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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下一座城关了所有灯-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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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尽欢挥舞着手,大声地喊他的名字,“裴斯宇…………”
他从回忆里怔忪了下,缓过神来,有点不可置信地回过头。
密密麻麻的人群里,他的身影显得格外孤独,在寻找了一会儿之后,他将目光轻轻落在许尽欢身上。他笑了,却显得更加落寞起来。
这么快就要走了,都还没来得及表白。许尽欢想。
她看着他,他的头发被太阳照得金灿灿的,皮肤、瞳孔、甚至手指,都在阳光下变得金灿灿的,还有点儿透明感。像是要融化进空气里消失不见。
他就像是美好善良的精灵王子,身上镀了一层耀眼的金边儿。
时间在一点一滴地过去,流逝、告别。
分离的条件就是相遇,在分离前总有相遇。许尽欢觉得,那次酒店里的火灾,走廊里慢慢地白花花的大腿,以及那条浴巾,还有裹在浴巾里掺杂了烧焦气味的香水味道,都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甚至还能感觉到气味停留在指尖,这一系列作用下神经末梢带来的麻酥酥的感觉,就是所说的爱情吧?
相遇是件美好的事,和其他所有平凡的事物一样,光明的、温暖的、善良的属性,如同在冬天里想握住暖热的手,心情也会随之愉快一些。
她的目的她很清楚,想要引起注意,想要更多接触,想要被他发现存在,于是用了最幼稚最直白的方式,拿着“催稿”这种有唯一联系的事情做文章,既然他每次都能跟她贫几句,闹腾两下,顺带还能认真看她几眼,那么总会关注到她的心里去吧,总会在将来有更多话题的吧,总会知道她是喜欢他的吧。斤土肠扛。
告白吧,不试的话,真的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那么试了的话呢,连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不试的话,一定会后悔!
那么试了的话,谁来解释自己的心情?
说出来又不会怀孕,能有什么损失?
自信不算损失?自尊不算损失?以往每次的期待,都不算损失?
……
那如果,从此以后都不会再遇见。
“喂,裴斯宇…………”她喊。
他提着巨大的旅行包,另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也笑着冲她挥挥手,算是回应。
抱玉说得对,喜欢一个人光有自己的勇气是不行的,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喜欢的是世界上最好的,而且要大声说,大胆地说,理直气壮地说。
“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啊!”她在嘈杂拥挤的候机大厅大声喊。
“你说什么?”
“我说,我喜欢你啊!”
“太吵了,你说什么?”
她有点花光了力气的虚脱感,正不知该怎么办,裴斯宇已经举起了手机,挥手示意她接听。她有点儿迟疑的从衣服口袋摸出手机,按了接听键。
“这边太闹了,你说什么呢?”声音透过听筒传过来。
“啊?我啊……”她有些局促不安地朝四周看。
机场的安检口,裴斯宇排在前面,安检的人示意他赶紧进来,已经到登机时间了。来回拥挤的人群不断擦过他的背影,密密麻麻的蓝红电子数字牌不断闪烁着。
“快点儿啊许尽欢,别磨叽了昂,我等着上飞机呢!”
她噗嗤笑出了声,“我能说什么啊,让你多多保重而已嘛。”
“谢了昂,你也保重。”他再次挥手,“那我走啦,等着哥哥我回来昂。”
他站在安检口,挂断了电话,安检员在他身上来回扫了几下,就放他过去了。
她看着他拉着行李,甚至还腾出手来挠了下后脑勺,然后重新拎起地上的旅行包,一步一步走出了安检口。他的背影显得又清瘦,又孱弱,像是易碎物品一般,让人不知该如何去对待,仿佛即便是双手捧着也会碎。
那就是了。
许尽欢想,原来那就是我漫长暗恋的最终结局。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
她脸上有为了送机而化的妆,她平时都是不怎么化妆的。
她甚至还穿上了难得的连衣裙与细高跟鞋。
走出航站楼的时候,她看见了程子放。
他穿简单的polo衫,没有戴墨镜,拿钥匙的手冲她挥了挥,笑着说,“好巧。”
光线黄黄的,让人心里发暖,他的肩膀宽阔而结实,在polo衫的衬托下,洋溢着男人特有的一股力量与吸引力。
许尽欢又一次红了眼眶,她想也没想,跌跌撞撞朝他跑过去,用力地抱紧了他的腰,把脸埋进他宽阔的胸膛,滚烫的眼泪全部流进他的衬衫里。
她一边哭泣,一边瓮声瓮气地说,“借我抱一会儿,就一小会儿。”
此刻的她非常需要一个抚平伤痛的场所,显然程子放的怀抱是最佳选择。她也不想管来人是谁,反正不管是谁,她都会扑上去抱住,那种失落与无力感已经爬满了她整个心脏,甚至在上面安营扎寨,她必须释放一会儿,否则真的会透不过气。
程子放身上的香味温暖和煦,他没有躲闪,只是任由她抱着。她以为自己刚刚在机场已经哭过了,就不会再有眼泪,没想到现在,将脸埋在他的胸膛上,还是嗡嗡地哭了起来。
“抱一会儿有什么好处吗?”程子放不合时宜地插嘴。
她将鼻涕在上面偷偷蹭了蹭,抽泣着说,“那个巧克力的软文我马上交啦!”
“还有吗?”
“你怎么那么烦啊,没看见有人正难过嘛,我都失恋了啊还跟我讲条件!”
她捶打着他的胸口,远处看去,像是一对普通怨侣在吵架一样。她越过他的肩膀,看见了傍晚时分的春城,无数人来,无数人离开。她看见周围年轻的女孩子对程子放投过去疑惑和稍许激动的眼神,这个时尚杂志的神秘主编,只不过在专刊上露过几次面,参加过几次媒体专访,或许也只不过写过几篇将奢侈品推销出去的软文,却总会让周围人觉得有远有近,还有一丝丝不确信。
但同时,她也看见了被晚霞染得橘红色的天空,有不断冲上天空的飞机闪灯。
在巨大的飞机轰鸣里,程子放轻轻抬起手覆在她背上,一下一下地拍着。
那感觉像是她小时候数学不及格,拿着考卷跑回家,钻入爸爸的怀抱哭的声嘶力竭,爸爸就是这样拍打着她的背,说,“我知道,尽欢,你是好孩子。”
而此刻,她发觉,程子放不是那个不近人情不好相处的工作狂魔程西斯,他也有他的耐心与柔软所在,安静、沉默,虽具攻击性,但也算是暖男属性,头发散发着软软梦境一样的柔光,眼里盛着暮色里的春城。
他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说,“一切都会好的。”声音像是在讲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
从前呀,有个叫马良的小孩很会画画,他画什么,什么就成真的了。
这样的故事她从小就听,当然也写,只不过她的童话故事里,结尾除了那句“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以外,还有一句“后来一切都好”,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用这句话作为结尾,也许是骨子里带来的懒怠,又或许觉得柴米夫妻诸事繁杂,总之这么说就对了,后来一切都好。
她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回到公寓的。
打开门的时候,抱玉正坐在沙发上看杂志,一双长腿摆在上面,手里端了咖啡杯,见她来了,合起手中的杂志放到一边,坐起身小心地问,“吃晚饭了吗?饿的话,我从环翠楼买了水晶蒸饺和蟹粉酥……”
许尽欢平静缓慢地换了拖鞋,放下自己的包,将扎起来的头发散下来,整个过程里,她都没有说话。
抱玉迟疑了下,问,“你没事吧,他……真走了?你,还没跟他说?”
说老实话,许尽欢这是生平第一次看见抱玉也有担心她的时候,虽然她此刻眼圈红肿的样子换了谁也一样担心,但她还是觉得满足,虽然她并不能表现出任何满足的表情,因为除了难过,她不知道该怎么样让嘴角扬起来。
“说什么,难道要我说,来来来,我们好好谈一谈吧,我是真的喜欢你,你看你能喜欢我一下吗?”许尽欢有气无力。
抱玉站起身,那双大长腿走至电视机旁,拿了游戏手柄过来递给她,“那要不你打游戏吧。”
“你大秀的事儿忙完了?”她接过来问。
“再也不用忙伯希顿的事儿了。”抱玉摆摆手,“我跳槽了。”
许尽欢也没有力气去惊讶,此刻的她,口红眼线粉底混为一谈,丑陋的要命,也没有力气去卸妆。她瞄了一眼桌上喝了一半的咖啡,对抱玉说,“少喝点吧,医生警告的还不够吗。”
然后她放下游戏手柄,站起身,像一缕游魂一般从她旁走了过去,然后打开卧室门,拉起窗帘,裙子也没脱,只是胡乱把高跟鞋踹在了地上,接着就倒进了被子里。
她宁愿这半年发生的,都是一场从未有过的漫长而窒息的梦。
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7)
春城的夏日是那种湿热,太阳炽烤着大地,马路也都被各式各样的遮阳伞淹没,从高处看去,以为铺上了一层花布。
周抱玉开着冷气画了整夜的设计稿。房间里充斥着一股令人窒息的氟利昂气息,她站起来推开窗,发现外面已经是天空泛白的早晨,阳光浓郁,她怔怔望着,桌上的手机忽然震个不停。
“上午九点,云氏大厦十七楼面试。”
这次面试其实也没并没有太重要,只不过用傅云起的话来说,突然招一个陌生女人进公司未免唐突,为堵住悠悠之口,只好走个面试的程序。周抱玉当时不屑地嗤笑一声,暗骂“形式主义”。
云氏在春城最繁华的路段,是广告界的翘楚,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抱玉设计学出身。辅修会计,痴迷于绘画与设计,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成为一名设计师。能让自己走在大街上时,看到高楼大厦的外墙都在用led电子屏挂着自己设计出的广告。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她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外头的空气,只要深吸一口气就好了,然后静一静,就那么一会儿,静一静,就有力气了。
她甩甩头,赶走脑袋里的“嗡嗡”声,手却在窗台上不自主地攥成拳。
你好好看着吧,爸爸,我永远不会像你一样允许别人打断自己的脊梁骨,好好看看我这个踩着男人往上爬的女人怎么一步步伸手夺回原本属于周家的一切。你睁大眼睛看清楚,爸爸。
直到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她才发现,呼吸对于她,已经变成了一件异常艰难的事。
电梯到了十七层。她才发现前来面试的人非常多,抱玉站在后面排队。听四周议论,来人多半是名校毕业,或曾在业内获过小奖,只有她,背景一片空白。
抱玉刚走进去就愣住了,主面试官是傅云起,旁边坐着的,却是顾恒止,这两个人都猝不及防撞入她眼里。一起一止,真是好名字。
傅云起倒是表情无异,眼眸幽深,看不出情绪。
抱玉微微低头,回过神来应付三位主考官的提问。短短几分钟,她却觉得格外漫长,总算熬到结束。起身准备离开,顾恒止却忽然开口,“周小姐是本地人?”
“是的。”她愣了愣,回道。
“那你应该听说过四年前轰动春城的一起广告诈骗案,不知周小姐对此事有何看法?”
她猛地抬头,对上他的眼,他是故意的。
她又转头看看旁边坐着的傅云起,依旧是那张云淡风轻与世隔绝的扑克脸,并没有什么情绪。
“顾总说笑了,四年前,我才二十岁,正在读大学,把学分修够顺利毕业才是我的本分。”她回答的滴水不漏,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什么,她说完这句话的那一刻,似乎看到傅云起唇边噙了一丝笑容。
“那又为什么突然来了云氏应聘设计师?搞设计,巴黎才是首选。”顾恒止盯着她,眼底藏匿着复杂情绪,似乎是一定要逼问出什么答案来。
周抱玉握紧双手,口气却淡淡,“机缘巧合。”
离开云氏时,抱玉觉得有些沮丧,傅云起最后说了句让她回去等通知,她在诧异之余,才发觉自己不该那么轻信他,不该认为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就踏足云氏做设计师。
这份工作,显然与她无缘。
她站在云氏楼下,眼前的马路行人如织,日光烈得发烫,正缓缓地往前走,身后突然响起的汽笛声把她吓了一跳,回过头,看见车里的顾恒止,她转身就走。
身后的鸣笛一声高过一声,她无奈,停住脚步看向车窗里的他。
“顾公子,找我有事?”
顾恒止看了她一眼,“阿cat,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云氏?”
抱玉怔了怔,忽然就反应过来,瞪着他,“你知道我今天会来面试?”
“正确。”他打个响指,扬了扬下巴,“上车,我送你。”
她咬唇半晌,不知该说什么,抬头看了看午后的日头,正毒,却没答应,径直往前走去,企图拦下出租车。
顾恒止淡淡开口,“阿cat,你在设计圈挣扎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个机会进云氏,就决定这样放弃?”
她被人掐住七寸,张口结舌。
“更何况,你来云氏的目的是什么,别人不清楚,我清楚,不过要想实现目标也未必只有云氏这一条路,我给你一个机会,嘉恒集团旗下服装品牌的主设计师职位,如何?”
周抱玉转身,看着他。顾恒止的话一阵见血,她想起来自己走到这一步背后的种种艰辛,心中气馁。
看他神色笃定,她轻声笑了出来,问,“条件?”
“做我女朋友。”他眉目狡黠,笑得奸诈。
“妄想。”她抬脚继续走。
“还用我说的更详细一点儿么?阿cat,你,我,咱们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艘船上的人,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钓到云氏这条大鱼,只要钓到手,红烧清蒸还不就随了心情。”说到这里,顾恒止拿了墨镜戴上,“你可别告诉我说,你是真爱上了这个导致周氏破产、令尊坐牢的罪魁祸首。”
说完,他踩了油门,车子一轰而去。
抱玉看着那车轮滚滚,突然就觉得,其实在时光日复一日的缓慢推进里,有很多痛苦就像是图钉一样,随着滚滚而过的车轮被轧进心里。
傅云起站在十七楼的高层向下眺望,看着抱玉一个人孤零零的身影,以及远去的顾恒止的车。整个过程,他都阴着一张脸,没有说话,最后拿起手机,拨通了抱玉的号码,“明天起正式上班吧。”
抱玉愣了一下,手机贴着面,回头望向身后的大厦,傅云起办公室的百叶窗紧紧拉着,看不出什么端倪。斤土狂亡。
良久,她迟疑着问,“为什么?”
他在办公桌周遭的地毯上来回踱步,最终答非所问,“你站在那儿别动,我送你回去。”
他得承认,他有些慌乱,在看到抱玉和顾恒止谈话时,他有些莫名的慌乱。
用毁掉的一生,来交换一个你爱的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
聪明人大都会选择不愿意。
也是,这世上聪明人太多,总要有几个傻瓜来垫底。
抱玉在楼下的阴凉处踌躇许久,还是不管了,在这样一个闷热难耐的季节,有一辆舒适的宾利车开着冷气送她回家,也是再好不过。
更何况,司机是个俊逸绝尘的男人。
傅云起转身到车库里取车,然后打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座。
抱玉也坐进去,只不过一直瞪着眼看着旁边坐着的傅云起,窗户玻璃慢慢摇上去,他那张完美的侧脸映照在玻璃上。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太说话,街边巨大的法国梧桐在午后的骄阳下显得尤其妩媚起来。干净的不染纤尘的橱窗里,模特展示着下一季的流行款式。
年轻的白领结束一天的工作在公交站牌下等车,他们一边扯领带一边用疲惫的声音讲着电话,转身消失在拥挤的公交车里。
“你到底……”她握着手包,眼睛看着他。
“什么?”傅云起操作着方向盘,往她的脸上扫了一眼。
“我是说。”她调整了下座椅,“为什么突然决定要下楼来送我?”
问完以后她立马就后悔了,其实他们之间无非就是那种暧昧不清的关系,无需这样问清楚到底是为什么,问了反而就没意思,男女之间最妙的那点儿距离,无非就是一个打死不说,另一个装傻到底。
车内安静地只剩下空调的气流声。
沿路梧桐树叶的投影一个个的扫过车头玻璃。
“其实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傅云起突然开口,声音像是一张失而复得的老唱片。
抱玉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讶异的瞪大了眼睛,心脏像是突然上了高速路。
她说:“如果觉得太难,你也可以不用说……”
“不。”他往她那边瞄了一眼,说:“简单来讲,遇见你之后,我就害怕了。”
她错愕地看向他。
那个冰块一样面容的人,那个被prada和dior装点得闪闪发亮的人,那个看不起很多东西,能把对手公司轻蔑的踩在脚下的人,此刻,却对着身旁瘦削单薄的女生说,我害怕了。
她有些不敢相信,狠狠吸了口车内空调散发出来的冷气,表情依旧愕然,看着他问:“为什么?”
“就像是……”他不苟言笑的冰冷脸庞竟然罕见的有了一丝羞赧,“就像是突然有了暴露在天光之下的弱点。”
尽管他铁火为誓钢筋为骨,横刀立马飒踏天下;
尽管冷漠的神情和漆黑的头发将他装点得像个冰冷无情的机器人;
尽管他一个不满意的眼神就能够使整个公司上下的员工如履薄冰。
他也有弱点。
“是吗?你也会害怕?”抱玉问。
他突然无声的笑了起来:“周小姐,我也是人。”
这种幽默感使抱玉大大的舒了一口气,她又换上了往日优雅犯贱的表情,故意问道:“你怕什么?”
车内没有开灯,进入天桥下的隧道的时候,车内一片漆黑,只有路边昏暗的白色小灯并不清晰的照耀着。
没有人看得清他的表情。
“我怕失去。”他说,声音轻得像是生怕打碎了什么东西。
车子开到他的私人公寓前停下,抱玉才惊觉这不是回家的路,抬头的时候看到这栋熟悉的建筑,想起自己之前还在这里因为生理期的原因而弄脏了床单,不由脸色泛红,轻咳了几声掩饰住自己的尴尬,依旧一副见惯世面云淡风轻的样子。
这栋三层的私人公寓,以前来时,因为种种原因,只打量过室内的设施场景,却从未这样仔细地观察过公寓的外观。
位置在春城的近郊,却依山傍水,对面是被雾气笼罩着的海,远处的高山只隐约露出一点轮廓,顶楼的天台还支着一架脖子长长的天文望远镜。
沿着前面的小径上去,就能爬上天台,因为属于近郊,到了晚上,周围没有霓虹闪烁与喧嚣车流声,就连空气中的微风都带着淡淡的甜。趴在栏杆上,可以俯瞰到春城的万家灯火。
抱玉有些看呆了,眼前的场景像是一幅山水泼墨画,美极了。
但她是一个理性地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在感性的时候理性地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的人,所以她吸一口气,转过身来面对着傅云起,“你带我来这儿干什么?”
傅云起推开大门,走进去,“我说了,你从明天起开始上班。”
抱玉以疑惑的表情问,“突然决定录用我,又这样大动干戈把我送到这里来,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和你做个交易。”他站在落地窗前,背对着她。
“请讲。”
“做云氏的设计师可以,不过,除了公司给你的格子间以外,你的工作室必须设在我的私人公寓里。”他指了指二楼。
呵,原来如此。
抱玉低了低头,掩掉自己眼中的复杂情绪,再抬头时,她神色如初,“成交。”
第十一章 有生之年 狭路相爱(1)
周抱玉搬了少许行李进了傅云起的私人公寓。
她只在周末过来,像以往花都出台的许多个甘为人情妇的姑娘一样,只在周末,或者夜晚,潜入金主的房屋。逍遥快活。
她的工作室被他安排在二楼走廊尽头那一间,带着巨大的落地窗。傅云起甚至请了佣人进家门,名叫阿满,乡里人,朴实勤劳。
他是独居主义者,一个人生活惯了,连程子放都不太敢相信他居然请了佣人。当然,这也是因为家里多了抱玉这个女人,身子孱弱单薄不说,饮食起居也没有规律,他自己劝诫不下,只好请了佣人。
其实傅云起每次经过抱玉工作室的落地玻璃前,都要定睛看一看,她坐在画架前挥舞着手中的笔画设计稿的样子。极为认真。
时间久了,有时候他会发觉,她的头发似乎更加长了些。连带额发都高高束起,露出精巧稚气的五官。他说过,广告这一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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