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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夜蝶-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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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上位记》
应该更适合网文连载风格。
初次混网文的菜鸟小真空,多谢大家的提醒。
多谢碧水上那位不知名的筒子的文名建议。
第16章 大世界歌女
乘坐电车的顾维崧,因为衣饰的华贵与仪表出众,引得车内多人频频回头。他在车窗外看到影院的招牌,很快跳下车,步入电影院。
方才,马蹄之下救姑娘,不过是偶然遇到的偶然义举。
这样的事,他看到了,很难去袖手旁观,而已。
一次偶然的经历,顾维崧并没有真正放在心上,甚至姑娘的秀美容颜……在看完一场电影后,都在记忆中变得模糊。
至黄昏时候,独自走出电影院,白天的经历已然丢到脑后。顾维崧随意走进一家西式餐厅,叫了牛排和沙拉,自斟自酌,喝下了几乎一整瓶威士忌。
窗外,夜色已黑。
顾维崧独自坐在一个隐蔽角落,灯光昏暗,半天功夫,倒也无人打扰。
酒到醺时,一名女郎,突然坐到自己对面。
顾维崧抬起一双因醉酒而发红的眼睛,看到一张十分艳丽的异国面孔——
高鼻深目,雪肤红唇。是个妆容艳丽的白俄女郎,皮大衣下,是缀有很多亮片的吊带低胸长裙,露出一大片颇为丰满的雪白胸部。
上海有很多这样的白俄女郎。她们的父亲,其实有很多都是沙皇时代的公爵伯爵高级军官……一场革命,中止了沙皇时代,也令大批原本高高在上的俄国贵族以难民的身份流落上海。很多沙皇贵族的女儿,都只能在上海沦落风尘,卖笑为生。
此时此刻,这个有可能是俄国公爵或伯爵的女儿的白俄女郎,翘着二郎腿挟一支香烟,坐在顾维崧对面,一双碧沉沉的大眼睛,从顾维崧袖中半隐半现的白金手表,移到口袋中的金笔上。然后又是眼神诱惑地盯着英俊阔少的脸,以极具撩媚的姿态抽一口香烟,冲着这位明显是大鱼的中国醉酒阔少,吐出一口烟圈。
烟雾缭绕……顾维崧闭上眼睛。
醉酒顾维崧脚步踉跄,由白俄女郎搀扶着,离开餐厅。
路灯昏暗,街边。他醉得是这样厉害,几乎摔倒。高大丰满的女郎一把把他抱起。女郎伸手,按着他的头,将醉得厉害的少爷头部,摁向自己胸部。
顾维崧的脸,埋在一大片雪白丰盈的肌肤间。鼻中嗅到的,除了刺鼻的香水味和脂粉味,就是香水和脂粉也掩盖不住的白种女人特有的体味。
白种女人的异味,令他瞬间酒醒几分。顾维崧突然一把推开白俄女郎,力度是如此之大,竟然将其推倒在地,然后转身,面对墙壁,开始大口大口地呕吐。
吐了一地混有酒精的食物残渣。刺鼻的酒臭气味中,酒醒了一大半,他直起腰,掏出一块灰色格纹绸帕,抹去嘴角食物的残渣,将绸帕扔在地上。转身,见那个白俄女郎,已经不见了踪影。
顾维崧很快发现西服口袋上的那支金笔,已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一摸口袋里的钱夹,也不见了踪影。
他摇头,想自己刚才乘着酒醉,差点成了一个向白俄□□□□的混蛋!
代价是一支金笔和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夹。这个白俄女郎,价格还真不便宜!
他小心翼翼地做了许多年的君子,今晚,却差一点做一回比晨枫还混蛋的混蛋。
他这个“正人君子”能和林晨枫这个到处拈花惹草的“情场混蛋”成为至交好友,说到底,是因为晨枫身上的那种洒脱不羁,是他所没有的。
其实人生在世,很多时候,做“混蛋”,比做“君子”,更畅快!
酒醒一大半,只是脚步仍然稍许踉跄。身无分文的顾维崧已经无钱装黄包车或者电车,只是不辩方向独自向前走着,鼻间似乎仍然残留着白俄女郎的廉价香水气味胭脂味和体味……
独自走在街边的顾维崧,几次三番,又差点当街呕吐!
走了很长很长一段路。他终于停步,在灯火阑珊处。
是大世界。金碧辉煌的大门前,竖着一块大木牌,牌上几乎真人高的广告画,是一个白衣女郎。
“白蝶菲小姐,天籁英曲,首次登台献声。”
广告画下的一行字。
画上的白衣女郎很美丽,不过……大世界这般所在,向来不缺美丽姑娘。
顾维崧驻足在广告牌前。令他驻足的,是这位白衣女郎的端丽与秀净。她看上去还真不像是大世界的姑娘!
至少,在这么个端丽秀净的姑娘画像前,能令顾维崧些许忘却今晚“异国异味”式的肮脏。
他就这么久久地站在广告牌前。远远的,余经理一眼发现,想今天可是稀奇了,顾大少爷竟然独自来逛大世界……而且还一直站在新歌女的广告牌前……真是前所未有之事!
余经理惊诧过后,很快跑来,跑到广告牌前,弯腰叉手,满脸堆笑:“是顾大少爷啊……真是贵客贵客!哦,这位是白蝶菲小姐,今晚头一次登台演唱,唱的还是英文歌呢,英文还很地道呢。对了,白蝶菲小姐还是大学生呢。顾大少爷,您可是要捧捧场!”
面对贵客,分外油滑的余经理,有意把歌女的学历提高一层,从教会女中毕业提高到大学生。
顾维崧笑道:“英文地道的大学生,何至于来大世界?”
“唉,这也是家道中落,父债女偿呗。”余经理感慨后,又笑道,“从来不曾见顾大少爷正眼看过哪位大世界的姑娘。这不,是头一遭。这叫眼缘……眼缘!白蝶菲小姐的初次登台献唱,您可一定要来捧捧场!”
几名分外伶俐的侍者,早已奔出。
余经理热情邀约。仍然尚未完全酒醒的顾维崧,以手扶额,只觉得头昏昏沉沉,酒精的作用下,全身疲乏,走在路上都差点睡倒在地上。心里想着哪怕是先找个地方坐坐也好。然后在众人的簇拥下,步入大世界。
余经理笑容满面,吩咐手下一定要好好招待贵客。
顾维崧被一群侍者簇拥到离舞台较近的一张桌前,然后是洋酒名茶细点,悉数上桌。
唇上贴了一片小黑胡子,还戴着一副眼镜,西装革履,戴巴拿马帽,手持文明棍,装扮得就像个教书先生。
乔装改扮的陈兆轩坐在偏僻角落里,像很多寻常看客那样喝茶吃瓜子。远远地瞅见明显有醉意的顾维崧被引荐到台下最好的位置之一,心中暗想:“巧了,今晚恰恰这位顾家大少爷也来了。”
不过这位顾大少爷向来君子风范,随父出入大世界多次,不曾有一次和哪位大世界的姑娘有所接近……从无例外。
所以,白蝶菲初次登台献唱,顾大少爷恰恰在台下“捧场”——大概也只能成个巧合,而已。
陈兆轩将杯中茶一饮而尽,坐在角落里,静观其变。
“看到了没,坐在台下,穿深灰色西装的青年,就是顾家大少爷。”
祝雪枝低声对白蝶菲道。
白蝶菲隐身幕布后,遥望台下衣着体面的美青年身影,不置可否。
“这位顾大少爷虽然仪表出众,人品甚佳。不过……你得掂量着,可不能对此人动心,就像上海许多姑娘那样。”
“怎么可能?雪枝姐真是多虑了,金……蝶菲还不至于分不清大是大非!”白蝶菲冷冷道。
“是我多虑了。不过这位顾大少爷啊,光一个上海滩,不知多少年轻姑娘都在为他害着单相思呢!”祝雪枝摇头道。
却说方才顾维崧被一群侍者簇拥到舞台下的一张桌前。捶捶额头,抬起头,就只见台上一排涂脂抹粉又衣着暴露的舞女,勾肩搭背,在欢快乐声的伴奏下,齐地踢腿。
一时间,十多条雪白的大腿在舞台上齐飞。
台下,离舞台最近的位置,一个油头粉面的纨绔子弟,在一群保镖的簇拥下,鼓掌叫好。
顾维崧从酒醉昏沉中又清醒了几分,当下皱起眉头,认出纨绔子弟是出了名的混帐阔少周克慎,是军阀老爹的独苗宝贝。前段时间还当街调戏了许家二小姐被“有眼不识泰山”的许家人打进了医院。
不仅如此,他初来上海时,一段时间还想追求自己的小妹,妍儿对此人当然没有好脸色。总算他也能知难而退。
二弟顾维楠倒是经常在他老爹开的赌场赌钱。
顾维崧和此人倒也算认识,只是素厌其为人,轻易不打交道的。
竟然又在大世界遇到这位混帐阔少。
乐声止。一排跳完大腿舞的姑娘排队步入后台。
周少爷大为不满,当场抱怨道:“这么好看的大腿舞,怎么说完就完?”
周少爷的混帐,和舞台上飘下的众女脂粉气味。令顾维崧扶着桌子一下子站起,转身就要离开。
然而,舒缓的乐声响起。
周家公子明显带着醉腔大笑道:“果真是个穿白衣裳的漂亮姑娘,真的会唱英文歌?真的是初次登台?是不是雏儿?倘若真是雏儿,本少爷花多少钱也包了!”
顾维崧回头,看到端丽秀净又长挑身材的白衣歌女,已然站在舞台上。素净的银白色旗袍,无其他任何装饰,唯有歌女乌发间,一只看上去翩翩欲飞的银蝴蝶。
鸭蛋脸面,妆容亦是素净。周身上下,素净得简直一尘不染。
舞台上的真人分明比门外的画像更夺目。她简直就像是穿中式旗袍的月亮仙子,如一束银色月光,静静地在舞台上。
她开口,唱起了经典英文民歌《夏日里最后的玫瑰》。
她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只是缺少长期的专业训练。未经雕琢,却也清新质朴,歌声宛转。
不同于寻常歌女的“骚首弄姿”,她只是站在台上静静地唱着。端庄、典雅,仿佛一支银白色水莲花,只能供人远观,绝不容人凑近亵玩。
然而,明显喝醉的混帐阔少,还是爬向了舞台,伸手,一把扯住了歌女的旗袍一角。
“看看……是不是个雏儿……倘若是雏儿,本少爷花多少钱也要把你这个白白的雏儿包下!”
歌声顿止,歌女转身向幕后奔去。
周克慎大着舌头说着,死拉着旗袍一角——嗤啦一声响,一大片旗袍被扯下。
炫目灯光下,很多人都看到了歌女大腿上的吊袜带!
周克慎手握大片旗袍布,大笑道:“今晚,本少爷就要亲自验证这个雏儿……”
一声令下,众保镖跳上舞台,挡在幕布前,拦住了歌女的退路。
醉醺醺的周克慎亦东倒西歪地爬上舞台,笑嘻嘻地冲歌女追来。
余经理急得团团转——自家姑娘不能不护,可这位混帐贵客又着实惹不起。一时间竟然想不出个好法子。
坐在角落里的陈兆轩见此变故,伸手摸向怀中手 枪。
他没有拔枪而起,盯着远处的顾维崧,只见这位一向有沉稳之名的顾大少爷突然站起,举枪指向舞台。
砰一声枪响。
又是一声砰然大响。
众客人集体尖叫奔逃。
大世界,登时陷入一片混乱!
作者有话要说:
同一天,顾维崧先是“英雄救美”孙娇茜,接着是“英雄救美”白蝶菲了。
关于当年上海滩的白俄女郎……有位外国作者就当时史实写了本小说叫《伯爵夫人》,还拍成电影,讲的就是当年夜上海艰难求生的白俄女子。
当然她们很悲剧的,从养尊处优的贵族沦落成异国难民,可如果回国,当时政治环境,基本就是送到古拉格劳改营遭受非人折磨——还真不如在上海滩当难民!
再多扯一句,《古拉格:一部历史》,这本书当时看得我快抑郁症了。书里描述的内容太可怕了!最可怕之处在于描述的惨烈内容竟然都是史实!!
…………………………………………………………………我是从绝望到希望的分界线………………………………………………………………
昨天还郁闷着才三条评论,数据太惨淡,觉得这文大概是没希望了。今天就有几位筒子从碧水上转来,留言打分,清一色的野生评。
在几近绝望的时候,得大家鼓励,汀菲又重拾希望。
呃,今日,从凌晨到现在,更三章。
不过一日万字也是偶尔为之,从明天开始,恢复一日一更的频率。
鞠躬,汀菲谢谢大家的鼓励!
第17章 仇人之子
顾维崧仍然举着枪,对准舞台。
一大盏玻璃吊灯在枪击下坠落舞台——歌女和周少爷之间,砰然大响,砸了个满地玻璃碎片。
白衣歌女回头看着他,眼神中,却是颇有几分异样——并非寻常姑娘望着他的那种“异样”,她望着自己的目光——多半却是惊诧,或者说不可置信。
四目相对,顾维崧放下手中枪。
对他来说,刚才一声枪响,真的是前所未有的冲动。
当歌女被一群人包围、被混帐不堪的周少爷追逐时,他完全是不假思索的,拔枪而起。枪击舞台上方的玻璃吊灯,造成大世界一片混乱。
而醉酒周克慎,大惊之下一跤跌倒,恰恰一屁股坐在了几块玻璃碎片上。
周少爷杀猪一般的惨号,响彻了整个大世界。
几名周家保镖大惊之下,赶紧将自家少爷扶起,见其青色绸缎裤上,大片血迹。周少爷杀猪般的嚎叫声仍然在持续。白衣歌女转身欲奔入幕后,又有几名周家保镖抓着歌女的胳膊,将其拖下舞台。
“我家少爷要是真有什么闪失……你别想脱得了干系!”一名膀大腰圆的保镖面对柔弱歌女,凶神恶煞道。
“放开她!”
一支枪,对准保镖的头。
顾维崧重新举起枪,然后伸手,将白衣歌女拉到自己身边。
很快有周家保镖认出了顾家大少爷,然后低声告诉同伴。所有保镖,一脸惊诧地看着顾大少爷,在其气势下,集体后退。
“快送少爷去医院!”很快有伶俐的保镖冲同伴道。
众保镖总算醒悟过来,七手八脚抬起兀自惨嚎的自家少爷,向大世界门外奔去。
“不能……不能放过那对狗男女!万一我周家真的断子绝孙……总得有人付出代价!”
一屁股碎玻璃渣的周家少爷,回头嚎叫。
几名保镖停步,在阴暗处,没人敢动顾家少爷,只是远远盯紧了白衣歌女,等待时机……
顾维崧本来已经放开了歌女的手,见此情形,又重新拉住了身后歌女的手,另一只手握紧枪,道:“跟我走!”
然而,歌女不动。顾维崧回头,见歌女用力拉着大腿吊袜带处的旗袍碎片,却仍然遮不住春光外泄。
顾维崧脱下西装外套,披在歌女身上,堪堪地遮住了些许“春光”。
“谢谢!”歌女第一次开口,垂下眼皮,长长睫毛,投下一道淡淡的阴影。
如此变故,她却始终一声不吭。看上去,似乎也没太受惊。只是脸上的表情,颇有几分屈辱。
顾维崧看着这张端丽秀净的容颜,什么也没说,只是拉着歌女的手,径直走向大门。
远处闪光灯,竟然有西装革履的记者,扛着相机对自己连拍几张照片。
顾维崧微一皱眉头,什么也没说,反而更用力地拉着身边歌女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快步走出大门。
陈兆轩终于从座位上站起。
今晚的变故,完全超出他的预料。
不过……也许真是“因祸得福”!
眼看着顾维崧拉着她走出大门,陈兆轩不再犹豫,快步追出。
大世界门前。
他拉着她的手,径直上了一辆黄包车。
“顾公馆。”他醉眼朦胧道,很快又想到什么,回头问坐在身边的歌女,“你……住哪里?”
白蝶菲低头说了地址。
于是车夫在顾维崧的吩咐下向白蝶菲说地址跑去。
行驶中的黄包车上,他终于松开她的手,闭上了眼睛。
白蝶菲回头,只见夜风中,顾家的大少爷斜倚在座位上,双目紧闭,竟然已是睡了过去。
她嗅到他身上的酒气。
这位一向以“沉稳端方”闻名的顾大少爷,看来是喝醉了酒,今晚才破天荒头一次这般“出格”。
事情的进展,完全超乎她的预料。
她本来计划着以歌女身份,在大世界慢慢□□,再假以时日,设法慢慢接近顾家少爷……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初次登台,和大少爷的首次邂逅,竟是这般光景!
酒醉沉睡的顾维崧,英俊的脸上,现出些许汗珠。
白蝶菲穿着演出服,没有带手帕。只是抬臂用衣袖,轻轻擦试顾大少爷脸上的汗珠。
他看上去真是个好人,模样也生得真好。仪表学历家世……光一个上海滩,不知有多少年轻姑娘会为他倾心。
更何况如果今晚没有他出手……
白蝶菲垂下手臂,在夜风中,闭上了眼睛。
父母惨死的画面,娘被砍去一只手的残臂……
她紧紧地咬住了嘴唇,几乎将嘴唇咬出了血。
白蝶菲一下子睁开眼睛,回头,冷冷地看着身边那张看上去是那般良善的英俊面孔,心中暗道:
不管怎么说,你毕竟是顾家的少爷!
世间再无任何人任何事,能阻拦她去复仇——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去复仇!
黄包车并没有停在白蝶菲所居的弄堂。停在了半路,一所不大不小的旅馆门前。
白蝶菲和车夫一起,搀扶着酒醉昏睡的顾大少爷,走下黄包车,步入旅馆。
陈兆轩独自站在黑暗角落里,望着斜对面远处的旅馆大门,看了半天。
她竟然还没有出来!
她扶着分明酒醉的顾家大少爷,走进旅馆。半天了,竟然迟迟不曾走出大门。
事情的进展,似乎也太快了。
陈兆轩低下头,倚墙而立。
他并没打算就此离去,于是就这么站着,站在角落里,等待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到底要等多久,也许……似乎……要等到天亮?
陈兆轩自嘲式地摇摇头,突然又抬起头。
旅馆大门前,银白旗袍的高挑身影。
白蝶菲终于走出旅馆。
她穿着演出服,自然没有带一个铜板在身上。而酒醉沉睡中的顾维崧,被小伙计小心翼翼翻过口袋,竟也没有发现半张钱钞。
旅舍中包括老板数人都注意到顾维崧腕间白金镶钻的瑞士手表。白蝶菲看得分明,当下拔下发间足有半个手掌大的银蝴蝶放在柜台前,道:“这个押在这里,抵房费,总是够了吧。”
“足够足够,绰绰有余!”老板连忙点头道。
车夫仍然站在一边。
乌发披散满肩的白蝶菲:“能不能帮忙把车费付了?过几天,我拿房费和车费来赎这只银蝴蝶,可以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老板又是连连点头道。
车夫拿着一堆铜板很高兴地走了。
白蝶菲看着几个小伙计将顾维崧搀扶进了楼上一个干净的房间,才转身走出旅馆门。
她是独自走出大门的,踩着明显过高的高跟鞋,向租居的弄堂方向,匆匆行走。突然一个趄趔,摔倒在地。
一直遥望她背影的陈兆轩,终于从角落里奔出,快步奔上。
脚上一双高跟鞋,鞋跟既尖且细,还又过高,只适合站在舞台上演出,明显的华而不实。
走出旅馆大门,走在满是碎石的路面上,在黑暗中突然踩中一块尖石,尖锐如利刃的一面转眼戳进了脚面,当下当下重重摔倒。
白蝶菲皱紧了眉头,还没爬起,很快有人匆匆赶上,将她扶起。
对方陌生的行头,但她还是一眼从眼镜、胡须和巴拿巴草帽的伪装下认出了对方。
“你的脚受伤了,这双鞋也确实走不得路。”哪怕黑暗中,陈兆轩也能低头辨别出她脚上新流淌出的血迹,当下不由分说,将人抱起。
“放开我!”白蝶菲低声喝道。
“不要耍脾气,脚上的伤,耽误不得。得回去细细察看。”陈兆轩说着,打个唿哨,黑色骏马从远处奔来。先将姑娘搁在马背上,然后自己也翻身上马,向弄堂驰去。
洁净但不大的房间内,金萱坐在椅上,一只赤足放在小板凳上。陈兆轩半跪在地上,为她清洗了伤口,然后上了药。
“伤得不浅,可也不算深。还好,没有伤筋动骨,不算大碍。只是一段时间,你没法穿高跟鞋了,也不好行走或多站立。姑且静心养伤一般时间。你也不用急,等明天一早,上海的报纸自然会出现你和顾大少爷的新闻。如之前所说,顾家大少爷可从来不是花心风流之人,一向都是循规蹈矩,为人几近刻板,今晚他可真是破天荒头一次为一个姑娘大动干戈。这一来,不仅上海的许多人都会知道白蝶菲的大名,顾家老少,也势必注意到你。以后的事,就看你的随机应变了。”
白蝶菲低头不言语。
“怎么,你对顾大少爷动心了?”陈兆轩试探问道。
“怎么可能!”白蝶菲瞪了他一眼。
“那就好,我还真担心你和上海许许多多姑娘那样,见了顾大少爷就芳心难持。也难怪,这个顾维崧,品貌着实一流,年轻姑娘对他倾心是再寻常不过的。更何况,他还是这般待你……”陈兆轩站起来道。
“那你真的是多虑了!”白蝶菲抬头盯着他道,“父母血仇面前,你以为,我会……会对仇人之子动心?你也太小看人了!”
白蝶菲说着,眼中已含泪,只是死死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
“感情上的事,很多时候,是根本由不得自己的。你能记住父母血仇,当然最好。但愿……真的只是我多虑。”陈兆轩看着她双目含泪的倔强神情,没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去。
白蝶菲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她立刻用手背擦去眼泪,自己对自己道:“你究竟在哭什么?”
是因为父母血仇?还是因为——
他救了她,她却终究要害他……处心积虑来利用他实现自己的复仇目的。
白蝶菲用力地摇头,对自己又说出一句:
“从此以后,无论这位顾大少爷如何待你,他对你来说——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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