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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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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不吃,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甚至对于皇帝李治这样的来说,这不过是一种可以赚钱的作物,于国于朝廷,并不会有什么大影响。因此他虽然吃过,也发现了其商业价值,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但玉米可不同,这可是粮食,还是高产粮食,这是一个新粮种,能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简单一句话,如果大量种植玉米,那朝廷就能收获更多粮食,也能养活更多天下人。
  哪怕是强大的大唐帝国,到如今,粮食也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关系到国家民生。
  李逍看着手里的玉米,感觉自己握了一枚核弹。


第162章 妄人
  从今天起,他李逍将注定是一个名留青史的人。
  从今天起,大唐的历史书上必将为他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李逍在将来的历史书上,肯定会被后人称为玉米之父。
  如果李治明白了这玉米的价值,相信他肯定愿意拿个国公爵位来换的。除非李治那么小气,要不然一个国公爵位换来玉米他还是大赚的。要没有李逍的这个神秘空间,他到哪去找来玉米?
  玉米此时还在茫茫大平洋的对面呢,没他李逍,起码得千年之后才会有玉米进入到中土世界。
  他小心的蹲下,开始伸手拔掉这颗宝贵的玉米苗边上的杂草。
  这可是比黄金还值钱的宝贝,可不能让什么虫子给祸害了。
  他现在都有点后悔自己刚才不应当摘下那颗玉米棒子了,这玉米棒子还没熟呢,要是熟了再摘,那就是能当作种子,播下就能有一大片的玉米苗了。
  可惜啊,可惜。
  他恨不得打自己两个耳光。
  细心的把玉米苗下的杂草都给拔干净,李逍开始仔细的清点杆上结的棒子。
  一二三。
  四五。
  六。
  七。
  ······
  数来数去,李逍数了半天,最后发现这颗比他还高的玉米,居然结了八颗棒子,除掉他刚摘掉的一个,足足还有七个。
  天啊。
  这简直是太多了。
  李逍以前是吃过玉米也见过玉米地的,他知道一般玉米要高产的话,并不是棒子越多越好。
  正常情况下,一株玉米留两个棒子产量会最高,如果棒子多了反而会减产,甚至为了保证产量,还得打掉多余的棒子。
  这也算是玉米种植的一个特殊之处,棒子多并不就产量高。
  一般的玉米,保留两个棒子往往能让玉米粒结的更饱满,棒子更大,自然产量就越高。
  但是这颗玉米,也许是因为生长在空间之中,受到了神秘的能量影响,居然结出了八个棒子,而且还个个都那么大个饱满。
  这是颗玉米王啊。
  就算在外面种植不会有这么多,可只要一棵能结两个这样的玉米棒子,这产量就已经不得了了。
  这颗牛逼的玉米,杆子上几乎是一个结就结了一个玉米棒。
  幸好结了这么多个棒子,要是就结两穗玉米,还让自己给摘了一个,岂不是得后悔死了。
  坐在玉米苗下,李逍盯着手里的那个摘下的还未完全熟透的棒子,可惜,心疼。
  他一边心疼一边点。
  一颗两颗三颗,一排排的点过去,点了足足小半天,终于点清楚了,这颗玉米棒子上,足足有六百三十七粒玉米,若加上他刚才抠掉的四粒,那就是六百四十一粒。
  高产,绝对高产。
  正常来说,玉米棒子晒干之后,出玉米粒还是很高的。一斤带心干玉米棒,能出到七成半到八成半的玉米粒。
  想到这宝贝的重要性,李逍起身解开裤子给玉米浇了一泡尿,最后又跑到灵泉边,拿水桶打了半桶水,细心的浇到边上。
  离开空间前,李逍又仔细的巡查了一遍,确认再未发现其它什么新物种后,才满意的带着那颗玉米棒子离去了。
  回到家,扔下两个桶,李逍把那颗玉米棒子拿了根红绳仔细的吊了起来,然后挂在屋檐下,他想试试看,说不定这棒子晒干之后,还能播种发苗呢。
  他动作轻柔,十分认真。
  “此是何物,某从未见过。”
  “玉米。”李逍头也没回。
  “玉米?莫非是西域带来的新物种,如同棒槌,又似牛角,这上面一粒粒的倒确实浅黄如玉,不过称为玉米,这难道跟米一样可以吃?”
  “当然,玉米玉米,本意就是如玉一样的米,这名字其实就跟糯米啊黑米等一样,自然都是能吃的。”
  “想不到此物居然能吃,还真是从未听闻,那这是哪种树上所结?”
  “玉米树啊,玉米不是玉米树上结,又是哪结的,你怎么问出这样的傻问题。”
  “呵呵,确实啊。”
  “嗯,你是何人?”
  李逍一回头,发现跟他扯了半天犊子的人,他根本不认识。不过李家庄常有人不请自来,倒也不是头一回。
  “在下狄怀英,听闻蓝溪李三郎高义,幕名而来拜访。刚才跟门口管家说明,他带我进来,但不见李三郎,便让我在这等待。想不到原来三郎其实就在屋里,只是可能没听到禀报吧。”狄仁杰笑着拱手。
  “哦,原来是狄兄。”李逍对狄怀英这个名字很陌生,也根本没有想到,这位居然就是历史上后来大名鼎鼎的狄仁杰。
  毕竟,有时光记着别人的名,不太记得表字。
  狄仁杰的年纪比李逍也大不了多少,说话一口河东并州口音,不过长的挺高大,人也挺儒雅,李逍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客人便也印象不错。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倒也聊了起来。
  狄仁杰今天带着阎立本的任务而来,前来观察李逍,但他没急着去问李逍关于蓝溪乡约堂的事情,也没去问救灾搞旱之事,他盯着那株玉米,跟李逍谈着玉米。
  有人愿意问,李逍倒也没故意隐瞒。
  他跟狄仁杰说着玉米的神奇之处,把狄仁杰听的一愣一愣的,虽然表面上还很客气,其实狄仁杰已经在心里觉得李逍就是一个妄人。
  何谓妄?
  虚妄、狂妄!
  总之就是一个喜欢吹牛皮的人。
  什么这玉米不怕旱,不怕肥差,什么亩产能有两三石,种的好甚至四五石,什么这玉米既能磨成粉做饼当主食,也能直接做菜,还能酿酒等等,就是把玉米吹成了仙家宝贝一样。
  可狄仁杰也自谓是见多识广了,但却从未听说过什么玉米。
  如果世上真有这样一种神物,那又岂会世上无人知晓?
  想当年,张骞出使西域,带回了许多西域作物。甚至当年汉武帝为了大宛的汗血宝马,都不惜派出李广利数次带大军不远万里去征讨大宛。
  如果西域真有这么神奇的玉米,那么西域来长安的商人不可能不会说。
  “呵呵,你别不信,再过些天我就会播下这玉米,只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一百天就能收获。到时究竟有几多产量,不就一清二楚了。”李逍看出这人的不信。
  狄仁杰见李逍说的认真,不由将信将疑,“若一百天后,果真能有如三郎所说的收获,那这东西真是比黄金还珍贵啊。”
  “可不,要不为何叫玉米呢,这可是跟玉一样漂亮并且珍贵的米。”


第163章 一盘菜
  “这个玉米能够送给我吗?”
  狄仁杰看着那个绑着红绳子挂在屋檐下的玉米,虽然他对于李逍所说的玉米介绍并不相信,但他也不是完全不信。
  他是一个比较相信事实的人,李逍既然说的这么神,那么直接弄点种子种一下不就能知道是不是真的吗?
  李逍看了看这个年轻人,又瞧了瞧他那个玉米。
  “不行。”
  “我可以给你钱。”狄仁杰道。他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既然听了李逍的故事,就打算验证一下真伪。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个玉米摘的早了点,还没完全成熟,你看,玉米粒还是一包水呢,这样的玉米做不成种子的,晒一下就会瘪掉,种到地里也不会发芽。”
  狄仁杰仔细瞧了瞧那颗玉米,似乎确实有点嫩啊。
  “你就这一个吗?”
  “嗯,就这一个。”
  “哪里还有?”狄仁杰问。
  “就我所知,现在整个长安,不,是整个关中,整个大唐,也就我手里有一个玉米,大唐如今仅此一个玉米而已,除此之外,别处再也找不到了。”
  狄仁杰大奇,“怎么可能。”有一就有二,这玉米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是外来的,那么也不可能只带来一颗。而这玉米明显是刚摘下来的,那就说明这是种在大唐的,甚至就种在李家庄的。
  “你骗不了我,这是一个新鲜的玉米,你也说是刚摘下来的,那么有玉米就有玉米苗。他的苗呢,总不可能只结了这一根玉米,也不可能就只有一棵玉米苗吧?”
  “你很聪明。”李逍赞扬了狄仁杰一句,但也很不客气的说道,“但是我也没骗你,如今整个大唐确实只有这一颗提前采摘的玉米,至于其它的玉米苗有没有,我也没必要告诉你,但你确实再找不出第二个玉米了。”
  说完,李逍把那根玉米拿了下来,看样子这个玉米确实是做不了种子的,既然如此,那也没必要再挂在这里晾着,趁着新鲜煮了吃了算了。
  新鲜玉米怎么吃?
  弄点玉米粒下来,可以加上松仁或者虾仁一起炒,也可以加上火腿丁、腊肉丁炒。
  当然,新鲜的嫩玉米拿来炖汤其实更好,玉米炖排骨,这可谓是绝配,国民菜式。
  另外烤玉米也行,煮玉米也挺好吃。
  可惜玉米就这么一根,不过几两。
  “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李逍扭头问狄仁杰。
  狄仁杰拱拱手,“就是在长安听闻三郎之名,觉得很了得,心生仰慕,故而前来一睹真容,也想看一看三郎组建的合作社与公约堂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你这个,挺好奇啊。”李逍对于他所说的倒也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如今李逍的名声还是挺大的,长安离的也近,长安城里有人知道他的事情也不奇怪。
  对此他也无所谓,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合作社与乡约堂,也有柳县令背书,不怕别人说什么。
  李逍还是很喜欢交朋友的,这个狄怀英说话挺客气,倒是不嫌弃厌恶。
  “中午就在这里吃饭,正好拿这个玉米做几道菜招待下你。”
  “真要吃掉这个玉米?”狄仁杰惊讶,按李逍说的,这可是全天下唯一的一根玉米了,而如果真如李逍说的这么神奇,那这玉米可是国宝啊,怎么能吃掉呢。
  “不吃掉留着也是没用,反正还没熟,是作不了种子的,总不能让他老掉,老掉就不好吃了,还是吃新鲜的好吃,我跟你说,新鲜玉米做菜可是很不错的,能够做出好多道菜来。”
  狄仁杰觉得李逍也太随便了一些,就算不能做种子,这样重要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就吃掉啊。
  用来仔细研究研究也好啊。
  “听兄台口音,似乎是河东并州人?现居长安吗?是游学呢,还是为官?”
  “做个刀笔小吏尔。”狄仁杰道。
  李逍挺怀念玉米的味道,提着玉米就要往厨房走。
  这下狄仁杰不淡定了,真要被李逍吃掉了,那刚才李逍所说的岂不是就死无对证了。
  哪怕李逍说的事情有万分之一是真的,那也是不得了的事情啊。
  “李兄,这玉米送给在下可好?”
  李逍瞧了瞧狄仁杰,“送礼也没送这个的道理啊,何况我这玉米还已经抠掉了几粒呢,不好看。”
  “买,我买。多少钱,你开个价。”狄仁杰不管不顾了。
  “我说了,这东西还没成熟,你买了也种不了种子。”
  “三郎就算成人之美,我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想知道下这种神奇之物。”
  “你要真想买呢,倒也不是不行,但这样的你买回去也研究不出啥来。不如等过些天,我再送你一点成熟的种子,到时你就可以拿回去直接种了。一百天后,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你不是说仅此一个吗?”
  “现在是仅此一个啊,但以后还会有的。”李逍笑笑,“走吧,来者是客,既然来了,那就是我李逍的朋友,我肯定得好好招待的。今天,咱们就吃这玉米,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狄仁杰被李逍弄的有点疑神疑鬼,搞不清他究竟是在开玩笑呢,还是在说真话。
  但是他仔细想来想去,这玉米的模样和名字,他确实是从未听过的。
  李逍的手艺还是非常不错的。
  就那么一个玉米,他还真给弄出来了四五个菜。
  一个松仁玉米,一个虾仁玉米,又来了个玉米胡萝卜炖排骨,最后还蒸了小半截。
  因为就那么一个玉米,所以每个菜里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后端上来,却份外的好看。
  乡下人也没有豪门大户那么多规矩,李逍直接在厅里摆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贞也一样上桌吃饭,赵先生、杨夫子两个也被叫来一起吃。
  他们对于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这一粒粒金黄的是啥啊?
  “这是玉米,一道海外传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粮,鲜嫩时可做菜,今天弄了一个新鲜的,做了几道菜,大家尝尝鲜。”
  狄仁杰做在那里,看着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里有点复杂,最后还是伸出了筷子。
  先夹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没夹松仁,特意夹的玉米粒。
  轻轻的咀嚼,能够感觉到玉米粒确实非常的新鲜水嫩,还带着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这玉米与松仁的搭配,也似乎并不是随意乱搭,玉米的鲜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组合出一种极佳的味觉。
  婉娘她们并不知道这玉米是一种相当宝贵的新作物,还以为只是如黄瓜、茄子一样从西域传来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夹起来也很轻松,吃起来很愉快。
  一个个吃了都大声说好。
  “这玉米味道很好啊,鲜甜可口,以后咱们家要多种一点。”
  ‘嗯,嫂子,我觉得这玉米炖排骨特别好吃,尤其是这加了玉米后的汤,味道更鲜美了呢,不再油腻了。”
  赵大夫也惊叹着道,“这玉米直接蒸熟,什么也没添加,可味道一样的清甜呢。吃起来还糯糯的,好吃。”
  狄仁杰觉得自己越来越相信李逍关于玉米的话了,但是他又奇怪,为何李逍的家人们,也一样是第一次听说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说过段时间会有玉米种子,那他的玉米种子又是哪来的?
  极大的可能,李逍手里肯定有玉米树,也许是他之前从胡商那里得到的种子,然后自己栽培,这个玉米只是摘的第一个。
  这究竟只是一种菜,还是真的能当粮食呢?
  当他也吃了一小块蒸玉米后,狄仁杰心里已经相信玉米确实是能当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炖的,明显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这玉米长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说的晒干后,再碾磨后,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时就跟糜子粉、面粉或米粉一样,能够做成各种食物,也易保存。
  一种主食,需要几个关键的条件,一是得易生长,还得可能大面积种植。再一个就是得有产量,然后能长期保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营养。
  而现在看来,这玉米似乎已经都具备了这些条件。
  他心头火热起来。
  产量高、还耐旱,南北适宜,易储存,口感好,有营养,这样的新作物,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啊。
  可惜了这个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觉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颗玉米粒若是播种下去,那就能长成一棵苗啊,能结出更多的玉米棒,收获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这玉米现在种还来的及不?”李贞问。
  现在已经是三月中了,玉米这个时种有点晚。但要种也行,一般情况下,玉米可以春种也可以夏种,所谓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种玉米基本上是种一季,但可以早种或晚种。
  “来的及,不过现在种子还没好,还要再过些天。”
  “那等有了种子多种点。”李贞道,她念念想着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杰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宝物,当献先朝廷啊。”


第164章 献宝
  李逍把吃干净剩下的玉米棒子丢到地上,早已经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马上一口咬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这只黑狗以前是只无主的小野狗,李逍经常给它丢个骨头扔块饼子,慢慢的这狗也就不再那么凶悍,在李逍的食物下,这只狗最终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后面,成了李家的开门狗。
  如今这狗每天能吃饱,隔三差五的还能嚼几个骨头补补钙,长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过去那样瘦骨嶙峋。不过几个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来。
  这狗倒也不挑剔,玉米棒子入嘴,狠咬猛嚼,一下子就嚼成几大块,然后吞咽下去。
  “慢点,傻狗,没人跟你抢。”
  小黑似乎对李逍叫它傻狗有些不满,呜呜了几句,然后低头继续啃它的玉米棒子去了。
  “狗居然还吃这棒子呢!”李贞新奇道。
  李逍解释,“这棒子挺嫩,又跟排骨炖过,里面浸了肉味,狗当然喜欢吃。这棒子其实也还可以喂牲口的,当饲料吃也行。”
  “哇,那这玉米岂不全身是宝?”
  “那可不是,玉米杆子嫩的时候,可以做牲口饲料,老了可以烧火。这棒子也一样,既可以喂牲口,也能当柴烧。”
  狄仁杰忍不住道,“那如此宝物,更应当献给朝廷啊。”
  李逍嘿嘿两声。
  “狄兄啊,之前我跟你说这玉米是个宝物的时候,只怕你心里其实也未必相信吧,甚至就算是现在,你心里也未必就有几分真信。有些东西啊,别人没有亲眼看到之前,我们说的越多,别人只会越加不信的。倒不急于那一时,等到他们能亲自看到的时候,也不迟啊。”
  玉米这样的宝物,李逍当然没想着只藏在自己的神秘空间之中。这个时代,耕地产量极低,而且天灾也多,粮食安全常常得不到保障。有无数的人,还经常吃不饱饭。
  若有玉米推广,可以说能够让大唐许多百姓吃饱饭,这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只不过就如他刚才所说的一样,光凭他空口中白牙几句话,谁信呢?
  他现在跟朝廷献宝,朝廷说不定还要定他个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话不是如此说的,大家不信,你就让大家信啊。你把种子献给朝廷,然后告诉朝廷怎么种,到时百天一过,玉米收获,到时事实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吗?”
  “现在我可没种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时。”
  李逍想的还是等空间里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种。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等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后收获摆在那里,只要到时大家能够亲眼看到这玉米的产量,这玉米可食用,到时大家才会真相信这是宝。
  狄仁杰现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宝物了。
  “如果等到那时,岂不是要错过一季的好时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种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产,岂不是极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种植,这得减少多大的灾情损失啊!又得让多少百姓填饱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还是那句话,谁会相信呢。
  李逍拿几根玉米献给朝廷,然后说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亩能增产两三倍,既抗旱又好种,还好吃有营养?
  朝廷信吗?
  让朝廷大面积种植,怎么可能?
  就算朝廷相信,也肯定得先试种之后,试收成,试食用等等,然后才会决定吧。
  要是李逍是骗子,那朝廷大量种植玉米,到时没收成,岂不成了害民?
  再说了,李逍空间里就那么一棵玉米苗,虽然神奇的结了八根棒子,但现在只剩下七根棒子。
  七根棒子全成熟后,也收获不了玉米种子。
  一根棒子顶多能收获六百来粒玉米,而据他所知的,一般干玉米粒百粒也就二三十来克,一个玉米棒也不到二百克的玉米种子。
  七个棒子,也就一千四五百克。大唐一斤十六两,一两约四十克左右,总共也就两斤三两左右,这么点种子,还不够种一亩地的。
  一般一亩地起码也得种个三斤玉米种下去。
  所以说,就算今年大旱,朝廷肯冒险直接大面积种玉米,也是不现实的。
  还不如他自己先种一季,等收获了,大家自然也就都能看到了,那时眼见为实,朝廷要种,也有了种子。
  一顿饭吃完,狄仁杰匆匆忙忙的跑回了长安。
  他也顾不得再管阎立本交待的打探乡约堂之类的任务了,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玉米,玉米。
  天赐神物啊,不能这样耽误了。
  出了李庄,先到了蓝溪,到驿站先牵回自己的马,他骑上马就快马加鞭往回跑。
  一口气进了长安城,连口气都来不及喘息一下,也顾不得身上的尘土,马上就跑去见阎立本。
  甚至连通传都来不及了。
  “怀远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狄仁杰从怀里取出一个手绢,小心翼翼展开。
  “阎长史,我得到了一个天赐神物。”
  阎立本听到天赐神物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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