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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惨案-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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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珍抬起手捏住自己的鼻子,仰着头,冲着屋顶吐出一口气。似乎这个房间里弥漫着一种她无法忍受的恶臭。
“如果你坚持,那就去吧。”说完她转身走出了卧室。她说的显然不是她想的。
胡笙没有追出去,也没有开口说话。他不知道是不是把她逼得太紧了,也许她还需要时间去面对那件事。但是,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虽然安娜的脸孔时常出现在他的脑海或是梦中,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但是他们都应该放下了。他偏着头朝外看了一眼。李珍闷头坐在门沿上,她两手撑住下巴,眼睛看向远方。
他叹口气,继续手上的活儿。他再次整理一下挂在衣柜里面的衣物,山上那房子很快就会搞定了。他们不用住在这闷热的房子里,他心里想着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然后再拍了拍刚刚挂上的罗衫,就在这时,一个东西从衣服上了掉落下来,他拨开衣服,寻找那掉落的东西,伸手摸到一块凸起的木板。那块木板在衣柜底部,因为岁月的腐蚀已有些缝隙并异常松动。他发现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卡在了那个缝隙里,他摇摇头,口中说道:“看来只有把你敲开才能拿出来了。”他轻轻用力一扯那枚漂亮的胸针立刻呈现于他的面前。“找到你了。”他说。就在他捡起胸针的时候,一个黑色皮革的本子赫然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一个笔记本?藏在衣柜木板底层的。”他喃喃自语。疑惑的抓起了那个本子。脑袋却本能的看向坐在门口的李珍。“是她的日记?”他看着她,发现她也正偏着头盯着自己。他不仅一惊,手中的笔记本又跌落下去。此时,李珍已站起身朝他走了过来。他赶快扯下挂好的一件体恤遮住那本子。他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就那样做了,他想知道那个本子里有些什么,但这显然不能让李珍发现。
“好吧。我们去看她。”李珍走到他的身边,伸手抱住了他的身体。“你要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我知道。”胡笙一只手轻轻的关上衣柜门,一只手抱住她。“谢谢你,你要知道我有多么感激你在我的身边。”
李珍从他怀里抬头看他,“我们现在就去吧,从这里向西2里路?”
“你确定吗?天快黑了。”胡笙皱眉道。
“我怕明天我就改变主意了。”她说。双手紧紧的环抱住他。
“那,好吧,我们现在就出发。”胡笙说着,将她拉离自己的怀抱。“我要告诉你,那是一段上山的路。路不太好走。我们尽量在天黑前回来。我不想天黑了还在那里。”
“为什么?”
胡笙诧异的看着李珍,难道她连这个也不记得了。
“我们曾经被困在那里,你说你这辈子永远也不要去那里了。”他笑了一下。他们要去的那个地房在龙门山西边的一处凹地里,那是胡家最远的一块地,并不时常栽种农作物,胡笙大学肄业后回来的头一年准备在那里种桔树,还没有种下桔树就因为山体滑坡而被困在那里一天一夜。李珍发毒誓再也不去那里。周安娜死的那一年,他妈妈就把那块荒废多年的地给她作了墓地。
“是吗?我们去那里干什么?”李珍红了脸。
“走吧,路上我慢慢给你说。”胡笙揽着她的肩,慢慢走出房间。
他们从房子侧面的一条只有30公分宽的小路出发,沿着斜斜的山路往西边前进。丝毫没有注意到此时正有一个人拿着望远镜站在市集的平坝上盯着他们。
“老大,要不要我们跟上去?”他旁边一个留着平头的矮个子男人说道。
“嗯,不需要。我知道他们去哪里!”那人放下望远镜,转身看着他旁边的男人。“哼~让他们等着吧!”
“老大,你觉得真的管用,李茂那小子最近盯我们盯的紧。”那小个子一脸的忧愁。
“你他妈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跟着我朱志龙混,这点胆儿还不如一个15岁的娃儿。”朱志龙将望远镜啪的一下砸在那矮个子身上。
“哼~那么厉害躲什么躲啊?”矮个子男人抱着望远镜,呲之以鼻。一双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他知道朱志龙说的是东子,那个砸破同学头的蠢货,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小胖子。
“走,喝酒去。”朱志龙一把推开他,大步往正街走去。
“老大,李茂昨天来找我了。”矮个子男人迈着小短腿快步追了上去。这个矮个子男人叫吴大山,是镇上的无业游民,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他爹去年去采石场搬石头的时候被砸死了。40好几了依旧没有个正劲,家里的农田也不种,就跟着朱志龙鬼混。
“三儿,他只不过是走走过长。”朱志龙拍拍吴山的肩旁笑道。“哼,他不会管我们的事。”
“我不是说五金店的事,是东子。”他们俩前两天计划偷五金店。
“东子?东子怎么了,我们也没有对他干什么!你怕什么!”
“东子的爹回来了。说是——说是——给了李茂——”
“钱?”
“那能管什么事!东子丢了,管我们什么事?”
“哎呀,总之对我们不利。”
朱志龙站住想了想。然后说:“五金店的事,先不办。等东子的事完了再办不迟。我敢打赌那小子进了鬼林。”
吴大山一听鬼林二子身体抖了一下,他一辈子也不想去那个地方。
☆、第144章 尸体
胡笙拉着李珍的手向着西边一直往前走去。正如胡笙所说,那段路的确是很难前行,路边的杂草已经遮住路原本的样子,他们得先用脚试探一下才敢往前迈步,否则极易踩空,而摔得狗朝天。夕阳已经完全落到了山的另一边,只看得见天空最后的那一抹红。
“其实这条路,以前是一条大路,路面没有这么狭窄。”胡笙用手抹了一下脸,汗水正大颗大颗从他额头浸出来,他看着李珍,汗水已经打湿了她的雪纺白衬衫,它们紧紧得贴着她的身体,承托出她完美的曲线。胡笙咽了口口水。“这些年来,农村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了,留下了老人和孩子,这些位于山腰上的田土早就荒废了,加上下暴雨遇上泥石流,经年累月,路就被埋了。你看这些野草长的多疯狂。”胡笙站在一块还没有被野草覆盖的石头上,向下看去,龙门镇尽显眼底。真是一个安静的出奇的小镇。但是谁也不知道这安静的表面下是波涛汹涌的暗流。
“哦,这根本不叫路。好吗!”李珍用脚踢掉拦住她去路的一种藤蔓植物。气喘吁吁的说道。“我们应该明天来的。”她抬头往山顶看去。“我们要爬上山,翻过去?”
“哦哦,不是,只是从这里绕过去,马上就要到了,就在前面的山谷里。”胡笙拉住她的手,一使劲她便也跳上了他站立的那块石头,跌入他的怀里。
“我不得不说,你现在真是太诱人了。”胡笙看着她,眼里闪着火光。
李珍微微一推,娇嗔道:“谁让我你带我来这里,荒山野地的。你看,已经看不见太阳了。”
“对,咱们得快些走,免得回来得时候看不见路。那可不好玩。”他说完拉着她的手便又小心的往前走去。
胡笙记得他小的时候很喜欢走这条路。这条路的上面和下面都有巉岩,也有土地,许飞家的地就在前面不远处。他妈妈在地里种西瓜,每到夏天,他们两人都会来到这地里偷偷的摘走几个,然后躲在土后面的巉岩下面吃完。再挖一个洞将吃剩下的瓜皮埋掉。这么干只有一个理由,就是怕许飞他妈妈发现,由于这块地位置很偏,一般不会有人发现种了西瓜。如果在地里发现果皮,他妈妈一定会知道就是他们俩干的。因为那里只有两块地,一块胡笙家的,一块许飞家的。而他们两人总是偷偷摸摸在一起玩。几乎整个夏天都在一起,直到他离开这个小镇。
他很多年都没有见过许飞了,当他带着李珍回到龙门的时候他就已经离开小镇。他妈妈告诉他他去了大城市,好像是上海还是广州,镇子里面有很多人都会去上海和广州,因为镇上的人都说那边有很多工厂,很多活儿干,可以赚很多的钱。当他出狱回来的时候发现他们家已经没有人了,房子也破破烂烂。有人说许飞在城里挣了大钱,再也不会回这个贫穷的小镇了。
半山腰上住的人家不多,总共加起来也就五六家吧,而且隔得很远,许飞和他们家相对来说还比较近。但是现如今那房子已经空了,这方圆几里地都没有其他人家。
“我们以前来过这里?”李珍问他,打断了他的思绪。
“哦,是的,那里本来是我们准备种桔树的。或者是松树,”胡笙说,“你知道,我们当时回来准备种些观赏植物,或是树。”
李珍点点头,“我记得,因为你的同学在房地产做景观工程师。”
对于李珍唯一记得的这件事他倒是不意外,因为他不只一次给他说起当初他们为什么要回来的原因。他曾为她勾勒出了很完美的未来。
“对啊!没错。”
“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也许我们可以和他合作。”
“不,没有联系。”胡笙摇摇头。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不愿意来这个山谷。”
“不是,因为我们被困在这里,那年冬天,很冷。你很生气。”胡笙记得那一次他们出来剪桑树的枝桠,收拾那块土地,让它更适合他准备种下的植物。本来他不允许李珍跟着他一路,但是她执意跟来。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不应该有打退堂鼓或是吃不了苦的想法。
“其实我理解。”胡笙又赶紧补充道。“是我先发火的,我本来以为我们会死在这恐怖的山谷里。”
胡笙刚说到这里,李珍猛地推了一下他。她颤抖着声音说:“胡笙,你看!”
胡笙向前方看过去,看到许飞家的那块西瓜地,那里像是站着一个人,正对着他微笑。他惊恐的抖了一下。但还是鼓起胆子吼道:“谁在那里?”此时太阳已经完完全全的落下山去了。山谷里的树影绰绰,一阵风吹过,胡笙听到了枝桠断裂的声音,像是有人踩在了干枯的树枝上。他感觉到有一双温暖的手从背后捂住了他的眼睛。
李珍摇摇他,声音比之前平静了一些:“没有人,看那里?”她推了胡笙一把。
被李珍这么一推他晃了晃身体,他抹了一把从额头滴落在眼睛上的汗珠,他以为的温暖的手只不过是他的汗水。再定睛一看,李珍说的对,没有人在那里,那只不过是一颗还没有长大的柏树,他的树叶和枝干从他的角度望过去就像一张人脸正对着他笑,风吹过的时候它还会变幻表情。他虽然住在这半山腰但他的胆子可不大,小时候听奶奶讲过山里的故事,有的杀人犯将杀死的人丢到这山谷里,所以当风吹过山谷的时候,总是像有人在哭。那是因为那些被杀死的冤魂因为被困于此而哀鸣的声音。虽然他总是喜欢和许飞来这条小路玩耍,但也从没有晚上来过这里,他之所以说李珍会讨厌这里,是因为那个夜晚他们听到了那一声声凄惨的哀鸣,他本来以为奶奶只是吓他,让他不要乱跑,但没有想到是真的。傍晚的时候李珍提议过来,他还比较诧异,但他想着他们应该能在天黑之前赶回去。没想到这路比之前难走太多,最近这一年应该又发生过泥石流。
“那里,那里,你看见了吗?”李珍又推了推胡笙。用手指给他看。
胡笙顺着李珍的手指看过去,这才发现让她抖的那么厉害的原因。只见西瓜地左边10米远地方的一个小土堆上高高的挂着一具尸体。
☆、第145章 幻觉
胡笙站在小土包前面,那土包上笔直的插着一根手臂粗的树枝,一条狗头朝下脚朝上的挂在那根木桩上,像是挂在肉钩上刚刚宰杀的猪,一群苍蝇围在它尸体周围飞来飞去,像是在开一个狂欢大趴似的发出兴奋的嗡嗡声。狗血染红了土包前端的野花野草,把地面弄得一塌糊涂。胡笙走上前去,伸手去把狗尸扳正,用力往上一扬,就将其卸了下来。湿乎乎的拔出声响伴随而来,听得他一阵反胃。而李珍站得远远得看着他,双手捂住口鼻。
他小时候见过恶作剧,他自己也曾干过这样的事,猎杀一条狗,将其挂在狗主人家门前以示警告,似乎这恶作剧已经成为小镇上流氓混混惯用的威胁和恐吓手段。
“这是五金店老板的狗。”胡笙将狗仍在地上。随手扯了一把野草将手上的污渍擦拭干净。不过这野草不管用,他手上沾上的污血依旧留在他手上。真是混账,看来这些家伙准备偷盗五金店了。
“我们快走吧。”李珍皱着眉头,捂住的嘴发音不太清楚。她此刻很后悔来这地方。
胡笙没有看她,他用脚踢了一下那狗的尸体,然后四下寻找着什么,他的目光落在小土包上的木棍上,木棍的顶端被削尖了,刚好可以用。他再次转身准备去抽出那根木棍,赫然发现木棍上还有一行字,血淋淋的,显然是用狗血写的。
杀人犯,杀人犯。胡笙气愤的拔出那根木棍。看来这些家伙是针对他来的。他们知道他每回来就定要来这里的。真是费尽心机。
“嘿,胡笙,天快要黑完了。我们走吧。”李珍焦急的声音在山谷里回荡。她朝胡笙喊话的时候又四下看了看,看的出来她非常的不安。
胡笙抬头朝她看去。
“等我把这条狗埋掉,你就可以过来了。然后我们就离开。”他的声音异常平静,似乎看不出来他因为木棍上的“杀人犯”而发火。他只是阴冷的笑了笑。
说完他就开始干起活来了,他用木桩使劲的刨土,没过一会儿就刨了一个坑出来。然后他一脚将狗尸体踢进那个坑里,再然后盖上土。这一共只花了他10分钟,但这10分钟足以让天黑下来。这个时候天真的完全黑下来了,刚刚形似人影的柏树越来越像人了。他丢掉木棍,拍掉手上的泥土。转身朝李珍走过去。
可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就惊呆了,李珍不见了。他焦急的四下寻找,但始终没有看见她。山谷里黑黢黢的,微弱的月色只能看见影子。
“你要听故事吗?”奶奶说。
“要,我要听山谷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山谷那里发生过一场混战,是住在龙门山里的两个家族为了争夺那快山谷而发生的混战。这俩个家族分别是龙族和羽族。他们都是很厉害的家族,龙族统领龙门山正山,羽族统领着后山。两家多年来都相安无事。直到羽族的第108代族长发现了山谷。山谷隐秘于龙门山最大的巉岩之下,高大的松树和柏树遮住了它,没有人知道那里。直到有一天,羽族第108代族长外出打猎失足掉落下悬崖才偶然发现。传说那个山谷里有很多很多的玉石和神奇的植物,玉石可以制成漂亮的珠宝,神奇的植物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还有神奇的治愈作用。而正是那些植物救了族长的性命。这位族长在一个月后平安的回到家中,发现他的妻子因为失去他而病入膏肓,于是他带了人马,带着他的妻子去到那山谷。没想到等他们到达那山谷的时候,龙族的人已经将山谷据为己有。”
“他们就打起来了。”
“是的,龙族的人将羽族的人杀了个精光。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羽族的人了。”奶奶眯缝着眼睛看着他,“小笙,别去那里,知道吗?那是不祥之地,它会要人命的。”
小笙,别去那里,快离开。快离开。奶奶苍老的声音在胡笙脑袋里喊着。他站在西瓜地,耳朵里传来蟋蟀和叫不出鸟名字的鸟叫声。有东西躲在山谷里,就在西瓜地旁边那个小松树林里,落叶窸窣作响,树枝咯吱断裂,听那声音,好像不小。
离开这里,小笙。快,离开这里,他脑子里有声音在说,她就躲在这里,不死花会让锁住她的灵魂。
我动不了了,我就是动不了了,我只能站在这里。我迈不开退,我喊不出声。
但这只是他的想象而已,他还能走动,也还能喊出声。他高兴的跳了起来,朝前方走去,嘴里喊着:“珍珍,你在哪里?小便去了吗?”他们出来很久了,她一定是需要小便躲在林子去了,可她有必要躲在林子里去吗,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身体的每个地方他都见过。他甩甩头。她是一个害羞的女人,他们复婚后,她变得他不再认识了,不,从他入狱前的那半年他就不认识她了,她很陌生。跟他大学认识的安心不一样。这一切都是,都是因为她——对都是因为她。他转过身体,又朝那个小土包走去。
哈哈,你怪她吗,怪安娜吗,周安娜吗,根本就不管她的事,那个声音说。他脑子里的声音对他说,你揍了你的老婆,你揍了她。没错就是你揍的。
他弯下腰去,试图用手去扯那个小土包上的野草。这个时候,他听见他背后传来呼噜呼噜吸口水的声音,他能感觉到有一团黑影越来越大,还有啪嗒啪嗒的脚步声。那东西现在就在他的身后,山谷里的白骨,被锁住的灵魂。奶奶说过别来这里。但他妈妈该死的把安娜埋在了这里,他要带他的妻子来看望她,可他们居然赶上了天黑。他停住手里的动作,知道若是他这个转身一定能看见那东西。他会吓得像是挨了一记重拳似的倒在安娜的坟上,魂飞魄散。那东西一定有流着鲜血的眼睛,腐烂的身体,耸拉着的脑袋和遮住半边脸的长发。
“嘿——”一个手掌突然拍向他弓起的肩背。“你在干嘛?还要给她整理坟墓吗?我们得走了。”一个甜美的声音响起。
他猛地一下转过身体。惊恐的眼睛只看见无限放大的瞳孔。他几乎是咆哮着说话:“你他妈去哪里了?”
李珍被他一吼,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仅往后连退了两步。“我——我只是去——去小便,你怎么了?吓坏了?
☆、第146章 胡笙
胡笙6岁那年发生过一件事。那年他刚上小学一年级,学校本来不打算收他,因为太小了,他要过了10月才会满6岁呢,但是他妈妈给了那个老师钱,他看见了,他妈妈悄悄裹了一卷钱塞进那个满脸油光的老师手里。
就在那年夏天的一个下午,8月24号,他记得那日子,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天镇上赶集,1、4、7就是镇上赶集的日子。他的妈妈在疯人院,爸爸在镇上酒馆喝酒赌博,许飞的妈妈爸爸摘了西瓜去镇上兜售。
他和许飞躲在西瓜地里啃西瓜,然后有一群比他年纪稍大的孩子发现了他们,他们站在离西瓜地3米高的一块石头上,向西瓜地里撒尿,刚好撒到胡笙啃的那块西瓜上。胡笙抬头望去,看见他们正嘻嘻哈哈的笑的很开怀。
“杂种,你个小杂种。偷西瓜的杂种。”那个撒尿的孩子冲他喊道。“你妈是偷汉子的娼妇。”他喊完又是一阵大笑,他旁边站着的几个人也跟着笑。
“喂,从我的地盘滚出去。”许飞站起身来冲他们吼道。许飞的个头很高,镇上的小孩子都不敢惹他。他本来是蹲在石头里面,胡笙敢保证,那群人没有看见他,否则他们不会喊他偷西瓜。“马上滚出去,否则——”
那群孩子一听便转身跑开了。跑的时候还丢了一小块石头下去,刚好砸在胡笙的头上,他的头瞬间鼓起一个包。
“我去找妈妈了,”他低着头小声的说。丢下手里的瓜皮。
“嘿,你别走啊!”许飞在他身后喊他,但是他还是快速的往西瓜地上面的小路跑去。“胡笙,胡笙。你等等我。”
胡笙顾不上许飞的喊叫,虽然许飞是他唯一的朋友,但是他此刻只觉得羞辱难当,他们叫他杂种,说他妈妈是偷汉子的娼妇。我妈妈才不是。他大声的吼道。我才不是杂种,你们才是。
胡笙哭着跑回了家,他趴在自己和奶奶共用的床上大声的哭了出来。他很庆幸奶奶不在家,奶奶说赶集的猪肉便宜,要去给他买点肉来做圆子,他最爱吃奶奶做的圆子。“我们家小笙最爱吃圆子啦。”她走的时候还怜爱的摸摸他的头。如果奶奶听见那些人骂他是杂种,骂他的妈妈是偷汉子的娼妇她会帮他吗?他不知道,他爸爸喝醉酒回家的时候总要用桑树条抽他,骂他是狗杂种。奶奶从来都没有帮他说过话,只是用严厉的声音呵斥他爸爸,“你别给我在家里发酒疯。我还没死呢。”
他哭了很久,他想应该是很久,因为他哭着哭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天快黑了。而家里依旧没有一个人。今天他的妈妈不会回家,她早上走的时候告诉他了,这一周她都要留在疯人院,如果可以她会中途找机会给他带好吃的回来。可是奶奶为什么也没有回家呢?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大声的喊了一句:“奶奶!”空荡荡的屋子除了他自己的回音外没有任何声音。他跳下床,一个趔趄差点倒了下去,他的腿因为趴的姿势不对已经麻木了。他抖了抖自己没有知觉的腿,试着站直身体。他就那样双手撑住床沿,站立了一会儿,便一瘸一拐的走出了房间。
他望着自家门前的小菜园,番茄架上的番茄全都没精打采的低垂到了地上,辣椒的小叶子也都耸立下去,看上去像是被烧焦了。用竹子编的栅栏上挂着那把铝制大勺子失去了金光闪闪的光芒。他跑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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