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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穿书女配-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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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虎没说话,他一回来就听村口人说起了昨儿李玉凤的事情,幸好人没事,他是当大哥的,还嘱咐那人以后少把这事情往外头传,对李玉凤名声不好。
王爱华吃了李玉凤半碗面条,这时候自然是要帮着她说话的,笑着道:“大哥大嫂还没吃早饭吧,我去把粥打上来。”
他们这里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包邮区,这里人早上喜欢喝粥,就着粥汤再吃两个白馒头,妥妥就饱了。
李玉凤吃了半碗面条就已经吃不下了,但是看见王爱华端上来的一碟子白馒头,还是伸手拿了一个。
他们李家劳力多,她爹又是大队长,如今又过了三年困难时期,李家人除了荤腥少一些,吃饱还是能吃饱的。可像赵家那样的人家,那就不一定了。赵家栋昨天背着她一路往回跑的时候,李玉凤似乎还听见他肚子叽里咕噜的乱叫呢。
李玉凤偷偷把一个馒头踹进了兜里,看大家都坐下吃了起来,这才开口道:“昨天的事情,以后谁也不准提了,谁提我跟谁急!”
李大虎向来知道这个妹妹的娇脾气,划着粥连连点头道:“行,谁都不提,谁提谁是小狗。”
他媳妇张翠芬就笑了起来,想起他们两人处对象时候闲聊,问他这世上最疼的人是谁,丫的二话不说就说最疼家里的妹子,可把张翠芳给气的。
后来她嫁到了李家来,才算真的见识到了这家人宠李玉凤那劲儿,心里虽然不爽快,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况且她现在供销社营业员的岗位,还是他们家小姨介绍的。如今只等自己肚子里这娃出来,那就是老李家的长孙了,专门看胎脉的老中医给她瞧过了,说这一胎铁定是男娃。
之前婆婆陈招娣给了她几尺布票,她只当是让给小娃做衣服的,没想到是让她给李玉凤买的。
人比人得死,但比起老二媳妇王爱华,她已经没啥可怨天尤人的了。
王爱华和她关系不咋地,谁都想去供销社上班,但名额只有一个,她是老大媳妇,比她先进门,自然就轮到她了。
……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都忙着下地抢收去了。
李玉凤匆匆忙忙的来到生产队仓库,看见马秀珍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知青们也都在排队领农具,队伍里果然没有看见柳依依的身影。
她心里还想她爹李国基到底是个刀子嘴豆腐心,就听马秀珍在一旁道:“队长让柳依依去晒牛粪了。”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晒牛粪是一个清闲的活,但对于从城市中来,满身带着仙气的柳依依来说,这肯定是最生不如死的事情。
牛粪那种东西,一大坨一大坨的,偏偏在农村这还是个宝,不光可以当肥料,晒干了还可以做燃料,穷人家的孩子追着牛屁股捡呢!
当然……现在牛是生产队集体上的物资,牛粪也是!
如何收集起这些宝贝,今天就靠柳依依了。
李玉凤脸上很难控制的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表情,坐下来翻了翻工作手册,看见赵国栋已经把镰刀领走了。
那么拼命?昨晚回去都大半夜,一早就起来接着干,这人就是头蛮牛,也吃不消啊!
可现在正是农忙,趁着农忙多赚一些工分,年底的时候才能多分一些米粮。赵满仓年纪大了,赵家如今只有赵国栋一个壮劳力。
今天放了农忙假,下地的人明显就多了,昨晚的一场阵雨让早上的空气清新,气温也没有那么炎热。李玉凤瞧见队伍里排着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是赵国栋的弟弟赵家栋。
赵家以前条件好,一向信奉读书明理之说,因此让赵家栋在公社的学堂念高小。但城里的学生上学是有口粮的,在农村要是不当劳力,口粮就要全家人省出来。所以赵家栋的口粮,也抗在赵国栋的肩上。
不过李玉凤通过原文知道,赵家栋是个很争气的人,后来考上了大学,兄弟两一起创业。
但眼前的赵家栋却还是一个黄毛小豆丁,瘦小的个子,看上去脖子特别长。他看见李玉凤还有些尴尬,梗着脖子闷不做声,以前老觉得将来她是自己嫂子,现在他们没关系了。
当然……这尴尬中还透着一丝的敌意,他不喜欢李玉凤,觉得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配不上自己吃苦耐劳的哥哥,也就……剩下长得好看了。
但这年头好看也不能当饭吃!
李玉凤见这小子从头到尾没看自己一眼,就知道他对自己成见颇深。她领着赵家栋到墙角选镰刀,问他:“会使镰刀吗?要注意安全。”
“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笨。”小男孩犟头犟脑的回话,李玉凤也不生气,毕竟这镰刀是真的很锋利,她的小腿现在还疼着呢。
“喏,把这个带上。”她把兜里藏着的馒头掏了出来,塞到赵家栋的手里,男孩一脸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不是给你的,你要是也饿了,那就吃一半,留一半给你哥,记住……可别让你哥知道哪来的。”李家这馒头做的扎实,虽然不是又松又软,但硬邦邦非常抵饿。可像赵国栋那种臭脾气,要知道这是李家的馒头,他一准连看都不看一眼。
赵家栋看她的眼神明显都变了,他本来不想收下的,可他哥一早就出门了,家里的锅灶都是冷的,很显然他没吃早饭就上工去了,这时候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家栋悄悄的把馒头塞在自己兜里,打算抬头问李玉凤昨天的事情,却见她挑了挑眼梢,一脸语重心长道:“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别管,快找你哥去。”
后面排队人还在等着领镰刀,赵家栋摸了摸放在兜里的馒头,觉得上面似乎还是热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
赵国栋站在麦田里,汗流浃背的喘了一口粗气,别的生产队干满一天顶多十个工分,但李国基为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采取多劳多得的制度,割一垄麦子,就能算一个工分。像他这样手脚快的,一天能割十几垄,这样算下来,就很划算了。
他昨天晚上耽误了一些,所以今天赶早出来,出门时候只喝了一碗冷粥,这时候早已经饿得心里发慌了。
“哥,馒头……”赵家栋也饿,可他舍不得吃着白莹莹的馒头,再说这是李玉凤给他哥的,他可不能偷吃。
赵国栋这时候很饿,接过馒头咬了一口,面发得很实,一点都不没有偷工减料,不是那种加多了小苏打一咬一包气的馒头。这种馒头最适合他们上工吃,吃上几口就不饿了。
他就着水壶又吃了两口,等饥饿感过去了,才问赵家栋道:“这不是你们学校食堂买的吧?”赵家栋学校食堂的馒头,一股子碱水味,虽然也是硬邦邦的,但比这难吃多了。
公社离大队很远,赵家栋住在学校的宿舍,只有周末的时候才回来。从今天开始放农忙假,他可以在家干上半个月的农活。
“食堂的馒头哪有这么大个的。”赵家栋比了比自己的拳头,看着赵国栋手里的馒头,咽了咽口水。赵国栋摸摸他的头,二话不说把剩下的馒头塞到他手中,他这个弟弟现在正在长身体,不吃饱将来可是长不高的:“你吃吧,我饱了。”
“我不吃,我不饿。”赵家栋连连推了推,但赵国栋非要塞给他,他实在推不住了,一着急开口道:“这是玉凤姐特意让我带给你的,我咋好意思吃呢!”
赵国栋一愣,一口馒头生生的就卡嗓子眼了。
第9章
白生生的馒头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白生生的玩意儿。虽然他没瞧见过,可他感觉过……那种柔软蓬勃,能让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赵家栋看着发愣的赵国栋,忽然惊呼起来:“哥!你咋流鼻血了?”
赵国栋的大掌在鼻翼下一抹,混着掌心的汗水,他果然抹到一手的鲜红。他抬头看了看现在的日头,还不到九点,太阳其实不怎么辣。
“大概是太阳太辣了。”他皱了皱眉心,坐到了一旁的老槐树下乘凉。
“哥,那你歇会儿,我替你把剩下的干完。”老实的赵家栋哪里知道他哥哥的心思,弯腰举起镰刀就收割了起来。
赵国栋在树荫下吹着凉风,感觉身上的火气一点点的散去,看着弯腰干农活的弟弟,嘱咐道:“你小心点,这镰刀可快了,别伤到了自己。”
赵家栋虽然年纪小,但赵家条件不好,他也是打小就下地干活的,这些小事还难不倒他,便随口道:“我又不是玉凤姐,啥都不会。”
他才说完这句话,猛然就想到了赵国栋已经和李玉凤退亲的事情,转头一看,见他哥的眉心果然皱了起来。
赵国栋已经二十了,确实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刚听说他跟李玉凤的亲事成不了,是非常生气的,可现在看见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大哥,心里却又觉得兴许这还是一件好事情。
“阿婆说的对,你和玉凤姐那娃娃亲早该退了,这村里再没有比玉凤姐娇惯的人了,就算她过门了,咱家可供不起她。”
老赵家现在的情况是连一顿像样的大白米饭都还吃不饱,李玉凤却是从小精细米粮养大的娇娇女,要她跟着赵国栋过苦日子,怕是不太现实的,到时候赵国栋为了她,估计还得更拼命,非把自己给累垮了。
赵家栋情愿他哥娶不上媳妇,也不愿意他这样辛苦。找个婆娘回家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李玉凤显然成不了赵家当家的女人。
即便他刚刚收了她一个白馒头,赵家栋也不能昧着良心替她说好话。
“行了你少废话,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赵国栋听见李玉凤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皱眉,刚刚才散去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女人昨晚划伤了腿脚,那一双杏眼含着泪的样子太戳心了,这样的姑娘换了谁不该可劲的疼,哪里还舍得让她下地呢。
赵家栋只觉得这话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刚才李玉凤也说过这么一句。两个都没婚约的人了,讲起话来到还一模一样,难不成是商量好的?
……
中午的时候,柳依依一脸菜色的从生产队的牛棚回来。
外头的太阳已经非常大了,她带了一顶草帽,头发随意的扎成了一个马尾巴,眼神既茫然又痛苦。
早知道要让自己拾牛粪,她情愿和其他人一起下农田割麦子,至少身上是干净的,也不至于这样臭。
马秀珍知道柳依依爱干净,看见她额头上滚下来的汗珠,忙拿了自己的搪瓷杯,倒了一杯凉白开给她。她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脸上的神色依然有些怔忪。
那些牛粪的臭味好像还弥漫在她身上,她放下搪瓷杯举起手臂东嗅嗅、西闻闻,就觉得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牛粪味。
李玉凤刚从自留田里摘了两根黄瓜,在井里打了水洗干净回来,就看见柳依依坐在仓库门口的春凳上,脸上表情夹杂着委屈、绝望、楚楚可怜。
她这种样子但凡男人多看一眼都没有不同情的,但在女同志的面前却收效甚微,马秀珍安抚过她之后,就去外面的晒谷场上赶麻雀了。
半个月前刚刚收了油菜,这时候晒谷场上晒满了油菜籽,这是他们生产队下半年的油水,不能让麻雀给糟蹋了。
李玉凤扫了柳依依一眼,见她仍旧心无旁骛的沉浸在自己悲伤的世界中,有些不好意思的提醒道:“那个……柳同志。”
柳依依抬起头看着李玉凤,脸上带着无害的迷茫,她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村里村花都比不过了……她在城里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开都要哄着她的。柳依依心中涌起一阵酸涩,眼眶都红了。
李玉凤知道她演技精湛,不想和她浪费时间,脸上扬起一抹大大方方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看上去阳光灿烂:“柳同志,你的头发上……好像沾到了牛粪。”
“啊!”紧接着李玉凤就听到一声尖叫,柳依依捂着头发,跑到后排的知青宿舍里去了。
马秀珍听见声音扛着钉耙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她看着柳依依仓皇跑走的样子,一脸茫然。
“没事儿……”李玉凤也是一副无奈的表情,摊摊手:“好像有牛粪沾到了柳同志的头发上了。”
马秀珍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呢!原来就这事情,要知道生产队这些知青,除了她因为身体原因能留下来看晒谷场,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去参加夏收劳作了。在这节骨眼上,李国基可以让柳依依去收拾牛粪,那都是天大的恩德了,牛棚里虽然臭了点,可不用风吹日晒,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割麦子可不是件容易事情,等闲半天下来,腰就直不起来了。
“她就那样,见怪不怪。”马秀珍对柳依依最后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到了下午,天气就炎热了起来,这样的午后是不能上工的,要不然很容易中暑。大家伙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吃了午饭,再睡上一觉,等太阳落山了,再继续抢收。
知青们很快就回来了,负责炊事的同志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荤腥,但新鲜的蔬菜加上纯天然的菜籽油炒在一起,还是会让饥饿的人嗅觉灵敏。
李玉凤原早该回去吃午饭的,可她等了半天,也没瞧见赵国栋过来归还农具。别的社员都回家冲了凉吃起饭来了,就他还没影子。
马秀珍见李玉凤还没走,就跟她打了个招呼,自己先回后排的知青食堂吃饭去了,她动作很快,十分钟就能搞定,等吃完了回来替李玉凤,就可以让她回家歇着了。
仓库里有些闷热,李玉凤搬了一长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大槐树下。碧绿的槐树上挂着一串串洁白的槐花,闭上眼睛还能嗅到浅浅的槐花香。
她以前倒是喝过不少洋槐蜜,但这还是第一次瞧见真正的槐树。洁白的槐花像一串串风铃,在初夏的热浪中飞扬着。
李玉凤抬起头,看着满树雪白的花瓣,忍不住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她穿了一件浅紫色的的确良衬衫,下面一条洗得发白的蓝色涤卡裤子,粗长的麻花辫挂到腰间,额前的刘海随风飞起来,露出她光洁如玉的额头。
赵国栋拖着满身的疲惫过来归还农具,就看见了眼前这幅画面。
李玉凤是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和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完全是不同的,可她就比柳知青那种城里姑娘还招人喜欢。赵国栋心里还思忖着,如今老赵家已经和老李家退了这门亲事,大概过不了多久,上老李家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的。
“你去把镰刀还了,我累了,先回去睡。”他把镰刀往赵家栋手里一塞,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去了。
李玉凤睁开眼睛,视线的余光就看见赵家栋拎着两把镰刀走过来,她皱着眉心问道:“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么热的天小心中暑。”她伸着脖子往赵家栋的身后看了一眼,哪里还有赵国栋的影子,那人肯定是看见她在门口就故意跑了。
“我哥想多收几垄麦子……”赵家栋抬起头看看李玉凤,他虽然年纪小,可姑娘家长得好看不好看他还是懂的,李玉凤确实长得俊俏,他又摸着心口问问自己,要自己能娶上一个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就算多吃点苦那他也乐意啊!
这么一想,他又替他哥可惜了起来,没准人也愿意……娶个媳妇儿回家供着呢!
“玉凤姐……”赵家栋看着李玉凤低头登记,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说你咋就那么想不明白呢?”
李玉凤收了镰刀一脸茫然,抬头问道:“我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赵家栋人小鬼精,一脸老成的皱着眉心道:“我都听说了,你不喜欢我哥,听见我爹替我哥向你提亲,都急得跳河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事情是真是假,可外头都是这么传的,而且他们还说,李玉凤喜欢上了城里来的知青小白脸,就那姓刘的。
李玉凤翻了个白眼,举着手就要给他一记暴栗,可拳头才挥出去,就想着万一将来他还是自己的小叔子那咋办?就她现在知道的小说剧情,除了赵国栋……她还能嫁给谁?
第10章
赵家栋眼疾手快,看见李玉凤伸出手就躲一边去了,一边跑一边又忍不住回头,见四周没人,挠了挠后脑勺冲她喊道:“玉凤姐,我哥贼好!真的!你要嫁他准亏不了!”
李玉凤看着未来小叔子一路飞奔,那飞毛腿卷的地上的尘土飞扬,脸上还有些懵圈。说好了这个时代的人都很保守的呢?为什么……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我可不知道,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你想要些什么,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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