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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悄悄告诉你-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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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点回忆不起这种细节:“所以,这说明?”
“唉,碧护士。”楚汶泽叹了口气,一张脸看起来好像是在对牛弹琴似地劳心伤神,“你难道不知道,男人的脚总会不自觉地引导他们走向想去的地方。”
我怔了一下,顿时无语。
楚汶泽放下胳膊探过身子,端起茶几上一杯色泽很漂亮的香槟喝了一口,抬起眼帘看我:“不过话说回来,碧护士,你今晚跟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呢?院长的家宴,来的都是各科的科长主任,顶多带上夫人。”
他深褐色的瞳仁看着我,言下之意:你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呢?
我眉毛一扬:“舒医生不多说了么?我就是仰慕楚科长大名已久,今天特地来结识结识您的!”
“哦,是吗?”楚汶泽笑道,“那为什么我们坐下这么久了,你连一个针对我的问题都没有提,聊的全部是关于舒医生的话题?”
我深吸一口气,扬起手冲着自己的脸蛋扇了扇。舒默这个小混蛋,真的打算把我一个人丢在这,不理不问了吗?
楚汶泽的眼神偏了偏,透过我旁边的空隙望了望不远处。他微笑着站起身,冲我点点头:“跟你聊得很愉快,碧护士。”
我如释重负地出了口气,如蒙大赦地狂点头。
“碧护士,真的不记得了吗?”他抬起一只脚跨过玻璃茶几,走过我身边的时候,忽然俯下身子附在我耳边道,“我来医院的第一天,你就跑来请我喝咖啡。那天,你可是要健谈的多呢。”
我跟舒默提前离开的时候,院长夫人还特意把我们送到了门口:“这附近路灯少,开车要小心哪!”
等院长夫人关上了门,我撞了撞舒默的胳膊:“喂,她肯定以为你跟碧小野在谈恋爱。”
舒默眼神冷冷的:“这就是你想达到的效果?”
我忙摇头:“我本来计划得非常完美,在人群相对比较聚拢的时候,瞅准一个恰当的时机,对着你摔掉一个杯子,然后就双眼含泪琼瑶女主角般痛苦地大喊:‘我知道,我知道你对我没有感觉,我全都知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知道我有未婚夫,我们相爱五年,他对我一直很好,他计划明年初就结婚,我、我也已经有了他的宝宝!我知道,我知道我这样做很不好,在一段感情没有结束就轻易地动摇想要开启另一端感情。我也知道,你对我丝毫没有兴趣,根本不愿……更不屑于插入我们之间。但是,但是……我……我……’”
舒默冷冷道:“你有病。”
“去你丫的!”我火一般热烈的表演激情被他一盆冷水浇灭了,“我这是一劳永逸,帮你除掉一个麻烦精跟屁虫。让碧小野在你们全院领导面前上演一出花痴女公然红杏出墙遭拒绝羞愧交加掩面而逃的戏码,我打赌她从此以后不会再主动出现在你面前。”
舒默眉毛扬了扬:“你吃醋?”
“吃你妹!”我脸颊一热,把脸到一侧,踩着高跟鞋大步大步往前走,“好心当成驴肝肺。”
我听见舒默在我身后低低一笑,然后快速地跟了上来,走到我身边问:“那后来呢,怎么没按计划行动?”
“我宅心仁厚,想她那么一个姑娘家家,闹得这么丢人现眼,将来万一想不开自寻短见,那岂不是罪过。”
舒默撇嘴:“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
他说的没错,我确实不是因为良心发现。我的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当年江小离就因为赏舒默那两个大耳刮子,我就让她差点转学;今天碧小野在背后那样诋毁舒默让我听到,不给她点颜色瞧瞧简直对不起我作为非人类物种的种族优势。只是今天一进门就被那个姓楚的打乱了阵脚,元气大伤,实在没心情排兵布阵。我摆摆手:“今天诸事不宜,整人大计,改日再议。”
舒默皱了皱眉头:“你说说得了,别乱来啊。人家碧护士又没惹你。”
我哼了一声没理他。默默地又走了半天,我才忽然反应过来:“你没开车啊?”
舒默耸肩:“我想着回来可能会喝酒,就把车停医院了,打车来的。”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远郊区,哪里有出租车的影子?
“那怎么回家?”我跺着脚指了指自己,“她怎么办?”
我一出来碧小野根本没有今晚的记忆,等她反应过来发现自己神使鬼差地到了这月黑风高乌七八黑的小道上,不吓破她的猫胆才怪。
“遇到车就把她送回医院吧,估计会以为自己是在值班。”舒默看起来倒是不急:“慢慢走吧,总会碰到拉夜活的。”
第13章 chapter13
朗月高悬,风凉如水。我跟舒默并肩走了一段路,我忽然想起楚汶泽今晚说的话,侧过头看着舒默。他正低着头,不知道在琢磨什么,宽阔的肩膀和我齐平,脚下保持着同一个频率的步伐。我故意加快了步子,把舒默甩在身后四五步,舒默一意识到立刻迈开脚步跟了上来。等他跟我齐平了,我又故意放缓了脚步,看他走出我两三米之后,忽然伫足回首:“你干吗?”
我扬扬下巴:“我累了,走慢点。你先走啊。”
舒默叹了口气,转过身走到我身边,握住了我的一只手:“我走的再快有什么用?最后不还是要等着你。”
四周很静,唯有一轮朗月和墨黑苍穹,静的能听到血液在血管中呼啸而过的声音。我转过头看着舒默线条优美的侧脸,觉得自己脸颊和耳垂都烫烫的。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碧小野这张脸准又是飘起了一整片绚烂的火烧云。
舒默温热柔软的手紧紧攥着我的,我的手心里扣着他的拇指,我的拇指在他的掌心里缓缓地画着圈。活着真好,所有的感觉都这么丰富细腻,直达内心。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夜晚,在圣爵那条同样安静晦暗的小道上,在那盏散着橘色光晕的路灯下,舒默滚烫而仓促的吻。他后来再没提过那件事,我怕他生气,也一直没机会告诉他:我不记得我吻过别的男孩子。
所以,那似乎……
也是我的,初吻。
舒默握着我的手稍稍用力,他低着头看我,浓密的眼睫毛投下一圈月牙似的阴影,清亮的眸子泛着玻璃珠般润泽的光:“怎么了?”
他询问我的声音很温柔,他大多数时候都是这么温柔。我最喜欢这个时候的他。
我扬起另外一只手,轻轻覆上他的眼睛。他毛绒绒的眼睫在我手心里簌簌地颤,好像小狗湿漉漉的舌头不停地舔,惹的我手心一阵阵微微的发痒。我踮起脚尖,轻轻地吻上他的唇。他的嘴唇温凉如玉,不再是记忆中红炭般的滚烫,还透出清新的须后水的味道。
舒默顿了片刻,另一只手就从后面揽住我的背,用力地箍紧。我紧紧地贴在他平坦温暖的怀抱里,他含着我的嘴唇,用力地吮吸。我的舌尖被他含进口中细细地嚼着,我尝到他口中残存的香槟酒的味道。我伸手抱紧了他,被他越来越紧的吻逼出了一声不由自主的呻吟。舒默像是受了蛊惑,把我抱得更紧。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碧小野今天算是占尽了便宜。
有时候会忍不住想想,如果没有舒默的陪伴,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当鬼的日子其实一点也不风光有趣,看到好吃的不能吃,看到好玩的摸不到,没人看得到我,存在感万分微弱,连个说话的都没有,每天憋得快要发疯。更糟糕的是,我总有种错觉我还活着,大概活久了灵魂也会产生惯性。就好像在海外生活了多年的人,刚一回国坐地铁挤公交的时候,看到车里空着的位置就会对着旁边的人不过脑子地脱口而出:“May I sit here please?”
在圣爵绿树成荫樱花满地的迷人校园里走着,远远地听到上课铃打响了,拔腿就往教学楼里跑。等真的跑到了那幢设计得极富后现代感各项装备设施都堪称国际一流的大楼里,站在寂静的正门口,望着空荡荡蓝幽幽的走廊,我才会反应过来,这七层大楼里的上百件教室里,没有哪怕一个属于我的位置。
我总以为自己跌入了某个异度空间里的多重梦境,就像鬼怪灵异小说里写的那样,要经过重重考验才能挣脱。于是我天天往十字街的电影院跑,终日观摩各类好莱坞宝莱坞欧洲日本国产悬疑推理大片试图寻求破解之法,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我终于肯自己已经死了这个现实加事实,是在我遇到了嘉烁之后。
嘉烁是我遇见的第一个除了我之外的鬼,算是我死后交的第一个朋友。她是个不到三十的小白领,名校毕业,模样尚可,在一家世界五百强公司做市场部专员。好端端的周末和男朋友吵架,一个人跑出来看午夜场电影,结果在电影院门口被一辆载满冷冻猪腿的疾驰而来的大货车给撞死了。
出车祸的时候,我刚巧从电影院里出来,就看见一团巨大的黑影疾驰而过,紧接着一声闷响,伴随着尖锐刺耳的急刹车声,一个软软的身体被弹到半空中,停顿了半刻,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鲜红的血从她身子底下淌出来,遇到空气很快变成暗红,蔓延成了一朵姿态诡异的花。她脑袋软软地垂在一边,白生生的眼珠子瞪得滚圆,神情看起来似乎很难以置信。一大口鲜血从她嘴里涌出来,跟小喷泉似地,止都止不住。她的两条套着洗白牛仔裤的腿胡乱蹬了几下,身子一阵抽搐,直挺挺地躺在那儿不动了。
那辆大货车熄火了,两只猫头鹰眼睛似的车头灯一闪一灭。可片刻之后,轰隆一声,那货车重新发动,车头向左偏了偏,绕过她的身子开走了。一群刚散场出来的情侣捂着嘴尖叫,纷纷围在电影院门口,躲得远远地望着。电影院的保安听见声音跑了出来,愣了足足一分钟才想起来打120急救。
可我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我已经看见她了。
我站在电影院门口,像看午夜凶铃里长发飘飘的贞子从黑黢黢的电视机屏幕里爬出来那样,看着嘉烁的魂魄从她已经断了气的身体里缓缓爬了起来。她站起身的时候表情很迷离,像刚睡醒似地眼睛都有点睁不开。等她揉揉眼睛,低头看清自己那具躺在鲜血里一动不动的身体时,立刻像见了鬼似地惊恐地大叫。
那叫声很是凄厉刺耳,像剑一样刺的耳膜生疼。尾音拖得那么长,半天还幽幽地在半空打着旋儿。聚在电影院门口的人群没有一个捂住耳朵。他们专心地注视着躺在不远处柏油马路上的新鲜尸体,表情很是庄严肃穆。这么安静的反应显然让她的恐惧飙到最高,她惊恐地四下张望,然后——她看到了我。
我平静地站在那里,冲她挤出一个略带苦涩的微笑。
遇到嘉烁这个同类之后,尤其是加上一个鲜活的生命血淋淋地死在我的面前所带来的强大冲击,一直以来隐约飘忽不敢肯定不愿相信的自我状态终于获得了印证,就好像伯牙在遇见钟子期之后终于敢肯定自己是把弹琴好手一样,我也终于肯定地接受了自己是个鬼这个现实加事实。
我做鬼的日子多少比她长些,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前辈。我大方地跟她分享了很多心得,比如现在我们有一些活着的时候没有的牛X特长,比如穿墙啊,瞬间转移啊,还有好像触感没了别的感官就灵敏了,视力增强了,听力更是敏锐的惊人,恨不得十米之外掉根针都能听见。我躺在圣爵后花园里午休的时候,经常就被落叶的声音吵得睡不着。
嘉烁则带我回了她家,参观了她在北区租的一室一厅的单人公寓,七十多平米,冷气热水一应俱全,就是位置有点偏远。不过听她说还算方便,3号线坐到头一出地铁就是上班的大厦。她告诉我,她家是小县城的,从小勤学苦读的,好不容易才考上了名牌大学留在了T市。她跟我说她找工作的时候也特别不容易,大四的时候面临户口的压力,找不到工作就要被打回原籍。她没日没夜地网申,投了几百封简历,顶着盛夏烈日快四十度的高温,踩着湿漉漉粘糊糊的高跟皮凉鞋钻公交挤地铁,一家家地去面试。有一次两只脚磨得实在疼得没法走,就钻进了路边一家装修破旧的足疗馆点了四十五块钱一个钟的足疗。
“那个做足疗的师傅握着我的脚,长着粗硬老茧的手指头轻轻地摩挲着我的脚,一碰我就疼得直嘶嘶,他皱着眉头问我,你不疼吗?我说,我疼啊。他说,那你还穿那么高的跟鞋干吗?我说,没办法啊,现在面试都要求穿高跟鞋,显得职业。再说我身高不够,现在考官注重形象。”
我笑:“可你现在死了,那些苦算是白吃了。”
她叹了口气:“其实也好,在这漂着太苦了。我毕业了七八年了,头几年只能租地下室住,冬天跟农民工排队去公共厕所洗漱。每天早上起来炒一大锅饭,吃一半打包一半,装在包里当中午的午饭。冬天没有暖气,我买了根跳绳,每晚睡前跳一千下,身上热乎了才能去睡,不然根本睡不着。后来工作经验多了,业务知识也扎实了,不断地跳槽到更好的公司,日子才慢慢好些。可即便这样,也根本攒不下钱来。公司高级了,人脉拓展了,应酬花费也就多了。
爸妈不要我的钱,还时不时地给我寄钱。他们养了我这么多年,为了栽培我花了那么多心血,我也没办法报答他们。爱情也根本看不到方向,我男朋友跟我从小就认识,一起考到这里,一起在这里打拼,辛苦了这么多年,到现在都不敢想结婚。那天他喝的醉醺醺的回来,说他受不了了,这种每天睁开眼睛醒来不拼命就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日子。他要回老家去,说如果我愿意跟他回去,我们就马上结婚。否则,就分手。”
嘉烁当时看着我的眼神很是悲伤,我知道她想流泪,但是我们没有眼泪。她哭不出泪的眼睛像是碎了一地的玻璃,亮晶晶的,看着就扎人。
“现在好了,一切都结束了。”她干裂的嘴唇裂开一个涩涩的笑,“我解脱了,觉得特轻松。”
她男朋友是三天之后回来的,进门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关上门就一下子瘫坐在地上,抬头看见对面墙上挂着他和嘉烁的合影,咧着嘴哇地一声就哭了。嘉烁就站在旁边看着,两只眼睛通红通红的。嘉烁男朋友比照片上憔悴很多,鬓角的黑发里跳出几丝灰白,眼角也有深深的纹路。不再是照片里在绿草地上大笑着抱着嘉烁满脸年少不知愁滋味的模样了。
我看的出来他们俩个感情很好,我猜他那时候说分手也是气话。和嘉烁分开会让他难受成什么德行,他心里肯定早就清楚。他就是吓唬吓唬嘉烁,谁知到她一生气就半夜出去乱跑,结果出了意外。他肯定是痛苦死了,才会这么不管不顾,撕心裂肺地苦。他不知道嘉烁就在旁边看着,否则他应该会收敛一点,毕竟有心上人在。他哭得鼻涕眼泪混在一起,脏兮兮地用手背擦,怎么擦都擦不完,丑死了。
第14章 chapter14
嘉烁没陪我多久,过完头七她被接走了。那天她父母都来了,还有她男朋友,对着她崭新的墓碑烧纸钱。她父母看起来就像是老实巴交的知识分子,嘉烁车祸去世显然对他们打击很大。他们一进门的时候,嘉烁就声音哽咽地跟我说,她爸爸的头发原来没有这么白的,几个月前她才回家过完年,她爸爸的头发那时候还是乌黑乌黑的。
我不明白她父母为什么决定把嘉烁埋葬在这里。古人不都说叶落归根么?葬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价钱又那么贵。T市就算是墓地也是寸土寸金,她父母好像跟她男朋友说把棺材本儿的钱都掏出来了。
“他们想让我留在这。”嘉烁站在自己的墓碑前,看着墓碑上自己青春而鲜活的笑脸,淡淡地对我说。熊熊的火焰像一条盘起的蟒蛇,猛烈地挣扎着自己的身体,泛出一滚滚灰黑色的纸烬。破碎的火光照在嘉烁男朋友的眼睛里,好像他的眼睛里燃着一团火。他一下一下,动作缓慢地往铜盆里丢着纸钱,我们都不晓得到了下面,这些是不是真的用得着。
“好了,该走了。”
我再抬头的时候,那老哥俩已经来了。一个穿着笔挺的白西装,一个穿着笔挺的黑西装,我看着好像还是乔治阿玛尼的秋冬最新款。两个人戴着款式相同的迪奥墨镜,精致的小logo就印在粗粗的眼镜腿儿上,让人想认不出都难。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俩,之前只是在鬼故事里才见过,而且穿着打扮也比现在要封建迷信的多。所以我不是很确定地探着脑袋,问了句:“请问,您二位是?”
他俩神色轻松,面容自在,像是临上车前火车站工作人员检票一样,冲嘉烁招了招手:“梁嘉烁,快过来,该走了。”
嘉烁点点头,走过去,站到了他们身后。
我皱了皱眉头,觉得哪里不对:“喂,那我嘞?”
穿黑西服的大哥瞥了我一眼:“你头七那天正赶上五一放假,没人值班。”
穿白西服的大哥皱了皱眉头:“你死了几个月了,都化成地缚灵了,解了心愿再说吧。”
我靠,还带这样的?
你五一放假了,就把我给撂这了?我阴不阴,阳不阳的,算哪门子的特种生物?
再说,老娘都失忆了,还来的哪门子心愿?
“喂喂喂,你们这种工作就应该保证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刻有人在岗好吗?全世界哪分哪秒没在死人啊?”我边说着边意识到他们的工作模式居然还是这么的不先进,这爆脾气蹭地就上来了,“全世界那么大,就你们两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啊!你们忙不过来就这么破罐子破摔,知道会造成社会多大的不稳定因素吗?”
“谁跟你说就我们俩?”穿黑衣服的大哥不耐烦地看看表,“早八辈子就开始划辖区了。我们就管这一片的。”
穿白衣服的大哥捏了捏下巴:“要怪就怪你死的不是地方。你哪不好死,偏偏死在南区北区的交接地带,那么敏感的地盘儿,谁主动揽活谁就是傻帽。你成想着我们哥俩还不够忙啊?”
穿黑衣服的猛地撞了撞他的胳膊肘子:“你傻了啊,跟她说那么多干啥?不怕她哪天回去了瞎说啊?”
我斜着眼睛看着他俩,冷笑一声:“你们这行,难不成也有投诉机构?”
他俩一个激灵,猛地摇头:“没有。”
穿黑西服的腰间忽然红光一闪,他扬手扶在左耳边,看模样像是戴了个迷你mic:“长兴街?北头的第二个十字路口?嗯,好的,马上到。”
说罢冲穿白西服的歪了歪脑袋:“赶紧的。”
嘉烁从他们身后站出来,冲我招了招手:“再见啊,小若。期待着与你再见。”
穿白衣服的冷哼一声:“再见什么,她去的时候你都不知道又长多大了。”
嘉烁垂下眼帘望了望她的父母,又最后看了一眼她男朋友。他还盘腿坐在墓碑前,一把一把地烧着纸钱,看着那纷纷扬起的灰烬,眼神中的光芒一点点地暗下去,好像燃烧的是他的生命。嘉烁垂下的眼帘一阵颤抖,我知道她一定很舍不得。毕竟,只要能活着,谁愿意死呢?
如果能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哪怕重新回到她住在地下室里阴冷潮湿的日子,她也一定会选择活下去。因为那些爱她的和她爱的人,都是这个世界上她永远无法推卸的责任。
死的人死了,一切都变得好容易。
可那些留下来的人,该怎么活呢?
嘉烁走了之后,我就回到圣爵继续无所事事的晃荡,直到舒默的出现。遇见舒默之后,日子一下就变得不一样了。他能看到我听到我,这就仿佛改变了一切。我所做的事情能够得到回应,这让时光瞬间变得五光十色活泼动人。我从与世隔绝的异度空间出来,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而这中间的链接就是舒默。
于是,舒默成了我全部目光的聚焦点。我每天花很多的时间观察他,研究他,暗中搜集所有关于他的信息,用最快的时间全方位的了解他。我小心翼翼地接触他,挑选合适的机会偏僻无人的角落跟他搭讪,而注意不让他那副对着空气说话的模样被旁人看到。
舒默在学校没什么朋友,上课吃饭回寝室,基本都是独来独往。他似乎也不是很恋家,不像江小白那样每天想尽办法从班主任那里弄来请假条打发校门口的保卫。他隔周的周末离校一次,一般只会离开一天,有时候早上刚走晚上就回来了。
他喜欢翘掉下午最后一节课在空无一人的篮球场打球,然后直接去食堂打饭。圣爵的老师一向看人下菜碟,他一个成绩平平的插班生,根本不会有人任何人在意。所以,那些个斜阳笼罩的傍晚都是我接近他的好时候。舒默球打得很烂,偏偏又很执着地喜欢,我就每天一边教他打篮球一边用各种不带脏字的侮辱性语言点评他的球技。我脑海中没有我打篮球的记忆,但毫无疑问我是个中高手。所有的技巧战术重大赛事的典故NBA球星的奇闻趣事在陪舒默打球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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