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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海-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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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了从容和镇定,惊慌意乱,甚至茫然失措,一时忘记了停车场方向的学姐。
好不容易拖住人避免了交通意外,却拿出手机,用发抖的手拨通了电话,对面一开口,马上崩溃大叫“木木出事了!在急救室里抢救,你快去啊!在三医!快点去!”的学姐。
“快点……”
计婉兮不会忘记这一幕。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人群穿梭涌动,不时投来奇怪的视线。
像只受到惊扰而失去方向感的蜜蜂,眼泪比失控脱线的珍珠更快的,仿佛失去了主心骨的学姐捂住脸脱力地蹲下。
大哭出声。
廉慕斯抢救了整整一周,彻底脱离生命危险。
这期间医生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廉家的、童家的没有办法一直守着,每个人推点行程,来回守在外面。
计婉兮中途过来过两次,其中一次就撞上了病危通知。
廉嘉慕一直守在病房外,泛黑的眼透着疲惫,他无力看了一眼通知书,签字的手颤抖又小心。
她想开口,但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呆呆站在不远处,看男人闭眼坐着,额头紧紧抵在交叉相握的手上,像在祈求命运。
可能是命运怜悯了他,将他的小妹妹还回了身边。
得知廉慕斯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即将转入其他病房,廉嘉慕双手紧握,咬着牙,水珠一点一点砸在了手背上。
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亲眼看见廉嘉慕的眼泪。
有段时间她找不到廉嘉慕或者廉初然,尽管能通讯息,但他们似乎陷入了某种困境中,愤怒又压抑。看不到人,她也就无法了解后续的状况。只辗转了解到廉慕斯就读于A中,当天也是从学校送到了医院。
后来廉初然回到了大学,见到她时,似乎和以往一样,依旧是那个优雅冷静的丽人。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这位学姐都处于低气压的易怒状态,心情异常糟糕,至于廉嘉慕,她依然没有见到。
计婉兮私底下猜测了很多,比如廉家的小女儿落下了后遗症,或者康复进程缓慢,当她忍不住想上门询问的时候,廉嘉慕反而首先找到了她。
“婉兮,请帮我一个忙。”
送甜点给他的妹妹。
“木木不愿意见我们,连爷爷都被拒绝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能放她一个人在家,但她也不愿意刘嫂照顾她。”廉嘉慕无措地抓头发,既茫然又着急,“可她又愿意医生过去,医生说让我们等,可以让朋友代替自己去看望……”
男人希冀的眼神她无法拒绝,看着他憔悴的脸色,计婉兮在心里不由对未曾谋面的廉家小女儿产生了埋怨,连那点因为好奇诞生出的好感也几近消失。
大约是心理出了点问题,这得有多任性,才会阻止亲人的关怀,让爱她的亲人为自己担心?
计婉兮决定帮这个忙。
她准备了很多糖果,巧克力,甜品,以及打了无数遍草稿的委婉训斥。
然而这一切都在见到廉慕斯的第一眼失去了意义。
她瞪着双眼,与另一边的眸子遥遥相望。
这不是人类应该有的眼神,甚至不属于任何存有理智的生物。
因为空空如也。
里面没有悲伤,没有喜悦,没有躁动,没有郁气,没有欲念,甚至没有生气和死气。
那只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躯壳,缩在毯子里,像母胎中的婴儿一样,卷缩一团。
听到声响后,躯壳看了过来,没有任何兴趣和波动,只是一台对命令行有所反应的处理器。
处理器见到了生人,于是想开口出声,然而张开了嘴,却未能吐露出完整的字眼。许久后,似乎有所反应,她倦怠地闭上了嘴。
失去了交流能力,失去了认知功能,失去了意志,思维迟缓,比出生的婴儿还不如,只能徒劳蜷缩在地上,忍受药品带来的副作用。
那即是她第一眼见到的廉慕斯。
作者有话要说: 不虐吧?
完全没有点击,陷入痛苦中的作者一脸苦逼问、
这是真实状况嘛……合理点,凡事都要……
感谢虫崽的地雷!
第11章 香气
“我出门了。”
拘谨立于玄关,不适地拉扯了一下过长的裙摆,轻而薄的布料荡出一片涟漪,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廉慕思向瞠目结舌的妇人打招呼。
犹如一声晴天霹雳,正在收拾客厅的刘姨僵住在原地,笑容消失了刹那,又重回脸上。惊讶的视线上下打量少女,像看一位接受了公主亲吻重回英俊样貌的的王子。
“慕斯啊,你这是……”强笑着,不知道如何措辞,刘姨捏着除尘用的绒布,很是慎重,“要出去跟朋友玩吗?”
视线略过当自家孩子养的女孩收拢的细细腰肢,深感不妙,心中警铃大作。
直觉在叫嚣着凶多吉少。
廉慕斯摇头,未等刘姨安下心,下一句语出惊人,“和熟人去外面吃饭,应该……是约会?”
还不如跟朋友出去玩!
“哦、哦,这样,”刘姨有些茫然,愣愣站着,头皮发麻,嘴里下意识嘱咐:“……要注意安全啊。”
廉慕斯点头,“放心,今天应该不会比前天更晚。”
前天回家的路上,亲爱的廉嘉慕同学提出的要求还回荡在耳边,久久挥散不去。
得知慕斯还未归家,气急败坏打来了电话。
“女同学?”二哥冷笑,显然对廉慕斯的话一个字甚至标点符号也不信,誓要搞明白哪个兔崽子敢教坏他的亲妹,咬牙切齿,“你把手机给他,让我跟人家打个招呼。”
廉慕斯放弃思考,秒答:“她睡着了。”
“廉慕斯!”
直接叫全名,可以说相当生气,“大晚上的跟不男不女待在一起,你到底要搞什么!我警告你,小小年纪不准搞男女关系!”
这位成年人似乎忘记了自己在高中谈过的女友数量。
“哥,你放心,不是不三不四的男女关系,出去办了点事,十点前我肯定安全到家。”心平气和,目不斜视,“我对谈恋爱没有兴趣,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这句话更像在对旁边的人说,戎予安面不改色开车,不知何时卸掉了虚伪的笑,懒散勾了勾唇。
直到关门声在耳旁响起,刘姨才从震惊中猛然清醒,一拍大腿,绒布一甩,激动地去找电话。
等话筒另一端传来冷漠的男音,急急忙忙道:“大少爷,大事不好了!”
……
后座上放了一个太空包,透明的小窗户下,是猫咪乖巧的小脸。
这回没有违法的未成年司机,戎予安闭眼小憩,在听见门滑动的声响后,才睁开眸子。
看廉慕斯不习惯般拢住裙子的后摆坐下,白净的小腿若隐若现,双腿合并,猫包顺手放在了腿上。
“今天气色不错。”
“谢谢。”廉慕斯颇有礼貌,摸着猫咪不安的小脑袋,“你今天看起来也很不错。”
也不知道是在夸人还是在夸猫。
她把手搁在猫包的其中一侧通气口,糖糖凑过来,闻到熟悉的气味,隔着一层面料磨蹭,主动打起呼噜寻求抚摸。
一路上都很沉默,两人面对面坐着,一个看人,一个看猫,离的很近,能闻到对方身上的香水味。
戎予安身上有干净的香皂味,廉慕斯感到熟悉。
现在有很多皂感浓烈的香水,像刚洗过的衬衫,明净利落,与前天在他身上闻到的香水味道不同,那天是成熟低调的木质香,带着一股保守禁欲的气息。
今天倒伪装起来了,干干净净,无辜的很。
对面的人也在观察——视线游弋过脸颊,锁骨,细腰,以及小腿。
这么近的距离,能轻易看清廉慕斯低眉顺眼的五官,并不精致,组合起来配上合适的妆容后,那眼睛懒洋洋顾着怀里的猫,眼尾诱人,增分不少。
就是腰太细了,得多吃点。
“中午想吃什么,医院附近有一家不错的馆子。”
“随便,我不挑食。”
虽然沉默,但并没有太尴尬,偶尔也会聊一两句。客气混着暧昧,你来我往中很快到了目的地。
戎予安先下了车,递手过来,廉慕斯以为他要接猫包,探出了一点身子想把包交给他,结果被人一把捞住腰。高大的男生像抓小鸡一样,隔着一层布料,腰间那一块肌肤发热发烫。
一提,轻轻一放,就连包带人站在了地上。
果然太细了,摩挲指腹残留的温度,戎予安心不在焉地想。
觉得有时候廉慕斯很老实,比如她不喜欢男生亲密的触碰,会红着耳朵不高兴地说“不要这样做”,但接着会小声加一句“谢谢”。
但又不总是老实,所以很有意思。
前主人因为资金原因没有带糖糖去医院打疫苗,做检查,尽管送了玩具和剩下的食物,但明显支撑不住太久。临走时她拒绝了钱,红着眼恳求他们照顾好猫。
“它这样肯定没办法独自生存,请一定保护好它。”
提议周末再带猫去医院打疫苗做检查的是戎予安,他家养了两只猫,很有经验:“现在没几家宠物用品的店还开着,我先带回去养,周末一起。”
尽管敢于和亲哥斗嘴,廉慕斯本质上还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孩子,不会午夜回家。又考虑到家里没有猫需要的用品,答应了这个提议。
倒是无所谓戎予安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心知他生了点兴趣。既然如此,该约会可以约会,该吃饭可以吃饭,用不着显得欲拒还迎,等兴趣一过自然皆大欢喜,
因为其他人没有喜欢自己的理由。
宠物医院的等待区有不少愁容的主人,他们的宠物有的昏昏欲睡,有的在怀里呼哧呼哧喘气,有的有气无力趴在地上,更甚者牵了一头小牛犊似得黑犬,待在角落,很是显眼。
去前台做完登记,戎予安抽走了需要填写的表格,廉慕斯作为第一次养猫的新手,只能环住猫包在一旁观望。
旁边路过一对情侣,似乎刚拌过嘴,男的说:“你看!人家不也抱着猫包,就你金贵!”
“好啊,我填表办手续付钱忙得团团转,让你抱抱旺财都能磨叽半天,”他女朋友拧着他胳膊上的肉,“你怎么不看看人家男朋友在做什么,你好意思!”
廉慕斯:“……”
因为提前在网上预约过,没等太久就轮到了他们。
负责接待的是一个脸盘圆润笑眯眯的兽医,把咪咪叫的糖糖从包里抱了出来,手法熟练,游刃有余。
“我看看,小姑娘真漂亮,真勇敢。”
糖糖弱弱地咪了一声,不敢把肚子露在陌生的环境里,一个劲想往戎予安的方向躲。
然而它无法逃脱命运的魔爪,在检查了耳朵,瞳孔,口腔等等后,医生大致了解了问题:“挺健康的,就是耳朵里长了耳螨,不是很多,清理一下就行。牙结石有点严重,建议今天验血,下周来洗牙。疫苗的话最好还是打一针。”
说着,他取了根干净的棉签。
“母猫绝育的特征不明显,你们可以观察一下她有没有发情,再来医院做检查。”
林林总总下来没有花很多钱,又去了附近的宠物用品商店。
戎予安对这方面很熟练,哪个牌子适合这只猫,需要买什么玩具,或者喜不喜欢猫薄荷,全都一清二楚,在琳琅满目的商店中节约了很多时间。
看廉慕斯在记忆这些牌子,他垂目:“不能老喂这些,你可以尝试做点猫饭,我教你。”
廉慕斯随口答应:“等有空吧。”
——什么时候有空就看天意了。
逛到中午,司机过来接了人和猫,送他们去吃饭。
廉慕斯以为是去有名的餐馆,或者老牌饭店,没想到车子停在了一个普通公园前。
戎予安口中的馆子位于公园偏门。
说是馆子,其实就是个贩卖蹄花的摊位。拢共摆了六张小桌子,他们到的时候没多少人,戎予安就点了蹄花汤,又要了一杯热牛奶,放到廉慕斯跟前。
摊主是个精干的中年妇女,眼角稍稍上斜,走起路来带着一阵风,端得是雷厉风行。她把两份蹄花汤放在这对小情侣的桌上,汤刚盛出来,还泛着丝丝热气,熬得又白又香。
廉慕斯猝不及防。
她可以想象戎予安约会时去吃法餐,去吃昂贵的高级日料,去高级酒店来个夜景烛光晚餐,就是没想过这人会带女生去吃猪蹄。
再如何美味的猪蹄,吃起来也相当不方便,很容易吃得满嘴是油,可以说是约会最不能点的食物之一。
这是因为自己只是这种程度吗,可猪蹄有什么错呢?
廉慕斯为被侮辱的猪蹄感到难过,直到吃进第一口。
蹄花炖得很软糯,筷子轻轻一夹,加上辣椒酱,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很是鲜美。廉慕斯很喜欢这样不失劲道的胶原蛋白,酱料很棒,她吃得很开心。
猪蹄汤很清淡,带着一点微微的甜,肚子暖暖的。
尽管不清楚吃个猪蹄为什么要点牛奶,但不喝的话太浪费食物,她拧开瓶盖,打算中途休整,先解决掉这瓶牛奶。
没料到对上了戎予安的视线,黝黑的眸子直教人没拧�
廉慕斯从容抽了张纸巾擦拭嘴边,确认并没有出现狂吃狂饮的行为后,说:“好好吃饭。”
“还想吃吗,想吃就继续点。”
“不了,我快吃饱了。”廉慕斯瞥了眼戎予安碗里的才动了几筷的猪蹄,“你不喜欢吗?”
戎予安对食物没有喜好需求,看廉慕斯吃饭心中反而升起了一种满足感,廉慕斯问了,他也真的诚实回答。
“喜欢,不过我更喜欢看着你吃。”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约会男方带女方去吃猪蹄:
普通人:他是不是瞧不起我,或者没把我当对象看。
梦幻少女:他把最朴实的一面展现给我,孩子去什么名字呢
廉慕斯:他带我来吃猪蹄,是不是看不起猪蹄?
看吧一点也不虐,有吃有喝有玩的!过些时候还要好好学习!多好的高中生活啊!
第12章 书屋
在约会的时候,男方说“我很喜欢你吃饭的模样”是增添情趣的表述方法,因为口腹之欲和性丨欲,都是人类本能的需求,即是饱暖思淫丨欲,似水如鱼。
但如果女方刚吃完一只猪蹄,那么绝对不是在称赞“我觉得你吃饭的样子很有魅力”,说不定是“你啃猪蹄的模样很有意思,再来一个”这种逗猴级别的赞美。
除非关系亲密无间,否则必会对女生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
廉慕斯恍然大悟,不仅没有大受打击,反而放心不少:异性多余的兴趣和关注自然越少越轻松,不知从何时盯梢的姜承悦已经足够让人头疼,如果这位再来搅合,平静的游戏生活势必会被迫做出牺牲。
戎予安这样直白又不失幽默的约会,真令人安心。
近日天气转凉,午后的阳光不再像之前那般毒辣,轻降在身上,落于枯叶,有一种慵懒的美丽,醺然浸入繁华街道中。
舒适的午后不适合四处走动,更需要安宁享受。
已经充分理解戎予安心路历程的廉慕斯,主动邀请他前往一个能满足双方需求的休闲场所。
木质的书架,一层叠着一层,层层起伏。书本或整齐、或静卧在隔板中,厚重的布帘挡住了窗外的光线和嘈杂,阴暗角落,红木灯饰亮着静谧的光。
这里是隔绝在银河另一端的宇宙,是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是知秋的叶,是读者眼中的绝美之地。放眼望去无处不是书籍,无处不是清幽,安静到听得见踏在木质地板上行走的声响。
廉慕斯开灯,灯光来自唯一空着的墙壁——庞大的鱼缸镶嵌其中,小丑鱼游来游去,互相嬉戏在蔚蓝水灯下,带起粼粼水光,仿若童话般世界。
“这是我的书屋。”
廉慕斯用介绍宝藏的口吻,对立在玄关的戎予安介绍道。
这栋二层楼隐藏于一条热闹的商业街中,待在这个空间里会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隔着一层玻璃,窗外人声鼎沸,室内万籁俱寂,强烈的对比下诞生出不真实感。
戎予安望着天花板,那上面用做旧的铁链吊下鸟笼、书籍和星星,像特意以书本堆砌的疯狂茶会,只为一人存亡。
这间小型图书馆是十三岁的廉慕斯时收到的生日礼物,里面的装潢和设计,都由兄姐亲自操刀,是属于她的私人庭园。
脚下铺满了很厚的地毯,陷到脚踝,犹如走在云端。
地上随意扔着几个靠背,廉慕斯直接坐在了毯子上,裙摆垂曳,在空中划出轻巧的弧线;动作熟练,明显是习惯的老位置。
“你喜欢阅读?”
“别看我这样,以前有阅读癖,只要带文字的都会过一遍,只是现在更喜欢玩游戏……那边是外文书籍,你想看的话可以去。”
“这边呢?”
“全是小说。”
她坦然抽了一本《豪门盛宠:总裁夫人要逃跑》,封面上叉腰的女人身后,一个男人邪魅笑着做了个扯领带的姿势。
分明有其他普通的小说,偏偏就选了这样的标题,显然并不建议某人待在此处。
戎予安颔首,对她总是在迷之情绪高涨时露出的孩子气感到好笑,“我从没尝试过这种小说,很有兴趣。”
廉慕斯:“……”
虽然又是那种屈尊纡贵的笑,但眼底认真的神色不似作假。
她叹了声,把邪魅小说一扔,从手边的小书柜里翻出上次没看完的书,头也不抬,“算了,你随便坐吧。”
这便是妥协了。
或许是出于安全考虑,她所在的阅读区域的书架都只有半人高,一眼扫过,右手边尽是些推理小说,从柯南道尔到阿加莎克里斯蒂,从松本清张到江户川乱步,从社会到本格,著名的,无闻的,所有封皮都已拆下,有些翻得很旧,有些整洁如新,像翻了一遍便匆匆略过。
廉慕斯似乎已经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神情严肃认真,让人禁不住好奇——真有那么好看吗?
他的视线停在书架上的一本书上,这本书随意放置在一堆推理小说中:连接封面和封底部分的书脊破破烂烂,冒出了一截突兀的线头,除了恶意破坏以外,只能猜测这本书的阅读次数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地步。
书脊上的书名近于消失,将其抽出后,也是一本推理小说——阿加莎的啤酒谋杀案。
戎予安很不讲究,席地而坐,半曲着一条长腿,左边就是廉慕斯的小脚丫子,圆润的指头微微蜷起。两人互不干扰,各自阅读。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书屋内时光变得缓慢悠长,读者们的心情平静下来,像相处已久的书友,安然待在这一方恰静的天地中。
啤酒谋杀案并不复杂,整篇围绕着一起陈年悬案,不过看到一半,却见到歪歪曲曲的字迹,在其中一个人名上标出了箭头“凶手就是他”。
不由……有些生气。
对于一个阅读推理小说的读者而言,中途标出凶手是最过分的剧透行为,不亚于杀死了读者的好奇心。
戎予安没有预料到这措手不及的“陈年剧透”,心情跟迎面泼来冷水一样。
罪魁祸首——想来想去,只有一人。
脚心一痒,廉慕斯立刻缩脚,瞪了过去,“干什么呀!”
刚从推理世界中脱出,又在书屋内放松的警戒,思维尚未扭转,语气不免带了点亲昵的娇嗔。她瞪着戎予安,直到对方面无表情把书的内页移到面前,不禁哑然失语。
戎予安内心的生无可恋感,在听见廉慕斯嗔声后消失大半,一阵酥麻感窜上头皮,眼里一暗。
廉慕斯瞅了眼标注,自知理亏,脸色微赧,小声道:“这个是乱写的,不是真的。”
戎予安:“你写的?”
字丑丑的,像小学生的笔迹。
廉慕斯试图挽回颜面,“初中时候写的。看到一半想猜凶手,但是英文名太多了容易搞混,就标了个记,打算结局后回去看看。”
戎予安:“……”
“我现在字写得好多了。”看她真挚的眼神,信她。
“……”
“你可以换一本。”
“不用。”
简短的对话后,再次陷入沉静,两人默不作声,默契地重回书本世界。
啤酒谋杀案的构思精妙,情节环环相扣,扣人心弦处溢于言表。翻到最后的扉页,一张小纸片飘落在地,戎予安拿起来看了一眼,上面的字体歪歪扭扭,写得认真,他没有放回去,轻轻收了起来。
一楼的小厨房端来了晚餐,他们在隔间的小桌上享用完,廉慕斯不喜欢吃蔬菜,戎予安看她用筷子扒拉在一旁,剩到最后,才小口小口吃掉。
她并没有显露出明显的不情愿,就只是吃的很慢,唇扉开合间,可以看见一点小小的舌头。
饭后该踏上归途,双方礼貌又不失友好地作了道别,戎家的司机载着猫和上午买的物品到了这边,戎予安甚至预约了下周的周末,“一起带它去洗牙。”
其实这种事情完全可以交给其他人,但自己养宠物和让别人替自己养是两回事。
“总是麻烦你不太好……”大家说的都是中文,她完全可以自己一人去。
戎予安神色坦荡,“我照顾了两天,如果它有反常的地方可以立刻发现。糖糖是我们去接回来的,不麻烦。”
老张把一堆东西放上了车,廉慕斯犹豫了一下,点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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