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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重返知青点-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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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刚拉在门把手上,就听到陈致远低沉的声音,忙转身走到大门口,把院门拉开。

    他家这个大门本就是个样子货,不过是用破木板钉的,院墙更矮,陈致远根本就不用等他开门,推门就能进院,只是那样没有礼貌。

    “致远快进屋。”

    张八一热情的往屋里让他,没想到陈致远还能来他家,以为这辈子他都不会再登门了。

    心情竟然有些小激动,把陈致远让到屋里,家里没有茶,就舀了一缸子凉水递给他。

    “致远,喝点水,今晚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是热的难受。”

    他陪着笑脸,陈致远往炕上看了一眼,见被褥他早已经铺好了,看样子是要睡了,可枕头旁的一张照片引起他注意。

    拿起来一看是穿着绿色军大衣,梳着两条麻花辫的李梅,那正是她刚来东北时照的,那时候她脸上的笑容很甜,眼神清澈,看着很纯真。

    “是梅梅的照片,她那么漂亮,从她到靠山屯那天开始,我就喜欢她,当时就只是喜欢,我一个瘸子,人家城里来的知青,怎么可能相中我,没想到她真的做了我媳妇。”

    张八一眼神朦胧,他还记得村里敲锣打鼓的迎接这些知青,他当时是吹唢呐的,从第一眼看到笑的灿烂无双的李梅,他的心就动了。

    “缘分的事真是说不清楚,只是八一哥我没想到你那么早就喜欢李梅了,我也是那天就喜欢茉莉的,她像是一朵耀眼的牡丹花,在几个女知青里一枝独秀,我看到她就再也忘不了。”

    见张八一陷入回忆,陈致远嘴角也浮现一抹温柔的笑意,他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幕,她张开双手,带着红色围脖在雪地中,黑亮的杏眼闪动醉人的光芒。

    “是呀!可惜梅梅致远你和茉莉可要好好的,别学我,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我现在每天都搂着梅梅的照片睡觉,可是只要梦到她,就是充满恨意的看着我,让我去死,滚的远远的,不要靠近她。”

    张八一痛苦的拿起李梅的照片,手颤抖着想去摸李梅的脸,可手抬在半空却不敢去触碰她。

    陈致远叹口气,八一哥的痛苦他能感受到,求之不得才最难过。

    他现在的心情何尝不如此,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在想,什么都不顾了,就飞到茉莉身边,搂着她,亲吻她,爱她。

    把所有的活都包揽了,让茉莉做个幸福的小女人

    可现在的情形不允许,他太了解自己母亲了,只要他回去,她就会跟着,还会逼着茉莉去做她不喜欢的事。

    那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在不能给茉莉无忧无虑的生活前,他不能再去打扰她。

    “八一哥,我家的事情你不清楚,我今晚来是有事求你。”

    陈致远不愿意再谈这个话题,听到茉莉两个字他的心就揪着疼,转移话题说出自己今天来的目的。

    “啥事?”

    张八一见他是有事相求,小心翼翼的把李梅的照片放下,看向陈致远。

 第二百七十章酒入愁肠愁更愁

    “我想打渔卖钱,可是没有渔网,想让你帮我编一个。”

    张八一手巧,做什么像什么,还喜欢琢磨,有耐心,这编渔网还是他跟一个老渔民学的。

    “行啊!我仓房里就有个半成品,那时候编了一半就放下了,什么都是现成的,明天晚上就能编好。”

    张八一听了很高兴,总算是能有机会报答陈致远了,他脑瓜活,知道赚点俏钱,这点他也跟着借过光。

    “行啊!那我明晚上就来取,顺便我再收点小鸡拿城里卖。”

    陈致远见他答应,就站起来准备告辞,大半夜的不能影响八一哥休息。

    “致远啊!咱们哥俩好久没喝酒了,我这还有瓶酒,今晚闷热我也睡不着,去园子里摘两根黄瓜,还有西红柿,咱们哥俩喝点行吗?”

    张八一现在很怕寂寞,夜深人静他就胡思乱想,致远来了,他不愿意就这样让他离开,哪怕再多呆一会儿也好。

    这屋子太旷了,说句话都有回音,形单影孤,单身汉的日子不好过。

    “行啊!我也正想喝点。”

    陈致远点头答应,他没让张八一去园子,他腿脚不利索,深一脚浅一脚的,别在摔伤了。

    摘了几根黄瓜和西红柿,又揪了几根大葱,张八一家门外不远就是井,陈致远拎了个水桶,去打了一桶井水,把黄瓜和西红柿扔到里面泡着,凉凉的吃起来才爽。

    张八一打开大酱坛子,以前没有女人这些他都学着弄,只不过他打的大酱不好吃,有点苦味。

    但也好过没有不是,端了一盘大酱,拎着酒和碗来到院子里。

    古代有人把酒言欢,今有他和致远对酒当歌,也算是诗情画意。

    张八一其实有点文化,他这人也爱读书,若不是这残废身子,他想考大学,比陈致明要容易些。

    把酒打开,给自己和陈致远倒了两碗酒,粗瓷碗,还都坏着口子,他家太穷买不起杯子,只能用这个将就着。

    “来致远,咱哥俩走一个,就为了为咱们都爱上女知青。”

    说完他端起碗站起来,将碗举在半空中,陈致远神情复杂的看着他,说的好,他们是都爱女知青,这个值得走一个。

    “好,走一个。”

    陈致远站起来,豪迈的与张八一撞了一下碗,一仰脖,一碗辛辣的白酒畅快淋漓的灌进肚。

    火辣辣的酒,像是一团火一样,流过他的五脏六腑,带来灼热一片,浑身的血液都沸腾的涌上他的脸。

    张八一小心翼翼的往地上倒了一点,声音低沉的说了一句:“梅梅,你先喝。”

    之后才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喝的猛了些,猝不及防的辛辣,呛得他激烈的咳嗽起来。

    一阵旋风绕过他们身边,在地上那滩酒前转了转,消失不见。

    “八一哥,吃根黄瓜解解,你不会喝就别喝这么急。”

    陈致远拿起一根黄瓜递给他,还不忘帮他拍着后背,心疼的劝他。

    “没事,致远,你看梅梅来了,她把酒喝了。”

    张八指着那道旋风,笑出了泪水。

    陈致远被他说的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感觉有些阴冷,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寒颤。

    “别胡说,人死如灯灭,你别老想着这些,都魔怔了。”

    看着也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的张八一,他觉得他的精神有问题。

    “致远,不管你信不信,梅梅是来了。”

    张八一有些醉意,他本不会喝酒,一口灌进去半碗,顿时有些头昏脑胀,眼神朦胧中,看到李梅就站在他身边,冷冷的看着他,那眼神带着厌恶,好像他是一滩烂泥。

    这目光好熟悉,她一直都觉得他配不上她,是个癞蛤蟆,吃了她这个天鹅肉。

    “致远,咱们再喝。”

    他又往碗里倒酒,却被陈致远挡住。

    “八一哥,你好像不会喝酒,咱们慢点,先吃个西红柿,井水里泡的,很甜。”

    硬塞了西红柿给他,把酒瓶子夺下来,给自己碗里倒了半碗,张八一碗中却只倒了一个碗底。

    所谓酒入愁肠,两个心里都藏着心事的男人,这酒就喝出了苦味,一瓶酒渐渐的空了。

    陈致远也觉得头昏脑胀,耳边响起茉莉的声音,“下次不许再喝这么多酒”。

    她的声音好温柔,记得那次他喝了酒,非要和她鸳鸯戏水,她讨厌他满身酒气不同意,被他强势上身,引发了她的小脾气,说的就是这句话。

    “茉莉,我再也不会多喝了,今天破例,八一哥心情不好,我陪陪他。”

    看着已经醉的趴在石桌上的张八一,陈致远对着幻影中的茉莉道歉,双手放在太阳穴上,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学生。

    把张八一送回屋,扶他到炕上后,陈致远方才踉踉跄跄的往家走。

    越走,越觉得眼前模糊,他家是青砖房啊!怎么这里都是土房?

    晚风吹过,他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手扶着大树排山倒海般狂吐起来。

    陈母回屋后,以为儿子马上就能进屋,她都听到自行车推到院子里的声音了,可左等不见人,右等房门不响。

    她也急了就跑出屋看,空旷的院子里,除了那台自行车,哪里有儿子的影子?这死孩子,到底去哪儿了?

    等到半夜十二点了,陈致远还没有回来,陈母吓坏了,又想起儿子跳大辽河的事,忙喊着红霞一起,拿着手电筒去找。

    想着多喊两个人帮忙,可因为老大的事情,和这屯子里的邻居都不怎么走动了,实在是怕他们的嘲讽。

    最后她还是决定先去找张八一,他是村长,有问题找他没毛病,由他去号召村民去找,比她自己出面强。

    红霞拿着手电筒走在前面,本来她认为二哥是留在城里了,也没怎么担心,可在看到自行车后,心里无法淡定。

    二哥去城里,别是受了刺激,真想不开去寻死?

    一路上她心急如焚,也顾不得照顾妈了,快步在前面走着,远远的看到大树下像是躺着一个人,她有些害怕,大半夜的谁会在这里?该不是小偷吧!

    “妈,你看那树下好像躺着个人?”

    她吓得停下脚步,拿着手电往那人身上照着,在她的位置只能看到他的脚,她可不敢轻易过去,忙拉着妈跟着一起看。

    “是个人,咱们别靠过去,大半夜的万一是坏人,手里没个家伙事也是麻烦。”

    陈母借着手电筒仔细看着,心突突的狂跳,她也是壮着胆子看。

    可发现手电晃了半天,那人也不动一下,她心里也没有底,别说手里没有家伙事,就算是有也不敢随便过去,这武器指不定给谁准备的?

    “茉莉,茉莉。”

    在红霞和陈母犹豫着是不是去喊人的时候,那个人突然喊了两声。

    声音撕心裂肺,深更半夜突然听到,挺没拧�

    “妈,是二哥。”

    红霞听的清楚,虽说这声音带着破音,可她还是能听出二哥的声,再也不犹豫,快步跑过去,拿手电一照,可不就是二哥吗,忙冲着身后招手。

    陈母刚想喊女儿小心点,听到她的话,忙凑过去。

    “还真是你二哥,这一身的酒气,这是去哪里喝酒了?”

    刺鼻的酒味,连同呕吐物难闻的味道,稍稍一靠近就打鼻子,陈母捂着鼻子皱着眉,这个二小子越来越不像话了。

    “妈,别看着了,地上潮,你还真想让二哥在这里躺一夜不成?”

    红霞见妈妈往后退,生气的喊了一声,心里在埋怨,这若是大哥,妈才不会这么说,早过去把他扶起来了,还能躲出去老远?

    “咱们俩能扶的动吗?还是去找人帮着扶吧!”

    陈母犹豫一下,自己没有多大力气,红霞还不如她呢!

    老二五大三粗分量不清,她们根本扶不动。

    “妈,大半夜的,你招呼谁去?咱们两个人还扶不了二哥?”

    陈红霞急了,她可舍不得让二哥在这里睡一宿,自己率先过去,把二哥半扶半抱的拉起来。

    别看是夏季,可后半夜天就凉了,清晨还会下露水,二哥要是在外面睡一夜,准做病。

    见红霞把致远拉起来了,陈母才过来搭把手,娘俩一起把他往家里架。

    “茉莉,我对不起你,等我把妈养老送终就来找你,你等我。”

    陈致远稀里糊涂的说着醉话,陈红霞听了不满的看了母亲一眼,垂下头生闷气。

    陈母听了则很不是滋味,儿子这是盼自己死呢?

    “生这么个完犊子的玩意,为了个女人,都诅咒自己妈早点死,我要他干什么?”

    陈母生气的扔下他,扭身自己进屋,这可苦了红霞,一个人架着二哥,那可是一百七八十斤的汉子,她差点没被压趴下。

    丁茉莉在家里也是辗转反侧无法入眠,致远回来了,却不肯进门,他什么意思?

    瓜子生意最近也很不好,原先代理过她瓜子的那个男人,知道陈致远走了,就开始制作假瓜子,还打着吉祥瓜子的旗号。

    不明就里的人买了,不说他卖假货的,反而说是吉祥瓜子抽条了,纷纷埋怨老板黑心,原本一天至少能卖二百斤,现在连五十斤都困难。

 第二百七十一章借花献佛

    当丁茉莉俏生生的走出东屋,就看到童丽雅惊艳的目光。

    “茉莉,你太美了,简直像电视里的电影明星。”

    童丽雅说的是真心话,这身鹅黄色的旗袍太适合茉莉温婉的气质了,穿着旗袍的她,有着一种古典美,像是从画上走下来的美人,令人舍不得移开目光。

    “丽雅姐,等你过了哺乳期,我给你也做一件旗袍,你穿了也会好看的。”

    丁茉莉笑了笑,是女人都喜欢听赞美,她发现自己也不例外,都脱不了俗气。

    “行啊!我等着。”

    童丽雅眼中闪过惊喜,这么漂亮的衣服,谁能不喜欢?

    丁茉莉到地窖里拿出冰镇的桃罐头,她做了一小坛子,原本是要给姥爷姥姥送去的,现在就借花献佛,等改天再给姥姥做。

    把桃罐头装到一个小奎子里,盖好盖子放在一个小花篮中,拎着离开家朝表舅的宾馆走去,一路上不论男女老少都看向她,那惊艳的目光伴随她一路。

    弄得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天热本来应该打把遮阳伞,可这时候的雨伞,都是单色的,和她这身衣服不般配。

    海洋宾馆的前台经理认识丁茉莉,可看到她这身装扮,几乎都没有认出来是谁?

    “丁小姐,您这衣服可真漂亮,在哪里买的?”

    姐儿爱俏,加上和丁茉莉也不算陌生,放才敢向她询问。

    “这旗袍是在裁缝店做的,你要是喜欢我把地址告诉你,她那里应该还有我的图稿,你自己去看看。”

    丁茉莉性格温和,有问必答,没有觉得有人和自己穿雷同的衣服有什么不好。

    “太好了。”

    前台经理开心的拍手,脸上的笑容灿烂起来,不像之前的职业化微笑。

    “我表舅在吗?”

    丁茉莉见她的问题问完了,方才说出自己的来意。

    “在总经理办公室呢!”

    “谢谢,我自己上去就好了。”丁茉莉笑着道谢,拎着小花篮自己上楼了。

    “丁小姐,总经理在”

    前台经理光顾着看她的衣服,听到她问就下意识的回答了,却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等想起来,再找丁茉莉时,发现她已经上去了。

    懊恼的跺着脚,她怎么光顾着看衣服,忘记重要的事情了,龙总在招待客人,事先已经关照了,不要让人去打扰他,这可怎么办?

    犹豫了一下,她迈步朝楼上追去,也没大声喊,宾馆客人多,打扰了会被投诉的。

    丁茉莉不知道就里,拎回花篮来到总经理办公室门外,轻轻的敲了三下,静静的等在门口。

    良好的修养使然,即便是亲表舅,她也做不出来不请自入的举动。

    “进来。”

    正在会客的龙天涯不满的皱起眉,沉声喊了一句。

    他特意吩咐的,他在招待贵客,不让人来打扰,那个前台经理是吃干饭的吗?

    丁茉莉敏感的察觉出表舅声音中的不悦,还以为他和手下的工作人员生气,心里也没当回事,推开门走进去。

    “丁小姐”

    前台经理气喘吁吁的跑上来,刚刚喊出一句,就看到丁茉莉推开门,沮丧的低下头,这个月的奖金算是泡汤了。

    “表舅对不起,我不知道您这里有客人,要不我改天在来吧!”

    丁茉莉也推开门了,听到前台经理的喊声,回头再看到她沮丧的神情,再看到屋里的客人,心里就都明白了。

    自己来的不是时候,歉意的看着表舅说了句,就想关了门离开。

    “呀!是茉莉啊!进来,你不来我还想去找你呢!”

    见来的是丁茉莉,龙天涯脸上的不快消失,笑着对茉莉招招手,示意她进屋说话。

    那个客人也在此时看向丁茉莉,开始他只觉得她的声音好听,带着京腔,温柔的像是一阵春风拂过。

    可在看到人的一瞬间,他瞪大眼睛,眼中是不加掩饰的惊艳。

    丁茉莉用眼角扫了那男人一眼,看着文质彬彬,穿着不俗,一身的贵族气,不像是这个小县城里的人。

    她并没有在意,毕竟表舅开宾馆,五湖四海的人这里都有,不奇怪。

    只是这人的目光太炽热,令她很不舒服,有心离开,可表舅都发话了,自己再走就是侨情,无奈只得关门进屋。

    看到她穿这身旗袍,龙天涯眼中也闪过欣赏,不用说这旗袍又是她自己设计的。

    他看到的是商业价值,这身衣服做出来,定然销路好到爆。

    “茉莉啊!这旗袍你穿着好看,是你设计的吧?”

    龙天涯特意说出来,他是有意识的让来人知道,他的外甥女多有才华。

    “是的,乱设计的,表舅我给你带了自己做的桃罐头,你尝尝看喜欢不?”

    丁茉莉浅笑应着,手里的篮子也不能总拎着,就放在茶几下,随口,交代一句。

    “好啊!正好兆祥你也尝尝我外甥女的手艺,小贾,拿几个碗和勺子进来。”

    龙天涯朗声大笑,边让茉莉坐到自己身旁的沙发上,边对对面的男子说着,听语气他们很是熟络。

    丁茉莉忍不住多看了那人一眼,刚刚她站着,只看到他的侧脸,现在面对面坐着,看的就是他的正脸。

    倒也是个英俊的男人,五官端正,皮肤白皙,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双手自然的交叉着,身子微微前倾,一双闪动着精明的双眼,正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见丁茉莉看向自己,男人勾起嘴角,对她微微颔首,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

    “很高兴认识你。”

    他的声音很醇厚,标准的男中音,若是唱歌会很好听。

    “你好。”

    丁茉莉尴尬的笑了笑,被他这么盯着看很不自在,礼貌的回了一句,就低下头,来了个眼观鼻,鼻观口,不再看那男人一眼。

    男人挑挑眉梢,对丁茉莉的兴趣更浓,也不计较丁茉莉的态度,笑眯眯的看向龙天涯说了句。

    “龙兄,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么漂亮的外甥女,秀外慧中,标准的东方美人。”

    他这是当着茉莉的面夸赞,亮晶晶的双眼不时看向丁茉莉,龙天涯看了看他,又侧头看了茉莉一眼,笑着摇摇头。

    “来来,别光顾着说话,尝尝我外甥女的手艺。”

    见秘书把碗和勺子拿来,龙天涯及时解了丁茉莉的尴尬,被一个陌生的男人当面夸赞,再对着他炽热,毫不加掩饰的欣赏,丁茉莉简直如坐针毡。

    真后悔这个时候来找表舅,又懊恼刚才就该直接走人,如今这样走也不是,留下尴尬的局面太折磨人了。

    茉莉做的桃罐头那是真好吃,桃都是空间里摘的,个大果肉厚,她又舍得用白糖,再放在地窖里冰着,吃到嘴里甘甜凉爽,比商店里卖的罐头好吃多了。

    “真好吃,在国外都吃不到这么地道口味的罐头。”

    那个叫兆祥的男人,刚尝了一口就竖起大拇哥,听话听音,丁茉莉好奇的看了他一眼,原来是海外华侨,怪不得穿的那么洋气。

    “是呀!你有口福,我外甥女还是第一次给我做罐头呢!以前倒是在我姑家吃过,只是好像没有今天的好吃。”

    龙天涯吃过也点头称赞,在大姑家吃过茉莉送去的梨罐头,只是没有放地窖冰着,温突突的没有今天爽口。

    “表舅,桃罐头本来就比梨罐头好吃,再加上我在地窖里冰过,这口感自然就好的多。”

    丁茉莉笑着解答着,她可是用了两条毛巾包在奎子上,就是怕这凉气跑了,现在看效果还不错,只要表舅喜欢就好。

    “哈哈,茉莉,表舅吃上瘾了怎么办?

    龙天涯几口就把碗里的桃罐头吃光,开心的把空碗递给茉莉看,这是对她手艺的最高赞赏了。

    酷暑天,屋里即便是有电风扇,也是闷热的难受,吃了一碗冰镇桃罐头,别提多舒爽了。

    那个叫兆祥的为了彰显自己的优雅气度,明明心里恨不得几大口把碗里的桃罐头吃光,可美人就坐在对面看着,他吃的很是斯文。

    龙天涯看到他那斯文的吃法,心念一动,挑动眉梢,意味深长的笑了。

    林兆祥三十岁,美籍华人,家里生意很大,不说遍布全球,却也是数得上数。

    不俗的家世,俊朗的外表,令他眼高于顶,对一般的美女不屑一顾。

    俩人在国外相识,都爱好爬山,别看年纪差的多,可惺惺相惜,处成铁哥们。

    龙天涯在国外的生意很多都是和林家合作,其中就包括服装生意。

    别看林兆祥外表斯文,他可是运动爱好者,平时的吃相还是很豪迈,如今小口的咬着桃罐头,反倒令他觉得不舒服。

    林兆祥感觉到他投来戏谑目光,抬头冲着他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用眼神示意他不要拆穿自己。

    龙天涯心中暗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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