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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宁爱与憎-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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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那里是否有不适感。
  “放心,我从来不对昏迷的人行不轨之事。”调笑的口吻,炙热的眼神,你叫我怎么放心?如你所言,现在的我最危险。
  这就是所谓的自做孽,不可活。
  思量着身上有什么药可以让自己昏过去,接着马上失望的记起身上连颗药渣都没有呢。这可不是个好习惯,以后看来得多准备些。
  然后继续寻思,虽然古人都早熟,12岁就可以结婚了,可我这副身体才7岁,硬要说的话也最多和现代14岁的生理差不多。要是发生什么,应该会很痛吧。
  当我回过神来,才觉得一双不辨喜怒的探究美眸,一直望着我,冰蓝的颜色让人沉醉。
  记得在这个大陆,当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一致时,说明三点:他起码是世家;武功很高;已成年(12岁)。
  “你是谁?”很白痴的问题,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
  “我以为你不会感兴趣。”他垂下眼睑,以俯视的姿态,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你不捉我来,我就对你没兴趣。”都关系到我的身家性命了,我能不感兴趣么?
  “似乎是你希望我那样对你。”他一边笑着,一边单手将我双手固定于头前,上身悬空压制着我。
  没错,是我引你来的,可是我压根儿没想到是这种结果。我心里很委屈的说。为什么,别的穿越人要调查个跟踪者那么简单呢?
  一瞬间,我真的为自己的白痴而后悔不已。我会使药,可是没带在身上;我会轻功,可是不认得路,走进了死胡同;我想调查他,可是现在只有被他调查的份了。我当时其实是想跑到一个阴暗的角落,看着他无功而返,然后再跟踪他的啊。
  “这样发呆的你很诱人。”说罢,便轻吻我的唇,酥麻的感觉。我很庆幸,我的身体还小,对这个没有太大反应。被帅哥亲,谁不喜欢?
  只是,不要有下一步的行动就好。前戏我会好好的享受,高潮就免了吧。
  我一边想着,一边看他下一步的行动。不知在我唇上逗留了多久,终于起身离开。我不自觉得睁大了眼睛,原来心里的想法可以这么轻易实现。
  他看着我面露喜色,抱起我,“不要以为,我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你。”
  要你放过我,很简单,只要知道你为何找上我。我心里偷偷得笑。
  慢慢得,我发现他的眼神有些不对,我的胸前感觉凉凉的。我看看他,再低头看自己,哦,原来是衣服滑下来了。
  我很快就整理好了。
  “你叫什么名字?”别以为,这和“你是谁”是一样的问题。前者只是单纯的问他生存于世的象征符号;而后者还包含了身份和地位。
  “凌玉。”看吧,我就知道他会说的,不过却省了姓。没关系,我又没问他的姓名。
  他莫名其妙得叹了口气,放下我走了出去。
  不过,马上涌来好几个侍女,端着衣饰,我毫无抵抗的任她们摆布。折腾完后,领头的侍女告诉我,她们的主人要我自己去花园找他。
  应该是凌玉吧。我点头算是回答。
  反正我路痴,走到哪算哪,说不定有机会逃出去。就算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我也可借口路不熟。
  可是,当我真的走出去,才发现,过了这条回廊就是花园。
  我直直的走向园中的阁楼,推门而入,发现没有人,就转身出去,还好心的关上门。
  突然,有人从后面抱住我,嘴唇附在我耳边,轻言道:“你讲话总是不看着对方的脸
  吗?”我的身体一颤,记忆里有个模糊的蓝影。
  我记得,我的回答是“看人”。
  就为这个理由跟踪我?是的话,这家伙太过执着,是个危险的家伙。
  和我很像,我也是那种对合我胃口的怪人,死缠烂打逼别人当我朋友的家伙。只是,我从不非礼他们。虽然,有时心里也会想,可是由于女生的矜持,不敢付诸行动罢了。
  最关键的一点是,我对这个人一点结识的兴趣都没有,莫名的排斥他,连我自己都想不通。
  很多年以后,再回首这段往事,眼眶潮湿,内心深处总会泛起一股酸甜,叹息,要是没有遇见他该多好,注定走不到一起,何必相逢?难道只为提醒我人生就是如此?


第20章 逃离
  “当你在一个寂寞的环境里呆久时,发现身边的人对你再好,也不过是某种利益的驱使。渐渐的,你已经分不清虚实,厌恶周围的一切。有时,甚至包括自己。此时,一旦发现某个不一样的存在,很可能被他吸引。而当他的某些言语,触及你的内心时,你会发觉他对你是一个特别的存在。”我没有挣开他的怀抱,缓缓的说。
  不知道他现在的表情,我知道我说的话很残酷:“其实,说白了,是一种自厢情愿的感情,那个人的所作所为并非为了你。那不过是你的精神承受力快到达极限时,对毫无厉害关系的人,求助精神的安慰,而这不过是自我保护罢了。”
  “是吧。但起码,我想留住你,一直陪在我身边。”他扳过我的身体,迫使我面对他。
  “一直到你厌倦为止?”
  “我永远不会厌倦。”他的眼神看似真诚。
  “凭什么承诺我?还是诺言对你来说,只是变相的甜言蜜语?”我讨厌“永远”,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只有程度的不同。
  “很对,谁有会相信生人。”他的眼神流露出一丝哀伤。
  也不尽然,只有对“特别的存在”才会产生那种感情。可是,我不会相信我对你而言就是那种存在。
  他的眼睛黯淡了下来,而我一直是那种嘲弄的表情。我也不想这么刻薄,可是让他彻底死心,总比给他缥缈的希望要好,我一向认为,绝望要比希望来得真实。无论他的感情是真是假。
  “我不要做你的禁脔。”
  那时侯,我并不知道,原来在他看来,“禁脔”就是任何人都不能伤害的最重要的人的代名词。
  “你逃不了的。”他坚定的看着我说。
  未必,不要太有自信!我在心里对他鄙视。
  “饭菜已经布好,我们去吧。”他揽着我,带我走着。
  望着满桌的佳肴,我全然没有胃口。都是肉!
  他也发觉我不对劲,“不合胃口?”“我不吃肉食。”“嗜甜食?好,换碗月露饮。”
  月露饮?那是什么?光听名字就觉得一定是好东西!我的眼睛发出期待的精光。没办法,我就一好吃佬。
  “好啊!”我毫不掩饰我的期待。“烟雨,在水榭准备两碗月露饮,再备些清淡的点心。”他吩咐一位秀丽的少女,引我向外走去。
  “非亲非故,为何对我这般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嘀咕着。
  “因为我喜欢你。”听到他的话,我做呕吐装。“和我呆久了,你会相信我的话。只是,不要再说些怀疑我的言语。”他无奈的叹息。
  我发觉他很喜欢叹气,这样会老得很快的,反正他还年轻。
  在他的带领下,来到一处依水而建,柳枝徭役的亭阁,几只精致小碟摆放在亭中玉桌之上。清风拂面,令人神醉。
  入座后,正准备伸手去端那月露饮,却被他揽在怀里。“那天在堇月楼,衣堇的少年所点之菜有何特别之处?。”他对菜肴感兴趣?
  盘龙菜其实叫蟠龙菜,是湖北钟祥的名菜。
  相传嘉靖进京前,皇族早有明争暗斗。章太后迫于政势,密诏颁达了三位亲王,并说:“先到为君,后到为臣”。兴王府离京最远,为超时间,幕客严嵩献策,朱厚聪假扮钦犯上囚车,日夜兼程赶到京城。朱厚聪乃藩王世子,平日奢华,坐囚车容易,可途中进粗食就难。他于是命府中厨师做出一种吃鱼肉却不见鱼肉的菜,若做不出,性命难保。有位叫詹多的厨师,心灵手巧,也没做一道符合要求的菜。一天詹妻见 夫天时已晚还未回来,就带了做熟的红苕给 夫吃。夫妻俩互相推让,不小心弄破了红苕皮。詹多灵机一动,悟出了配方!众厨师齐心协力,就做出了吃鱼肉而不见鱼肉的食物,原来是鱼、肉、蛋做出一“红苕”,也有人称之为“红萝卜”。“红苕”营养丰富却不腻,美味可口。朱厚聪吃着“红苕”进京做了皇帝。朱厚聪 基后,即为嘉靖。詹多奉命进京为皇帝做菜,他对红苕加以改进,更名为“蟠龙菜”,即蟠龙所食之菜,嘉靖吃了新的“蟠龙菜”后,赞不绝口,命人记入宫中食谱。从此“蟠龙菜”便成了明宫佳肴。而到现在,它已成为过年时钟祥每家每户饭桌上都能见到的传统特色菜。
  我总不可能和他讲菜的来历吧。
  “那叫盘龙菜。将鲜肉、鲜鱼、鲜蛋、上等淀粉、食盐、味精、葱、姜 合拌。有三种做法, 一蒸:切薄片装碗,上笼蒸半小时,吃时另酌酱油、醋。 二炸:切一分厚的片上浆,大热油落锅,炸成金黄色起锅,吃时另酌酱油、醋。 三溜:切薄片,温油温热后下芡。”我只能说做法。
  “难怪看起来只是红薯,另一道呢?”他的眼神充满了好奇。
  “沔阳三蒸。即蒸青鱼、蒸猪肉、蒸蔬菜。”
  在民间有一个传说,说“沔阳三蒸”起源于元末农民起义领袖陈友谅。他主管后勤的罗娘娘,体察军情:起义军常行军打仗吃夹生饭、盐水菜,多有患消化道病症者。她从民间学来蒸菜法,以鱼藕青菜拌大米粉末而蒸,再辅以佐料,其味醇香可口。起义军吃上这样的好饭菜后,士气大振.常打胜仗,柴桑一战,大挫元军,促成了陈友谅在九江称王之举。
  “为何对此起兴?”我很纳闷。
  “在堇月楼的菜谱上,这并非寻常人可点。”他的目光变得深邃。
  VIP制?孔雀,我被你害惨了!我把菜的做法都说得那么详细,他会怎么想我?我伸手拿了碗月露饮,浅啜,品起来清冽绵甜,色若月之清辉。配着碟中小点,我细细品尝,全然不理会他。
  “明日我们起程去碧水国。”他看着我,轻语。
  沉默。
  “我先去处理一些事。”放下我,起身而去。
  我只专心的吃,良久,我轻语,“没人?”
  “没。”
  “带我走,”我顿了顿:“悄悄地。”不知为什么,我不愿伤害这里的人。
  凌玉,我有我该做的事。相遇,只是偶然。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看文,好高兴!
  有留言那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谢谢!
  这章终于完了。下个星期天再更新。
  我下个星期六教师证考试,书还没看呢。


第21章 习剑
  剑,在我看来是兵器之首。记得曾有人说: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的伎俩,无论用怎样华丽的语言去掩饰,这也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而父王所谓的宫廷秘术居然就是剑术,但眼前这位教我剑术的人,竟然说我不能杀人,这套剑法不是用来杀人的。
  因为我已经有了师父,所以我一直回避这个称谓。他是当今的国师,已故爷爷的弟弟……绯炎月。
  在我眼里他是个很冷漠的人,不是外冷内热,而是彻底的淡漠一切。我有时很怀疑,这样的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可是,他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我只能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他那如鸽血石般的双眼,用漠然的眼神看着我。
  我对上他的目光,没有任何情绪。我眼里只有他如红莲之炎的秀发,轻舞风扬。
  我的视线开始模糊,不久便完全失去知觉。
  等我开始有意识时,却惊异于现在的状态,只有意识,没有形体。可是又区别于灵魂出壳。正当我疑惑不解时,有一种声音告诉我,我将在梦中习剑。
  原来是梦啊。
  与其说是声音,不如说是意识的交流。他告诉我这种剑术学成之后,比传说中的御剑术还要厉害百倍。可惜只能用此种意识交流,非我皇家血统则不能沟通心灵。但也并非有皇家血统就可以学,还必须忍受因习此剑术引起的负作用。就是练习者内心深处,最悲惨的记忆将被唤起,若意志不坚定会自杀。
  我不以为然,经都经历过了,还会被回忆打倒?
  可是事实证明,回忆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原因在于它具有极不可靠性。它给于曾经的美好更多的修饰,留下最残酷的一面加在人最不堪的回首。
  在学剑的同时,我承受着记忆附上的痛苦。不能言说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痛苦。我只能逼迫自己不要去想,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不用逃避它。但是,不是现在……
  直到,有一天,我把习剑时发生的一切,尽数全倾得向某人坦露时,我才明白,原来心中最隐蔽的事,只可说给至爱听。
  每日,清醒的时候很有限,除了生理需求外,所有的时间都在练习。一开始,我很怕炎月用类似催眠的手段套我的话,可是后来发现是我多虑了,他压根地儿的不在意我。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悠闲,我很无情的忽视出现在我意识里,曾经发生过的丑陋。
  随着我清醒的时候不断增多,我已经明白离我出师不远了。
  在我清醒时,最喜欢的,莫过于凝视那抹炎红。他的表情那么清冷,这样的人,要是有在意的人,那人该多么幸福啊!我那时甚至奢希于他的关注。当时,我没有想到,人都有爱的能力,可是不懂怎么爱与不能爱,到底有多大区别呢?
  一日,我发现我连睡觉的迹象都没有时,炎月说,我出师了。拜别他以后,我急速赶往水月洞天,比起心月殿,我更喜欢儿时住的。这里没有心月殿的富丽堂皇,有的是我最爱的清雅。“芳,你在么?”“在。”“我们比试一下,如何?”我迫不急待的想试验我的武艺,而我心中的绝顶高手只有他。
  然而,结果让我失望,竟然是平手。我的预计是输的,看来他根本无意与我切磋。我也不想难为他。
  “你的眼睛很美。”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给吓到了。
  接下来,我问了他府里的近况。在我正式发现他的存在意义后,我觉得套他的话,比跑一趟孔府更划得来。
  不过,不去孔府还真不行,我真正的父亲,也就是当今皇帝竟然要我进御学院上文化课。我能学什么?权术?文法?琴棋书画?饶了我吧。
  这种好差事,我当然义不容辞的推给了孔雀。我相信他肯定乐于接受,毕竟不管在哪方面都对他有百利。唯一的害处就是要随时顶着欺君之罪。
  反正,他已经答应了,只是,关于眼睛的颜色问题,还没想到办法。我的瞳色是透亮的粉红(颜色对比美少女战士中小小兔的头发和眼睛),在这里叫作绯。孔雀还说,即使在历代皇族中,也只有我的是绯色。对了,所有成年皇族的眼睛都是红色呢。静王的是水红色。而孔雀的眼睛则是极品紫水晶般,名叫堇的颜色。据说是练了孔家继承者方可密传的鞭法所致。
  为此,我可真是伤透了脑筋。
  可是,事情竟然会有转机,还来得那么快。
  回到心月殿,不巧碰到我极不愿见的采冰。他见我一幅失魂落魄的模样,忙问我怎么了。
  “有时,真羡慕采冰你可以悠闲的到处逛。而我,你看我的双瞳。”
  “是啊,简直就是处处彰示你是皇族。”他的眼神流露出同情的神采。我夸张的表演,半真半假的说辞,居然博得了他的同情!
  “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蛊中,有名为变色蛊的,就是专门为了掩藏人的发色和瞳色而养制的。弥补了人皮和药粉只能乔装人的样貌的不足。”听他的口气,就一成语形容“如数家珍”。
  “那会不会……”我暗自吞了吞口水,要是有副作用就不好了。
  “不会,还有美白养颜的功效。此蛊体色各异,食之便可变为其色。若想还原,只须服下还原丹。在金沙国地下黑市有售,只是极贵。”这家伙真是通晓我意。
  我情不禁抱了抱他,道谢后,又以极快的身法闪到孔雀面前。
  跟他说明以后,他立即招人去办。
  “你可知七天后是何日子?”他眯起眼,仍掩不住目光中那份狡黠。
  “说吧。”小样的,卖啥关子。
  “你的十岁生辰哦。”他很开心的笑着。
  “你放心,我不会再让人看见我的眸子。皇帝和静王还没见过我,你进宫时采冰也不在场。这段时间我呆在你府上也不会有人说。”我都是以轻功进出,没人会看到的,我是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出去。我才不傻得出纰漏。再说了,那蛊也不见得有绯色的。
  “你明白就好,我怕某人告我非法拘留。”他无奈得笑了。“你出去想干什么?”
  “看看那些家伙的动静。”我冷冷得回答。
  “飞仙宫的事,我派去的人,还没一个活着回来。”他闭起眼,叹息。
  “所以,只有我深入了。”我最擅长的就是收集情报。“再派多少人结果也一样,反而让人查到我们。”
  “离开之前,大家聚聚吧。7年了,各自的情况还是了解一下吧。”孔雀抬起手拂着我的左颊。“你虽然从来不问,可你料定他们绝非池中之物。明明很在乎,就不要总埋在心底。”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心?”我推开他的手,转身背对他。
  “我就是如此善良,看的烦恼的人只想令他更加烦恼。”他揽着我的腰,把头埋在我的肩上,一行清泪划过我的面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会有些长,下个星期天再更新。
  对于英勇跳坑的,我只能说抱歉了。
  但是,有失必有得。
  看我的文很磨练耐性的。
  昨天去考教师证了,好多人作弊,监考的还说要抄的快抄,马上检查的来了。
  我哭,这就是中国的应试教育?
  在美国还没见过考试作弊的。
  心情太差,写不下去了。
  对不起!


第22章 离别
  七天之内,孔雀门下就带来一只粉红和一只黑色的变色蛊,另加两枚还原丹。我拦住孔雀伸出的手,自己先拿了那黑蛊,强行吞下。顷刻间,一股异样感觉涌过。
  “不假。”孔雀边说边吞蛊。
  “走吧,去静王府。”我淡淡得说。内心为可以见到朋友而高兴,却又为这感情的束缚而烦恼。
  现在,我的身份是孔雀,而他早已在心月殿任人摆布。在偏厅,我看着大家,他们还不知道我的身份对调了,孔雀肯定以为我会说的。
  我笑了。很久以后,朋友说我那时笑得很凄绝,仿佛将要踏上不归的旅程。
  我以为没有人注意我的异常,这群人是很自我的。
  在宴会开始之前,我就借口走出了心月殿。来到水月洞天,拿了平日私攒的十万银票,脸上涂了易容粉,顺手拿了我以前学药用的玲珑百宝箱。
  “芳,去哪里好?”其实我很想甩掉他,但几次都没有成功。
  “西之大陆。”
  “好。芳,你觉得我就这样走了,是否过于无情?”我的身体有些颤抖。
  “你没察觉到为何拿蛊要用七天?”
  “何出此言?”我没想到其中的深意。
  “那蛊为何不是紫色,而是黑色?”他答非所问。
  我心一惊,紫色也是很罕见的,而给我黑色的原因是……谢谢!我在心中长叹。
  “把这剑和链也带走,是羽夕给你的生日礼物。”孔雀在我身后,幽然开口。“孔雀玉翎在西之大陆的任一家堇星楼,都可白吃白喝白住。不然,真怕你饿死。”说完便抛给我。
  “去幻海港找龙啸海,她是海军元帅之女,可带你过海去西之大陆。”孔雀转身朝心月殿走去。
  我不可抑制得哭泣,呜咽的唱道:
  “你的自由太过炫目”某人说
  ‘即便我因此而失去存在的意义?’我答
  如果说人类是那种但求虚无的生物
  那么我们真正所需的到底是什么
  那之后女孩一直在挣扎中求存
  当那空虚感在心里沉淀时
  她才有了新的见解
  我们总是在做梦的同时
  开启了通往明天的大门
  啊 纵使我们明白
  在这世上没有所谓确定的东西
  在遇着之前在那个地方
  等待着我们的花朵
    一定是越发地疲于等待
  即使那就是世界的尽头
  即使他们讥笑我们所作是徒然的
  让我们行动吧
  没有什么比放弃更加可怕”
  希望大家可以原谅我的任性。
  我审视手上的剑,若不是孔雀说,我还真不知是剑。剑鞘看起来象是珀金腰带,我环在腰上。那链子是由许多如蚕豆大小的宝石构成,还没想好用途。
  我把银票,孔雀翎,链子,还有师父给我的玉药杵统统给苏芳。
  放在我身上太不安全,丢了的话我找谁哭去?这玉药杵可在各地的时珍药铺免费拿药,这么多宝贝,我没理由害怕衣食无助。
  真是的,又不是以后见不到,哭啥啊。两年后,我还不是得乖乖回来。那时我成年了,额上的印记就遮不住了。再不回来,就只能替孔雀收尸了。
  这么想,心情大好。
  “芳,带路去幻海港。我们轻功去,不坐车。”
  作者有话要说:
  哎……
  华之楚风


第23章 出发
  轻功很飘逸,很潇洒,用的多了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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