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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堕落-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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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不计较你私闯民宅之罪了,能不能……”一桌子的白瓷盘子里,是看不出材料的东西,黑漆黑漆的,辨别不出是何物,方楠纠结了半天,才抬起头看向陆匪,他的小表情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还是叫外卖吧。”
方楠认识的人里面,大概只有顾易笙那只奇葩擅长厨艺和生活家务了。她和陆匪这样的,只有搞破坏刷新纪录的实力。
没办法,方楠身体要紧,陆匪再不济,也不能为了满足他的自尊,让方楠经受不良食物的折磨。最后还是叫了外卖,所有的肉推给了陆匪,方楠只是喝粥,清淡寡欲的小白粥。
林琳的死,方楠失去孩子,这些事陆匪当然已经知道。不同于以往的肆意妄为,这一次,陆匪再也没有勇气去医院见方楠。他也不明白,怎么就突然丧失了勇气。他自私来到这里,住了数天,每天都在等着,方楠的出现,既害怕,又着急。
“那个孩子,反正你也……”陆匪戳着一块排骨,本来计划了很久的完美开头被他毁了,现在更加不知所以了,他支吾了半天,觉得越说越错,“哎,死了都不能让人安生,林琳这个女人真是……”
“既然都死了,还说什么。好好吃完你的饭,给我立即离开。”方楠沉声下了逐客令,陆匪的那点矛盾花花肠子,她是没力气照顾了。
陆匪咬着筷子忽然一愣,傻傻抬起脸,看向她,“方楠,其实,我是来像你告别的。我可能要走了,离开这里。”
方楠低头喝粥的动作停在了嘴上,什么都没有说。
这些时日以来,陆匪都忘了他来这座城市生活的初衷。是年轻时无所顾忌的玩乐,还是因为对容衍的怒其不争?亦或者,曾经有一天,他只是突然对一个叫方楠的女人有了好奇,反正,他就选择了这里,生活了两三年。
他的人生没有多少高尚的追求,只是总不经意掉到了一个死胡同了,然后做着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结果往往还很不如人意。
方楠喝粥的速度越来越快,剩下的半碗几乎没用一分钟就见底。陆匪握紧了筷子,从来没有这一刻,他想上去抱住眼前这个女人。春末初夏,原来温度这么低。
“要不,跟我一起去英国吧?”
——————
素有黑道背景的东胜集团,因为偷税漏税兼之贿赂多名官员而被人揭发,短短数日之内,股票被人恶意操控抛售,造成大量资金的流逝和冻结。东胜以前涉及的多起商业命案也被人故意提及,多方人员涉足调查,董事长黄大千被刑拘。
黄子涵作为黄大千指定的继承人,不敌集团内部老顽固的打压,导致东胜四分五裂,岌岌可危。江潮之前三番五次被黄子涵羞辱而不得后,又因被黄大千收拾了几回,心存歹念之下,被黄大千以前的老兄弟收买,准备谋取东胜的权利。双方势力明争暗斗下,江潮更是找人对黄子涵的座驾动了手脚,意图造成车祸将其杀死。幸亏警方收集好证据后,及时阻止,正式将江潮等几人全部逮捕。
名震一时的东胜挂牌停业,极度沉浮阴险的江潮锒铛入狱。在被一轮轮刑事问供时,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的江潮,死死的咬着一个人的名字,“都是顾易笙害我的!是他把我逼到这里的!你们去抓他啊,去抓他啊!”
容衍坐在问询室的隔壁,通过视频看着里面扭曲了的江潮,嘴角含着笑,浅浅的。
助理过来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他才整了整脸色,起身走了出去。
送过来的秘密文件上,是关于他举报市长一案的条条列列,有些被抹了去,有些被人指示修改了。看到这里,容衍便将纸张又塞回了黄色暗袋里。
他立在窗前,修长的手指夹了根烟,啪嗒一下点火,置于嘴中狠狠吸了一口,再深深吐了出来。
容正生,你做了这么多,究竟是在帮他,还是帮自己?容衍无需多想,他只知道,他的这个举动,在报复了容正生的同时,也把他推向了真正黑暗的世界里。
他再也不能光风霁月地出现在方楠面前,温柔地看着她,温柔地对她说话,温柔地对她笑。
曾经,他莫名所以喜欢上一个人;曾经,他以礼相待过一个人;曾经,他热烈地爱过一个人;曾经,他想强取豪夺过一个人;再是如今,他对那一个人,比起求而不得的爱,他更多的是心疼。
他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就像方楠也无法改变她的命运一样。
方慧利用她仇恨着男人,容正生又何尝不在利用她,弥补他站在成功顶峰上后的孤独和怨憎。
当年一己之私,容正生逼顾易笙娶方楠,一方面是为了方楠的后半生,一方面想了断容衍的心思。而更多的,是容正生对和方慧的孽缘生出的暴怒之心。因为他和方慧的开始,是顾家一手造成的。人在走入偏执的时候,是无法辨别是非分清对错的,他们会把对生命里的空白和不满,强行加在别人身上,认为那是他们的错,而自己是无辜的可怜者。
方楠没想过再见到容衍,她对这个男人,是陌生的。但有些不愉快的记忆,还是会在大病初愈后,在见到本人后,不自然浮现出来。
林琳躺在血泊里的时候,林浩漠然地站在旁边,隔着那么远的距离,方楠渐行远去的模糊意识里,她还是看到了人群里的容衍。也是是容衍太过惹眼,也许是他在方楠的心上,的确很是深刻。
“陆匪要走,我来送送他。”十字路口,一南一北,红灯熄灭,路灯亮起,一身黑色风衣的男子,踩着光踏着风,朝她走来。白色围巾在脖子上环了两道,松软搭着,姿态闲散,轮廓深邃。
方楠站在原地,双手放在大衣口袋里,春天明明过去了,还是觉得冷。她微微吐了吐气,说:
“他正在家里清理,你过去正好帮忙出点体力活。”
两人面对着面,中间只有一臂的距离,容衍的身高比她高了一个头,他看着她的头顶,而她没有正面回视。
“身体还没有好,出来时记得多穿点。”容衍说完便绕下脖子上的围巾,转继想要给她围上,方楠惊觉向后退了一步,避开了他的动作。
拿着围巾的手僵持在了半空中,容衍一如从前地温文尔雅,没有因这一无礼的避开,而尴尬或恼怒。
“因为我,而让你冲动去举报钟市长,因此而给你带来的麻烦,我无法对你说谢谢和对不起。”距离拉大,方楠的目光才自然而然和容衍的注视碰撞在一起,她终于可以平静地看着这个男人。过眼云烟,在生死之后,其实并不难。
“谢谢你,没有对我说‘谢谢’和‘对不起’。”反反复复的几个词,既拗口又无语,容衍举着围巾的手缓缓落了下去,陷在丝团里的手指捏的有些紧,“顾易笙让东胜破产了,江潮也因涉及商业犯罪和几个命案,将会面对法律制裁。以后我们都不必因为他们,而在自己的心上,种下心结。”
方楠记不清她和容衍究竟为什么要站在那里,又为什么她会退了一步又一步,容衍的声音还在她的耳旁静静流动着,当她想要最后一次看着他,当成一场告别时,映入她眼睛里的,是熟悉的红色液体,以及插在他肩膀上冰冷的刀。
他的身后,是不知何时出现的钟可乐,以及他仇恨的眼神,咬牙切齿的憎怒。
“都是你们,都是你们害的我妈妈,现在又害我爸爸!”钟可乐还想继续将瑞士军刀往容衍的肉里刺去,容衍忍着痛及时侧过身,将钟可乐踹了出去。
“疯子!”容衍捂住肩膀上的伤,整个人变得冷酷而阴鸷。
钟可乐被踹的不轻,被容衍如此一激,更加暴不可遏,爬起来再度准备跑上来拼命。方楠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她想出声叫住钟可乐,又想提醒容衍小心,但是根本不等她说出口,钟可乐像是只发了疯的野兽,赶上去撕咬了。
路过的人也有往这边跑来,方楠在衣服里例外找了半天,想找出手机报警,刚从里侧口袋里找出,来不及拨打110,和容衍撕咬的钟可乐突然朝她甩手来了一拳,将她的手机打飞了出去。
“报警有屁用!你以为警察能管的了我们吗?方楠,亏我以前我以为你有个性,实际上骨子里和曼曼那个女人一样,肮脏不堪!”
一笔笔新帐旧账算在一起,钟可乐终于发疯了,捅完了容衍,想捅方楠,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捅一刀。
容衍的极限终于被挑战出来,他猛地从肩上拔出了那把军刀,在钟可乐推到方楠时,锋利的军刀砍在了他的胳膊上,阻止了他对方楠即将施行的暴力。
大庭广众之下,这么血腥的场面,还是让路过的人和车都停了下来,齐齐前来阻止罪恶的继续蔓延。
方楠喘着的气,又在提醒她虚弱的身体快支撑不住了。涌来的人群将钟可乐困住,有人打120让救护车赶来。方楠被人扶了起来,自然也看不到淹没在腿脚下,那个被钟可乐打飞出去的手机,正躺在地上,呼呼震动着。
显示来点:故意生。
从高干少爷沦为囚犯之子,一夜之间,云泥之别,钟可乐知道是容衍举报他那位市长父亲后,少年气血方刚,又在无路可走时,不管不顾便从家里拿了把在瑞士旅游时买的军刀,想砍死容衍。
他已经过了十八岁,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方楠对钟可乐没有什么好感,但也无恶意,只当他只是个尚未长大的纨绔少年,一个被大人宠坏了的孩子。曼曼那件事,她多少对钟可乐是有些歉疚的,而现在,她也无能为力。
容衍被救护车送去了医院,随后还请医生想给方楠检查一下有无大碍。方楠拒绝了,她目送进了病房,却没再走一步。医院外的一家花店里,热情的小姑娘见有顾客进来,便问她想买什么。
方楠望着周围一盆盆精致的花朵,颜色各异,大小不同。
她问:“有没有一种花,暗喻离别的?”
那盆小小的金盏菊,被送进了医院,陪伴容衍度过了伤口的阵痛期。他知道,送来它的那个人,将不会再出现,永远。
————————
方楠又回到了顾宅,那一片本是她一辈子都无法走进的别墅区,她却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她沿着
中央街道,一路走了过去,一条条不算熟悉亦不陌生的林间小道,那些曾见证了她欢笑和希望的的树木,那些承载了她黑暗过去的建筑,似是都变了。它们粗了,它们老了,它们旧了。
曾经的林宅,也早已入住了新的人家。属于方楠的那个背阴的房间,或许又住进了一个悲伤的灵魂。只是希望它的隔壁,那个一直纯真的小女孩,可以一直纯真下去。至于那个可悲的灵魂,能有幸尽早遇到让她得以重生的人。
顾宅就在眼前,方楠却终止了前进的脚步。她隐约听见了张婶的声音,以及她和顾母的谈话声,隔得太远,具体听不清。
她想,这个地方于她,她一直都只是外来入侵者。她以为她有足够的自知之明,却不想,原来不是。
在很久之前,她不小心,把最重要的东西,留在了这里,并且再也带不走。
前方有铁门声传来,接着是男人的皮鞋声,方楠从自我情绪中醒来,急忙沿着围墙跑开,躲到了拐角。
男人的脚步声没有停,且还在向着她越走越近,方楠无法,只能又跑向后面的拐角,四方四正的院落,下一个拐角,又是下一个。他们仿佛在玩一个圆圈的游戏,绕着圈子,兜兜转转,却始终不相见。
最后,男人仿佛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又决定了什么,在方楠继续拐到下一个时,悄然停住。
一个转角,垂直九十度。
顾易笙缓缓背过身,靠在了墙上,双腿笔直伸了出去,支撑着他一半的重量。
轻微的叹息,随着风儿传到方楠的世界里,浓浓的眷恋,以及心疼,也阻止了方楠的脚步。
他没有再追,她亦没有再走。
午后的阳光,透过疏疏密密的枝叶洒了下来,点点滴滴照在了两人的脸上。
很久很久,谁都没有说话。
他们都知道对方的存在,却再也没有谁率先去打破,因为不敢。
直到鸟儿归巢,直到夕阳落下,直到顾易笙的声音,忘了从哪一个时空传来。
他说,“你想要的,我放在了我们的家里。”
然后是他远去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亦重亦轻,带着节拍和规律,拍打在方楠的心口处。
他在离开,她知道。
靠着墙壁的身体一点一点沉了下去,直到蹲到了地上,方楠把自己深深埋进了膝盖里,深深闭上了眼睛。
看吧,他们依旧很默契。
方楠回到他们的家,多日未归,这里的一桌一椅摆放整齐,一如从前。地上、窗户一尘不染,显然一直有人用心清洁着。
唯一不同的是,鱼缸里的那两条饱一餐饿一顿被养成畸形的小金鱼,不见了。
方楠看着这里的一景一物,属于这里的回忆并不多,和顾易笙的回忆就更显得寥寥无几。可是人就是有一种怀旧情绪,尤其是在离别之际
卧室的台桌上,静静躺着一叠白色的纸。方楠眨眼之下,竟觉得有些熟悉。
那一天和顾易笙的冷战,她看都没看顾易笙带回来的东西,自以为那是她意料之中想将她送出去的证明。后来又因为曼曼的事,她更是没去多此一举去看。
最上方的一张,醒目的标题,赫然是“离婚协议书”。粗体黑字,端方规矩。
右下角,已签上男方的笔记,没有刚劲的字体,没有锋利的笔锋,只有规规矩矩的,一笔一划,那么重。
方楠甚至能想像的出,字的主人在写它们的时候,写的有多慢,下笔有多深。
窗外有风吹了进来,将上方的那一张轻轻吹了开,然后是下面的一张张。
移民申请,入学申请,每一份申请都是相同的两份,一份写的是方楠,一份写的是顾易笙。
标注的时间,就在她走得前一天。
方楠看着这些纸张,一张一张,除却第一张是后来补上的,剩下的全部是旧的。
原来,他是想和她一起走的;原来,他们的默契,终究不够,是她自以为是了而已。
本来一切可以有另外一种方式结局的,却被她,生生毁了。
眼泪一滴一滴落了下来,滴在了纸上,一个个黑字被放大,然后模糊。
————
三年后,伦敦铁桥上。
一名中国女子叉着腰,肆无忌惮在嘲笑一英俊的中国男子。最令人发指的是,这个女人形象邋遢毫无自知之明不说,被嘲笑的男子竟然还甘之如饴。惹得国际友人们甚是不解,更有同为中国人的游客们愤怒不已。
“才三天而已,顾易笙你如果扛不住了,记得要说哦,我会同情你的!”方楠挥舞着手,摆了个烂大街的V字型,让给拍照。
顾易笙露出八颗牙标准微笑,捧着单反瞄准镜头,同时也挡住了他的小狰狞面孔,只能对着镜头里的女人阴测测笑着,咔嚓一下,定格。
而桥下的露天咖啡馆里,陆匪翘着个二郎腿,拿了根牙签剔牙。他身为“男小三”角色,不仅要时刻为促使顾氏夫妇性福生活而努力,还要忍受顾易笙时不时放出的暗剑刺杀。
这种生活,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他眯着小眼,看着桥上那个笑的肆意且大着肚子的女人,他想,是时候该隐退了。
并且还要把他天生爱管闲事的毛病给治了!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写完鸟!撒花!
大概会有个番外哦~~~~~
☆、番外放出
时间过去太久,我自己都记不得第一次是从哪里听到方楠这个大名的。或许;是从林琳那里听说的。
当年还是小丫头的林琳;有一天突然很紧张地来找我,纠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深情;她说:“顾哥哥,怎么办;爸爸说要给我带一个姐姐回来?”
在我们这个生活的圈子里,不能说不够乱;尤其是男人;莫名其妙带个儿子女儿回来;好像也正常。只要做的有够低调;所有人也只是当做默认的笑话罢了。
“以后爸爸会不会就不喜欢我了?我的衣服和绘本是不是也要分给她一半?”小林琳轻咬着粉唇;满是茫然和慌乱,一双大大的眼睛里似有泪珠在打转,竟没来由让我想起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我不喜欢小动物,因为讨厌他们的毛和随地大小便。也不喜欢女孩子,因为她们有时候比小动物还麻烦。
因为爸爸出轨而造成的家庭矛盾,妈妈在生下我之后,没过多久便又带我去了国外,以至于九岁之前,我的汉语都十分糟糕。
后来再度回到国内后,我一边懒得和国内小家伙们为伍,一边还得伪装好一层面具,既要保持我的绅士品格,还要将七七八八的小飞禽走兽们打发走,以至于,整整三年,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伙伴。
有一天,妈妈说隔壁家阿姨要来做客,且那家人有个小女儿。作为一个聪明人,有时候很苦恼,比如总会逼不得已将别人各种潜藏的意思一听即明了。与此同时,我对妈妈的看法又多了一个,她真是一点都不了解她儿子。
穿着粉色蕾丝公主裙的林琳出现在我家,白瓷般的娃娃脸笑的比太阳还要明媚,她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纯净。
纯净到,我有种想要毁了它的冲动。
自出生我便是顾家唯一的儿子,也是海外华侨里最负盛名周世家族的嫡亲外孙,所拥有的地位和财富,是这个地球上大部分人奋斗一生也企及的。都说上帝是公平的,即使拥有再多再多,也还是觉得不够,觉得冷清。
所有人都不会知道,林琳也不会告诉第三个人,那天她在我家后花园,我无聊之下,最终应了妈妈的要求,还是送了她一个毕生难忘的见面礼。
我顺手,小小导演了一出恶作剧,林琳扛不住惊吓,噗通一下,掉进了假山下的水底。
救她上来的,是我家很有自觉和正义感的看家护院大黑狗,旺财兄。
林琳被旺财从水里叼了上来,小小的身体滴着水珠,浑身颤抖,大大的眼睛却一直看着我,我知道她在看我。是害怕,还是恐惧?
事后被证明,我低估了这个叫小林琳的小不点。她不但不怕我,反正成了我的小尾巴。
往后的岁月里,这个小尾巴就以她的耐力而形成了独特的存在,以至于,我也默认了她,甚至习惯了她,小妹妹一样的存在。
林家的独生小姐,一夜之间蹦出个姐姐来,据说那个姐姐出身成长的环境还极为复杂,林琳有这样的担心,我完全可以理解,但却没怎么安抚林琳。
只是出口说了一句,有个姐姐作伴也不错,你不是总想有一个姐姐吗?
后来,那个叫方楠的家伙,真的来到了林家,成为了林琳的姐姐,并在短短时间内,以非人类的速度把林琳那个小尾巴抢去了一半。
因为方楠,林琳出现在我周围的时间几乎少了一半,我应该是高兴才对,至少,不用再面对小女
生各种捉急的明媚忧伤,我从来不是知心大哥哥。
只是偶尔,在听见林琳时不时念及方楠时,我对那个家伙倒是难得一见的有了好奇。
忘了那个无耻的名人说过,一个人悲剧的开始,就是他产生好奇的那一刻。
那个叫方楠的少女,她是我灵魂的另一半,灰色孤独的另一半。
因为太过相似,所以激烈排斥;因为总有碰撞,所以注定一世纠缠。
我和她心知肚明,彼此特意保持距离,即使中间隔着一个林琳。唯一能让我在她面前高高在上的,是因为投胎时,我比她稍稍有了那么点眼光。
如果当年没有林琳和江潮的胡闹,如果我能真正保持着旁观的姿态,如果……我没有选择先产生了旖念,或者,我和方楠,仅止步于暧昧的边缘,继而迅速消失。
一切都不会有如果,当林琳和林家设计卖了方楠,当她面临被江潮那个人渣侮辱的时刻,当昔日那个跟着我身后打转的林琳电话告诉我,她后悔了的时候,我赶到了那个销金骷里,带走了方楠,却没有想到,林琳会中途折回,将所有的人命运又一次都转了弯。
林家破产,林父跳楼,林琳失踪,一个接一个的发生,这些在现代社会里并不罕见的事情,也第一次让我有了怀疑和茫然。面对繁华和败落,原来我也不过如此,卑微和无力,想要给予帮助却不得。
究竟又是为什么我会和方楠结婚,有很多的因素和理由,卑鄙的,私心的,逃不开利益和权势的枷锁。很久很久之后,我只能默认,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我无法承担生命的重量,想寻的一人,寻求心的安稳。
方楠,在过去时光里的某一刻某一秒,成了我既定的目标。
————以上是顾易笙的旁白,就写这么点吧,其实多余的,大家都懂得——————下面是衔接结局的部分————
方楠将写有顾易笙名字的表格抽了出来,唯独留了那张他签下字的离婚协议书。
陆匪提前三个小时到了机场,足足喝了五瓶可乐,啃了十根鸡腿,广播的甜美嗓音一次又一次播报着那架飞往伦敦希斯罗机场的航班即将安检,他也没能在空荡的大厅里搜寻到方楠的身影。
被人爽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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