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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为妻-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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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自己嫁给腾瑞的那晚祝非扬喝得烂醉,那时候祝非扬已为了飞扬集团出现的危机连续工作了数日,疲惫不堪。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腾瑞已经到了如果得不到她就要毁掉她的疯狂地步,也许是这一场和祝非扬的博弈中腾瑞这个天之骄子,已经失去了耐心,他逼祝非扬,如果得不到谢余笙,他会毁掉谢余笙。而祝非扬……赌不起。
  祝非扬手里的集团是他一手起家,输不得。谢余笙是他的至宝,他当然舍不得。可是腾瑞给他出了一个难题,他要在挽救飞扬集团的同时,要分神照顾好谢余笙的安危,这时候史岩已经不在,他身边再腾不出合格的人手,他以为,让谢余笙嫁给腾瑞,是最好的办法,先答应腾瑞,然后尽可能的拖延,等飞扬集团内部稳定下来,他会去阻止婚礼。却没想到,腾瑞不遗余力的要摧毁他。
  谢余笙记得,她乖乖的嫁给了腾瑞,腾瑞却没有碰过她,只是每一天都告诉她,让她亲眼看看,祝非扬是如何被他摧毁。她当时就知道了,知道是腾瑞在逼祝非扬。而祝非扬知道她的个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如果早知道,谢余笙就是自己去死,也不会让祝非扬腹背受敌。所以祝非扬半点没有对她透露。
  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她偷偷溜出去找祝非扬,那一天,是她的死期。
  上辈子的故事完结在那一天。而这辈子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不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更新起来好吃力~白天在办公室背单词,晚上回家煮饭,吃完了洗碗,然后都7点半过了,写完小说到9点了,只能看一个小时书就得去洗澡准备睡觉了,好烦呐时间一点都不够用!关于掉收藏这种事情我已经淡然了o(╯□╰)o反正收藏上不了三百的。
  抵达伦敦的时候,伦敦正是夏季,可即便这样,也比国内凉快很多,气温大都在22°左右,只不过白昼太长,加上时差的关系,谢余笙一到这个地方,就在旅馆里睡了一天。
  因为舒朗的请求,谢余笙勉强同意和舒朗一起去‘见见世面’。
  “第一个景点是大本钟呢,我以前就在书里见过,想想就觉得好神奇啊,一个摆钟,那么大!”
  舒朗特别有兴致,把兴趣缺缺的谢余笙拉了起来,一边带着她走一边不停的说话。
  不过谢余笙不得不承认,大本钟真的很壮观。
  他们站在泰晤士河畔,看着这座英国国会会议厅附属楼,那个大本钟就在上面运转,大大的钟面,是她平生所见。谢余笙上辈子没出过国门,所以在见到大本钟的时候,还是很吃惊的。
  “这个大本钟呢,钟楼高95米,重量有13。5吨,每十五分钟响一次。这可是伦敦的标志性建筑呢。”腾瑞见舒朗一脸兴奋的样子,心想,到底还是小孩子,便自顾自充当起了导游。
  舒朗听了以后很吃惊,“你,你连这些都知道?”
  “当然。”宁是非接了话,“腾瑞知道的多了去了。他常年在国外旅游,所以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景点。”当然,这些知识,被腾瑞认为是泡妞的必备技能。
  “好厉害。”
  谢余笙却不以为意。这些东西书上都有,她也会背,没什么好稀奇的。尤其是在她知道上辈子腾瑞有多阴险讨厌以后,她对腾瑞,半点好脸色也没有。后来想到腾瑞和她,这辈子还不算认识,那么也就是说一切还可以改变。
  她仰头看着那钟楼,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哥特式建筑,的确很漂亮,国外的建筑物都像是城堡一样,和国内的建筑完全不是一个风格。而哥特式建筑本身又带着一点点神秘阴暗,反倒是更吸引人。不过相比之下,谢余笙还是更喜欢祝非扬的别墅,因为……吾心安处是吾乡。
  也不知道祝非扬现在在干什么。
  顺着泰晤士河的路线,他们又去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这里是威斯敏斯特教堂,既是英国国教的礼拜堂,又是历代国王举行加冕典礼、王室成员举行婚礼的大礼堂,还是一个国葬陵墓。怎么样,这个拉丁十字造型的教堂有没有很美?”
  腾瑞还在自信满满的充当‘导游解说员’的角色,舒朗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谢余笙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国葬陵墓?当真是美则美矣,她可喜欢不起来。
  再后来,是白金汉宫。
  其实国外的景点看多了,真的都一个样子。华丽的,神秘的,美好的。谢余笙反而觉得腾瑞有些多余。
  这些景点,她倒是希望能够慢慢看,比起参观著名的景点,她更想去知名不具的街头咖啡店,点上一杯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咖啡,看人来人往,好好的感觉这个城市的节奏与气息。这才是她出来的目的。
  明显和舒朗他们是不同的。
  “小朗,你同学好像有些累了。”腾瑞指了指一路上都没什么表情的谢余笙。
  舒朗屁颠屁颠的跑过去,“阿笙,你是不是累了?”
  其实他们一路都开车的,宁是非是司机的话,腾瑞就算是导游了。根本谈不上‘累’。谢余笙就是觉得有些没劲。
  她摇摇头,“舒朗,你喜欢看这些景点?”
  舒朗挠挠头,“也不是。就是反正难得出国,著名的景点都要看一看嘛。不然怎么能叫长见识呢。”
  “你那也叫长见识?充其量也就是上车睡觉下车拍照回家炫耀罢了。”谢余笙横了他一眼。
  一路就见舒朗拿着数码相机不停的拍呢。
  舒朗愣了愣,一点没觉得不高兴,“那不然怎么跟别人证明我来过呀?我妈还让我写旅游日记……”
  ……真是够了。
  谢余笙拍拍他的肩,突然觉得有点同情这个单纯善良的大男孩。
  “那你们去玩吧,我回旅馆睡觉了。”
  谢余笙兴趣缺缺的,转身就要走。却被腾瑞拦住,“你一个人,知道怎么回旅馆?”
  本来宁是非有邀请谢余笙和舒朗去他家里住的,但是谢余笙想着非亲非故的干嘛跑别人家去住,又不是没钱,所以死活不同意,弄得舒朗为了照顾她的安危跟着她一起住旅馆。
  谢余笙见腾瑞跟她的距离只有不到一米,连连退了几步,稳定好了情绪才淡淡的说,“我可以问啊。”
  “你退什么?我又不是瘟疫。”腾瑞有点不高兴,“你一个女孩子在异国他乡,随便问人也不怕碰到坏人?”
  谢余笙心想这辈子腾瑞还不知道自己是谁呢,就白了他一眼,“好人总归是比坏人多,再说,我看你就不像是好人。”
  其实这话是谢余笙瞎编的。因为腾瑞真的长得很好看,眼窝比一般的国人都要深,有一点点外国人的味道,而且眉目轮廓分明,总是带着笑的脸特别吸引年轻女孩子,可惜……她这辈子已无法对腾瑞产生任何的好感。
  “哈?我不像好人?”腾瑞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的鼻子。
  谢余笙错开他,不管三七二十一飞快的往前走,很快就消失在了三人的视线里。
  说实话,腾瑞有点懊恼,这个女孩子,美则美矣,似乎有点油盐不进,在今天以前他觉得这世界上不会有觉得他是坏人的女孩子才对,虽不说是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喜欢他,但至少不会讨厌他吧?可今天是怎么回事?那个叫谢余笙的女孩子,眼中流露出的对他的情绪,都不是好感。
  “她,她居然说我像坏人?”腾瑞看着宁是非,非常的郁闷。
  舒朗焦急的看着人群,已经捕捉不到谢余笙的身影,连连拉着宁是非的手臂,“小舅舅,小舅舅!谢余笙她不见了!”
  宁是非被两人弄得像保姆似的,无奈之下只好双手举起作投降状,“好了好了,瑞,你也消停点。小朗,我有你们旅馆的电话,一会儿我就给旅馆打电话看你同学回去了没。”
  “可她一个人……”舒朗还是不放心。
  宁是非叹了一口气,耐心的说,“你同学这么大人了,不会有事的,再说这一片治安很好的。如果真的有事,她也会想办法联系我们的,是不是?”
  “那……好吧。”
  

  ☆、摄影师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在纠结舒朗同学要不要被黑化呢~变成坏人怎么样?其实我真的写不来坏人的说~
  谢余笙其实并没有回旅馆,只是在街上随便走了走,到处都是英语,到处都是外国人,尽管是白天,却觉得有些难过。
  她即将在这种异国他乡读四年大学吗。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光是想想,就觉得有些冷。她环抱了一下自己的双臂,在转角的咖啡店买了一杯咖啡,喝起来有点涩涩的,她只记得自己随便点了一款,算算人民币,也要好几十块钱,却一点都不觉得好喝。
  真不知道后来的人怎么喜欢星巴克那种地方呢?同样是一杯水,星巴克比别的地方贵很多。说什么档次更高,她反而不觉得。因为国外到处都是这种店啊。
  谢余笙喜欢更朴实一点的生活。有亲人,有爱人的安宁的生活。
  “噢小姐?”突然有个长头发的外国人拦住谢余笙的去路,他一眼就看出谢余笙是亚洲人,眼中露出惊艳的目光,他怕谢余笙听不懂,一边拿着手里的相机比划,一边用手指做了拍照的手势,“may I”
  谢余笙懂了,用英语问他,“先生,你是要跟我一起合照吗?”
  见谢余笙能说英文,虽然发音不怎么好听,但是男人很欣喜,立刻放慢了语速说,“oh no ;no 。”
  谢余笙有些疑惑。
  男人这才用英语补充道,“美丽的东方小姐,我想为你拍一张照片,你一个人的照片,可以吗?”
  谢余笙看着他手里的单反相机,这是国内后来很流行的相机类型,看镜头也很高端。而且男人从头到尾都同她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这让谢余笙觉得这个男人很礼貌,很绅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蓝眼睛白皮肤加上优雅的态度,更能让谢余笙产生好感,对方一身艺术家的打扮,也让谢余笙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谢余笙想了想措辞,问他,“我应该做些什么呢?拍照的话。”
  “It’s up to you。”男人做了个请随意的手势,让她像之前那样随便走走,随便看看就好。
  谢余笙也不拘束,以为男人只不过是单纯的想拍个照片,就当做什么也没发生,继续想她的事情,看她的风景。前后不过十秒,男人从后面走过来,很开心。
  “噢美丽的小姐,你很漂亮。”
  “谢谢。”谢余笙撩了撩自己的头发,抿嘴浅笑了一下,“不过我的英文不太好。”
  男人笑了笑,“恩……恕我直言,的确是这样。不过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教你。我是个摄影师,如果有兴趣的话,这是我的名片。方便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吗?等照片处理好了,我发给你。”
  见谢余笙没有太大的反应,男人又把话重复了一遍,“噢对不起,是我说得太快。”
  “没关系。”
  谢余笙接过他的名片,果真是个摄影师。谢余笙没给男人留联系方式,她现在连电脑都不怎么用的,更何况手机呢,“抱歉,我没有手机。”
  “噢?那可真是遗憾。那我怎么把照片发给你呢?”
  见男人很真诚,谢余笙想了想,给男人留了祝非扬的联系电话。
  “如果一定要联系的话,可以找他。”
  男人见谢余笙看着号码的眼神有些复杂,不由得笑了笑,“your  boyfriend”
  谢余笙抿着唇,缓缓勾了个笑容,既没点头,也没摇头。
  男人很知趣,没有再问,很快就和谢余笙分道扬镳。谢余笙想了想,觉得这种街头偶遇,还真是奇特。竟然就这么被外国人拍了个全身照,也不知道拿去干什么呢?自己真是太大意了。
  不过一想到自己不过是个准大学生,又不出名,怕什么呢?
  谢余笙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一次的偶遇,让她的未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在外面闲逛到傍晚才回去,因为这个季节伦敦的白昼很长,所以她回去的时候都已经很晚了。舒朗等她等得又着急又生气。
  “你们怎么都在这儿?”三个人都在走廊上看着她。
  宁是非哭笑不得,“你失踪了快7个小时了,再联系不上你,小朗估计会去报警了。”
  没办法,谢余笙压根儿没有手机,而且也不戴手表,她自己也不知道会在外面闲逛这么久。
  “我逛了逛,忘了时间。就是去买了点东西。”
  “买了什么东西?”舒朗到底还是单纯了不止十倍,以为谢余笙给他买的东西呢。结果谢余笙只不过抽出其中一张,“明信片。听说这个旅馆就可以寄。如果你想要的话,我送你一张好了。”
  舒朗明显有点失望。谢余笙压根没想到他。
  “你们要么,给你们一人一张,”她买得挺多的,准备给关晓晓他们几个都寄两张,因为每一张都不一样,旅馆也会盖当地的邮戳,所以还比较有纪念意义。
  “这种东西我每年能买一箱。”腾瑞看了一眼,转身就走了。
  宁是非倒是接了一张,“我以前也看过,不过你挑的这些比较好看,我要一张吧。”
  小舅舅都要了,舒朗哪里好意思嫌弃?选了张自己喜欢的,还缠着谢余笙给他写寄语,真是无语,人都在他跟前呢,还得写寄语。
  谢余笙本来也不想给腾瑞的,她挺烦腾瑞那种二世祖的模样的。舒朗或许还不清楚腾瑞的底,可她清楚啊。
  “好了,这么晚了你们也休息吧,我也累了要睡了。”
  没等舒朗唠叨完,谢余笙就毫不留情的把房门给关了。
  舒朗觉得自己越来越没自尊了。不由得有些垂头丧气,“小舅舅,我就那么不招她喜欢吗?”
  宁是非拍拍舒朗的肩,“小朗,你这么大了,也该学会看人眼色了,不是我打击你,我看你同学真的不喜欢你,而且不像是普通的那种欲拒还迎的女孩子,你看,她根本不需要贪图你身上的任何东西,你对她来说,是没有魅力的,所以不喜欢你,也很正常。我劝你还是死心了的好。”
  “可我高一就喜欢她了……”
  “那是因为你还小,还没见过这个世界上更多更好的女孩子。试试看?”腾瑞诱惑似的眼神看得舒朗有些心动。
  舒朗看着那冰冷的紧闭着的房门,再看看腾瑞和宁是非,好像黑暗里突然看到了一盏灯。
  

  ☆、猎物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估计我应该是要完结的节奏了诶~时间完完全全的不够用,很sad。以前读大学还可以从早上6点看书到晚上12点,现在白天基本在公司,晚上吃完饭写完小说都9点了,最多只能看一个半小时,远远不够!!!我必须尽快的正常完结掉啊~好伤心。下星期一不申请榜单了……
  这是他第一次正视这个问题。
  如果……喜欢的人并不喜欢自己,而且也没有迹象表明这个人将来会喜欢上自己,那么,也许他应该换一个人喜欢才对。
  “人呢,不该跟自己过不去。何况是男人。”腾瑞意味深长的拍拍舒朗的肩。
  舒朗看着腾瑞那幽深的眼,好像有些开窍了。
  腾瑞多聪明的人啊,一看就知道这小子禁不起自己说动,也不多说了,拉着宁是非就要回家。
  出了旅馆以后宁是非皱着眉问腾瑞,“你干嘛那么跟小朗说?”
  “你难道不希望你大侄子早日脱离苦海?”腾瑞觉得他做得很好。
  最关键的是,一石二鸟。
  “希望是希望,可不希望你这么诱导他。”舒朗可单纯着,瞧他一根筋喜欢一个女孩子三年他就能明白。不像腾瑞,腾瑞这个人吧,还真不好说。
  腾瑞无辜的耸了耸肩,“这不正好么,你大侄子脱离苦海,而我呢,去拯救又一个无知少女。多好。”
  说着他还轻松的扭了扭头,望着天笑得爽快。
  宁是非听完就觉得没对劲,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你要……”
  “拜托,哥们儿,别这么吃惊。”
  “那可还是个小孩子!还是小朗的同学!你脑子没问题?”
  “什么小孩子?是非,我告诉你多少次,现在的孩子都早熟,压根儿不像小孩子。”比如谢余笙。
  “再说了,年纪也不差多少,你我不都才大学毕业没多久?算下来也和人家学校的师兄差不多。老子又不是禽·兽,总不会对十二三岁的初中生下手吧。”
  当然,也有早熟得过分的初中生喜欢他啦,他是没办法啦。
  宁是非十分的不赞同。论辈分那可是大侄子一辈的。主要是宁是非的大姐是舒朗的妈。而舒朗的外婆生的几个孩子年纪跨度就有点大,恰恰舒妈妈又是这一辈第一个生孩子的,舒朗也就是家里最大的,所以宁是非也不过比舒朗早出生了个五六年。
  “好了,一天到晚操不完的心,有没有人说你像个老妈子?放心,我有分寸,怎么着也给你家小朗留点情面不是。”
  腾瑞一边愉快的吹着口哨一边悠悠的往前走,追谢余笙,不过是一时兴起的事儿,当然,也该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宁是非摇了摇头,那个叫谢余笙的女孩子,看上去似乎并不简单。
  ……
  祝非扬看着桌上的台历,谢余笙离开有一个星期了。除了最开始玩弄他的几条短信之后,杳无音信,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有没有遇到过危险?会不会被骗?她那么漂亮会不会被欺负?
  单单只是想象,他就有些坐不住了,可是却不能大张旗鼓的去找她,刚结婚就去找她,舅舅那边恐怕交代不了。
  不过幸运的是,让他在别墅区门口遇到了舒朗的父母。两人刚从京城回来不久。
  “这不是祝总么。”舒爸爸乐呵呵的过去打招呼,因为自己做的是娱乐餐饮,和祝非扬手下的安保物流及建筑并没有多大的利益冲突,所以两家一直相安无事,
  “舒老板。”祝非扬微微颔首。
  “祝总这是刚下班?呵呵,我儿子他们放暑假了,可高兴呢。我们这些老家伙,玩个几天哎,就得回来操持家业。”舒爸爸是自来熟,见着祝非扬就开始唠嗑。
  当然,舒妈妈也挺想讨好讨好祝非扬的,这不,自己儿子一根筋的喜欢人家妹妹,能不多攀攀亲么?
  “对了祝总,您妹妹和我儿子一起去了外国旅游的事儿你知道吧?他们现在在伦敦呢,还给我发那什么照片,这不,我刚印了出来,还别说,我这辈子虽然出过几回国,可还没出去旅游过呢,倒是让我儿子先去了。”
  舒爸爸说着就举着手里的照片要给祝非扬看。
  舒妈妈更是主动,直接指着照片对祝非扬说,“瞧这俩孩子,多般配啊。你说是不?”
  照片是舒朗站得一本正经,旁边的谢余笙隔了有一米远,似乎有些漫不经心,根本不算是合照,只是有人抢拍的吧。
  舒爸爸和舒妈妈见祝非扬没答话,有些奇怪。再一看,祝非扬整个人的气场都低了几度。
  等了好一会儿,他才温和的笑了一声,“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来有点急事,必须马上去处理一下。”
  转身就走。
  “哎?哎?”舒爸爸和舒妈妈一头雾水。祝非扬这是不高兴还是怎么着?
  自家儿子配他妹妹,有那么差?
  祝非扬回了家里就让史岩订了机票,顺带漫不经心的问了舒爸爸一句,“我这个妹妹贪玩又调皮,出门却连通讯工具都没带,这可怎么办呢。”
  舒爸爸当时就明白了,估摸着是谢余笙那孩子偷溜出去玩的,很豪情万丈的把宁是非的电话给了祝非扬,连带具体地址都给了。
  祝非扬挂了电话,脸色冷得不行。
  大本钟?泰晤士河?居然跑到了伦敦。谢余笙,你是要签证盖满了空白页才打算交代地址的么?!
  他一分钟一秒钟都不想再等。要去把这个小丫头抓回来。
  去什么国外读书?呵。想得美。
  祝非扬知道谢余笙的高考成绩,多亏了她班主任的多此一举,他才有机会帮谢余笙把国内大学的志愿给填了。想跑?没门儿。
  她怎么能在他刚刚要开始丰满羽翼好好爱她的时候就开溜呢。这妮子,坏透了。
  可是祝非扬没有想过,他是已婚。他也没想过,谢余笙要不要同意他改掉他写的志愿。
  彼时正在伦敦睡安稳觉的谢余笙,莫名打了个寒颤。
  原本在旅馆里睡着的谢余笙突然醒了过来,觉得有点凉飕飕的。她明明把窗户关上了,怎么这会儿是开着的呢。很快她就知道了,有小偷。
  她屏住呼吸,装作只是梦中呓语的摸样翻了个身。果不其然,她听到有人在她放行李的椅子旁动作,窸窸窣窣的在摸些什么。
  没有任何要管她的意思。也就是说,是单纯的小偷。有了上次差点被绑架的经验,谢余笙不敢大喊大叫,丢东西总比受伤好,她可不想再同歹徒搏斗一回。
  如此安慰自己,她便装作睡觉,而那个小偷并没有耽搁太久,似乎只是掏了她的钱包就走了,并没有把一大袋行李一起带走。
  看来应该是瞄着钱来的。
  谢余笙听见窗户咯吱咯吱的声音,看来这个小偷是从窗户进出的。等到小偷没有了声音,谢余笙当即翻身下床,打开房门跑到对面舒朗的房间,“舒朗!舒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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