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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夜蝶-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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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不知悔改。顾永昌不止一次在外公开说“倘若不是看他娘死得可怜,早把他赶出门自生自灭!”

“另外,还有个林晨枫,并非顾家亲眷,是顾维崧在英国的大学同学兼同龄好友,据说是在英国的一位风流华桥富商和交际花的私生子,却又从小父母双亡,辗转多个收养家庭。和顾维崧一同从英国来上海谋求发展,如今客居顾公馆,在洋行做事。其人俊美潇洒、风流倜傥,来上海没多久,就惹下一堆桃花债。擅长在姑娘面前花言巧语,是名副其实的风流浪荡子。性格为人和“正人君子风范”的顾维崧实在是天差地别,以至于很多人都诧异此二人竟然也能成至交。”

陈兆轩说到这里停顿一下,半晌,才又道:

“顾家还有个重要人物叫成守坚,是顾永昌的异姓结拜兄弟,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出身贫家。当年顾永昌白手起家,此人一直追随左右,是顾永昌事业上的左膀右臂。却多年不曾婚娶,亦无子嗣。出入顾公馆无任何避讳,顾家少爷小姐见了他都要尊称一声“阿坚叔”。”

“顾家偌大产业,主要还是靠茂昌土行——全上海屈指可数的几家大土行之一。也是因为土行生意,顾永昌多年来结交黑白两道,都颇有一番势力。金姑娘现在知道自己要面对着怎样的仇家。想复仇,可真不是个简单的事呢,必要时,也许需要不惜一切代价!”

    金萱垂下眼皮,并不搭言,低头看着报纸,半晌才道:“照片上的玉镯,正是娘留给我的。娘是绝对不会偷盗他人之物。我爹娘的死,也一定和这顾家大有干系。倘若要查清真相,势必要接触顾家。可是……顾永昌真是上海有头有脸的大老板,我一个外乡姑娘,倘若要接近顾家,如何接近,怎样接近?”

她抬头,看着陈兆轩。

陈兆轩开口道:“如之前所言,顾永昌名下,一家大土行两家纱厂。顾家的土行,想进去当职员,必须是知根知底且熟人引荐——他们对职员的来历都要查得清清楚楚。所以倘若是要进入土行的方式接近顾家,就算一时侥幸蒙混过关,时间长了,也难免被发现端倪。”

“至于纱厂,你一个外乡女子想进去当女工当然是轻而易举。只是……做女工也是底层,绝难有机会接触得了顾家人。更何况,纱厂的工头,多的是好色之徒。没什么背景又相貌不错的女工,多半难逃工头魔掌。”

金萱抬头看他一眼,又低头不作声。

“前两种法子都不可取,只剩最后一种方法——进大世界,以你的聪明美丽,很容易在大世界脱颖而出。然后,你有足够的聪明慢慢接触得了上海的上流社会。在上流社会闯出一番名堂来,再去接近顾家的老爷或者少爷,就非常容易了。”

金萱抬头盯着他。

陈兆轩摇头道:“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别人。我只是给你一个建议,又不是让你去青楼卖身。大世界的姑娘,完全可以卖艺不卖身。我能听出你有个好音色,稍加雕琢,去大世界登台献唱也不是问题。歌唱方面,可以由雪枝姐来帮助你。而且雪枝姐在大世界很多熟人,由她引荐你进大世界,也不是什么问题。”

“我可没答允去大世界!”金萱正色道。

“那你可有什么更靠谱的方式去接近顾家彻底查清爹娘被害真相以及成功报仇?”陈兆轩质问。

金萱不言语了。

陈兆轩点头道:“你一时不能接受,也在情理之中。给你几天时间,自己慢慢考虑清楚。考虑清楚了,再来告诉我你的决定。”

他转身往门外走去。金萱突然道:“请留步!”

陈兆轩停步回头。金萱快步到他面前,问道:“我爹娘……如今在何处?”

“之前已经说了,是个稳妥的所在。你也不用多问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因为……我在等着你能成功报仇那天,再带着复仇的结果护送你去祭奠被仇人害死的令尊令堂!”

“你在故意胁迫别人!”

“你果然是个聪明姑娘!”

“其实你很卑鄙!”

“随你怎么说,我不介意您的看法。只要最终能成功复仇,我姓陈的倒是不介意做个别人眼里的卑鄙之徒!”

小院中,两人面对面地站在一处,金萱死死盯着对方。






第12章 互相利用
“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告诉我你的最终决定。”陈兆轩说着,突然客气一笑,继续道:“你是个聪明识大体的姑娘,其实用不了三天。最多三天,你自然能考虑得清清楚楚。另外,我要说明,倘若金姑娘决定进大世界历练,本人会在暗处,尽可能地保护金姑娘!先行一步,就此别过。”

陈兆轩说着,在午后的阳光下,突然脱下帽子,以绅士式的姿态对金萱一鞠躬,然后转身往小院门外走去。

“请留步!”金萱在他身后道。

陈兆轩停步,回头,见金萱低着头,分明在考虑什么。

他没有开口,就这么静静等待。

她终于抬头,开口问:“倘若我进大世界,陈少爷确定能保得了金萱的周全吗?”

“我会尽已所能。”陈兆轩模糊回答。

“原来陈少爷也不能打包票,虽然如此,我也接受陈少爷的意见,以歌女的身份进大世界,再设法接近顾家。”金萱点头道,“你说得对,这也许是目前为止,接近顾家唯一的机会。”

“金姑娘果然爽快人!”陈兆轩赞道,又回头问祝雪枝,“依雪枝姐看来,金姑娘嗓音如何?”

“已经听过金姑娘的嗓子,分明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只要严格训练,用不了多久,足以在大世界登台献唱。”祝雪枝赞道。

“冒昧问雪枝姐,用不了多久……是多久?”陈兆轩继续问。

“三个月,即可。”祝雪枝回答道。

“三个月……有些久了,一个月,可以吗?”陈兆轩继续问,见对方分明有些踌躇,又接着道:“这位姑娘,可是精通英文呢,倘若用一个月时间训练,唱英文歌,是否足够在大世界献唱?”

“倘若是英文歌……一个月,我看也差不多。大世界的姑娘,长得美的、唱得好的虽然也多,但论到精通英文的,还真没几个呢。有一副好嗓子又能精通英文的,更是是基本没有。可惜了那些肯掏洋钱包的洋客人了。”祝雪枝笑道,“倘若是精通英文,再凭金姑娘的好嗓子,在大世界,倒是一项不小的优势呢。

金萱抬头看着陈兆轩,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懂英文?我想之前我从来没有说过。”

“当日见你有个洋人朋友,所以……想你必然精通英文。”陈兆轩含糊回答,并没打算说得太详细——将自己当日入狱亲眼所见也一股脑说出来。

金萱倒也没再追问,这些“细枝末节”,问得多了,其实意义不大。

“金姑娘就在雪枝姐的帮助下,练练嗓子。这段时间,倒是有劳雪枝姐了。”陈兆轩冲两人客气道。

“陈少爷——”金萱盯着他眼睛,问道,“其实当日你救我,只是为了寻到一个能助你复仇的帮手,对不对?”

“你的仇人,和我的仇人,其实也没多大区别。”陈兆轩回道。

“既然如此,你救我之事,今后我也不必去感激你。说到底,我们是为了共同的目的,互相利用罢了。”金萱仰头道。

陈兆轩突然笑了,笑道:“感激是什么?能助你实现最终目的吗?能让仇人不得好死吗?倘若是仅仅为了所谓的感激,没什么人会傻到冒着身家性命的风险去助他人实现什么目的的。除非……这个人有着同样的目的,甚至有着同样的背负,让她足以冒着未来道路不可预知的巨大风险……”

陈兆轩盯着金萱的眼睛,继续道:“你是个聪明姑娘,我也不必和你拐弯抹角。当对手势力够强大,这条复仇之路,势必艰险异常。我不勉强你,决定是你自己做决定。只要踏上这条道路,倘若自己有半点不情愿,势必极大加重风险。我要的,是你心甘情愿和我一起复仇。”

金萱盯着他,半晌,才道:“好,既然如此,正如之前所说,你我之间,也只是互相利用罢了!”

过了两天。

小屋内,陈兆轩送来的留声机在旋转着,悠扬乐声中,祝雪枝站在于留声机旁,穿着花缎旗袍,踩着高跟鞋,腰肢摆动,哼着歌谣,歌唱中还将眼风一阵又一阵往外抛。

纵然年华不再,依旧风情万种。

一曲歌毕,祝雪枝回头对金萱道:“登台献唱,不仅要让客人听到你的歌声,也要让客人见识到你的风情。倘若只是为了听歌,那许多身份尊贵的客人们又何必花钱买票。歌声,只是锦上添花。关键是你在台上一举一动,每一个眼神,都要能勾走客人们的魂魄!”

一时寂静。

半晌,金萱才道:“大世界的姑娘,都是这么唱歌的吗?”

“当然!”

“每一个如此唱歌的姑娘,都能红吗?”金萱继续问。

“能大红的,还是凤毛麟角了。”祝雪枝回道。

金萱笑道:“我倒是觉得,客人们倘若是为了见识风情,不一定得花钱买票到大世界看姑娘献唱。想红的话,台上表演是一种方式,台下的为人处世又是一种方式。之前雪枝姐也说过了,嗓子好又精通英文的姑娘,在大世界几乎没有。所以……用地道的英文唱歌,这已经是本人的一大优势,自然不同于其他很多姑娘。倘若再在歌唱中一举一动不忘施展风情……岂不泯然众人矣!”

“明然……众人?”没怎么读过书的祝雪枝分明没听明白。

“就是和其他人都一样了。”金萱继续道,“在大世界,想真正脱颖而出,光有好嗓子和地道英文,只怕还是不够的。还要有足够的特点,和其他人都区别开来。我倒是觉得,唱歌的时候,可以安安静静地唱。至于风情……当然不是不可能在台上表现风情,否则客人不如在社交界听大户人家的小姐们弹着钢琴歌唱。”

“金姑娘说得对极。”祝雪枝分明在赞同她的最后一句话。

“所以,我想唱歌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安安静静地歌唱。偶尔,一两个眼神,让台下的客人们都觉得是在看自己……雪枝姐有读过《老残游记》吗,那位白妞说书,只站在台上往台下那么定定一瞅,满台下的客人们都觉得这位姑娘是在看自己……只这么一瞅,胜过大世界所有姑娘在台上一举一动都不忘卖弄风情了。”

“听你说的当然是好的。只是……这么一瞅就能瞅到每一个客人心里的功力,只怕全上海也没几个姑娘能做得到。”祝雪枝笑道。

“也不见得没什么姑娘做不到。”金萱低头思量,半天,才道,“雪枝姐能不能帮我找一缸金鱼。金鱼要格外漂亮些的,游动起来好看的。”

“金鱼?如今时间紧迫,一个月就要把嗓子练得像模像样,哪有闲暇玩金鱼。”祝雪枝不解。

“虽然时间紧迫,也不可能一天十多个时辰不停地练嗓子。总有许多闲暇时间,不如看看金鱼游水,也能放松。”金萱道。

“也罢,既然你要格外漂亮的金鱼,我让陈兄弟帮你找就是了。”

第二天,陈兆轩亲自用车拉来一个大水缸,缸内有数十条美丽的金鱼。恰值晴天,太阳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绚丽多彩的各色金鱼游弋开来,格外好看。

金萱客气道:“多谢。”

祝雪枝笑道:“真是有劳陈兄弟了。”

“不客气。”陈兆轩点头道,“以后金姑娘还需要什么,尽管开口就是。”

金萱不再多言语,搬张凳子坐在水缸前,聚精会神地看起了金鱼。

“这姑娘,还真有闲情逸致。”祝雪枝摇头道。

“她自然有她的打算,不必多问。只看结果就是了。”陈兆轩说着,又从大衣下拿出一个纸袋,道,“这是为金姑娘找来的高跟鞋,据说是最新款式。”

金萱仍然在聚精会神地看金鱼。

祝雪枝代她收下纸袋,从中拿出高跟鞋,见是乳白色牛皮,鞋跟既高且细,鞋身曲线优美妩媚。

“果然是好一双摩登鞋。这样的鞋子,不知多少富家小姐会羡慕。就是不知道金姑娘穿着是否合脚。”

金萱终于抬头,见祝雪枝手中的鞋,点头道:“很摩登的鞋,我试试大小。”

她脱下了平底布鞋,换上高跟鞋。走开一步,差点摔倒——是陈兆轩伸手扶稳她。

“多谢。”金萱低头道,“我这个乡下姑娘,其实从来没有穿过高跟鞋呢。不过……我会很快习惯穿这种摩登的高鞋子,像许多时髦的上海小姐一样,自如地走。”

“这双鞋子,不仅是让你穿着走路的。这双鞋子,你还要习惯穿着它跳舞。”陈兆轩。

金萱抬头盯着他,眉头微皱。

陈兆轩:“你会跳交谊舞吗?”

“不会!”金萱直截了当回答。

“那就跟我学!不过,你得先习惯穿这样的鞋子走路。”陈兆轩继续道,“最多给你三天时间,穿高跟鞋如同穿布鞋一般自如。三天后,我来教你跳交谊舞。”

金萱盯着他,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说出来。

陈兆轩叹口气:“我知道我刚才说话过于武断直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压根没问过你的意见。不过,我认为不需要多问意见。你以后是要设法进入上海的上层社交界,不能穿着高跟鞋跳交谊舞怎么行?不仅是交谊舞,你还要学会像很多上海时髦的少爷小姐那样打网球,学会上海富太太们普遍都喜欢的打麻将牌。以及为了你自身安全,你还要学会用枪……你要学的东西多着呢。时间紧迫,一样一样来。如今,除了跟着雪枝姐练歌喉外,就是学会穿高跟鞋跳交谊舞。接下来两三天,你要尽可能穿着高跟鞋。三天后,我会再来。”

陈兆轩说着,向金萱和祝雪枝颔首致意,然后转身上马,就此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发文一周,字数刚过四万。目前总点击率总点击率270+,评论2,收藏5!
唉,果然新人新文,尚未有任何榜单的前提下,冷题材就这么……凄冷吗?
看眼前的凄冷的数据——抱膝,蹲西伯利亚的冰窖中抖一抖。





第13章 摩登女郎
祝雪枝在月光下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半天,才回头对金萱道:“陈兄弟虽然说话直接,但他这人向来不拖泥带水。金姑娘我看你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我看你们都是为了大计,就不必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小问题了。陈兄弟的苦心,希望金姑娘能理解。”

“雪枝姐不必多虑。陈少爷一心为大局,金萱自然明白。”金萱点头道。

“那我就放心了。对了,你今年多大了?”祝雪枝问。

“二十二岁。”

“那比陈兄弟小五岁呢,喊什么少爷,以后直接喊陈大哥好了。唉,你们年轻人就好啊。至于我啊,人老珠黄了,比陈兄弟足足大了五岁呢。”祝雪枝叹息。

“雪枝姐看着还真不像过三十的人,我只道比我大四五岁罢了。”金萱笑道。

“唉,金姑娘果然会说话。算了,不提这年龄了。早晚照镜子,皱纹是骗不了人的。”祝雪枝手摸眼角鱼尾纹,笑着直叹气。

三天后,陈兆轩果然再次来到小院。

月下,金萱扶着门框站着,穿着高跟鞋,向前走几步,眉头微皱。

祝雪枝门外道:“都说了,脚磨破了皮,就姑且换双布鞋养一养。你这双脚啊,分明从来只穿软底布鞋,这咋一下穿高跟鞋,三天磨破三层皮,让你早些换下,你还不换。早晚穿着高跟鞋不离脚,也不管破皮处都磨出血来。”

“破点皮,都算不得伤,不碍事的。时间紧迫,我得早些适应这洋鞋才是。”金萱道。

“陈兄弟,你看……”祝雪枝唉一声道。

“金姑娘说得对,破点皮,不算伤。时间紧迫,金姑娘得尽快适应穿着高跟鞋跳舞。”陈兆轩点头道,“我带了伤药来,先帮金姑娘敷上点。”

他自然而然拉起金萱的手,走到屋内。金萱坐在一张椅上,脱下一双高跟鞋,一双赤足上果然多处青紫,两三处磨伤。

陈兆轩蹲下,将怀中的伤药,细细敷在她脚上。

两个人,都没有多余的废话。

祝雪枝站在门外,看着二人身影,摇头说一句:“这二位,果然是做大事的,不拘小节!”

敷完了药,陈兆轩抬头看着金萱,道:“可以了吗?”

“可以了。”金萱点头。

说着,她已然将一双赤足撑回到高跟鞋内,站起。

陈兆轩亦站起,拉着她的手,走到小院内。回头向祝雪枝示意。

祝雪枝打开留声机。

优美的华尔兹响起。

陈兆轩一手扶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握紧她的手。然后示意金萱将一只手搭在自己肩膀上,低声说着步法,两人随乐声同时向左滑出一步。

“很正确。你是个聪明姑娘,也许今天晚上,很快就能学会几支舞。”陈兆轩点头鼓励,抱着金萱,悉心指导。

乐声中,两人在月光下共舞。

金萱的舞步,也从一开始的生涩到渐渐娴熟。在陈兆轩的带领下,舞姿越来越潇洒自如。

一个高大英俊,黑色的风衣礼帽;一个高挑美丽,白色旗袍高跟鞋。两人相拥共舞,宛若璧人。

“年轻真是好……”祝雪枝站在阴影处,目不转睛地看着月光下共舞的一对年轻人,不由得轻声一叹。

多日后。

旗袍高跟鞋,再撑一把洋伞。只缺少烫发,如今的金萱,走在街头,俨然摩登女郎的派头。

这是死里逃生的金萱,第一次走上人来人往的街头。

贩夫走卒,学生职员,中年老年……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男人,倒有不少回头多看几眼身段高挑又穿戴时髦的金萱。

金萱却只是撑着洋伞垂着眼皮,并不曾多看任何路人一眼。

祝雪枝在旁有些沉不住气:“金姑娘,是你说的,眼神练得差不多了。所以特地带你到街头一试……可你老这么低头走路,什么时候才让我和陈兄弟见识一下……”

金萱回眸,见不远处,陈兆轩抱着胳膊倚墙而立,看着自己,只是轻轻摇头。

金萱突然抬头,电光石火的一刹那,漆黑的眼睛,已经望向街头多人。

一胖一瘦两个男人撞了个满怀、一个老年男子打了个趄趔、一名中年男子一头撞在树上……还有个担着青菜担子的小贩只因不住地回头,一头栽进了路边的水沟里。

金萱垂下眼皮,继续撑着洋伞安静地走路。

祝雪枝在旁笑得直摇头。

陈兆轩在二人身后鼓起了掌。

不到一个月,不仅歌声像模像样,各类舞步亦娴熟。

陈兆轩专门找到一套格外素雅的白色旗袍,加上崭新的乳白高跟鞋,将金萱打扮得如梨花堆雪。 

祝雪枝在旁赞道:“金姑娘这身新衣裳穿出去,谁见了不说是个时髦的俏佳人。只是还没有烫发,稍显美中不足。”

“烫发倒不十分必要。在大世界的登台造型,不一定非得烫发。”陈兆轩又回头对金萱道,“几天后你就要去大世界见余经理……想在大世界登台,都得过余经理那关。不过我相信对于你不是问题。在这之前,你最好先学会用枪。”

陈兆轩拿出一乌黑锃亮的小手 枪递给金萱,金萱拿过,只觉得枪身虽小巧,但握在手中倒也沉重。

“是德国制的小手 枪,我用化名从黑市上买来的,就算手 枪失落,也查不到你我头上。这把手 枪你拿着防身。首先得学会用枪。”

陈兆轩举手示范,模拟拿枪的动作。

金萱于是举起手 枪,对准远处一棵树身上的红心靶。

“枪中有子弹,对准中间那个红心,按动板机。”陈兆轩开口。

话音刚落,砰一声大响,金萱不由得倒退一步,只觉得虎口震得生疼,耳中还嗡嗡直响。

再看靶心,丝毫未损。倒是靶上二三寸距离,树身上一个崭新的弹孔。

她的脸色变得苍白,很快又归复如昔。

“很好,第一次用枪,你表现得还算镇定。没打中也正常,短期内不可能训练你到百发百中。你现在要做到的,就是用枪的时候,不要惊惶失措乱了方寸,还有切忌不当的时候枪走火,即可。”陈兆轩点头道。

金萱举着手 枪,枪口突然对准了陈兆轩。

祝雪枝立刻跑上前,又不敢凑得太近,在旁唉一声道:“金姑娘,你这是又做什么?”

“我爹娘……如今葬在何处?”金萱举枪质问陈兆轩。

陈兆轩盯着她。

“刚才的问题,倘若你不回答,我想我会真的开枪!”金萱威胁道。

话音未落,黑影一晃,陈兆轩转眼欺至她面前,金萱只觉得手腕一痛,手中枪竟已被对方夺下!

“同样的错误,你已经犯了一次,如今竟然犯了第二次。下次,你想拿枪威胁别人的话,首先要做的,是利用近距离的优势开枪将对方打伤倒地,没有了反抗或者夺枪的余地,然后再退后几步,在合适的距离范围内再来拿枪威胁人,记住了吗?”

陈兆轩握着手中的枪,近距离面对金萱教导。

金萱咬紧嘴唇一言不发。

“刚才的话,记住了吗?”陈兆轩继续道。

金萱低头,咬牙道:“记住了!”

“记住就好!”陈兆轩点头赞许,又摇头道,“我刚才的话,只限于你面对一般的庸才。倘若是够强劲的对手,先开枪打伤别人再威胁别人的做法,决不可取。倘若你是面对我想先开枪……只怕你还没开枪,我手中枪的子弹已经射穿你拿枪的手腕……甚至有可能干脆一枪击中你的头部。怎么,你不信吗?”

金萱不言语。

陈兆轩左手拿着德国小手 枪,右手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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