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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刺客搅基日常-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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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地过了一周,谁知一直没人管他。
  就在杨榆盘算着是不是苏邑已经忘了他的时候,这天,一个从未见过的人找到他。
  此人看着四十多岁,穿着很体面的绸缎衫,留着八字胡,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着盘了个髻。“我是前院的管家,姓陆,”男人一板一眼地吩咐杨榆,“你好好梳洗一下,跟我去前院服侍王爷。”
  杨榆没忍住皱了下眉,陆管家说:“王爷身边一直缺个贴身的小厮,不知道为什么会看上你,但既然王爷要你去服侍,想必你应该很能干。”上一个小厮手脚不利落被赶走了,陆管家原本一直想把他的侄子安排为王爷的小厮,但他还没来得及和王爷提,王爷自己就选了人。看到杨榆之后,他觉得杨榆也就这样,看着呆头呆脑,哪有自己侄子机灵?说话也就不由自主有些刻薄。
  杨榆假装没听懂陆管家话语中的不满,低着头装傻。苏邑的想法他大概能明白,不放心的东西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总归能放心一点。他挪动手指,悄悄摸了下袖口里的匕首,任务应该很快就能结束了。
  到了前院之后陆管家就退下了,杨榆在院中站了一会,走到屋前,本想敲门,谁知门没锁,只是掩了起来,他一碰就自己开了。
  屋中摆饰很简洁,入目是一个百宝格,上面摆着一些金银瓷器,凤首龙姿,应当是御赐之物。再往旁边靠窗的地方摆着一对桌椅,桌子上散着一些书,年轻的王爷捧着一卷书端坐在椅上,身子微微倚在窗边,很闲适的模样。
  时值冬末春初,禾王在衣服外面披了一件狐皮裘衣,皮肤苍白无血色,从前为了刺杀苏邑杨榆打听过他的消息,他母亲在怀他的时候落过水,苏邑从小就带寒,身体一直不好。能活着长大完全是苏家财大气粗把他保养得好。可现在到了古代,虽然是个王爷,但条件到底没有现代好,他体弱的毛病一下子就显现了出来。
  眼见禾王看书看得专注,杨榆在门外站了会。他有些心动,手指正要往袖口探去,身后忽然一股劲风袭来。他下意识要避开,却生生忍住了。
  刀快刺到心脏的时候持刀人才猛地刹住,不过就算如此,刀尖也已经刺入了皮肤,杨榆感受着背后的刺痛,脸色惨白,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
  禾王仿佛才听到这边动静,平静地从书中抬起头来,苍白的肤色衬得眼眸极黑,像是镶在白玉上的黑色琉璃一般。微微一笑,淡淡道:“你来了?陆管家呢?”
  杨榆还没回过神,嘴唇哆嗦说不出话。
  禾王“呀”了一声,轻飘飘地斥责黑衣人:“为何擅自动手?!悬枢,你越来越自作主张了。”
  杨榆立刻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衣料摩擦的声音,男人冷静的嗓音随即响起:“属下知错,请王爷责罚。”
  “从今以后他就是本王贴身小厮了,”禾王扶着杨榆的手把他托起,对他温和笑道,“你不是没有名字么?今日初七,从今后你便叫初七吧。”
  “谢,谢王爷赐名……”
  “你自下去找府上的大夫处理一下伤口,”禾王微笑,漆黑的眸子幽深,杨榆被他盯着,居然有种无所遁形的错觉,“无大碍了便来本王这里,本王有事与你说。”
  杨榆直觉有些不对,却不知道哪里不对,等他在大夫那里脱衣服让大夫帮他处理伤口时才猛地发现——匕首没了!
  而在院子里,禾王裹着雪色的狐裘,静静地看着一株腊梅,已经过了腊梅盛开的季节,枝头上光秃秃的,地上倒是落了一地淡黄的碎花。
  “此人有问题,”悬枢说,“方才属下刺过来时他身体僵硬,像是早知道有刀在身后并且等着一般,而且若是普通人,最起码会有挣扎,可是他没有,一直都没挪过脚步。”
  “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有问题,”禾王静静地说,“本王方才碰到他的手,他若是普通百姓,手心定会有厚茧。他手上确实有厚茧,不过却在虎口和食指上。”
  “王爷是说他是习武之人?”
  禾王点了点头,这个世界没有手/枪,所以他没法和悬枢解释,手/枪后挫力很大,长期用手/枪之人在虎口和食指上会落下很厚的茧。他淡淡垂下眸子,手中把玩着一把不过一寸大小的匕首,漆黑的眼中流露出摄人的寒意。
  尖吻,我们又见面了。
  苏邑很聪明。
  杨榆冷静下来,开始回想之前搜集过的消息。苏邑家中世代从商,他毕业于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年纪轻轻就回家接管了苏家产业,并且手段多变凌厉,轻轻松松就将苏家的老对头方家差点打垮——如果他没去暗杀苏邑的话,方家肯定已经不存在于二十一世纪了。
  这样一个人,能发现他就是尖吻也是迟早的事,毕竟他是杀手,不是演员,更不是整形师。
  将衣服重新穿好,杨榆平静地走向主院,不再故意做出卑微懦弱的样子,明明还是同一个人,气质顿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前的“愣子”只让人觉得木讷胆小,但现在的杨榆走在路上,身上散发一股锐利的气势,宛如最优雅的毒蛇,浑身上下都淬满了毒液,让人退避三舍。他不知道苏邑会怎么对付他,他是杀手,只适合在暗中行动,杀手在明处就好比毒蛇的嘴被钳住,毒再狠厉,也无处下口。
  但苏邑既然会放他来处理伤口,想必不会轻易杀他。一个杀手能做很多事,尤其是一个经验丰厚的杀手,苏邑或许觉得他还有利用价值。
  再说了,最多不过一个“死”字,又不是没死过,更何况他有系统,死不了。
  想着,他已经来到了主院的外面,悬枢不善地盯着他,他冲悬枢眯着眼笑了笑。悬枢目光一冷,正要拔刀,屋中已经响起了禾王的声音。
  “放他进来。”
  悬枢不甘地退后,杨榆朝着他耸耸肩,推开门进了屋子。他反手将屋门关上,禾王注意到了,却没说什么,只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座位,很有礼貌地邀请:“请坐。”
  杨榆在他对面坐下,禾王将一样东西放在桌上,漆黑的眼眸沉静如水,所有汹涌的情绪都被掩藏起来,意味深长:“你演技真好,我差点就信了。”
  他放在桌上的是匕首。
  杨榆目光在匕首上绕了一圈,最后落在禾王的脸上,他勾起嘴唇,摆了个很放松的姿势,漫不经心道:“哟,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4|杀手和王爷(三)

  “你杀过我一次。”
  “所以我很纳闷你怎么不杀我。”
  “不是不杀你,而是现在不杀你,”禾王平静地笑着,他做什么都很平静,就连那晚在枪口下,他都比一般人要镇定,这样的人很难对付,“尖吻,不如我们来做一个交易?”
  杨榆笑了,不置可否:“真不愧是商人。”
  “你会同意做这个交易的,”禾王轻笑,他垂下眼看着自己的手指,杨榆注意到他的睫毛很长,像女人一样,“我不杀你,但是你得帮我杀一个人。”
  “你的护卫身手要比我好。”
  “不,那是因为没有在暗处,更何况,有时候经验比实力更可靠,”禾王说,“而且,我不会用我身边的人冒险。”
  杨榆忽然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禾王轻轻掀了掀眼皮,但笑不语。他们或许都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这是他们彼此最后的底牌,面对一个不能信任的敌人,底牌很重要。
  杨榆将匕首拿在手上,很轻盈地转了个圈,他手指修长,这双手看着更适合写字作画,或者在键盘上敲打,而不是拿起刀枪。但也正是这双手,拿起刀的姿势依旧优雅。
  “你真不像个刺客。”禾王忍不住说。
  杨榆回敬道:“而我觉得你很像个奸商。”
  “交易成交吗?”
  “我有选择的余地吗?”杨榆眯了眯眼,禾王顿时觉得自己看到了一条漂亮而优雅的毒蛇在自己面前吐信。不等他回答,杨榆就用一种散漫不经心的口气笑着说:“当然成交。”
  大渝重明帝有三个儿子,大皇子是庶出的,并且小时候曾经溺水,十分呆傻,成年后重明帝封他为安王,给他了一块封地,就此没在京城中出现过,也彻底远离了皇储争位的风云。而二皇子和三皇子均是皇后嫡出,能文能武,两人不分伯仲,禾王让杨榆杀的,就是二皇子苏沢。
  如今重明帝重病在身,恐怕不久于人世,二皇子与三皇子争储越发激烈。兄弟之情在皇位面前薄如纸片,一捅就破。杨榆不知道禾王为什么要他去杀二皇子,但原因无非就是那几个——要不就是禾王也有意于皇位,这很正常,或许他的任务就是当上皇帝;又或者禾王是三皇子党,他让他去杀二皇子,是为了给三皇子清除障碍。
  是夜,杨榆穿着一袭夜行衣贴着墙壁行走在路边,宛如一抹幽灵,没人能看见。禾王有一句话说得没错,有时候经验比实力更重要。如果是在夜中与悬枢相遇,杨榆有必胜的把握。
  他很快来到了皇宫外围的城墙下,墙很高,上面有人巡逻。不过禾王早在之前就把皇宫侍卫值班表给他了,他耐心地等着侍卫调动替换的时候,从腰间取下一副铁做的手套,手套的掌心各有两个弯钩。这是他让禾王找人做的。
  这种手套是道上很常见的一种作案工具,很多人戏称它为“壁虎”,因为爬墙时用它勾住墙壁上的缝隙能很牢固地附在墙壁上,宛如壁虎一般。
  杨榆带着“壁虎”很熟练地爬上城墙。他的动作很漂亮,从远处看就像一条蛇游走在墙壁上,“哧溜”一下就滑进去了,等交接的侍卫走过这里时,夜风瑟瑟,仿佛他从未在这里出现过。
  二皇子和三皇子都住在东宫的庆和殿,二皇子在里面的锦绣苑,来之前禾王已经把地图给杨榆看过了,他过目不忘,此刻在皇宫中如鱼得水,很轻松地就找到了锦绣苑。已经快到子时,锦绣苑中一片漆黑。杨榆正要往里走,忽然警惕地顿住了脚步。
  堂堂皇子殿,夜里居然没有掌灯的人?
  他静静地爬上最近的一棵树,伏在枝间,越过墙壁仔细地打量着苑里的一草一木,唇边渐渐勾起一抹冷笑。
  一直到天亮的时候杨榆才回到王府。禾王在睡梦中觉得脖子一刺,他睁开眼,看到杨榆手中的匕首已经刺破了他的脖子。不过并没有再深入,因为杨榆脖子上也架着一把刀。
  “系统,你猜是我的匕首快还是他的刀快?”
  【叮——请宿主莫要玉石俱焚,精神粒子再扩散,本系统很可能收集不全。】
  “什么意思?”
  【叮——就是说本系统就算再复活宿主,宿主很可能会痴呆,或者五感不全,或者平衡能力差,或者大小便失禁,或者%&¥%……#@¥】
  真遗憾。
  杨榆叹了口气,笑着用空着的那只手弹了弹脖子上的刀身,轻快地说:“我就是开玩笑的,兄弟,别当真。”
  悬枢一动不动,杨榆若无其事地把禾王脖子上的匕首给撤了,冲着禾王微笑,眼中却无半分笑意。
  禾王与他对视了片刻,淡淡吩咐道:“悬枢。”
  悬枢皱着眉,不情愿地收起了刀。
  “你是不是在想,我居然活着回来了。”
  禾王坐起身,轻声道:“帮本王把我的狐裘拿过来。”
  杨榆收起笑,禾王咳了两声,垂眸带着笑唤道:“初七。”仿佛丝毫芥蒂也没有,只是在唤他的一名小厮。
  杨榆皱眉,这个人太能装,也太能忍。不过他还是转身拿过狐裘,禾王披上后暖了一会,苍白孱弱的脸上才稍稍回归了一点血色。
  “你去皇宫了?”
  “你猜我在锦绣苑看到了什么?”
  “杀了二皇子没有?”
  “我们的交易还有必要做下去吗?”
  禾王沉默了,他靠在身后的墙上,微微合上眼,似乎有点妥协了:“你看到了什么?”
  “锦绣苑中埋伏着士兵。”杨榆又在转匕首,他瞥了眼身后似乎想要有所动作的悬枢,又继续转着匕首。禾王注意到他这个动作,想象了下他转的不是匕首而是手/枪——比如说那把杀过他的SwissMiniGun C1ST,该比现在要赏心悦目的多。
  “很多士兵,只要我进去,就出不来了。”
  “你不是没进去吗。”
  “你应该说幸好我没进去。他们怎么会知道我昨晚去的?”杨榆又眯起眼,似乎叹了口气,“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让自己身边人去了,我不是你的人,所以很好操控。到时候被捉到,想推到谁头上都可以,让我猜一猜,您之前找人做‘壁虎’是不是用的别人的身份?到时候我被捉到,人赃俱获,百口莫辩。”
  禾王慢慢笑了:“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
  杨榆也笑了,眼神森冷,长叹道:“我算是见识到了,无商不奸。”
  从那日之后,杨榆和苏邑就进入了一种很奇怪的状态。他作为“初七”留在禾王府,每日跟在苏邑身后,却从未靠近过苏邑五米之内,因为一旦他进入这个范围,一把锃亮的刀就会搁在他脖子上,毫无转圜的余地。
  而苏邑也再不主动和他提那一次交易的事,仿佛这件事从未发生过,他每日看看书、散散步,有时候会赏弄些花草,十分悠然自得。而杨榆每天都在数日子,看着自己的目标就在眼前,却动不得,真是糟心。
  入了春,冬寒渐散,苏邑的脸色总算好了起来。他肤色褪去苍白之后显得如玉温润,黑色的眸子像是化在水中的墨,又像是上好的琉璃,总带着看透一切的通透沉静。
  杨榆看着这样的他,总算明白了自己当初为何会分心。
  太像了。
  很快就到了围猎的时节,苏邑作为当今圣上的胞弟自然也要去,而杨榆作为他的“贴身小厮”,顺理成章地也出现在围猎场中。
  “系统,真的没有办法吗?”杨榆看着离自己几步之遥的禾王叹气,“你当初能弄一把匕首给我,就不能幻化一把枪出来?”
  【叮——……本系统有权保持沉默。】
  那就是不能了,杨榆本来就没报太大期望。有人牵来三匹马,在禾王跃上马之后,杨榆和悬枢也跟着上马,杨榆没有骑过马,幸好他座下这一匹很温顺,他试着牵引着马在原地转了一圈,一抬头看到苏邑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
  二十一世纪有钱人有时都会去马场跑上两圈,所以苏邑会骑马他并不觉得意外,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移开目光,那边皇上已经下令围猎开始。
  皇上年迈体弱,这次上场的都是年轻的皇室和大臣中的青年才俊、以及他们的随从。值得一提的是,安王前不久进京述职,正好赶上此次围猎,于是也参加了。皇上有旨,猎物最多拔得头筹者有奖品,奖品是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在皇上面前显露才能,几乎所有人都卯足了劲干了起来。
  杨榆还不怎么习惯骑马,一下子就落在了人群后面,他溜进密林之中,就算不见了禾王和悬枢也一点都不着急,拉着缰绳慢慢溜达。走着走着周围已经不见丝毫人影,忽然,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人仰马翻的声音,他一愣,勒住缰绳。
  “……人找好了吗?可靠吗?”
  “回殿下,人都已经埋伏好了,绝对可靠……不过殿下,属下刚刚看到禾王爷和大皇子走在一起,到时候会不会牵连到禾王爷……”
  “皇叔啊,”低沉的男音响起,“就他那病怏怏的样子,反正也活不长了,父皇追究起来还能推给老三……我让你做的手脚都做利索了吧?别到时候查到我头上。”
  “殿下放心。”
  人已经走远后,杨榆问系统:“如果苏邑死了但不是我杀的……”
  系统从未这么果断地回答过他:【叮——任务失败哦亲!】
  杨榆面无表情地勒转马头要去找苏邑。
  作者有话要说:  编编说不能用“杀手”,所以全部改成了“刺客”_(:зゝ∠)_

  ☆、5|刺客和王爷(四)

  蒙面人约莫有五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混进这守卫森严的围场的。最关键的是这五人身手都很好,悬枢和大皇子的侍卫被其中三人死死拖住,剩下的两人持剑逼向他们。
  大皇子愣愣地往后躲,再往后退就是悬崖,禾王眉间轻蹙,神情凛冽,伸手护在大皇子身前。他本就瘦削,迎风站在悬崖边上宛如一棵青竹,山风猎猎,单薄却坚韧。
  两名逼近的蒙面人似乎被他的气势所震慑,踌躇着对视了一眼,然而就是这一刹那的分神,只听马蹄声近,一道人影从马背上跃下,矫捷灵敏,只一瞬就落在他们身后,手臂轻抬,其中一名蒙面人的喉管便被割破,顿时血如泉涌。他睁着眼,死不瞑目。
  所以说,杀手是不能分心的。
  突发的状况让所有人都意外之极,场面有一瞬的凝滞,不过时间已经不允许杨榆用同样的法子杀死另一个蒙面人。同伴的死给那人反应过来的时间,他飞快地转身持剑以一个十分刁钻的角度斜刺向杨榆。
  杨榆抬手就挡,匕首和剑相碰,发出很清脆“铛”的一声。
  杨榆从小就受格斗训练,现代人删繁就简之后的动作比起古人来要精简很多,但古人剑法繁复、是现代格斗数远远不能敌的,他只能凭借着灵活的身手与蒙面人将将打了个平手。十几个回合之后,那蒙面人眼见久攻不下,唯恐再拖下去惊动别人局面不利,于是在一个虚晃之后,从怀中摸出几枚暗器射向禾王与大皇子。
  禾王一把将大皇子护在身后,其中一枚暗器射中他的肩头,他身子顿时晃了晃,眼见就要跌下悬崖。杨榆皱紧眉头,十分果决地将匕首投掷向蒙面人,趁蒙面人躲闪的间隙飞身扑向崖边,但他只来得及抓住禾王的衣袖,就被冲劲带着一同跌下崖底。
  悬枢目眦欲裂,大吼一声“王爷!”,盘桓在山林之中,惊起一群飞鸟。
  而就在最后一刻,杨榆感到胸口一闷,他艰难地低下头,只见一把剑从后背刺入,直接刺穿了他整个胸膛,剑尖上滴着温热的血。闭上眼的最后一刻,他看到蒙面人阴沉着站在山崖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杀手是不能有心的,心是杀手最大的弱点。没有心,意味着没有感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爱人。没有弱点,无坚不摧。”杨榆忽然想起师父曾经和他说过的话,他想,为了救人而露出破绽被杀的杀手,自己大概是自古以来第一个。
  他想扯起嘴唇讥笑,却没有丝毫力气。
  【叮——宿主精神粒子即将扩散,启动紧急程序聚集宿主精神粒子。任务即将失败,请问宿主是否选择放弃?】
  睁开眼是那个方方正正的小屋,杨榆扶着墙壁站起来,发现自己已经恢复了短头发和夹克。
  “即将失败?什么意思?”
  【叮——请看大屏幕!】
  系统话音刚落,杨榆眼前便又浮现出一副画面,画面中的他还是古装打扮,仰躺在山洞里,因为流血过多而面色苍白、呼吸微弱。他上衣被人褪了开来,露出布满陈年伤疤的肌肤,胸口的那把剑已经不见了,不过血也没有再流,伤口上敷着一层白色药粉。
  他微微一怔,目光微移,看到苏邑正坐在他身边,俯首用单手为他上药。苏邑显然受伤也不轻,他中了暗器的那边肩膀上的衣服已经完全被血染成了红色,比他的伤口看着还要触目惊心。
  从画面上看不到苏邑的脸,只能看到他散落下来的乌黑的长发,层层叠叠拖在地上,与他的白衣相衬,十分刺眼。杨榆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救自己。他只记得从很久很久之前开始,他就再也没奢望过会有人救他。
  他是杀手,他一直一个人活在黑暗之中。师父告诉过他,这是杀手的宿命,他将这句话一直牢牢记在心里。
  宿命,是反抗不了的命运。有些路一旦走了,总要付出代价。
  他很少回忆,因为没有什么可回忆的,但这一刻,很多被他故意忽略的往事,都像潮水般从角落里涌了出来。
  他有些恍惚地想起,在成为杀手之前,他也是一个普通人。
  “你的意思是,我死不了,所以任务还可以继续?”
  【叮——本系统检测出目标使用的药物是M…871星球产物,M…871产品一向以高效、节能、实用为主旨,在宇宙联盟中都享有很高的声誉。目前我星球已将市场……】
  “别废话。”
  【所以宿主死不了。】
  【但受伤太重,血管破裂、心肺受损,幸好心脏无碍,本系统可以启动救助功能帮宿主机体恢复生命特征,但启动救助功能需要大量能量,本系统最多只能启动三次。不过宿主如果选择放弃此任务,因为宿主机体目前还未死亡,精神粒子还聚集在一起,现在选择进入下一个任务,会直接拥有一副健全的机体。】
  杨榆皱眉:“一直听你说什么精神粒子,究竟是什么?”
  【叮——M…871星球科学家发现,每一个生命体都是由很多十分微小的粒子聚集而成的能量体,也就是你们所说的“灵魂”,我们称之为“精神粒子”,精神粒子承载着诸如记忆、情感等生命体拥有的东西,但与此同时它们也需要依附在机体之上,一旦机体死亡,精神粒子就会扩散,也就是你们所说的“魂飞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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