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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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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时间充裕,余锦年做菜向来不吝啬食材,更不厌烦工序繁复,比起让菜出锅这件结果,他更像是享受做菜的这个过程,享受食客品尝菜肴时的一脸满足的表情。也正因如此,季鸿喜欢瞧他在厨间忙碌的样子,比起行医时的凝肃认真,他在灶前,比炉火还有生气,仿佛不知忧愁为何物。
  灶间再无其他人,季鸿帮着煮起牛乳,刚沸开,余锦年就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来尝,不及信安县走街串巷来卖的水牛乳甘美,但也乳香浓溢,他舔得唇边细小汗毛上挂了一圈乳白汁水而浑不自知。
  季鸿顺势欺上,与他深吻交换,又是一番汁水横溢的生动画面,白的乳,红的舌,黏腻非常地勾扯纠缠……烫得回来送洗好青菜的苏亭直接从胸前红到了耳根,磕磕巴巴地将菜一丢,同手同脚地逃了去,半路遇上清欢,还特意拦着不叫她过去。
  这是少年最令人动心的时候,往日的嘻哈戏谑和伶俐骄傲均能系数卸下,既然心旌已波荡摇曳,便不再故作姿态,只管尽情温顺承和,而这份百依百顺,又只是对着他一个人的,旁人均无福享受。
  越是有此感受,季鸿就越是容易失魂失态,令他不止一次地想将人牢牢地系在身边,一时半刻也不要脱了视线——夏京不缺一个厨子,大夏又何惧少一个神医?近来一连串的意外,让他对此事的态度更加坚定了几分,尤其是昨日,他险些被这小东西把七魂吓去三魄。
  若是惹恼了什么纨绔混混还好说,若是似昨日那般,他被人捆绑回去拜了堂,那——
  余锦年不知自己已在被“禁足”的边缘,他得到了足够的抚慰,便从男人怀里退出来,认真干活。他将牛乳分作两份,一份兑了米浆,另一份则兑了之前药盅里煎煮好了的远志核桃汁,各自烹开,分别下入一把百合糯米小圆子。米浆那份是季鸿的,健脾补虚;远志那份则是穗穗的,化痰益智补肺。
  “尝尝。”余锦年端着碗,青瓷勺中粒粒汤丸洁白无瑕,“这道汤丸叫‘珍珠玉露’。这时节气候凉些,待到了夏天,暑气盛了,在这里头加上碎冰,一天吃十碗都不觉得过瘾!愣什么呢,快尝尝呀!”
  季鸿垂眸看着他,心道,这少年最好的风情,可不正是眼下——他还有所期盼,有所展望,他忙碌不疲且意气风发,他拥有着与自己截然不同的未来。
  余锦年与他喂了两口,还记挂起他的宝贝:“下午我去给夏老板诊病,你别忘了叫段明帮我去金银铺子的事,那几根银针的图纸我已画了给他。”他着重嘱咐,“那针很重要的,万万让他仔细些,必须打磨得光滑细致,别出了岔子。”
  听他絮絮不休地说,啰啰嗦嗦地念,季鸿眼里不由多了几分怜爱,罢了,谁叫他被那一碗桂花茶掳了心呢。
  ——
  到了下午,东崇府挑卖糖水的哥儿顶着回暖的日头,出来吆喝了,红豆糖、桂圆水、软烂糯白雪耳甜汤,一声声的吆喝,一个个的桶子,一张单手推来的小木车,便是支撑着一家人的生意了。从城南过来,进了小河坊,有钱品尝甜汤糖水的客人才渐渐地多起来。
  余锦年吃过饭便百无聊赖地趴在窗边向下眺望,远处就是水波粼粼的小河坊内湖,湖上画舫飘摇,湖边香风鬓影,他昨日才闯了祸,今天不敢再下去乱晃,只能招招手,叫了那担郎来,舀了一碗雪耳甜汤来喝。
  甜汤做法简单,不过是碾碎的银耳碎煮化了兑上糖,再用冷水镇过,只图个清清甜甜的滋味,虽说到底还是有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也勉强算是有所慰藉。
  那哥儿也走累了,索性过来与他说了会话,两人坐在客栈后门口东聊西扯好一番,余锦年慢吞吞将那碗糖水喝完了,远处湖面上又驶出一艘张灯结彩的画舫。
  “申时了!”担郎起身拍拍衣上浮土,“那船每日申时出湖,我该走了。”
  余锦年一抬头,也听外面人来报:“小公子,门口夏老板的轿子到了。”
  可真是准时,他也起身,招呼了季鸿一声,便出门去了。季鸿将他送到门前,低声嘱他看了病就回来,莫要逗留太久,余锦年从善如流地用力点头,心里对昨天的事也知道错了,答应以后不会那么莽撞。
  季鸿将这轿子仔细打量,活像是审视什么罪证,然而目光一遍遍搜刮过去,他仍旧没发现有什么不妥,甚至连那轿厢侧面的磕碰痕迹,都自然得天衣无缝。他实在是说不出什么来,只好将少年放了出去,待余锦年上了车,他才与那前来请人的小厮对视了一眼。
  周凤仅作布衣打扮,恭恭敬敬地与季鸿道告辞,就连与他见过一面的余锦年都是看了好几眼才认出他来,更遑论是从未与他打过照面的季鸿。
  轿子离开小河坊,向东崇府城东而去。
  季鸿挥挥手,段明几人立刻暗中跟了上去,一路相随,直到抵达城外夏安运河的大码头,那顶蓝帘小轿才稳稳停下。余锦年钻出来,只见眼前是一艘如两三层楼那么高的巨大客船,他一时目瞪口呆,傻傻望着这庞然大物,不知该作何感想。
  “余小先生,这边请。”周凤在前引路,“我家主子是个行商,坐船惯了,索性吃住也都在船上。”
  余锦年跟着上了船,纳闷道:“夏老板做的是茶叶生意,不该往西南跑?西南多山岭雾瘴,崎岖难行,你家主子若是有百匹塞外良驹我倒不吃惊,可这船……”
  周凤波澜不惊地答:“主子不仅做西南的生意,也时常做‘海上’的生意,那边的异族人颇为青睐我们大夏的茶乳之物,因此,有一两艘出海的船也不惊奇。小先生上次提及银针之物,恰好我们先前请的大夫留了一副,也不知趁不趁小先生的手。”
  余锦年揣着困惑登上了甲板,凭栏眺去,绵延至视野尽头的运河堪比宽阔江河,河上微波荡漾,数只渔船来回穿梭,打捞着鱼虾蚌蛤——如此壮阔之景,却不知究竟耗费了多少代人的心血才能完成。
  周凤笃笃两下,门内传出一道低沉嗓音:“进来。”
  余锦年眨了眨眼,轻轻地推开那扇门,人还未进,先闻道了一股清新飘逸的熏香之味,他小心地走进去,见屋内之人正微微俯首,用一把银匕挑起玳瑁盒之中盛装的香泥,轻轻地捻进一顶三足双耳炉,那炉是错金麒麟形,青白薄雾从金丝镂空处飘散出来,端的是精致华贵。
  对方从桌后绕出,说道:“昨日在盛香坊买的新香,名儿也是独特,叫‘相逢’,据说是盛家如今的小香王……”他说着轻声一笑,“哦,正是昨日逼亲小先生的那盛家小姐,盛长夏,亲手所调配。”
  他深深吸了一口,直起腰身,将香泥放置在一旁,赞美道:“那姑娘确是个才女,小先生若是赘了去,也不失为一桩美事。不过听说,小先生已有家室?那倒是可惜了,不知是谁家女儿能有此等福气,能得小神医的青睐。”
  余锦年悔道:“夏老板莫再提此事,可羞煞人了!”
  “小先生请坐。”说不提便确实不提,燕昶拢起衣袖,向门外吩咐,“周四,布菜,温一壶白萼春。”
  自从上次毒伞一事,余锦年可不敢再胡乱碰酒了,于是赶忙摆摆手,婉拒道:“不必了,夏老板是为求医而来,想来心中也是焦急万分。我既为医者,理当除病解厄,断没有本末倒置的道理,还是先瞧病罢!”他局促地笑了笑,“况且我早些日子吃错了东西,一饮酒就浑身难受,这酒水……是万万不可再吃了。”
  燕昶略一沉思:“也是这个理。不过这饭菜上来也要个一时半会儿,待先生诊完再用也不迟,总不能叫小先生空着肚子回去。这河上水鲜极美,若是错过,可真是一大憾事。不过小先生既不能饮酒,那不如以茶代酒,也好让夏某聊表一下心意。”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再拒绝就太不近人情了,余锦年思考片刻,还是点头称是。
  周凤很快将一些药具送来,余锦年挑拣一番,虽终究有些不满意,但还算看得过去,更没想到的是,他昨日不过是提了一嘴艾绒的事,这位夏老板竟也给买了回来。
  前一日,他虽粗略看过了此人的病候,今日还是要更加细致地琢磨一下其中病证,方可更加放心大胆地施针用药。只脑子飞转的片刻,余锦年已敛了神色,端端正正地坐在案边,请了燕昶的左手,要与他把脉。
  燕昶靠着隐几,视线从伸出去的那只手渐渐地攀上去,落在余锦年象牙色的脸庞上——他好像不似那个擂台上风光洒脱的少年了,多了几分专注认真,眉眼低垂,神色内敛,眼睫随着他入微的思考而轻轻翕动,身上还奇怪地有些淡淡奶香。
  治病?
  他压根没打算自己这经年宿疾能被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治好,尽管这少年人在常都府颇有薄名,被人交口称赞。可他这些年见过的“神医”太多了,反反复复,偶有成效,可他这条手臂坏了又好、好了又坏,仿佛是上天刻意折磨他一般,总不给个痛快。
  他只是想看看,那个清寡冷淡、滴水不漏的季家世子,那个常年龟缩在国公府里,一面说着与世无争,一面又用他那只无形的手牵拉着朝前朝后的季三公子,那个屡屡大难不死的混血杂种,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才肯出来他那避了一世的“绣楼闺房”。
  今日见了余锦年,燕昶又不免觉得好笑。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哪怕是那个寡欲无求的季叔鸾,到底也没逃过这句话。
  只是这少年,时而欢脱时而沉静,决计算不上是“美人”的行列,但燕昶看着他,有时便不自觉想到“生动”二字。旁人惧他者有之、敬他者有之、害他者更有之,十余年来,他沾惹了一身杀伐之气,夜榻酣卧时,枕下已有数年离不得刀刃,早就没心力去应付什么风花雪月。
  他也是血肉之躯,何尝不会感到疲累,何尝不愿有一贴心人相伴左右。
  燕昶一时陷入沉思,眉峰紧锁,待回过神来,发觉那少年已“夏老板、夏老板”地唤了他好几声,是请他换另只手来把脉,他依言做了,又将余锦年细细打量,忽然问道:“余小先生哪里人士?家中还有无其他亲人?”
  余锦年道:“原是南边一山中小村的人,后来家里出了些事,家人……俱没了。后来辗转到了常都府信安县,便就此定居下来。”来到一碗面馆之前的事他记得浑浑噩噩的,因也没几件好事,遂也不太想提及,只一句话草草带过。
  燕昶谈及一桩往事:“没什么,只是瞧小先生眉眼,竟有几分熟悉。不过那位隐士已藏匿行踪几十年,从未听说还有小先生这样伶俐可人的后生子嗣。”
  “这世间之人千千万,便是先神造人,也难免会捏出几张相似面孔,并不奇怪。不过是我生得比较普通罢了。”余锦年说。
  燕昶垂首一笑,又多看了他两眼,却不再做过多争辩:“许是罢。”


第111章 艾绒
  晡时,古来据说是夹河两岸猿啼长啸之时。
  东崇府是北方商贾重镇,虽赏不到猿鸣两岸的奇景,但鼎沸人声却是少不了的,况且城外佛会一办便是十天半月,本就热闹,恰好今儿又逢了望日,城中南北凑起了大大小小的集会。段明几人跟至此,守在暗处,那船是私船,未得主子命令,他们也不敢乱动,遂仅谨慎地盯着船内的动静。
  城里鱼龙混杂,码头这边更甚,长工们裸着肩背坐在岸边侃大山。那船泊在此处却颇为安静,只几个家仆有条不紊地上上下下、进进出出,搬些食材薪炭上去,又或者两个烧火丫头出来透气吹风——瞧着也的确是一家普通富商罢了。
  窗外是成串儿的吆喝叫卖,河中央还有喊号子的渔船,然而这些都扰动不了船中静谧非常的气氛,也算是闹中取静了,余锦年与他闲聊片刻,也并未忘记自己的职责,把脉后道:“夏老板,可否褪去肩上衣物,容我细查一下痛处肌肤?”
  “自然。”燕昶解了衣带,并无扭捏,慢慢褪下了里外衣衫,将整片肩背都裸露出来。
  余锦年转到他背后,低头瞧了一眼便有些愣住。这背上凌乱好几条旧伤痕,已说不上是哪年的,总之不会是近两年才受的伤,他许是体质问题,极易落疤,使得背部条索状的增生肉质显得格外狰狞,相比之下,右肩处那铜钱大小的圆疤倒不显得那么难看了。
  但是疤印小并不意味着伤轻,有时候恰恰相反。
  燕昶静候片刻,见他不动似若有所思,于是也稍稍偏回一点视线,静静地观察了他一会儿,才出声问道:“怎么,小先生可是吓着了。”
  “啊。没有,只是有些吃惊。想不到夏老板这般矜贵的人,也会受如此重的伤。”余锦年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赶忙将目光挪移开去,几根手指在袖中暗中搓热了,才轻轻搭上他的肩头,试探了几下力度后,再细细地感受指腹下肌肉纹理的攒结生长。
  燕昶是如何精明的人,怎会看不到余锦年手上那一串小动作,瞧着是自然而然,实则是心思细致、一丝不苟——这个少年,也许远比他第一眼给人的印象,要稳重得多。燕昶心里揣摩了片刻,兀自道:“西南多悍匪。”
  余锦年没明白:“……什么?”
  燕昶自己摸向腰侧后方的一条疤痕,道:“身上的伤,便是在那边受的,很多年了。肩上这处,乃是被贼首用飞箭所刺。不过那人头颅已被我割了,如今放在府上做灯托。”
  他说着突然仰起视角看来,余锦年的视线冷不丁与他撞在一块儿,因思考着病的事,脑子转的慢了些,便显得有些呆,过了片刻他刚想说话,对方又蓦然一笑:“假的。”
  余锦年:“……”会有人信就怪了好么。
  燕昶收起戏谑,怅然道:“其实是对家雇了杀手,内子替夏某挡了致命一剑,这才令那飞箭只伤了我的肩臂,可她自己却……”
  余锦年死死盯了他半晌,眼里充满了“信你便有鬼了”!
  燕昶既不争也不辩,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余锦年不在乎这伤究竟是怎么来的,随他胡扯,他知道这伤乃是经年箭伤就行了,于是继续低头察看男人的手臂,自顾自道:“我见过许多形状各异的伤口,你这个……算不得多厉害,只是疤痕重了些,若是初伤时好好照看,应当不至于如此。不过大好男儿,倒也不怕身上有些伤疤。”
  燕昶静默片刻,若有若无地呵笑了一下:“也对。”
  余锦年看他欲言又止,不明白这人想说什么,干脆闭上嘴,专心看病,他一手握住燕昶的手臂,另只手则按在肩头,慢慢地扳动,间或叫他自己用些力气去抓取桌上的什物:“夏老板,你且讲讲是如何痛法,是动时痛还是静时痛,冷时痛还是热时痛,是白日痛还是夜间痛?”
  燕昶想罢,心气平和地一一讲道:“起先只是劳累时偶感疼痛,也便没放在心上,后来愈加严重,自去年以来,这只手更是时时酸楚僵痛,难以久握,似有一细刀卡亘骨中,入冬后尤甚,需得用炉火暖着方才舒服些……小先生,可有些头绪?”
  余锦年耐心说:“此病本就是皮肉经筋之间郁而不通,以至于气血攒结凝滞,经络瘀阻,故而疼痛。况且夏老板久居南地,气候湿寒,愈是使淤塞加重,如此往复便成了个死胡同。夏老板,你现下感觉如何,比之刚才……可是痛甚了?”
  燕昶看了看他,眉头隐不可见地皱起:“尚且可忍。”
  “既然病了,便无需再忍,否则还要我们这些治病的做什么?”余锦年将他手臂放下,在室内环顾一圈,抬脚走向内侧的书案。他这船,外面看着并不如何华丽,然而内部陈设很显然是费了好一番心血,不管是红楠木的书案、白玉的虎兽镇尺,亦或者是梅子青的冰纹片叶笔觇,乍看不觉如何,细细一赏才觉古朴大气。
  余锦年挑了根最普通的笔,胡乱舔了墨,写到桂枝、干姜、羌活、僵蚕等物,辅以茯苓、白术、桑寄生和伸筋草以壮筋骨,用黄芪益气,又添薏苡仁与甘草,斟酌了药量,删删改改好一阵,其神色认真宛如入定,俨然已将旁人给忘在脑后。
  燕昶拢衣起身,见他闷头专注于与几个墨字较劲,正看着,一根苍灰发带顺着后脑落到肩头。申时过半,日头渐西,斜光恰从窗外乱入,洒得人耳颊上一片金红。
  熹微河风的一个不经意,便将那发带尾稍卷落进了笔觇,余锦年没有察觉,正要直身,忽地感到耳边伸来一只手,他下意识绷紧了身体,就听窸窣一声,燕昶抬手拽去:“发带污了,摘了罢,省得将衣领也弄脏了。我这别的没有,这些小物还是有那么几个的。”
  “不必了……”
  “周四!”
  余锦年微微皱眉。
  由此,燕昶不禁想到昨日他提及的那条丢失的鸭蛋青——那种柔腻的蛋壳色配他,也确实是好看。只他船上也不知有没有那样颜色温柔的东西。于是叫了周凤来,悄声吩咐了几句。
  周凤听罢顿时苦了脸,却也不敢言语,跑去后舱好一番清点,只是他家主子向来是不喜这些靡烂之物,所配衣饰一向以端庄得体为要,何曾戴过这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更不提还有诸多要求。
  好容易翻找出一条主子做皇子时戴过的海碧抹额,两端根须各缀着一对雪白圆润的东珠,前额绣着落落银云——也不知合不合主子的意。
  “凤哥,这是找什么呢?”看守船上仓库的是个新被提拔上来的卫兵,之前一直在越地,今次是头一回得幸跟着主子出来,是故一路上都兴奋得很,手脚不闲着,哪儿哪儿都想帮一把,话还尤其多。他瞧着周凤一头扎在配饰箱里,又从他指缝里瞧见两粒硕大东珠,立刻诧喜道:“主子以前可从不赏谁妆钿首饰,这是哪家的女娘,入了主子的眼?”
  周凤啐他:“不长眼的东西,你那只眼睛瞧见这是妆钿首饰了!仔细你的嘴,若叫我听见什么风言风语,将你扔河里喂鱼!”
  那卫兵嘀咕道:“姑娘便是个姑娘,咱主子也老大不小的了,纳个姑娘怎么了。”
  若是个姑娘就好了。人家不仅是个真真正正的哥儿,还是季三公子的人。
  周凤其实也愁得头秃,心中腹诽——自家的越王主子年少时是个喜争强夺胜的性子,又只对仗法兵剑有兴趣,少年英才,功勋累铸,先帝还夸其“智勇”。后来四海升平,他反倒被发配去了越地,脾性也越发深沉,更不见得他娶女纳新。
  这个年纪,正是男人一展雄风的好时候,他们主子兴致缺缺也就罢了,这么多年府上仍只有那么几个从小跟到大的通房丫头。
  可据说,那些丫头一二个月也不见得能得过主子几回宠,更不提有谁能诞个小主子小小姐,母凭子贵的,这一个个儿的,放在家里比那官窑的白瓷花瓶还不如呢。
  虽说吧,先帝是给赐过一回亲,可那位贵家小姐天生福薄,还没等嫁进来就病故而去了。燕昶连人家小姐的面都没见过,就不知是犯了哪门子没来由的“痴心不改”,竟再没动过纳妃的心思。
  不过这些在周凤看来,都是托词罢了。
  当今天子是日日催、年年催,这催婚旨意都快成了他们越王府的家常便饭,京城贵女的画像送到越地来,堆满了一屋子,环肥燕瘦、倾国倾城,无论何种惊才绝艳、温雅贤淑,打眼底一过就进了灰堆,总也不见燕昶有个动心的,到了后来,甚至干脆以肩疾为借口,对婚事避而不谈。
  周凤知道主子要成大事,可再大的事也不耽误娶妻生子啊!
  拿着那海碧东珠抹额,周凤自门缝里往里窥视,瞧见自家主子隔着老远,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小神医看,几乎快把人家那嫩皮给刮一层下来了。他赫然惊醒,心中悚怕道:难不成,爷对家里的丫头没兴趣,是因为他好别的?
  主子身居高位,喜欢个别的口味也不怕什么,可是……他叩门而入,视线在余锦年身上打了一个转,被燕昶瞪了一眼,才想起将抹额交上去。
  燕昶接过,亲自起身走到案前:“先用着。”
  在他们翻箱倒柜的时候,余锦年已用粗绳草草把头发扎了,此时道了谢,抹额在手上过了一遍,又不动声色地放回了桌上,压根没往心里进。开了方子,就嘱咐周凤下船去抓十来天的药,再将如何煎煮一丝不苟地交代完毕,之后拿起针包,一根根取了针在烛火上燎烤:“夏老板坐罢,只服药效果怕是不尽如人意,我今日先与你做个针灸,待我的针刀医具制好了,再与你做些其他。”
  说着还嫌碍事,把那价值千金的东珠抹额推远了一点,转而在原处放上针包。
  燕昶瞥了眼桌上被冷落的抹额,眼角微搐,哂道:“那有劳小先生。”
  “不劳烦。我与夏老板施的是温针,今日乃是第一日,针下感受可能会敏锐一些,若是有任何痛楚不适,也当及时讲出。”余锦年他一旦认真起来,便心无旁骛,只有眼前的此人此病,“这几日直到我离开东崇府,每天这个时辰都会来施一次针,每次半个时辰……夏老板,可行?”
  燕昶:“自然听先生的。”
  余锦年点点头,取了细银针,分别刺在肩三穴,即肩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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