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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是我一世的春暖花开-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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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你还不愿承认?你也太阴险了!心理变态!嫉妒我也不用下这种黑手啊!快还给我!”
“……苏谋?”
“心!”
“呃?”
“快还给我!”女生说着动起手来。
“你这唱的是哪出戏啊,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索耶抱头鼠窜,刚跑出去几步又觉得自己太窝囊——本来就没听苏谋说过他和关咏婷是什么特殊关系,更何况自己和苏谋间也绝对清清白白。她站定脚步,对冲上来的关咏婷说:“我们周末舞会上让苏谋来选吧。”
好似宣战。
两星期前差点把情书送出去。
校园里最近流行起一种绘有爱情符咒的信纸,据说只要用这种信纸表白,百发百中。索耶听到这个传说的当天就飞奔进书店狂抢了两三沓,晚上回宿舍挥毫泼墨加之反复修改,吐了满满十张肺腑之言。
第二天的华尔兹选修课上,趁同学们都在上课的时候以去厕所为由偷偷溜到走廊拐角的一排储物柜旁,迅速地找到苏谋那间带锁的小格子。虽然从储物柜门下的缝隙塞进去十页信纸颇费了些功夫,但整个计划基本算是完美的,直到她又回到课堂上这段时间没有出任何岔子,占满了天时、地利与人和。
接着,就在这万事俱备的当口,索耶后悔了。
她像是从催眠的状态下一个激灵惊醒过来,逐渐意识到刚刚做了什么,胃里瞬时翻江倒海。她幻想自己能发出激光束,把储物柜轰出一个黑洞;或者突然地震,把那满满十页丢脸的东西埋藏起来;或者……或者……索耶把手伸向苏谋腰间的钥匙扣,她看到手上的肌肉在抽搐……
“帮我从柜子里拿瓶水来吧。”苏谋突然转过头。
“哇啊啊啊啊啊!干吗?呃?什么?好的主人!”被吓出一身冷汗。
“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呀,我去我去!给我钥匙!”感激得想要哭出来。请把钥匙施舍给我吧。
她完全没有考虑苏谋为何不自己去拿,要是平时她一定会为此争执一番。她晃晃悠悠地走回苏谋的储物柜,打开,拿出水,然后盯着厚厚的信纸看了一秒钟。
一把抓过来胡乱撕扯几下塞进口袋。
——这是几十年代的鬼把戏啊,还写情书,呸!
“哪!你的水!”元气少女。
“嗯……所以呢?”
“什么因为所以的,还要给你说声谢谢吗?不过我还真要谢谢你哩。”
“哦……”
“咱哥们儿俩谁跟谁。”
“我知道了……”意思很清楚了不是吗?苏谋感觉整个人要崩溃了,预计的失败率明明只有百分之一。
谢谢你——你的心意我领了。
咱哥们儿俩谁跟谁——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三星期前苏谋就准备好了告白的事情——将情书放在储物柜一开门最显眼的位置,拜托索耶帮自己取水,然后看她的反应。完美。
苏谋是真正喜欢索耶的,他以为索耶想和关咏婷做朋友,才勉为其难去和关咏婷搭讪,就是为了要把关咏婷介绍给她。他没算准的是,索耶会选在同一天跟他做同样的事情。塞进去的十页信纸盖在他的情书上面,才没有被索耶看见,之后又被当成是索耶自己的糟糕作品而撕得粉碎。
还可以听得见身后礼堂涨满的喧嚣,索耶奔回宿舍拉开抽屉,从最里面掏出了一堆碎纸片。用不同字体写着“我喜欢你”的碎片,有三张。一张是自己写的,一张是苏谋的,还有一张结尾的署名是:关咏婷。
忽然就明白了为何苏谋说自己拒绝了他,以及为何关咏婷这么恨自己。
大概的情景可以想象得出来:关咏婷刚把情书塞进去就看见索耶走过来,于是她只得躲在柜子后面紧张地盯着索耶,然后撞见了索耶把情书撕碎。
——她一定是以为索耶在故意破坏她表白心意的计划,那句“把心还给我”其实说的是“把信还给我”。
“咦?”索耶把头歪向一边,“这不就说明苏谋和关咏婷根本不是我想的那种关系吗?”
我到底天天在这里计划什么?又担忧什么?
相处时间长了,好像自己也沾染了苏谋那种凡事皆要筹划一番的酸腐味儿,这根本不是我索耶的风格。
她越想越气愤,什么偷偷塞告白信,什么设计恰好的相遇,都不需要,这些预谋、策略、缜密的推算、剖析概率与可能性,在爱情面前,这些统统不要。如果想传达什么,就痛快地说好了,何必遮遮掩掩,倘若和挽住苏谋的关咏婷相比,现今的我还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之类豁出去的觉悟了。
想要做成什么事的话只需要两步就可以了。首先,满怀希望!然后,向前奔跑!
她一脚踹开礼堂的大门,在众人的注视下深吸一口气、三步并两步跃上讲演台抓起话筒,“大家晚上好,咱们的张老师让我代表她感谢各位今晚的捧场。”人群安静下来,等着她接下来的发言。她却转向苏谋,“那么,苏谋同学,我并没有收到你的情书。所以能不能麻烦你再写一封给我,因为我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
苏谋穿行在人群中努力向她的位置靠近,并对她抿起嘴角,打出了一个OK的手势。
雪恋
陆江涛
离开家乡,投奔向往的高中生活。因为不想住校,所以父亲租了间离学校近的宿舍。那是栋十分简陋的房子,房门是木质的,没有多加防盗门,脆弱得一脚就可以踢开。房间里面很旧很脏,地板上灰尘厚厚一层,没有炭炉更没有空调,家具要自备。厨房和大厅、客房连在一起。木质的窗框,花纹已被岁月磨损殆尽,开裂变形。我推开窗户,闻到一股很浓的霉味。好在这里不是特别的阴森,窗外就是街道,车水马龙。
这间房子一看就知道很久没有人租过了,只有像我这种来自城乡接合部的家庭才会捡这间便宜的住。我的家具是父母请村里的壮汉开货车运送过来的,开车的司机是村里人,待我热情,做事也利索,除了帮我搬家具,还帮我把房间布置得焕然一新。我把父亲送来的薄毯子挂在墙上,简单地把墙壁上的涂鸦遮住。但留着不知道谁的一句用蓝色水彩笔写的话: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
每年九月初开学,校园里的梧桐树渐渐泛黄。报名那天,我在上课的教室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看见书桌下躺着本和英语课本差不多大的书。我好奇地把书捡起来。是川端康成的《雪国》,十分陈旧,封面已然褪色。我翻开书的第一页,原想能不能找到书的主人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年级哪个班的,可等我大略地看过这本书后,除了几处线条笔迹,我找不到任何线索可以查到是谁的,只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很不爱惜它,已有几页脱落,书胶因为时间的长久,失去了粘力。我在老师的讲台上找到了胶水,然后细致地打开胶水,写字般一笔一画地将胶水涂在书页的夹缝中,把破损的地方粘贴起来。八点钟的阳光格外温暖人心,从窗口从门口交错而入。
两个星期后的一天下午,同座在课堂上悄悄地递给我一封书信,她不耐烦地说这是高二的人写给我的情书。
写这封情书的男生叫田野。一个多么诗情画意的名字,看到这个名字,我想起了家乡,和父母生活的日子。情书的最后,我看到了一句话: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
次日,我把情书塞回同座的抽屉里,说,你还给田野吧。她说,怎么可能,哪有把情书还回去的。她带有蔑视的口吻说,眼神好像在说乡镇的人就是老土,连拒绝男生都不会。我说,那我该怎么办?她说,首先要回一封信,不过你还没见过田野怎么就拒绝了,他可是很不错的。我说,看得出来,但我不想谈这个,再说帅哥应该配美女不是吗?她说,这样啊,你们那儿的人是不是都像你这么善良?我说,什么人?她说,我们学校有很多花痴整天因为男生揭对方的短,要是田野这样的人看上了她们,她们早就答应了。
我照同座的意思回一封信给田野,里面触及到我拒绝他的理由比较简单,大概意思是他很优秀,我很差劲;他很阳光,我很阴郁;他不值得,我不高攀。
第一次遇见田野的时候,是在学校的绿荫道上。阳光一点一滴地打在我的身上,甚是顽皮。这时候,一辆自行车疾风一般从我的侧身经过,我扭过头看了眼骑车的人,光线突然变得柔和,我想或许是他骑车骑得太快的缘故,光线在我的眼前失去本来的刺眼,像是隔了一层泡沫,像是一层影像,倒映在水里的影像。
他,就是田野。
自行车停在我的身后,车上的人以牛仔裤搭配白衬衫,领带打得歪歪扭扭,头发散乱,好像还没睡醒的形象走到我的跟前。他说,为什么要拒绝我?我当做没看见他,低下头就往学校门口走。田野一路上对我唧唧喳喳个不停,可我一句也没听进去。风迎面吹来,把我的头发吹乱了。我抬头看见田野挡在风吹来的方向,扶着自行车,看到凉风毫不留情地掀动他的衬衣,胸口解开两颗扣子的地方锁骨凸出。我轻轻地问他,你不冷吗?他说,怕冷的孩子,只会说不会做。
为了不让田野把读书的时间浪费在我的身上,我决定主动拒绝他一次,让他死心。于是,我问同座,女生说什么最容易让男生气愤?她说,说谎。我翻出田野写给我的情书,找到那句: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我问同座,你觉得这句话怎么样?她拿到手上看了一会儿说,什么意思?我说,我去问他。
已经完全进入秋季,晚自习后的空气里满是凄凉,校园内外灯火阑珊,除了回家的孩子,就看不见路人了。我问他,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是你写的吗?他带着自傲的口气说,当然,有时候矫情点,也挺耐读的。我说,这不是耐读不耐读的问题,我最讨厌说谎的人了。说完我直接把他那封情书拿出来,砸到他身上。然后转身想走人,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很温柔地说,我没有说谎。我说,那为什么我家的墙上有这么一句一模一样的话?他在黑夜中皱起眉头,连续眨了三下眼皮。
田野尾随我来到宿舍,我们的身影因为昏黄的灯光而重叠在一起。我静悄悄地打开房门的锁,先进屋打开灯光,整理了下沙发上的书籍,从柜子里挑了双拖鞋给他。我注意到今天没有星星,窗外的月亮是橙色的。田野走进宿舍,脚步很轻,沉默得一点也不像他。我说,这里就是破旧了点,晚上还是挺安静的,没有人会制造噪声。他还是默不做声。我说,你看这边墙上的那句话,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怎么样,和你的一模一样吧。他望着墙壁和我挂在墙壁上的毯子,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看着他一脸阴沉,眼里透着亮光,比月光还要柔和。我说,该不会……
他走近墙壁,掀开挂着的毯子。他说,这片涂鸦,是很久以前的。
他说:“记得那年冬天,夜晚下起大雪来,爸爸因为加班,没有回家,所以我和妈妈睡在一起。后来雪越下越大,家里没有空调,单盖着棉被已经不够了。好像温度骤然下降了十多度,我在被窝里发抖,双脚冰凉,不论我怎样裹紧身体,寒冷的北风依然凛冽,随时可以把人冻结成冰。我的妈妈和我一样,也在发抖,我们抱在一起只会让我们都结成冰块。那段时间,我一直喊着冷字,喊到声音嘶哑。而妈妈看着我,在我额头亲吻了一下就掀开了被窝,只穿着一件睡衣和睡裤,顾不得穿鞋子去为我找可以盖的东西。她把家里所有的棉被和棉袄都扔在我的身上,用它们把我裹紧。我听见风吹雪的声音,很像妈妈流泪的声音,以及最后一句我爱你。”
一个星期后,我接受了田野。我不管他的母亲是否这么伟大,但我可以确定他说的都是真的。深秋的季节,如果只是看飘落的叶子,分得清天上人间才怪。每天放学,我走在绿荫道上,其实绿荫已经枯萎,剩下的都是些密密麻麻的枝条,把天空分割得支离破碎,心却装得满满的。
和田野第一次正式约会是去看电影,看一部叫《情书》的电影。那是个星期天黄昏,我在离电影放映还有四分钟的时候才赶到,因为一开始穿少了衣服,又跑回去加了几件。显然这个理由很滑稽,田野却听进去了。他和平常一样穿着白色的衬衫,外披一件褐色的休闲西装,背着单肩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刘海搭到睫毛,眼神让气氛缓和。其实我总想夸他的眼睛漂亮,但是没有机会。他突然找个话题说,你没看见刚才这里有多少人排队等着进场,真是遗憾了。我说,怎么,很多吗?他说,如果我们能演一出像《情书》那样的戏,我们一样会有很多观众。
走出电影院,田野第一次牵我的手。我知道他是为了保护我,和我一起在人群中出没。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的星星和来看电影的人一样多,只不过人布满了大街,它们布满了天空。影院边上的公园是很多刚看完电影的情侣喜欢游逛的地方,有摆摊卖气球玩具的,有推小车卖小吃的,公园的入口是一个喷泉广场,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在喷泉的上空,构成一道彩虹,很多路人驻步停留,欣赏被灯光染红的喷泉。我感到田野的手的温度,我问他,你喜欢《情书》吗?他说,更喜欢你。我们走在公园一条两旁都是梧桐树的小道上,树枝上仅剩一片叶子,微风过境,摇摇欲坠。
大雪已经是漫天飞舞,越过两旁的梧桐树向我猛扑过来。我和田野缓步行走在公园那条小道上,他说,你喜欢雪吗?我说,更喜欢你。他舒开笑脸。凋零的梧桐枝叶已经全部磨灭,田野用他牵过我无数次的手捏下枝杈,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在我的发梢和肩膀。我完全忘记自己害怕寒冷,扔掉书包抓了一团雪朝田野身上砸去。田野外面穿了一件羽绒衣,里面只是单薄的一件线衫。雪没有停下,田野仰望天空,雪就这样纷纷扬扬地打在他的脸上。我们在雪中追逐了片刻,他突然抓着我的肩膀问我,我还没有抱过你吧?我当做没有听见,拼命地摇头,摇落了粘在头发上的雪花。
夜晚的雪,声音是那么静谧。田野送我回到家,我反过来问他,你喜欢雪吗?他说,如果我不喜欢雪,我永远不会遇见那天的你。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偏偏喜欢你吗?我摇头。他说,因为你比其他女孩善良,你还记得一本叫《雪国》的书吗?那是我的书。他说,那天我去我高一的教室找东西,忘记了自己还带了本《雪国》,当我再回头去找这本书的时候,我看见了你,看见了你拿着我的书,用胶水很仔细地把脱落的页面粘贴起来,那一刻,我喜欢上了你。我恍然大悟,说,这么巧。他微笑,在宁静的夜晚是那样的催人泪下。
田野走后,我进屋休息,做完功课便钻进被窝。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北风也越来越狂烈,我听到窗户嘎吱嘎吱的响声,好像快破碎的声音。雪落的声音也随之渐起,仿佛失去了田野,什么都不得安宁。我开始害怕寒冷,感到寒冷。窗户突然被风雪打得支离破碎,风雪像要吞噬我似的鹊起。寒冷已经入骨,无论我怎样裹紧棉被,都无济于事。
就当我冷得不知所措的时候,房门外传来了田野的声音。他敲了几下房门,然后一脚踹开,四处喊着我的名字。而我昏昏沉沉,冷得说不出话,视线模糊。隐隐约约中,我看见田野翻捣我的衣柜,拿出所有冬天盖的棉被、棉袄,盖在我的身上。不知不觉,我头脑清醒了些,看见田野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线衫,坐在我的身边,双手不断地揉搓。
风雪后的第二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我拿着那本《雪国》朝高二的教学大楼走去。大雪过后是阳光明媚,阳光就像流水一样流淌在这个世界,把一切寒冷和悲伤冲淡。生物园依然有一两对人在雪中漫步,他们的头顶是蔚蓝色的天空,身后是恋爱的季节。
滑向永远的爱情
Amy
1980年春天,我在学校追随一个男孩已经整整一个月了,我只是没有勇气走到他的面前和他交谈。前一年冬天发生了那样令人尴尬的事情,我就更没有勇气接近他了。
当时,他是三年级篮球校队的首发队员,而我是拉拉队的队长,所以我有许多机会观看这个英俊的男孩打球。只是,我得戴上眼镜,要知道,我的视力很差,就像蝙蝠一样瞎,然而我太虚荣了,不愿意佩戴眼镜。
特里在最后一秒投篮命中半场球,我这个视力差到极点的拉拉队队长却把人认错了,并开始为另一个家伙欢呼喝彩。在场的观众都开始低声轻笑,我的脸涨得通红。这时,特里从我身旁走了过去,进了更衣室。过了几个月,他对我的了解仅仅是那个在他投了好球,却把他的名字弄错的糟糕的拉拉队队长。
然而,我最好的朋友常常和特里一起去教堂做礼拜。雪莉决定充当媒人。她不但邀请我去参加教堂组织的一个溜冰派对,而且,她将我推进了特里父母的车里,接着车便向溜冰场开去。尽管溜冰场距离这里有15英里远,然而在路上我们都没说几句话。一路上,我坐在车的后排,真想钻进座位底下去,这真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即使是我们到达溜冰场以后,交往还是没有什么起色。每当有双人滑的时候,我都在心里盼望并祈求特里会过来邀请我。然而,事与愿违!经过了三场双人滑,我已经忍无可忍了!因此,我和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轮流滑着。在溜冰场的喇叭响起最后一轮双人滑的通告时,特里终于动作笨拙地溜到栏杆旁,与我站在了一起。
“我猜,你正在想我为什么没有邀请你和我一起双人滑。”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竭力试着不去看他的大眼睛,那双可以将我融化的美丽的棕色眼睛。我装得很冷静,还对他撒了谎:“不,我并没有这么想。”
他非但没把我刻薄的回答放在心上,还用下面这些话俘虏了我的心。他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自己的溜冰鞋,很谦虚地说道:“我之所以没有邀请你,是因为我滑得不好。假如你不担心我会让你摔倒在地,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滑呢?”这一回,我看着那双眼睛,真的被他融化了。
就在我们手牵手在《直到永远》的歌曲声中滑行的时候,我知道我的生活将从这一刻改变。我从未见过一个会承认自己缺点的男孩,更别说还为一个女孩担心了。最初,我仅仅是着迷于他英俊的外表(哪个人不会注意到那双漂亮的棕色眼睛呢),然而,还是他美丽的心灵让我知道他是多么特别。
最终,我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
纵然他并未骑着骏马(只是租来的溜冰鞋),然而,在我们绕着溜冰场滑行的时候,他让我觉得我就是舞会上的灰姑娘。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并不是因为对午夜的惧怕——而是为了帮助他,不让他摔倒。
看着我们的结婚照片,我最钟爱的一张是夫妻两人沿着教堂过道朝前走的场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妻子优雅地用手挽着丈夫的胳膊一起从过道走过。可我们不是这样!在宣布成为夫妻之后,我们走过过道,仿佛七年前我们在溜冰场那样——手牵着手,许下诺言不让对方摔倒。
我们的孩子们喜欢听他们的爸爸不知道怎么滑冰,让我牵着他的手以防两个人摔倒的故事。然而那个时候,对他们的妈妈来讲为时已晚。那双眼睛她只看了一眼,就已经深陷其中,坠入了与白马王子的爱河之中。
遥望着你的爱慕者
佚名
卡瑞是大学里非常受欢迎的篮球明星,几乎人人都知道他。正是因为如此,他成了学院的骄傲,男同学嫉妒他,女同学把他当成英雄来崇拜。有一个名叫娜勒的女孩,是众多仰慕者中的一个。
娜勒是约翰逊教授的女儿,她与卡瑞是同班同学。在家里,约翰逊先生是一个很严厉的父亲,而一个体育明星在这样的家庭是得不到太高评价的。因此,娜勒在家中从未提过卡瑞的名字。在学校里,两个人几乎很少说话,并且彼此之间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
娜勒的家就在大学校园里,她家附近有一个很大的操场。每天下午放学以后,卡瑞都会在那里至少练习一个小时的篮球,然后才回家。娜勒的家住在三楼,她从阳台上就能够看到操场。每天放学回家后,娜勒总是习惯坐在阳台的椅子上,读书或者做作业。有时,她会抬起头,看着卡瑞投篮,或者数他进了多少次球。
然而,卡瑞似乎没有注意到阳台上的娜勒。
一天下午,外面起风了,娜勒就把椅子搬到了房间里。但是,她仍然能够听到操场上传来的球声。突然,球声消失了,操场变得非常安静。于是,娜勒透过窗子向外看,因为她觉得这有点反常。
她看见,卡瑞蹲在操场上,手里拿着一支粉笔在地上写着什么。娜勒很好奇,“他在写些什么呢?”写完之后,卡瑞站起身,背起书包,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家了。
见卡瑞离开了,娜勒迅速地跑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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