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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甜宠-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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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洲什么也没多问什么,帮忙下载好APP,并添加上收货地址,进行简单指导后,程未遗就大致明白怎么操作了。
她又练习一遍,最后确认,“只要我把钱都存进银行卡里,再充值进后台的钱包,就可以付款了对吗?”
很简单,也很有意思,像是开拓了一片新天地。
“不用。”
程慕洲从桌子上拿起自己的手机,进入APP后台,在钱包界面找到关联亲情号,点击一下,又跳到另一个界面。
上面有五个选项,父母,老公/老婆,儿女,朋友,其他。
迟疑一下,选择朋友关键词进行了关联。
他又对着程未遗的手机,补充指导,“刚刚已经关联了你的账号,买完东西可以直接付款,钱从我这边扣。”
第22章
上个星期莫子瑜在教室跟几个舍友闲聊,说这辈子最大的愿望; 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不管她买什么东西都不需要自己掏钱。
那感觉一定爽呆了。
程未遗怎么也没想到; 别人的愿望居然能够在自己头上实现。
虽然说她现在的零花钱就是程慕洲给的; 但是自己拿钱去买东西; 和买东西直接从别人那里扣钱; 还是很不一样的。
拿着手机回到房间后,程未遗趴在床上,在购物APP的搜索栏中,打下糖果两个字。
页面跳转; 出现好多种类的糖果,有硬糖有软糖; 各种牌子看的人眼花缭乱,仿佛隔着屏幕都能闻到阵阵香甜的气息。
但是很快,她的目光就锁定在了其中一款,图片上的标注格外引人注意:一款能够带来好心情的糖果。
程未遗毫不犹豫地点进去,查看一下详情后; 迅速下单。
几乎是在付款的同一时间; 程慕洲的手机发出叮咚一声响; 屏幕上方出现一条消息提示。
他顺手点开; 是扣款消息,刚刚花费38。8。
夏季向来天长夜短,六点钟闹钟响起的时候,外面已经天大亮了。
程未遗以最快的速度换下睡衣,一只脚踩在地面; 伸手拉开窗帘,太阳还没有高高挂起,外面的一切景物,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柔和。
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走进浴室,先随便把头发绑成一个松松垮垮的马尾,洗漱完毕后,才认真地把它绑整齐。
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镜子里的人微怔一下,立马转身走过去把房门给打开了。
程慕洲看到眼前的小姑娘时,表情也有片刻的凝滞。
她今天穿了一件天蓝与白色相间的T恤,下身搭配着紧身浅蓝牛仔裤,少女的妙曼身姿尽显。
头发也整整齐齐地绑在了脑后,整个人看上去青春,活力十足。
这才是一个十七岁花季少女该有的模样吧。
“你已经准备好了吗?”程未遗对着程慕洲上下一番扫视,发现他已经穿戴整齐了。
程慕洲轻嗯一声,“以为你还没起床。”
看样子真的是回家心切了。
“我也准备好了。”程未遗眼中充满期待,“那我们现在就出发?”
“走吧。”
楼下孙妈也起床了,正准备给两人做早餐,一听说这么早就要走,便也不急着进厨房了。
把他们送到院子里,一个劲儿地叮嘱让路上开车注意安全,像个操碎心的老母亲。
东边的天空,朝霞似锦染红层层云朵,灿烂夺目,一轮红日已经探出脑袋,正要冉冉升起,浅浅地光芒镀在她布满褶皱的脸上,宁静祥和。
不知道为什么,程未遗很想上前抱抱她。
而她也这么做了。
“孙妈,我们会平安回来的。”
这一幕落在程慕洲的眼睛里,不禁有些为之动容,想起小姑娘原先一副生人勿进的态度,再看看现在居然会主动拥抱别人了。
嘴角爬上一丝淡淡的笑意,内心也是倍感欣慰。
车子开到服务区,在那里吃过早餐后,就直接上高速了。
程未遗的眉眼间是隐藏不住的喜悦和兴奋,坐在副驾驶一直拿着手机在对着窗户外面拍照。
高速公路两边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湖泊,阳光洒在上面微波粼粼,闪闪发光,就像在湖面镶嵌了无数颗闪耀的钻石。
“你昨天晚上买了什么东西?”程慕洲突然问。
“嗯?”程未遗嘴边的笑容有一瞬的凝固,转过头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买东西了?”
“我这边会收到扣款信息,38。8,买的什么东西?”他已经好奇一个晚上了。
原来如此。
程未遗的笑容又迅速解了冻,“你猜。”
“这个……”程慕洲修长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敲,“有点难猜。”
肯定不会是衣服鞋子之类的,才38。8根本买不到吧?毕竟他一双袜子都要好几百。
小姑娘喜欢的小玩意儿,他一个大男人就更猜不透了。
不过程慕洲还是象征性猜测了一下,“画具?”
一支笔倒是能买的到,但看向程未遗,却只见她连连摇头。
“那就真的猜不出来了。”他放弃。
这个问题没有继续下去,很快话题就被转移到程慕洲的留学生涯。
因为上次在他的电脑上看到不认识的外国文字,所以程未遗一直很好奇,他是在哪个国家留的学。
答案:德国。
程未遗立马掏出手机,搜索了一下德语,果不其然,跟电脑上的那些对上了。
可是德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呢?
他在德国留学的时候,她还跟外公外婆生活在临泉镇吧?
脑子里想着这些问题,程未遗问出口的却是,“你在德国上学的时候,应该有很多女生喜欢你吧?”
她脸上的情绪和语气如往常般平静,这个问题从她嘴里问出来,就像在问有没有吃饭一样波澜不惊。
程慕洲就没法淡定了,“好好的,为什么会问这个?”
“没什么,只是好奇。”
程未遗想起齐衡,便跟他分享起学校里的事情。
“我们班的班长,也就是我同桌,他长得很好看,学校里很多女生都喜欢他。我觉得蒋小童也喜欢他。”
虽然她没有像莫子瑜那样明目张胆的表现出来,可是通过眼神,通过言行举止其实不难发现,她是很喜欢齐衡的。
这样也挺好,喜欢一个人可以自己装在心里,没必要弄到人尽皆知。
“所以你这话里的意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因为我跟你们班长一样长得很好看,让你产生了好奇心?”他的语气里带有几分自我调侃。
程未遗默默将视线移动到他的脸上,莞尔一笑。
你比他好看多了。
程慕洲等好半天也没等到回答,又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也喜欢你们班长吗?叫齐衡?”
当初他只交代了校长,把程未遗安排在年级第一的身边,并没有关注对方是男生还是女生,叫什么名字。
而这么做的目的,也不是指望她能跟着人家一起学习,只是希望身边别是一些不学无术之人,以免带坏了她,
“我不喜欢。”程未遗稍作停顿,评价道:“不过他人还不错。正直,有责任心,乐于助人。”
这样一想,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好像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听到这个答案,程慕洲稍微放心些了。
他伸手打开音乐,音箱里飘扬而出一首古典钢琴曲,节奏非常舒缓,好像更适合在睡觉前聆听。
“以你现在的年龄,的确不太适合考虑这些问题。”
程慕洲趁机说出自己的想法,“还是等到上大学后再去考虑吧,到时候,我会帮你把把关。”
学习方面的事情,就算程未遗考倒数第一他都不会说什么,但是感情方面,绝对不能马虎。
毕竟她本身已经是一段孽缘衍生出来的受害者了,不能再让二次伤害发生在她的身上。
这个话题到这里,也悄无声息的被终止了。
程未遗将手机装进包里,闭上眼睛开始睡觉,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她梦见到达镇口的时候,外公和外婆两人笑眯眯地站在路边迎接她。
刚急急忙忙地下车,还没来得及飞奔过去跟两人拥抱,就感觉到有人在轻轻推搡着她,并轻喊她的名字。
程未遗睁开眼睛,发现车子已经停下了,然而眼前却并不是那个熟悉的小镇。
她一脸迷糊地转过头,只听程慕洲说:“到县城了,还有半个小时到达临泉镇,先下车吃午饭吧。”
“嗯。”程未遗揉揉眼睛,刚准备开门,目光却猛然被一道身影给吸引住了。
整个人顿时僵住。
第23章
马路对面是一个公交站台,零散站着几个人; 其中最边缘处的一道红色身影; 让程未遗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那女孩身材臃肿; 挺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 深红色的过膝连衣布裙; 像是要被撑破一般。
短短的头发凌乱地堆在头上,手里则拎着个布满褶皱的黑色手包,在不停地朝左方张望着。
不是陈来弟又是谁?
若非因为两人曾经相互取暖过一段时间,对她的长相有着尤为深刻的记忆; 程未遗觉得自己这会儿肯定认不出了。
只五年没有见面而已,她居然会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转变; 那肚子……是已经结婚要生孩子了吗?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程慕洲见她以开门的姿势僵住了,不禁顺着视线看过去,一猜一个准,“看到熟人了?”
“嗯。”程未遗这才回过神,扭头看他; “能不能等我一下?我想过去找她。”
“好。”程慕洲叮嘱; “过马路注意安全。”
这段路的车辆不是很多; 除了公交车; 偶尔会经过一两辆从客运总站开过来的长途汽车。
程未遗朝后看看,确定安全后打开车门跳下车,然后迅速往公交站台走去。每走近一步,她的心都会剧烈跳动一下。
就像木棍敲在鼓面上,发出沉闷的嘭嘭声。
陈来弟的脸越来越清晰; 可是却怎么也无法与记忆中那张稚嫩的脸相重合。
虽然皮肤还是很黝黑,眼睛还是小的只能看见一条缝,但是那显而易见的沧桑感与疲倦感,足以改变一个人的精神样貌。
就连眼底都满是浑浊。
她的确是怀孕了。
来到面前后,程未遗确定了这个事实。
而陈来弟将目光落在眼前这个,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少女身上,则并没有认出来,眉眼间逐渐染上一丝莫名其妙。
她觉得这个年龄与她相仿的小姑娘可真好看,却搞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要挡在自己面前。
看了两眼后,就往旁边移了几步,给她腾出位置。
直到——
“来弟。”
听到程未遗喊出自己名字的时候,眼睛里才露出了惊讶,“你认识我?”
陈来弟的身后是一条非机动车道,接连两辆电瓶车风驰电掣般一闪而过,卷起一阵飞扬的灰尘,让眼前的一切都变得灰蒙起来。
好似那尘封的久远记忆,都有些模糊不清了。
“我是程未遗。”
“……”
程未遗这三个字,陈来弟一点儿都不陌生,因为之于她来说,程未遗也是儿时唯一的伙伴。
那时候两个人每天早上一起迎着朝阳去学校,又一起迎着夕阳赶回家,占据了彼此童年生命里的大部分时间。
可是这会儿看着站在面前的少女,陈来弟却不敢相认。
嘴巴张张合合,好半天才吐露出一句,“程……程未遗?你真的是……程未遗?”
五年前程未遗离开临泉镇的时候,还是个黑瘦的小丫头,一身破旧的衣服,就像个小叫花子。
然而现如今,肌肤像刚剥了壳的荔枝,五官精致,居然出落得如此亭亭玉立,让她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足足惊讶了不下五分钟,两人才完全接受彼此这巨大的变化。
陈来弟初三没念完,就跟镇上的几个小姑娘一起,去外地的工厂打工贴补家用了。去年经人介绍,跟一个比她大三岁的残疾男人结了婚。
据说是她父母看重了男方家山上的一片果园,而且对方不仅能拿得出彩礼钱,还同意当上门女婿,就草草把婚事给办了。
四月份的时候,陈来弟有了身孕,今天是过来产检的。
“你老公怎么不陪你一起来?”程未遗伸手摸了摸她的肚子,指尖有点儿发麻,“你爸妈也不管你吗?”
在A市她遇见过很多成年孕妇,别说是去医院了,就算出门散个步都有人跟着,就跟个皇太后似的。
可陈来弟一个跟她一样大的十七岁未成年,居然一个人挺着大肚子,从临泉镇跑来了县城。
“我老公忙着挣钱养家,没时间过来。”陈来弟像是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并没有一句抱怨,“至于我爸妈,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眼里只有我弟,哪里还管得上我啊。”
“现在家里的饭都是我做呢。”
程未遗收回自己的手,鼻头蓦然间有些发酸,恍惚间才意识到,眼前的陈来弟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的小姑娘了。
更像一个大人,已经能为自己,甚至她肚子里的孩子撑起一片天。
“对了,你怎么会回来这里?”陈来弟这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
随后又上下打量程未遗一番,眼睛里流露出羡慕之情,“未遗,大家说的没错,你爸爸可真是发了,就连你都跟着变成了一个小公主。”
提到姜明清,程未遗眸子里的光不禁黯淡了一些。,她并不是很愿意想起那个已经从生命里消失掉的人。
便单方面终止话题,邀请陈来弟,说道:“我也要回临泉镇,你跟我一起走吧,我们先去吃饭。”
其实原本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然而当四目相对之际,却如鲠在喉。
程慕洲一直在关注着对面的情况,见程未遗把那个大着肚子的小姑娘带过来后,就打开车门下了车。
十月初的天气依旧燥热不堪,不过比起盛夏时节,气温已经温和了很多。
两人来到面前,陈来弟看到程慕洲,两只眼睛瞬间一亮。她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过如此气质不凡的男人。
然后听见这男人问程未遗:“这位是?”
“她是我在临泉镇最好的朋友,陈来弟。”程未遗询问:“能让她跟我们一起吃饭,再一起回去吗?”
程慕洲用不易察觉地速度,轻瞟一眼陈来弟的大肚子,一想到她跟程未遗差不多的年龄,脸上不由得多出一抹复杂的表情。
接着点点头,“上车吧。”
三个人是在附近的一家土菜馆吃的饭。
等菜的时候,程未遗一直在跟陈来弟聊新学校新同学,程慕洲就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并帮忙用开水把碗筷给稍微烫了一下。
这些陈来弟全都看在眼里,直在心里感慨,城里人就是讲究。
她曾经最亲密的小伙伴也变成城里人了呢,跟她再也不是一条道上的了,两人早于五年前就站在分岔路口,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不一会儿,菜就陆陆续续上桌了。
考虑到陈来弟肚子里还有个小生命,需要多补充些营养,程未遗给她夹了不少肉到碗里,同时程慕洲也在不停地往她的碗里夹菜。
陈来弟忍不住又瞄了一眼坐在程未遗身边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打听道:“未遗,你还没介绍一下,这位先生是谁呢。”
不仅长这么帅,居然还如此贴心,结婚这么长时间以来,她老公都没帮她夹过菜。
“……”程未遗拿着筷子的手顿时僵住。
她很怕别人问及她跟程慕洲的关系,因为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他们之间这复杂的关系。
正蹙眉思考的时候,身边的人开口主动做起了自我介绍,“我是未遗的舅舅。”
他的表情是那么云淡风轻,泰若自然。
听到舅舅这个称呼,陈来弟先是愣了一下,程未遗的妈妈并没有哥哥或者弟弟啊。
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应该是后妈家的舅舅吧。
听说她后妈家非常有钱,既然那么有钱,肯定得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万贯家财,必定是眼前这位了。
没想跟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能对她这么好!人的命运还真是奇妙,谁能想到五年前,她还在受自己亲生母亲的虐待呢。
一顿饭吃了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程慕洲结账的时候,老板的女儿大方抹去五块钱零头,只收了两百三十块钱。
陈来弟碰碰程未遗的肩膀,小声嘀咕道:“你舅舅真有魅力,要是让老板娘知道她女儿居然足足少收了五块钱,肯定得气炸。”
程未遗:“……”后半句她无从验证,但对前半句表示认同。
临泉镇四面环山,山下有几条清澈的小溪穿流而过,早些年家家户户吃的水都是从溪里挑回去的山泉,清冽甘甜。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车子驶进镇区后,远远就能看见连绵的青山,层峦耸翠。晴天的时候美感不足,但只要一到下雨天,经过雨水的洗礼,山顶就会升起袅袅雾气。
远看如诗如画,让人为之而陶醉。
水泥路的两边是大片的稻田,已经成熟的水稻泛着亮眼的金黄色,稻穗拦腰垂下,像迟暮的老者。
“这里风景很不错。”程慕洲目光被吸引。
如此景色,他只在国际画展上的油画里见过,当时只为大师的画技感到惊叹,没想到实景更加壮观。
“我也觉得。”
程未遗低声应了一句,眺望向更远的地方,目光穿越时空的距离,仿佛又看见外公扛着锄头,行走在田埂上,身后跟着大黄摇头摆尾。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镇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镇上唯一的商店门口,聚集不少人,像是在围观着什么。
第24章
三个人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
程慕洲把车子靠边停下,陈来弟看到自己的父母也在其中; 第一个打开车门下去; 然后快步走向人群。
一步步走近; 她听见一声狗叫; 低低的声音凄凉无助。
等她费力地挤进人群一看; 果然是自家那条黄色的小土狗,此时正被关在铁笼里,蜷缩成一团,往日那双明亮的眼睛; 变得黯淡无神。
仔细一看,似乎还有泪花在打转。
而她的父母; 则正在跟狗贩子讲价钱。
陈来弟瞬间不淡定了,“爸妈,你们在干什么?要卖了阿黄?”
“不卖了留着干什么?”陈妈低头看看狗,有些嫌弃,“又不需要它看门了; 每天还吃那么多; 谁养得起。”
陈来弟:“……”
其实狗在他们家真的很可怜; 每天不仅要被铁链栓在门口风吹日晒; 一日两餐也只有冷水泡锅底起的锅巴。
何谈吃得多?养不起更是无稽之谈。
无非就是他们嫌麻烦,不想养了而已。
程未遗跟程慕洲一同走过来,就听见陈来弟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不同意。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把我的粮食分一半给它。”
“或者以后我一天就吃两顿。”
“你不同意我也卖了。”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女儿的感受,直接跟狗贩子算钱了; “刚刚说的是多少来着?一百二?是不是有点太少了?再加点儿呗。”
说起来这狗也养三四年了,才一百二好像真的不大划算。
“不少了。”狗贩子直言:“你们家的狗太瘦,根本没几斤肉,给你一百二我都算亏的。”
程未遗透过缝隙,看见人群中间的铁笼子里关着一条狗,笼子很小很拥挤,它的四条腿都缩在了一起,并且在微微发抖,可怜兮兮。
正如狗贩子所说的,这狗非常瘦,没多少肉,看着有点儿像以前外公养的大黄。但大黄比它壮实多了,每天都会冲她摇头摆尾,非常有灵性。
只可惜后来让偷狗贼给偷走了。
依稀记得,那天她坐在院子里哭到大半夜,直到声音嘶哑,才慢慢在外公的怀里睡去。
“我就是不想卖。”
陈来弟见狗贩子已经掏出了钱,只要这钱一到她妈手里,阿黄就再也不属于他们家了。落入狗贩子手中的遭遇可想而知。
突然间,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勇气,两只手死死抱住了她妈的胳膊,恳求道:“妈我求你了,别卖阿黄好不好?”
“它那么听话,卖了会被人吃掉的。”
这时,人群里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狗本来就是用来吃的,有什么好舍不得的,不就跟鸡鸭鹅一个样。”
有个苍老的声音附和,“来弟她妈,一百二可以了,不亏。”
程未遗居然从这语气里,听出了一丝羡慕。
“去,你给我回家。”陈妈喜滋滋地接下钱,在陈来弟面前甩了甩,“卖了还能得到点儿钱,不卖能得到什么?”
不卖能得到忠诚,能得到一份连钱都买不来的真挚感情。
陈来弟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什么东西哽住了,这些话一个字都说不出口,脸上挂着一串晶莹的泪。
她眼睁睁地看着阿黄被抬起,准备放进三轮车,却如同一个废人一般,什么也做不了。
这时,笼子里的阿黄貌似已经意识到自己要离开主人了,突然开始变得不安,想站起来,奈何空间太小,怎么都站不起来。
于是只能把爪子探出来,同时嘴里发出无助的求救声。
程未遗的心逐渐揪了起来,然后两条腿仿佛不再受她的控制,不由自主地走到狗笼前。
她将手伸进去轻抚狗头,这才引起镇民们的注意,纷纷在好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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