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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海-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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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睡眠过程很糟糕,一晚上醒了三四次,要么梦见还在上初三,她和崔静晗其乐融融;要么梦见廉嘉慕在身后追着跑,一边跑一边嚷嚷“哥哥中了,嘤,哥哥中了!”。
  前者恶心,后者可爱又恶心。
  一来二去,一晚上拢共只睡了四个小时。
  等到了学校,又撞上一张阴沉沉的司马脸,廉慕斯自然心情极差。
  她看了眼终于守到人,一脸复杂的穆良,嘴角向下一拉:“有事快说。”
  穆良是第一次见识到坏脾气的廉慕斯。
  在他廉慕斯为数不多的印象中,这个女生一直安安静静,总是独来独往,表情冷淡。眉宇间偶尔有一丝阴郁,令人不喜。
  就算想刺激她暴怒,也只获得了不温不火的回应。
  可现在她蹙着眉,周身气压低沉,没有之前的平静,而是流露出明显的不耐。
  不想装样子了,显露了原型。
  “终于不装了?”穆良冷笑,“那些话是不是你散出……”
  他没说完。
  “装你X,”廉慕斯抬头看着他,“来学校不读书整天幻想情情爱爱——脑子没事吧?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把心理医生介绍给你。”
  她上辈子大概欠了崔静晗的,以至于转学了她的气息依旧阴魂不散。
  封淮也好,崔静晗也罢,其实都无所谓。
  他们又不是她的家人,凭什么要一次次耐心包容。
  廉慕斯说的话不好听,穆良愣了一下,才脸色一变。
  “你再说一遍。”
  男生的威胁气势汹汹,大有要动手的势头。见过少年温和笑着的模样,如今倒是强烈的反差。平日里或许会惊一惊,但现在实在疲惫烦躁。
  “离我远点,我不想染上可怕的病。”
  傻子是绝症。
  “如果不是不打女人——”
  如果不是小晗……如果不是可怜……如果不是你……如果不是……如果……如果……
  哪儿来那么多如果。
  廉慕斯的初恋死在了封淮手里。他喜欢漂亮的女生,那时候她不好看,这世上天生丽质的女生到底是少部分。
  崔静晗多么美,杏眼鹅蛋脸,乌黑透亮的头发,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个子高气质好,廉慕斯样样不如她。
  除了钱。
  但封淮不缺钱,他和她一样都是有家底的,只是一个都知道,另一个都不知道。在他们开始交往时,崔静晗已经有苗头了:仿佛她做什么都对不起她一样,那时候渐生愧疚,开始听她的话。
  有旁人说小话,说她在吃天鹅肉,封淮都会笑着反驳,他是真的喜欢她,那吃天鹅肉的是他不是她。
  后来小道的话越来越多,听多了,也渐渐不好受起来。委屈后开始怀疑自身是不是真的不行,封淮会偶尔说一两句“实话”,都是实在的缺点,到后来“实话”越来越多,就只剩实话。
  带着笑说的、面无表情说的、生气说的、高兴说的,偏偏比对的都是崔静晗,自信心也垂垂消失了。
  去死吧。
  厌烦叹了声,低低道:“打死我得了,如果要整天面对你们这种白痴。”
  “为了喜欢的人将自己行为和思想合法化确实是人经常做的事……”
  廉慕斯烦躁地垫高了脚尖,靠近男生,在咫尺内对那张有些慌乱的脸一字一句说话。
  穆良忽然惊疑地瞪大了眼,不得不向后仰身。心脏没来由猛然一跳。那双细长内敛的眼里全是寒霜,带了明显的怒意,乌黑发亮。
  两人面孔离得这么近,近到可以感受到温软的呼吸。
  “我知道你们精神发育迟缓。但麻烦你让开,我要回教室上课。听到了吗——嫌恶心就让开。我交了钱来学校的,没偷没抢,少拿破事压我。”
  “离我远点。我对你喜欢封淮还是崔静晗没有兴趣。你打扰到我的学习生活了。我跟他们的牵扯你懂个屁,天天来堵我。”
  “……”
  “也没见你转校去维护温柔善良贴心又真挚的男神女神,别整天嗷嗷叫。惹得一身骚还不长教训。”
  “烦死了。”
  今天的廉慕斯脾气乖张,很是暴躁。在发泄完后,她自己也愣了一下,随即恢复冷静,后退两步揉了揉额头,对怔愣的男生说:“抱歉……我太激动了。”
  点头示意了一下:“就这样,再见。”
  说完扔下在原地呆滞的男生,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
  她还是没控制住情绪。
  戎予安的手已经好得七七八八,见廉慕斯蔫着脑袋,心情不好的样子,捏着下巴让她抬起头:“怎么了,昨晚没睡好?”
  手下的肌肤又软又嫩,神情却郁郁寡欢——她会遮红眼圈,但黑眼圈就不太擅长,眼圈四周涂得太白,泛着一股子灰,显得很没有精神。
  廉慕斯无声看了他一眼。
  无缘无故的坏脾气滋生起来,少不注意就控制不住。
  廉慕斯不想随意发火,但就是心累。她摇摇头,戎予安干脆把她圈在怀里,拍着她的后背,像哄小孩子一样哄她。廉慕斯几乎不和他发脾气,也不会任性过头,这让他有时感到不痛快。
  这一哄,午休时间又过去了。
  戎予安和廉慕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是其他人都有目共睹的。
  没人相信他们不是男女朋友。戎予安的喜欢耐不住寂寞,时间还没太久,他就想让关系更进一步,至少落实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廉慕斯一天不挂上他的名号,他就心痒难耐。
  可廉慕斯接连收到的两份喜欢都掺着杂质,翻个背面发现都是假的,在恋爱上的警戒心达到了巅峰;凭什么你戎予安的就得是真的。就算察觉到喜欢,也只认为是一时的暧昧——等脑子里的多巴胺不再分泌,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
  这时候戎予安就觉得封淮有毒。他不仅收到了廉慕斯最初的喜爱,还能不当回事地推走。想到廉慕斯撕掉名字的那张小纸条,顿时酸如陈醋,尽管知道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但情绪不受理智的管控。想着封淮这个名字,就控制不住力道。
  “戎安,”箍住手的力道有点重,廉慕斯闷声道:“松点力气。”
  她骨头要断了。
  戎予安想问怀里的人,她十三岁的时候不好好上学,谈什么恋爱。但回想当初的自己后发现不占理,悻悻把问话收了回去,就折腾起廉慕斯。面无表情捏她胳膊上的细肉。
  廉慕斯:“……”
  “到底怎么了,”止住那只捣乱的手,盯着戎予安的眼睛,“谁惹你不开心?”
  戎予安想说你为什么能这么快习惯搂抱、习惯肢体接触、习惯抚摸和近距离的交谈。是不是从前也有其他人这么做过,他也这样圈着你,甚至亲吻你,将你真正拥入怀中。
  但他说不出口。
  暗沉沉的眸子对上那双透彻的瞳孔,戎予安发现自己无法质问——因为他现在不是廉慕斯的什么人。原来如此。
  “没事,”廉慕斯眼里,俊逸的男生突然笑了笑,“什么事也没有。”
  他故意低下头说话,那点热气就擦在耳朵上,烫得廉慕斯抓牢了拽住的胳膊。在炙热的胳膊上留下了印记。
  晚上廉慕斯回家,打开书包的一层,一封信从教科书的缝隙中漏了出来,飘落到毯子上。她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下,才弯腰将这封浅蓝的信从地上拾起。恍惚间徒手拆开了信封,里面的信纸也是淡淡的蓝色,打开前心跳跳得很快,她皱眉。
  这个时代,就连小学生都会用通讯软件来发表爱意。爱已经不再是浓缩在笔尖下的情诗或者长长的信扉,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用情书告白不免有些老套。
  但为什么,她控制不住心脏跳动的声音,也控制不住游弋在信纸上的视线。
  廉慕斯缓缓滑落在毯子上,背靠着沙发,眼睛眨也不眨盯着手中的字迹。字入木三分,遒劲内敛,是那个人的性子。
  她疑惑地看着,内心那点惊吓成倍增长。
  廉慕斯将自己平衡成正常人的状态,她可以毫不在意甚至嗤之以鼻,但身体是不会骗人的。在安静的屋子里,她听见清晰、快速的心跳声。
  太吵。
  这是第一次收到情书。
  但不一定是真的。
  比自己好看的多得是,为什么会选择她。难道戎予安也不介意皮相?他以前的女友都是精致可爱、或者那种跟模特一样,小巧又乖巧,娇娇软软,她拿什么去比。万一有一天,他对她说:“你也不照照镜子”,然后又重蹈覆辙。
  想到这,廉慕斯冷静了下来。
  她的脑子坏掉了,不能让戎予安知道。
  比如他为她出面打架时,她首先想到的不是感谢,而是“这是不是为了取得自己信任的连环套?”,同一时间可以有数个想法,再反驳,再冷眼旁观脑子里的竞争,然后再自责、再谢罪、再无限循环,她就是这种人。
  戎予安也许喜欢的是那个善良、有些坚强又有些颐气指使的廉慕斯。
  可那不是她。
  廉慕斯惹人烦,只是把令人烦躁的一面隐藏了起来。
  廉慕斯自嘲。
  她发觉自己好像没有恋爱经验,如果只是亲吻也算作恋爱经验的话,那她只能靠这一个加分项了。封淮除了亲吻外,几乎不会与她有过多的身体接触,那时候的傻子以为男友是真爱——殊不知人家觉得恶心。
  这个阶段,她可以选择躲避戎予安。只要甩出冷脸色,再拒绝与他接触,那么在经历短暂风波后一定能回到正轨。
  廉慕斯遮住眼睛,揪住信纸的手耷拉在身侧。她回想自己以前是怎样的人,但记忆太模糊了,又虚假不真实,能做到的参考性很小。
  她根本不相信人的自我回忆。
  “慕斯,”那个美丽的女生伸出手,“我们一起吧。”
  那心情是什么……是受宠若惊吗?
  廉慕斯所接受的所有受宠若惊,都将她推进深深的海。在深海里浮浮沉沉,她看不见人,也听不见任何声音。
  现在的她也感到受宠若惊。
  这封信,她或许选择好怎样的回复了。
  廉慕斯垂下眼帘。
  结果第二天她竟然没有找到戎予安。只有躲避的经验,没有找人的经验。没想到一个一米八几的男生找起来会是如此困难的事情。
  去问戎予安的那群朋友,一班的人也无辜看着她,比当事人还惊讶:“戎哥没有跟你在一起吗,真是,跑哪儿去了。”
  “慕斯,你跟戎哥打过电话了?”
  拿着高光粉却根本不需要上高光的女生好心建议。
  廉慕斯:“他没接。”
  看小说的男生惊恐抱住了自己:“该不会被绑架了吧!”
  廉慕斯:“……”
  如果他们的表情再逼真点,而不是充满戏剧性,或许还有一点可信度。
  无论从各个角度而言,都太夸张了。廉慕斯觉得一班的演技应该跟她七班的同学好好学习一下。
  那些人可都是能通过中戏考试的人才。
  而且那一班旁观者的目光虽然小心,但还是被敏锐得捕捉。那些眼神中有好奇、有探究、有敌意、有不屑也有失落和不爽。
  就算想询问当事人神奇恋爱的过程,想知道究竟谁先喜欢了谁,是不是豪门联姻或者不得不说的三角恋,但他们不敢问——廉慕斯和戎予安一个都惹不起,都属于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类别。土豪们谈恋爱,除了一些野心勃勃的,大家都非常和谐。
  她最后没有找到戎予安,回去又从包里摸出了一封信。
  这信纸是洁净的纯白,鲜明的字迹依旧一字字映在眼底。
  这种东西不好好保存,过了几十年后,会被书蠹蛀得破破烂烂。她扫完整封情书,匆匆将信纸和信封塞进抽屉的纸盒中。
  廉慕斯经历过告白,但从来没有收过情书,跟不用说第二封。
  脑子里一团乱麻,不清楚如何是好。这是威胁还是执着,他难道不会害怕吗,她现在就很害怕,害怕这些都是真的——她内心做作到连自己都想发笑。摸摸抱抱都接触过了,现在却矫情起来,显得好像心冰冷一片。
  戎予安写了一堆撒了迷魂药的鬼话,将她的思考挠得一团糟。她本来不会这么唾弃自己。
  廉慕斯感到悲哀。
  悲哀,真是人类的悲哀,世界的悲哀,宇宙的悲哀。
  她捂住烧得通红的脸,脖子和耳朵红成一片,像煮熟的虾子,蜷缩在柔软舒适的床上。
  不久又恢复了平静,只是仍旧蜷缩着。糖糖甩着尾巴打了个无声的招呼,在虾子旁边睡成一团。
  第三天,找不到人。
  干脆没带书包回去,在学校就做完了作业。结果客厅的桌上摆放着一封雪白的信封,刘姨搓着手立在沙发旁欲言又止。
  廉慕斯:“……”
  算他狠。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连周末都不忘记寄一封城市一日达。
  甜言蜜语没有了,整天就公事公办地询问:“行不行、好不好。”根本不在乎形象,也不在乎烦人度,换个普通的女生,八成会被这略显病态的执着吓到报警。
  到第七天,廉慕斯发了短信,让人午休时候去休息室等。
  等走到休息室门口,看到休息室内随意坐着的男生时,却无法迈出那一步。
  廉慕斯踌躇了一会儿,才推门走了进去。
  戎予安一直在休息室里尖着耳朵听动静,开门声一响,顿时敛了眸子一声不吭。清冷的表情修长的腿,不黏也不腻,恢复成了最初的戎予安。
  他第一次写情书,怀着初中那会儿都没有的青涩,躲着人也是有一分紧张。现在当事人都到齐了。尽管在信里义正言辞要名分,但现在暂时不想直视廉慕斯的眼睛。
  如果里面写了拒绝。那就后悔。
  两边都沉默着不吭一声,你喜欢我我喜欢你,但喜欢和喜欢之间也有区分和差别。多喜欢的那边是“输家”,少“喜欢”的却能掌控全场。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喜欢到底有多少。
  戎予安干渴得要命,内心焦灼难耐,唇舌间那点烟草味也无法抚平紧张。
  正想要开口,却一下愣住。后背附上了温热的一团,一个小脑袋埋进他的脖颈侧方,热到握紧了手。
  “……”
  廉慕斯感到脸部僵硬,触碰到的骨头过于坚硬,以至于嘴巴开开合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真恐怖,太恐怖了。
  该怎么回答。是不是先问问为什么,再从容不破点头示意——可喉咙似乎被缝合成了一团,无论如何都无法发出声音。
  倒是脚下挺滑,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开溜。
  上半身起不来,失去最后一条退路。
  从后面抱住戎予安的廉慕斯陷入了自我反省。
  廉慕斯不说话,戎予安也不说话。两方一僵直,就僵直了许久。
  休息室内的恒温设施呼呼吹着热风,将两个当事人吹得满面通红。过了很久,久到戎予安心中升起的那点热火慢慢凉透,久到一点点心慌出现,脸颊传来了一个蜻蜓点水的触碰。
  “……”
  “……”
  随着那柔软的亲吻消失,廉慕斯正想费力起身,却被一股巨力拉扯。
  转眼间已被抱在一个热腾腾的怀里。她还从没坐在男生腿上过,搂搂抱抱中可没有直接上身的选项——这姿势太隐秘了,尽量不触碰到某个部位,双唇颤抖,背脊僵硬。
  戎予安终于活了过来。他紧紧搂着廉慕斯,在她的脖颈处留下轻轻的亲吻。
  未等她反应过来,一点冰凉蹿上了中指。
  低头一看,是一枚指环,大小合适。戎予安不说话,抱着她低低地笑。又摸出一枚稍大的,让她给他戴上。
  廉慕斯垂着眼睛,手有点抖,她不知道现在的心情究竟是欣喜还是其他复杂的东西。在尝试了两三次后,她终于给那根手指戴上了一样的戒指。
  男女朋友需要这种东西吗?
  一点悔意和茫然席卷上心头,廉慕斯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不是正确的。现在的她太想逃跑,没有一点柔情蜜意。
  她在海里溺着,戎予安也好不到哪儿去。
  两个在深海中的溺水者,真的能互相拯救吗?
  戎予安唤着她的名字,低沉的语气中有一种特别的欢喜。他细软的头发蹭得脸颊微痒,这只是一个单纯的拥抱。
  廉慕斯犹豫了一下,第一次反身抱了回去,回应了他。
  中指上的戒指闪烁着低调的钻光,内圈镌刻着两人名字的缩写。
  不细想什么时候量的尺寸,也不用细想他的一些表现。
  廉慕斯阖上眼。
  她知道,这才是戎予安真正的情书。
  戎予安和廉慕斯手上多出的戒指仿佛证实了什么,但两人的相处模式又让人搞不明白了。之前他们突然像陷入热恋,现在关系定了,又似乎回到了原来的节奏中。戎予安和之前一样,廉慕斯也独来独往。
  不过,两个人这么镇定,这场恋爱应该没有问题吧。


第30章 番外3
  廉慕斯十三岁的时候; 确定了自己喜欢的人。
  青春期的喜爱,是盲目单纯的。盲目是因为没有理智和理性,单纯是因为不夹杂任何钱财或者权利; 最多为了一张俊脸。
  封淮有一张俊逸的脸。比同龄人更高个、容貌长开后带着一种少年人的风姿; 高挑清俊的少年,穿衣品味优异,性格懒散又俏; 班级乃至年级中喜欢她的女生都有许多。廉慕斯当然也暗暗有一点爱慕的成分在里面。
  初一刚开始的时候; 多亏一家子的睁眼瞎吹捧,廉慕斯小朋友对自己有着迷之自信; 一言蔽之; 就是自信心爆棚。
  可以毫不扭捏地与他人对视,也做得到站在讲台上大声演讲。
  崔静晗那时候与她关系好,小女生就这一点好处; 有亲密的朋友、每天可以看到喜欢的人,学校的生活就足够开心快乐。
  太没心没肺的快乐,容易遭报应。
  细想起来,初一年级开窍的学生没几个。大多还沉浸在小六的无知岁月,没有对自己升到初中部有清晰的认知。
  廉慕斯小时候被管得严,一周连上网时间都有明确的限制; 更不用说手机或者其他玩乐物品,自然也就跟不上他人的话题。
  最初只是嫌弃。
  到后来托崔静晗的福,这种嫌弃转变成一种嘲意。不过那种嘲意并没有太多恶意。难道嘲笑猪上树的时候对猪怀有恶意吗,不过瞧不起罢了。过过嘴瘾的事; 背后女生们聊一聊笑一笑,又去笑其他人了,不会专门针对你一个。
  所以尽管难过,也只是局限于事实。
  千不该万不该和封淮扯上关系。
  当少年主动来谈话,渐渐熟悉时,她就应该明白这是一个陷阱。但那时候廉慕斯最喜欢阅读的是百科知识大全和福尔摩斯探案集,或者巴黎圣母院之类的“儿童推荐世界名著大全”。连班上谈论的流行歌都跟不上,怎么可能看得穿这些。
  笑了不就是友善,交谈不就是拉近关系?
  诸葛村夫在八百米之外放了火箭,她一个曲体向前翻转三周半接得稳稳当当。还老老实实对着卖拐的骗子反复握手,高兴连呼“谢谢啊”。
  谢谢你们愿意陪我玩,我很喜欢你们。
  廉慕斯就这样连续着了两次道,一次崔静晗,一次封淮。
  一个她跑动跑西后还感恩戴德对方,是个人才;另一个不嫌恶心和她装亲密,也是个人才。这两人才没有去FBI报名个间谍培训高级班实在浪费生源。
  真是感谢他们愿意玩她。
  印象深刻的一件也没有。
  脑子忘不掉只有两个代表噩梦的名字。她唯一想起的片段是进教室后门前犹豫万分的折磨心情,以及一张痛哭流涕的脸。
  哭得太丑了。
  “慕斯,”摸摸脑袋,“还在难过那个校园贴吗,笑笑就过去啦。不要一直去想。”
  怎么可能不去想。
  在校园贴的主楼,可是说了“三班那个叫廉慕斯的丑女也不知道在得意什么,从门边看一眼侧脸就想吐”。那可成了热帖,接连跟了好几楼都是附和,尽管提到了其他班的“班花”,但她忘不了同班女生好心提醒她时的眼神。
  像看热闹又像同情,开玩笑说:“你有看校园热帖吗。”
  她成了笑话。
  后来封淮告白了,他漫不经心的样子很好看,好像在上演一出王子拯救公主的童话。言情小说里不都这么写吗,男生护住女生,将她当作最宝贝的存在。
  封淮一定会保护她。
  “吃饭的时候不要发出声音。”
  “头发披散着不好看。”
  “胖了,你吃得有点多啊。”
  “嘴唇都裂开了,你不用护唇膏吗?”
  “这身不好看,你跟崔静晗走来走去的,都学不会打扮?”
  “不要嬉皮笑脸,很丢人。”
  永远改正不完的缺点,封淮轻描淡写,将她最后一点自信也磨碎了。
  ——他到底喜欢我哪儿?
  廉慕斯半年前就不再想这个问题。比起这些事,她想好好发会儿呆。
  她总是在惹封淮生气,每到这时做和事佬的都是崔静晗。封淮不理她,她哭也没用,求也没用,但崔静晗说一两句,封淮就愿意给她一个眼神。这时候,再去撒撒娇,求一求,封淮就会慢慢缓和脸色,不再臭着脸。
  接吻的时候,封淮是最安静的,没有嫌弃的眼神和若有若无的嘲弄。
  所以廉慕斯喜欢接吻。
  只要少年勾勾手,她就乖乖凑上去,笑得眼睛都眯起。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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