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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是我一世的春暖花开-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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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Blacktown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Blacktown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肢体。”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约书亚又开始讲故事了。约书亚说,他每天都要对着汉娜重复讲述这个故事十遍以上。长年累月,同一个故事,要讲述多少遍呢?我没法计算,也不敢计算。
  我仍旧默默地坐在他们跟前,静静地听约书亚再一次讲述他的爱情。这份爱情,是甜蜜,还是苦涩?我没答案。我默默打量着兴致勃勃的约书亚,打量着春风满面的汉娜,打量着他和她握在一起的手——真的,这和谐甜美、温馨平静的一幕很让我着迷。我都看得痴了,竟有点舍不得离去。
  他和她之间,很多猜测,我没答案。比如,假若当初约书亚勇敢地向汉娜表白,汉娜会在片刻迟疑后点头吗?不过,有个猜想,答案却异常清楚——我想我不会猜错:凭着紧握的手,失明失聪的汉娜知道,有一颗心,和她靠得很近;凭着紧握的手,无儿无女的约书亚知道,有一颗心,在认真聆听他讲述自己深藏在心底66年的爱。


  老冰棍
  许冬林
  那时候,他和她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小人儿。梅雨刚过,阳光在水桦树的叶面上随微风翻滚,像新擦出来的瓷器,明晃晃,灼人的眼。午后,他和她不睡午觉,瞒着大人,往蝉鸣沸腾的地方去。
  也是听大人们无意中说起,三个蝉蜕拿到镇上的中药房里就能换一分钱,他就悄悄告诉她了,于是相约着一起去捡蝉蜕。第一天,他们很快就在树根旁的草丛里捡够了30个蝉蜕。然后在黄昏,他牵着她的手走到了镇上的中药房。两个小人儿还不到中药房的柜台高,他抱起她的腿,把她的一张小脸举到了柜台上。
  他们得到了一毛钱,幸福无比,出了中药房,买了两根冰棍,一人一根。她说:“冰棍真好看,像奶奶手上的玉镯子,清亮亮的,又像弯月亮一样白,真想天天吃。”他说:“行,我们明天还捡!”两个幸福的人,一路说着回了家。
  后来他们又往中药房里跑了好几天,每次都是30个蝉蜕换一毛钱,再换成两根五分钱的冰棍。中药房的阿姨喜欢上了这个脑袋瓜趴上柜台的大眼睛女孩,收了他们的蝉蜕,还要逗她几句。再后来他们的秘密被其他小孩儿知道了,于是大家都捡,僧多粥少,想凑够30个自然很难。每次她都拣不了几个,可他却变戏法似的,一个转身就是几十个。别人没有冰棍吃,他们还有,于是她牵着他的手,感到骄傲而幸福。
  后来夏天过了,但她依然开心,仿佛一个夏天冰棍的甜都屯在心里了。然后上学了,两人一道去,一道回,书包重了他替她背。夏天再到的时候,他们就一道儿又去找蝉蜕。中药房的阿姨爱极了这个伶俐漂亮的丫头,要把她收做干女儿,留她吃饭,却没注意到柜台下面还有一个脑袋。
  两个人一路要好着读完小学,读完初中,升高中。只是,都是家境不好的人家,底下都有好几个弟妹,他辍学了,外出打工。她勉强在高中读书,是当年的中药房阿姨——后来的干妈站出来拿了学费,供她读书。
  暑假的时候,他再不会和她一道捡蝉蜕了,她也再没吃到冰凉清亮的冰棍,心里分外落寞。她写信给他,问他,为什么当年别人都捡不到蝉蜕了,而他还能捡到那么多?他回信说,这是秘密,如果有将来,他再慢慢告诉她。他是要把一辈子的爱磨进去,掺和着,等将来为她揭开谜底。
  只是,他们没有将来。
  她高中毕业后,干妈家来人提亲,她老实厚道的父母赶紧答应,3年的高中学费都是干妈家出的。他们不敢征求女儿的意见,怕她不答应,毕竟也是一户不错的人家,在镇上开着祖传的中药房,嫁过去,将来还可以接济娘家的弟妹们。
  她哭。她写信给他,他没有回。她嫁了。
  婚后,日子安稳。夏天到了,她站在柜台前忙活,接过婆婆手里的那杆秤。
  丈夫递给她一盒奶油冰激凌,她说,她想吃从前的那种简单的冰棍。丈夫笑了,说,现在哪找那种古董!
  可是,就有那种东西。十几年他乡闯荡后,他终于回乡创业。在工厂生产的名目繁多的冰激凌中,只挑了一盒老冰棍,托人送给她。随盒附了一封信,说收到当年的那最后一封信时,她已结婚半年,信是同乡过年时捎回来的,因为,他之前刚离开打工的地方。在外漂泊不定,他没敢给她写信,只等着过年回来,哪知道……他说,那个找蝉蜕的秘密他原本打算用一辈子说给她听的,如今已经没有必要。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人早点出发,去更远的地方,爬进黄麻地,蹿上更高的泡桐树桠,找了蝉蜕,一个人揣着。等到牵着她的手一起找时,一个转身,趁她不注意,全倒出来了。他希望她天天有冰棍吃,却不至于太受苦。
  信只说到这里。至于后来,他早早出去打工,想挣钱,造漂亮的房子,隆重地娶她。这些,他没有说。他想,她是懂他的,包括他的痛。虽然,最后他一个转身去了很远的他乡,再回来时不见了她,不再有她和他一起吃那清玉一样的冰棍。
  她剥开老冰棍菊花黄色的包装纸,露出的是一块长条形白璧一样的冰棍,淡淡的白,淡淡的清,只形状似乎比当年的瘦了些,像沉在水底的白月牙。此时,楼外的蝉鸣一声声穿过厚重的枝叶丛,直往云霄处去,执著、热切、强劲,仿佛千万颗跳动的心。她想起蝉其实是一种寂寞而充满悲情的昆虫,在黑暗的地底下沉默多年,只为了最后在枝上那一季的深情表白。蝉的前身是中药,瓦罐里温暖的中药,但是没有后来,后来是另一种薄衣过残冬的结局,很少有人问过。就好像她此刻手里的老冰棍,结局也可以是,化成了一纸的泪。


  朵兰和修庆的苹果
  蔡成
  朵兰有两个身份:一是缅甸人的后代,二是修庆的妻子。以上话是朵兰自己说的。
  朵兰的话没人信,说你的中国话说得这么地道,缅甸话却只会七八句,怎么会是缅甸人?朵兰坚持道:“你们瞧我的皮肤。”朵兰的皮肤黝黑黝黑,朵兰说那是地道的缅甸人肤色,好健康好健康。朵兰的名字叫朵兰,前头没姓氏。朵兰说缅甸人都是有名没姓的。
  大家哈哈大笑,问:“那你家是什么时候到中国云南来的?那你是怎么嫁给修庆的?”
  前个问题,朵兰说不出个所以然,朵兰的嘴里象含着一捧咖啡豆似的,嘟嘟囔囔,说大概与打仗有关。听朵兰这么一讲,有人恍然大悟,说,哦哦哦,那肯定与中国远征军有关,打小日本那阵子,中国人缅甸人亲得跟同胞兄弟似的。朵兰特自豪地说:“我阿爸说,我们缅甸老家在八莫,旁边有一条美丽的河叫太平江。太平江的上游在云南,名字叫太盈江。太盈江的旁边有个美丽的地方,名字叫腾冲。腾冲啊腾冲,就是我的家乡。”
  后一个问题,朵兰送妹妹去四川读书,在火车上认识了修庆,修庆请姐妹俩吃了两根冰棍。事隔两月,在大理的一家专售民间工艺品的小店里,有人看中一把袖珍花纸伞,问价钱,朵兰一抬头,欢喜地蹦起来:“修庆?修庆!”小店是朵兰的亲戚开的,朵兰只是临时帮工。
  修庆问:“我想去广东打工,你想不想去?”朵兰低下头,想一想,再抬起头,咬牙说:“去。”朵兰的妹妹读大学,家里快供不起了,朵兰要为妹妹挣学费。
  朵兰嫁给了修庆。
  朵兰和修庆到了广东,颠簸辗转,进了东莞的一家工厂,做绒布娃娃。
  朵兰和修庆租了一间小小的屋子,长2。61米,宽1。82米。这是修庆用卷尺量出来的精确数字。小房子是“二房东”租了当地人的套间,用木板隔成一小间一小间,再转租给外来打工的人。朵兰和修庆的“独立田地”,每月要付租金200元,水电费20元,卫生费3元,治安费3元。
  每天早上,朵兰和修庆高高兴兴上班去,手拉着手。每天晚上,朵兰和修庆却往往不能高高兴兴一起手拉手下班回来。因为,更多的时候,至少其中一人要加班。
  朵兰和修庆没电视看,实际上买了电视机也没地方摆。他们不买书不买杂志,他们的钱一分一厘都积攒下来,一部分寄给朵兰妹妹读书,一部分寄给修庆妈妈治病。
  朵兰和修庆唯一的娱乐是在没有加班的晚上,在拥挤的夜市上逛来逛去。衣服摊、水果摊、大排档,到处是闹哄哄的人。朵兰和修庆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他们喜欢热闹。赶上好机会,朵兰和修庆能看到免费的表演。商场搞促销,门前搭起高台,台上穿得闪闪发光的帅哥靓女又跳又唱。其实那些人舞扭得很蹩脚,唱歌又老走调,但朵兰和修庆一致认为,真的好精彩,再没比那演出更精彩的了。
  绝对是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朵兰说她记的一点都不会错。朵兰和修庆又幸运地看到了免费的表演。台上的主持人对着黑压压的人群高喊:“谁愿意上台来表演,唱歌和跳舞都行。获得掌声最响亮的那位,我们商场马上奖励他一箱红富士苹果……”
  修庆冲上台去,跳起了“偷工减料”的纳西族舞蹈。没办法,他是偷学来的,没能学全,也不熟练。但他的全力表演获得了最热烈的掌声。
  修庆和朵兰欢天喜地地抱着苹果乐颠颠跑回小屋子,两个人使劲捂住嘴巴笑,仿佛捡到了天底下最大的钻石。他们不敢大声笑,间隔的木板太薄,哪怕说悄悄话,“邻居”都能一清二楚地听到。
  修庆将苹果一个个从纸箱里拿出来,摆到床上。又将苹果一个个装回到纸箱内,仔仔细细盖好。修庆对朵兰说:“我数好了,每天早上,你吃一个大苹果,每天晚上,你吃一个大苹果,吃6天,你就吃完了。”朵兰问:“你呢?”
  修庆摇摇头:“水果我小时候就吃厌了。你不是在我家里前屋后看到了吗,全是果树。芒果,香蕉、菠萝蜜、酸角,应有尽有,比苹果好吃多了,可我通通吃厌了,我对水果没一点胃口了——”
  修庆用水冲洗苹果,用刀削苹果。薄薄的,薄得透明的苹果皮儿从苹果身上掉下来,一片一片落在铺在纸箱上的报纸上。修庆削得很慢,削得很认真。修庆压低声音:“朵兰,你快瞧瞧我的手艺,我决不让苹果皮占一点点便宜。我要让苹果皮一丝不挂,不带去一点点肉末儿。”朵兰哧哧笑,脸上的欢喜都快压缩成颗粒滚到地上去了:“你是个大抠鬼,苹果皮落你手上算是遭了殃。”
  削完了。
  朵兰半闭眼睛,张开嘴巴,慢慢靠近光溜溜的苹果,咬下一星点儿,咀嚼,咀嚼。好长时间,还让苹果肉在舌尖上、牙齿缝停留。朵兰将苹果伸到修庆眼前:“你咬一口,甜津津的。”修庆摇头晃脑,站起,卷报纸,收拾苹果皮:“哪有菠萝蜜好吃,我们老师说那是水果之王,可水果之王我都吃厌了……我出去扔垃圾了,你快吃。”
  第二天早上,修庆先起床,洗漱完毕,又开始削苹果。薄薄的,薄得透明的苹果皮儿从苹果身上掉下来,一片一片落在报纸上。修庆削得很慢,削得很认真。修庆压低声音:“朵兰,快起床,洗了脸,刷了牙,快来吃苹果。”
  朵兰手上举着苹果,喊修庆:“边走边吃吧,要不,会迟到了。”修庆说:“好,那你先走,我扔了垃圾,马上就能追上你。”修庆收拾报纸上的苹果皮。
  朵兰走了,鞋底敲打着地板,响声比平时清脆。“那我先走几步,你快点儿哦。”
  出门,走下两级台阶,朵兰拍一下脑袋:“我的天,钥匙,差点忘了。”
  朵兰返回时,嘴巴张得大大,眼睛睁得大大。她看见修庆弯着腰,左手揉着一团报纸往公用小客厅的垃圾篓里塞,右手抓着一把苹果皮一股脑儿填进自己的嘴里……
  朵兰赶紧缩回脚,退回楼梯间,故意把脚步踏得咚咚响:“修庆,修庆,别关门,我落钥匙了。”
  修庆紧紧闭着嘴,脸憋得通红,拼命拍打自己的胸。朵兰急问:“修庆,你咋啦?”修庆的喉咙滚动了好几下,他在使劲吞咽。修庆说:“没啥子,刚刚喝水呛着了。”朵兰的眼睛有点雾蒙蒙,两滴泪在眼眶里漾来漾去。忍着,忍着,终于没溢出来。朵兰在心里骂自己,都怪自己吓着了修庆,弄得他一时慌乱,被苹果皮噎着了。
  晚上,下班,修庆拿出一个苹果洗净,削皮。朵兰撒娇了:“修庆,我要削苹果。我看削苹果好好玩,我要削苹果。”修庆乐:“这有什么好玩的,削苹果需要水平的,你不行的……”朵兰抢过苹果,手一伸,好霸道:“拿刀来,我要削。”
  朵兰的动作笨死了,朵兰的水平臭死了。修庆越看越急:“你瞧你呀,好端端的苹果,你连皮带肉削去一大半了……”朵兰眼一横:“我不管,我偏要削。”
  终于削完,原本快有鸵鸟蛋那么大的苹果,被朵兰一阵瞎整,只剩鸡蛋一般大了。修庆心疼得要命:“不行,明天还是我来削,要不,你连皮一起吃,不削皮。”朵兰吐一下舌头,手指掐起她的“鸡蛋苹果”,笑嘻嘻:“我才不连皮一起吃,我就是要学着削皮,我以后削苹果皮的水平肯定超过你。”她顿一顿,站起来,边咬苹果边说:“我去阿梅家玩玩。”也是工友。
  半个小时后,朵兰抓着一把瓜子边嗑边从阿梅房间回到自己的小天地时,她看见纸箱上的报纸收拾得干干净净了。朵兰的心里乐滋滋的像开满了大片热热闹闹的红杜鹃。朵兰剥了一颗瓜子喂给修庆:“阿梅老家寄来的,香喷喷呦。”
  修庆拗不过朵兰,任由她去胡天胡地削剩下来的苹果了。轮到第12个苹果,最后一个苹果,朵兰还没动手,忽然惊天动地一声巨响,朵兰喊了一个“修”字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一天,是2005年6月5日。
  五个多月后,朵兰出院了,和修庆,还有专门来接她的妹妹,坐上了N706次火车。他们三个,要从东莞去湖南株洲。修庆好早就说过,他有个姐姐嫁到株洲了,他要带朵兰一起去看姐姐。火车上的人多,有人对朵兰说:“小姐,能不能把椅子上的包裹放行李架上,行李不能占座位的。”朵兰妹妹挺生气:“我们买了三个座位的票。”那人左右转脑袋找人:“你们不是只有两个人吗?”朵兰慢吞吞地揭开绸布包裹着的行李,露出一个精美的木匣子,木匣子上镶嵌着一长照片,照片上的人笑得好灿烂。朵兰对着木匣说:“修庆,我们一起去看姐姐。修庆,我们一起回家。修庆——”朵兰的泪水,从暗淡无光的大眼睛里淌出来,拉成两条线,滑过脸颊,流过下巴,滚落下来,掉在修庆那张阳光灿烂的笑脸上。
  朵兰听到的那声惊天动地的响声,是煤气罐爆炸了。高高大大的修庆,当场被炸死了。他的尸体,是消防员从碎玻璃和烂木屑中抬出来的。
  朵兰一遍遍轻轻抚摸木匣子,一声声低低呼唤:“修庆,我们一起回家。修庆,我们一起回家。我们一起,回家——”
  木匣子里,修庆静静躺着,他的身边有一个小首饰盒。首饰盒内,放着一个完全失去了水分的、成了一小块的、干透了的红富士苹果。
  那是朵兰和修庆的第12只苹果。


  豆芽奶
  伊茶湖
  每个上班的清晨,她都会在公司的电梯口递给他一杯温润的汁液——是他自小最爱喝的豆芽奶。
  小时候的他身体不好,像棵细瘦的豆芽菜。爱子心切的母亲每天早上为他做豆芽奶。将新鲜的黄豆芽洗净去皮,放入榨汁机内榨成汁,用慢火烧开煲上一会,然后倒入一半牛奶,煮到微沸,再加上一点白糖,热气腾腾地端到他的面前,满足地看到他无比香甜地喝下。
  说来也怪,一喝豆汁就胀肚子的他自打开始喝这豆芽奶之后,竟也日渐活蹦乱跳起来。后来,他才知道,这豆芽奶是母亲从营养师那儿讨来的方子。可是,至爱他的母亲却在他大学毕业那年因病永远地离开了他。
  她是在一次公司的聚会上偶然听他哽咽地说起这些的。同事中有感叹母爱的深沉的,有诧异于小时瘦弱的他如今的高大俊朗的,也有好奇那豆芽奶的美妙滋味的。……而第一次听到他这段往事的她眼里已是星光点点。
  他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已经静静地守在电梯口,微笑地交给他一杯他久违了的豆芽奶。不等他的疑问写上眉头,她就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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