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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郡王妃-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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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久久再次满足的叹了口气。
  惊喜来的太快,她也疲乏的太快,竟是搂着小家伙就睡着了。
  原本慕容久久早已对百里煜华思念的不行,但碍于自己现在身体的状况,和产后的养护,她不得不在凤家继续逗留。
  并且鸠占鹊巢,住的一直是凤无殇的住处。
  以至在这段时间里,慕容七七跟凤无殇都成了这里的常客,慕容久久发梦也没想到,她也会与凤无殇有冰释前嫌的时候。
  原以为解开血咒后,自己就会被踢出西岳呢。
  也看得出来,凤无殇很喜欢这个孩子。
  时光流转。
  很快就过了大半月,慕容久久的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了,这月子坐的也差不多了,一日,她问慕容七七。
  “煜华知道我现在的情况吗?”
  慕容七七一边逗弄着自己的小外甥,一边笑嘻嘻的露出了一口白牙:“之前不知道,昨日我给他捎消息了,咱们后日启程,让他惦念了,各种抓心挠肺的等着吧。”


第466:终再相见

  “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同时,当凤无殇得知慕容久久要走,眸中立刻露出了不舍的表情,确切的说,他知道慕容久久迟早会走的,所以也有准备。
  倒是大半月的相处,他着实喜欢这个孩子。
  慕容久久自然也能看出他的心思,而她对凤无殇的各种情绪,当初的恨也好,怨也罢,再到梦醒后的愧疚,难过,各种交杂。
  已经让她与凤无殇有了一种诡异的相处模式。
  说朋友,似乎比朋友近,说亲人,却始终没有那一步。
  “这孩子是在凤家有的,也是在凤家生的,与凤家极其的有缘,若无殇不嫌弃,就给他起个名字吧,”相信百里煜华不会介意。
  凤无殇怔怔的看了看床上,那扑腾着欢实的孩子,起初样子没有张开,圆圆胖胖的,但随着这些日子的养护。
  摸样竟是像极了百里煜华。
  根本活脱脱就是一个翻版的百里煜华。
  原本凤无殇平生最恨的人就是百里煜华,但看着他儿子可爱的样子,竟是也恨不起来了,他缓声道:“初,百里初,让一切,都回到最初的样子吧。”
  慕容久久闻言,便知凤无殇已经想开了。
  但慕容七七不干了,“不行,本小爷用生命养了他,起名字的时候不能没有我,他的名字后面一定要加上我的名字,叫百里初七,咦,他好像就是初七那天生的哦。”
  慕容久久凉凉的看了他一眼,道:“初七,这个名字太白话了吧?”
  “怎么就白话了,多有意义啊,能吃好养活就行,”慕容七七说的信誓旦旦,大有把这个名字定下来的意思。
  慕容久久扶额叹了口气,“罢了,只希望我儿子长大后,知道他名字的由来,别揍你就好。”
  “他敢……我挨着就是了。”
  慕容七七话锋一转,嘻嘻一笑。
  终于到了临别的时候,慕容久久对凤无殇的感情,已经变的复杂而坦然,凤无殇对她又何尝不是,当真是世事难料。
  他们也有如此平心静气的时候。
  有句话说的好,当一个男人学会爱的时候,就是他长大的时候,慕容久久觉的,凤无殇,他是长大了,不在任性了。
  “如果可以的话,今后你可以带着初七在到西岳小住,其实秋山夏日的景色,要比冬季好上万倍。”
  凤无殇这样说,虽然不舍,却也算是送别了。
  慕容久久点了点头,数年后,当懂事后的初七,机缘巧合,意外见到凤无殇,在双方都不知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皆为了忘年之交……不过那已是后话了。
  马车平稳的形势在通往川南的官道上。
  慕容久久撩开车帘的,远远的,还能看到那个挺拔的男子,纵马为她送行,别了,前世今生,别了,凤邪,别了,凤无殇。
  还未走出西岳的境内。
  远远的就听到了一阵马蹄声。
  “臭男人这么快就来了?”
  慕容七七私下嘟囔了一句。
  慕容久久却是条件反射般,一把撩开了车帘,远远的,就见一道酱紫的身影,朝她纵马而来,阳光下,那样的恣意,那样的潇洒。
  像是她心目中,永不凋谢的惊鸿。
  “煜华。”
  慕容久久已经迫不及待的率先跳下了马车,百里煜华弃了胯下的快马,也飞身而来,与慕容久久紧紧的拥在了一起。
  “皇天不负有心人,你终于还是活着回来了……我这辈子都不要这么等你了,不然我会疯了。”
  百里煜华的声音,透着浓浓的思念。
  这些日子以来,慕容久久承受着考验生死的痛苦,百里煜华又何尝安宁了,她不禁湿了眼眶,但想想,一切苦难都过去了,还有什么好哭的。
  当即从慕容七七怀中,接过了孩子,小心的抱着,介绍道:“看,咱们的孩子,慕容初七。”
  百里煜华已经知道他们的孩子出生了,心情非常的激动,可一听到这个名字,不禁一愣,“为何叫百里初七?”
  “额……”
  慕容七七飞快的低下头,一个人画圈圈去了。
  “嗯,因为他是初七生的,跟这个名字很有缘,”慕容久久最终还是决定,没有出卖慕容七七。
  百里煜华明显已经被接二连三的狂喜,冲昏了头,他飞快的道:“好,只要是你起的,什么都好,其实,你们只要好好的回来,已经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赐了。”
  慕容久久动情的点了点头。
  “行了,别腻味了,瞧这日头大的,把初七都晒黑了,”慕容七七见雨过天晴了,马上嚷嚷了起来,最烦这对没有节操的夫妻腻味了。
  百里煜华望着初七与他一般无二的小模样,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初七或许还不是懂,这是他爹。
  只是看着这个第一次见,就朝他傻笑的男人,分外的喜欢,一把就扯住了他腰带上的玉扣子,死活不撒手,并且咯咯的笑了起来。
  他这一笑,别说这玉扣子,就是让百里煜华把这天下给他,他都乐意。
  一家三口,很快上了马车。
  后面,百里煜华带来的人,与西岳送行的队伍,长长的拖成了一长排,浩浩荡荡的朝着川南明璃的方向而去。
  一路上。
  慕容久久枕在百里煜华的怀里,细细说起了这将近一年,在西岳发生的事情,包括与凤无殇的互相解开心结,和最后的冰释前嫌。
  百里煜华也与她说起了,这一年里,外面发生的事情。
  “苏羽澈与花万枝的婚礼,就在下个月举行,咱们倒是可以赶个巧……”
  “想不到这二人终于还是修成了正果,对了,秦毓质呢,她也该苏醒了吧?”
  “早就苏醒了大半年了,不过醒来后,却是前尘不计了,虽性子没改多少,但人却开朗了很多,也不再背负那么多东西,我猜,是你给她用了忘忧散吧?”
  慕容久久点头:“秦毓质的半生血泪太苦了,我给了她用了大剂量的忘忧散,原想让她永远的忘记,全新快乐的活完下半辈子,可惜,药,总会有到期的一日。”


第467:结局尾声

  “这你到时多虑了,她恢复记忆那日,冬月局势混乱,君怡驾崩,君离篡位,可惜皇帝没坐三天,就被乱军拉了下来,冬月皇室,也在那一日,彻底的土崩瓦解,她无仇可报,自然该想通的都想通了,回了秦王府族地,住了大半个月,下月,与苏羽澈的婚礼,同日举行。”
  “真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那明璃呢?”
  慕容久久笑的开怀。
  初七什么都不懂,见娘亲笑,他也就跟着笑,笑的手舞足蹈,娇憨可爱,百里煜华见他笑,也跟着朗声大笑。
  三口竟是笑成了一团。
  车外,慕容七七无聊的打着哈欠,嘟囔道:“这家三口疯了。”
  “明璃帝师一脉近一年里,总不老实,我已经把他们连根拔除了,现在除了一个空架子皇帝,什么都没剩下了。”
  百里煜华幽幽的到。
  如今冬月一片战火,如一盘散沙,戚族的君昔与百里天机,忙着过自己的小日子,已无心天下,西岳压根不是威胁,川南已紧握百里煜华之手,明璃更是他的囊中之物。
  “煜华,这天下只距你有一步之遥了。”
  “那又如何,我眼里看到的,现在只有你和初七,旁的,什么都入不了我的眼里,”百里煜华淡淡的道。
  他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滋味,但是现在,拥着自己最心爱的人,和她的爱情结晶,便是觉的,用天下来换,也不值当。
  慕容久久感慨似的,叹了口气,“煜华。”
  “嗯?”
  “咱们永远都不分开了。”
  “好,一辈子。”
  ……
  回到明璃营地后,初七自然受到了所有人的热烈欢迎,很快,整整对垒了有一年之久,却没有开战的双方,终于得以撤兵。
  同月。
  川南遍地铺就锦红,花家兄妹同时举办婚礼,一个嫁与苏家,一个迎娶秦家家主……另外说一句,冬月已不复存在。
  秦毓质带着秦家军,虽住在祖地,但奈何不是风水好地,她既已不在效忠朝廷,索性离开了冬月,在川南落了户。
  川南曾与百里煜华百般为敌,百般算计的宫家,终于在墙倒众人推的形势下,渐渐没落。
  由苏家与花家全力扶持的秦家,反而迅速上位。
  凤家基本已经将西岳侵透,长期盘踞西岳,已算不得川南势力,所以川南很快出现了新的格局,那就是三大世家。
  花家,苏家,秦家。
  而在新的世代里,这三个姓氏,将再度辉煌百余年。
  ……
  同一年,明璃摄政王归朝,就在所有都以为,这个势力雄厚的摄政王,会毫不客气的让明璃改朝换代,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
  百里煜华什么都没有做,不仅什么都没有做,而且还准备卸掉摄政王之职,准备在家相妻教子。
  他是这么做了。
  可旁人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做啊,放着唾手可得的天下,他竟无动于衷?这可害惨了那些,生了七窍玲珑心的人,挖空心思的猜。
  最后一致认为,百里煜华在扮猪吃老虎,等着明璃皇室自己犯错,好名正言顺的一举擒下,毕竟,明璃的小皇帝,一直的循规蹈矩。
  你突然改朝换代,难免还是会得了史官一个乱臣贼子的骂名。
  于是明璃的小皇帝恐慌了,他不想死,所以他要让位,于是他几次三番登门拜访,婉约的表示了自己退位让贤的意思。
  百里煜华始终无动于衷。
  最后实在烦了这小皇帝,竟携着妻儿前方夜城小住了。
  不久后,连亲老王爷想重孙想的紧,也颠颠的跟了去,这朝中立刻无了主事之人。
  可苦了,以苏羽非为首,新被百里煜华提拔起来的年轻官员,都开始变的无所适从起来,不过好在时间久了,也适应了他们摄政王跳跃性的做事观念。
  开始大刀阔斧的整改朝政。
  明璃摄政王负责哄孩子。
  明璃皇帝陛下,负责在龙椅上打瞌睡。
  明璃众三朝元老,负责早起混俸禄……
  整个明璃俨然成了苏羽非的大舞台,挥毫泼墨,大展宏图……竟也是做的有声有色,各种标新立异的政策,更是超越前人。
  几年后,将明璃治理的仅仅有条,甚至更上一层楼。
  当然,之后的几十年内,天下格局连续风云变幻,直到天运所至,百里初七成年后,一统天下,登上皇位。
  苏羽非继续潜心辅佐,成就了千年来的太平盛世,也成就了他流芳百世,一代大儒智者的身份,不过这些都已经是后话了。
  ……
  同年,远在冬月以北的戚族,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他们尊贵的王女,终于将养好身子,再度受孕,并且顺利分娩。
  但是,时间退回到一年前。
  原来戚族上下,并不是很知道,当初百里天机受伤的明细,所以他们一直坚信,这世上,只有耕坏的犁子,没有更坏的地。
  王女如此年轻美貌,强悍多姿,没道理生不出娃,所以原因一致都被指向了王夫,定是王夫无能,耕不出娃来。
  害他们没有继承人。
  在戚族人的眼里,耕不出娃的男人,是根本没有任何地位的,可这个生的比女人还妖艳的王夫,居然还敢拽的二五八万。
  所以自入冬以来,戚族长老接二连三,学着中原臣子的样子,对王女递上羊皮,各种苦口婆心:休了他吧,戚族男儿千千万万,您又何必贪恋那种不正经的美色呢,他是上天派来折磨您的,您要快快脱离苦海啊。
  当然,结局往往都是被百里天机乱棍打将了出去。
  但众长老却更加坚信的以为,那个比女人还艳丽的王夫,肯定会妖术,把王女给迷惑了。
  老祖宗说过,这世界上,越艳丽的东西就越危险。
  像沙漠里的紫金藤,像雨后大树下的毒蘑菇,像这耕不出娃的艳丽王夫……
  于是,就在戚族上下,就要拧成一股绳的时候,王女大人华丽丽的怀孕了,君昔本不屑跟群蛮夷计较,觉的有失身份。
  但想想,自己还是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不过很快,他这个思想就幻灭了。
  因为在戚族人的眼里,君昔已经是个耕不出娃的无能之辈了,王女突然怀孕,嗯……肯定不是他的,可怜的王夫,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带了绿帽子,成天还美不滋儿的。
  于是,他们从最初对君昔的忌惮,不屑,到了最后的同情,满满的同情。
  直到孩子出世。
  生出了一个,拥有百里天机一样血红瞳孔,却长着与君昔酷似的绝美面容的女孩时,君昔,彻底的在戚族,‘直起了腰’。
  ……
  全剧完。


第人世匆匆之稀玉篇(一)

  大约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身为楚王府唯一,也是最尊贵的世子,便也同样要肩负起楚王府历代的宿命,那就是成为皇室的暗棋。
  世代只忠一君。
  我爷爷是,我父王,亦是,我,也一样要走上这条路,没有选择,也没有退路。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曾在意自己的命运,甚至常常在与同龄人玩耍的时候,看着他们幼稚无聊的行为,还会为自己这个特殊的身份,感到自得。
  因为,不管楚王府在外人眼里如何如何,我终究都会比他们高一等,成为帝王信任的眼前人。
  但是这种认知,很快就被现实彻底破碎了。
  父王说,手握怎样的权势,就同样要付出等同,或者更多的代价。
  那么,我的代价!
  在旁的同龄孩子,还躲在父母怀里撒娇的时候,我就已经离开父母了。
  我的母妃并非出生大家,是个很沉静也很内秀的人,不喜多言,总是默默的站在父王的身侧,而父王也十分敬她。
  完全属于相敬如宾的那种类型。
  至于父王,在我的印象里,永远都是那样威严的存在,对他的手下,对我,更甚。
  所以为了肩负起楚王府的宿命,我八岁就跟在他身边,出生入死了,对,没有看错,是出生入死,我从父王身边最普通的暗卫开始做起。
  没有任何因为身份的福利。
  做着完全超越年龄的事情,杀人,暗杀,逃亡,对于我来说,早已开始变的麻木,受伤后,也只能独自舔舐着伤口。
  每当这个时候,我看父王的目光,总会带着几分莫名的期许,这种期许,是儿子对父亲的一种天性,我抑制不住。
  但父王回予我的,永远是一声冷笑。
  仿佛我这个儿子,在他眼里生活死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用他的话说,他还正执盛年,想要儿子,还会有很多,若你不能胜任,就早早的把命交出来,也省的浪费我们彼此的时间。
  听到这样的话,我只会更加的不甘,甚至的愤恨。
  你让我死,我偏不死,我还要继承你的一切,然后看着你死。
  大概因为正是因为憋着这样的一口气,我竟整整坚持了八年,因为这八年的刀口舔血,我嫌少在京中露面,以致没有什么朋友。
  大概唯一的一个朋友,就要数苏羽澈了吧。
  那个外面被传成小魔王的人,可是在我看来,他算什么小魔王,跟真正的魔鬼比起来,他定夺还算是个孩子。
  孩子!
  我笑了笑,我竟忘了,我与他同龄。
  尽管苏羽澈京城的神经大条,跟我比,人也不怎么仔细,但为了尽可能的不暴露自己的行踪,我极少与他接触。
  却不想,为此他几次上门来跟我闹别扭。
  无法,我只好假装风轻云淡的一笑,然后还准备了一串据说开过光的念珠,握在手里,道:“我信佛,最近去了蓝塔寺一趟,你没寻到我也自然。”
  说完,我夹了一块肉,放进了嘴里,吃的有滋有味。
  意料之中,苏羽澈狠狠的横了我一眼,外加鄙夷。
  “假和尚。”
  我却心情出奇的高兴起来,有个屁股后头追着你的朋友,感觉似乎也不错,甚至,在之后的岁月里,我从开始对楚稀玉的不在意,变的平视,乃至最后,我自己都不想承认的羡慕。
  羡慕他的来去自如,羡慕他有一个位高权重的母亲,无限量的纵容他。
  “假和尚,送你的念珠。”
  哗啦。
  一串颗颗饱满圆润,青翠温润的念珠,被苏羽澈这个莽夫一把扔在了桌上。
  我看了一眼,没言语,对这厮的登堂入室,似乎早已是见怪不怪。
  苏羽澈见我没动,急了,又补充了一句,“本郡王可是花了大价钱的,而且还找了个和尚开过光,带上绝不掉面子,算作你的生辰礼物了。”
  生辰互相赠礼,那是京城贵族小姐公子们流行的事情。
  可怜自己今年才收到礼物。
  我终于笑了笑,道:“我穷,没等同的东西给你还礼。”
  “你当我苏羽澈是为你那劳什么子的还礼吗?”
  苏羽澈气的够呛,我知道,他是把我当朋友的,别看他咋咋呼呼,看似左右逢源,但我曾好奇的跟踪过他。
  发现他根本看不惯京中公子哥们那些臭毛病,并且还经常的出手搞破坏,故才得了那小魔王的名号。
  但归根究底,他真的没什么交心的朋友。
  那么自己,算是吗?
  我苦笑摇了摇头,小心翼翼的捏起了桌上的那价值连城的念珠,哗啦一下串在了手里,自此,我从了唯一一个,带着佛祖开过光念珠,杀人的暗卫吧。
  但我却乐此不疲。
  直到我八年后,我十六岁,无论是武功还是能力,都在楚王府众暗卫中脱颖而出。
  于是,我接到了一个相对比较凶险的任务。
  其实接到任务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可能是对我这些年成果的验证,只要活下来,我就能正式接掌楚王府的一切。
  而事情,也如我的想法一样。
  只是,当我九死一生的回来时,等待我的不是父王将一切交给我的消息,而是他的死讯。
  那次,我手中的念珠被斩断了,一颗颗圆润的珠子撒了一地,我一颗一颗,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捡起来。
  然后就着月光,捏着线,将所有的主子重新串了起来,同时也慢慢的,平静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原本想在接掌楚王府一切后,站在父王的面前,好好的嘲讽他几句的,可惜,我没说出来,他也听不到了。
  一切,除了我接掌楚王府的事情外,一切都是安静的。
  父王的死,见不得光,所以对外只能称病,称着称着,死亡就变成了顺理成章,然后是打扮丧事,因为那时我才十六岁。
  没有籍贯,须得在等两年,才能世袭爵位。
  但是楚王府的一切,已经尽握我手。
  也顺理成章的,我被我们一直效忠的陛下,召见了。
  不过陛下在看到我的第一眼的时候,就皱了皱眉,原因无他,在苏羽澈的面前,我楚王府,我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世子。
  在苏羽澈的面前,偶有几分不打眼底的笑意。
  但那都是伪装的我,在君主的面前,怎可伪装,我露出了我的本来面目。


第人世匆匆之稀玉篇(二)

  “杀气太重。”
  这是陛下给我最终评价。
  所以我接下来的任务,就是磨平自己的杀气,因为历代的楚王,都是非常懂得韬光养晦的,尤其父王,在我的眼里,他是威严不可逾越的。
  但是在外人的眼里,他却是个窝囊废。
  因为历代楚王府,不需要在朝堂上叱咤风云,父王说过,待楚王府由暗转明的那一日,大概就是冬月走到尽头的时候,情势所逼,不得不由暗转明。
  我清楚的记得,父王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面上仍旧是冷笑的,或许,他对这个王朝的忠臣度也已经没多少了吧,他之所以身其位,也仅仅只是因为姓楚而已。
  但那时候的我,对这些概念还是比较模糊的。
  直到我终于越过父亲这道信念的山隘时,一切,才开始渐渐明朗。
  在我的杀气还没有彻底磨平的时候,我又接到了另一个任务,那就是暗中辅佐,陛下选定的继承人,君怡。
  难道陛下的继承人不是太子,或者睿王君莫吗?
  我对此没有太大的好奇心,暗棋,只是皇室的工具而已。
  暗中跟在君怡身旁,辅佐保护他的日子,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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