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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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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姆迟疑了一下,看得出来对方的郑重,有心想要推辞一下,却被陆紫强硬地塞到了手里:“这并不足以表达我和大熊哥的感激之情,但这已经是我们夫妻俩现在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东西了,还希望你不要嫌弃才是。”
  ※※※
  “既然是他们的心意,,那便收下吧,如果觉得有点贵重的话,那么便在他们找房子的时候适时帮点忙。”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若是再拒绝就说不过去了,所以我就收了下来。”欧姆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盒子,然后愣住了。
  “怎么了?”涂宗冶走过来,看着躺在盒子里的虽然平整但是看得出来材质不怎么好的线装书——这个是什么东西?
  不是药膏啊?
  他拿起来,然后发现下面还有一本,看起来比自己手里的那本更厚。
  翻开手里这本书的扉页,涂宗冶发现里面是密密麻麻的图鉴,还有一些线条简单却形状各异的草木图绘。
  他呼吸一窒,定睛细看,配合着一旁简短却精辟的记载……这是一本草药图鉴?
  正疑惑着,他就听得身旁的欧姆发出一声轻声低呼,他小紧张了一下,却见欧姆将他手里拿着的另一本线装书递过来:“这个……是医书吧?”
  涂宗冶前世因为自己腿疾的缘故,也翻看了不少的医学著作——其实在庆朝,医学方面的书籍并不多,医术的传承更多的是家族式或者非常正经的拜师……当然,乡村赤脚医生那种不算——但既然是朝廷,自然是有手段收录这些东西,涂宗冶也是后期和太医院的关系好了之后了解了不少,因此只是略略翻看,便知道欧姆手里的这本手写的医书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瑰宝。
  “这个东西,的确是他们能拿出的最好的了。”涂宗冶此时心里的遗憾早就一扫而空,他看着欧姆的眼神里闪着奇特的光芒。
  ※※※
  涂宗冶虽然很想将欧姆养在家里,更是自信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能让欧姆衣食无忧并且过上非常享受的权贵生活,但既然这是欧姆愿意去做的事情,他自然是百分百支持的。甚至,他还会帮助欧姆做得更好。
  诚然,仙人果已经成功种出来了,其他用做试验的药材也已经长势良好,不过清水镇这儿的土地还不够,虽然咱们山庄的土地大部分都是沃土,但是更多的是盐碱地,或许一两年还成,却无法供应后续的发展。
  药材的种植不比庄稼,一般的庄稼成熟时间再长也是一年一熟,但是大部分药材都要依靠的时间的积累才能吸取日月精华,沉淀出药效来。
  所以,涂宗冶就打算找个机会去陆紫那里获得让欧姆学医的机会——他也就看出来了,陆紫虽然病弱,但是医术比熊谷可是要高一大截。现在的熊谷可还没有前世他们相遇时那种精湛的医术,可是陆紫却能够在现在就治好自己的腿,这本事孰高孰低已经不需更多比较了。
  不过毕竟是要学对方安身立命的本事,总不可能嘴巴一张就去要求就能得到满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学医的门槛可比读书科举的门槛更高。
  本来涂宗冶是准备让对方欠更多更大的人情,比如仙人果的种植方法,谁知道欧姆直接就自己解决了种植问题,而且比他探究出来的更快更好,让涂宗冶完全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甚至于,他什么都还没有说没有做呢,对方就直接将药草图鉴和医术大全送过来了。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陆御医的著作,而且是只留给自己的女儿的。
  有了这个,可比去跟着熊谷和陆紫学医还要靠谱,这才是真正的毫无保留啊。
  “是这样吗?那岂不是太贵重了?”听涂宗冶说了这两本书的价值,欧姆觉得手里的东西重逾千斤。
  “可是你也相当于救了他们的命不是吗?如果不是你种出来的药材让他们看到了希望,想必他们也不会拿出这种东西来的,也算是一种等价交换吧。”涂宗冶说得有些直白,就是不想欧姆因此觉得背负了多少人情。
  lady也忍不住用那平板的系统女音开口道:“宿主请一定不要放弃这个学习机会,中医学在星际时代已经十不存一。尤其是宿主手上的这本医书,可以提高宿主在本世界的评分。”
  听出了lady话语里的郑重和隐藏的很深的急切,欧姆眉头一皱,原本的疑惑再次浮上心头,他没有回应lady,而是看向涂宗冶:“你怎么了,不高兴吗?”
  “小慕……”涂宗冶深深地吸了口气。
  欧姆:“……怎么了?”
  “我突然好担心。”涂宗冶突兀地说了一句这样的话。
  担心?
  欧姆不明所以。
  涂宗冶将手里的药草图鉴放下,张开双手将小小的少年抱在怀里:“熊谷和陆紫因为你的缘故给我治腿,廿先生他们也在见了你不久后就很喜欢你,现在陆紫还把她的传家宝给了你……这么多人都那么喜欢你,小慕你可不要被他们给诱惑了啊。”
  本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的欧姆:……这个时候皮一下很开心吗?


第56章 未婚夫第十六天
  九月初九; 宜嫁娶。
  秋高气爽; 云淡风轻。
  一大早天刚灰蒙蒙亮起; 涂家和区家就忙碌了起来。
  “少爷,您这身简直是太好看了!就跟那戏文里唱的那样; 翩翩儿郎!”阿全看着一身红色的喜服,长身玉立的涂宗冶; 简直又激动又感动。少爷腿脚也好了,又马上要成亲了; 在他看来,这就是少爷以后飞黄腾达的人生起点了啊,作为书童,他与有荣焉。
  涂宗冶却并不受用,有些嫌弃地看了一下:“都多大个人了; 还跟毛头小子似的。”
  阿全:哦,少爷您马上就要洞房花烛夜了; 所以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嘲笑他们这些八字还没一撇的吗?……关键是我没胆子反驳; 嘤。
  “哥哥哥哥哥!”随着一连串的哥; 全身上下穿得喜洋洋的涂宗钦连蹦带跳地跑进来,在他身后前段时间安排的专门跟着他的小厮都气喘吁吁差点撵不上。
  虽然之前来清水镇这儿的确是只有涂宗冶兄弟俩外加一个书童三人——镖师安全送达任务也就完成了——但从客栈换到小山庄来; 就必须增加人手了。而且涂宗冶也不想成亲了之后还让自己的伴侣做那些个洗涮打扫的粗活儿。
  因此现在涂家的配置就是涂宗冶身边还是只有阿全一个书童兼小厮(阿全骄傲地叉腰:少爷身边的第一人不可动摇!),涂宗钦也多了一个九岁左右的小书童。
  除此之外还有个负责清洗衣物和管理厨房的仆妇; 负责日常打扫的中年汉子。
  值得一提的是,小书童、仆妇和中年汉子是一家人,仆妇和中年汉子之前是在大户人家干过; 只是那户人家犯了事,他们虽然不是家生子没有被牵连,但也没了收入来源。
  虽然在涂家的月钱比不上上一家,但是人际关系简单,而且自家娃还能跟着小少爷认几个字,夫妇俩已经十分感恩了,做事也是十分的尽心尽力。
  涂宗冶本打算再买两个备用着等欧姆过来的时候伺候他的,结果直接被欧姆给拒绝了——虽然说有人伺候着是挺舒坦的,但他现在手头上的事情并不需要再麻烦别人了。
  不过虽然涂家现在人丁单薄,但涂宗冶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的人,更何况有李大人和廿先生带来的人马,凑一凑也是十分热闹。
  涂宗钦也是自从离开涂家之后好久没有热闹过了,有知道这是他哥的喜日子,一大早就精神得不得了:“哥哥哥哥!小慕哥哥这么不在家里了呢!”
  涂宗冶赶紧按住跳豆儿似的弟弟,话说自从陆紫给涂宗钦调理身体,小家伙身体一日比一日康健后那精力是直线上升:“今天是我和你小慕哥哥成亲的大喜日子,所以他要从区家出发,你今天听话点儿,别闯祸,明天给你包大红包。”
  涂宗钦一听到红包眼睛都亮了,但是他对对手指:“大红包可以换成其他的吗?”
  涂宗冶挑眉:怎么,还有比红包更吸引小孩儿的?
  将涂宗冶没有直接拒绝,小家伙认为有戏,扑闪扑闪着黑葡萄似的水灵灵大眼睛:“我想去海边玩儿,可以不?我听阿福说这段时间的海边可好玩儿了,还可以赶海!”
  涂宗冶看向涂宗钦身后的小书童,被晒得黑黝黝的小少年吓得脸都白了两层,噗通一下就跪了:“少、少爷,小的没有怂恿小少爷去海边……”他只是被小少爷缠着问他以前是怎么过的时候,多嘴了一两句以往这个时候他都是和村里的小孩子们去赶海,谁知道小少爷听了就真的上心了。
  涂宗冶一眼就看出阿福没有说谎,也知道对方没那个胆子敢怂恿弟弟:“阿福你起来,下不为例,”又低头看了看眼巴巴地瞧着自己的涂宗钦:“看你表现再说。”说完就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了——他还急着去接小慕呢,弟弟什么的暂时往后挪挪。
  ※※※
  比起涂家这边的小波折,区家这里要平顺得多。
  虽然欧姆也是一大早就起来了,但因为他用不着像是女子那样去上妆,因此收拾整齐换上成亲的长袍就没什么事情做了。
  “小少爷,夫人和老爷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很欣慰的。”老管家区叔抹了抹眼角的泪花,就在半年前,他还在忧愁回到清水镇之后要和小少爷如何生存下去,能否在自己有生之年给小少年找一个温良淑德的姑娘为妻,没想到一眨眼这才几个月过去,少爷就要和一名男子成亲了。
  虽然对方现在名声不显,但是他自认活到这么一大把年纪,看人还是有点准头的。如果对方真的能如发誓的那样对小少爷好的话,那的确是比娶一个姑娘进来要更轻松一些——老人家就是偏心得如此理直气壮。
  “小师弟准备好了没?”熟悉的敞亮大嗓门在门外响起,老管家连忙推门一看,一张满是褶子的脸笑成了菊花:“熊大夫,熊夫人,小少爷已经妥当了,里面请里面请。”
  前几天欧姆收到了陆紫给的陆远亲笔编写的药草图鉴和医术大全,虽然知道这东西是表达救命之恩的,但是在这个时代,知识有多么的重要欧姆也还是了解的。
  因此在第二天道谢的时候,反而熊谷“灵光一闪”,说若是觉得太贵重的话,干脆就变成“自己人”吧。
  陆紫也在略略思考后非常热情地促成这件事情。
  涂宗冶本来就打算让欧姆跟着他们学医的,自然是也是推波助澜,因此欧姆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多了一个师兄和师姐——用陆紫的话来说,他俩还不够资格收徒的,正好给欧姆的书是他们父亲兼师父的,因此他们就代师收个小师弟罢。
  而后面欧姆的表现也让他们完全不后悔当初的决定,陆紫自认为自己的天赋算是不错的了,毕竟这是得到她的父亲亲口定论的,但是现在看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欧姆无论是记忆力、理解力和举一反三的能力都比自己当时要快得多。
  因此处于对父亲的衣钵又多了一个传承的欣慰,陆紫他们是对欧姆更加亲近了。
  就在前两天,他们在同一条街盘下了一个小院子,院子里大部分家具都是齐全的,因此他们在第二天就搬了过去,现在来区家,也是打算以欧姆的家人的身份出场,也算是增添人气。
  ※※※
  欧姆和涂宗冶在清水镇都没什么认识的人,但是他们不认识人却不认识“官职”。
  涂宗冶虽然差不多是和涂家分割开来了,但涂父不可能将家事宣扬得众人皆知,再加上天高皇帝远,在外人看来,他和涂家还是一体的。
  而涂父那卫尉卿的职位在清水镇这边,甚至清水镇坐在的夏州来说也算是个不小的官了,身为衙内的涂宗冶自然就是他们交好的对象。
  是以在涂宗冶刚来这儿让镖师们收拾了那群劫道的匪徒又押送到官府之后,县令没有敢敷衍以对,而是按照律法章程认认真真地进行了审讯和判刑。
  而这次涂宗冶成亲,不仅这位县令,就连周边的乡绅,无论远近,都赶来道贺,再讨上一杯喜酒喝,若是不方便亲自来的,也会备上一份厚礼差管家之流奉上。
  阿全经过这段时间的刻苦学习,涂宗冶非常放心地让他来招待其他来宾,让阿全又激动又惶恐,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得罪了客人们。
  相比之下,欧姆所在的区家要相对于冷清许多,虽然区家在清水镇曾经也是大户人家,但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自从区慕的父母去世之后,帮忙打理家产的并不想和老家这些盘根错节的打招呼,是以几乎从不联系。
  因此虽然欧姆和老管家回到这边清水镇的大宅子的时候引起了周围邻居的好奇,却也没有更多。
  但无论如何,成亲的热闹是少不了的,一路上吹吹打打的,还有专门负责往外撒糖果的——若是扔铜钱,难保不会有大人凑进来,到时候大人小孩挤一起,容易发生意外。但如果只是扔糖果的话,大人就算再馋嘴也不会缺那么一两块甜口的,又喜庆又安全。
  涂宗冶本身就身材高大,只是因为腿受伤了之后整个人一直靠轮椅的代步,所以才会混淆他的真实身高。现在腿脚好了,虽然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巅峰时期略显消瘦,但穿上红色的喜服,骑上高头大马,再配上他那张出色的容貌,一路上不知道热的那些个看热闹的妙龄少女以及妇人们都舍不得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
  同时心里也十分好奇,能嫁给这样出色的人该是多么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
  门开了,先是一个头花花白的老头子走出来,让翘首以盼的众人忍不住露出失望的表情,这个时候门内的人影再一晃,众人再次打起精神,谁知道这次出现在他们眼中的却是一个黑铁塔一般高大的汉子!
  看热闹的众人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心中想着这是个怎么回事,怎么不是糟老头子就是铁大汉,这到底是迎亲的还是来打架的?
  另外对区家有点儿印象的,这个时候却想起这家似乎没有女郎?
  欧·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姆早就在门内等着,听到外面熙熙攘攘,还有些好奇,陆紫却拉着他让他等一等先让熊谷在外面“为难”一下——虽然一般庆朝男子之间成亲也会分嫁娶,被娶的那个大部分要遵守女子出嫁的规矩,但涂宗冶并不想委屈了欧姆,是以出了成亲前出发是从区家出发的外,其他的都是遵循的男子成亲的礼仪。
  熊谷自然不会真的为难涂宗冶,因此意思意思地阻拦了片刻,便朗声笑着放过了他。这个时候,然后大门一打开,同样穿着大红色喜袍的欧姆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
  原本区慕个子瘦小,且因为性格怯懦,整个人给人一种软弱不大气的感觉,虽然已经十六七岁了,但实际上还习惯性地依赖着区管家,无论穿什么,都给人一种打不起精神的灰暗感。
  但是自从区慕变成欧姆之后,有意识的锻炼再加上心态不一样,整个人的精神气儿焕然新生。
  欧姆的肤色有些偏白,大红色的喜袍一上身,更加衬得他五官俊秀,唇红齿白。
  除了雪白的皮肤以外,美艳的眉眼也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欧姆的眼窝深,眉骨高,眼形是典型的桃花眼,波光粼粼,很少有人长有这么标准的眼睛,像桃花的花瓣。
  他的眉毛浓密,眉峰斜上,又有几分英气,有了这么一双美艳明亮的眼睛,甚至可以忽略其他的不足,不管是穿着和打扮,整个人天生就带着灵气。
  平日里他穿得素,又明又亮的眼睛和略带婴儿肥的脸颊配合着相对于小巧的身材,更多的是一种可爱乖巧的少年感,但是今日换上艳丽的红袍,眉眼中的艳丽和风情便一下子凸显了出来,一下子成熟了许多。
  尤其是那双黑亮亮的眼睛,仿佛是会说话一般,只要一笑,浓墨的黑就乍开细碎的亮光,如同夜空繁星,让人忍不住沉溺在其中。
  区管家看着涂宗冶定定地看着欧姆,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的样子,忍不住欣慰地呵呵笑起来,笑着笑着,他又趁着旁人不注意微微低头,擦拭掉眼角的泪水——老爷,夫人,小少爷长大了,你们在天之灵也该安息了。


第57章 未婚夫第十七天
  涂宗冶一直都知道欧姆好看; 但是当他回过神来; 发现周围的围观看热闹的也看呆了的样子; 内心一下子不爽了,完全不管接下来的流程; 直接长臂一伸就将欧姆拉进了怀里,另一只手还占有欲十足地轻轻按住欧姆的后脑勺; 势必要将他按在自己的怀里不露脸的意味十分明显。
  见到涂宗冶的举动,那些个群众们才纷纷回过神来——诚然没想到这一对星人都如此出色让他们愣神是其一; 但另一个原因也是没想到虽然对方是儿郎,但也是做新郎官打扮。
  本来按照习俗,就算是男子之间的成亲,也会分嫁娶方,嫁方怎么样都会披上盖头。
  “……太紧了。”欧姆略略挣扎了一下; 虽然力道不至于大得都要嵌进去,但也不太能喘得过气啊。
  涂宗冶放开了按住涂宗冶后脑勺的手; 另一只手却依然牢牢揽住不松。
  此时他已经回过神来; 眼神却一点儿没有移开一分一毫的意思:“小慕; 我来接你了。”
  欧姆眼神闪了一下——大狮子以前还叫他欧姆哥哥呢,现在就变成小慕了。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下一刻涂宗冶一个响指,一个面容端方的年轻人就牵着另一匹挂着红绸的骏马前来。
  而这个时候; 众人才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在哪里——这迎亲的,居然没有花轿!?
  这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丝毫不逊于方才涂宗冶骑过来的黑色良驹,只是眼神更加柔和温顺。清水中一般人家都难得看到马; 更何况是如此高大精神的,一时间刚才对新人的注意力都转移了一半到马的身上。
  涂宗冶不理会众人的赞叹,先是扶着欧姆上马,确定安全无虞了,才长腿一蹬利落地翻身上马,然后对熊谷和陆紫抱拳:“师兄师姐,我和小慕就先行一步了。”这是完全随欧姆改口了。
  熊谷愣了一下,然后朗笑出声:“哈哈哈哈!没问题!看样子小师弟果然没有看错人!”不是以男妻之礼,而是放在同等的地位,这份心意也的确很难得了。
  他看着身旁面色比起之前要更好上几分的爱妻:“阿紫,我们也赶紧去喝一杯喜酒吧!”虽然他们现在是欧姆的师兄师姐,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还是涂宗冶的朋友,更何况现在连区管家都早早地接过去了,他们自然也不能落后。
  ※※※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秋天,但是气温却并没有下降多少。
  尤其是本来喜服就一层又一层的,穿在身上的确是有些焦热,但这骑在马上微风一吹,倒也有几分凉爽。
  这是欧姆有生以来第一次骑马,和曾经坐在狮子的身上不一样,又是一种新奇的感觉。
  欧姆在这之前本来就只骑过狮子,但那个时候他是四条腿的狞猫,和现在两条腿的人类完全不一样,因此他在上马跑了一会儿之后,便觉得有些掌握不了平衡——虽然有马鞍在,但这真不是理论知识丰富就行的。
  不过还好一来这是主干道,二来还要照顾着后面的喜乐队伍以及挑婚礼的速度,慢慢走着倒也看不出多少不妥来。
  谁知涂宗冶和欧姆并驾齐驱了一会儿后,突然道:“小慕,这样的速度,可能要错过吉时了。”
  欧姆是知道这个时代对吉时吉日的看重的,下意识道:“那怎么办?”
  “交给我吧。”涂宗冶说完,干脆驱使着身下的黑马靠近,伸手一捞就将欧姆从白马伸手抱了过来!
  “啊——!”欧姆低呼一声,惊疑不定地看向涂宗冶,却见这人眼含笑意:“我们共骑就可以了,这样我可以加快速度又不用担心你坐不稳。”
  欧姆被涂宗冶紧紧圈在怀里,呼吸之间都是对方身上的气息,他脸上一热,嗫嚅道:“我这是第一次骑马,但我以后会好好学的。”
  涂宗冶挑眉:“不用学也没关系,反正有我呢。”他说完,护好了怀里的欧姆,双腿一夹马腹,缰绳一抖,披着红绸的骏马就立即小跑了起来。
  涂宗冶的这一举动,让跟在后面的迎亲队伍全都傻了眼,可是给钱的是大爷,他们又不能对雇主指手画脚,对视了一眼,只能选择也加快步伐,全都拔腿跑起来。
  只可惜两条腿终究跑不过四条腿,尤其是那些个吹拉弹唱的乐人和肩扛手提的,若不是想着那丰厚的酬劳都憋着一口气,怕都是早就乱了套了。
  饶是如此,一路过来周围看热闹的百姓们在表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都满腹疑虑——这是咱们镇子上新的迎亲方式吗?有钱人家果然成亲的方式和他们这些小老百姓不一样啊。
  ※※※
  区管家本来想留在区家的,但欧姆以他往后就住在涂家的小山庄,不想和老人家分离为由劝说,老人家本就心软也舍不得,便也跟着涂家来迎亲的队伍一同走了。
  只不过清水镇地方小,涂宗冶能找到两匹良驹已是不易,老管家的身子骨又经不起折腾,干脆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一头昂昂叫的小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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