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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痣与梨涡[重生]-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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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若和一大群“大丨麻袋”挤在一起,好像,也就不觉得多么难受了。
融入了一个崭新大群体,周围的人瞬间变得漠然,从来不会用眼光去打量谁,因为顾不上。
所有人顾着的事,只有眼前的书本,只有学习,林千岛很快就适应了这种新生活。
若在以前,这样监狱式的生活只会令林千岛崩溃。
但醒悟过什么之后,林千岛只觉得,这样被填压得满满当当的生活求之不得。可以压榨去她所有的多余精力,让她没工夫陷在任何恐怖的回忆里,周围气氛只有学习和不停考试的紧张,没有半分提心吊胆。
稍稍一闲下来,林千岛甚至主动去参加学校里的各种活动,恨不得把自己稍有松懈的生活给彻底填满。
连想念某个人,都只能在梦里。
会梦见宋时洋身上的烟草味道,梦见他俯身亲吻自己的额头,梦见他每每想笑,却只是轻轻地扯起唇角,深黑的眸里满是宠溺。
醒来后,枕上一片湿迹。
却在白天,连提起笔,在课本上写出这个名字的勇气都没有。
心会很痛,像有什么东西在被一丝丝抽走,所以不敢提及丝毫。
时间久了,连林千岛都不确定,曾经那些混乱的、铭心刻骨的纠葛与情感,到底是不是荒诞的大梦一场。
*
暨恒中学有校报,一月一份。
自林千岛转学起,宋时洋一份都没落下。尽管上面都是些为宣传而做的官方报道,乏味到极点,他也耐着性子,目光淡淡地扫过所有。
记得,林千岛作文写得很好,在杉藤的时候,偶尔能被当做范文印发给全级部,但在暨恒,林千岛的水平大概排不上号。
总之,宋时洋一次都没看见过,却因为这事兀自想笑。
直到,宋时洋在年前的最后一份校报上,看到了林千岛的照片。
照片里,是暨恒中学里的一次古文背诵大赛,规模宏大,甚至有不少市内领导前往参观,林千岛成功竞选成为了大赛主持人。
照片里,林千岛长长的卷发早已被拉直,在脑后扎了一束高高的马尾,穿一身蓝色的长袖长裤。尽管这身暨恒校服难看得不行,却在她身上格外干净清爽,不影响她气质丝毫。
她站在舞台正中,举着话筒,落落大方,在明亮温暖的灯光下露出淡淡的笑容,无比耀眼夺目。
林千岛身边,站着位同样穿着、气质清冷出尘的男主持人。
暨恒中学的校报上,不乏对各种优秀学子的详细介绍,随便从中挑出一个,都足以引以为傲。
宋时洋慢慢将照片撕下来,夹在林千岛送给自己的绘画本里,好像两个世界的交融。
*
林千岛只在过年时回了一趟家,不过待了几天,手边永远堆着做不完的厚试卷。
本来可以碰一下手机的,但是没有。
没有意义,只会徒增伤感。
可以再等等。
回学校后一段时间,春天到来,花慢慢开了。
暨恒中学里的绿植,远比不过杉藤私校里的花园式景致美丽,纵然花坛很多,里面的植物种类却乱七八糟,完全野蛮生长。
不过,偶尔在杂乱的草枝下发现一片野花,倒也觉得惊喜和可爱。
某天傍晚,林千岛不想吃饭,跑到学校后院,沿学校边缘漫无目的地走。
这里人少,不会满眼都是不吃饭背书的学生。对于这样填压式的学习生活,林千岛偶尔也会觉得倦。这种时候,她就会来到这块半荒芜地界,慢慢地独自溜达。
其实,暨恒中学很大,其他人好像不太爱来后院。
后院有一扇铁栅门,应该是学校后门,却被常年封锁,和废弃无异。
经过时,林千岛目光本落在墙角边缘的杂花杂草上,却,忽然顿住。
还没抬眼,眼泪就已经控制不住地滑出眼眶,林千岛怔怔地抬头,隔着栅栏门,看着外面的人。
时光瞬间倒流。
很久很久以前,好像,也是隔着这么一面铁栅栏,林千岛一步一步地踏在杉藤私校柔软的草皮上,寻找着一只猫。
那个爱过她、却不记得她了的人,默默地看着她,眼里的光意味不明。
那时候,他问:“没理由喜欢一个人,能喜欢多久。”
“很久!”她斩钉截铁。
此时,宋时洋站在铁门外,怀里抱着一只猫。
山猫纹的布偶猫,竟然都已经长这么大了,毛色鲜亮光滑,宝石般的眸子深邃又温柔。
“我都,不记得今天是星期几了。”林千岛没擦眼泪,任其滑落在石板地上,笑了笑,说。
不知道宋时洋为什么会来,又为什么,会在这里。如果,自己永远都不经过这里,他又该怎么办?难道,就要这么抱着小绵羊,像个傻子一样地看着这座校园荒僻的后院,有什么意思呢?
宋时洋垂眸,低低地说:“小绵羊说它想妈妈了,所以,我带它来看看妈妈上学的地方。”
“对不起。”
对不起。
没想到,真的会见到。
林千岛怔怔。
“为什么说对不起呢?”林千岛笑容勉强起来。
宋时洋却不说话了。
半晌,宋时洋伸出手。
林千岛的手被拉过去,被宋时洋握在手里,他半笑着说:“越是往后,就越是觉得,我带给你的,都是些晦暗不堪的回忆,不适合你。”
“现在,我不小心又把它们带到你面前了,所以,对不起。”
林千岛觉得心里有些梗。
“不会。”林千岛轻轻地说,怕稍一用力,就会溃不成军,“那些,是最美好的。”
你所给我的,都是最美最好的。
是他们不好,是那些黑暗的藤蔓非要死缠着你,又死缠着我。是自己懦弱,害怕得退缩了,所以不得不逃离风口浪尖,逃到这个狭小的闭塞空间里,自我催眠。
你不要胡思乱想。
你要等着我。
宋时洋笑笑,轻轻俯身,吻了吻林千岛手背。
“好了,我走了。”
不会再来不小心地打扰到你。
“我永远爱岛岛。”
*
六月,上旬末,高考结束了。
林千岛第一次在暨恒中学这所魔鬼式的高中里,感受到鲜活的气息。
已经不知道与世隔绝了多久,终于有朝一日刑满释放,昔日好多行尸走肉般的学习机器,瞬间变成了一群疯子,撕书、撕卷子,将纸片撒得满天都是,林千岛惊呆了。
第二天就可以离校了。
从考场回到学校,林千岛什么事都做不进去,心脏一直怦怦跳个不停。
尽管觉得很饿,也很累,但林千岛吃不下也睡不着,一股奇怪的力量始终在心里作祟,令人无法安生。
这一晚,暨恒中学的传达室被围得水泄不通,蛇形长队弯弯绕绕,高三毕业的学子被允许借用电话和家里联络。
林千岛是最后一个。
高考结束,即使凌晨不睡觉也没人管,其他人都放弃了,林千岛则一直坚持着。
林千岛进去的时候,传达室已经空了,只有一位值班的保安爷爷在看电视。
并不明亮的白炽灯挂在天花板上,晕染出一片安宁静谧的气氛。
心里有股很强烈、类似于近乡情怯的感觉,林千岛克制着洪流般的感情,先给时霁月打了个电话,淡淡地说:“妈,明天你陪着姐姐吧,毕业后,肯定有很多事情。”
“我,我,我可以让宋时洋来接我么?”
一直隐忍到将电话挂上,林千岛终于克制不住地放声大哭起来。
旁边,保安爷爷闻声转过脸,眼见一女孩哭得泪雨滂沱,推了推老花镜,有些诧异。
忽然想到,这所学校里的学生,都已经很久没见过家人了,顿时了然,转回头继续看电视。
慢慢平静下来,再次拿起电话,林千岛缓缓地按下一串号码。
一串,比任何一道高考题,都倒背如流的号码。
“嘟——嘟——嘟——”
等待音仿佛心跳,一下,一下。
心里像有只小兔子,最后几欲挣脱而出。
终于。
“喂?”
熟悉的、低沉的、曾在无数个午夜梦回时令人眷恋无比、却不得不立即忘记的声音。
如魂归故土,天光乍泄。
曾经,也是这样的声音,低沉沙哑地告诉她。
“林千岛,你多笑笑。你和林浅樱不一样,你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个小梨涡。”
曾经,在一片刺眼的光芒中,那双深黑的眸子粲粲如星火,深深地望过来,也是这样的声音。
“现在知道了吗?老子才最他妈喜欢你。”
“宋,宋时洋。”再次喊出这个名字,不想被发现在哽咽,林千岛很缓慢地说,“有,有个小朋友,想让你接她回家。”
半晌。
电话里传来一声气音,像林千岛曾无数次在宋时洋脸上捕捉到的,那种克制的,浅淡的笑意。
“好。”
林千岛慢慢挂上电话。
曾经深陷泥沼,周围被黑暗包绕,但那都不是你的错。
你给我的,都是最美最好的。
无论走过多少,我都义无反顾选择你。
一如你从前。
*
六月,万物已然有了初夏时的葱茏,暨恒中学的门口水泄不通。
终于可以把校服扔掉了,林千岛固执地翻出杉藤私校的校服穿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私服。她提着东西,混在人群中慢慢走出校门,蓦然抬眼。
只见,那辆熟悉的黑白色布加迪Chiron,此时就停在校园门口的正对面。
惊叹于宋时洋一如既往的霸道,林千岛却并不知道,为了这个位置,宋时洋已经在这里抽了一夜烟。
看见他,林千岛眉眼弯弯,漾起一片笑意。
高大的槐树下,阳光从枝叶缝隙洒落,金色耀眼。
宋时洋深黑的发似乎长长了些,仍旧穿了身黑色衣服,衬得皮肤冷白。
双眸淡漠又冷冽,兀自倚在车边,指间夹着一根烟。
薄唇轻启,淡淡的烟雾升腾缭绕,目中无物,遗世绝尘。
一如少年初见时。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佛了
番外是回忆+毕业后,可能过几天,现在在搞一个大工程(到时候说!!)
揉揉眼睛说晚安~
第37章 过往
—过往—
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宋时洋觉得,林千岛这个人真是阴魂不散。
是不是,当你开始注意到某个人起,不管有意无意,她就会在你的生活里无处不在。
*
刚开学的九月,夏日余热未消,中午尤其燥热难耐。
即使杉藤私校坐落山中,山里的空气也只是更清新潮湿了些而已,该怎么热,依旧怎么热,反而使人更加难受,一时难以适应。
这天,不知道为什么,即使吹着空调也睡不着,莫名感觉躁得慌。
“喂,敢一起打两下么?”
运动馆里,空调冷气与原本灼丨热的空气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十分独特的环境。
邵炎兴致勃勃,一进场就冲不远处正在训练的篮球队吆喝了一声。
没人理他。
“操!”邵炎又气又笑地把手里篮球往相中的空场地上一丢,转头看着身后的人,“洋哥,你说,他们是怕你,还是怕我?”
宋时洋淡淡睨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脸上仿佛写着两个字:白痴。
邵炎不再说话,到球场上舒展了一下筋骨。
中午牺牲睡觉时间打篮球的人很少,也就校篮球队的和宋时洋这群人,偌大一座运动馆里显得无比空旷,但自在也是真的。
下午快上课的时候,宋时洋去商店买了瓶水,回到教学楼,刚要转弯上楼梯,忽然被什么东西给硬生生地撞在了胸膛上。
牛逼。
很久没被人撞过了,宋时洋有点被气笑的感觉,不自觉勾起了唇角,下落的目光却透着森森寒意。
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却并不是什么东西。
垂眼,只见面前是个唇红齿白、模样极其标致的少女,宋时洋才后知后觉,虽然刚才被撞上时受劲不小,却的确有种娇软的感觉。
少女一头长长的黑色直发,一张小巧精致的瓜子脸,五官空灵唯美,是极其熟悉的长相。任谁看了,第一反应都会觉得是林浅樱——这位以学生会成员身份,频繁出现在大家视线里的校风云人物。
高洁优雅,温柔如水,林浅樱基本已是校内公认的女神。
但不出几秒,宋时洋立即反应过来,眼前人不是林浅樱,而是她的孪生妹妹林千岛。
首先,林浅樱不会这么傻不拉几地横冲直撞。
其次,宋时洋看着那双无辜又惊恐的眼,正直勾勾盯着自己,霎时氤氲开一片水汽。嘴巴鼓着,明明是自己犯了错,看起来却委屈得不行。
“怎么了?”宋时洋火气瞬间灭得一干二净,心里隐隐觉得哭笑不得,“老子,这么硬?”
“都撞哭了。”
林千岛水光潋滟的眸子里,霎时闪过一丝光亮。
而后,她转身就跑,跌跌撞撞又滑稽得不行。百褶裙边角凌乱地翻飞,整个人好像一只刚偷吃了罐头、正落荒而逃的小猫。
宋时洋好像明白,为什么传言总爱拿林千岛和林浅樱比了,且还要分外不留情面地,把前者给贬得一无是处。
明明是一对双胞胎,看起来完全一样,却一个稳重而高雅,一个就这么,表面看起来鬼灵,实际却傻乎乎得不行。
如此一来,宋时洋似乎明白了什么。
从前,他不觉得学校里传闻有多真。而如今,看过林千岛那双和姐姐完全不同的眸子,宋时洋似乎明白了,这么单纯而空灵的一双眼,是藏不住心事的。
*
不得不承认,杉藤私校的八卦不是一般高效通达,仿佛无形中有张巨大的情报网,笼罩一切,无所不能触及,以最快的速度将各种情报搜集来,而后又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开。
连宋时洋这样一个对一切漠不关心的人,都能在无意间,被动地接收到各种消息。
譬如,关于林千岛从前的各种八卦。
其实,总结起来也很简单,不过是林千岛分明不如林浅樱,却不自量力地惦记着姜伦,宋时洋都听腻了。
但每每说起这事,大家面上总带着看戏与嘲讽般的笑,永远那么兴奋,不厌其烦。
还譬如,这个周末,林浅樱准备和姜伦表白了。
自此,林千岛不负众望,蠢事一件接着一件。
但宋时洋不明白,林千岛继续在她犯蠢的道路上顽强前行,可为什么,这条路就不知不觉交汇到自己的世界里来了。
周五晚自习大课间,宋时洋从教学楼下经过,却被什么东西给正中脑门。
“……”
接二连三被袭击,有种正被人谋杀的感觉。
于怀里接住一个绘画本,宋时洋抬眸前,怎么让对方死都想好了。
然后,宋时洋目光上移,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眸子。
林千岛其人正扒着栏杆边,一双水眸看着他,无辜又惊讶地眨了眨,而后发出“呃”的一声惊呼,又猫儿般地瞬间消失了。
满心怒火瞬间变为深深的无奈。
宋时洋微不可查地叹口气,随意翻了翻手里的绘画本,但只一眼便没了兴趣,将本子随手丢到了教学楼的阴暗角落里。
里面的人像,儒雅俊秀,无一例外不是姜伦。
宋时洋嗤笑一声。
也罢,既然是在高三3班的门口看见的林千岛,也就不奇怪,她手里为什么会拿着这么个东西了。
这种感觉就好像,某一天,我注意到了一只流浪猫。
它看起来,似乎和其他流浪猫都不一样。
但其实,仿佛逃不脱所有猫的本性一样,它对满手猫粮的人趋之若鹜,而对两手空空、且没什么好脸色的自己避之不及,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回到教室,宋时洋莫名想起了什么,没怎么有好气地将桌洞里一摊乱七八糟的卷子拿出来,翻了翻。
都是这几天发下来的卷子,宋时洋从来不看。在桌面上摞多了,看着烦,宋时洋就会将它们随手塞进桌洞里,在桌洞快满的时候清空。
只是想起来,前几天无意听同学议论过,新印发的优秀作文里,第一篇是林千岛的。
还有零零散散几句飘进耳中的议论。
“我去,第一篇是林千岛写的,林浅樱竟然被排在后面。话说,你们觉得这第一篇好么?”
闻者扫了一眼:“像流水账,直接看后面的就行了。”
另一人“哼哼”地笑笑:“这顺序随机的吧。”
“我看是。”
……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情,可能是,三番五次地被冒犯到,却无从发作,宋时洋现在闲着没事,就想看看某只小猫不太好使的脑袋瓜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这周的作文课,主题依旧很俗套,是“文学与我”。
宋时洋撑着脑袋,微眯着眼,漫不经心扫着林千岛那篇作文。
之所以被人一打眼后认为是流水账,是因为,林千岛的作文按时间顺序,罗列了自己从小到大各个阶段所读的不同类型书目。譬如,从幼儿园读小美人鱼童话时的憧憬,说自己也愿意变成一条小美人鱼,到初中看了第一本让自己哭得稀里哗啦的《狼王梦》……
宋时洋:“……”
确实没什么让人惊艳的地方。
尤其,相较于后面林浅樱作文里的各种精美词藻与修辞堆砌,前者看似平平无奇,后者仿佛一篇华丽的颂歌。
但说,看林千岛的作文没有被触动,也是假的。
其平静的表面下,仿佛汹涌着一股暗流,看不清也道不明,却确确实实地存在着。
也仿佛,能流到另一颗心底里,一下一下地冲刷过其暗里的礁石。
宋时洋有些好笑地轻呵一声,把卷子混进桌洞中的废纸里。
那么傻一个人,还能这么感性。
*
次日,夜晚,宋时洋在不夜城又遇到了林千岛。
看着熟悉的人,兀自蹲在KTV走廊的墙角处。
整个走廊的氛围阴暗幽静,也就靠拐角的这块墙角落了束白光,因此显得不是一般突兀。而那亮光存在的本意,其实是为照亮其旁边的装饰物。
也不知道,这地方是不是林千岛特意挑的。如果是的话,倒还挺符合她脑子里缺根弦的傻气。
总之,宋时洋经过时,顿住了脚步,看了会儿眼前这幕景象。
白光中,女孩紧紧蜷缩着,将头深深埋下去,好像独角戏里一个极其伤心的角色。
本应该无视掉,因为觉得很可笑。
但脑子里,情不自禁浮现出林千岛写的作文。会因为书里某个情节而黯然神伤,会为某个故事的结局,一个人半夜缩在被窝里嚎啕大哭。
于是,宋时洋顿住几秒,好笑道:“这么惨呢?”
离开的时候,隐约感觉,有道幽怨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
宿舍后院有流浪猫。
宋时洋对动物没什么感觉,除了体型庞大凶悍的犬类,尤其军犬,看后大概会默默赞美一句“挺帅的”,但也没什么其他想法。
唯独猫,这种总带着神秘感,时而与人疏离,时而又与人亲密的物种,宋时洋说不清楚,自己对它们态度究竟如何。
总之,不讨厌。
似乎还有点兴趣。
机缘巧合下,不那么好心的宋时洋多管了一回闲事,从山里捡回一只重伤的猫。
给它养好致命伤,宋时洋就把它丢在了后院,和其他流浪猫为伴。这只昔日不要命的山里小霸王,自此改邪归正,过起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宋时洋就会偶尔来后院待会儿,一个人看看猫。
虽然,宋时洋知道隔着一面铁栅栏,女生宿舍那边有个人在照顾着这些猫。因为,总能看见墙边的小盆里被添满水,草地里散落着一粒粒猫粮,甚至,从猫咪嘴边发现吃过肉罐头的痕迹。
宋时洋从没见过那个人,也不想见。
偶尔恰好碰上,就离开,因为没意思。
对方也没发现自己。
万圣节那天,学生会大张旗鼓在校内为林浅樱贺生,声势浩大,弄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宋时洋本没觉得什么。
晚自习的时候,下起了难能一见的暴雨,近凌晨才停。
宋时洋睡不着,披了件外套,溜达到宿舍后院。
宿舍后院的路灯寥寥几盏,散发出橘红色的光,在雨后氤氲着湿气的空气中,格外温柔。
隔着铁栅栏,宋时洋无意看见另一边正缩着个人。
其人坐在一棵树下的石头上,深深埋下头,看起来难过又落寞。
似曾相识的身影,让宋时洋脚步顿了下,最终还是没有转身离开。
忽然想起,林浅樱的生日,也是林千岛的生日。
作者有话要说: 大工程就是,把第一本文《一夜春风来》大修了一遍,已经替换上去了,可以康康!!累吐血了TAT
第38章 过往
二
你以为驯服我有多容易。
只是我心甘情愿罢了。
*
靠近的时候,宋时洋听到“咔哧”一声轻响,尔后是轻轻的咀嚼声,好像明白了什么。
今天是万圣节,学校要求,每个班的班主任必须给班里每位同学发个苹果。
尔后,是宋时洋第一次听见林千岛和猫说话:“你想吃么?”
“可是,猫可以吃苹果吗,疤疤?”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我被送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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