺当,全因宝儿个头小的缘故,五斤二两的小丫头,让王子墨与林芷岚操碎了心。还好林芷岚争气,奶水充足,又有王子墨十二分的呵护,才能将小小的宝儿养得白白胖胖。
若是宝儿真的是哑巴,林芷岚固然伤心,而王子墨,怕是要更加难过了。
陪着宝儿玩闹了好一会儿,林芷岚将睡着的宝儿放在榻上,仔细盖好薄被,又爱怜地摸着宝儿渐长的头发。
胭儿将下人打发了出去,担忧地问道:“嫂子,外头怎样了,我哥可有消息传来?”
“外头一日里就有十几个版本,流言满天,谁敢信呢。王家那边传来消息,说是联系不到你哥,如今,咱们只能等了。”终于,强撑的冷静被愁绪代替,林芷岚忧心忡忡。
“嫂子,您莫担心,我哥那么聪明,身旁还有那么多人保护,不会有事的。”胭儿苍白地安慰道。
“盼是这么盼,你哥走时向我保证了,她一定会回来的,她从没骗过我,这次也不会。”
信念,感应,如情爱一般,都是玄妙的东西。虽然外头风言风语,举国震惊悲痛,但林芷岚心底总有一个声音告诉她,王子墨没有死!
可是就算逃了出来,这千里之路,亦不好走。北边已经乱成一团,连皇帝都南逃了,可想那里的情形有多糟糕。
而如今,他们这个南宋最繁华的地区,却不思筹集钱粮,支援北境,偏偏忙着迎接一帮丧家之犬,让人何等心凉。
前世的林芷岚,很小就出国了,对南宋的历史并不熟悉,她只知道包拯,岳飞,秦桧,宋徽宗等出镜率极高的人物,她甚至连寇准都没听说过,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南宋可以延续很久,消灭南宋的不是金国,而是蒙古,也就是说,目前临安府是安全的,她们一家都是安全的。
只有王子墨,让人担心不已。
林芷岚不想家里的人都哭丧着脸,仿佛王子墨已经没了,她看着胭儿出落的越发玲珑的身段,说道:“前几日陈旺树对我说,他欠我的银子已经还清了,问我何时让媒人过来,商议你们的婚事。”
“嫂子,这事怎能问我呢?”胭儿不自在地转过身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没有资格决定自己的婚事,特别是女子,更是问都不能问。
“我知道规矩,但我还是想问问你的想法,女子嫁人是一辈子的事,马虎不得。”
林芷岚总是在想,若是自己没有穿越,还在后世那个时空,她会怎么办。那个男人对她很好,除了没机会为她豁出性命,其他王子墨做过的事,那个男人也做过,而且做得比王子墨还好。
这个问题,林芷岚思考过很久,一直没有头绪,后来她幻想了自己还在后世,与那个男人结婚生子,然后,林芷岚发现最后的结局竟然是以离婚收场,而离婚之后的心境居然是释然。
但这样的设定,无法用于王子墨身上,林芷岚每每想到王子墨离开自己,两人再也不能长相厮守,便会心痛得厉害。
遇到爱自己的人,是福气,遇到自己爱的人,是运气,遇到相爱的人,是上天的恩赐。
相处之下,林芷岚很喜欢这个小姑子,以目前的家境来说,她们家可以让胭儿过得富足,但感情这事,却不是外人能帮助的,林芷岚希望胭儿的婚姻幸福美满。
胭儿沉默了良久,才说道:“嫂嫂,如今我哥生死不明,家里都急疯了,婚事暂且不提罢,一切等我哥平安回来再说。”
很善良的孩子,本分,勤快,聪明,好学,这样朴实又真情的话,让林芷岚极窝心。家中愁云不散,谁有心思给胭儿办婚事,料想就是不靠谱的柳氏,如今也是烧香拜佛祈求上天让王子墨平安回来,因为只要王子墨能回来,她便能得到王启年的所有,而这样富贵锦秀的前程,是柳氏可以用一切去交换的。
只是看着胭儿脸上复杂的表情,林芷岚欲言又止。
胭儿的这门亲事,林芷岚如今觉得有些不对味,虽然从王子墨那里,还有陈旺树那里,让林芷岚知道陈旺树对胭儿的心思,但陈旺树与胭儿两人为数不多的相见,却让林芷岚发现了一些端倪。
只是小女孩不愿意分享,自己这个做嫂子的总是隔了一层,问得太多伤感情。林芷岚每日的事很多,外头管生意,内里管家业,一刻都闲不得,见胭儿拿定了主意,她也就出去忙了。
胭儿因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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