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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倾情-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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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美。
  已是黄昏,他半个身子沉浸在砖红色的沉淀里,窗外有鸟群飞过。
  八年过去,他的样貌没有改变,利落的眉,偏薄的唇,宽阔得让人想靠上去的肩膀。
  音乐声响起,是肖斯塔科维奇的第二圆舞曲,优雅的弦乐,不失讥讽,配合今晚纸醉金迷的背景,就像盛宴过后,仓皇离场。
  傅亦琛微微弯腰,作出邀请手势,凝视着她,“Shall we?”
  没有犹豫地,盛思夏将手放在傅亦琛掌心上,她同意和他跳舞。
  不曾思考,肢体先一步做出反应。
  盛思夏忽然想到,或许肌肉拥有自主意识,懂得在她做出决定前,抓住那微秒间的距离,做出违背意识的举动?
  就好像,每回嘴里喊着要减肥,要运动,手却停不下来,不知疲倦地,一粒粒拨开巧克力那层金色锡纸。
  到了运动的时候,倒是懂得让意识先行,总有偷懒的理由。
  人果然是自己的叛徒。
  傅亦琛领着她进入舞池,她注意力放在他的衣服上,不去看旁人目光。
  也不看他。
  黑色的塔士多礼服,在灯光下,奇异地呈现出深蓝色光泽,领结也是黑色,并不花哨,是最简约的款式,银色袖口镶嵌深色玛瑙,她没有忘记,这是她送给傅亦琛的。
  那时候他说,他不喜欢戴袖扣,觉得十分多余。
  至少她从未见他佩戴过。
  傅亦琛不是那种,会为了一个邻居家小孩改变自我意志的男人,更不会为了照顾她的情绪,而扭曲他的审美观。
  她曾经,非常欣赏他这一点。
  舞曲变换,到第三首时,她已经听不出是什么曲子,他们在舞池中旋转,舞步轻盈,身边的面孔几经变化,最后,又回到原点。
  盛思夏从不知道,他的舞跳得这么好。
  傅亦琛低头和她说话,“你今晚很漂亮。”
  “谢谢傅总。”她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看他一眼,随即收回目光。
  他的手虚扶在她腰间,并未触碰到,隔着一层薄薄的衣料,似有热度袭来。
  盛思夏偏着头,轻轻掠过四周。
  舞池里,盛装男女翩翩漫舞,只要稍作观察,什么人,什么关系,一目了然。
  语言可以瞒天过海,肢体动作却骗不了人。
  只顾机械地挪动脚步,全程没有交流的,多半是老夫老妻;左边那一对,柔情蜜意,男士凑到女伴耳边低语,贴得很近,女孩子脸发红,却羞怯地,偷偷注视着另一处。
  那是傅亦琛的位置。
  真有趣,跳个舞,都这么暗流汹涌,离得最近的人,未必能赢得芳心。
  灯光随着音乐变化,流淌着许多看得见的,以及看不见的蠢蠢欲动,逢场作戏。
  她抬头,和傅亦琛的目光撞在一起。
  心里快一拍,脚步就慢下来,她不小心踩到傅亦琛,脱口而出,“Sorry。”
  在语言习惯上,她和傅亦琛大相径庭,他接受西方教育,英文比中文更利索,最真心严肃的时刻,他会使用英文表达。
  因此在她看来,他刚才那句夸奖,非常虚伪。
  而她,土生土长,一颗红心,中文八级选手,熟练掌握普通话及一门方言。
  如无必要,绝不讲英文。
  除非,是连她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假话,用英文讲,都显得真诚许多。
  傅亦琛说,“脚挪一下?”
  他的声音贴在耳边,显得很温柔。


第7章 
  “哦。”盛思夏不动声色,依依不舍地收回脚。
  她今天穿的是双新鞋,出门便上车,宴会厅的地面光可鉴人,踩在他的皮鞋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但她还是补了一句“抱歉,傅总”,这一次要真心很多。
  他们重新开始跳舞,没人注意到这个小插曲。
  “几年不见,你变得很有礼貌。”
  他说着,旁边那一对旋转过来,快要碰上,他轻轻揽上她的腰,行云流水般,将她带到旁边。
  接着,他带一点嘲弄的口吻,也可能是她多心,自言自语着:“傅总?”
  盛思夏语气里不乏挑衅,“难道你要我叫你叔叔?也不是不行。”
  顺理成章地,她抬头细细辨认他的容貌。
  还是和从前一样,眉骨立体,眼窝稍深,与高挺的鼻梁相得益彰,整张脸的线条仍是清瘦流畅,带一些冷硬气质。
  只有眼神变了,锐气减少许多,时光沉淀在深邃的海里,显得既成熟又从容。
  看着那张几乎没有什么痕迹,盛思夏想,他肯定很少笑。
  笑起来好看的人,反而越不爱笑,要将美丽变成稀有物,价值倍增。
  奇怪,从前怎么没人告诉过她,刚过而立之年的男人,魅力值会有质的飞跃?
  他从一颗郁郁葱葱的树,变成难以攀越的山峰,她已经放弃挑战。
  “我以为你喜欢叫我名字。”他说。
  “以前年纪小不懂事,傅总别介意,”她目不斜视,语气平淡,“是你教我要懂礼貌,我不敢忘记。”
  盛思夏曾暗地设想过许多次,她和傅亦琛再次相遇的场景。
  她不是心存侥幸,只是觉得,这世上那么多人,随便排列组合,也存在无数可能。
  除非生死,谁也不能保证,能永远避开另一个人。
  只要共同呼吸着氧气,就有机率见面。
  只是从没想过,会这么心平气和,也有可能,是酒精的作用,让她有些轻飘飘。
  就算有些针锋相对,但以傅亦琛的风度,他不会计较。
  “五年了,礼物不收,电话不接,我来见你,你把我拒之门外,”他贴近一些,声音也低下来,“我没教过你这样的礼貌。”
  盛思夏心中有疑问,他什么时候找过她,哪里有将他拒之门外的机会?
  她不表露,只是回答:“很显然,我不是个好学生,从小就不懂礼貌,以前你教我练字和英文,我不也经常顶撞你?”
  傅亦琛轻轻一笑,什么也不说。
  “以后我都会叫你傅总。”她这样强调,不远处有人拍照,白光一闪,照得她心里一团雪亮。
  “随你开心。”
  盛思夏担心这样绷着脸,上镜会显得严肃,她也微笑着,将脸微微侧向镜头那边。
  这个角度拍出来,视觉效果最好。
  几支舞后,她有些累了,借口鞋跟太高,她到一旁休息。
  傅亦琛遇上生意伙伴,难免寒暄几句。
  白衣黑裤的侍者托着酒盘,在人群间穿梭,她叫住他,打算取一杯酒,手指点来点去,最后还是让他走了。
  她今天的确喝了不少,跳舞的时候,脚步有些发飘。
  倒是不必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小孩子,搞得酩酊大醉。
  这样的场合,只有刚到的时候是新鲜的,她索然无味,想要离开,她开始搜索杨先生的身影。
  她是坐他的车来的,自家司机已被小姨征用,他有义务将她完璧归赵。
  扫一眼,很轻易地,她从翩翩起舞的人群里发现了杨先生。
  他正搂着一位身材娇小的女伴,言笑晏晏,看上去还没尽兴。
  她才不会是扫兴的人。
  或许现在给小姨打电话,让司机原路返回,还来得及。
  只是踌躇片刻,她又看见傅亦琛。
  他面前站着一位身材曼妙的女人,头发风情优雅,红色礼服露出大片后背。
  他们不知道说到什么,女人笑起来,碧色耳环轻轻颤动。
  成熟款,他或许喜欢。
  盛思夏笑了笑,不假思索地上前,走到两人身边,对傅亦琛说,“傅叔叔,能送我回去吗,我很累了。”
  既然当她是小孩,她不介意把角色扮演得彻底一点。
  小孩子,就是无理取闹,不懂看人脸色,专门破坏别人好事的。
  女人深深地看她一眼。
  盛思夏回以笑容,率直,且无辜。
  傅亦琛说:“当然可以。”
  他稍稍抬起手臂,直到盛思夏将他挽住。
  坐到车上,她在里侧,傅亦琛坐在旁边,他报上地址。
  司机平稳地驾驶车辆离开酒店山庄,走隧道,灯光扑在车窗上,一路安静,没有星光。
  她真的好累,不是假的。
  这双高跟鞋,起码六厘米,天知道她是怎么跳完那几支舞的,傅亦琛被踩到的gzdj时候,居然面不改色,她敬佩他的修养。
  据说七年时间,人体细胞会完成一次全方位的更替,现在他们之间,至少也是一半的陌生人。
  盛思夏意外地放松,她塌着肩膀,懒懒地靠在座椅上,眼睛看着窗外,踢掉高跟鞋,白皙双足踩着皮面,一下一下,像波比踩肚皮的懒散。
  不小心踢翻鞋子,傅亦琛伸手放正。
  盛思夏忽然好奇,“你什么时候找过我?”
  “你开学前一周,我去你小姨家找你,她说你出去了。”
  “可能我确实出去了。”
  傅亦琛摇摇头,“你房间的灯亮着。”
  她“哦”一声,不打算解释,也不问他找她做什么。
  细算时间点,那正是在她和傅亦琛表白后,不欢而散之后。
  那时,姨夫林树谦正式和小姨办理离婚手续,小姨心情不好,失魂落魄,暴瘦十多斤,常常前言不搭后语。
  以为盛思夏不在家,也很正常。
  傅亦琛电话响起,他接起来,用英文和对方沟通。
  盛思夏无意窥听,只听出是工作上的事。
  她打开车窗,让海风灌进来,带些咸味,却很清爽。
  通话结束时,车稳稳停在小姨家门口。
  盛思夏没有停留,只和他说声谢谢,穿好鞋子就要下车。
  司机先一步,帮她拉开车门。
  “等等,”傅亦琛叫住她,“刚才拍了一颗蓝钻送给你,明天我的秘书会来和你商量如何镶嵌,项链戒指都可以。”
  盛思夏不解地望着他,语气不悦,“什么意思?补偿我?”
  他更讶异,“我欠你什么吗?”
  “那为什么?”她的目光落在他的银色袖扣上,她发现自己想问的,远不止这些。
  “我觉得适合你,想送,仅此而已,”他脸上没有笑容,“如果你觉得冒犯,那我道歉,我收回这个提议。”
  盛思夏不说话,静静打量他,他的脸像是没有风波的海面,坦荡无私。
  她侧着脸撩撩头发,漫不经心地说:“这算是朋友对朋友的馈赠吗?”
  她把“朋友”两个字咬得很重,一字一顿。
  傅亦琛微微皱眉,“我以为我跟你说过,我没有异性朋友,也不会有。”
  解释这么多干嘛?真稀奇,傅亦琛也有跟人耐心解释的一天,时光赋予他的优点可真不少。
  更何况,盛思夏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的原话。
  那是一个风平浪静的下午,她那时候已经开始自如地出入他家,那里没有大人的争吵声,还有他家门口,可食用的红色小花。
  傅亦琛一直没让园丁除掉。
  盛思夏把他当成一个相貌俊朗,绅士风趣的邻居,他们还算不上朋友,她知道。
  她对朋友的定义,至少要常常见面,分享生活,至少有三个以上的共同话题,对食物的口味接近。
  当她知道姚佳婷也爱吃香菜和榴莲,甜豆腐脑以及白粽子之后,她们的友谊明显上升一个档次。
  而傅亦琛,连榴莲的味道都闻不得。
  傅亦琛对她的态度很有趣,包容却不纵容,他们平等地相处,也有各自不可触碰的领域,他从不过问盛思夏的私事。
  但她不一样,她仗着年纪小,有说错话的权利。
  他换上白色卫衣,以及休闲裤,这不是出门办事的打扮。
  “你要去见朋友?”她的眼睛亮晶晶,不掩饰她的好奇。
  “对。”
  “我建议你戴上棒球帽,会更好看,”她给他提出搭配建议,又自然地将话题带回来,“我能问问是男还是女吗?”
  傅亦琛笑了,他看她一眼,才果断回答:“我没有异性朋友,也没有棒球帽。”
  “改天我送你。”她指的是棒球帽,至于异性朋友,如果他愿意,也不是不可以。
  “谢谢,帮我挑顶好看的,不要太花哨。”
  傅亦琛没有客气推拒,这让她很开心。
  不过到头来,她也没送他棒球帽,反而在逛街时看见漂亮的袖扣,当即买回来送给他。
  “为什么你没有异性朋友?”
  她这样问,是出于好奇,从她的角度来看,谁会介意有这样一个有外表,又不缺内涵的朋友,带上他出去逛街,一定很拉风。
  简直多多益善。
  “因为不需要。”傅亦琛笑了笑,然后开车出去。
  她当时愣住了,来不及问为什么,只是突然觉得,其实他有着很孤高冷僻的一面。
  怎么现在,他的规则又改变了吗?
  还是说,在傅亦琛眼里,她根本连“异性”都算不上?
  盛思夏笑起来,眼睛里都是细碎光彩,“我以为你不需要异性朋友,怎么变了?”
  傅亦琛笑了,“你还是这么能言善辩。”
  “但是?”她挑眉看向他,通常这种话后面,都跟着一句但是。
  “没有但是,”他慢条斯理地问,“刚才那位杨先生,是你异性朋友?”
  不知为什么,她忽然觉得好笑,嘴角弯起来,“他是我小姨介绍给我的对象,刚才被你一搅和,估计以后不会再理我。”
  “我做什么了?”
  “你不让我喝酒,还邀请我跳舞。”
  他长长的“哦”一声,淡色道:“你可以拒绝。”
  “我对他没意思,反而要谢谢你,帮我解围,”盛思夏耸耸肩,很无所谓的样子,“和你一样,我不需要异性朋友,也不需要你送的蓝钻。”
  路灯下,她眼睛里盛满笑意,眼皮上点缀着星点细细的光,异常甜美。
  傅亦琛笑得无奈,一只手无意识地轻抚袖扣,“我答应过你,在你十九岁生日的时候送你一颗蓝钻,这是你指定要的。”
  她是说过。
  青春期的小孩,总有着格外刁钻的审美。
  她嫌白钻烂大街,粉红钻石太媚俗,黄钻老气横秋,只有蓝色钻石,让她产生一种,透过钻石,或许可以望见海洋的幻想。
  那时,傅亦琛听见她这个比喻,还觉得好笑。
  于是答应送她一颗,让她试试,幻想能否成真。
  盛思夏没试过,也知道是假的,她早已过了幻想的年纪,没有那么多浪漫主义的想法。
  她抬起头,平静地注视着傅亦琛,“我长大了,已经变了,很多东西过去想要,现在觉得其实不适合我。”
  作者有话要说:夏夏:我jio得,有必要让你火葬场一下。


第8章 
  “我明白了,那么,晚安。”傅亦琛没有勉强。
  盛思夏走到门口,陈妈给她开门,同时听到身后车声远离。
  问过陈妈,才知道小姨还没回来。
  已经十点多了,她有些不放心,打去一通电话,等了许久都无人接听。
  “小姨经常这个时间还在外面玩吗?”她问陈妈。
  “一周总有两三次吧。”
  她正要问陈妈,知不知道小姨通常都在外做什么,又不好叫佣人去留意主人家的行踪。
  小姨是成年人,不需要别人安排她的生活。
  盛思夏在自己卧室休息,她有些认床,也有失眠的习惯,翻来覆去,到深夜才睡着。
  或许是今天突然见到傅亦琛,多少带给她一些刺激,刚睡着,她就开始做梦。
  已经快忘了有多久没有梦见这个人。
  在梦里,波比在她脚边躺着睡觉,她手里捧着一杯水蜜桃汁,带着丝丝粉色,底部沉淀着果肉。
  于是整个梦境,都是水蜜桃的颜色,蔓延到天空。
  等她做完三道数学证明题,傅亦琛来到书房,带上来一份文件,还有一只蜜橘。
  大概是客人送来的水果。
  她这样想,剥开橘子,问他,“橘子甜不甜?”
  傅亦琛目不转睛地盯着文件翻看,头也不抬地说:“不确定,你尝一尝就知道了。”
  盛思夏发现,他回答自己不清楚的问题,很少使用否定词汇,不确定,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期待感。
  抱着这种期待感,盛思夏撕开一瓣,送入嘴里,刚咬一口,脸就皱起来,“酸!”
  她爱吃甜度高的水果,荔枝、西瓜、山竹一类,对酸味敬谢不敏。
  她苦着脸,咽不下,又不好意思当着傅亦琛的面吐出来,苦不堪言,明丽的眼睛眯起来,长睫轻颤。
  “有这么夸张吗?”傅亦琛被她的表情逗笑。
  盛思夏瞪大眼睛,起身跑到书桌前,将一瓣橘子喂到他嘴边,语气蛮横,“你自己尝,看我有没有夸张!”
  他看一眼她纤细柔白的手指,自然而然地避开,伸手接过来。
  “还好,没那么酸,不想吃就扔了吧。”
  她退回那张温莎椅上,他刚才退开的动作不断重复,可他做得太自然,她分辨不出,他是在避她,还是在避那瓣橘子。
  或许他只是不喜欢吃水果。
  垃圾桶就在脚边,她却不想就这么扔掉。
  橘子还没有酸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她有独特技巧,咬开那层白色薄膜,将其撕掉。
  果肉还是甜的,像黄昏最浓时的颜色,一粒粒挤在一起。
  她用指尖分开,满手都是果汁。
  盛思夏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动作,终于被傅亦琛看到。
  他诧异地望着她,无奈地感叹,“你不是在吃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在乱七八糟地吃东西。”
  他抽出一张纸递给她。
  她年纪还小,有大把的时间,做幼稚无用的事,也不觉得费劲吧啦在酸里找甜的行为,多么荒唐。
  迷迷糊糊中,听见门口的响动,梦也随之结束。
  她抓起手机看时间,凌晨三点,这下又睡不着了,趴着玩手机,睁眼到天明。
  直到天擦亮,才勉强又睡了两个小时。
  起来时,小姨已坐在餐桌上。
  炸至金黄的油条,用糯米饼包裹着,豆浆是现磨的,沉淀着些许豆渣,餐厅里香气四溢。
  盛思夏坐到小姨对面,自己动手包一只,吃了三四口,才问,“不减肥了?”
  “今天是欺骗日。”盛宛柔眼角眉梢都透着欢欣,她就是这样,心里藏不住事,表情比天气预报还准。
  “小姨,你是不是恋爱啦?”她笑着说,“最近气色很好。”
  盛宛柔惊诧,摸一摸自己的脸,“这么明显?”
  不是说有三件事是藏不住的吗?——咳嗽、贫穷和爱情。
  对于盛思夏来说,还要再加上一件,那就是黑眼圈。
  吃完早餐,她借了小姨的车,开到机场接人。
  黑发蓝眼的青年看见她,第一句话便是,“哇,你昨晚做什么了?”
  盛思夏伸手去拽他的头发,他一张漂亮的脸皱成一团,“痛!这是真头发!”
  她笑得几乎栽倒在他身上。
  俊男美女的组合十分养眼,举止亲昵,谁看了都会以为是一对情侣。
  盛思夏驾车,开往Clint订好的酒店。
  “她说我的金发看上去像傻瓜,我染了黑发,她又说我故作深沉,”他闭着眼,自言自语着,“不值得。”
  她不理他,专心开车,直到进了酒店房间,她才有心思听他唠叨。
  盛思夏十五岁认识Clint,他是傅亦琛的好友,现在也是她的。
  刚认识他,是在傅亦琛家里。
  她一进门,没看见傅亦琛,却看见一个金发蓝眼的英俊青年,长腿伸到茶几下方,大剌剌坐在沙发上。
  那时候,他连中文都说不顺溜,现在已经熟练掌握各种网络流行词。
  可见,学一门外语最好的办法,就是谈一个当地的女朋友。
  盛思夏羡慕他的的性情,自由随意,像个永远没有忧愁的大男孩。
  他自小便是家族的宠儿,也是女孩们围绕的对象,他父亲是法国和意大利的混血,Clint既有法国人的浪漫,也有意大利人的多情。
  当他用那双湛蓝眼睛,捧着盛思夏的脸,专注地用法文向她说着什么,就像缠绵的情话,给陌生的房间,都施了咒语。
  “你说什么?”她声音都放柔几分。
  他换上中文,一本正经道:“我说,你的黑眼圈真的很重。”
  “去你的!”她一掌推开他的脸。
  来到酒店,她即刻换上一次性拖鞋,厚实棉软,让她想起,昨天她在傅亦琛的车里,将双足解放出来,那一刻的舒适。
  从冷柜里取出两支冷饮,撕开薯片,她躺到沙发上,好没形象,又好自在。
  “来,说点不开心的事情,让我开心开心。”
  Clint仰头喝水,动作太急,水流下来,他不甚在意地擦掉,“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被甩了。”
  “就这样?e on,我薯片都拆了,你就让我听这个?”
  她简直毫无人性。
  Clint生活在美国,在去年的万圣节派对上,认识了一位中国留学生。
  之后一个月,他们像寻常的曼哈顿男女那样,约会,调情,不确认关系,也不说爱,即便他们共享亲密的夜晚和清晨。
  女孩是交换生,为期一年,今年夏天回国,和他断了联系,国外一切社交软件停止更新。
  Clint对她的了解,只有学校、专业,以及她在国内的城市。
  没有她的电话,他甚至不知道她的中文名。
  “所以你这次来,是要寻找失踪人口?”她用幽默,掩盖惊讶。
  偌大的城市,数千万人口,他有足够的钱,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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