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个喋喋不休的人好像被忽然按了静音键,周围其他人都消失了,世界像是一只白色的玫瑰花,用轻柔的花瓣把他们两个包裹在唯一的时空里。
“当情侣在公共场合亲热的时候,其他人会觉得尴尬,自然地避开视线。”
晚安先生拖着仙人掌小姐的手跑了十分钟,然后一本正经地解释。
这是他们之前看过的电影台词。
“我以为你不喜欢那部电影。”
“我还以为你一直像现在这样聪明。”
“你比较喜欢我现在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你以前是什么样子啊?”
“日本跟你表白的那个女孩子,我像那样,除了不能进行那么战略性的表白之外。”
“那我想我确实比较喜欢你现在的样子。这样更可爱。”
“你是受虐狂吗?”
然后,是仙人掌小姐对晚安先生新一轮的言语攻击,她好像总是对他意见很多,但是她牵着他的手却握得牢牢地不放开。
前一阵子知乎上有人发起提问,大意是说我发现我的女朋友嘴唇上汗毛太重了,我要怎么样暗示她?回答者中冷嘲热讽者居多,也有少数正经回答者。
那一瞬间,我想到的是我初中的一个同学。那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皮肤尤其白,所以当她的汗毛比较重,就会显得尤其明显。她也一样有提问者的女朋友所存在的问题,大家开玩笑说她长胡子。但是,有一个人,她的同桌,一个小个子的男生却说,我觉得挺有趣挺可爱的,多特别。
有时候,同一个人,同一个事物就在那里,丑不拉几的企鹅人有妈妈爱他,正直英俊的戈登却被女友抛弃。可不可爱,其实全在于你是不是爱。
因为你不爱我,我百般好,你都望而生厌。
因为你爱我,我这样多毛病,你还是捧我在掌心,说我可爱。
在过去的时光里跋涉而过
结婚前夕,小路消失了。
她逃跑之前,给我打电话,她说,阿宋找她了。
总是这样的。
全世界的女孩子心中都藏着一个最爱的男人,她可以跟着他穿着新娘的礼服逃到世界尽头。
小路和阿宋几乎可以说是在还没有出生前就相互认识了。
他们的妈妈各自挺着大肚子在屋前晒太阳,两个小宝宝就在各自的妈妈的肚子里翻身,活动手脚。两个妈妈闲聊天,两个宝宝就以踹妈妈的肚子来表达意见。
他们的预产期原本相差不到半个月,结果阿宋是个急性子,长全了自己的小手小脚就急吼吼地落了地,而小路像是眷恋母体的温暖,非等到医生急得催产,才不情不愿地出来。
当宝宝时,他们两个就一起练习爬行,一起练习说话;当小孩时,他们就一起上幼儿园,一起上小学,手牵手地回家。
在那些遥远的时光里。
小路为阿宋哭过鼻子。
阿宋为小路打过架。
小路把自己的苹果给阿宋吃。
阿宋踩着小板凳给小路做蛋炒饭。
他们偷偷爬树,摘两个青皮的桔子,咬一口就酸得皱起一整张脸。
他们躲在衣柜里,在衣服的缝隙间跟对方说话,然后懒洋洋地睡着。
两小无猜也就是这样了。
他们人生的第一次分离是在六年级的时候。
小路的爸爸妈妈希望给小路更好的未来,他们搬家到了市里,让小路转学到了私立小学,并且安排了密集的补习班。小路只能在妈妈洗澡睡觉的间隙给阿宋打一个电话,说自己现在过得多无聊。而阿宋跟小路保证,他一定也会考到市里的初中,到时候还是可以一起上下学。
那个时候他们才十一岁,年纪小过罗密欧与朱丽叶,用笔写出“爱情”两个字都还会害羞得藏起来。
他们只是想要一起上下学,想要分享一份糟糕的蛋炒饭。
阿宋是个非常聪明的男生,他说要考上市里的初中,他真的考上了,小路还是将将就就擦着边,但是阿宋进了重点班。他们的教室隔了三间。但是不妨碍阿宋下课跑去找小路聊天,或者是在从小路窗边路过的时候给她投掷小零食。
友情或者爱情好像都不能清晰表达他们的感情。
他们可以形影不离,也可以看着对方和别的孩子闹着玩。他们总是知道,到最后,只有他们两个人才会手牵手回家去。
然而,他们并不能永远这样生活在中学校园。
人生里除了夏天浓密的绿荫,洁白的裙摆之外,还有突如其来的暴雨。
初二那年的暑假,小路很开心地和爸妈去了海边旅行,还在可以看到海的酒店给阿宋写了信。跟他说大海的味道,卷起的浪花,天上的云,她还随信寄了一小包海滩上细沙。
所有的一切她都想和阿宋分享。
但是阿宋没有回信,第二个学期开学,阿宋也没有出现在学校。
而小路在家里落了灰的邮箱收到了延迟太久的告别信。
阿宋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必须跟着妈妈去新的城市生活,或许还会有一个新的爸爸。他说他现在还不知道新家地址,但是等到他到了新家,他会再给小路写信,给小路打电话。
小路急得不得了,她想联系阿宋,可是她的爸爸妈妈竟然没有阿宋妈妈的手机号码。
这些长辈们好像总是看得特别开,情感可以很淡薄,就像是当年他们搬家,与邻居朋友的感情从来不会成为考虑因素之一。旧朋友就像旧家具,谁还能记得自己倒卖给了谁。
小路等了一年没有等到过阿宋的来信。
然后她又等了一年。
小路的爸爸妈妈安慰她,或许只是阿宋有了新的好朋友。
她心里不相信是这样的,但是她也没有什么话能用来反驳。
她只是偶尔会打开信箱,会看到陌生的未接来电然后回拨过去,会在老师的办公室偷偷翻老师是不是扣留了她的信件。
等到高中都毕业了,小路把阿宋渐渐沉没到记忆的底层,偶尔提起来也只是说:其实我以前也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小伙伴,我们感情很好,以为可以永远一起回家。然后,就没有别的可说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阿宋回来了。
他长高了很多,晒得黑黑的,头发修得很短,穿着T恤和牛仔裤,肩膀上挂着一个单肩包,就站在小路家楼下。
小路从他身边路过,根本没有认出他来。
阿宋在她身后拍了下她的头,就像小时候一样,小路却吓得尖叫出声。等她转过身看到阿宋,听到他说,是我啊。小路才像是在梦中惊醒一样,突然跳起来搂住了阿宋的脖子。
她以为自己差不多忘了阿宋。
她的眼睛忘了,她的嘴巴忘了,她的心却从来没有忘记,她只能紧紧抱着阿宋,免得自己的心从胸腔里跳出来。
小路拉着阿宋回家,亲昵的感觉好像他们从来没分开过。但是她又有说不完的话,她几乎希望自己能不呼吸,就可以节省时间下来说话,仿佛他们分离了一个世纪。
家里没有人,这个时间,小路的爸爸还在上班,妈妈还在店里。
小路一边不停地说话,一边给阿宋洗水果、倒茶,和他们小时候的游戏一模一样。只是现在小路自己做蛋炒饭。
他们一起坐在餐桌前,阿宋才有机会说,你的厨艺比我好多了。
下午他们两个人手牵手出门,坐上了公交车,换了一辆又一辆,在这个城市的街道闲逛。
小路没有问阿宋,他这些年为什么不给她写信,也没有问他什么时候走。不问出口,好像这些问题就不重要,也不存在了。
在他们肩并肩靠在一起的时候,小路的妈妈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大概就是问小路晚上想吃什么,叮嘱她不许到处疯玩,必须在天黑之前回家。
小路一一答应了。
很奇怪,那一瞬间,她下意识地没有说她和阿宋在一起。她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她的爸爸妈妈没有像以前那么喜欢阿宋了。她不知道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当她察觉到的时候,阿宋已经离开她了。
阿宋听到她的电话,轻轻笑了一声。他伸出胳膊揽住了小路的脖子,说她是个小骗子,摇晃着小路的肩膀,逼得小路跟他求饶。
如果那一天,天不会黑,公交不会绕过一圈又一圈之后,回到小路家附近,也许,小路就和阿宋私奔了。
但是,等到公交车停,他们两个下了车,阿宋就跟在小路身后送小路回家。夕阳在他们身后,他们两个人一前一后,影子却落在一起。
小路低着头,晃动着自己的脚尖,问他,我们还能见面吗?
阿宋摸了摸她的头,说,那我们明天见。
小路像个小疯子一样,连蹦带跳地回家,连削苹果的时候伤了手指,她还在笑。
接下来他们每天都会见面。小路等不及天亮,好像恨不能天一黑然后眨眨眼,天又亮了,新一天的约会又要开始了。
她欢欣鼓舞得太过分,她的妈妈挑起眉毛笑话她,是不是认识了哪个男孩子?她的爸爸则严肃地告诫她,谈恋爱不是不可以,但大学还是要好好念。
家长们都一副已经看透你们这些小孩子,已经洞察先机的样子,却不知道小路怀揣着另一个小秘密。
当暑假快要结束时候,某一天阿宋送小路到家,他说,明天他就要走了。
小路仍旧问了那个她每天都会问的问题,我们还能见面?
阿宋说,不一定。你就当我们以后不会见面了。
小路说,好。
然后就自己上楼了。
她踏上了第一级台阶,慢慢往前走,她走了也许十分钟,还是没能走到五楼。最后她就坐在楼道里大哭起来。
很多年之后,她回忆起来,全部都是后悔,她不明白那时候的自己在想什么,为什么放自己最喜欢的人走,连一个理由都没有问出口。
她再也没有见过阿宋。
甚至她特意请假参加了一次小学同学聚会,只想从别人口中听一听阿宋的消息。可阿宋像是不存在一样,没人知道他在哪里,没人知道他在做什么。
小路之后再也没有谈过恋爱,她担心等到阿宋回来,她不能理直气壮地去见他。但是在此之前,她已经知道自己早就不够理直气壮了。
阿宋怎么可能那么多年没有找过她,没有给她寄过信,没有给她打过电话?
可是一对好父母是不会让自己的小女儿早早陷入恋爱、荒废自己的前程的。如果那个恋爱对象,特别优秀,值得托付,倒也许有父母愿意放开手给一个机会。
阿宋……阿宋对小路很好,可是大概这样还不够。
阿宋有一对各自出轨的父母,有一个调皮爱恶作剧的个性,还有一个变数太大的未来。
只是,有时候小路想到那时候十三四岁的阿宋,离开了爸爸,离开了家乡,学校没有了,同学没有了,所有他熟悉和喜爱的一切都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了,到最后,连她这个他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都让他失望。
而他从来没有让她失望过。
即使过了那么多年,他仍旧赠送给她一个一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暑假。
她永远都想要回到那个暑假。
于是她一直等阿宋这个人再次出现,等到了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的生日,她收到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她找了花店的店员问是谁的,对方只说姓宋。小路以为是阿宋,欣喜若狂地拨打了“那个宋先生”留给花店的电话。
电话接通的时候,响起的是陌生的声音,小路狂跳的心还没有静下来,对方却已经说,我不认识小路,你是不是打错了。
那天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他写错了送货地址,她会错了意。
有时候小路也会很好奇其他人的恋爱是什么样的。她所经历的爱情只有一种,就是回忆和等待,好像对她而言,能够表达爱情的方式也只剩下这一种。
她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其他样子的恋爱。
送错玫瑰花的宋先生,让她发现原来还有这样穷追不舍、大汗淋漓的恋爱。
宋先生马不停蹄地追女神,追错了方向,然后觉得追小路也很不错。湖水里的白天鹅很好,但是湖边饮水的小鹿也很好啊。
这样轻率的移情别恋,小路第一次听说,所以从来没有当真过。
但是呢,谁说轻率的爱,就不是爱?
宋先生像个变态一样追踪小路的行程,像个弱智儿童一样在小路的面前犯傻,然后却又能像个踏着五彩祥云的英雄一样坐两个小时的地铁来给小路换灯泡。
那个大晚上,他轻手轻脚地敲门,我和小路还当是有贼来探路,大着胆子往猫眼里瞄一眼,却是这个高高瘦瘦的宋先生。
他说看到小路朋友圈说灯泡坏了,他怕晚上小路摸黑会摔跤,必须马上来给换一个。他带了一个背包,里面是各种常用型号的灯泡。
等宋先生走了,小路摸了摸自己的心跳,说感觉不太好。
就在那一年即将过去的时候,宋先生龇牙咧嘴地参加了我们的圣诞聚餐,在自己的头上贴着标签,给全餐厅的人。
看,我是小路的男朋友。
小路在结婚前夕逃跑的消息并没有被广泛传播,因为获知这个消息的人大约只有我和宋先生。宋先生什么都没有做,没有通知家长,没有联系小路。甚至在小路离开的那天,他仍然来到我和小路住的地方,帮我们两个女生打扫卫生。
只是在他把小路的被套丢进洗衣机之后,坐在小路光秃秃的床上发了一会儿呆。
他那天像是要清洗整个世界一样,把所有能看见的布制品都拆下来丢进了洗衣机,跪在地上一寸寸地擦地。
我站在一边,无能为力。
我很想说,小路可能不回来了。但是这句话我并没有资格说。
然后,在那个奇迹一样的下午。
有人打开了房门,小路拖着行李箱站在门口。
她完全没有看到我,只看到四肢着地捏着抹布的宋先生。她丢下行李箱就冲过来,她搂着他的脖子像是抱着一个失而复得的宝物。
那天,我们谁都没有再提及那段短暂的私奔,我点了一个超大的披萨,然后我们三个人在失去了窗帘的客厅,看了一下午的恐怖片。
很久之后,小路才告诉我,那天她和阿宋去了机场,她带着行李箱想,就算是月球,她也愿意和阿宋一起去。
候机的时候,他们去了肯德基。她记得那个夏天,他们每天都会去点一个雪顶咖啡,她会一小勺一小勺地挖着冰淇淋蘸咖啡吃掉,然后把剩下的咖啡倒进阿宋的嘴里。
但是,雪顶咖啡竟然从菜单上消失了。
点餐员给她推荐了名字古怪的新饮品。
可她一个都不想要。
她只想要一杯过去的雪顶咖啡。
而阿宋,很妥协地要了一杯可乐。
但他原来是很讨厌百事的。在他们念初中的时候,百事可乐请了一个阿宋很厌恶的男明星拍广告,所以阿宋发过誓,他这辈子都不会喝百事可乐了。
小路说,你变了。
阿宋笑了笑,说,你也变了啊。过去所有的东西都变了。
人们总是怀念过去,因为过去总是很美好,一切都在秋日的暖色下散发出醇厚的气息,而且过去的一切都已经在掌握之中。所以此时,人们总是因为未来的莫测,而恐惧未来。
但是,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过去的也在改变,像远去的金色河流,你站在岸边看到它那么熟悉那么美丽,但是其实在你眨眼之间,早已不是同一条河。
阿宋一如既往地摸了摸小路的头,说,你傻吗,来送机,为什么要带着行李箱。
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带小路走,因为他只是小路的过去,不是小路的未来。
他只是如浮光掠影来见她一面,像是从过去时光里飞来的美丽蝴蝶。
不过,阿宋伸出手掌,说,如果你不喜欢现在这个男人,不想和他结婚,我也可以带你走,我发誓我会好好照顾你。
那是小路等了十多年的一只手。
是小路从有记忆开始就会牢牢牵住一只手。
但是她看着眼前的人,他长得跟那个孩童时候的小豆芽不一样,跟那个暑假的高个子也不一样,他一寸寸长高,一分一毫变化,她已经说不出为什么他会带着有奇怪符号的项链,她也不知道阿宋下一班飞机要飞去哪里。
她抓着自己的裙摆,没有把自己的手放上去。
因为她已经知道,这不是曾经的那个人,她也不再是那个在楼道里大哭的女孩。
过去很美好,但是已经过去了。
阿宋的飞机起飞之后,小路是飞奔回来的。
阿宋告诉她,她的选择是对的。宋先生是个好男人,是他费尽千辛万苦把小路结婚的消息递到了阿宋的鼻子底下。他知道小路一直惦记着阿宋,他心疼小路,他想让阿宋知道,小路一直在等她。他喜欢小路,他不希望小路嫁给他之后会后悔。如果小路要逃跑,那就现在逃跑吧。
但是,就是这个曾经我们都以为他的爱情太草率的宋先生,他把小路心里封锁的那个角落打开,他找到了曾经的那只蝴蝶。
而他仍旧把小路的屋子擦得干干净净,他把全部的力气都用来准备一个新的世界,如果小路回来,如果她回来她就会看到。
然后,那个下午。
小路从自己过去的长河里跋涉而过,剪掉了自己在高塔上留了十年的长发。
回来了。
我爱你啊,可我不敢说
阿细第一次遇到谢欢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是许芝的男朋友。
那是入学报到的第一天,阿细一个人站在学院门口,被负责新生指引的学长带路去女生宿舍,学长走到一半,被电话紧急召唤,于是学长就随手捞了一个路过的熟人,把阿细转手交托给了他。
那个路人就是谢欢。
该怎么形容呢?阿细见到谢欢的心情。
像是忽然有风吹过来,带着森林和湖泊的气息,像是斑驳的树影里,透出那一隙的阳光,像她捧着养了许久的绿植,那在一个早晨忽然开出了粉白的花。
阿细只敢看了他一眼,就恐慌地移开了视线。
怎么会有人的模样恰恰好填满了她对男生的所有幻想。
谢欢被临时抓来顶包不急也不恼,爽朗地答应。他问清了阿细所在的宿舍楼,就接过了阿细的行李。
谢欢人高腿长,却缓下步伐等阿细,一路跟她说途经的建筑。这里是教学楼,那里是图书馆,这边转过去到校医院,那边的岔路可以到校内超市,前面的复印店是校内最便宜的一家,左边路过的是另一栋女生宿舍楼。
他的声音很轻,脸上带着笑,看向阿细的时候,眼睛微微眯起,在眼镜背后,是一个弯弯的月牙形状。
阿细讷讷地跟着他,说不出话。
谢欢看她脸红通通的,还告诉她,这边太阳毒,她这样禁不住晒,去军训防晒霜一定要搽好,晒黑了是其次,他们以前有人晒得脱皮。
那段路好像走了很长,足够阿细回忆很久,那段路好像又很短,手指一松,就过去了。
当下那一刻,阿细没能鼓起勇气要谢欢的联系方式,她后悔了整个军训时期。
军训一回来,便是十一假期。许芝来找她。
许芝是阿细的朋友,她们还是高三那一年的同桌,感情和同一个战壕的战友也没什么差别。许芝念的是同一个城市的另一所大学,她们约好放假的时候一起逛这个城市。但是阿细没想到她等到的不是许芝一个人。
许芝在暑假交了一个男朋友——谢欢。
阿细只是晚认识谢欢那么一会儿,结果就像是晚了一辈子。
“其实我只是难过了一小会儿,或许还有点觉得很好笑。当然那天晚上最后没忍住哭了一鼻子。不过,也没什么。”
过了很多年,有一回,阿细和我一起等一场电影的开场,忽然说起以前的事情。
阿细和谢欢虽然在同一个学校,但其实见面的概率并不高。阿细还特意避开了可能和谢欢见面的那些契机,譬如参加谢欢所推荐的社团,去谢欢学院的媒体室看电影,和许芝以及谢欢一起聚个餐。
那时候阿细正在看的美剧里一个主人公提出了一个荒谬的美人鱼理论,大概意思是说即使你身边的一个异性,最开始在你的眼中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让人毫无兴趣的肥胖河马,但是如果你们总是在一起,有一天,魔法棒一摇,河马变成美人鱼。
何况谢欢不是河马。
大一念到过半,有个男生开始追求阿细。他是跟谢欢完全不一样的人。他个子很高,皮肤有点黑,有时候会粗心大意,但认认真真地讨好阿细,为人憨直又充满正义感。
而最好的一点是,阿细和他在一起不会想到谢欢。
他们约会,他迟到,满头大汗地出现,说他原本骑了自行车来,想带阿细兜兜风,结果拐弯的地方和一辆电动车撞上了,自行车歪了车把,他丢下了车,自己跑过来。
他手臂上有一道擦痕,渗着血。看着就很疼。
那天他们的约会改道去了医院。
阿细抓着他的手,很热,微微有些汗水,感觉得到他血脉的震动,却仿佛像是有一个小心脏藏在两个人交握的掌心,轻轻地缓缓地“咚”“咚”在跳动。
阿细觉得这样也很好。
她也有男友之后,许芝便积极地邀请她进行四人约会。
去看电影,去吃饭,去爬山,去旅游。四人行,相处得竟然很愉快。很难说阿细对谢欢已经毫无一丝暧昧情思,但是她自觉处理得很妥当。如果不妥当的话,也不会有后面一次次的出行。以至于到后来,阿细反省自己可能表现得太妥当了一点。其实,她偶尔也想和男友出去双人游的。
不过总的来说,那段时间,她们四个人算得上是关系很不错的朋友,直到后来她和男友分了手,直到后来许芝也和谢欢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