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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夜蝶-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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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萱不言语。
陈兆轩左手拿着德国小手 枪,右手手腕一抖,转眼又握紧大一号的手 枪,然后抬右臂对准树身靶子,砰砰砰接连五声枪响,枪枪击中靶心。
“金姑娘,你现在可以去看一下靶子——见识一下陈某人的枪法。”陈兆轩客气道。
“陈少爷自然用枪如神,金萱不必见识也知道。”金萱冷冷道。
“你最好还是去看一下。”陈兆轩坚持。
金萱看他一眼,终于还是走过去,走到靶前,以为会看到五个弹孔,然而——
却分明只到一个弹孔,在靶子最中心位置。
她明明看到陈兆轩接连五枪,都射中靶心。
金萱不由得瞪大眼睛,仔细看着唯一的弹孔。
“五粒子弹,都射在一个弹孔里。如何?以陈某人的枪法,想在你开枪前先行击中你拿枪的手腕,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陈兆轩在身后道。
金萱回头看着他,脸色发白。
“以你的现在的身手,想拿枪威胁别人,哪怕是比我差得多的,也是远远不够呢。小心威胁不了别人,就先栽了自己。给你手 枪,是给你防身用的,不是给你用来威胁别人的。否则小心在大仇得报之前,就已经非死即伤。”陈兆轩继续道,“现在,继续老老实实的练枪。不指望练成什么枪法,只是让你练到用枪自如,而已!”
金萱只有老实回到原处,接过陈兆轩递过来的小手 枪,重新对准靶子。
砰砰接连三声枪响,一枪在靶外,一枪在靶内,还有一枪在靶子边缘处。
陈兆轩出手端正她的手臂用枪姿势,在她耳边道:“你放心,你爹娘如今葬在稳妥的所在。待大仇得报,我自然会护送金姑娘去拜奠令尊令堂。”
金萱目不斜视,什么也不说,突然扣动板机。
砰一声枪响,这一次,子弹正中靶心——距五个子弹钻出的唯一弹孔,约一个铜板的距离。
作者有话要说:
从下一章开始,女主就改名“白蝶菲”了。
第14章 顾公馆
数日后,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
陈兆轩再次纵马来到小院,见金萱已然站在院中。
一身素白的乔其纱旗袍,踏着白色高跟鞋。乌黑的头发梳成两根麻花辫,发间只插着一朵白色小雏菊。
“今晚就要去见余经理,我劝金姑娘好好打扮一番,她偏偏不肯。还说这样反而别致。这一身白衣……虽说大世界是个摩登所在,可也不见得完全不讲究不忌讳。”祝雪枝为难道。
“我倒是觉得金姑娘有理。大世界的余经理,什么姹紫嫣红没见识过。这一身素白,倒也不落俗套,反而别致。说到讲究忌讳……如今大城市中上等人家,摩登一些的,嫁女儿,反倒是仿西洋穿白婚纱的居多。这个也成不了大问题。不过到大世界,金萱这个名字……以后不能再用了。金萱二字,十有八九被仇人所知。得尽早定个新名字才是。金姑娘可曾有新名?”陈兆轩客气问。
金萱一怔:“新名字……倒还真没想。”
说话间,陈兆轩已然盯着她的发间。
只见乌发间的那朵小雏菊,已然落了一只白蝴蝶。
其实也只是一只寻常的白蝴蝶而已,大小形态都没什么奇异之处。只是如今落在乌发间、鲜花处,倒也新奇有趣。
蝴蝶的翅膀,一颤又一颤。
金萱因陈兆轩的目光而随手一掠乌发,那只白蝴蝶立刻振翅飞起,转眼飞出小院,消失在远方。
“白蝶飞!”陈兆轩脱口而出,“白,白雪之白;蝶,蝴蝶之蝶;飞,飞翔之飞。不如以后你就叫白蝶飞。”
“白蝶飞……这个名字倒也好听,又不落俗套。只是我觉得这个飞字不太好。不如……”金萱略一思索,道,“不如菲,芳菲菲其弥章之菲!”
“白蝶菲……这个名字更美。白蝶菲也可以做你在大世界的名字。凭你的聪明和美丽,假以时日,白蝶菲三个字,会响彻上海滩!”陈兆轩道。
金萱低头不言语。
祝雪枝在旁代金萱道:“托陈兄弟金口了。我看以金姑娘……哦,不对,以后得叫白姑娘了。以白姑娘的资质,总有一天,会成为大世界最红的歌女。”
阳光灿烂,白色的蝴蝶在远处芬菲的花间,翩翩飞舞。
从此以后,上海少了一个“金萱”;
从此以后,上海多了一名从大世界走出来的“白蝶菲”。
只是此时此刻,小院中的三人,无论是陈兆轩和祝雪枝,还是白蝶菲本人,都没有料想到——歌女白蝶菲在大世界的初次登台,就轰动了整个上海滩!
当晚,以祝雪枝远房亲戚的名义,在“雪枝姐”的引荐下,白蝶菲初次得见大世界的余经理。
“我这个远房表妹,也是可怜。本来也是体面人家的小姐,就是……当爹的做生意失败吞鸦片自杀,当娘的被债主们逼债惊吓到,一病不起身亡。刚刚送葬了父母,又被债主之一的堂兄弟逼嫁一个七十多岁的老财主做小的,就因为那个老财主出的财礼最多。可老财主之前连娶五房姨太太都跑的跑,死的死,都说是大太太善妒容不下人。这真嫁过去做第六房姨太太……哪里活得长久?这也是没了办法了,才跑到上海投奔俺这个没怎么见过面的远房表姐。我这个可怜的表妹啊,当年定的未婚夫还说在城里读完大学就来娶她,结果家里一出事,那个负心汉立刻说是和大学女同学好上了不承认这门亲事了。唉,表妹虽说身世可怜,却也很有志气。说爹欠下的债,理当归还。为了赚钱还债,情愿来当歌女。对了,我这个表妹啊,还说得一口英文呢,还是教会女中毕业呢。”
祝雪枝按照白蝶菲之前编织的“故事”,一板一眼地说与余经理,想到自己的凄苦身世,竟也不由得流下些许眼泪。
余经理对新来姑娘的凄苦身世,并不十分在意。只是打量着白蝶菲,见这个年轻姑娘虽说脂粉不施又一身素服,倒也是天生的美人胚子,打扮也别致——至少在大世界算别致。
“真的会唱英文歌?”余经理询问,“是否可请白小姐一展歌喉?”
“当然!”白蝶菲落落大方,当即唱起了一支事先练好的英文民歌——《夏日里最后的玫瑰》。
一曲歌毕,余经理鼓起了掌:“嗓音不错,英文更地道。这嗓子虽说能听出缺少长期专业训练,但也算是一块璞玉了。你现在就可以来大世界了。不过得先准备几套演出服。对了……看你的名字叫白蝶菲,这个名字既美且别致,是否可以做在大世界歌唱时的名字?”
“当然!多谢余经理夸奖。”白蝶菲笑道。
“如此甚好。我会安排人为白小姐量体裁衣。至于演出服嘛……大世界的姑娘们,穿红着绿的多了去了。我看白小姐这一身白衣就很好,若要俏、一身孝,白小姐的演出服,就以白色为主。”余经理点头道,“白小姐如无他事,还请耐心等候。一星期后,最多两星期,如无意外,就能定好白小姐初次登台的黄道吉日。”
十多日后,清晨,顾公馆。
镜前,乌黑的短发梳得一丝不乱,只一缕黑发微微下垂,堪堪地遮住了额头上那道车祸留下的浅浅伤疤。高大的身材,宽而厚实的肩膀,撑起一身深灰色条子花呢西服,条纹领带,白衬衫,黑皮鞋。西服口袋上,插着一只金笔,算是唯一一件惹眼的装饰。至于腕间瑞士白金手表,大部分时间,都隐藏在袖内。
镜前的顾维崧,丰神俊朗,仪表非凡。很多人都说,全上海滩,唯有顾家大少爷才能将一身英式西装穿得最出味。
对镜整理,确定自己仪容上没有半点问题。才“整整齐齐”地走出房间。
走廊里,习惯性地敲隔壁房间的门,手指刚刚叩在门上,又收回。
住在自己卧房隔壁的晨枫,昨晚刚搬离公馆。
顾维崧在好友卧房门前站了一小会儿,转身,独自走下楼。
餐厅里,衣冠楚楚的顾老爷和黄太太在吃早餐,不见晨枫,也不见妹妹。
顾维崧坐到桌前自己的位置上,笑道:“妍儿还在赌气不吃东西啊。”
顾维崧和顾唯妍的生母——黄薇澜,没好气道:“咱们大小姐在房间里闹绝食呢。哼,她以为她藏在房间里的点心和饼干别人都不知道呢。”
顾永昌从当日的报纸上抬起头,看妻子一眼,责备道:“光吃点心饼干怎么能行?妍儿一整天都没好好吃东西了,送过去的水果和粥全都扔了出来。你这个当娘的,不说心疼自家女儿,还说风凉话!”
“咱们女儿,就是被你这个当父亲的宠坏了!”哪怕当着自已儿子,黄薇澜也不好过于“抢白”丈夫,只是唉一声,道,“我是一直担心妍儿,脾气宠成现在这个样子……在自家也就罢了,可到了外面,说话从来不知个轻重,动不动就得罪人……女儿大了,总不能在家里呆一辈子。我是着实担心她这个脾气……不定什么时候会吃亏。”
“怕什么!”顾永昌一合报纸,哼道,“凭她以后嫁到谁家去,我看谁敢欺负我顾永昌的女儿!最多不过,有我和崧儿在,供养她一辈子!”
黄薇澜不作声了,顾维崧也低头不作声。几名下人在餐厅角落垂手侍立,更是屏气凝神。
一家之主开口,至少在公馆内,向来无人敢违逆。
顾永昌抬头问儿子:“你的朋友,已经搬出去了?”
顾维崧低头道:“晨枫昨天说在洋行附近的弄堂里看到一间干净房子,很是喜欢,当时就租下了。他说这样每天步行上班也方便。”
黄薇澜叹道:“搬出去也好。你这个朋友呀,啥都好,就是太爱招惹年轻姑娘。听说外面已经有好几家未出阁的小姐,为他争风吃醋惹出事端。这样的人啊,真是让姑娘家的父母操心。”
顾永昌咳嗽一声,道:“不是我们赶人……实在是有个外人在公馆里,多少有些不方便。”
林晨枫自从随英国大学同学兼至交好友顾维崧来上海,原本一直客居顾公馆,公馆上下都尊称其为林少爷。林少爷俊美潇洒,性格又颇有些风流,来上海没多久就惹下一堆桃花债。不过从未累及顾公馆,林少爷的私事,顾家人原本也不理论。
只是……如今年已十八的顾家大小姐,最近都喜欢拉这个哥哥的好友作陪——纵然林少爷在顾家小姐面前那是十二分的规矩、道学士一般的拘泥,在外爱在其他姑娘面前说的花言巧语,更是从来不会在顾家小姐面前说半句。
林少爷再怎么风流倜傥,也不会在顾家人面前乱了分寸。应了顾家习俗,哪怕出卧房吃早餐,也是一身西装革履穿戴得足够整齐了才来到众人面前。
只是昨天早晨,大概是林少爷睡迷糊了,穿着睡袍胸前敞开一大块就打着哈欠就出门吃早餐,临进餐厅才“醒悟”,当时就冲桌上顾家老爷太太及大小姐一鞠躬,连说失礼,赶紧跑回卧房换衣裳。
一次小小的失礼,本来也没什么。
只是顾唯妍在餐桌上突然说出这么一句:“原来晨枫哥哥穿睡袍的样子,也这么好看!”
当时的顾家老爷太太就变了脸色。顾永昌是永远不会说宝贝女儿半句不是;黄薇澜却当着几个下人的面喝斥女儿“说话还是这么不知分寸一点儿也不顾及千金大小姐的体统!”
等顾维崧下楼时,挨了一句“重话”的顾唯妍已经赌气跑回自己的房间。
林晨枫很快得知事端,找个缘由,早早离开公馆。
第15章 如梦境遇
得知林晨枫当晚就在外租好了房子准备搬出公馆,顾唯妍认定是父母“赶走了晨枫哥哥”,大怒之下,宣布绝食抗议!
不过全家人都知道大小姐房间里的各色点心饼干零嘴儿外加牛奶清水足够吃喝好几天,所以也没人真的担心。
最多大小姐在自家房间里吃两天饼干点心,到时候让大少爷或者林少爷劝劝她,自会出门好好吃饭。
“这个妍儿啊,真让人操心。许家少爷那么好的人才,偏偏说人家又笨又土……前几天许家少爷还来约妍儿看电影,妍儿偏不,非要拉上那个林晨枫去跳舞场。林倒也伶俐,说是已经和别家小姐约好了,硬是推掉。妍儿还为此发一大通脾气,却还是不肯应了许家少爷的约。唉——”
顾永昌内心惋惜,抬头又问长子:“怎么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许家大小姐了?”
顾维崧低头不作声。
黄薇澜冲老爷笑道:“你还不知道许老爷那份脾气。前段时间拘着他们家大小姐不让见崧儿……这事在上海社交界都传遍了!老爷我真是不明白,上海的好人家姑娘多了去了,姑娘家人,像许老爷这么怪脾气的,只怕全上海都找不出第二个了。老爷再三向许家求亲,不知多少人家都在看咱们的笑话……”
“放肆!”顾永昌将手中报纸往桌上重重一拍,恰恰打翻一碗滚烫的鸡汤。
黄薇澜不由得哎哟一声,抬起胳膊,却已然来不及。鸡汤泼洒在衣袖间,手腕一片红了一大片。
顾永昌见此变故,不由得一呆,脸上的歉然之色,却是一闪而过。
顾维崧一下子从桌前站起,捧起母亲的手。当下道:“妈,我陪你去医院。”
“这点小小烫伤,还用去医院?打个电话叫个大夫过来就行了。这么大老远跑去医院,没的让人看咱们顾家的笑话。”顾永昌冷淡道。
“你以为别人就没少看顾家的笑话吗?”顾维崧抬头,盯着父亲道,“整个上海早就都知道了我们顾家向许家几次求亲被拒,上海不知多少人家都在议论许家老爷是嫌弃我们顾家是没有根基的暴发户。父亲你再三被拒绝后,竟然还要我去约人家小姐!还嫌别人看的笑话不够?”
周围静得可怕!
这也许是顾维崧第一次对父亲如此不“恭敬”!
下人们继续屏气凝神。黄薇澜脸都发白了,抬头瞪了儿子一眼,喝斥道:“还不快向你父亲道歉!”
顾维崧却只是拉着母亲往外走:“我们去医院!”
身后顾永昌的声音:“你给我站住!”
顾维崧站住,却并不回头。黄薇澜拉住儿子的手,低声喝斥儿子:“快向你父亲道歉!”
顾维崧兀自朝门外站着,纹丝不动。
盛怒中的顾永昌喝令门外保镖:“把大少爷拉到自己房间,关他禁闭!”
门外众保镖蜂拥而入,站在大少爷面前,却又谁也不敢真的造次。只是集体弯腰向大少爷赔笑:“大少爷,您看……是不是不要为难我们这些当差的……”
黄薇澜第三次说:“崧儿,老爷只是一时生气。你好歹道个歉,认个错!老爷自然不会跟你一般理论的。”
顾维崧终于转身,冲餐桌突然一鞠躬,一言不发,然后转身向门外走去。
“大少爷——”众保镖集体拦在门前,赔笑道。
每一个保镖腰中,都别着枪。当然,此时此刻,没有人敢真的冲大少爷拔枪。
谁也没有料想到,大少爷突然伸手,从一名保镖腰中拔出枪,举枪指着保镖的头——
众保镖集体退后。
从来没有人,见识过大少爷这般可怕的样子。
持枪大少爷脸上的杀气——倘若此刻真的会对准一两个保镖的头开枪,也难说。
顾维崧持枪走出缺口,大踏步走出公馆大门,就此离去。
顾永昌怒极反笑,冲太太笑道:“看你生的好儿子!”
黄薇澜低头不作声。
顾家两个儿子,小的那个,从十六七岁起就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最近又迷上个什么绮虹楼的头牌姑娘,干脆吃住在青楼,断了他的经济往来也没用。这个不肖逆子,根本就是个赌场好手!
至于大的这个,从小到大,简直挑不出半点毛病,上海社交界早有“生子当如顾维崧”的说法。
可如今……连这么个令上海滩几乎所有名门望族羡慕的顾家长子,都当众忤逆自己。
顾永昌脸上不动声色,心中怒气暗增。
晌午。祝雪枝和白蝶菲共同居住的小院。
“今晚,是你初次登台。按道理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枪姑且不要带在身上,我按时出现,混在看客中,某一个角落。”
陈兆轩对白蝶菲如此说。
“上海晓得陈兄弟是许公馆重要人物的,大有人在。陈兄弟倘若独自出现在大世界,难免被人看到再去许家嚼舌头。”祝雪枝在旁说。
“倘若我独自去大世界,自然去乔装。今晚许老爷要和重要客商去酒楼谈生意。我姑且混去大世界,也不碍事的。”陈兆轩道。
“也罢,有陈兄弟在,金姑娘自然得保无恙。”祝雪枝道。
马路上,几名顽童将手中点燃的爆竹到处乱扔。引得行人们纷纷闪避,还有人没好气地骂“谁家的孩子,怎么没有大人管教,这般顽劣!”
说话的是个穿着靛蓝底茜红纹衬绒旗袍的年轻姑娘,容颜秀美,体态微丰,一颗小爆竹在她附近爆炸,吓得她后退好几步,抬头冲几个顽童呵斥。然而这句呵斥竟然引得众顽童恶作剧式的纷纷将手中的爆竹扔向她。
年轻姑娘吓得连连闪避,一跤摔倒。
众顽童纵声大笑,转眼集体止住了笑声。
路边行人们的惊呼声。
原来有顽童将手中爆竹扔到了一匹高头大马的马脸上,马儿原来拉着大车停在一边,如今登时发狂,拉着大车冲到马路上。
马路上本来行人不多,如今仓惶闪避。唯有跌坐在路上的年轻姑娘,转头看到发狂的马儿冲自己冲来,一时间吓得脸色惨白,竟然没了力气站起来。
众人集体惊呼声中。
一个灰色身影突然冲到马路中间,抱起明显吓呆的姑娘滚到路一边,堪堪地避过了发狂的马儿拉的大车。
惊呼声渐止,众顽童一哄而散,路边不多几个行人围拢上来。
身穿深灰色高级西装的年轻男子,一望即知是富贵人家的少爷,兀自抱着怀中的姑娘,倒在地上。四目相对,姑娘瞪大一双秀目,眼不眨地盯着他。
“你没事吧。”年轻男子成熟宽厚的声音,很快松开手,自行站起,拍拍身上的灰土,抬头见姑娘兀自在地上呆呆看着他,当下伸手,握住了对方的手。
“没事吧。“年轻男子再一次体贴地问候,“是不是……腿脚受伤了?”
姑娘握紧他的手,一下子站起,向旁走两步,道声:“没事,没受伤,哎哟——”
她差点又一跤摔倒,幸得旁边年轻英俊的少爷一把拉住她。
“人没受伤,只是……鞋……鞋受伤了!”姑娘回头面对他英俊的脸,语无伦次道。
年轻男子低头看着她的脚下——一只淡红色洋皮鞋,已然断跟。
他又抬头,见斜对面恰巧一家鞋店,当下对姑娘说“等一下,我很快回来。”
他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回,再回来时,一双崭新的茜红色洋皮鞋。
“试试,看合不合脚。”男子弯腰将手中的时髦的新鞋放她脚下,姑娘一呆,竟也没推却,下意识地伸脚入鞋内,刚刚合适。
“鞋码没弄错。”男子回头冲她笑。
姑娘本来想说什么,见他如此英俊笑脸,竟然又呆住了。
“人没事就好。”男子点头,然后转身就走。
“哎——”姑娘冲他背影喊。
他回头,见姑娘站在原地,焦急道:“刚刚你救我了一命,怎么好再让你破费?”
“这没什么的,不必客气!”男子冲她笑,又转头走开。
“对你说来当然没什么,可是对我来说……对我来说……刚刚在鬼门关兜了一圈回来。恩人,你叫什么名字?”姑娘焦急地喊。
“我的名字,不足挂齿。”恩人这样回答。
一辆电车驶过,恩人跳上了电车,就此离去。
“哎——”
穿着崭新的皮鞋,站在马路一边的孙娇茜,看着电车渐驶渐离,渐渐远去,突然忍不住哭起来。
可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
刚才的一切,仿佛梦境。如果不是低头看到脚上一双“真实”的茜红色洋皮鞋,她简直以为刚刚经历的……是自己在做梦。
梦一般的人,梦一般的境遇。
刚刚那位衣冠楚楚的英俊青年,完美得就像个梦。来去也像一个梦。
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救了自己一命,却只有寥寥几句言语,再留一双美丽的鞋,却……不曾留下他的名字……关于他身份来历的任何信息。
路边几个行人都感叹“姑娘好命遇到好人”,但寥寥几人竟也说不出他的来历。
几名乱扔爆竹的顽童被家里大人抓着责骂责打嚎啕大哭,拉大车的马儿被寻来的主人牵着垂头丧气往马路另一边走。
孤零零站在马路边上的孙娇茜,一个人哭了很久,然后脱下脚上一双新鞋,抱在怀里,赤足跳上电车,也就此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是顾维崧和孙娇茜初遇的场景,下章就是顾维崧和白蝶菲初遇的场景。
顾维崧和这对闺蜜,各种剪不断理还乱。
呃,总之这文的剧情会越来越狗血的!
关于文名——
原本文名是《蝴蝶千金》,自己又想了诸如《金粉夜蝶》、《千金复仇记》……诸如此类,被各路筒子们集体反对,都说文名不适合网络连载。
自己实在想不出什么像样的文名。倒是碧水自荐贴中,有位不知真身的披马甲筒子好心建议《上海滩名媛上位记》,只是晋江后宫建议文名最好不要超过七个,于是个人就在那位马甲筒子好心建议上,删掉三个字,只截取后面五个字,改文名为:
《名媛上位记》
应该更适合网文连载风格。
初次混网文的菜鸟小真空,多谢大家的提醒。
多谢碧水上那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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