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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养成守则-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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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余生一起从小学到初中,再到如今的初中毕业。余生在学校的每一个足迹都有宿承聿的参与,这一点是连秦淮都不能替代的存在。
秦淮感觉宿承聿对余生应该是有点男孩对女孩的那点意思的,但既然他自己没有表明过,他更不会傻到替他挑破,万一他本身没有明确对余生是什么感情,结果经过他点明反而明确了,那得气到爆炸。
余生小拇指勾勾秦淮的指头,轻轻的拉着:“我们一定会在十一点之前回来的,可不可以呀”。
秦淮对她软软的撒娇向来是不能抵抗的,这次也不例外。秦淮无奈道;“晚上等我去接你”。这是他的底线,他不会放任余生深夜的一个人回来,司机接或者同学送她回来都不行。
放在余生身上,秦淮的时间准则是,七点之后出去是晚上,九点之后是夜里,十点之后还在外面那就是玩到深夜,要是余生在十一点之后回来,那就是夜不归宿了。
时间划分的可以说是相当严格了!
余生就发现了,随着她长大,尤其是她十二岁之后,秦淮对她比以前严格了很多,有的甚至可以说是苛刻,比如说出去玩有男生一起绝对不能超过十点才回来,不能被男生拉手,男生都是花言巧语的,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总之在他眼里,余生周围的所有男生都是坏的,除了他。那是他对余生的占有欲刚萌芽的时候,不想余生跟别的男生接触。现在秦淮已经好多了,内心名为占有欲的猛兽被他锁在心底的笼子里,强行压制的猛兽出笼。
余生是个独立的个体,他没有权利干涉她的社交,但他就是不开心,他的不开心从那张冰山脸上显不出分毫他担心到哪一天,余生开始叛逆了,讨厌他的束缚,所以他在尽力的克制自己,不要太多的干涉。
他不知道的是,余生乐的他对她有占有欲,她喜欢他关注她,在意她。这就是当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遇到占有欲超强的,也算绝配。
秦淮说晚上必须他来接她,余生知道他答应了,雀跃的亲在他的脸颊上,“好的哥哥,遵命哥哥”。
余生表面是因为秦淮答应她的请求才表示感谢吧唧亲他一口,其实就是单纯的占便宜。她就是一颗黑芝麻陷的汤圆,外面看着白白软软的,特别单纯,其实里子是黑心的,并不是所表现的那么柔软乖顺。
不过她的黑心,全都用在占秦淮便宜上面了。所有不以耍流氓为目的的对话,都是不存在的。余生是不放过一切机会的对秦淮耍流氓,哪怕只是太阳稍微明媚点,也要先亲再说。
秦淮刚开始还假模假样的教育她:女孩子要矜持,要稳重,他们都长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亲亲抱抱的,那样不好。
余生当时嗯嗯的答应,敷衍的不忍直视,完全当作耳旁风,亲一口秦淮,然后说:哥哥说的对,哥哥教育的极是。
秦淮绷着脸实则内心欢喜的接受她经常的亲密小动作,他认为这是余生亲近他的表现,反正以后他是要娶她的。
可以说余生从去秦家长到现在,都是在秦淮没有下限的宠溺下长大的。秦淮完全把她放在心尖上宠,只要是她要的,只要是他有的。
余生突如其来的在秦淮脸上亲一口之后,秦淮虽然没什么表示,但余生看到,他的嘴唇勾起来,眼睛有弯一点的弧度。
就在这时大门的门铃响了,秦淮准备过去开门,被余生拦住:“放着我来,是找我的”。
余生步履轻快的过去开门,站在门口的是宿承聿,他手里拎着一杯奶茶,在余生开门的瞬间把奶茶递给她,说道:“我随手做的新口味,尝尝好喝不”。
装奶茶的杯子是星巴克的纸杯,却不是在星巴克买的,是宿承聿亲手做的。说是随手做的,其实在给余生的这一杯之前,不知道已经改进多少次了,才能有这杯用不经意的语气,特别淡然的说“我随手做的”》
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是急于表现自己的时候,他想,我随手做的味道都那么好了,我厉害吧。
宿承聿从当年粉雕玉琢的小男孩,长成了如今风度翩翩的少年郎。他跟秦淮完全是两类人,秦淮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内敛,而他是不掩饰自己的快乐,笑起来是个阳光大男孩。
余生结过他的奶茶,跟秦淮打个招呼,“哥哥晚上记得接我呀,在白桥北路78号,到了打电话给我”。
宿承聿礼貌的跟秦淮打了招呼,便跟余生双双出去了。在他们顺手关上门的时候,秦淮听见他的小丫头说:“真好喝……”。
秦淮真想打开门,冲出去,把余生拉回家关起来,让她哪都不能去,除了他不准和别的男生走那么近,把余生关汹屋,秦淮舍不得。
心烦气躁的秦淮无心做别的事,干脆回书房写字平静一下。写字的时候,他想的还是宿承聿,以后,这必然是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毕竟,从余生上学那天起,宿承聿就跟余生是同桌,他对余生很真挚,小时候他有什么东西,都要拿过去和余生分享。后来更是因为余生喝他妈妈的奶茶觉得很好喝,他自己学着做,并且成果非常好,余生很喜欢。
因为余生喜欢,他就经常留心奶茶店里的专业的味道,可以说这个城市的只要是有门店的奶茶店,他全都尝过。
他尝试新的口味,争取做出他的独家味道,在别的地方买都买不到的。不管是最初他的试验品,还是现在味道醇美的,余生向来都是夸他的。他总是因为余生的夸奖,耳朵尖红红的,笑的羞涩又阳光。
秦淮迅速把学习做奶茶列为最近计划的首要任务,再不学习就晚了,他也要余生记住他的独家味道。
秦淮挥毫泼墨。毛笔一挥而就:莫生气莫生气,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聚,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
气势磅礴的毛笔字,写着莫生气。但单看这写出来的字体,凌厉锐气,没有一点是不生气的样子。
☆、第九十四章 游戏
余生和宿承聿出去之后,秦淮在书房练了半小时的书法,挥斥方遒的写下的是莫生气莫生气,气出病来谁来替。
没有给秦淮继续生气的时间,程熙打电话过来。程熙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话唠的小烦人精了,这几年下来,他成长了,也有所长进,究极进化成了一个更加话唠的老烦人精。
“秦总,属下有要事相禀”,程熙声线趋于成熟,已经二十大几的人了,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这几年却连一场恋爱都没谈过。
天天在他们几个面前日天日地的无休止嘚啵嘚,但碰到女生就不行了,没说话连就红了。平时跟女同事相处也都不存在问题,只要不相亲就没事。
“说正事”,秦淮心情正不好,不想跟他闲扯。
程熙听出来他情绪不高,难得简明扼要的说:“是工作上的事,咱们公司跟天和科技公司的合作谈的差不多了,那边的项目经理说要跟我们公司领导亲自谈,毕竟他们是这个领域的领军,咱们是新兴的小公司……”。
程熙委婉的向秦淮转达,人家看不起他们这个由年轻人创办的小公司,不愿意跟他这个经历谈,要直面公司的最高层。
如果说条条大路通罗马,那他们几个生下来就在罗马的世家子弟,从来都是一帆风顺的,无论在哪个领域都是天之骄子的存在,尤其是他们几个中最为优秀的秦淮,
“应该的”,秦淮谈起工作的时候,很像秦晟铭,气质冷峻,“我们先预约,定下时间我去谈”。
他比程熙更知道商场的冷酷无情,向他们这样成立的小公司,全国每年倒闭的能有成败上千个,在没有站稳根基,没有在市场上强大起来,别人的轻视是正常的。
他们几个创办这个软件科技公司并不是一时兴起,秦淮很早就有这个念头,在大学时期就着手准备,起初是个小工作室,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秦淮是创始人和控股人,程熙付燃和丰逸他们也都入股,还有司徒他们几个,都是这个小公司的股东。几十上百万对他们来说还买不了一辆跑车的车轱辘,但是说到投资入股,就觉得自己干了件了不起的大事。
没人知道这个小公司是秦淮和几大世家的子弟开的,因为明面上没有任何家族的提点,有多心的人暗地里调查这个后起之秀,也没有发现有大公司庇荫。
所以在外人眼里,这就是个没什么靠山的,几个小年轻头脑风暴的产物,所以合作方并不是很重视。
他们几个正是初出茅庐,没经历什么挫折,正心高气傲的时候,特别清高的不愿意要家里的扶持,想靠他们自己闯出一片天。
很久以后,他们这些公司的元老股东,觉得做的最明智的事,就是加入秦淮创办的这个公司。因为日后实业公司的盈利,并没有他们这个依靠网络时代的信息科技挣钱。光是每年的红利股份,都是一笔极其可观的数目。
当然,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这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秦淮约定了时间跟项目经理会面。
…………
宿承聿和余生到了白桥北路78号,是个会所。她,没敢跟秦淮说是会所,干脆跟他说是78号。
今天是高中的一个同学聚会,余生往常没有参与过这类的同学聚会,上一世也没有,因为她跳级的缘故,在班里年龄小,又孤僻,并没有多少朋友。
这一世不一样,她身上没有那股似乎永远散不掉的阴郁气息,她在秦淮细致的宠爱下,越来越活泼健谈。
余生的心态越来越像她这个年龄该有的样子,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她潜意识里,自己是个成年人,跟周围的小朋友是格格不入的,她总是带着慈爱来看待她的同学。
渐渐的,心态不是那么死气沉沉,变得活泼起来,她还挺想和这些青春洋溢的同学一起聚一聚,玩一玩小游戏。
她和宿承聿刚到地方,班长还有班里的几个男生在一楼大厅等着,看到他们又是一起过来的,一个男生起哄:“哎呀,小两口来啦”。
他说完,宿承聿悄悄看余生一眼,耳朵尖红红的。接着他听到余生的声音:“别闹,我们是朋友”。听到她迅速否认的声音,宿承聿心底有一丝明显的失望。
余生在否认的时候语气是很认真的,但是在她这副软萌可欺的外表下实在没什么威慑性。几个男生闻言朝宿承聿眨眨眼睛,后者更害羞了。
今天这个聚会并不是什么特殊的由头,没人过生日,就是班里关系好的人私下里玩,班长提出来的,加强同学之间的感情联系,促进班级团结。能不能促进班级团结是不知道,班长是这么跟班主任报备的。
余生上的学校就是秦淮的母校一中,高一的时候文理还没分班,高一按中考分数随机分的班,余生是在预备的理科班,等到高一下学期,要进行一次文理分班,然后再进行文理内部的分班考试,分出零班,重点班和平行班。
因为还没有文理分班,余生所在的班里,男女比例是均衡的。
在学生时代,同桌的意义是不同的,尤其是男女同桌,更是容易产生道不明说不清的情愫。余生跟宿承聿不管怎么换座位,都还是同桌,两人又是进进出出都是一起。
在班里很多人眼中,这两个年龄比他们小的又是一起跳级的,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再加上他们青梅竹马的关系,班里很懂人都觉的他们是要从校服到婚纱的。
余生每次听到,都要十分认真的解释,他们并没有逾越朋友的关系。大概是才高一,大家还没有紧迫感,总之就是太闲了。不管余生说多少遍,还是会有人八卦他们俩,说他们俩是班对。
班长把他们引到包厢,剩下三个男生继续等其他还没到的同学。余生和宿承聿并排走在一起,班长怎么看他们怎么般配。
高中生的聚会很简单,就吃吃零食,玩玩游戏。
“你们别光吃着聊天啊,咱们玩个游戏吧”,班里的一个男同学张罗着。
“好啊,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吧”,提建议的男生是班里比较活跃的那一类,叫陆壬嘉。
只要是青年人聚会,这个游戏似乎就不会漏掉。可以打着游戏的由头,问出心里想知道的在意的人心中的想法。或者在大冒险的时候,亲喜欢的人一口。情窦初开的少年,借着游戏的由头,表达内心的喜欢。
“这里有两幅扑克牌,咱们就用扑克牌玩”,陆壬嘉提议,顺便从包厢的矮几里找出两幅扑克牌。
“游戏规则是两个抽到一样扑克牌的人一组,然后两个人石头剪刀布,输的人选择真心话或者大冒险”,陆壬嘉兴致勃勃的提出他想出来的游戏规则。
“这样的话相当于两个人之间的游戏了,不能大家一起玩了”,宿承聿觉得这种方法是有缺陷的,如果他没有跟余生抽到一样的,让余生跟别人玩真心话,他是不乐意的。
“这样的确不行啊,太麻烦了点,我们一共就十几个人,两幅扑克牌有一百多张呢”,宿承聿起了个头,相继有人发现这个游戏规则的漏洞。
“要不然这样吧”,班长不动声色的稳定现场秩序,班长是个戴眼镜的男生,看着挺有书生气。
“加上我一共是十四个人,我们找出十四张牌,其中要有一张特殊的,谁抽到那张,谁开始游戏,剩下的全部人提问,可以选一个人的回答”,班长简单的说明他想的游戏规则。
游戏开始了,定的抽到红桃四的是游戏者。第一个抽到的是个女生,选的真心话,毕竟选大冒险风险太大。
大家把问问题的权利集体让给一个男生,被十几双眼睛看着的男生羞怯的挠挠头,“你…你在咱们班,有没有,喜欢的人”,越说声音越小。
女生看看他,不好意思的低头笑了,别扭的回答:“有”,声音比男生的还小,但是大家耳朵一个比一个尖,还是听到了。
顿时开始起哄,一起喊着在一起,在一起。把那个男生和女生推推嚷嚷的推在一起。
不知道班主任要是看见他的班长小同志是这样团结同学感情的会作何感想。
后面又玩了几轮,余生看着他们热闹,没有参与提问,也恰巧没有抽到红桃四。她旁观他们的嬉笑,突然想特别矫情的用一句话: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正在余生神游天外想着她家秦淮啥时候来接她的时候,发现大家都在看她,才发现,原来这次宿承聿抽到了红桃四。
“我选真心话”,宿承聿说着心里带着一丝窃喜和紧张。他是想抽到红桃四的,他想趁这个机会。
所以大家一致看着余生,等着她提问。余生轻笑:“你们问呀,不要客气”。
班长带头的起哄:“不不不,不敢不敢,他的问题还是你来问”。
余生想了想,她看到宿承聿也在看她,他太不懂得掩饰,心里想的什么,眼睛里表达的一清二楚。余生垂下眼睛不看他,轻轻的问:“你,喜欢吃芒果吗?”
☆、第九十五章 恶作剧
余生这句你喜欢吃芒果吗问出来,周围提着耳朵听八卦的人瞬间没了意思,“怎么问这个问题啊,宿承聿你不要选这个啊”。
他们的游戏规则是,被游戏的人可以选择一个人的问题回答。
宿承聿听到余生这个问题就抿着嘴,看着有些委屈。他不能吃芒果,余生知道的。他对芒果过敏,小学吃过一次,脸又痒又红,后来还开始掉皮,脸上的皮肤一块块的蜕掉,过敏的很严重。
又疼又痒的一个星期,碰都不能碰,每天抹药抹的脸上颜色特别丰富。余生当时还说,他再也不能接触芒果了。
这件事余生是知道的,她却问他爱不爱吃芒果。
宿承聿在余生面前向来不掩饰情绪,余生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来,他或许是喜欢她。
不能怪宿承聿隐藏的不好,世界上有三种东西是隐藏不了的,贫穷,咳嗽,爱。他把对余生的喜欢,即使藏在心里,也会从眼睛里露出来,有迹可循。
余生不是吊着别人感情的人,她心里只有秦淮,不可能接受秦淮以外的任何人。宿承聿很好,但他不是秦淮。
宿承聿是她一起长大的酗伴,在心理上,也可以说是她看着他长大的,她也不可能特别决绝的拒绝他,那么可爱的孝,她是不忍心的。
在余生眼里,宿承聿从来都是个孝,所以宿承聿从开始就输了。她不想宿承聿挑破这层窗户纸,他们可以一直像现在这样,当个很好的朋友。
只要他不说,她就可以假装不知道,慢慢的断了他的念想。如果他真的说出来,那两人都尴尬,甚至连朋友都没法做。
为了不给宿承聿留下幻想的余地,她经常跟宿承聿说,她有一个喜欢的人,他很优秀,所以她也要努力优秀,可以站在他旁边。
但宿承聿并没有往秦淮身上想,因为秦淮在他心目中,就是他们俩很厉害的大哥哥。
其他同学不希望俗宿承聿回答这个没有八卦成分的问题,七嘴八舌的问:“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几乎是同时,有人问:“你喜欢的人是谁”,两个声音的主人都是班里两个活泼的女生。
宿承聿心里激烈的挣扎,余生的问题,不管问的什么他都是要回答的,但是他真的想回答这两个问题。
有,余生。
他看向余生,余生也在看着他,她看起来挺紧张的,不是窃喜的紧张,是不愿接受的紧张。
宿承聿犹豫了,嘴巴张张又闭上,最后不情愿的回答:“我喜欢吃芒果”,声音里的委屈藏都藏不住。
余生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选择让他俩尴尬的问题。他不能吃芒果的,怎么会喜欢,余生看他闹别扭,刚好撞上他满含哀怨的眼神。
这个游戏又叫诚实勇敢,宿承聿回答的这个问题,即不诚实也不勇敢。
后面又玩了几局,宿承聿情绪都不高,神色委屈的抽牌。
好巧不巧的,余生抽到了红桃四的牌,宿承聿眼睛瞬间亮了,眨着眼睛跃跃欲试的等着提问题。
余生被他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就像只等着主人撸毛的猫,傲娇的看着你,眼睛分明的表达出来,还要傲娇的扭头。
“我选大冒险”,余生说。
宿承聿都想好问题了,没想到余生选的是冒险,其他同学也没想到,因为在之前一个选大冒险的男生被要求在走廊往返跑三次,并且边跑边挥舞着手里的衣服,还必须笑着跑。
在他被走廊上的招待人员和顾客围观之后,后面那么多轮,都没有选大冒险的了,同学的恶趣味太重。
“你真选大冒险啊”,班长看向余生的眼睛里带着怜惜,似乎又想到那个男生挥舞着衣服,扭着腰跑的样子,噗嗤一声,班长没忍住笑出声。
余生想了一下,还是说:“就选大冒险吧,你们不要提太过分的要求呀”。
“亲在场的任意一个男生一口”,一个男生这样提议,顺便鸡贼的朝宿承聿眨眨眼:兄弟,只能帮你到这了。
“在门口大喊十声,我是傻子”
“你们说的都太过分了”,之前在楼下调侃余生和宿承聿男生说:“咱们在电梯门口,数到第五个人,男女不计,你冲上去抱住他,然后喊出”我喜欢你“这句话。
余生冲他翻了个白眼以示礼貌。周围的人还在兴致勃勃的讨论让余生干什么,宿承聿在心里呐喊:亲我,亲我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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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偶遇
余生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头看到是副熟悉的面孔,“梁城!”
“你一个人来的吗?”梁城穿的是招待生的衣服,手里还端着托盘。
“和同学一起来玩的,他们恶作剧”,余生跟着梁城一起边走边说,冲他调皮的眨眨眼睛。
梁城听她欢快的语气,心情都好了很多。他现在上大三,课余时间在这里做兼职。自从那次去秦家一次,许淮歆经常邀请他来家里吃饭,一来二去的,他去秦家的次数多了,跟秦家的关系熟络起来。
他是余生上一世的偶像,余生一直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从泥沼中挣扎出来,却带着阳光。演技一流,颜值在线。
在娱乐圈那个大染缸里,一路从配角小演员,慢慢磨砺成影帝级的大佬,其中的心酸艰苦,是想象不到的。
这会未来的影帝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在校大学生,甚至比一般的大学生条件还要艰苦一点。自从他成年以后,就没有用过他们孤儿院的钱,上学的学费是在假期时间挣的,生活费是平时课后和周六周天做兼职攒的。
没人想到,日后娱乐圈举足轻重的人物,在成名之前,过的是拮据的生活。
余生跟着梁城边走边说话,不一会走到梁城要送酒的包厢门口。
梁城轻轻笑着说:“乖乖在门口等我一会,马上好”。
余生点头,站在一边帮梁城开门。
包厢里的司徒和他那帮狐朋狗友在喝酒,已经喝了不少了,又让梁城来送。刚才余生开门的时候,他在对着门的方向,一打眼看到是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
长得像他兄弟的那个宝贝疙瘩妹妹,平时宝贝的紧,应该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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