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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剑修撩妹-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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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婆婆想了想:“太平吧。”
南怀慕咽下了馄饨,抬头瞧她。这世道是混乱的,北平的天是灰蒙的,这儿明明不是末世,却总令人觉得提心吊胆,甚至比末日的时候,更加的可怖。
太平盛世离得大家太远了,即便十几年后,也不见得能够拥有真正的安宁,因而刘婆子的梦想总归只能是梦想。
南怀慕饮了一口汤,埋头将馄饨吃完了,起身将桌上的大洋放进了口袋里:“会太平的。”她对着刘婆婆说道,“这两碗馄饨钱,我定是会还的。”
她背着个包买了火车票,出了城,跟着心头血的感应一路朝着天津走。
明千就在天津和北平的中间交界处,她前些年的时候,被政府召集,说泱泱大国怎么能没有一个奇袭兵团。恰好明千是个武力极高的,从小在前线爬滚,后来又出国学了新式武器,政府便让她带领一波兵,在山头上训练,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听从号召地打出去。
明千同意了,领着一只半大不小的兵,用着明家的资产丰富了武装,懒散的管理了一番。
南怀慕找到明千的时候,一群人搭了帐篷,在寒风腊月的日子里燃了柴火,明千换上了一身绒布衣服,虽说依旧富贵,可和之前的模样差了太多。
地上放了一堆黑色的枪支,从军的穿着深灰的军服,是没见过的编制,里头有男有女,无一例外都是些腿脚功夫厉害的,甚至几人身上还传出了隐隐的灵气。
南怀慕屏息走入阵地,瞄准了明千的怀抱,猛地一头扎过去。
无数刀子和枪瞬间举到空中,瞄准了南怀慕。
南怀慕便装着无知孩童的模样,蹭了蹭明铛的脖子,凄凄惨惨地说:“大小姐,我太想你了。”
明千的手僵了下,有些无奈的发现,自己倒是身体比大脑先认出了南怀慕来。
这几日,她也是极念叨南怀慕的,没了那扰人的小曲,以及那花样百出的淘气法子,还真是有些寂寞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会比较短,所以……(此处省略一万字的低h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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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民国戏子8
明千挥挥手,让外围一圈人放下武器,拍了拍南怀慕的背问道:“怎么来的?戏班的赶你了?”
周围的人见南怀慕真是大小姐家的小孩,便走远了,依旧干各自的事情去。南怀慕微微抬了头,舔着明千的脖子,后又轻咬着说:“是真的太想你。”
“想我?”明千冷着脸说,“这儿是你来的地方吗?”
南怀慕笑着反问:“难道不是吗。”
明千没摆出好脸色,她遥看了一眼远处的兵,淡淡说:“观光完了赶紧回去。”
“回也要和你一道回。”
明千回头瞧她,见南怀慕脸上挂着笑,以为她只是漫不经心的随口一提,便没理人。
结果南怀慕就住下来了。
山郊野外的,没什么好住处,又是寒风凛凛,一窝人都嫌自己被子不够厚,没人会施舍什么送给南怀慕。
南怀慕随便地找了棵树,挑了结实的枝丫,在上头躺着,远远地瞧着明千,搞出了一副神出鬼没的架势。
等众人回神的时候,发现明千已经吃了好几日的辣食。这些食物有各地的样式和食材,大多为野菜,夹杂了些山兔肉,远远闻着便是香辣至极的。
明千吃着开心,便不赶南怀慕走了,顺便将所有的生理需求都解决了。
几日后,湖北的先攻了过来,一帮土匪似的家伙举着柴刀说革命,本地的警察们没能扛过,败给了这帮缺乏战术,却力量极大的家伙。
上头遭不住了,喊了明千快快动身,明千便收拾了东西,怡然出发。
明千一出手,立即什么事都没了。
后来湖南的也跟着打过来,明千还未班师回朝,于是一道解决了。一群人夸赞明千比土匪还土匪,像个山寨老大。
明千拼斗的时候,确实有几分悍匪的气概,一招一式,像是教科书里出来的,打人毫不留情,见了血反而兴致高涨,眼角的痣宛若滴血。
南怀慕一直笑眯眯地跟在明千身边,明千要砍人,她递刀,明千口渴,她递水。
明千在打斗的时候,心里头害怕小宠物受伤,几次赶南怀慕走。
南怀慕感知明千心境,便说道:“你还怕护不住我吗?”
明千沉默了会儿,起身离开了。她倒不是怀疑自己的实力,只是有些不明白自己的情绪。本以为自己对这个小戏子,顶多是宠到极致的心态罢了,现在竟有了一同过日子的想法,她害怕小戏子受伤受苦,想让小戏子快快回北平的温室里,好好的等她回去。
等她回去以后,便可以一同生活,长长久久的。
明千吸了口气,整了整自己带貂皮围脖的军装,脱了漆黑的长筒靴上床。
没多久,南怀慕也过来了,钻进了被窝里,抱着她的腰。
明千摸了摸南怀慕的头,想到了自己的过往。她从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在等一个人,可那个人是谁,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她是一概不知的。
直到那日在客厅里与南怀慕视线对撞,她才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如果两人能够一直活下去,便在一起吧。
明千想着,能过几年便是几年,若是老天早早的收走了她的命,就当命数如此,不该强求。
中途的时候,有群复辟帝制的家伙窜出来,想要趁乱攻进总统屋里。
总统的亲卫兵拦了一段时间,大总统觉得性命堪忧,赶紧叫明千别管前头的,先回来守北平。
不过当时明千走的有些远了,带着一群人杀回去,是不现实的,从山沟前往北平的道路崎岖坎坷,只能分批的渡回去。
开春的冷夜,明千和几名充当军师的角色商讨战略部署。
几人虽说都有领兵卫国的使命感,可前头豺狼饿虎,后头大院失火,不管是谁带人回去,对于主体的输出来说都是损失,说不定会弄得两边不讨好。
明千想了想,觉得湘鄂的战火差不多停歇,便说:“不如我赶回去,给我辆车,我带五个人走。”
一人不赞同:“那儿都是有组织的,五个人能起什么用。”
几人争执不下,南怀慕说:“其实是可以一道回去的。”
周遭瞬时安静了。
“什么一道回去,你当这儿的火苗都用来烤兔子的?”
南怀慕在地图上指出了一条线。
这路线是她刚刚琢磨出来的,不用经过山山水水,只要打下敌人的一个点,拿了那儿的资源,便能光明正大的走大道回去。
那儿算是半个老巢,兵力自然不会弱,因此这个想法还未有人提出来过,全然当做是不可行的举动。
有人鄙夷的嘲讽了南怀慕几句,拿着“不可能”当说辞。
明千看了一会儿地图,垂着眼说:“就这样吧。”
“大小姐?这头谁也没去过,万一是死路呢。”
明千说:“擒贼先擒王,即便是死路,打了这儿,我们便算尽职了。”
话说完,算作定好了战略,一行人回了各自的帐篷,等到了第二天,全副武装的出发了。
明千的军团一路直直地攻进去,打通了大门,朝着里头砍人。慌乱之中,明千瞧不见南怀慕的身影,仔细寻了,才发现那小戏子都快潜到敌人的指挥屋子那头了。
若是能拿了对面的军事情报,自然是好的,可那儿的危险性也可想而知。
明千正想叫南怀慕回来,忽的,从屋子里窜出一条绳来,结结实实地将南怀慕捆起来了。
“别动!你们的人在我手里!”敌营的将领大叫。
明千瞳孔猛缩,盯着南怀慕,有些不敢相信。小戏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被抓了,这个认知令她勃然大怒,并深深自责。
“大小姐,我就说那人是个拖累!”旁边的人凑过来说,“别管她了,不过是个暖床的,拿了这个据点我们就赢了!”
“闭嘴。”明千咬牙说道。
“大小姐,总统还等着你,这会儿不能拖!”
一旁又来了个人,骂着南怀慕,朝着明千抱怨不满:“我真是不懂,上战场带个唱戏的干嘛,她能砍人吗?抬得起枪吗?”
明千瞥了一眼说话的人,没回答,只是向前走了两步,喊道:“都停手!”
哗啦啦的,兵器掉了一地,可是一伙人是有骨气的,不肯将手举过头顶。
这一声叫喊,倒是将南怀慕从昏沉之中喊醒了。
南怀慕觉得身子有一瞬没了力气,好在被心头血的震怒逼醒,捆着她的这绳子稍有些功效,沾了邪气,对于修道之人来说,稍不防备,就有可能栽跟头,好在她及时醒了来。
她瞧见了明千紧张的眼神,意识到自己现在的状况会让明千担心,已是兴奋欣喜。她赶忙召出了三把小剑,用意念指挥着剑意划出明亮色彩,一下砍断了绳子。
南怀慕跳到小剑上头,御剑到了明千面前,揽住了她的手。
正准备张狂大笑的敌方军官,以及正辱骂着南怀慕的友军,不约而同地紧紧闭上了嘴。
没人看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莫名其妙的,这个小戏子,像是施了妖法一样,成功逃脱了。
明千瞧见了南怀慕的小剑,却没多问,只是摸着她的头说:“没死就好。”
南怀慕笑着说:“怎么会死,我定活的比你长久。”
“莫在多说大话。”明千掏出一把枪,递给南怀慕,“剑不好使,拿这个。”这把手|枪是新出的小款,北平的上流女士常用来射靶之类的,后坐力小,价格不菲。
南怀慕拿在手里完了几圈,之后举起枪来,一枪擦着敌军的耳垂而过,崩了房门的大锁。铜锁匡唐地掉在了地上,房门吱呀地打开了。
周围的人已是说不出话,即便吐出两句,也是结巴的夸赞:“你、你竟是举得起枪的。”
明千忍不住地大笑,她挥手让身后的人打向前,众人踩着敌人的身体,冲破了最后一道防线。
之后大伙迅速地回去救援总统,踩着最后一步赶到了北平的城门,拯救了这一片安定。
在这附近,小规模的斗争不断进行着,明千带着人扫荡着,成了一把最好用的枪,指哪打哪。
镇压结束后,明千回了北平继续做生意,南怀慕跟在她屁股后头回去,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快到夏天的时候,城里人穿起了绸子做的清凉衣服,明千也给南怀慕买了几件,南怀慕却嫌样式太过新潮,定要穿和明千差不多款式的旗袍。
明千责怪南怀慕:“别的年轻姑娘都爱穿这个,你怎么像个老人家似的。”
“自然和你学的。”南怀慕挑了深紫和黑金的,布料衬着身,看上去更是端庄沉稳,没有一丝活泼气息。她现在皮肤变好,身子拔高,和明千站在一起,终于登对了。
两人一道参加宴会,也不再有人会用另类看待她。
偶尔有人瞧见了,觉得这人实在眼生,便问周围的人。
答案五花八门的,不过许多人仍会提及半年前的那场楼家宴会,将南怀慕弹奏的牡丹亭拎出来说一通。
牡丹亭现在已经成了北平最流行的曲目,随便走进一所大学,或是在夜里踏进哪个歌舞厅,都能听见这段熟悉的旋律,还有人为牡丹亭配上了词句,演绎成了歌曲的模样。
南怀慕的名声,随着牡丹亭而水涨船高,走在路上,时不时的会有人走上来问她,是不是那个改变了牡丹亭的。南怀慕实话实说地告诉她们“不是”。
这群学生们自然不信,定要绕着南怀慕转。
明千看不惯,要南怀慕自行解决了这桩事情。
南怀慕便又写了几出戏曲改编的钢琴曲,取了个笔名叫铃铛儿,发到了《青年日报》上头。
曲目一发出来,瞬间引起了剧烈的轰动。
再也没有人关注那首牡丹亭,姑娘小伙们全拥在报社的大门前,询问那名神秘的铃铛儿究竟是什么人。报社的自己都不清楚,又怎么去解惑。
夏入秋,秋入冬,年华轮转。
明千的好友们发现明千身边永远带了一个人,这个人的面目几乎固定,再也没有变过。
他们好奇明千是被什么绊住了自由,明千说不清楚,自己脑中过滤了一遍,觉得南怀慕的做食、穿衣、房术都是很合自己心意的,两人的各种品味都差不多。于是原本想的过日子,就在习惯之下,真的成了长长久久的在一起。
唯独明宫,大约还是有些怨气的。她瞧着南怀慕一直霸占在她大姐姐身边,又瞧着两人愈发般配的体貌,都是高贵不可攀的模样,她自卑又羡慕,只好维持着现在的情形,坚持不给南怀慕好脸色看。
“也不知是几年的安稳。”明千坐在大院子里的秋千上,膝头放了只小猫。
南怀慕趴在她的身边,两人的旗袍贴在了一起,像是吸附着交融了。
阳光极好的日子,又何必去想些有的没的。南怀慕吻了明千的脸颊,笑着说:“哪有安稳,你在床上可一直是最放得开的。”
“瞎闹腾。”明千指着她额头说,膝上的小猫跳到了地上,漫步走进了后院花草间。
第54章 修真界1
到了后头,南怀慕的成名举动倒成了别的。
那日她在山沟里指挥出的路线,以及一枪崩了敌营大门的行为,被北平的人反复提起。
枪法准,又会唱戏,这到底是什么来头?谁也想不明白。
北平和上海是最热闹的,花样玩的层出不穷,土地肥出了油水,便被人瞧上了。
这几十年的光阴,的确是浑浑浊浊,人人难以自保。南怀慕和明千的清净,也不过是须臾功夫。
两人不断的被人从山野之中拉出来,瞧见了一次又一次的变天。
明千终于熬不住这乱世,掏出了枪杆子来,和一群人拼斗着。两人靠着个体的力量,将浑水搅得更浑,也不断地守卫住了一方的太平。
当那明家大小姐死去的一瞬,万千民众发出了悲号之声。
南怀慕抱着她随处找了块墓地,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只是沉声说着:“等我。”一遍又一遍地说着,说到了最后,她凝出了神识之中的器灵和轮回石,用尽浑身全部的灵力,集中攻击着其中某点。
轰——
漫天的金光直上云霄,烈烈热风席卷山川。
仿若全世界的能量,在一瞬间被什么击碎了,接着迅速的重新组装。
走在街上的人,脚步停顿了片刻,皆是摸了摸心脏,觉得自己失去又得到了什么。
南怀慕死了,她将自己葬在明千的身边,轮回石也跟着死了。
她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不愿再经历轮回相思之苦,若是得不到,干脆让自己烟消云散,不再千百年地纠缠道侣。
只是在死亡之后,南怀慕发现自己仍拥有着意识。
轮回石果然已经被破坏。
她并没有去到轮回石面前,而是于虚无之中飘荡了许久,许久以后,她的四肢不再僵硬,识海逐渐变得温暖,一股新生之感从丹田流出,久违熟悉的力量散入肺腑中。
南怀慕睁开眼,从昏睡中醒来。
醒来的刹那,无数前尘往事重新在她脑海之中渡了一遍。
往事历历在目,仿若昨日发生,甚至还包括了她在修真之前经历的苦难,一切都太过接近与汹涌,令她反而没了自主意识。
待神识稍稍回笼,只见空中飘荡起一段浮影的草书,上头写道:
“三千轮回,来之不易,望珍重。”
笔锋遒劲,字迹清晰。然而,谁人所写,并不知晓。
几息功夫,空中字迹全然消散,如烟云破碎,雾霞远去。
昏暗洞府之内,有杂草和水滴四处流淌,南怀慕正欲挥袖清理,忽的见了地上几张白纸,她俯下身拾取,白纸被剪成了纸人形状,带着两把小扫帚。
南怀慕不由失笑,猜测大约是自己好友童心未泯,弄了这么几个小人照料昏睡的自己。
她却也惊奇,本以为自己是元神与*俱损,可现在的身体,实实在在就是自己原本的身体,用了近千年的身子,自然一下就能辨认而出。
走到光滑石面上看到自己的面孔,凤眸星目,乌发直泻,水蓝的衣衫贴着身子,松松地扯开领口,看似散漫无比。可修真界的人大多是喜欢她这种随性模样的,不像她师尊,成日将身子包的严严实实,头发一丝不苟地盘起,扎入恨天高。
回忆至此,南怀慕发现自己怎么都想不起师尊的模样和名字,她心生隔世之感,去摸索脑中器灵,幸而一无所获。
这些实在过于虚幻,到底是真是假,她忽的无法相信自己身处的世界。
一名修道之人,终是有一日连自己的记忆都信不得。
她将洞府打扫干净以后,走至出口,一道紫光直直地朝她袭来。
南怀慕伸手拦下,便瞧见一封来信,上头说是得知了她出关的好消息,请她到醉月楼饮酒相谈。
现在的南怀慕依旧有不少事情觉得混沌,便应邀前去。
酒楼清凉,唯二楼有几名饮酒客。
南怀慕入了雅间,瞧见一妩媚多娇的紫衣女子,喊了一声:“薛紫衣。”
这人是她多年好友,二人在尘世便是好友,一同从慌乱的小村子里逃亡,后来分离,她遇上了自己的机缘,薛紫衣自也有另番造化,似是成了蛊修,成天捣腾那爬来爬去的虫蛇鼠类。
南怀慕一声感叹,尚在门口之时便问道:“紫衣,我刚破关醒来,如今是什么年月?可发生了什么大事?”
“不过离你破关过了百年而已。”薛紫衣倾壶,倒入两只白瓷杯里,“大事自然也有的,于我是大事,于你便不一定了。”
南怀慕快步走向桌子:“你说便是。”
薛紫衣笑盈盈地看着她,举杯饮了口后说道:“第一件事,恭喜魔主,重获新生。”
魔主?
南怀慕觉得脑中有片刻空白,接着又有无数纷杂涌入脑中,有孩提哭嚎,有女人低语,有撕心裂肺,亦有狠毒誓言。
魔主一词在她耳边挥之不去,谁是魔主?为何好友会这样叫她。
南怀慕走到窗边,看了眼外头的烛光灯火,复又关了窗,走到圆凳之上坐下,问道:“为何喊我魔主?”
薛紫衣笑说:“你自己立的规矩,难不成忘了?”
南怀慕摇了摇头,她也许真的是忘了,脑中空荡荡的,除了刚醒来的一霎,皆是处在云雾缥缈之巅,半疯半傻,听不懂的。
薛紫衣递给她一杯酒,丝毫不见担忧地说着:“莫不是纵情道突破了天,反成了无情道,顺带将前尘全忘了?”
南怀慕不敢苟同,无情道并非遗忘,而是漠不关心。她现在心境焦灼,怎可能是无情道。
一杯酒下了肚,腹部变得灼热。
薛紫衣在一旁说着魔教的事情:“若你忘了,我便提醒你几句,你是魔主,下头十二分支,人数曾经是极多的,后你陨落,便跑了不少。如今约莫只剩十万人了。”
“这么多啊。”南怀慕又饮了一杯酒,酒水清淡无味,好在能令人觉得温暖。
“毕竟你曾是修真界第一人,多些蝼蚁附庸,是极其正常的。”
南怀慕勾唇笑了笑,放下了酒杯。
这些事儿从薛紫衣的口中说出,她当真是什么都不记得的。
她尚且记得,那修真第一人是自己的师尊,未想到转眼自己成了魔头,还拿了师尊的名号。
南怀慕沉思间,忽的闻到了一股香甜气息,她便向薛紫衣询问。
薛紫衣用那青葱手指,在南怀慕的手背上打着圈:“你倒是狗鼻子,我废了好大劲帮你准备的惊喜,就这样被你嗅了出来。”
“有何惊喜。”南怀慕问,“不是这竹叶青酒坛吗。”
“招待你,自然不能是这么寒酸的东西。”薛紫衣起了身,摇曳生姿地迈到了床前,从枕头下掏出一把钥匙,丢给南怀慕。
“这是什么?”南怀慕得了钥匙,用神识去探,发觉不过是普通凡尘物。
薛紫衣见了她的举动,轻笑出声:“我怎会给你什么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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