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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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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总的来说,那段时间,她们四个人算得上是关系很不错的朋友,直到后来她和男友分了手,直到后来许芝也和谢欢分了手。

他们第一次分手的时候阿细做了个梦。

阿细梦到谢欢。

树底下,他穿着第一次见面的白T恤,他抬头看见她,笑了笑,问她要不要一起坐着看会儿书。

那是盛夏,全世界铺满浓郁的绿色,唯有他在发光。

阿细没说话,默默地看着他。

然后,阿细被电话声音吵醒。

许芝在电话那头笑嘻嘻地说,她跟谢欢和好了。

阿细很长时间都不敢承认自己曾做过这样的梦,觉得自己像是怀揣着一个恶毒的隐秘的愿望。这个愿望太卑劣,让她无法启齿。

直到那天她穿着新娘的礼服,靠着藤椅,长发垂在背后,她才又梦到那个梦,像终于放开手,让窝藏在心底的那一只黑色鸽子飞走。而远处山边有一线金边,太阳正慢慢升起。

不过,那也是更久以后的事情了。

阿细和男友分手在她生日的那天。

他们四个人出去给阿细庆祝生日,在KTV唱歌,喝得半醉,然后各自回学校。

阿细和男友手握着手靠在计程车后座,两个人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诸如今天蛋糕的口味,彼此糟糕的乐感。许芝和谢欢可恶地秀恩爱,以及说那些对未来的期许和天真浪漫的诺言,直到他忽然说,“阿细,我真的好喜欢喜欢你,但是为什么你从来没说过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那一刻,阿细张口结舌,竟然说不出话。

她心里当然也是喜欢他的,可是有谢欢在侧,这句话就掺了水分。而且她自己心虚,莫名觉得是不是让他看出了什么端倪。

他们一路到阿细宿舍楼下,他把披在阿细肩膀上的外套收回来,亲吻了阿细的额头,跟她说拜拜。

他说拜拜,不说再见,然后再也没有联系过阿细。

隔了一个多月,阿细才踟蹰着去找他。

她坐在他下课必经的林荫小径,心里拟定台词要如何和他说抱歉,要如何粉饰她那时候的沉默,要如何说我们其实在一起也很开心这不是就够了吗。

然而等到他真的路过,在人群中,他身边有揽着他脖子的男生,有跟随在一旁的女生。他眼里有掩饰不住的纯粹的快乐,阿细忽而就打了退堂鼓。

因为她心里很清楚,她的喜欢不够纯粹也不够忠诚,如果谢欢招招手,大约她就会抛弃他跟谢欢走,所以她不能做那个可恶的“招招手”的人。

在阿细正要转身躲开的时候,他却又看到阿细。

他朝阿细走过来,仍然微笑。阿细这才察觉曾经那个有些鲁莽的男生,原来也学会了这样宽和的微笑。其实人都是这样,跌了跤,才知道痛,然后学会轻手轻脚。

他跟阿细说,“我以为你不会来找我,你是从来不挽留人的。”

阿细低头,只说对不起。

两个人也再没什么可说,这算是正式分了手。

关于这件事,阿细没有刻意隐瞒,但是实际上她一直避开了提及,所以许芝和谢欢很长时间都不知道。然而虽然阿细和谢欢在一个学校巧遇的概率几乎为零,但是谢欢和前男友的巧遇概率却忽然大幅度提高。

谢欢看到了他和别的女生关系亲密,来找阿细。

谢欢就是这一点,实在讨人厌。他有关心人的善意,也有保持距离的礼貌。

如果他坏一些,总是穿着脏兮兮臭烘烘的球鞋,不知道进退地扮作阿细的老友,或是目光游离地在她脸上和身上扫来扫去,再不然喜欢说一些无聊的笑话自以为幽默……可惜这些谢欢统统不会做。

他找阿细聊天,委婉地表示她可以好好处理一下自己和男友的关系,感情需要维护,也需要退让和包容,但也并不需要过分委曲求全。

连这种八卦事他做出来也不难看。

这么好的一个人,偏偏不属于她。

谢欢让阿细认真考虑,问她错过男友会不会后悔,到底喜不喜欢他,别因为自尊或者矜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女生保持着距离太远,很容易让男生认为这就是不爱他。

他句句说得都对。

可是阿细什么都不能说,她闭紧了嘴巴,怕自己一开口就会说我爱你啊。

阿细觉得自己几乎可以预见接下来的场景——谢欢一开始很惊讶,抿起嘴唇,然后告诉她这是个被误导的想法,她将来会遇到其他人,更好的人。

阿细渐渐疏远许芝和谢欢,她怕爱情敌过自己的良心。

谁知道隔了一个学期,谢欢却来找她,问她可否帮个忙。

他觉得许芝重逢初恋,目前游移不定,不肯吐露真言,而他所需要的帮忙,并不是要阿细做个告密者,他只请阿细与许芝谈谈。他想求个明白,不想局面变难堪。

这事情实在要命,像是阿细正贪婪地嫉妒丛林的幼鹿,这幼鹿却眨着湿润的眼睛送到她面前来。

阿细许久不见许芝,心里砰砰跳,只希望许芝和初恋是真的两情相悦此志不渝,往后幸福美满和和乐乐一生一世。

许芝落座,果然坦诚,她或许也烦闷太久,总得有个人帮她出出主意,给她个建议。

初恋与一帮同学来旅游,见了一面,吃了一顿饭,此后再也没能断了联系,他还说爱她,难以忘记她。

许芝脸红扑扑,她素来心志不坚,如今果然如谢欢所说,游移不定。

阿细有过很多个机会,也许,很可能和谢欢在一起,这是其中概率最大的一次——许芝移情别恋,谢欢伤心沮丧,她乘虚而入,人人欢喜。

可惜。许芝的初恋是谁来着?阿细还记得,那是个烂男人。

烂男人会一夕变成良人吗?阿细不知道,但是许芝显然是已经失去了判断的能力。回忆里的初恋总是很美好,尤其是对女生来说,她们总会选择性地只记得那些可爱的有趣的小细节。

谢欢说,他想求个明白,不想局面变难堪。

阿细决定千里走单骑,她去弄个明白。

阿细钱不多,跨越半个中国也只是坐硬座。

同车的大妈有一种剑走偏锋的敏锐,她问阿细是否是去见男友。

不是啊,她是去见她暗恋对象的女朋友的初恋。听起来就好悲情。阿细宁可被误解。

阿细一共翘了两天课,然后又花了一个周末。

她尾随许芝的初恋,还要去他学校最热门的论坛发帖子,旁敲侧击找人问这位初恋有什么传闻。

她不太擅长这个,一开始她心惊肉跳得像个要给抢劫案踩点的小贼,但等到那位初恋突然和她四目相对,她已经可以笑着装作迟疑的样子问他是不是某某,说觉得他很眼熟,说他们是校友。他们还一起吃了一顿饭,扮做旧同学重逢。

初恋依旧是个烂男人,只是学会了披上了伪装。阿细在回程的路上就给许芝发信息,诚恳地给她提供自己发现的一切。

她简直像个检察官,或者圣母。

然而隔了几天,许芝还是哭得惨兮兮地跟阿细说,她和谢欢分手了。

就是那一次,阿细做了那个梦。

心里知道,自己有一些幻想是一回事,做梦却是另外一件事情。心里知道,那还在理智范围内,仿佛一切都还自己的掌控中,但是做梦那就意味着失控。喜欢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人是可悲的,但是把自己摆在架子上,见缝插针地等着对方来删选自己就是可耻了。

阿细并不喜欢这个进展。

之后,他们仍然断断续续地做朋友。

那几年,阿细感到自己对谢欢的那点感情像是牵在线上的风筝,风一吹飘远一点,渺渺浮于云上,好像已经不见了,但是手一拉,它还在那里,又一荡一荡地搅动那片蓝天。

谢欢大她们一届,先毕了业回省工作,而许芝毕业之后也回家了,和谢欢一起住。第二年阿细考上了研究生,依然留在那个城市。

朋友之间总是会这样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渐行渐远。对于阿细而言,这倒不是坏事。只是,那让她很久之后才知道许芝和谢欢最终分了手。

那时候的心情,奇迹般地竟然和知道谢欢是许芝的男朋友时别无二致。明明可以靠得那么近,却又总是差一点点,让人觉得好气又好笑,让人觉得想要哭一场。

其实,她最喜欢谢欢的那个时间点已经过去了,这两年,她也坦然地开始和结束了一段以谈婚论嫁为前提的恋爱。

可是这个消息,却让她忍不住不断地想起他。

他那么喜欢许芝,她三心二意他都原谅她,分了手,他是不是很伤心?他现在还伤不伤心?这念头像条锁链一样开始缠住她,一日一日地收紧,她几乎要喘不上气。

看到有人爱情圆满,她想为什么他那么好,却不能在出生的时候就遇见自己爱人,从一开始就只有甜蜜呢?

看到有人终究梦想落空,她想他的人生是不是也会这样,不断重复得到和失去,最想要的东西总是不属于自己?

看到有人在街头踉踉跄跄,坐在空寂的屋子大哭,她想他伤心的时候有没有人陪,现在是不是已经好了?

以前她做过一次圣母,她以为她是为了许芝,多年后她还是圣母病复发,只是因为他。简直要了命。

日复一日,她终究联系他。

他的电话没有变,他的声音没有变,阿细在这边说“喂,”他就能叫出阿细的名字。

总有人说,爱要克制。

阿细克制这样多年,那一瞬间,终于无声痛哭。

爱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和一个人在一起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很多人从未察觉,而察觉的人才知道那心里空落落的一块是灵魂深处的不圆满。

和谢欢重新建立友好关系之后,阿细很长时间都自怨自艾,觉得没准自己要这样可悲地过一辈子了,终其一生做个老姑娘,死的时候白发苍苍坐在摇椅上,心里藏着最初遇见他时的画面,低声唠叨说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但是事情发生了变化。

他们会聊天,说很多的事情,新的事情,而不是嚼口香糖一样回忆过去。他们会讨论,一些工作上的建议,一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的小窍门。他们会提起一些其实无关紧要的东西,突然变化的天气,路边偶遇的行人,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颗星星。

再往前一步,只要再往前一步,阿细知道,也许他们就会在一起。可是,一直有什么在阻止她。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谢欢在一起,那些熟悉她和许芝的老朋友们会怎么说?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谢欢在一起,以后许芝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会发生什么事情?

更何况他们虽然相处得很好,但不代表谢欢想要和她在一起,她贸然往前走可能会毁掉现在的愉快相处,这是她最舍不得的。

阿细患得患失到几近绝望的地步,越绝望却又越甜蜜。

而谢欢,也将要来到这个城市。

事隔经年,他们再见面。

谢欢来这里是出差,有一个会议要参加,有两天的假期可以自由安排。他早早与阿细说了日期。

他们故地重游逛学校,天上的光照着树影斑驳,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以前。阿细看着谢欢,想的竟然也是那时候的心愿:好想就这样停住时间,好想就这样走到白头,好想说我爱你。

身边有人路过,竟然是大学同学,她高声唤阿细,冲上来拥抱,眼睛溜向谢欢,拖着调戏的嗓子问:男朋友啊?

阿细的脑子霎那之间被抽光了所有的氧气,几近一片空白。

而谢欢却已笑着说:“是啊。你好。”

那一年之后,阿细和谢欢结婚。

事情好像总是很难,我们百倍规划千番思量,以至于畏首畏尾,其实,在那一瞬间冲破云层,就可豁然开朗。

也就是在那场婚礼,我认识了阿细。





每一个陌生来电我都以为是你


自从阿朝找了男朋友,她便尽心竭力要给我介绍对象。大约因为素日我黏她黏得紧,乍然丢下我,她心有不安。她的男生朋友和她男朋友的男生朋友都很多,品质也很不错,于是我比别人提早了两年进入相亲状态。

但相亲结果并不太理想。

拒绝了第三个再次约会的邀请,阿朝气急败坏地问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不满他们哪里?

我不满他们哪里呢?无非是,这里不如他,那里不像他。

我喜欢那个人,很多年了。

按理说,我应该称之为暗恋的,不过十几岁的小姑娘哪里能把心动的痕迹掩埋得滴水不漏,所以我就单方面认为也算彼此心照不宣了。

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刚考进市里的重点中学,拖着粗粗笨笨的大袋行李搬进学生宿舍。可能是我一个小个子拖着大包显得过分可怜,于是在我哼哧哼哧前行时,有人在我身后拎起了我的包。

我回头就看见他亮着一口大白牙,笑:“我帮你。”

那个年纪的男生大半都还没有绅士风度,于是他一身白衬衫都仿佛有了圣光。

而且那么巧,他竟然跟我同班。

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大方又机敏,更把其他人衬得像个土鳖。很久以后我在想,大约那一瞬间,没有哪一个女生不会喜欢上他。

他姓孔,我便在心里偷偷叫他孔雀。

他也确实如孔雀般漂亮骄傲,出尽风头,爱死了炫耀。

不太客气地说,初中时候的我相当有锋芒,长得不错,学习又好,脾气也傲,既幼稚又早熟。很多同学都不喜欢我。

但是孔雀是与我截然相反的人,他是班里的万人迷。

他不仅能和男生打成一片,也很会讨女孩子喜欢。他会赞女生的样貌,会耍赖卖乖逗人笑,会时不时展现一下令人惊讶的小绝技,会有说不完的新奇故事唱不完的小情歌。

这样一种人,往前一步就是玩弄人心的花花公子,往后一步就是温柔多情的古典绅士。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哪一种。

我跟阿朝说起他,阿朝咋舌,说我真是有颗出乎意料的少女心。

确实少女心。

少女时期很多人都迷恋过这样的对象:日韩团体里的帅气爱豆,小说故事里的完美男神,楼下操场里打球的坏坏学长……盲目又愚蠢,做了很多傻事,伤过很多心。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很幸运,很快就从天真的幻梦里清醒过来。而我,却在这份单恋中迷了路。

我自认为既不天真也不愚蠢,我对孔雀的喜欢,既轻又浅,不足以叫我为他做什么疯狂惊人的傻事,甚至不足以叫我对他表白。

但是这份喜欢绵延而漫长,而我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一点。

我跟孔雀一直同班,连文理分科他都成了班里为数不多留下来念文科的男生之一。

久而久之,我竟同他成了这个班里为数不多的老同学。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关系渐近,到近乎是可以坐下来聊天的朋友了。

我知道他在外校有个小女友,我知道他非常得意于自己的招蜂引蝶;我知道他会躲在厕所抽烟,也知道他会为数学考试痛失三十分而气个半死;我知道他写得一笔好字还能自己做蛋炒饭。

那时候我们学校每周只有周日下午放半天假,我常常一个人坐在草坪旁边的长椅上戴着耳机发呆。

我们中学在一个山坳里,满眼都是青山绿树,只有校园里架着的电线杆,将灰蓝色的天空切割成几片,电线上常常停着不知名的鸟,三三两两,而后飞过。

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孔雀就会和一帮打篮球的男生从我面前路过,搂着篮球去食堂。

他们既不觉得累,也不觉得自己身上又脏又臭。

路过的时候,孔雀一般都会和我打个招呼,有时候会说两句话。诸如:怎么没去看我们打球?听什么呢?去吃饭啊?

我也并没有需要更多。

后来看书,说金岳霖喜欢林徽因,为她终生不娶,郭襄爱着杨过,所以孤独终老。这两人的结局听起来都非常凄惨非常倒霉,可偏偏大家好像还赞赏为美德,心向往之。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些故事都是大家以讹传讹的假话。

金先生有过几个女朋友,也打算结过婚,只是没有结成。郭襄,郭襄倒是没结婚呢,可是峨眉派本来就不时兴掌门结婚找老公的,灭绝师太也没结婚啊。

默默惦记一个人一时是一回事,很久是一回事,一生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我并没有一生都想念一个人的觉悟。

阿朝知道孔雀这个人以后就一直劝我去参加我从未去过的同学会,认为我现在所存有的孔雀形象全是少女时期的光环加持,如今在我们大学城的洗礼下,就知道那时看他好只是因为目光短浅,见识少。

阿朝拼命向我描述孔雀如何掉毛秃头大腹便便满脸爆痘形容猥琐,以期用强烈的画面冲击形成视觉映射,让我对这人产生厌恶恶心想吐的条件反射。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心理学依据,但不过那阵子我确实食欲不振了很久。

同学聚会我一直没去。

其实我并不是再没见过他。

大二那年过年回家,我坐在卧铺车厢,一上车爬到上铺睡了一觉,等我蓬头垢面爬下来准备吃点晚餐继续睡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他叫了我两声,我才回头。

我本来以为这是错觉。

但确确实实是他坐在过道的椅子上。他穿着衬衫,敞着外套,背靠着窗口,笑盈盈地看着我。他以前刘海微长,是刻意耍帅的发型,现在换了清爽利落的短发。

他的脸比原来瘦了些,晒黑了些。

他依旧很熟络地跟我打招呼,问我电话号码说要以后常联系。其实我的电话一直就留在高中qq群组里的记录,从未改过。

我给他留了电话,聊了一些老同学的近况,还有毕业后的打算。

我们虽然在一个市,但是我在小县城,他在市里,我们连下火车的站点都不一样。

下车的时候,他挥手说:“以后常联系。”

我停了一下,也说了句常联系。

他当然没有联系我,连过年时节群发的短信也没有我。

我也没有联系他,我从来不发群发短信。

寒假期间,我去学了开车。

教练是我表哥的熟人,没有好意思敞开来骂我,憋着教了我两周,哐哐哐地摔了车门跟我说:“你还是不要开车了吧。你这不知道踩刹车的毛病改不了,总不能每次停车都靠撞柱子吧。”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从头走到尾,那就总要有一个人喊停。

但我一个人开着车行驶在漫无边际的旷野,没有转弯,没有路障,没有前方的飞来横祸,没有坐在副驾驶帮我拉住手刹的人。

我也有遇到过一个很心动的男生。

是一个和孔雀完全不一样的人。

我遇到他是在图书馆,他大概是做勤工俭学协助整理图书,推着堆满书的小车把书放回书架。

那时候我借书漫无目的,也想偷懒,便专门去挑那些刚刚被还回来还放在推车上的书。

其实像我这样的人其实应该挺讨厌的,但是他耐心很好,从不着急,他常常把我淘汰的书都放回书架之后,就坐在窗台上晒太阳,等我把手里霸占的书挑完。

他像一只猫,安静自持,又有点冷淡。

阿朝知道我对这个男生有点好感,便撺掇我去接近他,被我拒绝之后,她干脆自己一马当先去打听了这个男生。

可是,阿朝把那张这写着他名字和电话号码的纸条递给我的时候,我却没有接。

我看着那张纸条,指尖发麻,后背冒汗。阿朝挤眉弄眼地把那张纸条夹进我的书里,但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翻开过那本书。

因为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孔雀,我想起这么多年我都还在喜欢孔雀,我害怕得要死,心虚得要命,几乎要发抖。

我跟阿朝说,我并不痛苦,也不愚蠢,我只是觉得有点孤独。

这世界有人单恋,有人等待,有人至死不渝难忘前任,这些都是很寻常的事情。

有一阵子我也下定决心要忘记他。

我力图避开所有会让我联想起他的东西。避开有人在砰砰砰运球的篮球场,避开树影下一片青绿色的草地,避开校园里穿着白衬衫翩翩而过的男生,避开校园广播里突然响起的big big world,避开鲁迅文集里忽然翻到的《孔乙己》那一页……我闭上眼睛,光慢慢窄成一线,黑暗里浮现他的样子。

越是力图忘记,越会不断想起。

我开始失眠,开始不断地梦见有关于孔雀的片段。

他站在云朵上,变成一道流光;他站在我窗前,只有一个黑影。

我把自己锁在门里,要破门而入持刀杀人的是他;我去山上看红叶,在燃烧起来的树丛里飞过的那一只白羽鸟是他。

我梦见高中考试,他坐在我左前方奋笔疾书;我梦见他带着漂亮女友来我们学校,我却穿得像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

我梦见他像我小时候放走那只红色纸鸢,飞得又高又远,我再也摸不到够不着,他却又始终不肯在我的天空里消失。

喜欢一个人太久,真是一件非常糟糕和可怕的事情。

你一遍遍在心里描摹着他的模样,原本的棱棱角角都渐渐圆润温和,他的每一寸都恰恰好能填补你心里缺失的那一块空洞,你便有了错觉,以为这是你完美爱人应有的样子。

这个人一开始是你骨头里的刺,心里的鬼胎,血肉伤口里掺进去的沙砾,可是后来,你把沙砾磨成了珍珠,还要赞叹他竟然熠熠生光。

念书的时候,曾有女生跟孔雀表白。

她和孔雀相处得非常融洽,孔雀这个人对她也十分体贴,甚至时不时开些暧昧玩笑。她就此喜欢上孔雀,简直算得上理所应当,甚至孔雀都有些引诱之嫌了。但是,面对女生踟蹰了大半个月的表白,孔雀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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