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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鸦-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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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她留个好印象,直接把烟当薯条吃了,不愧是校霸大佬的暗恋,果然非同一般,何其深沉,何其伟大。
  整个屋子就这样安静了好一阵。
  不知过了多久,温舒唯才终于回过神。她这会儿被沈寂抱在怀里,整个人坐在他大腿上,怕扯到他的伤口不敢乱动,只能试着稍微往后撤了点,话音出口,有点儿磕巴,“你当时,把烟吃了?”
  怀里的身子娇娇小小,软绵绵的,还散发着一股甜而不腻的清新香味儿。沈寂内心难得的安定平静,闭着眼贴在温舒唯的耳侧颈窝,贪婪汲取着姑娘身上的体香,懒洋洋地“嗯”了声。
  “真吃了?”
  “嗯。”
  “……烟嘴呢?也吃了?”
  沈寂静半秒,撩起眼皮瞧她。
  姑娘一双大眼晶亮晶亮,望着他,满脸的好奇和认真,继续追问道:“你当时吃完之后有没有什么不舒服?香烟真的可以咀嚼食用吗?”
  沈寂:“……”
  沈寂咬了咬后槽牙,手指捏住温舒唯的下巴,挑高,盯着她,嗓音低哑:“我一本正经跟你讲了这么多,你就关心这?”
  温舒唯想也不想便正色答道:“我是个记者,可不能放过任何奇闻异事,没准儿就是个头条。”
  沈寂:“……”
  沈寂眯了眯眼睛,原本捏姑娘下巴的大手一移,挪到了她脖子上,五指收拢,轻轻捏住了那段儿雪白纤细的小脖子。
  掐死她吧。
  这个时常傻里傻气,语出惊人,冷不丁冒出句话能气出他一口老血。却偏偏还让他鬼迷心窍惦记了这么多年、招他喜欢得要命的小丫头片子。
  沈寂面无表情地盯着温舒唯。
  温舒唯眨巴着眼睛也定定望着他。
  僵持了大约三秒钟。
  “……”沈寂别过头,自嘲地无声一笑,捏住姑娘脖子的五指微动,捧住她脖颈和脸颊相连处的柔滑皮肤,视线转回来,直白露骨,直勾勾看她,指尖指腹流连摩挲。
  温舒唯被他看得心里毛毛的,偏着脑袋缩着耳朵躲,又羞又慌,不止是掌心,连T恤后背的料子都被汗打湿了。
  片刻,
  沈寂倾身些许,呼出的气息喷在她嘴唇上,眸色深不见底。他冷不丁说:“老子到底看上你哪儿了。”
  温舒唯:“……”
  温舒唯耳朵和脖子都红透了,支吾着,认真回他:“我也想知道。”
  沈寂闻言,低笑出声,两只大掌并用,团住姑娘粉嘟嘟的小脸儿,给她挤成一个变形的白里透红小包子,凑过去亲了亲她的脸蛋。
  亲一下,嫌不够,又紧接着亲了第二下。
  温舒唯招架不住,在对面要亲第三下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抬手轻轻推他,小声斥:“你够了啊。”
  沈寂心情奇佳,向来冷沉的眸子里漫开柔情笑意,扣住她的脑袋把人整个儿裹进怀里抱住,又低头吻她的脑袋顶,一连几下,啧啧作响。
  “……”温舒唯都被他亲懵了,抬手打他一下,面红耳赤地抗议,“你有完没完,亲够了么?”
  “没亲够。”沈寂说,“亲不够。”
  温舒唯简直要给这位大佬跪下了,瞪他,“你背上还有伤,消停点儿。”
  沈寂伸手,食指慢条斯理卷起她一缕微润的乌黑发丝,沿指节缠绕几圈,又松开,那截黑发便形成一截波浪纹。他拨弄着那段波纹,动作亲昵到极点,懒洋洋道:“从高三到现在,一共十年,三千六百天,咱们每天亲的次数算三下,小温同志,你可差我整整一万零八百个吻。”
  温舒唯:“……”
  “我给你把零头抹了,取个整,我一共就还得补亲你一万下。”沈寂说着,手指摸到她软软的耳垂,捏了捏,“也没占你便宜不是?”
  温舒唯已经被沈大爷这番既荒诞离奇,又能自圆其说的神奇逻辑给震住了。
  十年三千六百天,一天亲三下,一万零八个吻,还大慈大悲给凑个整打个折,她是不是该真诚地唱一首感恩的心送给你?
  再结合之前“烟当薯条吃”这件奇事。
  温舒唯甚至有点儿开始怀疑这位大佬的脑子是不是不太正常。
  ……算了,特种兵兄弟的脑回路可能都比较神奇,还是要理解。她在心里宽慰着自己,沉默须臾后,又觉得很奇怪,“但是,如果你真的高三就暗恋我,为什么当时不跟我告白?”
  沈寂脸埋在她温热的颈窝处,传出的声音闷闷的,很哑,听不出什么语气:“我告了。”
  温舒唯:?
  温舒唯一下子瞪大了眼,惊愕道:“什么时候?”
  WTF?她失过忆?还是有什么神秘莫测的平行时空多啦A梦?
  “高考前一周,我给你写过一封信。”
  “……?”
  “本来打算亲自交你手上,可那段时间一直没遇上你。”沈寂淡淡地说,“我就找了个一中的朋友,托他转交给高三一班温舒唯。”
  *
  当年高三。
  沈寂的性子,自幼便孤僻且冷漠。母亲的过早离世,父亲的无端疏远,让他的整段童年笼罩在一片压抑的灰黑色中。
  远离阳光的幼苗,只能汲取来自黑暗的养分,年幼的沈寂顺理成章成长为了一个浑身尖刺桀骜不驯的少年。
  当初,温舒唯问过一次沈寂,他的身世。
  彼时,沈寂轻描淡写,一副戏谑不羁游戏人间的口吻,给姑娘“凭空编造”了一个悲惨故事。
  但,姑娘不知道的是,那个故事九成都是真人真事。
  沈寂的父母都是京城人,母亲在他出生时难产离世,而父亲直到母亲临终闭眼,都没回来见她最后一面。
  沈母离世后,襁褓中的沈寂便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
  在沈寂十四岁时,父亲沈建国从一线退居西藏,从事后方指挥工作,便将儿子也接了过去。
  沈寂本就孤僻冷傲乖张跋扈,当时又正值叛逆期顶峰,在西藏入学不到三个月,便因打架斗殴被学校劝退。
  沈建国雷霆震怒,又是动手又是说教讲道理,儿子油盐不进,便在一气之下又把沈寂送去了云城的姑姑家。
  或许是继承了父母的好基因,小沈寂性格古怪,成绩却一直拔尖。到云城后,姑姑联系到从事教育行业的朋友,把孩子送去了云城市最好的第一中学。
  沈寂的入学考核,卷面几乎满分,然而,就在姑姑兴高采烈地为孩子入学做准备时,却接到了一中校长打来的电话。
  校长在电话里告诉姑姑,孩子成绩很好,非常聪明,这毋庸置疑。但他们从沈寂在西藏的学校了解到,这个孩子的性格缺陷非常大。表示一中可能没办法接收沈寂。
  姑姑急坏了,致电沈建国,想让已经是大首长的哥哥为自家儿子想想办法。
  沈建国一生清廉刚正不阿,只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作为负责,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置之不理。
  姑姑无奈,在云城找了一大圈儿,但凡是排的上名号的好学校,都将沈寂拒之门外。最后,姑姑只能把沈寂送进位于一中隔壁的十七中。
  大染缸一般的学校,校风差,问题少年成堆,校纪校规形同虚设,连学校老师也束手无策,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后来,“沈寂”这个名字便成了十七新的纪律和规则……
  在故事的最初,就如同温舒唯对他的态度一样,沈寂也只把那位“锅盔少女”当做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
  沈寂真正意识到温舒唯于他而言的“特别”,就是小巷里那次。
  彼时,朋友刚打燃火机给他点上一根烟,一个娇小身影便从巷子的那一头过来了——背着书包,扎着马尾,模样乖巧文静,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气息的小姑娘。
  有人吹了声口哨,打趣儿地说:“寂哥,瞅瞅那谁?不是之前跑校门口给你还钱的一中美少女么?”
  沈寂眯了眼睛扫了眼。
  短短几秒,沈寂生平头一次,感受到了一种叫做“慌张”的情绪。
  怕她看见自己嘴里的烟,怕她看见自己的不堪,怕她意识到她和他处在两个极端世界,一个天,一个地。
  ……
  “天地良心,我真的真的真的没收到过你的信。”
  此时,姑娘眨着眼睛定定望着他,三根纤细雪白的手指竖起来,表情认真,“如果收到过你告白的情书,就算是拒绝,我出于基本礼貌也是会给你回信的。”
  沈寂托起她的脸,额头轻轻触上她的,低声:“不重要了。”
  温舒唯眸光一跳,“你不想弄清楚当初究竟是怎么回事么?”
  男人嗓音很轻,懒洋洋说:“十年前,那封信有没有到你手上,你有没有收到,都不重要了。”
  “为什么?”
  “你只需要知道,不管是十年前的沈寂,还是十年后的沈寂,温舒唯都是他们放在心尖尖上的姑娘。就够了。”
  “……”
  “好了,你的问题时间结束。”沈寂说,“换我问你。”
  温舒唯好奇:“你要问我什么?”
  沈寂捏捏她的脸蛋儿,“小温同志,我喜欢你。这一次,你愿意让我当你男人么?”
  小温同志,我心爱的姑娘,
  天知道,我多希望初次遇见你时,就是我最好的样子。


第41章 甜(七)
  “后来呢?”
  之后几日,云城接连下雨。整座都市像被泡进了水中,阴雨绵绵,空气潮湿。温姥姥风湿腿痛的老毛病又犯了,温舒唯和母亲何萍一道,将姥姥送去了市里最好的骨科医院住院治疗,母女两人轮班照顾。
  这样的雨日一直持续到这个星期的最后一天。
  周末午后,雨停了,天空放晴,阔别多日的阳光与彩虹一道出现,远远挂在天边,温暖大地。温舒唯给姥姥送完午饭后从医院出来,搭乘地铁来到云城市第一中学附近的某咖啡厅内,与好友程菲见面。
  程菲与温舒唯相交多年,两人从学生时代起便是至交好友,作业一起抄,体罚一起跑,关系亲近得能穿一条裤子。不同于温舒唯的家庭境况,程菲幼时家庭条件虽不好,但父母恩爱关系和睦,对自家的掌上明珠十分宠爱。
  程父程母当年都是行走江湖满身故事的人,从底层摸爬滚打白手起家,自幼便教导闺女,人活一世,最重要的便是一个“义”字。
  因此,程菲这姑娘虽长了张美艳动人的御姐妖精脸,却是非常典型的侠女性格,个性洒脱,敢爱敢恨,为朋友两肋插刀,肝胆相照。
  此时,一身帅气中性打扮的程女侠翘着个二郎腿,点着根女士细香烟,眯了眼睛把温舒唯壁咚到靠窗座位的墙角处,严刑逼供:“话先说在前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劝你一五一十把什么都给交代清楚咯,否则,女人——”说着,她吐出一口烟圈儿,吊起嘴角朝温舒唯邪魅狷狂一笑,“后果自负。”
  温舒唯:“……”
  程女侠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在晋江上面看小说,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霸道王爷下堂妻》巴拉巴拉的,她倒着都能把剧情给一字不落地讲出来。
  面对闺蜜的霸总附身台词,温舒唯静了整整两秒钟,诚实回答:“沈寂跟我告完白之后,我跟沈寂说,‘咱们现在亲也亲了,抱也抱了,到了这个地步,不处对象那就是在耍流氓’。”
  闻言,程菲眉毛高高挑起来,“你的意思是,你答应了?”
  “唔。”
  “你,跟沈寂成了?”
  温舒唯端起桌上的咖啡,边鼓着腮帮吹凉风,边认真思考了下,回答:“应该是?”
  “卧槽。”程菲震惊之余,狠狠一巴掌拍在自家姐妹弱不禁风的小肩膀上,爆了句粗口,“可以啊老温,平时看着老实巴交,没想到深藏不露还有这本事。他妈的连沈寂都能让你给拿下。有前途。”
  温舒唯正在喝咖啡,始料未及,被女侠的降龙十八掌震得差点儿呛死。她默了默,抽出张纸巾擦了擦嘴,单手托腮,抬眸望向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城市街景,认真说:“虽然不知道沈寂喜欢我什么,但是,我觉得自己对他也很有好感。这种感觉很真实,先交往一段时间吧。”
  程菲别过头吐烟,手指掸掸烟灰,“这就对了。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什么?”
  温舒唯侧目看好友。
  “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心动’这词儿就是件奢侈品。”程菲说,一顿,“这应该是第一个让你觉得动心的男人吧?”
  温舒唯闻言,两颊微热,须臾,点点头。
  “好好把握,好好相处,没准儿就是一段良缘。”程菲嘴角勾起一个很淡的笑,眉眼垂得低低的,温舒唯看不见她的眼神,“那句电影儿台词怎么说的?‘人生就这短短数十年,你不妨大胆一点,攀一座山,追一个梦,爱一个人’。”
  “但,那可是沈寂。”温舒唯叹了口气,“我还记得高中那会儿十七中流传着一句话,‘一见沈寂误终身’。光那张脸,就是多少少年少女青春期的梦想和埋在心底不可触及的暗恋。我其实想不通,他总说自己喜欢我,但他到底喜欢我什么,我也不知道。”
  “纠结这个做什么。恋爱中的女人,就应该好好享受恋爱的酸臭味。”程菲淡淡翻了个白眼,掐了烟,身子懒洋洋往后靠在座椅靠背上,感慨道:“说起来,真羡慕你啊。”
  “羡慕我脱单?得了吧。”温舒唯笑,“你程大美人勾勾手,多的是富二代心甘情愿拜倒在你工装裤下。”
  程菲故意嗲着嗓子,矫揉造作,“人家羡慕你和沈大佬的缘分。兜兜转转过去十年,还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呀。”
  温舒唯察觉到好友眸光微黯,意识到什么,微皱眉,抿抿唇,试探地问:“……你该不会又想起你小时候那个邻居小哥哥了吧?”
  程菲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也不知道人家现在怎么样,还记不记得我。”
  温舒唯在心里叹了口气。
  关于好友和她那位邻居小哥哥的故事,温舒唯从小听程菲讲到大,几乎已能倒背如流——
  九十年代初期,国内人人都想乘改革开放的东风致富发财,不少小城市的青年都选择了背井离乡,到大城市谋生路。程父程母就是到云城务工的人员之一。两个外地来的年轻人,又带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身无分文,掏不起钱买房,便在平谷区某菜市场附近租了个小破平房住。
  平房一带是地地道道的贫民窟,居住者多为打工的或者云城本地买不起房的底层穷人。三四排砖瓦平房,足有上百间,每间最大也就三十来平,一家几口全挤里边儿。没有独立卫生间,大家要上厕所,只能到几十米外的公共厕所解决,生活条件十分艰苦。
  小时候的程菲便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
  日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过,渐渐的,小程菲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纪。程父程母人穷志不短,咬牙给程菲报了个附近的子弟幼儿园,把孩子送过去。
  程菲就是在那时认识的她的小哥哥。
  小男孩儿年纪看着比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大些,个子也高高的,眉目清秀,几岁的年纪便已能依稀分辨出英俊五官和漂亮轮廓。小程菲见那小哥哥长得好看,便总喜欢跟在那男孩儿屁股后头打转,再后来,程菲惊奇地发现,小哥哥和她是邻居。
  大家都住在小平房一带。
  男孩儿性格孤僻怪异,很安静,不爱说话,也从不与其它小朋友玩儿,一双眸子阴森冷漠,充满一种对世界的敌意和蔑视。
  其它小朋友知道他年纪大些,长得又高,都怕他,不敢与他接近。
  只有扎着小辫子穿着小裙子的小程菲成天跟着男孩儿,跟他说话,还给他带糖果。
  某一次,男孩儿终于开口,对程菲说了一句话。
  他冷冷讥讽地道:“小孩儿,我是杀人犯的儿子。你不怕我么?”
  ……
  回忆到此中断。
  温舒唯伸手轻轻摸了摸程菲的肩,叹息道,“你七岁搬走之后,回去找过那个小哥哥么?”
  “找过。”程菲说,语调神色掩不住的失落,“但是那个哥哥搬走了。我唯一知道的信息,只有他的名字。他叫余烈。”
  “如果真的有缘分,你们一定会再遇见的。”温舒唯笑,“别难过了。”
  程菲好笑,翻白眼:“我有好什么好难过的,当年我才几岁,那个小帅哥顶多只算个童年玩伴,过去了这么多年,谁知道人家现在是人是鬼。”
  温舒唯沉思,“不过,按照你说的,你家小哥哥那个性格……长大了没准儿真会报复社会?”
  程菲一巴掌敲她脑门儿上,“滚你。”
  温舒唯噗的笑出声,喝完咖啡,唤来老板埋单。
  程菲收拾好自己的帆布包,跨在身上站起来,道:“对了,你今天怎么忽然心血来潮,约我到学校这边来喝咖啡?”
  “沈寂说,他之前给我写过一封情书,高考前一周,托人交给我。”温舒唯摊开双手,“那个转交人说他把信放在了我课桌上,可我没有收到。”
  两个姑娘肩并肩,边聊天边走出了咖啡厅大门。
  “高考前一周?”程菲眉头皱起来,回忆数秒,忽然说:“我记得,当时我们学校刚好购进了一批新的课桌椅,高考前一周全体高三放假,班主任就让男生把大家的课桌都堆到废弃礼堂那边去了。”
  温舒唯说:“对。有这回事。”
  程菲突的一愣,“你怀疑那封信跟着课桌一起被搬到了废弃礼堂?”
  “有这个可能。”
  “你把我叫过来,该不是让我陪你进学校去找信吧?”程菲瞪眼,不可思议:“唯唯,这都十年了,就算当时真的掉在了礼堂,那现在也不可能找到啊。没准儿早风化了。”
  温舒唯笑笑,冲她促狭地眨眼睛,伸手挽住好闺蜜的胳膊,“女侠,你最好了,陪我去看看嘛。难道不想一睹校霸大佬的文采么?”
  程菲无语,作势打她,“我怎么有你这种狗朋友。”
  两人嬉笑打闹着。
  头顶阳光灿烂,忽然,前方传来一阵说话声。
  温舒唯抬眼看过去,见是三五个穿校服的少年少女正说说笑笑地走来,校园的操场、栏杆、教学楼,都矗立在光里。迎着那几道十六七岁的身影,构成一幅名为“青春”的画面。
  温舒唯忽然想起一句话,人们之所以歌颂青春,是因为青春包含着对未来的,世界的无限可能性。
  她笑起来,慢悠悠地感叹:“看着这些孩子,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老了。他们才是下一个世界。”
  “屁。老子们正值青春。”程菲说,“故事还长得很。”
  *
  距离一中校门数米远外,停着一辆纯黑色商务车,安安静静,无声无息。
  车内。
  “你盯着那两个女人看了那么久,我还以为,你擦出什么爱情火花,看上她们之间的谁了呢。”一道稚嫩清脆的嗓音忽然响起。
  说话的是一个穿红黑泡泡裙的小女孩儿,十来岁的年纪,天然卷的黑发用蝴蝶结绑成两个小马尾,怀里抱着一个少了只眼睛的芭比公主。粉雕玉琢,天真烂漫,可爱得像个瓷娃娃。但女孩儿说话的语气却缓慢讥诮,不同于外表的天真无邪,她脸色平静,微垂的眼眸里有种厌世的冷淡。
  一只修长的手从车窗外伸出去,掸了掸烟灰。
  “于小蝶,我劝你跟我说话客气点儿。”男人面容清冷俊美,视线收回来,逗着金丝雀笼里的八哥,慢条斯理喊出一个名字,寒声说,“上回你带着两个一流杀手都没搞死沈寂一个人,打草惊蛇,之后再想下手可就难了。”
  “如果不是你前期计划有误,突然冒出来几个巡警,沈寂早就死了。”叫于小蝶的小女孩儿朝他弯弯唇,露出一个天真又明媚的笑脸,小手缓慢地摸着芭比公主的金色长发,“收了人家那么多的银子却没办成事,百里先生这可是在砸我们的招牌。”
  八哥在鸟笼里上下扑腾着。
  百里洲手指动作一顿,冷冷瞥过去,忽然微挑眉,轻声一字一句道,“你听过一句话么。打蛇打七寸,杀人要诛心。”
  于小蝶眉眼弯弯,说:“听不懂,我可还是个小孩子。”
  百里洲苦恼地叹了口气,摇头:“不过,对一个女人下手,有违江湖道义,委实不是我的风格。”
  “那你的意思是?”
  “可能得辛苦你了。”百里洲笑,“于小姐。”
  *
  时隔十年,一中的废弃礼堂早已变样,改建成了室内游泳馆。当年堆放的老旧课桌椅也早就不见了踪影。
  温舒唯并没有找到那封传说中的来自大佬的充满爱意的情书。
  她对此很有几分遗憾。
  周末这天,温舒唯起了个大早,准备到附近的菜市场买只鸽子回来炖汤,中午给姥姥送过去。谁知刚随便套了件衣服下楼,便在单元楼的门洞入口瞧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那人侧对着她,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点燃的烟。
  晨光透过门洞照进来,沈寂侧颜笼在光里,黑色短发上跳跃着细碎光晕,他低着眉眼,神色冷静淡漠,整个人在光与影的交界处,唇色依旧有些发白。
  温舒唯诧异,来不及感叹这人数年如一的绝世颜值暴击,走过去道:“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医生不是让你好好在家养伤么?”
  沈寂闻声,转过头来,随手把烟头掐灭,“好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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