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偏执甜宠-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程未遗的心逐渐揪了起来,然后两条腿仿佛不再受她的控制,不由自主地走到狗笼前。
她将手伸进去轻抚狗头,这才引起镇民们的注意,纷纷在好奇这个小姑娘是从哪里来的。
“乖啊。”程未遗嘴角上扬,扭头问程慕洲:“我们把它买下来好吗?”
程慕洲也走了过来,“你喜欢?”
是吧。她是喜欢狗的。
但主要原因是,“我觉得它长得,有点像以前我跟外公外婆养的大黄。”
程慕洲没见过大黄,自然不知道长什么样,不过只要是程未遗想要的,能力范围内,他都会无条件满足。
于是立马看向狗贩子,跟他商量买下狗。
现在城里大部分家庭都养的有狗,带回去当个宠物也不错,小土狗长得还挺精神,并不比一些国外的品种差。
然而狗贩子见两人穿着谈吐不凡,随即动起了歪心思,张口就要五百,坐地涨了三百八十块钱。
陈来弟她妈一听,脸立马黑了,“你刚刚一百二买去的,凭什么卖到五百?”
那她不是亏大发了?
程慕洲倒是并不介意这一点,中间商赚差价无何不可,也不想在这里耽误太多时间,直接掏出皮夹,从里面抽出五百准备递给狗贩子。
忽然,一只黝黑粗糙的手拦住了他。
陈妈一个箭步上前,把手里的一百二十块塞回狗贩子手里,气势汹汹,“这狗我不卖了,钱给你,你把狗还给我。”
“嘿,哪有你这么干事的?狗卖给我就是我的了。”狗贩子显然不同意。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碰上的是整个临泉镇最难缠的一个女人,哪里会愿意吃哑巴亏,让他把如意算盘打得当当响。
陈爸见有机会小捞上一笔,赶紧给老婆帮起了忙,直接一把抱起狗笼,强行要回了狗。
狗贩子气得鼻子里都快喷出火了,寡不敌众,只能收回狗笼,骂骂咧咧地开着车走了。
陈来弟大大地松了口气,一直悬着的心,终于缓缓落回原处。还好,阿黄不用变成别人餐桌上的菜了。
“这个……那什么,你俩不是我们镇的吧?”陈妈总算注意到了这一点。
其他镇民也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人,一个瘦高的老者眼神中带有一丝异样。
“不是。”程慕洲淡淡答,目光瞟向狗。
应该是刚刚受到了惊吓,这会儿一直蹲在男主人脚边,寸步不离。
陈妈跟着看过去,一把揪着狗耳朵把它拖过来,完全不顾它疼的嗷嗷直叫唤,笑上眉梢地对程慕洲说:“这狗就卖给你们了,还是挺听话的。”
话音落地,两张百元大钞递到了她的面前。
她一怔,表情凝滞住,“不……不是五百吗?”
怎么一下降了三百?
程慕洲眉头挑起,眉眼间充斥着不屑,“你之前是一百二卖出去的,现在我给你两百,已经多赚了八十,还不满足?”
“哎,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刚刚还是五百呢。”陈妈瞬间暴躁起来。
程未遗侧过脸看向程慕洲,原先柔和的脸部线条,变得略显清冷。
他是在对陈来弟她妈的做法,表示不满吧。的确是比狗贩子要讨厌得多。
“妈。”陈来弟走过来劝说:“两百够多了,你把狗卖给他们吧。”
“不卖!”陈妈就像个泼妇无赖,“没有五百块,我是不可能卖给他们的。”
程未遗轻蔑一笑,语气轻而平缓,“那你可要想清楚了,现在不卖,以后绝对卖不出一百五的价格。”
“再说,两百块足够给你儿子买身新衣服了。”
陈来弟的弟弟陈家宝,正好往这边走来,手里举着一个冰棍啃着,大摇大摆的步伐,像极了地主家横行霸道的土少爷。
他比陈来弟小四岁,这会儿应该在上初中。
“你怎么知道我有儿子?”
陈妈这话刚问出口,人群中那个瘦高的老者就小步走了过来,仔细看看程未遗,不确定地问道:“这小姑娘,你是未遗吧?”
“是程未遗吗?”
程家只是这个小镇上,普通家庭其中之一,但几乎镇上所有人都认识他们,以前程未遗每次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指点着讨论。
陈来弟时常跟她开玩笑,说整个镇上就她最出名了。
可是这种出名,却并不光彩,更不值得炫耀。
程未遗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老者,数秒过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如果说在这片土地上,除了外公外婆还有谁能算得上是对她好的。
大概就只有堂外公程贵了。
程贵是程未遗外公的堂弟,就住在他们前一户,平时家里蒸了馒头番薯,都会走后门上他们家,送上一两个给她吃。
“是未遗吗?”老者又问了一遍,眼睛里多了些激动。
“堂外公。”程未遗点点头,“是我。”
最后狗被程慕洲花两百块买下了,程未遗向陈来弟讨了根软绳子,牵着它跟堂外公一起回去了。并替它改名为大黄。
而关于她衣锦还乡这件事情,天还没断黑就在镇子上传遍了,所有人都在感叹她命好,麻雀变凤凰。
更有八卦之人直接借着串门的名义,找上程家一探究竟,想看看那个黑瘦的丫头,到底变成什么样了。
“程婶儿。”几个妇女挤在厨房门口打听,“听说是后妈家的舅舅,带着一起回来的?”
程贵的老婆王秀一边洗锅准备做饭,一边笑着说:“是的,孩子趁着放假回来,祭拜一下她外公外婆。”
“还挺有心的。”其中一个妇女扭头,看着停在门口的车,表情夸张,“啧啧,这车一看就贵的要死。”
夜色悄然拉开帷幕,小镇被柔和的月光,温柔地包裹起来。
王秀做了一桌子家常菜招待贵客,本以为大城市上来的阔少爷会嫌弃,还担心程未遗过了几年好日子也会吃不惯。
没曾想两人都吃的挺香。
晚饭过后,程贵找出钥匙,带着程未遗跟程慕洲去她原先的家里了。
房子还完好无损的存在着,不仅院子里没有一棵杂草,屋子里也被老俩口给收拾的干干净净,十分整洁。
程未遗手里牵着大黄,有种外公外婆随时会从屋里走出来的错觉。
只可惜,狗都不是原来的狗了,已经离开的人,又怎么会再回来呢。
“那晚上只能委屈你们在这里将就一下了。”
程贵笑呵呵地说:“放心,两个房间的床单和被罩子,都是前些天刚洗干净的,还没有人睡过。”
程慕洲点头,“给您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程贵摆摆手,“屋子简陋,还怕你们住不习惯呢。”
将两人安顿好后,他就回家了,老旧的屋子陷入沉寂之中。
院子里传来阵阵蟋蟀的叫声。
第25章
三间平房除了房顶被翻修过,其他地方基本保持原样; 没有任何变动; 连桌椅摆放的位置都还和从前一样; 靠着堂屋的左边。
正前方是供桌; 中间摆了三个香炉; 墙上是一张快要占据一方墙的仙人画像。
这是当地的风俗,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贴的有,目的是为了祈求平安。
房间里,也只有床单和被罩换成了新的; 其他还是老样子。
两人在这边待一会儿后,又返回程贵家里去洗澡; 他家是三个女婿出钱给盖的楼房,有独立的卫生间和热水器。
一番折腾下来,再过来已经是将近九点。
凉风习习,一扫白天的燥热。树上知了的鸣叫声也不再热烈,要不了多久; 便会彻底消失。
不过屋子里的闷热倒是丝毫没有减少; 准备睡觉的时候; 程未遗才发现这边只有一台落地扇。
程慕洲还没有任何察觉; 走到她身边问:“你想睡哪个房间?”
“都可以。”程未遗转过身告诉他,“不过,这边只有一台风扇。”
她指向墙角。
那台落地扇估计好长时间没用过了,被王秀用一件旧衣服给盖着的,防止有灰尘掉落。
程慕洲看了一眼; “没事,那你就睡这边吧,我去那边睡。”
另一间是程未遗以前跟她妈一起睡的房间,冬天勉强能凑合,但是一到夏天就热的让人喘不过来气,像个大蒸笼。
所以夏天她们基本不睡里面,直接睡堂屋的竹床。
想到这里,程未遗立马开口叫住他,“等等,我有一个办法。”
月浅灯深。
一望无际的夜空繁星点点,灿烂的星河美轮美奂。
程未遗帮忙搭手,跟程慕洲合力把竹床给抬到了院子里,微风阵阵吹来,外面的树叶沙沙作响,比屋里开着风扇都要凉爽。
程慕洲还是第一次见这种床,更是第一次尝试着在外面睡觉,新奇的同时,免不了有些不适应。
他抬头看看头顶的星空,“确定要这样睡?”
虽然这床的确大的足够容纳下他们两人,并不拥挤,但以天为被,还是少了些安全感。
大黄摇晃着尾巴过来了。
程未遗甩掉拖鞋坐到床上,趴着身摸摸它的狗头,能够理解程慕洲的不适应,“如果不习惯的话,你可以去我外公外婆的房间睡,我就在这里睡。”
反正院子的大铁门是从里面锁上的,不用担心有小偷会进来。
再说临泉镇这么多年,也没出现过小偷,风气还是很不错的,半夜敞开着门,都不用担心东西被偷。
“一个人不害怕吗?”
程慕洲在她身边坐下,故意吓唬她,“一会儿关了灯,外面可是很黑的。”
“不怕。”
程未遗侧身面向着他,莹莹光亮照映着她脸颊柔和的轮廓,长发有几缕垂落到地面上。
接着,又摆正脑袋看着满天的星辰,“以前听镇上的老人说过,过世的人,会变成星星守护着他们爱的人。所以,我觉得现在外公外婆应该正在天上守护着我。”
所以她不害怕,回到这里,有种莫名的心安。
那种感觉就像在外飘荡多年的孩子,终于回到了亲人温暖的怀抱。
程慕洲终究是不放心让她一个人睡在外面,也跟着一起躺在了竹床上,两人都挨着边缘,中间空出来一些距离。
他觉得竹床有些硬,又起身进去把两个枕头给拿出来,递一个给程未遗。
刚重新躺下,随手点开微信,发现唯一的一个私人好友群里,正聊得火热,而他也被@了。
是唐棠刚发没多久的一条消息:“@程慕洲@霍君逸@陆锦川@唐宴,各位少爷们十一有没有什么安排?明天一起去度假山庄玩两天啊。”
陆锦川:“明天去南岛,没空。”
霍君逸:“出差,没空。”
唐宴:“@陆锦川,又去看老爷子?”
唐棠:“你外公还真是奇怪,都退休几年了干嘛不回来啊,自己一个人住在南岛,不觉得无聊吗?而且身边又没个亲人在。”
陆锦川:“那的确是一个很适合养老的地方,如果你去了,也会喜欢上的。”
唐棠:“不不不,我更喜欢生活在大都市里,那种小地方连个酒吧都没有,太不适合我了。”
苏迎:“慕洲呢?还在忙吗?”
唐棠:“对啊,慕洲哥人呢?@程慕洲”
屏幕上的亮光有些刺眼。
程慕洲把亮度稍微调低一点,才回复他们:“来临泉镇了。”
一群人里只有特意了解过程未遗的苏迎,才知道临泉镇是什么地方,此时她正跟唐棠,还有几个闺蜜在酒吧。
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几秒,默不作声地把手机给放下了,缓缓吐出一口郁气。
酒吧里的音乐声震耳欲聋,男男女女在舞池疯狂地扭动着,尖叫着。
唐棠端着酒杯在唇边摩挲两下,问她:“表姐,临泉镇是什么地方?他去那儿干嘛?”
“他姐夫的女儿,就是从那地方出来的。”苏迎一语点明她的疑惑。
“陪那小丫头回老家了?”唐棠啧啧两声,连连摇头,“我都快不认识他了。”
曾经的程慕洲,哪里有这个耐心,可是自从那小丫头住进他家后,整个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如果不是那天亲眼看到过,程慕洲对小丫头是多么的温柔有耐心,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暴躁的程少爷还有那样不为人知的一面。
“对了。”苏迎越想越觉心里堵得慌,干脆转移了话题,“你姑姑有下落了吗?”
“NO!”
唐棠对这事儿根本没抱什么希望,“四十多年一点线索没有,百分之九十九是找不到了。”
而他们之所以还抓着那百分之一的希望,无非只是想给爷爷一些心理安慰罢了。
这么多年,估计当年的人贩子都已经归西了。
“上次不是听你哥说,打听到一些相关消息了吗?”苏迎问。
“是吗?他没跟我说。”
唐棠单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顺时针晃动着酒杯,“算起来,如果姑姑还活着,她的孩子应该跟程慕洲家的小丫头差不多大了。”
希望老天保佑,能让他们早日团聚吧!
程未遗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她闭眼的时候,程慕洲还拿着手机,不知道在干什么。
耳边倏然传来一阵虫鸣声,她从梦中醒来,天上依旧星辰密布,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身处何处。
按亮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12:56。
身旁有均匀的呼吸声。
程未遗扭过头,借着堂屋里照出来的灯光,能很清晰地看见程慕洲的睫毛,微微往上翘着。
无论在哪里,无论以何种姿势,他的睡相永远都是那么优雅。
不知道他的梦里,有些什么人,发生着些什么事呢?
就这么静静地盯着身边的男人看了几秒钟,程未遗轻轻翻动一下/身子,以趴着的姿势撑着下巴。
嘴角逐渐浮出一丝笑意。
右手的食指则悄悄往前探去,从程慕洲的额头到鼻梁,再到嘴唇下巴一路轻盈游走下来。
最后又回到那张轻抿着的薄唇上。
躺在竹床下的大黄,被这细微的动静给惊醒,立马爬出来甩着头抖动几下/身子,然后转身凝视着床上的两个人。
程慕洲的睫毛轻/颤了一下,嘴角也是微微一抽。
那一瞬程未遗正在对大黄做“嘘”的手势,示意它不要发出太大动静,以免吵醒他。
等收回视线后,她觉得那双唇上似乎带着某种魔力,一直在引诱着自己。像香甜的冰淇淋,让人想要一尝究竟。
心砰砰直跳,终究还是没忍住凑上前去,蜻蜓点水般的亲了一下。跟上次一样。
从来没有想过,除了外公外婆,她的心里还能容纳下第三个人,而且是跟前者完全不一样的情感。
程未遗将自己的侧脸,轻轻贴在程慕洲那结实的胸膛上,尝试着去感受他的心跳,却并没有注意到,她头顶上方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已经缓缓睁开。
此时饱含着复杂又慌乱的神情。
上次在电影院,程慕洲全当程未遗是受了电影情节的负面影响,出于好奇才会那么做。
可是现在才猛然发现,事情好像跟他以为的有点不大一样。
彻夜无眠。
当东边的天空开始泛白时,附近人家里养的公鸡齐齐开始打鸣,老母鸡也咯咯咯地直叫唤,打破了小镇上的宁静。
没多大一会儿,朝霞就冲破云层,织开绚丽的绸缎层层铺开。
前面程贵家的后门也被打开了,传来刷牙漱口的声音,接着是他跟谁在打招呼,“这么早就出门了?”
“啊,去姑娘家看看外孙,听说老程家的外孙女回来了?”
“回了,昨天回的。”
“……”
交谈声结束后,程慕洲轻手轻脚地起身,将趴在他胸口睡了一夜的程未遗给抱去了房间。
又把墙角的落地扇搬出来,接上电后对着她吹。
看着小丫头恬静的睡颜,程慕洲的眼神深了几分,然后转身走出屋子,打开院子门带着大黄出去了。
第26章
院子外面栽种了一棵石榴树,上面结着丰硕的果实; 一个个红通通的石榴挂在枝头; 像小灯笼一样。
沿着干净的水泥路往前走一百米; 左转是镇子上的主干道。
两旁的枯叶堆积一片; 偶一辆三轮车快速闪过; 卷起的风吹动着枯叶发出唰唰的声响,吓得路边几只老母鸡立马咯咯咯地叫着,随后扑腾着翅膀逃开。
镇民们都起的很早,开始忙碌一天的生活; 几个大嗓门的妇女一边隔空喊话,一边对这个陌生的外地来客; 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们不知道其姓甚名谁,只是到来自繁华璀璨的大都市,所拥有的钱财,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十辈子也赚不到,花不完的。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其中一个妇女梳好头发; 一声叹息后; 用塑料梳子把自家窗户玻璃敲得哐啷直响; “起床了; 太阳都晒屁股了。”
程慕洲被小镇上浓郁的生活气息,深深的感染着,时不时地扭头往后看一眼,大黄正乖巧地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迎面冉冉升起的太阳; 金色的光芒温和铺洒在地面,前方不远处有辆在卖早餐的推车,男男女女围了好几个人。
其中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孩撇眼看见他过来了,脸上立即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未遗舅舅。”她向他招招手,然后大步走过来问道:“你也来买早餐啊?未遗醒了吗?”
接着目光落在大黄的身上。
看见前主人,大黄显然也很兴奋,摇着尾巴来到陈来弟的身边,任由她轻抚着自己的头部,背部。
乖巧温顺的像个小孩子。
“阿黄。”
陈来弟眼中有不舍,但更多的是为它感到高兴,“以后未遗跟她舅舅就是你的主人了,知道吗?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去大城市里生活,变成一条城里的狗。”
再也不用被风吹雨淋,忍饥挨饿,受人欺负。
她默默地在心里感叹:命真好啊!比她的命好多了呢。
怪不得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昨天她爸妈没有把大黄拉出去卖给狗贩子,没有被程未遗跟她舅舅撞见并救下,那么它现在应该还在自己家,继续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说不定之后的哪天会被偷,会被卖掉并且没有人救,凄惨地成为人们饭桌上的一道菜。
所以啊,很多时候你以为的好事,其实并不一定就真的是什么好事。而你以为的坏事,说不准在哪一刻就会突然惊现反转,足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
狗命如此,人命亦是如此。比如程未遗。
“她还没醒。”程慕洲低头看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估计也快了。”
陈来弟直起身,两只手扶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那我请你们吃早餐吧!谢谢你救了阿黄,以后,也希望你们能好好照顾它。”
推车上卖的早餐种类很少,只有油条,薄饼,还有白面馒头,但足以满足镇民们不挑剔的胃。
程慕洲本来只是出现闲溜达一下,没想到会碰上陈来弟,也没准备买早餐,不过既然已经来了,带一些回去也无妨。
当然,不能让小姑娘买单。
他掏出皮夹,把自己的这一份付了,顺便把陈来弟那一份也付了。
折返回家,程未遗刚刚起床从房间里出来,睡眼惺忪,哈欠连天,精神萎靡,一看就是没有睡好的样子。
“起了?”程慕洲扬扬自己手里的早餐,大步走来放在桌子上,“正好,早餐买回来了。”
“你……去买回来的?”
程未遗惊讶于,他居然能这么快融入乡下人的生活里。还有,他是什么起床的?她又是什么时候回到房间的?
为什么一点察觉都没有。
这时王秀过来了,手里拎着两个颜色不一的塑料袋,一个袋子里装的是新买回来的洗漱用品,另一个里装的则是一些黄表纸和冥币,还有几串金元宝。
随后放在桌子上,神神叨叨地跟程未遗念叨了一番,让她把这些东西都带到外公外婆的墓前烧掉,这样会受到保佑的。
说完又扭头问程慕洲:“小伙子,你抽烟吗?身上有没有打火机?”
“没有。”程慕洲虽抽烟,但外出却从不随身携带。
更何况身边还跟着个未成年,不能让她吸太多二手烟。
王秀只好又回家拿来一个打火机交给他,并再三叮嘱一定要把那些东西都给烧完。
两人简单吃过早餐后,就开着车去山上进行祭拜了,车子停在山下,程未遗凭借模糊的记忆,带着程慕洲通过一条人踩出来的小道往上走。
路边开着一片不知名的小花。
气温正在逐渐升高,一段距离后,每走一步都觉得十分费力。
程未遗只好通过闲聊,来转移注意力,她低头看着程慕洲拎在手里的东西,打听,“城里人应该不烧这些东西吧?那你们是怎么祭拜祖先的?”
过去的五年里,她有听姜明清和程慕柔提到过扫墓,参加葬礼之类的,但是那些都与她无关,自然无从得知,也没兴趣得知。
在那段灰暗岁月,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只能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苟活于世。
换句话说,就是混吃等死。
“都埋葬在公墓里,买束花过去祭拜一下就好。”
程慕洲表情滞了一下,又说:“等到明年的八月二十号,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带你过去祭拜你的父亲。”
以及他的姐姐。
头顶上空,太阳蓦然变得炙热,阳光直直照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