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孽火2:金粉世家-第7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一眼。”
  “我说过,我不爱你!”
  “可我是你丈夫,你丈夫啊!”
  他是那样怒,那样痛心疾首,又那样无可奈何。大概,四年的等候磨灭了他所有耐心,所以回都城来找我了。
  那么,是结束,还是继续折磨?
  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心里比任何时候都乱。我没爱过他,所以不懂来自他的愤怒和痛苦,我只知道,我们活活耗费了彼此四年的时间。
  而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姑娘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商人,学会了手段,算计。我想,现如今即使没有秦承炎和杜明熙的帮助,我也能在这乱世中游刃有余地活下去了。
  四年来,我成长了不少,而杜明熙则苍老了不少。到底是我们谁在折磨谁,我也说不清楚。
  他眼里有泪,就那样盯着我,是悲,是伤,也是痛。
  “夕夕,如果你像爱秦承炎那样爱我,我会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他给你的所有我都能给你,甚至更多。可你能为他飞蛾扑火,却不曾怜惜我半点,我是你的丈夫,我铺十里红妆娶了你,为什么得不到一点儿关怀?”
  “因为在你出现的时候我已经爱上炎哥哥了,我拿什么去爱你啊?明熙,我们相互折磨了四年,现在可不可以放手了?我们不要再耗下去了好吗?”
  我也哭了,因为他那刻骨铭心的执念既令人无奈又令人心酸。我实在给不起他什么,人和心我都给不了。我们两个的婚姻,肯定是月老犯了错,把红线系错了。
  他荡漾在眼底的泪终于滴下来了,顺着轮廓分明的脸颊滚落。我迟疑许久,拿出手绢递给他,却忽然看到他身后不远处的地方冒出来了一个人,居然是崎川。他举着枪,毫不犹豫朝这边开了几枪。
  “明熙!”
  千钧一发之际,我冲上去奋力推开了他,转身时却没避开飞来的子弹,一颗穿透了我的肩胛,一颗打进了我的腹部。我只感到身体一震麻木,人毫无预警地往地下倒了。
  “夕夕……”杜明熙在我坠地时一把抱住了我,一脸惊恐。
  与此同时,一辆黑色轿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撞向了正待逃离的崎川,把他撞飞过后,又直接从他身上碾压了过去。车子冲过来一声急刹,秦承炎从里面飞奔了出来。
  “夕夕,夕夕……”他扑到我身边,一把推开了杜明熙,抱着我疯狂地大喊,“夕夕,夕夕怎么了,你忍着点,你一定要忍着点,我马上抱你去医院。”
  秦承炎都吓哭了,眸子红红的。我还有点意识,忙拦住了他,望向了边上同样惊恐万分的杜明熙。
  “明熙,明熙……”
  “我在这儿,你别说话,我们马上去医院。”杜明熙现在都没缓过神来,唇瓣在无法控制地哆嗦着。
  “不,等我说完再去,我怕我到时候就来不及说了。”
  我觉得身上好痛,痛得都要没有知觉了。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活下去,但有些事,有些话,我现在要说。
  我们的恩怨,我们的纠缠,我要说清楚。
  “明熙……这辈子我只能负你了,给不了你任何东西,对不起!我帮你留下了千秋子的那个孩子……她已经三岁多了,很乖,你看到她一定会喜欢。她的生辰资料都在你书桌的抽屉里,写了她这些年成长的过程。”
  我喘了口气,喉咙一甜顿时涌出来一股咸腥,忙又咽下去了,“我别无所求,只想你给我一纸休书,让我有个自由身好吗?我想嫁给炎哥哥,还想为他生个孩子,他说我们逝去的孩子会再一次轮回转世……”


正文 第257章 一生一世一双人(大结局)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真的是!
  我这一生,最幸福的事就是遇到了秦承炎这样一个好男人。从我尚未出生就开始等,等过硝烟战火,等过滚滚红尘,等到了抗战胜利。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军投降仪式在东京湾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受降国代表注视下,日本无条件在投降书上签字。
  这一天与我的意义很重大:我和秦承炎在苏州的洛家大宅子里结婚了,真可谓天时、地利、人和!
  他许我的十里红妆,从街头铺到了洛家宅子门前,华东大半个工商业圈的人都来了,政界和商界,娱乐界的人,能跟秦家和洛家沾亲的人都没有缺席。
  我在婚礼上哭得难以自己,特别的感慨。觉得自己明明才活了二十多年,却仿佛经历了别人的一辈子。
  娘成了这婚礼上唯一的长辈,当我和秦承炎跪着给她奉茶的时候,她又哭又笑了很长一段时间。其实我明白她的心境,明明上位应该是四位老人,可如今却只剩下了她一个人。悲亦是,喜亦是,悲喜交加!
  让杜鹃把给我们的礼物箱打开了,里面全都是围巾。娘跟我说,这是她从我一岁就开始织的围巾,一直到现在,每年一条。我这才明白她曾说的,她爱我,只是她不会表达。我心头的结,也在这一瞬间打开了。
  我们成亲过后就住在了苏州的大宅子里,而都城的秦家大宅子就秦天印在住。沈瑜没有生育,于是他又娶了一房夫人,据说是在天上人间认识的,才十六岁。气得沈瑜独自跑到了苏州,要秦承炎回去给她做主。
  秦承炎对沈瑜报有几分愧疚感,所以就带着我一起回都城了,准备找秦天印好好说道说道。
  秦天印倒也没有跟他杠上,很无所谓道:“大哥,咱们秦家祖训上都说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小瑜自己生不出孩子,总不能怪我吧?我不可能一个子嗣都没有啊?”
  “那你也不能娶个烟花之地的女子来气她,像什么话?”
  “烟花之地怎么了?不都是女人么?”
  秦天印很不以为然,估计他对哪个女人也没用过心,只是因为男人该有个妻子才成亲,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情情爱爱。其实我觉得他这样的心态也挺好,起码不会受伤,谁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
  沈瑜听秦天印这样一说,顿时又吵了起来,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她也是仗着有秦承炎给她撑腰,所以有恃无恐。
  秦承炎其实也拿秦天印没办法,他这人既没有什么大过,也没有什么作为。交给他的事情他就做得很好,但从来不主动去做事情,所以这么些年秦承炎也不敢把秦家的家业交给他,他在期望秦家下一任家主。
  两人吵了许久,秦天印怒了,放话道:“好,你很能是不是?还把大哥叫来教训我了。那你想办法给我弄个儿子来继承这家主之位,那这事儿就算了了,否则我只有再找几个夫人生了。”
  沈瑜听罢一跺脚,气得拿起笤帚就往二姨太院子里跑了,打得那二姨太哭天抢地。
  我瞧着很是唏嘘,也挺同情沈瑜的。在秦家这样的大户人家里,没有子嗣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而偏偏她找遍了各种各样的郎中,求子不成,倒是落了一身的病。
  只是我想不到的是,她无奈之下来找我了,求我。说如果我和秦承炎生了孩子,先过继给她粘粘喜气,往后她兴许就能生了。
  我没同意,因为我腹部受过伤,怀孕的概率不高,能生个一男半女就算很不错了。万一我就那么一个孩子,过继给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沈瑜最后都跪下求我了,一把鼻涕一把泪,她说了句令我纠结的话:“大嫂,如果我去外面找个孩子来,那秦家的基业不是要落在别人的手里了吗?你看堂弟他们老是花天酒地,哪一个像挑大梁的?”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没松口,不过还是把这事儿放在了心上,等以后真有了孩子再说。
  我把玉器行的生意交给了旺生和小铃铛,没事就跟着秦承炎东奔西走搞开发。我很黏他,跟他苦苦耗费了那么多年,就特别珍惜现在的日子。
  抗战胜利过后,江南一带的贸易也被拉动了起来,形势喜人。感觉我们已经远离了硝烟战火,活在了太平盛世中了。
  47年秋的时候,我再一次怀上了孩子,把秦承炎乐得不行,他深怕我出什么意外,立即结束了手头的工作,带着我回了都城大宅子里。
  沈瑜第一时间找到了我,旧话重提,于是我把这事儿告诉给了秦承炎。他思来想去,答应把孩子过继给他们,但如果是男孩,生下来就立家主之位。
  我估计他也是看到秦家眼下的子嗣中没有能力出众的,那不如把期望寄托在我们的孩子身上。所谓虎父无犬子,我相信我们的孩子会出类拔萃。
  漫长的孕期中,秦承炎寸步不离地陪着我,把曾经没有过的浪漫都补偿给了我。记忆中,他许下的诺言从来就没辜负过我,有夫如他,我已经很满足了,这大概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吧。
  他早早给我们的孩子取了名字,若是男孩儿就叫秦斐然,女孩儿就要秦诺西,甚好!
  ……
  后来,杜明熙带着瞳瞳去国外生活了,远离了这个令他伤怀难受的都城。
  他走的时候留了一封信给我,只有短短几句话:进不敢相恋,退无法相忘,愿各自安好。
  我还是真心希望他这一生能遇到个真心相爱的女人,把他凉薄的性子温暖起来。
  至于褚峰和乔灵儿,他们坚持到了抗战胜利,成了杭州政府的要员。两人后来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叫褚宁秋。
  乔灵儿还特地打电话过来,让我加油,他们不准备还玲珑血凤给我们了。我都没有告诉她我生了个儿子,让秦承炎把“褚宁秋”三个字写在了秦家族谱上,并列为秦家长媳。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都城上下一片沸腾。
  承炎应政府邀请出任了要职,专门负责投资开发这一块。都城的金门世家在他的领导下,形成了一股中流砥柱,成为了建国初期都城最强势的经济洪流,这一股经济风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至于我,因为生斐然的时候出了点意外,身子骨忽然间变得很弱,成了个药罐子。承炎怕我陪不了他一辈子,完成不了他的许诺,就在他事业最如火如荼的时候离开了,带着我满世界遨游。
  我们去了美国,英国,法国等。但我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庙宇,我喜欢烧香拜佛,去许愿。因为这一世不够我和承炎缠绵悱恻,我还想要下辈子,下下辈子。
  (全书完)
  ps
  宝贝们,本书完结了。我知道很多很多遗憾,真的对不起,实在太匆忙,我尽力了!


正文 洛夕番外
  我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没能跟承炎多生几个孩子。
  当年生斐然的时候我差一点死去,因为枪伤留下的后遗症而引起产后大出血,杜明熙和玛利亚医院的全部外科医生一起抢救我,足足三天我才从死亡线上逃脱,也再没了生育。
  承炎吓坏了,他三天三夜没有合眼,等我抢救过来的时候,他哭得像个孩子,说从此以后再也不要孩子了,就我们俩相伴着,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杜明熙知道我因何出现意外,所以自责到不行。等我身体好点儿过后,他就带着瞳瞳移居国外了。
  他说,跟我呆在一个地方,他会心痛,也会不死心。他不想跟秦承炎比,因为一开始他就输了。
  斐然生下来过后就被沈瑜接走了,她特别宝贝他,请了三个奶娘轮流着照顾他。看她那样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我们的孩子,我也算放心了。
  其实过继不过继,与她和我们而言都只是一种形式。她可能求个心里安慰,而我们只是一种成全。
  秦天印没有食言,在斐然生下来过后就立即上了族谱,把他列为了家主继承人。令我意外的是,他们两口子的关系因为斐然的存在而缓和了很多,至少不在明面上吵架了。
  有了斐然为寄托,沈瑜就没有再阻拦天印娶小妾了,所以直至建国之前,他一共取了两房姨太太,分别又生下了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也算是多子多孙了。
  有了自己子嗣的天印多了几分责任,开始慢慢接手秦家的生意了,虽然还不能独当一面,但总归是开始为家族利益着想了。
  建国之后,因为以秦家为首的金门世家在抗日战争时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在都城算是有口皆碑,做起事情来左右逢源,发展十分迅猛。最后整个都城的经济几乎是金门世家独揽,世家稍微有个风吹草动,都城一定会震上一震。
  而这其中最不可或缺的存在就是承炎,大概就是这样的状态:世家垄断了经济,而他捏住了世家的命脉。
  承炎做事情雷厉风行,他永远都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能力。所以后来我本想把斐然带身边养着他亲自教导,但因为秦家的家主继承人都得经过祖训所列的严苛培养,我思来想去就放手了,让他开始接受训练,为来日当家主做准备。
  我的身体自从生产过后就很虚弱,觉得特别对不起承炎。他用尽前半生来等我,最后我却不能给他一个幸福美满的后半生,所以我想让他也纳一个小妾,被他严词厉色地拒绝了。
  他就说了一句话:“你是我等了半辈子的女人,不管你变成什么样都是我的最爱,哪怕某一天你先我而去,成为一堆枯骨,也是我最爱的。”
  从那自后,我再没有提过让他纳妾一事,觉得对他那份挚爱是一种亵渎。我要做的,就是保重身体多陪他一天,以免死在他的前头,令他一个人孤苦伶仃无所依。
  所以我特别喜欢行善,即使这份福泽轮不到我头上,也能轮到斐然,或者我的子孙头上。我把玉器行三分之一的收入用在了做慈善上,不是求名利,而是求上苍对我能慈悲一些。
  承炎在斐然正式接受家族培养时就辞去了政府的工作,带着我远游。我们到过英国、美国、甚至更远的国家,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文风情。
  其实我享受的并不是风景的美丽,而是承炎陪伴的幸福。有他在,无论逆境顺境都像是天堂一般。他仿若我的守护神,给了我这一生无微不至的呵护。
  曾经我问他,弱水三千,为何只饮我一瓢。
  他说,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其实他是无神论者,但是与我,他始终认为是命中注定。他说当年我未曾现世的时候他就动了心,他总觉得有个声音在告诉他,娘肚子里面的孩子就是他的妻子。
  我啼笑皆非,却实实在在被他那份执着感动。
  人这辈子很难说得清,有时候爱一个人,爱着爱着就不爱了,不是什么感情转换为亲情,而是真的不爱了。那份凉薄和冷漠,可能连本人自己都说不清楚。
  但对于承炎,他对我的爱越来越浓,所以我后来也相信,这大概真是命中注定。


正文 承炎番外(1)
  儿时的记忆,我最深刻的便是在洛家大宅子的那个下午,那个亭子,那一瞬间涌进我眼底的风景,至今都忘不了……
  那天,伯母斜靠在亭子的长拦边,拿着一块绯红如血的翡翠在专心致志地雕刻着,她怀孕了,肚子高高隆成了圆球。
  一道西斜的阳光落在她的腹部,形成了一个极美的半圆阴影,美得无与伦比。
  我看了许久,仿佛有个声音在召唤我似得,就忍不住走了过去,问伯母肚肚怎么会这样鼓着。她温柔地揉了揉我脑袋,笑着告诉我,肚肚里是个可爱的小女孩,以后给我当娘子好不好。
  我忙不迭地答应了,巴巴地站在她身边盯着她的肚子,想看看那里面的女孩长什么样。也就那一次,秦家和洛家许下了婚姻,并以伯母未雕刻完成的玲珑血凤为引。
  这件事成了我心头挥之不去的执念,可那之后,我听到的就是洛家灭门的消息,那已经是我懂事过后了。
  我疯了一样跑去苏州的洛家大宅子,看到的只是一片废墟,当年那气势磅礴的宅子不复存在,只有焦黑的没有燃尽的檩子,柱子,已经被毁得面目全非的根基。
  为此我大病了一场,心心念念都是我的娘子没有了。爹骗我说,她可能还在世,不过茫茫人海不知道如何寻觅,要等我长大了自己寻求。
  之后我去了日本留学,回来本是打算在三叔的身边任职参谋,但被他拒绝了。后来我直接下了连队当了个小参谋,四年时间连升几级,成了都城最年轻的司令官。
  进了党部核心,我才晓得三叔是军统那边的人,确切的说,他属于游离状态,墙头草的范畴。
  他私底下和儒商沈千鹤合伙在十里洋场开了一家叫乐百汇的歌舞厅,与日本人还走得很近。也难怪他不让我接近他,可能是怕露陷。
  沈千鹤这个人与政界的人混得不错,算得上是左右逢源,他的女儿沈瑜便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部下。三叔与他臭味相投,两人私底下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儿。
  三叔可能想不到我会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成为都城的司令官,他在某些地方也得听令于我。所以他很忌惮我,拐弯抹角地试探过我几次能否成为他同道中人,我很坚定地表面了立场,绝不叛国,之后他跟我就疏远了。
  从大的来说,我们俩的工作性质不是特别冲突,所以很多时候不触到我底线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那一次,我忍无可忍。
  事情要提到夕夕(我指腹为婚的妻子)的养母小百合,当年她带着褚峰和夕夕逃出来后,就流浪到了都城,万般无奈之下去了清风吟当舞女。
  我知道有她这么一个人的时候,她已经被日本人蹂躏致死了。她当时在清风吟的一个套房里,全身上下未着寸缕,满身的血迹。边上站着几个毫无人性的,还在淫笑的日本人,还有个裤子都没提上去。
  这画面,令我这堂堂七尺男儿心都狠狠扯了一下,生疼。当时我并不晓得她是夕夕的养母,也不准备把事情闹大。再加上那时候都城并不太平,我不想为了一个妓女而挑起两国矛盾,就用简单的手段处理了。
  田中佐野因为我的隐忍嚣张了,挑衅地把小百合从窗口扔了下去,我看到他令人发指的行为却没有阻止。因为那个时候三叔也在场,他目的就是想把这事儿闹大,利用日本人的势力把我挤出都城。田中在故意激怒我,我没上当。
  但我没有想到夕夕会出现,那样滂沱的大雨下,拥挤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了她。她是那样无助,在雨中嘶喊着,想要扑向死去的小百合。
  她有着一张与伯母神似的脸,但更为精致,仿佛不沾尘埃的荷莲。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她就如一颗滚烫的子弹狠狠打进了我心脏,让我窒息,生疼。
  心头的执念成为现实,就那一眼便是万年。
  所以田中起杀机时我拦住了他,也就是那个时候,我起了为小百合报仇的心思。
  我是军人,看惯了生离死别,血腥屠杀,不爱管这样的闲事,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如今的局势太乱,我也不会明着往枪口上撞。
  可小百合不同,她是夕夕的养母,我要爱屋及乌。从那之后,我开始调查关于她的所有事情,弄清楚了她和褚峰,以及夕夕之间的关系。心痛的同时,也无言以对,如果她肯来找秦家,可能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了,可她没有。
  我刚调查好准备去找夕夕时,褚峰就带着她过来了,还扮成了一个小厮样子。
  褚峰的脸上已经没了儿时的影子,轮廓更为分明,所以我之前也没有认出他来。但夕夕,她在我心里一直存在着,只是从模糊的样子变得清晰。
  我心悸不已,惦念了十多年的未婚妻就那样出现在我面前,不晓得是老天爷冥冥中的安排,还是命中注定。
  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用短剑打掉了她头顶的帽子,其实是想让她记住我,但她生气地瞪了我一眼。这眼神好倔,好不屑,透着股淡淡的傲气。
  我想立刻说出我就是她指腹为婚的丈夫,往后我就是她的依靠,她遮风避雨的港湾。只是时过境迁,好多的话竟讲不出口,尽在不言中了。
  最后我用交易的方式从她手里拿到了那块血凤,这让我有足够的底气和勇气以她的未婚夫自居。
  而我没想到的是,夕夕记住了褚峰给她的所有呵护和温暖,却没有记住我这样一个在她心里是纨绔存在的未婚夫,她喜欢上了褚峰,这令我嫉妒得发狂。
  其实我明白她对褚峰的那种感情,人身处绝望的时候最容易对施恩的人刻骨铭心,要不然古时怎会有以身相许那种事儿。她很小,分不清爱情和恩情,我还来得及把她抢过来。
  我找过褚峰,挑明了让他不要染指夕夕,她是我的。
  他当时很不屑地说了一句话:“就看你还有没有那个资格配得上她!”
  我明白他言下之意,当年洛家灭门的事儿到现在都是无头案,但坊间早就谣传这事是因为秦家。我尚未调查真正的原因,但每次问及父亲时他就三缄其口,所以我真担心这其中有什么隐情。
  我与父亲提到了当年的婚约,他直接否决了我想娶夕夕的心思,他说洛家已今非昔比,早与秦家门不当户不对,这个约定就不作数了。
  我没从,秦家祖训虽然严苛,但未必能克制我。若连娶夕夕都无法自己做主,我又怎么为她遮风避雨?
  像我们这样的家族,很难娶到一个自己真爱的女人,那真的需要缘分。夕夕的出现,注定是我的缘分,我又怎会放手。


正文 承炎番外(2)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