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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将相下岗再就业-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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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娇憨模样,他只在新婚感情最好的时候见过。
“我帮你那么多。”姑娘凑在他耳边,小声说:“政哥哥还要封我做王后啊。”
尾音还是一声,完全是情人间的撒娇讨巧了。
嬴政也笑了,有利益交换的请求让他感觉十分安心,挑着她的脸去吻她的眼睛,他真是喜欢极了这双眼睛,诺言许的极重:“自然是你……大秦的王后,只有你一个人。”
话是这么说,但他还是派了大量的兵士跟着,跟着跟着,还是出事了。
她戴着那枚戒指,在一个拐角处忽地不见了,找遍了附近十公里,都没再见到她。
嬴政正恼火,正要令人把还在美人怀里坐着的那位沈仙人带过来问话,忽然见她一身血污地再次出现。
不是他担心的那样,她没有背叛他,倒是为了他豁出性命去了。
她和剩下的那个同伴起了纷争,用尽全力才杀了他逃了出来。
随着她跑动,她满头的珠玉都掉在地上,叮当作响,滚到看不见的暗处去,华服早被撕扯得看不出原样来,就连临走前刻意在她脖颈上吸吮出来的吻痕都被血脏污得看不见了。
这姑娘浑身是血,给吓得魂不守舍,见他就直接哭着扑了过来,血把他的朝服都弄脏了,但是他意外地满足。
对……
之前没有达成的愿望。
全身心的依赖,全身心的信任,她再也没有别的退路,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下了。
这次他和她没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他们是能善终的。
还要谢谢这所谓的天命,要不是天命将她转生,要不是天命将她再次送到他身边……
姑娘在他怀里哭了一会儿,用软软的鼻音向他要酒喝。
“怎么想到要喝酒?不是喝不了酒吗?”
“害怕……”姑娘哭得眼睛都红了:“想喝酒,喝酒了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政哥哥,要喝酒……”
端了酒杯上来,她看了一眼就嫌弃:“要大酒杯,这么一点,喝了不醉怎么办啊?”
他想笑她不清楚自己一口倒的酒量,但低头看去,她眼睛里的光都在瑟瑟发抖,也就没有阻挡,让奴仆换了大杯子上来。
但是大酒杯有不好。
她袍服的袖子非常宽大,接过酒杯的时候,就有很大一部分袖口浸在酒里了。
她穿着红色的衣服,还没看清袖口上有没有沾染血迹,就见她凑到杯口,小小地啜吸了一口。
“政哥哥也喝……”她把杯子捧到他唇边,脸上已经腾起薄薄的红色了:“待会儿和我一起去睡觉好不好?政哥哥要抱着我,我好害怕。”
嬴政快要被她可爱得昏过去了,想着她刚才已经喝了一口下去,他最近半天完全没有进食,也不怕她下什么药性相佐的毒药,依言接过酒杯。更何况他刚才根本就是全程死死盯着她的,她完全没机会往酒杯里动手脚。
她身上满是血腥味,他已经闻到麻木了,连这酒的味道都嗅不出来,入口才觉出血的腥味。
她袖子上真的有血,刚才浸了很多进去。
可是刚才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尝到血腥味的样子啊,是不是被吓坏了,已经尝不出正常的味道了?
嬴政正担忧着,抱着人起来:“我带你去换衣服。”
走了两步,把她安置在矮塌上,刚要去叫人,一转眼见她面色潮红,眼里水光潋滟,呆愣愣地坐着,又心疼又喜欢,俯下身子,在她唇上印了一印。
和印象里一样甜津津的……
这句话还没想完,他的意识就已经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越苏鼻尖还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她接住倒在怀里的沉重男人,委屈地皱了皱鼻子,把已经流出来的眼泪擦掉,伸脚去够窗前的矮榻,三步作两步,从床上跳了下来。
越苏把门拉开一条缝,对门外的婢女说:“去叫沈仙人来,陛下说要见他。”
婢女原本还有些迟疑,见她眼眸里还有薄薄的泪意,想起上次陛下因为常仪姑娘吃不上鱼而杀的那批人,打了个哆嗦,恭敬地低头:“喏。”
越苏就站在门口无声地哭,她浑身都好重,因为身上溅的到处都是血,衣服本来就厚重,浸了血就更重。
原本她手上握刀的部位也全是血的,刚才被人抱在怀里洗掉了,但是她一个错眼,就感觉血还在透过指缝往下流。
她忍了好久不哭的。
第149章 昌平君启
越苏从沈静松那里“吵架”回来的时候; 其实颇为头疼。
“取韩先生的血,让嬴政喝下去,一口就行。”
她不是修道者; 没发现圆空大师和沈老板所秉持的理论只是看起来不同、用词不同,本质上是一样的。
沈老板说零件之间有遥远的相似性,圆空大师说神魂之间总有相似; 有相似就可换命。
沈老板说我们不过是在履行早已写好的剧本给外界供电,圆空大师说天命不可违背,历史无法更改。
只不过一个来自沙雕搞笑微科普栏目; 一个来自玄幻仙侠大型修真栏目。
要说用来换命的玉器有什么不一样; 那就是它们都浸了施术者的鲜血。
沈老板说自己不能频繁往来时空之间,也是这个道理,他真的没有那么多血可以随便造。
沈静松不是特例。
……虽然决定维护历史拯救世界的可能就他一个。
用圆空大师的话说; 他们这样跳出轮回、参透世事的修道者,最开始只是有慧根的普通人。偶尔有人在机缘巧合之下,开始参悟大道,修得一些额外的机巧,但大多数都只是抑郁而亡。
因为你看得见天命,却改不了天命。
就算你会七星灯续命; 依旧会有快步闯入的将领把灯碰灭。
但是大道殊途同归; 圆空大师能猜得出沈老板的举动; 沈老板也能猜到他到底是拿什么换命的。
终止换命的办法也十分简单。
施术者的血。
按理来说这是个死局,根本无法破局,因为施术者为这次换命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 等大家发现需要他的血来终止换命的时候,他的尸身早就僵硬了。
别说血了,连肉身都不知道还剩多少。
但是还有一个地方有他的血。
从淮阴到咸阳这么久,他和同路走来的韩先生已经不是简单的哥俩好的关系了,沈老板早就大嘴巴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了,甚至还通过韩先生简短的叙述把前因后果都推理出来了。
韩先生的心魂里浸着圆空大师的血。
十几年来年年用血温养,帮助拓印千年之前的魂魄。
不仅有血,还有二十年的气运呢。
“极度的惊悸或者极度的欢喜,然后一刀取他的热血。”
知道有外人在监视,沈老板没法再说更多,就是这两句话,他们都是吵了大半个小时的架,才抓到一丝机会偷偷和她说的。
反正不知道前情摘要的越苏十分懵逼。
她回去的路上还在想要不要信,万一沈老板真的倒向始皇帝没告诉她呢?
最后越苏还是决定信了,毕竟除了信沈老板她也没有第二条路好走,总不能真的嫁给嬴政做王后吧,上一个王后死得那么惨,她又不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上赶着找死。
随后她就发现自己的境况十分危险。
这么多天不见人影,韩先生一定知道是出了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她一个人前去找他,要怎么说他才会放下戒心让她捅一刀呢?
……基本不可能的吧。
要是信哥哥还有可能,可是他是韩先生啊。
万一他不信,死的就是越苏了啊,她绝对不可能打得过一个壮年男子的。
就算——就算——她真的顺利说服了韩先生,能够把血带回来,又怎么给嬴政喝呢?这个男人对入嘴的东西极为戒备,因为一生多次被刺杀,对各种暗杀手法都极为熟悉。
当着嬴政的面偷偷把血放进杯子里——几乎可以先放弃这个方法,反正越苏做不到,她要是做得到,她早就是国际知名大盗,也不用给沈老板打工了。
而且血液这个东西,液体不好搬运储藏,腥味又很浓重,万一被发现了她又要怎么解释呢?
真是伤脑筋……
及新帝回来了,越苏撒着娇对他说,要帮他把人给抓回来。
其实也只能她去,在其他人手里,铜戒都只是普通的铜戒,但她主动提出去,总归把不多的主动权往自己手里揽了揽。
然后她就被多疑的君主摁住,在脖颈上吸吮出一颗明显的吻痕。
越苏:“……”
同一招还用两次啊!
正常人的思路不该是:啊你和我是一边的队友,你帮我去欺骗前队友,所以你要假装和我不是一边的,这样才好把人给骗出来。
嬴政的思路是:啊你和我是一边的队友,但你是从前队友那边反水来的,所以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帮着我的,这样你的前队友就不会相信你了,你不可能再次反水离开我身边。
他才不管越苏这么去危不危险,她自己要去的,反正死也要是他的人。
越苏都差点给他绕进去了。
但是没有别的办法,她还是要出发,去试着找一找隐藏在咸阳城里的……一线生机。
她下了辇架,刚要走,忽然听见身后高位上的人叫她:“常仪。”
“嗯。陛下?”她心跳得快了几拍,回头去看他,头上的珠玉簪钗随着转头的动作跳了几下,在温和的自然光下闪耀。
他的脸已经看不清了,又高又远,黑金色的朝服中好像包裹着一束光。
“你去吧。小心点。”新帝这么说道。
越苏戴上那个铜戒的瞬间,就感觉世界在她眼前分成了无数切面,她不太适应用这样的角度去看世界,觉得头有些晕。
天上的星辰其实比我们所处的世界还要庞大,但由于离得过于遥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点,这些了无生机、晦暗颓败的世界,只是造物主偶然造出的半成品;在浩瀚宇宙中还有吞噬万物的存在,它是如此贪婪和黑暗,以至于光都无法逃逸,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的世界都会被逐一吞噬。
我们脚下的大地,往下再深究,就是炽热的火焰,这火焰能烧毁一切,甚至能轻而易举地毁坏人类至今所有的文明;天空看似浩瀚,却只是稀薄的空气,如此脆弱,就是人类也能将其撕开一个破口,令大地直面太阳的炽热与恐怖。
而掌控我们言行命运的,不只是大地生出的血肉,还有一种奇妙的微小生物,潜入我们的血肉,从千年前就与人类共生,催促监视着人类的繁衍……(注1)
这些物理天文生物常识越苏都是知道的,但是知道归知道,如此立体地呈现在她眼前还是非常震撼的。
这样形形色色、千奇百怪、光怪陆离的世界中,有一条醒目的莹蓝色的细线,在咸阳城中蜿蜒前行,指引着未知的方向。
越苏勉强定下心神,捏着手指上的铜戒,跟着那条莹蓝色的细线前进,她耳边充斥着奇怪的声音,不像是任何一种生物发出来的,反而像是世界运转而发出的、来自周身空间的微小噪音。
沈老板不会一直是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吧,这略有点惨啊……
莹蓝色细线的尽头是一扇门。
一扇普普通通、没有上锁的木门,那扇木门在一栋普普通通的民居上。
越苏有些迟疑,正要回头望一望跟着自己的大队兵士,一转头才发现他们全部都不见了。
不仅是他们不见了,这咸阳城中的一切声响都安静下来了,简直像一座死城……
越苏看了一眼地上还蜿蜒醒目的莹蓝色细线,确定自己能够找到回去的路,抬手正要敲门,忽然想起了什么,把衣领尽力往上提了提,把那个吻痕遮了一遮,才真的敲了门。
没人应。
越苏又加大力度,再次敲了敲门。
韩重言打开了门。
越苏之前想,一个人待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不确定同伴出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日子肯定很煎熬吧,说不定韩先生现在心情很坏,情绪也不太稳定,所以她要长话短说,迅速快捷地把情况说明白bb……
门吱呀一声开了,她抬头望去。
门口的男子长着一张她十分熟悉又年轻的脸,穿着简单又普通的布衣,长发绾在头上,眼眸仿佛积雪落尽,天光将明。
越苏忽然意识到,这好像是信哥的身体。
她瞬间噎住,说不出话来,呆愣愣地仰头看他。
越苏觉得鼻酸,张了张嘴,几乎要落下泪来:“信哥哥……”
她许久没有开口说话了,乍一开口,声音喑哑,几乎辨认不出在说什么。
面前的人一句话都没说,上前半步,把她抱在怀里,像是没看见她盛装如许,把她当成一个浑身裹素来投奔她的小可怜。
越苏努力了几十秒,终于止住泪意,她侧脸贴在他胸膛上一会儿,忽然陈述道:“你心跳得好快。”
他浑身一僵,垂眸看她,抿了抿唇,他的唇几乎没有一点血色,完全是淡漠水色。
越苏擦了擦自己的眼睛,终于稳住了情绪,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
对不起。
她把手摊开,将那枚铜戒展示给他看,把前因后果都简短地讲了。
“要我的血?”韩重言重复了一遍。
“嗯。”越苏点头,把自己的思路讲给他听:“你割破一点皮肤,把血给我,我浸在袖口上,找机会没进杯子里去。”
“都染在袖口上会不会很容易被看出来?而且染上衣服去的血,和真的起冲突溅上去的血是不一样的,万一被看出来怎么办?血腥味是很重的,很容易被闻出来。”他皱着眉头说:“你这样很危险。”
韩重言起身递了把匕首给她:“你还是直接划我一刀,血流出来之后,你在用手去伤口前试着堵一下,把袖口染上血,这样会比较真实。”
越苏几乎失去了言语能力:“不是……”
“你不痛吗?”
“可这样会比较可信。”韩重言简单地说:“毕竟只有一次机会,可信度越高越好。”
越苏没有伸手去接那把匕首。
韩重言叹了口气,还在继续说话:“不能我来,我自己扎血液喷溅的方向是不一样的,既然不能让人看出端倪,咱们就要处处小心。”
越苏红着眼眶瞪他:“你不痛吗?”
韩重言说:“我不怕痛。”
越苏喃喃说:“可是很痛啊。”
不怕痛,可还是很痛啊。
韩重言摇摇头,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说:“刚才你不是说,还要极度的惊悸或者高兴吗,这个怎么办?”
越苏问:“怎么样你会高兴呢?”
他低眉想了想,说:“你亲我一下,我就很高兴了。”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抬起头飞快地补充了一句:“不准叫他的名字……不然我还不够高兴。”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像了,越苏一个错眼都觉得就是他,可是她不能说出来,也不能否认自己的感官。
越苏踮起脚去吻他。
他的唇很凉,在她吻过来的时候,身体几不可察地僵了一僵,随后便迷失在了她的气息里,手在她腰后用了些力,把人往怀里靠。
她踮起脚,贴在他唇上,舌尖去舔他的嘴唇,这原本只是她亲昵时的习惯动作,却不料他恰好微微张开唇,直接碰到了他的舌头。
越苏浑身一震,只觉得眼角余光天地都在震颤,落石流星坠入海中,海浪掀起,把她整个人都冲昏了。
她心乱如麻,想微微抽开身子,不料被直接含着舌尖,后脑给覆上微凉的手掌,坚定又强硬地往他的方向压了压。
相濡以沫。
他心跳得又快又乱,抓着她不让离开,亲了又亲,吻了又吻,狎昵得有些过分了。
越苏给这样的亲近搅得失了神,他分开之后,稍稍往后退,她竟然揪着他胸前的衣服往上凑,不自觉地想要继续,被他捏住下巴,才猛然惊醒,瞬间羞得满脸红晕。
他其实没有刻意用力,但是越苏的唇瓣已经微微肿了起来,她眼里又含着薄薄的水雾,委委屈屈地看他。
韩重言深深呼吸,想要抑制住心底悸动,声音微哑:“……我确实很高兴……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
沈静松从他的叙述中推测出一切,而沈老板从来不是个守得住秘密的正人君子,更何况他觉得这秘密没什么好守的,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
他把刀塞在她手里,胳膊递出去,明明白白指出该划的地方,久病成良医,他对人体的构造非常熟悉,知道哪里是要害,哪里是重要经络,哪里简单包扎就能好。
……虽然除了重要动脉,哪里及时包扎一下都能好,哪怕是割腕也能好。
越苏手在抖,几乎拿不住刀。越苏喉咙难受得要命,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掐她,她声音干哑,口不择言:“你不怕我是骗你的,万一……万一我已经被策反了呢?万一我是来杀你的呢?”
韩重言笑了笑,说:“我也很欢喜……本就是该死之人,死在你手上我也不怨谁,至少是我难得的心甘情愿。”
他这一生,又有几个瞬间是由自己做决定的呢?
他握着她的手,往下一用力,接着就松开了,越苏一下子失了轻重,在加上耳边他一直温言说“没关系的,不留疤的”,脑袋里昏昏沉沉,也凝不出什么具体的思路,竟然真的划出一道好长的口子。
鲜血立刻涌出,他们俩挨的近,越苏半个身子都溅上了他的血。
看见鲜红色,越苏就已经开始慌了,刀子哐当一声掉在地上,用手去捂那个伤口,可是血源源不断地流出来,透过她的指缝,涌出来溅在衣裙上。
她用力咬牙,一时分不清楚血腥味是来自口中还是眼前。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越苏仰头,微微平复了下情绪,用力眨眼,把眼前还历历在目的血红色抹掉,擦了擦眼睛,她觉得浑身好重。
一时又想脱掉身上的衣服,又觉得这衣服上沉重的血腥无比亲切。
沈静松进来的时候,就看见越苏一身血衣站在那里,像个走错频道的女鬼。
“你娃不会把人给杀了吧……”他喃喃说:“那可是韩信啊,那把人杀了我们一样玩完啊……”
越苏连忙摇头:“没有,老板,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接下来就是我的事情了。”沈静松叹了口气,说:“别担心,老板大风大浪还是见过一点的,只是没想到这次能遇见同行……也算是同行吧。”
越苏忽然问:“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让我去?万一他不信我呢?万一我已经反水了呢?你就敢把一切告诉我?”
沈静松撇了撇嘴:“贪一贪嘛,单车变摩托,当年老将军王翦说灭楚要六十万秦军,李信说二十万就够了,他都敢任命李信去,还有什么事情他不敢做的?”
后来李信在楚地遭遇叛秦的昌平君和楚将项燕,大败而归。
也正是因为这次大败,在秦军扫平六国的征途中,楚国变得尤为扎眼,后来才会有“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说法。
“而且,”沈静松缓缓抬起眼眸,脸上笑意很盛,像是在说什么笑话一样:“我当然了解你们了。”
越苏把掌心的那颗戒指递给他:“还给你。”
沈静松立刻戴在了自己手上,还扬起来看了看:“还是戴回来方便。”
越苏忍不住问:“你不觉得很晕吗?一直这么看世界的话。”
沈静松耸耸肩:“习惯了。”
他抬眼打量偌大的秦宫,眼神里有阔别多年再次相见的感慨,仿佛戴上戒指之后,就跃升了一个维度,不仅能看见空间,还能看见延展开去的时间。
而在那时间的海洋中,曾有兄长将自己的妹妹送进幽静深宫,并衷心祝愿她一生和顺。
只不过潮水阵阵,那单薄的剪影顷刻间就被吞噬,再由帝王亲手履行写好的剧本,将一切痕迹埋进深海。
其实沈静松曾经质疑过自己的记忆,也想过自己到底是不是那个被抹去一切痕迹的昌平君,由于再次苏醒的时间已过去千年,最开始他又不过是个看到东西比较多的普通人,他什么都确定不了。
后来他在《史记索隐》中找到这么一行字: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为相,后徙于郢。
只可惜这短短一行字,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毫不起眼。
1982年,天津文管所发现了一个战国时期秦国的铜戈,并在其上发现了细如毫发的三行铭文:十七年,丞相启、状。
昌平君启,历史两千多年,终于有证明其存在的东西了。
但沈静松凝视的动作到底没有持续多久,只几秒钟,就嬉皮笑脸地说:“你真的不考虑考虑我们小韩?人挺好一孩子。”
第150章 不公平
越苏从来没想到; 自己这么多天如履薄冰的日子都过下去了,最后栽在了一只狗子身上。
回到现世,她做的第一件事情; 就是扑上去看韩先生的手臂,见到确实没有伤疤,才猛地反应过来那不是同一具身体。
可是是同一个人啊。
沈老板说是同一人的; 不是同一人,怎么可能会那么像呢?
她怎么先前想不到呢?
圆空大师的一切心血都已经消弭,现世的时间重新流转; 沈老板留在秦汉填补漏洞——说实话越苏亲眼看见他把致人遗忘的药放进咸阳的水源处; 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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