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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死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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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风和日丽,一片大好春景,不可能躲雨。
事出反常必有妖。
逃犯?吸毒?走私?拐卖妇女儿童?
所有能够和犯罪怪上钩的,吕侠的脑袋全想到了。
是报警?还是先观察?亦或者直接无视离开?
三种方式,在脑海里交织,最后,他选择了第二种。
猫着腰,闪身躲在一处高大的樟树后面,粗大的数干足以挡住他那不算粗壮的身材,抹掉已经快要流下的汗水,吕侠一动不动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山洞口。
时间渐渐的流逝,洞口毫无动静。山上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叫着,迎接着一天的第一缕阳光,吕侠看看手上的手表,已经快到7点,再过一刻钟,如果还没动静,他就打算回家,懒得理这破事。
忽然,有个人影闪身出了洞口,黑乎乎的长袍子遮着脸,看不清样子,身材却是无比的高大,吕侠目测:这人起码快到一米九。
浑身上下什么都没有,除了腰间有条红黑相见的腰带之外,全身上下,完全包裹在黑色之中,只是,对方还算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左腿貌似受过伤,或者本人有残疾,行走的时候,右肩比左肩高,从背后看,就是一个瘸子。
前面这人,显然异如常人,即使不是罪犯,也肯定不是正常人。
吕侠悄悄的尾随着,始终和他保持着一百米左右的距离,就这样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山路的岔口。
那人显然对地形不熟,他愣在三岔口,伸出手臂左右比划了下,嘴里叽叽咕咕的,不知说些什么,然后,大踏步,朝着陨石河的右侧方向走去。
一路上,出来散步的人慢慢的多了些,吕侠的胆子也就更大了些,他不再猫着腰,开始正经八百地跟着他。
他能肯定,只顾自己走路的人,绝对不会发现他的存在。
绕过了长江路,前面就是进入星罗棋布的居民区内,吕侠觉得,狐狸尾巴总算快要露出来了,这让他不由得心生窃喜。
维护正义的心,立刻涌了上来,如果抓到罪犯,自己也算见义勇为了一次,搞不好,还能弄到点奖金或者锦旗什么的,那不就是挺牛掰的事儿?想到这,吕侠更加的来劲。
突然手机响了,让心无旁骛的吕侠吓了一跳,他一看号码,脸色十分的不耐烦:“什么事?这么早?”
“老爸问,他的早点你买了没?还有。。。。你弟弟我,正在等待你的投喂,别忘了啊。”
吕侠本想破口大骂一番,可眼下他也顾不上较劲,只是随口嗯了声,收了电话,再看,那人闪身,不知走进了哪条小巷。
他气的拿起手机,接通后,对着话筒一顿臭骂,完了,余怒未消的他,啪地一声挂断,利索勇猛。
人跟丢了不说,常去买早点的那家,居然歇业了,吕侠想换一家再买,可,距离上班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在犹豫了三秒之后,他朝着家的方向疾走而去。
想到犯罪分子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不见了,这种感觉,让他一天都提不起劲,临下班的时候,他开始用网络搜索今天城市的新闻事件,期待那个奇怪的人,能够早日落网。
可到了夜间十点整新闻,城市依然一片祥和,并无犯罪事件发生。
第二天一大早,不死心的他再次来到洞口,今天,一片宁静,灌木也渐渐恢复了它该有的挺拔,路口,如果不是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有人走过的痕迹。
这个忽然出现的怪人,就这么消失了。
除了开始的几天,吕侠偶尔会想起来之外,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吕侠,将这个人完完全全的给忘记了。
一天,家里忽然来了一位访客,一身黑色的西装,黑色的皮鞋,大背头露出他宽宽的额头,脸上棱角分明,高鼻凹眼,有着明显不同于这个城市男人的面貌特征,加上他那几乎让人羡慕的高壮身材,就这通身的气派,将吕治国给完全镇住了。
好事的邻居陈大妈探出头来问:“老吕啊,你家这稀客指名道姓找吕侠,别是你家大儿子在外面闯祸了吧?你可要好生安抚安抚人家,别报警,小心坐牢。”
“我家的事,您老就放心吧,吕侠是练武术的,说不定是他在外面替人打抱不平,人家是来报答的也不一定呢。”边说边把陈大妈往外推。
陈大妈被挤兑着不知说什么好,站在院门口,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
那人站在那,微笑着看着,等到吕志国回头站定,他先朝吕志国恭恭敬敬的鞠上一躬,然后开口说:“老伯想必就是吕家长辈,我叫郑瑾,我这有一见面礼,先呈给老伯,也算是我的一片心意。”说完,从西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故意抬高语调:“今天来的匆忙,这是我谢谢吕侠(闾夏)的一点小心意,等下次拜访,定当准备厚礼一份。”
吕志国懵了,杵在那,不知是该接还是不该接。
“老吕,犹豫什么,人家说了,是见面礼,不收白不收。”
陈大妈的话,让那人微微鞠躬,以示谢意。
陈大妈见此更来劲,嘴皮子利索极了,:“我说吧,有钱人就是不同,你看多礼貌,老吕,你还愣着干嘛?赶紧讲人家迎进屋,端茶摆饭啊。”
“多谢老婆婆仗义,郑瑾有礼物相送。”说完,随手掏出两张红票。
陈大妈喜滋滋的接过来,不住的点头哈腰,嘴里不停的念叨:“你叫郑瑾是吧?我看还真挺正经的,吕家有你这个朋友,真是他家的运气。”
见此状,吕治国哭笑不得,厚厚的信封在他手上,他明白其中的分量:没有一万,也有五千,这个叫郑瑾的,也许真是吕侠救下的。想到这,他一把拉过郑瑾:“走,进屋,喝茶,马上,吕侠就下班了。”
郑瑾朝陈大妈微笑着招手,吕治国见状,赌气似的立刻拉着他的手,穿过院子,走进了大厅。
迅速环顾四周的郑瑾,眼神里已经没有了笑意,他盯着屋内那张大大的全家福合影,目光如炬,神态凝重。
吕侠回来的时候,郑瑾已经和吕治国打成了一片,郑瑾在客厅看电视,吕治国在厨房做饭,有一搭没一搭的,两人还聊起了天。
一见吕侠进来,郑瑾迅速站起来,朝他微笑,微微鞠躬,这个礼仪,让一向大大咧咧的他很不习惯,下意识的,他也点头鞠躬,等待对方的下文。
“承蒙闾夏搭救,我郑瑾才有今天,我特意来拜见恩人,以表我感激之情。”
听他这么说,吕侠更加摸不着头脑,在印象中,他好像并没有搭救过眼前这位叫郑瑾的男人,可见他言辞凿凿,态度诚恳,他猜:也许是时间太长,忘记了,也许是,这个人认错了人。
“郑先生太客气了,我。。。”
“别我我了,先吃饭了,有烧排骨,凉了就不好吃了。”吕治国一把拉过郑瑾;“你是客人,要请上座。来。。。”
郑瑾稍稍推辞了一下,见吕侠未做声,他顺势坐了下来。
吕侠见老爸跟他熟稔的就像老朋友,他也不忍多问,去厕所洗了洗手,也随后坐了下来。
“小弟呢,怎么还没回来?”郑瑾忽然开口问。
“他呀,别等他了,那小子不饿肚子他才不回家。”吕治国随口答道,他奇怪的问:“你怎么知道还有个小弟啊?”
郑瑾不动声色:“邻居说的啊,陈大妈,对,她悄悄跟我说的。”
“这老东西,为了两个钱,敢情把我家底儿都兜出来了。”
吕志国边往郑瑾的碗里布菜边说:“今天难得,要不,咱俩喝几杯?”
郑瑾故意斜眼瞅了瞅吕侠,吕治国立马明白:“别管他,咱俩喝,他经常有训练,喝不了酒。”
吕侠边听着郑瑾和老爸的聊天,一边仍然在回忆,这位气度不凡的帅哥郑瑾,他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还没等吕侠想起来,吕志国和郑瑾早就喝的酒酣耳热,酣畅淋漓。
喝完酒,就是喝茶聊天,郑瑾并没明确说出他到底是怎么和吕侠认识的,只是说:以前有缘认识,现在才有空来拜访。
一脸懵的吕侠直接问他:“以前是多前?”
郑瑾沉思良久:“事儿多,不太记得了,只是记得你家地址。”
吕志国嚷嚷道:“管它那么多干嘛?反正现在郑瑾来了,就是记得你,你看多有缘?以后啊,你们以后要多走动多亲近,这样才算好哥们儿。”
夜深了,郑瑾要告辞,脸上红扑扑的,脚下摇晃晃的,手臂乱乎乎,尽管站起来三次,愣是走不出院门去。
“算了吧,郑瑾,今晚就留在我家,反正我家也就是三个糙男人,没什么不方便的。”吕志国说完这句,自己也坐在那,垂着头,摇摇欲坠。
想要阻止的吕侠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郑瑾马上接话:“那怎么。。。好意思?打扰这么。。。久了,我也该走。。。了!”
醉意薰薰的郑瑾,再次站起来,这次,跌坐在沙发上,开始垂着头打呼了。
一见他这样,吕侠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既然是恩人,那就拿出点恩人的姿态出来,才算礼尚往来。
郑瑾个头比他高半个,身材也比他壮实,吕侠在衣柜里翻找了好一会,才总算找到一套还算能够让他穿得上的睡衣。
吕侠从没在家招待过朋友,更别提在家过夜,,对于该怎么招待这位贵客,他还真有点手足无措。
老爸今天是真高兴,很少有兴致喝酒的他,今天居然和一个陌生人在家喝醉了,这两人,真可谓志趣相投。
让老人家高兴,即使是个陌生人又怎样呢?反正他有功夫,俗话说:艺高人胆大,他才不怕这位不速之客是什么不法分子。
这样的想法驱使下,对于郑瑾的到来,吕侠好像也没一开始那么反感。
卫生间在客厅的最里端,吕侠拍拍郑瑾的背:“嘿,嘿,起来,去洗个澡再来睡。”
郑瑾嘴里呢喃了一句什么,吕侠没听清,他再次拍拍郑瑾的后背,声音稍微大了一点:“这么帅的人,不洗澡,那算哪门子帅哥嘛。”
这句玩笑话,大概起了点作用,郑瑾的身体像蛇一样蠕动了一会儿,吕侠见此,再次加大攻势:“洗澡,郑瑾,你这名字正经,你要对得起你的名字啊。”
一骨碌,爬起来身手完全不像喝醉酒的人,吕侠呆了,惊呼:“敢情你没喝醉?这比刚才敏捷多了!”
郑瑾定定地看着他,深凹的眼睛红纭纭的,好像要看进吕侠的骨头里,可嘴里吹出来的,依然是酒气阵阵,好不微醺。
“你看我干嘛?我脸上又没长草。”
“闾夏,我找你找的好苦!”一声叹息,仿佛让整个空气中,都弥散出白酒的味道,吕侠不由得倒退了几步,迷惑的望着他。
郑瑾好像意识到自己自己的失态,他迅速低着头,胡乱的整理着有点褶皱的西装,再抬眼时,醉态迷离,神情空洞。
“走吧,我带你去卫生间。”
“有。。。劳。不好。。。意思啊。”
“没什么,有缘嘛,难得今天爸爸高兴,我倒要谢谢你。”
身后的郑瑾没作声,吕侠回头瞧,只见他正蒙着脸,站在墙边,不知在做什么。
“你过来啊,我给你调好热水,你自己慢慢洗吧,厕所地上滑,小心摔跤。”
说完这些,吕侠转身欲走。
郑瑾一直都没出声,在吕侠即将关上厕所门的那一刻,他冷冷问:“为什么?”
吕侠被问得莫名其妙,即将关闭的房门瞬间戛然而止,两人就那么站着,一个门里,一个门外,昏黄的射灯下,是两个孤独的身影,囧怪无比。
“你说什么?是不是喝的太多了?以后啊,还是少喝点吧。”
郑瑾不咸不淡的问:“你还欢迎我来吗?”
“我们穷家小户的,有什么欢迎不欢迎的,只要你愿意,只要老爸高兴,你尽管来。”顿了顿:“你快洗吧,水都快放完了,这五月天,晚上还是挺冷的,你多泡泡热水。”
关上门,吕侠心里忽然升起来很多的疑惑:
如果他真的救过郑瑾,怎么他不会记得确切时间?按说:一个人会很容易记得让他感动或者伤心的某一件事的时间或者在哪个地方,这其实就是人之感情的一个基本本能吧,可,郑瑾说他事多,不记得了。
他不记得出事时间和地点,却能记住恩人住的地方,而这个不算太有名街道和门牌号,按说:记自己的事,比起恩人的信息,好像前者更合理,更容易不是吗?
刚才那忽然闪现的神态,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醉酒者,可等吕侠想要再次确认的时候,郑瑾就又恢复到酒醉漫天的、的状态,难道,他的醉酒是伪装的,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说说的,也有可能都是假的,自己压根就不是他的所谓救命恩人?
想到这,吕侠惊得出了身冷汗,他赶紧将老爸身上的那个郑瑾送的信封打开看:一摞扎扎实实的红色钞票,全部都是新的,还泛着油墨特有的香气,钱,一张张硬脆脆的,全部都是真的,吕侠目测:大概一万元。
素不相识的人,会忽然送给你钱,如果不是报恩,那会是什么?还真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砸在吕家人的身上?
吕侠不信。
“看什么呢?这么点钱就值得你这样看?等机会,我提一箱子给你。”擦擦头上的水渍,走出房门的郑瑾慵懒的靠在门边上,望着若有所思的吕侠,回过神的他,吓得手上的钱全都掉到了地上。
“你怎么没个声音啊?吓死我了。”故作镇定,吕侠一边蹲下捡钱一边埋怨。他害怕郑瑾看出对他的怀疑,他也害怕郑瑾那一副胸有成竹,睥睨天下的样子。
“我喊了你,你没听见,闾夏。”
忽然的,吕侠觉得郑瑾叫的他的名字,好像有点不一般,可,他说不出来哪里不一般,挠挠头,他寻思:也许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口音自然有区别,那又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你想睡哪里?我去铺床。”
“你房间,可以吗?”试探性的问话,让吕侠脸上一阵发烧,他迟疑了一会儿,再次询问:“你确定要睡在我房里?”
“哪会!玩笑话,我睡沙发就可以,明天清早就走了,以免扰人清梦。”
吕侠见他这般客气,他倒还不好意思了:“你就睡我房里吧,我来睡沙发,哪有让客人睡沙发的道理嘛。”
“那。。。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这有什么,你是我朋友嘛,谈什么麻烦,去吧,早点睡吧。”
吕侠豪气地摆摆手,冲着自己的房间一指:“靠院子边的那间,床单很干净,尽管放心睡。”
郑瑾拿着自己的那身衣服走着,陡然:吕侠好像看见了一条黑红相间的腰带边露了出来。
他的大脑瞬间炸了,半个月之前的记忆忽然再次回来,他仔仔细细又盯着他的肩膀和左腿看,可郑瑾完全一副正常人走路的姿态,甚至,肩背比起有些人挺的还更直,尽管这样,他感觉他的后脊梁开始发冷发紧,他不动声色,假装淡定笑侃道:“你这穿西装,还配布腰带啊,现在的时尚,我还真不懂。”
郑瑾站在一处灯光的阴影下,看不出脸上的表情,他拿出他的腰带问:“你是不是喜欢?我送给你吧。”
吕侠没想到他来这么一出,即使再多的疑惑,他也打消了。
“我可用不了,天天训练,哪有机会穿西服?”
“这不是专门穿西服用的,这也就是我从小都带在身上,习惯了而已。”
“我懂了,情怀二字。”吕侠如释重负,冲着郑瑾挥手:“你睡吧,我也去洗了睡。”
说到这里,吕侠忽然意识到:他和郑瑾今天只是初见面,怎么像认识很久的样子,就连对话,好像都是老夫老妻的模式。
这种认知,让他害怕,他低着头,抱着衣服,急匆匆就走进了卫生间。
等他洗完了出来,郑瑾坐在老爸的边上,将一杯水慢慢的递到吕志国的嘴边。
“老伯说他口渴,叫了你几声,我听见了,出来。。。”
“谢谢你,你早点睡吧。”吕侠接过杯子。在两只手交接时,他能感到郑瑾手指尖的那份冰凉,他不由得缩了缩手,指着郑瑾说:“你穿太少了,去睡吧,盖好被子,小心感冒。”
郑瑾站起来,眼神再次变得凛冽寒冷:“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吕侠怔住了,等他再看他时,郑瑾使劲抠着额头,神态疲累:“明早我要去办事,我先睡了,你也早点睡。”
吕侠在安顿好老爸之后,靠在老爸的床头,一直在回忆郑瑾几次的神态和语言的转换,想到凌晨,都没想出个所以然。
五点半,吕侠在迷迷糊糊中,看着郑瑾穿好衣服,在临出门的那一刻,他分明看见郑瑾盯着他睡的沙发看了好久。
他的心,说不出来的什么感觉:期待,害怕,还有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那种感觉,就像迷雾,让他生恋,又让他害怕看到迷雾散尽后的真相。
在早上起来之后,餐桌上有一封信,写着:后会有期。
小弟没见到,另附给他的零花钱,一定要转交。
吕侠数了数:足足两千。
这小子,还真有钱,给吕风的零花钱,就是他一个月的工资。
他才发现:老爸和弟弟吕风都有钱了,就他什么都没有,不公平,还说恩人呢,恩个屁。
两个月了,郑瑾没来,吕治国也问过几次,吕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连彼此,竟然电话号码都没留。
有意?疏忽?
也许是缘分太浅。
回忆到这里,就算告一段落,吕侠抓耳挠腮没想到的是:郑瑾后来就用一个电话,一杯水,就让满身功夫的他,顿时成了阶下囚,所以,人不可太过自信,在对待巧舌如簧、马屁成精的郑瑾身上,就是一个失败的最好例子。
第5章 第 5 章
半月前
吕侠在学校正在直到学生们做体能加强训练时,他接到电话,在听到第一声的喂之后,他都能感觉汗毛缩紧,精神集中。
“这段时间很忙,也不知道你爸爸和小弟怎么样?”电话外依稀还能听到有讨论的声音,郑瑾将话筒调转方向,继续道:“这几天有点闲,我打断去陪你爸爸喝喝茶什么的,我这有几斤上好的茶叶,要不你让吕风过来拿,改天我再去。”见吕侠这边不做声,郑瑾突然说:“事情不顺利,要不你出来陪我喝几杯?”
“我不喝酒的,恕不能奉陪。”
吕侠的这番疏离,好像并没打消郑瑾的积极性,他依然故我:
“那你陪我喝杯茶,总可以吧?今天,就今天,我在高台阁这边,你过来吧。”说罢,不等吕侠这边回应,电话便挂断。
吕侠张着的嘴巴有点合不上了:他从没遇到对方还没表态,就约好的茶局和饭局,这多少有些强加与人的意思,郑瑾的这招先斩后奏,运用的还真是熟练。
本来他是很不想去的,可内心多少有点争强好斗的意识,在被郑瑾唤醒之后,吕侠有点按奈不住的向往:我我就要去看看,看你甩什么把戏。
这种想法一旦形成,瞬间变成星火燎燃,一发不可收拾。
当他换号自己的白色汗衫,黑色长裤,往校外走的时候,他压根就不会想到:马路对面的小胡同口,郑瑾那身黑色西装,黑色墨镜后,那双无比得意的眼睛,熠熠闪光。
高台阁,是个专门喝茶的茶馆一条街,这条街上,大大小小的茶楼和茶馆,不下一百家,而它背靠的,正是郑瑾租住的房子。
这个计划,是郑瑾自从落脚在这个城市,想到的第一个步骤,如果这一步能够成功,那么,他就可以提早很长时间回去。
如果不顺利,也不打紧,反正,事业大计刚刚开始,还有许多需要他去完成的东西。
诱拐是很顺利,吕侠自然也不会想到郑瑾会这么急不可耐的害他,所以,郑瑾有把握:不出一个月,吕侠就被他整的身败名裂,生不如死。
果然,在吕侠一进门坐下,喝下郑瑾早就为他准备的迷魂茶之后,郑瑾发现自己几乎接近成功。
望着瘫倒在茶桌上的闾夏(吕侠),郑瑾却觉得:这种敌我悬殊太大的斗争,这种毫无悬念的结果,好像没什么意思。
他好像更倾向于后者,所以,他故意不锁那扇门,所以,他故意让他回去,所以,他想多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
吕风这段时间真疯了,谈了个女友,吕侠听老爸说的,没成想,不到一个月,今晚,那位女孩就要陪着吕风,一起回家来吃饭。
吕治国很高兴,老大的终身大事,一直都是他心里的一个痛,没想到老二争气,才上工作不到三个月,居然就交到了女朋友,这样的好事,怎么不可以好好庆祝一番?
杀鸡宰鸭不多说,就连家里的卫生,老人都从天花板到下水道,全部都清理了一遍。
傍晚,吕侠从学校回来后,一直窝在家里,突然,一通电话让他懒洋洋的心,再次活泛了起来:“吕侠我跟你说,这条消息我可是又花了一大笔钱买的,以后,你都得还给我。”
“有话说,有屁放,你我我眼面前儿的这事儿放我捋顺了,我喊你大爷,叫你祖宗都可以,你要知道;这龟孙子可不是一般的鸡贼。我都快被他整死了。”
“听说他有一个小情儿,是个很大老板的甩卖货,他接手了,听说长的很漂亮。”
“你。。。你妈,这算哪门子重要消息嘛?他有一百个情儿,也不关我这的事儿啊?这个情报,不作数啊。我不认帐,打听,继续打听,就是刨地儿三丈,老子也要搞清楚这姓郑的来龙去脉。”
在正要挂断的时候,那边嚷嚷的一句,让他顿时头脑发胀:“如果是个内应呢,如果是个敌特呢?你小子,在他身边的所有人都要留心,都有嫌疑,都有可能是帮凶,这是老子干警察这么多年来给你的建议!爱听不听!”
刚挂电话,还没消化完好友的这句歪理,吕治国就在窗口朝着他喊:“吃饭了,吕侠,你弟媳妇要来了。”
“这还没影儿的事,您老瞎叫什么?”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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