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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三爷-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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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也应当更多一些技巧。
  上课的时间逐渐进了,在凌晓这里得不到什么回应来满足她们自己的心愿的女生们也逐渐散去,凌晓朝王芸招了招手,从较为置身事外又遇事冷静的她口中得到了更为详细的讯息。
  事情无外乎就是凌晓想的那样,凌晓这个正牌舞伴不在,白霞就与宋文斌走得略近,几个女孩子看不顺眼,便拦住她小小教训了一番。也不知是这几个女孩的本意如此还是被故意顺势设计,白霞的衣服被弄脏,而当她独自哭泣的时候,又“恰巧”遇到了宋文斌。宋文斌见此情景自然英雄主义情结发作,不仅出面维护白霞,而且还将本来应当是送给凌晓的礼服交给白霞当成替换的衣服,又照顾安抚了她将近一晚。
  这一系列的举动虽然小儿科到一目了然,但是要是能做的自然、天衣无缝,也着实要耗费一些功夫和心力。如今的白霞虽然只是个孩子,也已经隐约有了长大之后的手腕。
  大多数人都认为宋文斌做的事情是对凌晓的侮辱,毕竟虽然没有送出手去,但是这套礼服几乎已经人尽皆知是属于凌晓的东西,此番却又被宋文斌擅自转送给白霞,无疑是在打凌晓的脸。于是,今早女生们便跑来气势汹汹地告知凌晓,想让她向宋文斌讨一个说法,为她们出一口气,而凌晓的反应无疑让她们倍感失望。
  凌晓自然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跟宋文斌去闹,无论外界闹得如何厉害,她只是笑着将这件事情一带而过。反倒是宋文斌意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的举动为凌晓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满是愧疚,找到她又是诚恳解释又是道歉,凌晓大度地微笑接受,但是却拒绝了他想要补偿的礼物。
  于是,在又一次于校门口遇到白霞,面对她面带忐忑胆怯的郑重致歉的时候,凌晓微笑着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文斌哥送给过我很多东西,家里的新衣服我也都穿不过来,怎样都不会在乎这一件的。当时毕竟是特殊情况,这一件衣服能够解你的燃眉之急,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凌晓的一番话听起来和善大度极了,但是听在有心人耳朵里却是字字若刀刃见血,立即将白霞原本有些高扬的气焰打压了下去。
  凌晓不在乎的东西,白霞却偏偏当成是宝贝,如此,高低立见。
  白霞最近的生活有些不如意。音乐茶座的领班似乎开始看她不顺眼,严厉了许多,特别是当她打工时侍候宋文斌的时候,经常被领班教训,说她没有一个服务生的样子;而学校里也开始流传一些关于她攀龙附凤的不好传言,弄得不少同学对她开始疏远冷淡,使得她逐渐被孤立。
  敏锐的白霞隐约明白,这一切都是拜凌晓所赐。不会叫的狗才会咬人,表面和煦温柔、爽朗大方的凌晓,才是在背后推动一切的那只手。
  只不过,白霞的挑衅反击对于凌晓而言似乎无关痛痒,她高高在上像是看跳梁小丑一样将白霞的举动照单全收,毫不在意,这更让白霞感觉到挫败、憋闷,却又无从发泄。
  白霞的所思所想自然不在凌晓的思考范围之内,倘若她有心的话,的确可以借这件事情给白霞连同宋文斌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只不过三爷的寿辰像是一座大山一般压在她的心头,令凌晓完全无法分出精力思索其他不算重要的事情,于是对于白霞,凌晓只是小小的打压一下,便丢开手不再理会。
  在寿辰三天前,凌晓才赶制完成了那幅万寿图,达到了她尚且满意的程度,随后又紧赶慢赶地寻到了技艺精湛的老匠师,花费重金将其装裱。当准备就绪的寿礼在寿辰一天前送到凌晓的手中的时候,她才略微松了口气,接着却又开始担心三爷是否会对她临阵换枪的行为有所——毕竟这个时候,三爷肯定早就接到这个消息了。
  思索了片刻,凌晓最终决定还是先带上那个早就被她丢到一边的荷包。倘若被问起,而三爷又有些生气的话,凌晓可以将荷包拿出来,用以证明自己的确努力过,但是结果却糟糕透顶,实在不想拿出来丢人献丑。
  不是不努力,而是时间短又没天赋,这样的解释,大概能够稍稍缓解一下三爷的不满吧?
  如此想着,凌晓又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那个荷包,只不过她明明记得自己将荷包收到了床头的抽屉里,却死活也找不到。急出了一身汗的凌晓连忙唤来管家白叔,让他指挥这仆人们四处寻找打探,最终却没有一个人找到,也没有一个人能够说出荷包的下落。
  荷包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消失,如果哪里都找不到的话,必然是被什么人拿走了。
  凌宅虽然称不上守卫森严,但是房子内随时都有人看守,处于富人区、周围治安也不错,论起安全性应当是比一般的住宅要好得多的,进小偷的可能性很低——况且小偷也不可能只偷了个没什么大价值荷包。
  外贼的嫌疑排除的话,那么剩下的就是内鬼了。
  但是……又是什么会在凌宅自由出入的人会拿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呢?凌晓想了一圈,找出了几个有嫌疑的人,然后拨响了宋宅的电话。
  接起电话来的宋文斌对于荷包的事情同样一问三不知,并且还安抚她即使丢了也不是什么大事,让她切莫因此而沮丧。凌晓恹恹地应了,挂上电话后,将心中名单上的宋文斌划掉。
  既然不是宋文斌,那么就是其他人……当凌晓思索的时候,楼下的大门传来了动静,听声音大概是凌父难得回来了。凌晓立即从床上跳起来,快步跑下楼,迎上了归家的凌父。
  受到女儿如此热情地欢迎,凌父有些受宠若惊,凌晓在家里虽然也是温顺甜美可爱,但是却鲜少跟他撒娇邀宠,凌父张开双臂,将凌晓搂进怀里,笑道:“我的小公主,这么急着干什么?”
  “父亲,你见到我之前绣的那个荷包了吗?”凌晓急忙询问道。凌父,也是和宋文斌一样,对于那个荷包表示出了好奇与收藏欲的人。
  “看到了,你最近不是一直都在摆弄那个吗?”凌父奇怪地问道。
  凌晓不打算跟许久没有回过家的凌父解释最近她根本就没碰荷包,只是伤心地表示,荷包哪里都找不到了,并且询问是不是他拿走的。
  “是我拿走的又怎样?我家小公主的第一份绣品,难道不应该由我这个父亲收藏吗?”凌父挑了挑眉,略有些不满。
  “不行就是不行啦!这个荷包我还有别的用处呢!”凌晓拽着凌父的衣袖,摇晃着撒娇,“父亲你要是拿了就还给我吧,求你了!”
  “行了行了,这么宝贝,连我这个父亲都没资格要?”凌父失笑,揉了揉凌晓的头发,揶揄着调侃道,“是不是给你文斌哥哥的定情信物?”
  凌晓忍了忍,终于还是忍住,没有好好教训一下自己这个为老不尊的父亲。
  “只可惜,我这里真的没有。”凌父惋惜着说道,“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丢到哪里去了?你不是经常将这东西拿到学校之类的地方吗?”
  “我确定自己一定是将它拿回家了,但是家里哪里都找不到……”看到凌父的确不似作伪——也没有撒谎的理由——凌晓沮丧地回答,松开凌父的衣袖,叹了口气,划掉了心中名单上的又一个姓名。
  倘若不是凌父也不是宋文斌的话……凌晓抬手扶额,那么剩下的最有嫌疑的人,就只剩下一个了……
  虽然,凌晓一点也不希望这个猜测是正确的。
  又打电话问了几个人,苦寻无果之后,凌晓不得不带着忐忑地心情爬上床睡觉,为明日三爷的寿辰养精蓄锐。
  第二天很早,她就被早就接到要早起消息的白叔叫了起来,呵气连天地开始换衣服、梳妆打扮。
  凌晓的品味是从小就养成的,后来当了间谍后,更是进一步了解了该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自己身为女性的魅力、引得任务目标上钩。如今,虽然身体仍旧青涩,却已然初显风韵,凌晓选了一身不艳丽却也不冷清的旗袍,然后对着梳妆镜为自己上了个淡妆。
  镜中的少女弯唇浅笑,青涩中透着丝丝的动人妩媚,甜美中又带着清冽,可见长大后应当是何等的尤物。对自己的装扮极其满意的凌晓整理好自己要携带的物品,略略吃了点早餐后,便登上了去三爷宅邸的车子。
  汽车穿过凌晓熟悉至极的大街小巷,直接驶进了宅邸。客厅大堂内已经有宾客陆陆续续到来了,但是三爷却还没有露面。凌晓让司机带着寿礼稍后,而自己则被仆人引着,率先去了后面的书房寻找三爷。
  轻轻敲了三下门、报出姓名,得到三爷的淡声回应后,凌晓这才推开门走了进去,正看到三爷拿着一本书歪在榻子上,闲情逸致得很,似乎外面那群宾客并不是来为他贺寿的,一切都与他无关那样淡然无波。
  凌晓放轻缓了脚步,靠近了三爷,步伐却突然一顿,停在了离三爷五步远的地方。
  ——因为,她看到了三爷手里正在把玩的那个熟悉至极的荷包。
  

☆、第二十四章 少年(十五)

    看到凌晓停住脚步,三爷放下书,似笑非笑地斜睨了她一眼,像是在看着顽皮的小辈:“怎么了,瞪着那么大的眼睛?”
  凌晓讪笑着凑了过去,有些期期艾艾地看着三爷手里的荷包:“三爷,这荷包……”
  “怎么,这不是你绣来送给我的?”三爷挑眉,调侃道。
  “……是……”凌晓咬了咬牙,沮丧的点头。
  “既然是,那么它现在到了我手里,又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三爷神在在地说道。
  “只是……这做的实在上不来台面,我不敢拿出来碍了三爷的眼……”凌晓搅着手指,忽闪着大眼睛,竭力让自己显得诚挚恳切又可怜。
  “我什么东西没见过、什么东西没有?”三爷失笑,看似平静无波却让凌晓感觉到了一种极大的压力,“我喜欢的是这份心意,不管结果怎么样,你尽力做了,那么我都是喜欢的。可你倒是狠心,费了这么大功夫做出来的东西,说扔就扔了,倘若我不是派人一直盯着点,大概如今也到不了我手上吧?”
  “哪能呐~”凌晓依在三爷身畔,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不过是觉得这东西实在太丑,配不上您,想要把最好的给您罢了。等到我多练练,绣工好了,自然会给您做个更好的,能带的出去的!”
  “是么?”三爷笑看了凌晓一眼,满意地微微颔首,“那我就等着这一天了。”
  凌晓表情一僵,顿时想抽自己一嘴巴,做什么不好竟然嘴一欠揽下这么一个活计,难道她这辈子都要跟刺绣为伍?!要知道,上辈子三爷可是比她活得时间还长!
  看着凌晓懊恼不已,三爷笑着揽住她的肩膀,愈发觉得这女孩养得真好,既贴心又逗趣,有他护着,又懂得努力,未来前途着实不可估量,最终也不知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
  想到此处,三爷微微皱眉,略觉烦闷,觉得这大约就是父亲嫁女时候不舍的感觉吧?看哪家小子都觉得不上档次,配不上自己掌上的明珠,恨不得留在身边一辈子。
  见三爷脸色转淡,凌晓心里也忐忑,猜不到他为何看上去心情不算太好。不过反思自己应当也没有做什么错事、说什么错话,凌晓也略略安下心来,沉默地伴在三爷身边。
  三爷很快回神,扫到凌晓大睁着眼睛、带着疑惑注视着自己,终于展颜一笑,将手中的荷包举了举,端详了一下:“你这荷包,我还是很喜欢的。”
  凌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白皙的面颊微微泛红,眼神中羞赧而愉快——虽然她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荷包的确不怎么样,但是毕竟也是辛辛苦苦一针一线的缝出来的,被收到礼物的人、特别是三爷如此夸赞,她自然也是高兴得很。
  “这荷包倒是也稀有得紧,能够将仙鹤绣得宛若长颈鹿一般惟妙惟肖,在全世界估计就是这独一份吧?”见凌晓愉悦忘形,三爷笑着调侃,立即便见她笑容一僵,几分的愤愤几分的埋怨几分的羞愧,扭头撇了撇嘴。
  三爷笑着下了榻,将荷包递给凌晓。
  凌晓拿着荷包发愣,有些茫然:“三爷……?”
  “系上。”三爷简练地发布了命令,不容任何人质疑。
  凌晓迟疑着伸手,动作缓慢而小心地将荷包系在三爷的腰间,难以置信又手足无措地问询:“三爷,这样不好吧?带出去实在有些……让人笑话……”
  “笑谁?”三爷轻笑了一声,“笑我,还是笑你?”
  凌晓呐呐着不知该如何回答,三爷大家自然是不敢笑的,那自然是……笑自己了?而笑自己,又碍着三爷什么事呢?
  “行了,你就别胡思乱想了。”三爷轻叱,抬手拍了拍凌晓的头,打断了她的思绪。
  三爷向来是喜欢这丫头识情识趣儿的,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转三圈才说,该撒娇的时候撒娇,却从不会招人厌,但是如今却又觉得她太过谨慎了,一直将他捧得高高在上,半点也不敢触怒,这让三爷心里又颇有几分的不是滋味。
  既想让对方听话懂事、不顺杆子爬,又想要对方轻松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种矛盾的心情还真是有些奇妙。
  “别人不敢笑话我,自然也不敢笑话你,你就大大方方地跟着我出去,自然会有人夸你绣得这荷包漂亮美观,心意至诚。”三爷牵起凌晓的手,缓步走出书房。
  凌晓跟在三爷身侧,嘴角微抽着看着那随着三爷的步伐微微晃动的荷包,心里感慨权势果然是一个好东西。
  古有赵高指鹿为马,如今三爷带出去的东西,就算再糟糕再可笑,那也是千金难求的宝贝。
  如此一来,荷包的问题算是彻底解决了,凌晓将心事放下,这才有了闲情逸致,关心一下自己的战友杰诺特。
  既然三爷知道自己用万寿图代替了荷包,又派人将荷包拿走,那么杰诺特用红酒代替闲章的事情三爷自然也是了若指掌,也不知杰诺特是否也会像她一样,中途发现自己刻的印章神秘失踪。
  听到凌晓的问题,三爷轻笑了起来:“你当我这么贪念小辈的东西,人家不给,还总是派人过去偷?”
  凌晓轻咳一声,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这是自然不敢说的,但是“不是”的话……她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看出了凌晓心里在嘀咕什么,三爷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尖:“你的东西我是喜欢得很,着实舍不得,才让人拿了来,以防你丢到一边,或者随手给了别人。至于杰诺特的,他愿意给,我自然会收,但是倘若他不愿,我也不会强求。毕竟,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书房里有多少方印章呢!”
  凌晓抬头看着三爷温和的眼睛,这个刚刚二十五岁冒头的青年面若冠玉、意态闲适,安静看着她的目光中满是从未遮掩的宠爱。凌晓知道三爷一向都将对她与对杰诺特的区别对待表现地淋漓尽致,就连有些神经大条的杰诺特也知道,在三爷眼里,他是完全及不上凌晓的。
  不过,尽管早就知道这一点,凌晓面对三爷直白的喜爱时仍旧有些无措,她眨了眨眼睛,握紧了被三爷牵着的手,视线却带着羞赧移了开:“若是三爷喜欢,我相信三爷的荷包也会收到手软呢!”
  “呵……”三爷轻笑了起来,“我可不敢随便收别人的荷包,这其中的文章大了去了,万一我收了,第二天一睁眼就多了个姨太太,那可怎生是好?”
  凌晓喷笑,连忙掩住嘴唇以掩饰自己的失态,但是那双黑珍珠一般的眼眸仍旧弯着,流露出难以自持的笑意。
  似乎,整个沪省的人都看不惯三爷如今身边竟然连一个温香软玉的解语花都没有,简直是绞尽脑汁想要帮他拉媒牵线,似乎倘若他没有上七八房姨太太,就对不起全国人民一般。
  毕竟,送什么礼都不如吹一吹枕边风,拜倒在温柔乡中的英雄好汉从古至今不知有凡几,有谁能保证如今一手遮天的三爷不是其中之一呢?倘若自己能够跟三爷宠爱的女人拉上关系,三爷稍微从指缝里漏点东西,那么对他们而言都是天大的好处。
  只可惜,也不知是三爷的口味刁,还是情报网发达、为人也深沉机敏,众人明着暗着送到他身边的女人都被他轻而易举地挑出来扔掉,又不轻不重地敲打了一番那些想要插手他床榻上事情的人,尽管如今此事基本上算是消停了,但是众人暗地里的小算盘,估计将会一直打下去。
  三爷自是明白这一点,于是对于女人也更加谨慎,在凌晓看来,对女色并不热衷三爷到如今也仍旧洁身自好,大概跟那群人的处心积虑也是脱不了关系的。
  别人送他女人,根本上的目的是影响他、控制他,而三爷最厌恶的便是被如此对待。几次三番之后,三爷一看到女人下意识就会认为对方背后有人、有所图谋,自然便产生不了任何的好感。
  凌晓微微回想了一下,似乎上辈子直到她死,也没有听过三爷有什么要好的红颜知己,反倒是有一阵子大概是喜欢上了黄梅戏,跟一个当时声名鹊起的演花旦的俊俏男人走得很近,曾一度引起过众人的关注与哗然。只不过这件事情随着三爷的兴趣转移而不了了之,最终被证明大略是以讹传讹的虚张声势。
  不过,那个花旦最后的下场似乎并不算好,也许是因为与三爷走得近的时候没有把持住,收了太多人的好处,行事又有些张狂,一旦失了三爷的庇护,便被那些忌恨的人好好收拾了一顿,最终连戏子都当不成了。
  三爷有这样的魅力,当他愿意宠着你的时候,你便会误以为自己在他眼里是最重要的,被他宠得从谨小慎微到肆无忌惮。但是三爷的心其实一直都是冷的,安静地冷眼旁观、评估着一切,待到他兴趣全消,毫不拖泥带水地抽身离开之时,那便是曾经被宠爱的人的末日。
  前车之鉴近在眼前,凌晓又怎能不谨小慎微,步步思量呢?
  

☆、第二十五章 少年(十六)

  凌晓被三爷牵着,一路从书房走到了前院的客厅,这时候,宾客基本上已经都来齐了,凌晓一眼就从其中分辨出了几张熟悉的面孔,比如杰诺特,比如刘爷、刘铭。
  凌晓朝着杰诺特和刘铭挤了挤眼睛,刘铭满脸横肉,极力笑得和蔼可亲,而杰诺特则愕然地瞪大了眼睛,显然看到了三爷腰间的荷包,望向凌晓的目光中满是委屈和控诉。
  凌晓觉得有些汗颜,她担心了大半天杰诺特会掉链子,结果似乎两人之间最终被迫掉了链子的人,其实是她……
  当凌晓与杰诺特互使眼色的时候,三爷突然放开了她的手,微微弯下身,将她抱了起来。
  凌晓吓了一跳,连忙勾住三爷的脖颈,身体也僵硬了起来。饶是她自认为上辈子也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但是像是此刻被这群沪省、甚至是其他省份数得出名号的大佬们行注目礼,还是让她有些承受不住。
  凌晓知道,三爷这样做是在所有人面前给她脸面,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所以即使心里再忐忑,脸上也丝毫不露,搂着三爷笑得异常甜美,配上那副漂亮的面孔,简直称得上是人人见之心喜。
  当先所有人迎上来的,是一个年近七旬的老者,不过却仍旧矍铄硬朗。老人很是富态,笑眯眯地宛若一尊弥勒佛,但是凌晓却知道,他可是北平数一数二的人物,据说,如今担任北平政府临时大总统的袁宪就是在他的支持下赶走了真正领导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北平政府的孙先生,而袁宪自然投桃报李地给了他更胜往昔的地位,简直称得上是“军民合作”的典范。
  这位被尊称为马四爷的老人凌晓在上辈子倒是有过一面之缘,当时,虽然袁宪的复辟帝制失败与其余年轻势力的崛起让他在北平的地位大不如前,却仍旧是一方响当当的人物,备受尊崇。
  马四爷大笑着拍了拍三爷抱着凌晓的手臂,斥责道:“你这个小子怎么来的这么晚,大家都等你大半天了!”
  如今,马四爷正是与袁宪合作地正风生水起的时候,势力如日中天,人也是春风得意得很,即使三爷的年纪几乎的确比在场的人都小,但是能够以长辈唤小辈的姿态当众叫他一声“小子”的人,大概也只有现在的马四爷了。
  看着三爷一方的人流露出不悦的神情,凌晓便知道这看似和善的言笑晏晏之下应当是一种隐晦的示威,大略是马四爷觉得北平已经无法满足自己的胃口,打算把手伸到沪省的地面上来,借此试探试探三爷的底细。
  三爷微微一笑,将凌晓放到地上,轻轻抚了抚她的头发,略显狭长的眼眸仍旧温和一片,语气也不温不火,不徐不缓:“这倒的确是我的错处了,看书看得入了迷,还是这丫头过去唤我,我才想起时间来,让马四爷这样的老人家就等,孟乔在此赔礼了。”
  三爷说完,拱了拱手,马四爷的笑容一滞,显然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却也没有发作的理由,只得笑着将这一次的针锋相对揭过不提。
  给了马四爷一次下马威,三爷又与他寒暄了几句便走向了刘爷。与马四爷的表里不一不同,刘爷与三爷之间的合作由来已久,算是上了一条船的人,相处起来便多了几分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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